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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台灣有線電視產業,未來將不再是富豪與私募基金的專利遊戲,你也有機會成為台灣第三大有線電視業者──台灣寬頻的股東? 四月三十日,新加坡麥格理基礎建設基金(MIIF)的受益人大會,通過將所持有的四七.五%Cable TV股權,加上麥格理韓國機會基金(MKOF)持有的其餘五二.五%,獨立出來成立亞洲付費電視信託基金(APTT),預備在新加坡掛牌上市。 這家APTT,等於是台灣寬頻的「爺爺」,透過「兒子」Cable TV,百分之百掌控「孫子」台灣寬頻(見下圖)。換句話說,在台掌控近百萬收視戶的台灣寬頻經過控股、信託層層包裝後,將由「爺爺」基金代表掛牌上市,就要直接銷售給不特定對象了! 有線電視系統股東原本限制多多,包括不能有陸資、不能有黨政軍資金、同業購併合計規模不能超過三分之一、不能有金控資金,這下子,改以「爺爺」基金出售,主管機關統統都管不著了。「實在是很聰明的一招!」安侯財務顧問執行副總經理張維夫讚歎。 兩檔基金持股合併光上市手續成本就近六億 「這只是兩個基金持股合併在一起,改由另一個基金持有,左手換右手而已啦!」台灣寬頻法務副總裁林志峰解釋,此舉不會有任何實質變動,大股東還是麥格理,經營階層也沒變。他強調,新基金要在新加坡公開上市,是因MIIF基金在新加坡上市,股權只能移轉給另一檔掛牌基金,定價、公開募資只是制式化程序。 不過,根據MIIF受益人大會開會通知書,光是上市手續成本就將近新台幣六億元,制式化程序成本未免過高。 這說法也不能說服台灣併購與私募股權協會理事長黃齊元。他分析,結構上麥格理比較類似將持股轉到一個特殊目的公司,為的是要在新加坡上市,若上市成功,籌資規模高達八億美元,將是新加坡交易所今年第二大上市案。 其實,有財力吃下有線電視系統台的買家,不外乎金控、同業、大財團,而且每一次出售案所引起的社會反彈聲浪,一次比一次大。 價談不攏改證券化資產免賤賣溢價還高三成 《富比世》雜誌富豪榜上的台灣前兩名富豪,蔡萬才家族的富邦蔡明忠兄弟買凱擘案,被國家通訊傳播管理委員會(NCC)加上十三道附加條款而過關;而台灣首富、旺中集團總裁蔡衍明買中嘉案,也被NCC提出二十五項承諾及三項附停止條件,至今仍無法過關,在政府越來越嚴格的限縮下,麥格理能售股的對象,已沒剩幾家。 消息人士指出,台灣寬頻去年原本與遠傳集團密商出售案,但最後卻因遠傳出價太低而破局。這次麥格理新基金APTT的掛牌價,訂出較舊基金MIIF溢價三成的高價,換算台灣寬頻價值新台幣二百三十六億元,加上這幾年累計配息一百多億元,讓麥格理不用賤賣資產,得以「金蟬脫殼」套現獲利出場。 隨著此案浮現的另一個問題則是,台灣寬頻的間接持股原來早就部分轉移到公開掛牌的MIIF,任何人都能認購基金,這符合NCC的規範嗎? 二○○五年底,麥格理集團出價八億九千萬美元,從私募基金凱雷的手上買下了台灣寬頻股份。外界只記得,當年麥格理為此風光向銀行聯貸,卻不知在銀行貸款陸續到期後,麥格理輾轉將股權轉給旗下基金。 翻開MIIF年報,該基金分別於二○○七年、二○一一年認購了二○%、二七.五%台灣寬頻控股公司Cable TV的股權。二○一一年時,該基金最大股東是持股約一成的阿布達比投資局,二○一三年前兩大股東則變成持股皆為九%的麥格理與英國投顧公司Asset Value Investors。 經營權不變免審?沒申報NCC將無從查起 MIIF在給受益人的開會通知書中說明,基金信託給麥格理集團管理,重組掛牌並不影響Cable TV對台灣寬頻持股,也不影響經營控制權,並不需要通過台灣投審會或NCC的審核。 事實上,有線電視屬於許可制行業,根據法令,系統台申請時獲得許可的項目,包括股東是誰等,日後只要有變更,都須再提出申請。然而,詢問投審會、NCC,都對麥格理的新基金上市計畫毫無所悉,因為麥格理「並沒有提出申請」,自然也沒進行審查。 未來NCC該如何確認台灣寬頻是否有陸資、金控、財團股東?要如何監管?一位NCC官員私下表示,這的確是很頭大的問題,而換個角度想,公開掛牌的基金尚有透明度,但例如安博凱等私募基金,買下有線電視系統後,背後是否換了投資者,若不主動申報,NCC也無從查起。 一位法界人士分析,如果麥格理透過「爺爺」基金,在不需要NCC審核下,順利在新加坡上市,等於給了蔡衍明一個答案:直接到國外買下安博凱私募基金,不需要告知NCC就能直接擁有中嘉。 台灣寬頻信託基金上市案已經走到最後階段,未來勢必牽動著中嘉案的後續發展。 【延伸閱讀】 「爺爺」透過「兒子」,可掌控「孫子」台灣寬頻——台灣寬頻股份結構示意圖 不特定受益人(100%持股) (爺爺)亞洲付費電視信託基金(MIIF+MKOF)(100%持股)若上市成功,籌資規模達8億美元,將是新加坡交易所今年第2大上市案! (兒子)Cable TV(100%持股) (孫子)台灣寬頻 整理:蔡靚萱 |
有時多野做起上黎,真係好似李小龍咁,一個打二十個(去片)。
上次講「逐個擊破」工作法,就係針對工作上有很多瑣碎事的崗位而設。
大家多數都聽過,故美國總統艾森豪威爾,身為一個的總統,總是有很多會要開,有很多事要做。
他就發明了一個處理事情的方法,名叫「艾森豪威爾舉陣」(Eisenhower Matrix)。
所有種類的工作,按重要性和緊急性,分為四類:
1. 又緊急又重要:要用救火的態度處理,即時處理
2. 不緊急但重要:策略性的計劃,逐步計劃
3. 緊急但不重要:日常的滋擾和麻煩,交比人做
4. 不緊急不重要:無謂野,掃埋一邊
在網上有很多類似的圖解,以下是三個比較代表性的:
第三張最有意思:成功和平庸的最大分別,就是將資源和時間分配在不同種類的工作。
對於「又緊急又重要」的救火事情,大家分別不大;對於「無謂野」,雖然>1%和2-3%在數值上分別不大,但是其差別是以倍計的,即是成功的組織不願花多於1%的時間,但是平庸的組織卻會用多三四倍的時間。
不過更大的分別在於,成功的組織將工作的主力放在計劃,而平庸的就將精力花在緊急,但重要性不大的事情。為甚麼會這樣?
其實如果工作有長期的規劃,很多原本很緊急的事情,會變得不緊急,比如做admin訂文具,如果一早做stock keeping及管理好文具的使用,根本就不會出現急著訂文具的情況。
所謂「緊急」,就是一種時間不足的現象,比如一件工作原本要三天完成,現在要兩天後交貨,要不是調撥更多的額外投入,就是工作質素降低,這兩種都不是理想的情況。
相信大家都可以明白到,工作計劃怎樣可以降低工作的投入和時間,以及提高工作的表現,可是作為一個短期的措施,真的一檯都是工作,一個打廿個,又怎樣應付呢?
這就是筆者所指的「逐個擊破」工作法:
1. 先列出眼前需要做的工作(即只是urgent的工作),not urgent的全部放在一邊
2. 將工作以「自己能夠處理」、「要和別人合作」、「交給別人」分類
3. 不是按重要性,而是按所需時間排序
首先要處理的,是「要和別人合作」,因為要對方得,自己又得,是最難就的。
然後就是「交給別人」的事,要盡早分派,給對方更多的時間。
餘下的時間再做「自己能夠處理」的事,先做最短時間能處理的,每完成一件,手頭的工作數目會快速減少。
到最終,只是剩下要花最多時間的工作,就可以集中火力來處理。
這樣雖然只是權宜之計,但這是「清檯面」最有效的方法。當然,最終都要用艾森豪威爾舉陣,對工作做出長遠規劃。
在“一帶一路”倡議下,中國企業“走出去”熱情高漲,但投資依然謹慎,除了要考慮投資東道國原材料、人力、融資成本、市場前景等方面外,了解當地稅務制度環境並消除潛在稅務風險,也是橫在企業面前的一道難題。
“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稅務制度環境複雜多變,針對“走出去”企業對境外稅收信息收集困難,部分企業遇到投資東道國涉稅爭議、遭到雙重征稅“痛點”,近些年國家稅務總局公布了基本涵蓋“一帶一路”沿線國家59份國別投資稅收指南,並開通12366“走出去”納稅服務熱線,打破稅收信息不對等這一瓶頸。
另外,稅務總局充分利用稅收協定項下的雙邊協商機制,結合國際產能合作重點領域,積極幫助納稅人解決涉稅爭議,2013年至今共開展雙邊協商181例,消除國際重複征稅131.8億元,不少“走出去”企業直接受益。
打破稅收信息不對稱
對投資東道國稅收制度的不了解,曾是部分企業“走出去”的攔路虎。
輸配電設備制造商思源電氣股份有限公司海外財務總監鄭典富告訴第一財經,公司在海外投資時碰到的一大難題就是了解投資國的稅制。
“我們雇人去網上搜集投資東道國稅務信息,但不敢確定信息的準確性;去投資東道國稅務當局咨詢一些稅務問題,有時候一個國家兩個稅務機關給出的答複竟然不一致,這里隱藏了比較大的稅務風險。了解投資東道國的稅收制度也是一筆不小的開支。”鄭典富稱。
而據了解,特變電工股份有限公司曾為翻譯“涉外稅收協議”支出了20萬美元。
由此可見,企業海外投資中稅務考量因素重要性不言而喻。
具有16年海外投資經營經驗的格力電器(巴西)有限公司,在巴西投資中總結了一句名言:“在巴西,離開了稅務,一切重大決策都免談。”
“以往缺乏對境外稅收信息的了解是制約工作開展的一個主要瓶頸,但目前情況已逐步扭轉。”國家稅務總局國際稅務司司長廖體忠告訴第一財經記者,國家稅務總局對包括“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在內的95個國家和地區全面開展了國別稅收信息研究,並建立了“一帶一路”稅收服務網頁,分國別發布對外投資稅收指南、介紹稅收政策、提示稅收風險。
截至2017年4月底,稅務總局共發布了59份國別投資稅收指南,基本涵蓋了“一帶一路”沿線國家以及境外其他主要投資目的地。這些指南主要圍繞境外投資目的地整體營商環境、主體稅種、征管制度、雙邊稅收協定(協議或安排)等方面內容進行了較為詳細的介紹。
“五一”之前,國家稅務總局在上海(國際)納稅服務中心舉行《國別投資稅收指南》新聞發布會,圖為大數據顯示國別稅收情況。
與之配套,稅務總局還專門設立了“一帶一路”稅收服務網頁,依托上海(國際)納稅服務中心推出“雙語”服務,開通12366“走出去”納稅服務熱線專席,為企業“出海”提供“精準導航”。
鄭典富表示,稅務總局發布的稅收指南很好地解決了企業海外投資中稅收信息不對稱問題,幫助企業節省了一筆成本,讓企業可以提前防範境外投資稅收風險,更有底氣走出去。
特變電工股份有限公司財務人員薛佳斌在收到新疆稅務部門編寫的《中亞五國稅典譯本》時也感慨,給力的稅收服務讓裝備制造企業走出去的腳步更自信了。2017年,由該公司承建的項目讓塔吉克斯坦首都告別了20年冬季限電的歷史。
力挺企業解決涉稅爭議
由於國家間稅收征管差異、稅收歧視或不公平待遇,部分走出去的企業遭到投資東道國涉稅爭議,被要求補繳大額稅款。
比如,由於征管差異,某國向中國南方航空公司提出要征收2009~2013年稅款和滯納金1635萬美元。在埃塞俄比亞投資設立鞋廠的廣東東莞華堅集團,被要求按10%稅率對其在埃塞俄比亞的企業所得股息征稅,而非兩國稅收協定安排的5%稅率。
針對部分企業碰到的涉稅爭議問題,中國稅務部門積極談簽、用足用好國際稅收協定,為“走出去”和“引進來”企業消除雙邊重複征稅、提供穩定明確的稅收環境、妥善解決涉稅爭議。
比如,針對上述南方航空遇到的涉稅爭議問題,在經過一年四輪交涉磋商後,兩國外交部和稅務部門就雙邊稅收協定中關於民航國際運輸在境外享受免稅待遇的有關問題達成共識,避免了對南方航空重複征稅。
東莞市國稅局在了解到華堅集團碰到的涉稅爭議問題後,立即協助它向埃塞財政部門遞交申訴信。經多番溝通,最終埃塞俄比亞財政部回函承認中埃協定的有效性,華堅集團減免稅款30萬美元。
受此鼓舞,華堅集團響應國家“一帶一路”戰略號召,於2015年4月在埃塞俄比亞埃塞奠基建設華堅國際輕工業園,總投資20億美元,預計於2020年建設完成,將幫助當地解決就業3萬人以上。
上海財經大學教授胡怡建表示,通過用好稅收協定,為企業明確了征稅稅率、東道國對利潤征稅門檻、母國抵免規定、跨境涉稅爭議解決方法。這無疑給納稅人大大提高了稅收確定性,納稅人只需執行稅收協定規定的內容,不必再擔心東道國的稅收政策什麽時候變、怎麽變。心里有數,前路光明,企業才有信心走下去。
截至2017年4月底,我國與116個國家和地區建立了雙邊稅收合作機制,簽訂雙邊稅收協定、安排和協議已達106個,其中屬於“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有54個,形成了世界上第三大協定網絡,覆蓋了中國主要對外投資目的地。
第一財經從國家稅務總局了解到,2016年,僅稅收協定利息條款就為我國金融機構減免境外稅收278億元,有力支持了“資金融通”,協定的雙向互惠也為境外納稅人在我國減免稅收28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