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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石屹称不救开发商房价还会涨

http://finance.sina.com.cn/g/20080924/06425336795.shtml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318

為何不救德發(928)? -志高空調(449)、德發(928)、恆寶利(3989)(略有更新)


剛才一篇都是寫老千莊、但是今篇的主角都是寫他的其中被經濟日報發現他原是志高空調(449)主要股東的德發國際(928)及和它相類的恆寶利(3989)。


星期三,我分別分析志高的值博率及黃玲的文章,分別都有講這兩家公司,其資料如下:


德發的資料:


http://realblog.zkiz.com/searchresults.php?ownerid=10&searchtext=%E5%BE%B7%E7%99%BC&Submit=%E6%90%9C%E5%B0%8B


http://realblog.zkiz.com/searchresults.php?ownerid=9&searchtext=%E5%BE%B7%E7%99%BC&Submit=%E6%90%9C%E5%B0%8B


志高的資料:


http://realblog.zkiz.com/viewpage.php?tid=8889


http://realblog.zkiz.com/searchresults.php?ownerid=10&searchtext=%E5%BF%97%E9%AB%98&Submit=%E6%90%9C%E5%B0%8B


在星期四,香港經濟日報報導,公司的招股書的股東資料有誤,報導如下:


http://realblog.zkiz.com/viewpage.php?tid=8974


  新股浪潮中,志高空調(新上市編號︰00449)亦剛於本周初宣布招股。志高早於數年前,已先後獲多名投資者入股。但本報發現,其中一名於志高上市後持有2.66%股權的投資者,最終持有人身份存疑,招股書刊載內容與公司查冊所得,出現明顯差異。

 


  追查之下,種種迹象更顯示,有關股權可能與已經爆煲的德發集團(00928)有關,令人懷疑德發是否在爆煲前夕,出現資產流失。

 


志高公關指處理中

 


  本報於周一晚上,已開始電郵志高保薦人法國巴黎融資,及聯絡志高的公關,查詢招股書的準確性,公關一直指正在處理中,但至昨晚截稿時仍未有回應。

 


   志高招股書指出,上市前曾引入包括新世界集團在內的5名投資者,其中一名投資者是一家名為智匯動力(Menlo Dynamics)的公司。招股書指智匯動力由獨立第三者Zhang Wen Kai,透過其全資擁有的葆達實業(Potter Industries)持有。智匯動力早於2005年透過借出3,000萬元貸款形式投資志高,其後轉為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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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atsoup:


志高策略投資者一段: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090630/00449_577768/C120.pdf

智匯動力為一家於香港註冊成立的投資控股公司,為葆達實業有限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葆達實業有限公司由獨立第三方Zhang Wen Kai先生最終全資擁有。智匯動力的投資目標是透過對中國具優厚發展潛力的公司作投資,以達致長遠的資本增值。



....

於2005年3月30日,本集團分別與智匯動力......向本集團提供一筆總額82.0百萬港元(約人民幣86.1百萬元)的貸款,以港元計值及須於一年內償還。

.....




於2006年11月17日,智匯動力與本公司、志高集團及李興浩先生訂立一份認購協議,據此,智匯動力認購3,110股股份,相當於緊接全球發售及資本化發行前的已發行股本約3.11%,代價為30.0 百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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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發曾擁同名公司


   不過,翻查德發過往年報,發現旗下有兩間全資附屬公司,名字同樣為智匯動力(Menlo Dynamics)和Potter Industries。根據德發6月初公布,因重組出售包括Potter Industries在內的資產,但至5月29日交易執行前,Potter Industries仍為德發的全資附屬。而德發2006年及07年報財務報表附註均指出,德發有投資一家中國合營公司非上市權益,金額也是3,000萬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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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090603/LTN200906031107_C.pdf


德發6月2日公告稱:


於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九日,轉讓人(本公司之直接全資附屬公司)與Key Winner訂立契據,據此,Key Winner同意購買及轉讓人同意轉讓轉讓股份,象徵性代價總額為 1.00港元。轉讓股份指Lantern Services、Potter Industries及Sino Profit之全部已發行股本。
                                                                                                                                                                                          Key Winner由臨時清盤人所控制,乃為債權人之利益而設。轉讓根據重組建議主要促進本集團重組,亦將為本公司精簡其營運締造良機。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060731/LTN20060731157_C.htm


德發2006年年報,財務報表附註14:


Potter Industries Limited    英屬處女群島/香港  2股 每股面值1美元之普通股– 100 投資控股



智匯動力有限公司             英屬處女群島/香港    2股每股面值1元之普通股    – 100 投資控股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070805/LTN20070805003_C.pdf


德發2007年年報,頁71-72,附註14。


Potter Industries Limited 英屬處女群島╱香港 2股每股面值1美元之普通股  –  100   投資控股 


智匯動力有限公司             英屬處女群島╱香港   2股每股面值 1元之 普通股   –  100  投資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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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於Zhang Wen Kai名字亦似曾相識,德發於2007年5月,斥資3.3億元收購一休閒服裝零售業務,賣方同樣名為Zhang Wen K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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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070529/LTN20070529160_C.pdf


於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五日,本公司之全資附屬公司買方與賣方及擔保人訂立該協議,據此,買方已同意收購而賣方已同意出售銷售股份,惟須受限於本公佈所載之條款及條件,代價為330,000,000港元,全以現金支付。


「擔保人」指Zhang Wen Kai先生,賣方全部已發行股本之最終實益擁有人,及為獨立於本公司及其關連人士(定義見上市規則)之第三方;


將予收購之資產:
Best Favour已發行總股本中9股每股面值1.00美元之股份,佔Best Favour已發行總股本之90%。Best Favour為New Profit及Think Tank全部已發行股本之唯一及實益擁有人。New Profit則分別擁有New Profit(深圳)及New Profit(羅定)之全部股權,而Think Tank則為XS Image全部已發行股本之唯一及實益擁有人。Best Favour已發行總股本之餘下10%乃由Noble Group Investment Limited擁有,Noble Group Investment Limited為獨立於本公司及其關連人士(定義見上市規則)之公司。


Best Favour集團之資料:
Best Favour集團主要從事其XXESS品牌時尚便服之服裝設計及管理,XXESS為中國服飾品牌之翹楚之一。Best Favour集團之目標客戶群為對時裝潮流敏銳之年青消費者。藉著逾200家自營及專利零售服裝店之龐大網絡,Best Favour集團之業務遍佈中國東北地區,覆蓋北京、上海、天津、大連及哈爾濱等城市。


Best Favour集團之管理層專業卓越,經驗豐富,彼等經營XXESS品牌之設計、市場推廣及宣傳事宜以建立客戶商譽及對品牌的忠誠度。Best Favour集團聘用一個經驗豐富之設計團隊,以為其商店及產品均帶來令人耳目一新之形象及設計。


Best Favour集團之營業額主要來自於其於中國之便服零售及分銷。Best Favour集團現正著手將其業務及營運拓展至中國南方。


根據Best Favour集團按香港公認會計原則所編製之未經審核綜合賬目,於截至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Best Favour集團錄得除稅前之未經審核溢利約24,600,000港元以及除稅後之未經審核溢利約21,700,000港元;於截至二零零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Best Favour集團則錄得除稅前之未經審核溢利約37,300,000港元以及除稅後之未經審核溢利約31,700,000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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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atsoup:


原來該次購入XXEZZ的交易,據去年明報的新聞稱,稱賣方原本都是大股東郭榮:


http://realblog.zkiz.com/viewpage.php?tid=1789

2008-08-18  明報


質疑交易資料指 主席曾持XXEZZ

德發2007年5月發表的交易通告,指稱阿瑟斯業務賣方為獨立第三者Zhang Wen Kai。但據本報早前收到質疑德發有關交易的資料,資料顯示,早在2006年底,德發主席郭榮曾與多家基金簽訂買賣協議,阿瑟斯業務曾經由郭榮持有。經過一系列公司重組安排,最終在德發進行收購時,交易賣方變成「獨立第三者」。

查詢德發外判公關 未獲回應

本報曾經向德發外判公關公司就有關的質疑提出查詢,但獲答覆是「不會有回應」,另外本報亦向基金Lotus Capital查詢,同樣未獲回覆。

該份日期為2006年11月的合約,列出包括Lotus Capital Management等多個基金,曾於2006年3月以2.43億元向郭榮收購阿瑟斯業務,其中一個基金及後更曾注資200萬美元(約1,560萬港元)予阿瑟斯業務內,但至同年11月,各方又簽訂協議,由郭榮以3.34億元回購阿瑟斯業務。合約指交易會分四期付款,交易完成日期為2007年3月30日,郭榮須在這日期前,支付最後一筆2.47億元款項。根據資料,用作持有阿瑟斯業務的居間公司名稱,於上述合約文件以及德發2007年5月的通告中,並不相同,中期經過一連串的公司重組以及更改英文名稱,但總括來說,整項業務主要由3間公司持有,包括用作持有商標的XS Image Ltd,以及智威服飾(深圳)及智威服飾(羅定)。



查詢德發外判公關 未獲回應

本報曾經向德發外判公關公司就有關的質疑提出查詢,但獲答覆是「不會有回應」,另外本報亦向基金Lotus Capital查詢,同樣未獲回覆。

該份日期為2006年11月的合約,列出包括Lotus Capital Management等多個基金,曾於2006年3月以2.43億元向郭榮收購阿瑟斯業務,其中一個基金及後更曾注資200萬美元(約1,560萬港元)予阿瑟斯業務內,但至同年11月,各方又簽訂協議,由郭榮以3.34億元回購阿瑟斯業務。合約指交易會分四期付款,交易完成日期為2007年3月30日,郭榮須在這日期前,支付最後一筆2.47億元款項。根據資料,用作持有阿瑟斯業務的居間公司名稱,於上述合約文件以及德發2007年5月的通告中,並不相同,中期經過一連串的公司重組以及更改英文名稱,但總括來說,整項業務主要由3間公司持有,包括用作持有商標的XS Image Ltd,以及智威服飾(深圳)及智威服飾(羅定)。

交易未公布 已付2.8億訂金

雖然德發於去年5月始公布交易,但公司2007年報卻顯示,德發早於公布交易兩個月前,即去年3月底止年結日前,支付了一筆2.818億元的可退還訂金。回購合約中指稱的交易完成日期為去年3月底。

本報獲得的資料顯示,德發及後曾經就收購,向銀行申請一筆金額2億元貸款。申請期間銀行曾就收購會否涉及關連交易,表示關注,有人曾就此出示了一份「信託聲明書」(Declaration of Trust),指郭榮當時持有的阿瑟斯業務權益,隻是代Zhang Wen Kai持有。即使郭榮隻是曾經代「獨立第三者」持有阿瑟斯權益,但以往的交易瓜葛又是否應向股東及公眾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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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細心查看,志高指投資者智匯動力,是一家於2003年10月22日註冊成立的香港公司,而德發的智匯動力則是英屬處女群島註冊公司。本報於是進行公司 查冊,發覺香港公司智匯動力,原來大股東是Potter Industries,但於去年4月,已將所持的2股智匯動力股權,轉讓至另一家公司Ocean Glory Trading Ltd。查冊資料顯示,Potter Industries地址正是德發原來位於葵湧的辦事處。

  查冊資料更指智匯動力於去年5月前一直沒有業務活動,07年至08年期間,智匯動力唯一的董事是郭榮,亦即德發大股東兼主席,傳聞他現身處柬埔寨,一直未有返港(見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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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於Ocean Glory公司查冊顯示,其持有1股的股東為一名居於廣東省羅定市的居民張遠州。所有查冊紀錄,均看不到有Zhang Wen Kai的名字出現。為何招股書上,指智匯動力由Zhang Wen Kai,透過其全資擁有的葆達實業(Potter Industries)持有?

  既然志高早於2005年就接受智匯動力3,000萬元投資,並於2006年11月將貸款轉為志高股權,按道理應該清楚知道背後的實質擁有人。

  本報曾向德發方面了解,獲悉因為文件流失,一直都找不到海外註冊的智匯動力的任何文件。另外,記者亦曾分別向證監會及港交所(00388)查詢,前者暫時未有回應,而港交所則表示會考慮有關事件及採取適當的措施,但並不會就個別公司作出評論。


星期六,香港經濟日報稱志高昨日已發出補充公告。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090703/LTN20090703554_C.pdf


對智匯動力之澄清
就董事會所深知、全悉及確信,董事會謹此澄清及聲明下列事項︰


(a) 於全球發售及資本化發行(假設超額配股權不獲行使)後持有本公司權益約2.66%的股東智匯動力,為於香港註冊成立的公司;


(b) 根據智匯動力於2008年10月22日向香港公司註冊處提交的周年報表,兩股每股面值1.00港元的普通股(相當於智匯動力全部已發行股份)於2008年4月19日自葆達實業有限公司(「葆達實業」)轉讓予海耀貿易有限公司;


(c) 本公司與智匯動力訂立日期為2006年11月17日之認購協議時,智匯動力所發行股份乃由葆達實業持有。根據在香港公司註冊處所存檔日期為2006年11月16日的註冊辦事處座落地點通知書,Zhang Wen Kai先生當時為Active VisionInvestments Limited的授權代表,而Active Vision Investments Limited為智匯動力的唯一董事,因而誤將Zhang Wen Kai先生視為智匯動力及葆達實業的最終擁有人;


(d) 由於智匯動力


(i)為本公司少數股東;


(ii)自2006年11月成為股東以來從未參與本公司業務及營運;及


(iii)並無參與本公司董事會或出任其他代表,


故本公司並不知悉上文(b)項所述智匯動力於2008年4月19日的股東變動,而本公司於招股章程刊發前亦不知悉任何有關變動;


(e) 本公司一名中介人於2004年為智匯動力投資於本公司的利益引薦智匯動力,而本公司直至2009年6月29日晚上前並不知悉


(i)智匯動力與聯交所主板上市公司德發集團國際有限公司(股份代號:928)(「德發」)之間有任何關係;


(ii)智匯動力與德發董事兼智匯動力前董事郭榮先生之間有任何關係;及


(f) 一名授權人士代表智匯動力於2006年11月17日就認購本公司的股份簽立協議,而本公司並不知悉該授權人士與德發有任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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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realblog.zkiz.com/viewpage.php?tid=8979



  【本報訊】志高空調(新上市編號:00449)就招股書中投資者資料有誤,發表招股章程附件,更正持有上市後2.66%的投資者智匯動力(下稱智匯),並非原本的Zhang Wen Kai,志高以「inadvertently」(疏忽)為由解釋資料失誤。

周一晚前 不悉智匯與德發關係

  志高並聲稱直至本周一(6月29日)晚上前,並不知悉智匯與已爆煲的德發(00928)及其主席郭榮有任何關係。

   志高招股書原本指智匯由Zhang Wen Kai透過葆達實業(Potter Industries)持有,但本報日前報道,公司查冊顯示,智匯股東已於去年4月,由Potter轉移至海耀貿易,後者由張遠州持有。智匯前董事為德發 郭榮,而Potter地址與德發辦事處相同。

   志高解釋,於2006年11月17日與智匯訂立認購協議時,Zhang Wen Kai為Active Vision Investments,即智匯當時唯一董事的授權代表,故「誤將」Zhang Wen Kai視為智匯及葆達的最終擁有人。此外,自智匯成為志高股東以來,從未參與公司業務及營運,或參與董事會,故並不知悉智匯的股東變動。

獲注3千萬 附件無披露資金來源

   但翻查志高招股書,智匯是於2005年3月與志高重組前的集團公司訂立協議,透過注入3,000萬元貸款投資志高,貸款並於翌年3月續期,再與公司查冊 紀錄比較,這段期間郭榮一直都是智匯的董事,直至智匯與志高簽訂認購協議前一天,即2006年11月16日才辭任董事,郭榮並於2007年1月1日,重新 再成為智匯董事,直至去年4月又再辭任。

   志高又指2006年11月17日,與一名代表智匯的授權人士簽立協議,當時不知悉他與德發有何 關係。但附件並無披露,其集團於2005年3月及06年3月,分別與智匯簽訂貸款協議及續期時,是與何人簽立協議,當時又是否知悉郭榮是董事,以及注入 3,000萬元的資金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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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之顯然地,那位Zhang先生肯定為郭老闆的代名人,該批股份有好大機會是由郭主席持有,不過本文對這篇報導的研究純屬業餘性質,我會在下一篇講講其他更深入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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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不救德發(928)(2)? -志高空調(449)、德發(928)、恆寶利(3989)(未加資料)


http://realblog.zkiz.com/greatsoup/8993


其實,今次的主角是恆寶利(3989)個德發(928),上一篇都只是想看看經濟日報的文章,在我看來,恆寶利(3989)和德發總算有幾項相同之處。


(1) 都有和新世界(17)合作投資一些項目。


從上文看到,其實新世界策略投資是和德發都投入志高空調這家公司。而恆寶利個老闆則和新世界策略投資投資垃圾發電項目,資料如下:


http://realblog.zkiz.com/viewpage.php?tid=4007


2009-06-17  生果日報

【本報訊】新世界發展(017)旗下新世界策 略投資昨公佈,投資2億元人民幣於恒寶利國際(3989)總裁嶽欣禹創立的垃圾發電公司百瑪士環保。據悉,百瑪士有意於3年內上市,新策略打算到時換股沽 貨獲利。

消息指,百瑪士於03年成立,在德國、香港及京滬設有辦事處,在內地多個城市設有廠房,以焚燒及發酵技術處理垃圾及產生垃圾發電,處理的垃圾包括生活垃圾,例如食物殘渣。該公司暫時未正式供電,料於兩年內落實7個發電項目,去年因垃圾處理業務已獲利數千萬元人民幣。新策略之前已經持有恒寶利一間附屬公司部份股權,該附屬持有個別歐洲品牌的內地分銷及零售權;

今次是第二度合作。新策略董事總經理鄭志剛表示,中國政府在十一五規劃中大力支持再生能源項 目,故投資百瑪士。


(2) 都有收購大股東零售業務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070525/LTN20070525186_C.pdf


之前德發購入Mudd的業務極有機會是郭主席的,而在2007年公司總裁授予公司期權,以2,080萬港元,購入這家被大股東購入的,接近破產的公司。


據公司稱:


在落實收購ST業務的機會之前,岳先生向本公司介紹非常類似的機會,而條款亦非常相似。


可見大股東亦有相當的業務想注入公司。


(3) 公司財務也相當困難


德發財困破產基本上人人都知,但是恆寶利問題也不少。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071227/LTN20071227188_C.pdf


最後中報可見,公司資產雖甚多,但存貨、加上無形資產、廠房、財務資產等不能易於變現的資產已超過淨值。


另外現金只2億,銀行債項及可換股債等也有9億多,但公司資產無甚值錢的東西,可見財政也不太好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090403/LTN200904031295_C.pdf


據恆寶利2008年報稱,公司現金減少了至約3.08億,但其中竟然有2.18億的定期存款,再扣除抵押現金4,171萬,只剩下約4,800的現金,但卻有6億多的銀行債項及可換回優先股的負債,加上其他應付款大增至1.5億元,可見未來支出應不低,有可見公司財務問題不輕。


但是,為何新世界會出錢買恆寶利的中國零售業務,甚至可以供多次股、又批股挺過,但德發的中國零售業務大得多,但新世界卻不買它的業務,甚至不向他求救,反而在股壇有不好名聲的老千莊幫忙,這反映了甚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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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企業落難 芬蘭竟敢不救

2011-7-11  TCW




這趟芬蘭之旅,最讓我驚訝的其中一點是:從政府單位到一般民眾,大家對於芬蘭最大企業諾基亞從高峰墜落,都是「冷處理」。

早就做好準備! 企業本有起落,失敗政府不會救

「企業本來就有起落,他們必須自己reborn(重生), 這是很自然的情況。」芬蘭國家技術創新局(TeKes)執行董事何睿楷(Riikka Heikinheimo)說。「它失敗,就失敗了,政府不該救,損失也是它們自己應該承擔的, 這就是市場經濟。」芬蘭經濟研究所(ETLA)研究主管亞爾柯(.Jyrki Ali-Yrkkö)說。

說得這麼輕鬆嗎?我看著手上的數字,諾基亞在高峰時,其出口比重占全國四分之一;芬蘭政府傲視歐盟的高研發投資,諾基亞貢獻其中三七%。

而且,芬蘭單一年度的稅收,超過十分之一是來自這家公司。即便如此,芬蘭政府的態度還是不救?

「諾基亞還是芬蘭最重要的企業,但是,影響力正在降低,」亞爾柯修正記者手上的數據。他說,諾基亞產值現在占芬蘭國內生產毛額(GDP)已經降到一.二%。企業稅收比重已將降到三%。「它仍對芬蘭重要,但不是唯一。」

所以,芬蘭人已經準備好了?他笑著說:「對。」

翻開當地媒體《赫爾辛基時報》(Helsinki Times),左邊的專欄寫著:「Nokia is not junk.」(諾基亞不是垃圾),但右邊更大的篇幅報導,卻是寫著:「芬蘭軟體業的機會來了!」除了因為蘋果(Apple)與Google帶動的智慧型手 機風潮,讓各種應用軟體需求產生,更關鍵的是,諾基亞的墜落,讓更多的好人才釋出,流往軟體產業。

數據顯示,去年,芬蘭GDP成長約三.一%,雖高於歐盟二十七國平均GDP成長率一.七%,若考量二○○九年芬蘭經濟嚴重萎縮八.二%。去年的經濟復甦力道仍顯不足。

但根據芬蘭中央銀行研究,未來在出口擴張與建築業復甦帶動下,經濟成長率將高於預期;今年的GDP成長率可達三.九%,明年可達二.七%,分別高於原先預估之三%與二.五%。

狂撒創新種籽! 年花兩百億元,支持近兩千個好點子

但芬蘭令人驚訝的不是這些數字,而是,芬蘭怎麼能夠,少了諾基亞的貢獻,卻立刻生出了一隻「憤怒鳥」(angry birds,編按:App下載遊戲冠軍,由芬蘭公司Rovio研發,詳見未來出刊一二三五期專文報導),成長動能接二連三。

「我們十年前就曾投資過憤怒鳥了。」何睿楷說。

所以是芬蘭政府很有先見之明,看到軟體產業未來發展趨勢,所以先行投資?

「不,事實上,我們不能,也不會決定,誰該在未來占有一席之地,而且,誰知道好主意會從哪裡來?」何睿楷很誠實的回答。

對芬蘭政府而言,他們要做的,就是選擇來自各領域、具有創新性,並可能在該產業發揮關鍵影響力的想法,然後資助他們。「就像是撒下種子一樣。」何睿楷說。 去年,芬蘭國家技術創新局投入約六億三千萬歐元(約合新台幣二百六十億元),支持一千八百九十六個創新想法的發展。

「那回報率是多少?」我問了一個笨問題。

何睿楷對我說:我們不計算這些。因為他們早有準備,這些錢,大部分會被這些新公司拿來繳錯誤的學費。

每年,國家技術創新局就是看似「笨笨的」砸下六億歐元去投資創新想法。

種子撒多了,總有大樹長出。

於是,芬蘭軟體業長出了「憤怒鳥」、「哈伯飯店」(Habbo Hotel)與「英雄本色」(Max Payne)等著名軟體遊戲,在硬體業,長出了如ABB Oy、Beneq Oy與Savo-Oy等太陽能電源系統公司。

對芬蘭政府而言,責任不再是選定一棵大樹費心培植,保護它不受風吹雨打,而是,不斷撒下創新的種子,讓它在森林長大自然成長,並由市場決定,誰可以繼續存活。

芬蘭並非一開始就體悟到這點,而是繳了不少學費後,才學會這個道理。

時間回到一九九九年,諾基亞登上王座還不滿兩年,路透(Reuters)就撰文警告:一旦諾基亞出事,芬蘭也遭殃(As Nokia Goes, So Goes Finland)。

小國家、大企業,是當時國際上對芬蘭與諾基亞的第一印象,當年的諾基亞前景正好,一九九七年擠下摩托羅拉(Motorola)後,不僅順勢搶進全球前五十 大企業之林,還助了當時尋求連任的芬蘭總理利波寧(Paavo Lipponen)一臂之力,這位立場親商的總理說,「或許說我們倚賴諾基亞沒錯,不過我們就是要這麼做,這樣才能在紙漿與鋼鐵工業外,立下第三根經濟支 柱。」這個決策讓他成為芬蘭在位時間最長的總理。

曾扶植諾基亞! 網路泡沫破裂,經濟被嚴重拖累

這種小池塘養著一隻大鯨魚不成比例的局面,其實是芬蘭政府過去十幾年刻意扶植的結果。

自一九八○年起,芬蘭政府先將隸屬國會的國家研究與發展基金(Sitra)轉型成為國營形態的風險創投單位,然後再設立國家技術創新局,專門投資通訊產業的創新業者。

根據亞爾柯的研究,諾基亞便是在這段時期接受兩個單位的研發補貼,總計共占企業本身研發經費的二五%。

諾基亞之所以能崛起,芬蘭政府那隻「有形之手」功不可沒。

只是,二○○一年,千禧年網路泡沫破裂,緊接著又是光通訊產業崩盤,諾基亞淨利衰退約五成,也拖累身後一票以它馬首是瞻的電信產業,這個貢獻全國工業產出 約四成的巨人,將芬蘭GDP成長率從五.三%一舉打至二.三%,跌幅逾半,這種市場瞬息萬變的變化,說明了要期待政府官員有「全面的知識」,選出「有前 途」的產業來發展,根本是不切實際的。

現在痛定思痛! 不再拿納稅人的錢去扶植產業

於是,芬蘭痛定思痛,現任國家研究與發展基金主席科索寧(Mikko Kosonen)在接受本刊專訪時說明:「二○○三年內閣改朝換代,逆轉了整個鼓勵創新的方向。過去八年來,Sitra每年投資多項創新計畫裡,八成是規 模三十人以下的中、小企業,而且不再鎖定高科技,更注重公共利益或國家競爭力。」

芬蘭政府也表明不會再支援諾基亞。掌握最多研發經費的教育部還放話:「芬蘭不會有一個新的諾基亞,所以在目前的經濟情況下,我們需要尋找新的領域。」

芬蘭已經看清楚,扶植「幼稚產業」的邏輯,不再適用於未來。因為環境,不斷在轉變。

由政府扶植幼稚產業讓它壯大,可以用美國第一任財政部長漢彌爾頓(Alexander Hamilton)的論點來代表:一個具有潛力的產業,在成長的痛苦期間得到政府的協助,將來就可以在全球市場上,和其他國家的對手競爭。所以,政府或課 徵關稅,或給予補貼,等到國內幼稚產業「長大成人」,就可以收穫果實。

只是,政府補貼就是人民被迫要拿出自己口袋裡的錢,去支持政府官員心目中認為「有前途」的產業。

姑且不論這些官員是根據什麼標準認定,事實上唯一值得政府補貼的產業,乃是這個產業在取消補貼後,還能把當初補貼時讓消費者付的代價連本帶利撈回,可以說,唯一值得補貼的產業,就是那種即使補貼取消,也能獲利的產業。但如果真有這種產業,那又何必勞煩政府來插一手?

無數國內、外經驗顯示,讓政府官員取代市場,選擇哪種產業「有前途」,絕大多數的結果都以失敗告終。甚至,連諾基亞這種頂尖企業,也可能在一夕之間崩壞。企業原本就有起落,政府何須多事,重壓納稅人的錢?這是芬蘭政府的體認。

從芬蘭的例子看回台灣。當台灣從政府到民間企業都說,要效法芬蘭的小國經濟策略,才能走向全世界,但我們是否已經看到,環境改變對政府官員決策能力的考 驗?這些年鼓吹政府扶植特定產業的聲浪始終不絕,例如雙D(DRAM、面板)產業的先例:幾年下來,已花了納稅人五百億元紓困,約台灣GDP的○.三%。 台灣政府真的清楚,自己砸的錢,是替未來種下希望,還是只是為幾棵根已腐爛的大樹,勉強延續生命而已?

【延伸閱讀】影響力逐漸降低!— 諾基亞產值占芬蘭GDP比

受惠手機和網路設備大賣創高峰-2000年達近4%iPhone威脅大,產品不賣陷危機-2010年跌至1.2%資料來源:芬蘭經濟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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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證券解讀地方債新規:規範降低成本,不救並非拋棄

來源: http://wallstreetcn.com/node/208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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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為海通債券姜超、李寧,轉自微信號“姜超宏觀債券研究”)

《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日前公開,要求地方債務要疏堵結合,分清責任,規範管理,防範風險,穩步推進。規範地方新增舉債,化解存量債務風險。

1. 新增債務渠道:降低融資成本,舉債回歸政府

過去地方政府債務舉債主體眾多,直接債務中政府部門和機構為主體的只占28%,全部債務中比例更低。政府直接舉債相比借其他主體舉債成本更低,債務期限可以更長。

新的《意見》給地方政府舉債限定了方向和渠道。第一,只能是政府舉債,不得通過企事業單位等舉借。第二,只能是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舉借,市縣級政府確需舉借債務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代為舉借。第三,政府舉債只能是兩種形式,公益性項目的資金籌措以一般債券(類似一般市政債)完成,以預算收入作為還款來源。準公益項目(不以盈利為目的,但有一定現金流)的資金籌措以發行專項債券(類似收入市政債)完成,以對應的政府性基金或專項收入償還。第四,融資平臺的新增債務都不是政府性債務。意見明確表示剝離融資平臺的政府融資功能,融資平臺不能新增政府債務。因此,如果按照新的《意見》,未來將不存在有政府信用背書的“城投債”了。

但是意見提出可以積極引進社會資本從事公益項目和準公益型項目,政府向投資者或特殊目的公司提供特許經營權利,財政補貼等,不直接承擔償債責任。在這一點上,投資者從事公益性項目或準公益型項目的積極性,仍然依賴於政府的綜合補貼,也就是說相關資本的風險與背後的政府信用存在強相關性。新的所謂特殊目的公司與融資平臺的差別沒有更多詳細的闡述。

2. 新增債務管理:限定資金流向,全口徑限額管理

《意見》指出地方舉債不能超過預設的限額,主要是地方政府一般債務和專項債務規模納入限額管理。額度由國務院確定並報全國人大或其常委會批準。與此同時,《意見》強調地方政府不得通過企事業單位等舉借債務逃脫限額管理,且舉債只能用於公益性資本支出和適度歸還存量債務,不得用於經常性支出。

所有政府類的債務要納入預算管理。一般性債務納入一般公共預算管理,將專項債務收支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將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項目中的財政補貼等支出按性質納入相應政府預算管理。

按照《意見》所述,則不同債務的信用支撐不同,一般債務是政府自身的信用,專項債務則由政府性基金收入支撐,政府性基金收入大部分是土地出讓收入,這就意味專項債務的信用將與房地產行業景氣息息相關。其他債務則是以上兩類的加權混合。

3. 新增債務風險處置:不救助,但不拋棄

在如何降低地方債務爆發信用風險方面,《意見》首先強調了財政部會根據各地區一般債務、專項債務、或有債務等情況,測算債務率、新增債務率、償債率、逾期債務率等指標,評估各地區債務風險狀況,以進行預警。

如果發生了信用事件,首先中央不救助,地方自行按照市場化方式解決。但是,意見又強調“地方政府難以自行償還債務時,要及時上報,本級和上級政府要啟動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和責任追究機制,切實化解債務風險,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也就是說,未來地方的新增債務若出現危機,雖然中央不會直接救助,但上級會幫地方想辦法“間接救助”。

4. 債務管理基礎設施:債務公開制度與強化問責制度結合

為了實施債務的管理與檢測,《意見要求》各地政府建立權責發生制的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全面反映政府的資產負債情況。接受各方監督檢查。

把政府性債務作為一個硬指標納入政績考核。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對本地區地方政府性債務負責任。過度舉債、違法違規舉債或擔保、違規使用債務資金、惡意逃廢債務要問責。

不僅如此,對於債權人不符合規定的行為也要進行問責。金融機構等違法違規提供政府性融資的,應自行承擔相應損失,並按照商業銀行法、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規追究相關機構和人員的責任。

5. 存量債務:分類處理積極置換,防風險政府切割難

存量債務將被分為三類,一是地方政府及其部門的債務,二是企事業單位債務中屬於政府性債務的部分,三是企事業單位中不屬於政府性債務的部分。前面兩類債務逐步納入預算管理,以地方政府債的形式進行置換,降低利息支出,優化期限結構。第三類債務政府也是“不救助,不拋棄”原則,不直接進行幹預,但可以加強指導和督促,確保不發生系統性風險。

《意見》分類處理的方式體現政府希望對企事業相關債務進行切割的願望,既不希望推卸應擔的責任,也不願意多承擔不必要的義務。但是,存量債務的形成“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由於整體債務期限較短,需要不斷再融資,若對於部分債務政府明確表示不再承擔責任,相關企事業單位再融資將立即面臨困難。《意見》同時也強調了“牢牢守住不發生區域性和系統性風險的底線,切實防範和化解財政金融風險。”因此,短期內,債務真正實現切割、分類管理的難度較大。

6. 城投債:總體趨於稀缺,利差對《意見》有預期

未來完全的政府性債務表現形式只有兩種,一般市政債和收入市政債。部分的政府性債務將出現在引入社會資本的特殊目的公司中。城投債由過去的具備地方政府的隱性擔保,向地方政府明確不擔保,不救助轉變。

融資平臺過去的債務與新增債務將出現性質上的變化。按照《意見》所指,對以前主要通過融資平臺公司融資建設的項目,規範後主要有三個渠道:一是對商業房地產開發等經營性項目,要與政府脫鉤,完全推向市場,債務轉化為一般企業債務;二是對供水供氣、垃圾處理等可以吸引社會資本參與的公益性項目,要積極推廣PPP模式,其債務由項目公司按照市場化原則舉借和償還,政府按照事先約定,承擔特許經營權給予、財政補貼、合理定價等責任,不承擔償債責任;三是對難以吸引社會資本參與、確實需要政府舉債的公益性項目,由政府發行債券融資。因此沒有了“城投債”的概念,存量城投債隨著到期逐步減少,一定會愈加稀缺。

對於城投未來的三個渠道,市場也已經有了部分預期,體現在二級市場的交易利差中,房地產開發型平臺的信用利差(主體評級為AAAA+,剩余期限為三至七年的無擔保企業債)最高,接近3%,其次是複合型公用事業平臺,綜合類、多領域控股型平臺的利差水平相對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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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前財長蓋特納:金融危機的肇事者,救還是不救?

來源: http://newshtml.iheima.com/2015/0509/149792.html

金融系統都是建立在信念之上的,這就是為什麽“信貸”這個詞源於拉丁文“相信”,為什麽如果我們相信某件事是真的就可以信賴它(Bank On),為什麽金融機構往往自稱“信托”。想想一個傳統銀行是如何運行的,存款者相信銀行,將錢存入銀行,並且對其還本付息有信心,銀行再把錢以更高的利息借出,同時確信不會存在所有人同時要求取回本金的情況。但是如果人們對銀行失去了信心—有時出於對貸款質量和管理能力的理性分析,有時不然—他們就會同時擠兌。結果就是大家都奔向銀行,就像電影《美好人生》(It’s a Wonderful Life)中的場景,儲戶湧向大蕭條時代的儲蓄機構。信心是易逝品,當它開始蒸發,就會瞬間消失,而且一旦失去就很難找回。

金融危機就是顯而易見的銀行擠兌,是對整個金融系統的擠兌。人們對資金安全失去信心—無論是股東還是債券持有者,無論是機構投資者還是鰥寡孤獨—他們從金融系統中暴走擠兌,使體系中的錢更加不安全,也使每個人進一步失去信心。這在歷史長河中呈現過多次,無論是富國還是窮國,無論是複雜體系還是簡單體系。人類慣於恐慌,正如我們慣於的某種非理性信念(對於房地產、股票或者是17 世紀的荷蘭郁金香),造成了泡沫與恐慌交替。而一旦騷動群起,對於個體而言,跟著行動以免被踩踏就是理性的行為,盡管對於社會整體而言,他們的集體行動是非理性的。這些恐慌幾乎總是會帶來殘酷的結果—不僅僅是對投資者和銀行,對教師和建築工人也是如此—決策者幾乎總是把他們的境遇搞得更糟。

2009 年年初,我們面臨的問題是:危機中政府應該如何恢複信心?部分答案很簡單,盡管令人不快。政府可以支持那些問題公司,消除那些可能把恐懼變成恐慌的因素。為了安慰儲戶,圍城中的銀行過去常常把現金堆在櫥窗里展示,使儲戶認為沒有必要去擠兌。當政府投入足夠的“櫥窗里的錢”,就可以減少銀行擠兌的危險。典型的例子是存款保險,富蘭克林· 德拉諾· 羅斯福用它來應對大蕭條時期的銀行擠兌。自1934 年以來,政府對銀行存款提供擔保,所以即使儲戶擔心他們的銀行有問題,也不用到銀行擠兌而使問題惡化。

當然,羅斯福時代的銀行系統沒有“抵押債務”、“資產支持商業票據”或21世紀的其他複雜金融工具。在2008 年的恐慌中,被保險的銀行存款並沒有任何擠兌跡象,但其他各種受到驚嚇的資金卻奪路狂奔—在數字化時代,擠兌不需要蜂擁到銀行門口,只需一個電話或點擊鼠標即可實現。2009 年年初,政府已通過問題資產救助計劃和其他緊急措施投入了大量的資金展示在櫥窗中。我們已經增援了價值數萬億美元的金融負債,但金融系統仍然癱瘓著。市場能看到5 枚炸彈,而我們的危機應對措施卻顯得那麽松散,許多政策相互矛盾,投資者和債權人不確信我們是否有能力和意願來完成這項工作。而不確定性也是所有金融危機的核心問題,沒有政府承擔風險,金融危機不會消失,私人投資者不會承擔那些災難性的後果。

最明顯的反對政府幫助陷入困境公司的理由是,這種做法獎勵了縱火犯,表現為兩種形式:一種是關於正義道德的說法,即我所謂的“舊約觀點”,腐敗分子應該受到處罰。缺乏社會責任感者不應該被救助;另一種是關於激勵的經濟學論證,基於“道德風險”的批判,即如果你今天保護冒險者的損失,他們明天會冒更大的風險,從而在未來制造新的危機。如果你救助縱火狂,最終將遭受更大的火災。

這些都是有道理的,對於世界上大多數國家而言,這的確是明智的行動指南。對於一次典型的經濟衰退,甚至是有限的危機,企業應該正視自己的錯誤造成的後果,借給他們錢的投資者也應如此。但是,試圖在一次真正的系統性危機中懲治肇事者—通過讓大多數公司破產或迫使老年儲戶接受存款縮水—無異於火上澆油。這意味著將會有更多的銀行破產和存款縮水,意味著鼓勵儲戶擠兌。它可以使強者和弱者都處於危險境地,因為在踩踏事件中,羊群都是漫無目的的;這基本上就是金融危機的定義。舊約複仇主義要求迎合當下民粹主義的憤怒,但真正道德的做法是盡快撲滅金融危機中的地獄之火。我們的目標應該是保護無辜的人,即使有些縱火犯會蒙混過關。

我們的做法的確有一些道德風險,批評家,即我所謂的“道德風險原教旨主義者”往往誇大我們對失敗冒險者的慷慨。但5 枚炸彈的股東已經承擔了巨大的損失;房利美、房地美和美國國際集團的領導人已經出局;雷曼已經不複存在。但更重要的一點,正如奧巴馬總統後來所說的,你不應該為了突出在床上吸煙的危險而阻止消防車到失火的鄰居家里救火。總統告訴我要專註於滅火。2 月9 日,總統在印第安納州埃爾克哈特定調了他的財政刺激法案,那里的失業率在短短一年的時間已經從5.2%飆升至19.1%。但是那天晚上,他在就任總統後的第一次新聞發布會上強調,經濟刺激只是解決方案的一部分。信貸須重新流動,金融系統的信心須重建。

註:本文內容來自中信出版社《壓力測試》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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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轉股複出救活不救死,實操中有兩大利益博弈點

中國新一輪債轉股大幕正式拉開,明確政府不兜底、不搞“拉郎配”,“僵屍企業”也不會有免費午餐。

備受關註的《關於市場化銀行債權轉股權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10日由國務院正式發布,作為《關於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杠桿率的意見》(下稱《意見》)的唯一附件。債轉股對於企業降杠桿的重要性可見一斑。

與上世紀末政策性債轉股不同,“本次債轉股的債權轉讓、轉股價格將依據市場形成的公允價格自主協商確定,國有企業的轉股定價也要遵循市場化原則,同時履行相關程序。相關市場主體自主決策、自擔風險、自享收益,政府不承擔損失的兜底責任。”國家發改委副主任連維良10日在國新辦舉辦的政策發布會上表示,本次債轉股的特征是市場化法治化,政府不幹預具體事務。

國家發改委副主任連維良

中國企業研究院首席研究員李錦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債轉股是去產能、化解國企債務難題過程中的治標之舉,只對部分有發展前景、易於盤活的企業適用,絕大多數虧損企業不能這麽搞。對此,《意見》特別明確了“四個禁止、三個鼓勵”,為債轉股的實施範圍給出了正、負面清單。

深陷渤海鋼鐵債務危機的某國有大行天津副行長則向本報記者表示,未來債轉股操作中的實施主體及處置債權時的折扣率將成為博弈的關鍵。

債轉股並非想轉就能轉

《指導意見》發布當天,因企業債券連續九次違約、金額高達數十億而備受關註的東北特鋼集團正式進入破產重整程序;此前一天,江西賽維LDK太陽能高科技有限公司破產清算裁定執行,12家銀行271億元信貸只能回收6.62%,巨虧250億元;9月19日,陷入千億債務風險的渤海鋼鐵爆出“債轉債”方案,一直頗受期待的債轉股方案遲遲沒有下文。

從上述案例已經可以看出,債轉股並不會是所有高債務企業的救命稻草。

《指導意見》明確鼓勵三類企業進行債轉股,即因行業周期性波動導致困難但仍有望逆轉的企業;因高負債而財務負擔過重的成長型企業,特別是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的成長型企業;高負債居於產能過剩行業前列的關鍵性企業以及關系國家安全的戰略性企業。

另外,《指導意見》還給出了債轉股的負面清單,嚴禁已失去生存發展前景扭虧無望的“僵屍企業”、有惡意逃廢債行為的企業、債權債務關系複雜且不明晰的企業、有可能助長過剩產能擴張和增加庫存的企業參與債轉股。

在上述國有大行天津副行長看來,任何大型企業都同時存在上述多種情況,不能簡單對號入座,“像深陷千億債務的渤海鋼鐵,到底算‘高負債居於產能過剩行業前列的關鍵性企業以及關系國家安全的戰略性企業’,還是該歸入‘有可能導致過剩產能擴張、債權債務複雜且不明晰的企業’?”

連維良則在回答記者提問時強調,上述正、負面清單只是明確債轉股的政策邊界,不是政府直接定企業,具體的債轉股對象企業還是由市場主體按照市場化、法治化方式和上述指導性原則,自主協商確定。

上述副行長表示,債轉股一定會涉及企業分拆、合並、重組。“如果是原企業整體債轉股,這樣做雖然最省事,但是肯定算不開賬來。”他表示,債轉股過程中,股份和企業凈資產需要相匹配,若一些背負包袱的企業被認為沒有發展空間,債務是不可能完全轉股的。因此,產能過剩企業在成長過程中遺留的包袱肯定會在這一輪債轉股中被剝離掉。

上個月獲批的中國中鋼集團公司(下稱“中鋼”)債務重組方案印證了上述說法,其600億元銀行債務中的300億元將進行債轉股,中鋼也因此成為新一輪市場化債轉股的首家國企。

市場化債轉股兩大博弈點

在上述國有大行天津分行副行長看來,新一輪債轉股在操作中存在兩大博弈點。

《指導意見》明確,銀行不得直接將債權轉為股權,應通過向實施機構轉讓債權、由實施機構將債權轉為對象企業股權的方式實現。

事實上,由於債權人眾多,銀行直接將債權轉成股權非常麻煩。以渤海鋼鐵為例,其1900多億元的債務涉及105個債權人,所有債權人的意見達成一致很困難,很多銀行分支機構並不允許做投資。

“通過實施機構轉讓債權卻是個可行方案,相當於從銀行剝離債權,轉讓給資產公司,再由資產公司進行處置。”上述國有大行天津分行副行長表示,未來債轉股的操作實體是誰十分重要。以渤海鋼鐵為例,實施主體究竟是天津的資產管理公司,還是四大資產管理公司,抑或是某家債權銀行旗下的投行分部。這將是未來博弈的關鍵點之一。

《指導意見》對於市場化債轉股則給出了較為寬泛的範圍:鼓勵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保險資產管理機構、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等多種類型實施機構參與開展市場化債轉股;支持銀行充分利用現有符合條件的所屬機構,或允許申請設立符合規定的新機構開展市場化債轉股;鼓勵實施機構引入社會資本,發展混合所有制,增強資本實力。

上述副行長還表示,作為債權人,銀行最關心的則是未來處置債權時的折扣率。

“當年從國有銀行剝離債務給四大資產管理公司,都是二三折賣掉,銀行損失很大。”該副行長表示,這將是本輪債轉股實際操作中的另一個博弈點。當然,銀行依舊希望能與實施主體通過後續合同安排進一步分享利益,“雖然現在折扣率低,但未來實施主體的債轉股退出之時,銀行會希望繼續貸款給重組後的新企業,將債權轉移出去。”

此外,《指導意見》還指出,允許參考股票二級市場交易價格確定國有上市公司轉股價格,允許參考競爭性市場報價或其他公允價格確定國有非上市公司轉股價格。

不兜底不代表不給予支持

政府不兜底,並非意味著財政不支持債轉股。《指導意見》明確給出了兩條支持舉措。

第一,支持債轉股企業所處行業加快重組與整合,加大對債轉股企業剝離社會負擔和輔業資產的支持力度,穩妥做好分流安置富余人員工作,為債轉股企業發展創造更為有利的產業與市場環境。

第二,符合條件的債轉股企業可按規定享受企業重組相關稅收優惠政策。根據需要,采取適當財政支持方式激勵引導開展市場化債轉股。

財政部部長助理戴柏華在上述政策發布會上表示,為支持債轉股,財政部主要有兩大舉措。

財政部部長助理戴柏華

首先,明確了降杠桿、債轉股所涉及的不良資產處置方面的配套政策。比如,新的政策進一步允許以債轉股為目的轉讓單筆債權,提高債權轉讓的便捷度,促進通過債轉股降低企業杠桿率。

其次,在降杠桿和債轉股過程中,涉及到交易的各個環節,都有相應的稅收政策支持。比如在企業重組方面,規定只要符合一定條件的企業重組,在企業所得稅、增值稅、土地增值稅、契稅等相關的稅收方面都有相應的減免優惠等。

此外,在企業破產註銷方面,企業破產所涉及的清算費用、企業職工工資等,都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的稅前進行扣除;在企業資產證券化方面,規定證券化所涉及到的有關合同暫不征收印花稅;對於銀行呆賬,只要符合“真實損失”原則的呆賬,都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的稅前進行扣除。

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楊誌勇告訴本報記者,債轉股過程中,可能會涉及資產重組升值,這就需要企業納稅,而這時候財政如果給出重組相關稅收優惠政策,企業不需要支付這筆稅費或者晚些支付稅費,這就是財政支持政策。富余人員安置等工作也需要財政拿出真金白銀來支持。

事實上,新一輪債轉股並非降低企業杠桿率的唯一舉措。《意見》明確,通過推進企業兼並重組、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強化自我約束、盤活企業存量資產、優化企業債務結構、有序開展市場化銀行債權轉股權、依法依規實施企業破產、積極發展股權融資等七個途徑,平穩有序地降低企業杠桿率。

國務院國資委研究中心研究員胡遲接受本報記者專訪時表示,此次《意見》最大的亮點在於遵循市場化、法制化的原則,這些途徑既有制度性建設的長效機制,也有短期可見效的實招硬招。這些舉措把新常態經濟轉型升級中的諸多問題聯結在了一起,有助於以降低杠桿率為著力點和突破口,“一攬子”解決去產能、兼並重組、企業轉型升級、優化債務結構、金融改革等一系列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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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十萬“債奴”卷入債務黑洞,難以生還,救還是不救?

來源: http://www.iheima.com/zixun/2017/0322/162033.shtml

幾十萬“債奴”卷入債務黑洞,難以生還,救還是不救?
一本財經 一本財經

幾十萬“債奴”卷入債務黑洞,難以生還,救還是不救?

救還是不救?除了掂量社會責任,背後也有各方利益的博弈和切割。

消費金融正在火熱蔓延,從業者預估,全國借款人數,已高達8000萬。

這其中,除了老賴和騙貸人群之外,還有一部分“有還錢意願,沒有還款能力”的人,在利滾利之下,他們陷入債務黑洞,難以逃脫。

這樣的“債奴”,保守估計全國已形成幾十萬。

是放任他們深陷其中,還是出手相救?行業產生極為對立觀點。

救還是不救?除了掂量社會責任,背後也有各方利益的博弈和切割……

本文系一本財經(ID:yibencaijing)授權i黑馬發布,作者薄珂

01 幾十萬債奴

大學生徐佳妮,最近的情緒開始失控。

她一會兒想“一死了之”;一會兒又揚言要去法院起訴;一會兒又要賣器官還債;一會兒又憤怒異常,怪所有人,釀成自己的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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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之前,她為了買部Iphone借款1萬,卻沒料到,一年之後,利滾利變成15萬。

大二時,校園QQ群里突然有位學長主動加她,說可以幫她“很低的利息拿到錢”。

那時周圍同學,正在為iPhone6瘋狂。她動了心,填了學長給的一份單子後,順利從一家校園貸平臺上,借下15000塊。

扣除學長抽成的10%和平臺20%的“保證金”,到手10500塊。

“每個月父母給我1200塊生活費,我出去兼職也能掙800塊”,徐佳妮以為自己省吃儉用,一個月償還1500元的借款,應該壓力不大。

誰知到第三個月,她就力不從心。

她知道逾期後,催收會開始往她所有的親朋好友那里,群發短信催債,行話叫做“轟炸通訊錄”。

“我不想讓同學知道,我家里窮得連部手機都要借錢買,”這個剛滿20歲的少女,為了維護自己的顏面,再次尋找中介借款,就此跌入“借新還舊”的流沙黑洞中。

2016年現金貸異常火熱,一些極端事件之後,監管的閘門落下,部分校園分期平臺退出市場——大魚退場,反而給了小魚作亂的機會。

徐佳妮前後在20多個平臺上借款,中介在10%的高額抽成下,上下其手,幫她偽造資料,扮作上班族辦理銀行信用卡等花式手段,一步步,將其拖進深淵。

今年3月,再也沒新平臺可借——她的“借新還舊”危險遊戲,終於走到瀕臨懸崖的一步。

500%年息,30%周息,20%平臺手續費,10%中介費,當初的1萬多,就如此滾成了15萬。

一切開始崩塌。

二十多個平臺的催收人員,將不堪入目的短信,群發給她通訊錄中的親朋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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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佳妮的人生,就此跌入荒蕪。

農村的父母,無力相幫;同學朋友,避之不及。

“是不是我死了債就清了?”

“求求你幫幫我,我要賣器官還債。”

“我對不起父母…我簡直是畜生!”

她的情緒開始失控,她想不到這個債務黑洞,還有任何掙脫的可能性……

其實,徐佳妮遠不止一個。

“我的身邊,也有幾十個負債10萬以上的同學,”徐佳妮說,他們大多出於虛榮攀比心理,或為換部手機,或為買件漂亮衣服,就此背負巨額債務。

一個剛滿20歲的女孩,陷入這樣的境地,背後有貪欲和虛榮的作祟,但中介、借款平臺、催收等,在其中依然扮演著“黑暗推手”的角色,一步步將她送入地獄。

西安小夥王平也同樣在今年3月,陷入債務死循環中。

王平的欠款信息,連帶身份證號碼、住址群發給他手機通訊錄的所有親朋好友。

催收電話三番五次打給他新的工作地址,老板一接到電話,就讓他走人。

他再找新的工作,再被開除,再找。

他覺得自己陷入一個毫無希望的死局中,被整個世界拋棄——他把朋友圈內容清空,把頭像換成死樣的灰白。

在借款人之中,除了“憑本事借的錢,為什麽要還”的老賴,除了“人間蒸發”的騙貸者,剩下的,就是這部分“有還款意願,卻沒有還款能力”的人。

他們大多是零征信人群,是傳統銀行體系不願意服務的“次貸人群”;他們接受提前消費的理念,有強烈的多的金融需求。

最關鍵的是,他們大多還想還清貸款,回歸正常人的生活。

艾瑞咨詢數據顯示,2015年我國網絡借貸用戶規模達3970.1萬人。但這兩年,消費金融火熱蔓延,“消費金融和現金貸大概有8000萬用戶”,催單俠 CEO李曉煒預估。

這其中有多少“債奴”?李曉煒預估有10萬人。

但一些業內人士也提出不同的答案:按照行業逾期率10%來估算,大概有800萬人出現逾期,其中大概十分之一,是這樣的“債奴”,人數至少有80萬。

對於這些人,到底是救還是不救?

02 救或不救?

行業里針對“債奴”群體,形成完全對立的兩派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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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鐘早就敲響,那麽多起校園貸跳樓事件發生過,借款學生為什麽不長記性呢?”催單俠 CEO李曉煒認為,“不該救,遠不到出手的時候。”

“這些借款人,很大一部分人受到了貪欲和虛榮的驅使,對於利率,他們並非毫無所知,”李曉煒認為,債奴們沒有在第一次債務承擔不起時就及時剎車,繼而“借新還舊”,本身就存在僥幸心理——我不還,平臺又怎麽找到我?又能把我怎麽樣?

當催收全面爆發,他們才知道,他們不還錢,是需要承擔後果的。

借款時對風險和責任充耳不聞,債務發生時,卻指望社會出手相救,減免債務,這似乎是弱者的強盜邏輯。

“此時出手,定會助長他們賴帳逾期的士氣,對於借款平臺而言一定是致命打擊。”

多名借貸平臺從業者,也站在李曉煒這一方。

對於借款平臺來說,他們一旦打開“救助”的口子,意味著絕大部分正常借款人,也會拿“沒有還款能力”作為借口,拒絕還款。

“如果人人都按時還款,借款平臺靠什麽賺錢?逾期、滯納金才是利潤源頭。” 也有從業者表示,利潤結構,也讓平臺怯於出手。

當一些極端事件發生時,借款平臺方往往選擇公關途徑,息事寧人。

但,另外一些從業者對這個群體的大量爆發,心存忌憚。

“現在不救,等著悲劇大面積發生,負面效應引發監管一刀切,豈不是毀掉整個行業?”某消費金融平臺的負責人林源峰稱。

在林源峰眼中,在這條產業鏈的形成,並非完全是借款人的“貪欲”,所有的人都參與其中,推波助瀾。

“因此,當危機爆發時,平臺和社會,都有責任收拾殘局,”林源峰稱,這些人群的放任,會成為社會不穩定因素。

03 掙紮求生

債奴們正在試圖自救,用自己的一套方式。

微信圖片_20170322093914

徐佳妮正在劍走偏鋒,以暴制暴。

她網上購買了“呼死你”軟件,反過來輸入催收號碼,“讓他的手機號碼直接報廢”。

在一個“反催收”的群里,領頭的負責人小欣,卻一直在反對“以暴制暴”——這會導致雙方關系進一步惡化,“不能本質上解決問題”。

小欣提出,自救的第一步,是不再借新還舊,停止債務堆積。

第二步,就是和平臺談判。

小欣會收集一些平臺過激的“暴力催收”證據,和平臺談判,“態度誠懇地表示,錢我會還,但希望減免高額的滯納金,並停止暴力催收”。

小欣發現,當大家心平氣和坐下來後,是有談判空間的,“有些平臺,甚至同意他先還其他平臺,半年之後再還他們的。”

除了自救,向外界尋求幫助,也是他們多次嘗試的方式。

但小欣發現,通過法律解決很難走通。律師對於這類借款人,並不樂意接觸。

某律師透露,他們要接這樣的官司,一般要預先收取數千元代理費,同時還會從“能夠減免的逾期費”中,提走一半當做傭金。

“大家就是還不上錢了,才找律師,要支付代理費,還要支付減免費用的一半,這不白請律師了嗎?”小欣也曾咨詢過律師,發現他們一般都不接,“除非十個借款人一起起訴”。

這意味著,起訴成本太高,時間周期太長,一般的借款人根本無力承擔。

另外,平臺都是久經沙場者,對於法律漏洞,早就摸得門清。

2015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實際出借的金額認定為本金。

盡管國家將年化率高於36%定為“高利貸”,高出部分不受法律保護,但很多平臺將利息變換名目,換成服務費、管理費、保證金等。

“這些費用,都不能算作年化率,” 北京市維泰律師事務所律師李佩璇稱。

也就是說,法律給出的答案,幾乎是“此路不通”。

法律失效後,借款人最後的希望,寄托在“監管出手”上。

在韓國的信用卡危機的事件中,政府就曾扮演一個“施救者”的角色。

1999 年,在亞洲金融危機過去,百廢待興時,韓國政府為了激活經濟,鼓勵銀行盡可能多發信用卡。

一時間,首爾街頭充斥著信用卡發行商,對大學生、失業者等等都來者不拒。

4年之後,這場虛假繁榮的泡沫,“砰”地戳破。

最開始,是負面新聞的全面爆發,許多家庭因積蓄耗盡而破裂,犯罪和賣淫現象劇增。

極端案例也開始出現——一名34 歲的韓國主婦因不堪債主催討,從高層公寓中將3 個孩子推下去,自己再縱身躍出。

一時間,400萬信用卡用戶集中“破產”,韓國淪為“破產社會”。

為防止社會動蕩,韓國政府別無選擇,只得介入,出面成立了“信用恢複委員會”。

這個組織每天接納數萬人申請,負債人一旦通過面試,就可獲得部分滯納金減免。此後,借款人只需定期向組織還款,不用面對多家金融機構的催收。

在美國,有類似 “逾期者互助組織”的第三方機構,幫助用戶走出債務黑洞。

互助組織會幫客戶計算,每個月除去正常花銷之後的還款能力,再去主動和借款機構談判,每家每月少收點利息,甚至扣除利息。

這些機構,都曾幫助國家,從集體爆發的債務危機中生還。

在中國,這樣的苗頭,才剛剛呈現。

一些革新的催收機構,會扮演“平衡器”角色,幫助欠款人和平臺談判,減免一些費用。

一些公益組織機構也開始出來發聲,只是目前聲音還過於微弱。

至於監管和法律,還在原地踏步。

“這個群體還沒有自我覺醒,缺乏基本的金融教育和常識,有太多人性的劣根性作祟,”小欣稱,這個人群還需開化。

“行業草莽發展一段時間後,必然會有人站出來,亂中建序,拯救行業,” 林源峰稱,這可能是行業自律,也可能是政府監管。

救還是不救?這不是一個無解難題,只是需要,找到人性和利益的平衡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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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斥見死不救歐盟或改難民政策

1 : GS(14)@2015-04-22 01:25:51

在反移民的聲浪越來越大,面對越來越多偷渡船湧入,歐盟陷入反移民跟人道救援的兩難局面,去年10月以救援助長偷渡為由,煞停海上救援。但隨着前天有多達900名人蛇死亡的海難發生,批評歐盟見死不救之聲此起彼落,令多國領袖大為尷尬,不排除歐盟的難民政策在民意壓力下急轉彎。意大利原先在地中海執行名為「我們的海」(Mare Nostrum)救援行動,去年拯救數十萬人的性命,卻被歐盟部份成員國責難,指行動淪為「人蛇的渡輪」,變相助長偷渡潮,在成員國拒絕承擔巨額費用下,意大利惟有煞停救援。隨着前天發生地中海歷來最嚴重海難,輿論鞭撻歐盟「不救援」政策。法學家普蘭撰文批評歐洲見死不救,認為歐盟或有方法營救難民,但歐洲卻落閘封艙,任難民葬身大海。「國際移民組織」發言人多伊爾表示,船民遇難問題終於得到國際社會關注,人們開始從人道立場關注事件。



停救援對偷渡潮「零影響」


「國際移民組織」指出,沒有實質證據顯示,意大利救援行動助長偷渡潮。連蛇頭也表示,歐盟煞停救援行動對偷渡潮「零影響」。美國南加州大學法學教授佛倫岑(Niels Frenzen)指出,意大利前年推出海上救援後,偷渡人數的確有所上升,但這跟敍利亞和利比亞局勢惡化有關,由於沒人也沒任何組織幫到他們,唯一選擇是求助蛇頭,偷渡到歐洲。歐盟官員一直循兩個方向工作,一是解決各國接收難民數額爭議,二是加強南岸措施,令難民更易得到庇護。短期而言,由於今次海難死傷慘重,料意大利總理倫齊救援路線或會稍佔上風,令歐盟增派海軍,協助人道救援,但不會派兵到利比亞來解決偷渡潮的根本問題。路透社/英國《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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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記憶不再重演」少年自責見死不救

1 : GS(14)@2016-03-13 02:39:25

■雁部那由多與他的著作。


「願我的記憶,不再重演。」日本16歲男學生雁部那由多經歷311大地震和海嘯,曾面對一個男人見死不救,對方終被惡浪捲走。這個畫面5年來在他腦內縈繞不散,最後他決定勇敢把故事說出來,希望能救到其他生命。雁部當時小學5年級,位於宮城縣東松島市距離海邊兩公里的家被淹沒。他在學校避難期間,打算到一樓取回運動鞋,轉眼間黑色巨浪就湧上來,突然有一名中年男子向他伸手求救。生死一線間,他感到危險跑走,結果男子就在他眼前被巨浪吞噬。他事後不斷回想,若當時抓住男子的手,他或有機會獲救,「是我見死不救」。這情景不斷在雁部腦部重複播放,令他失眠,直至兩年前參加地震座談會,在地震失去祖父的高中生一番話,讓他深思──「要將訊息傳開去,說不定誰的生命就會因此得救。」雁部突然意識到,將自身經歷說出來,或許能幫助到其他人。此後雁部四處演說,講述經歷,吸引出版社為他出版《16歲的說書人》一書。他坦言面對災難,不論成人或小孩都會被迫作出性命攸關的決定,希望將自己的心聲傳達給不同的人。日本《朝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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