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恆大被曝違規大範圍內部認購員工7折購房

 http://xb.21cbh.com/HTML/2011-9-8/3MMDAwMDI1MTU3Mg.html

“是有內部認購這個事,今年年初公司在廣州的項目就搞過一次,這次是在公司全國所有的項目推廣,但是已經搞完了。”9月6日上午,記者在恆大地產集團( 3333.HK,下稱恆大)旗下長沙恆大雅苑調查“內部認購”一事時,項目部的置業顧問告訴記者。

 

此前的8月30日,恆大公佈2011年半年報,公司實現淨利潤58.2億元,超過行業龍頭万科A(000002.SZ)。然而,此時在長沙——佔恆大銷售額94%的二三線城市的代表——卻傳出恆大通過內部認購“募集後期開發資金”的說法。

今年7月和8月,恆大在旗下所有開發項目推行針對內部員工“7折購房”的內部認購活動。同時還以VIP認籌、誠意登記等形式向公眾購房者進行內部認籌,在項目開盤前收取數額不等的現金。這種違法銷售行為早在數年前即已被國家房地產主管部門明令禁止。

“現在地產企業信貸吃緊,恆大的內部認購可能是公司為下半年蓄積開發資金的一種手段。但是內部認購本身是非法的,而且還存在風險,一旦開發商不能按期交房或房屋出現質量問題,甚至攜款逃跑,購房人很難受到法律保護,交納的誠意金也難以追回。”區域經濟學家、湖南商學院經貿系主任柳思維直言內部認購的風險所在。

內部員工7折購房

“我們這裡的房源是恆大內部員工的優惠房,你只要交10萬元的指標費,就可以低價買到恆大的房子。”

記者獲悉,恆大自2011年7月開始全面推出員工內部認購活動。

長沙恆大雅苑工作人員透露,只要是超過一年工齡的恆大員工,在交納誠意金,與公司簽訂內部認購協議後,就可以7折買房,同時還可以享受公司的其它優惠,“最低可以達到6.3折”,但是要求在簽訂認購合同後一個月內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

恆大雅苑目前的售價約為7000元/平方米,按7折計算,加上公司的其它優惠,公司內部員工的購房價格低於5000元/平方米。而公眾購房者即便付全款,也只能拿到9.5折的優惠。

在另一個項目長沙恆大名都,置業顧問向記者透露,他們也可以享受7折購房的優惠,“不過恆大名都的房子麵積都很大,在200平方米-290平方米之間,因此我們這裡的員工內部認購的很少”。除了長沙,恆大其它城市的項目也都有這項優惠。

“你說的這個事情我知道,這是我們集團公司針對內部員工的福利,不過上個星期已經搞完了,你可以去看看別人有沒有指標轉讓。”9月6日,記者致電武漢恆大城項目時,置業顧問彭小姐快人快語。

恆大實行的低價內部認購,成為很多置業顧問的生財之道。記者獲悉,很多沒有購房需求的恆大員工,在拿到內部認購優惠指標後,以數万元的價格,將其倒賣牟利。

“我們這裡的房源是恆大內部員工的優惠房,你只要交10萬元的指標費,就可以低價買到恆大的房子,比市場價至少便宜1000元/平方米。”長沙一家房產中介向記者兜售手中的恆大華府內部指標。

他告訴記者,購買恆大華府的內部認購房,通常需要一次性付全款,少數可在一年內分三次付清,但是付清房款後,只能拿到內部員工開具的收據,一年後才能與開發商簽合同。

至於公眾購房者買了指標後,到時房子如何更名過戶?恆大的一名置業顧問私下透露,恆大管理層已經口頭承諾可以更名,至於具體時間和方式,到今年年底看政策變化再定。

超億平方米土儲後的資金渴求

“公司對項目實行滾動開發,工程時間抓得很緊,對資金的需求非常大,而靠項目對外銷售回籠資金,速度又太慢。”

恆大緣何如此慷慨向內部員工讓利售房?

上市以來,恆大一貫採取“低價拿地、快速開發、海量推盤、低價銷售”的“短週期、長開發”策略,而海量推盤必然要求公司加快工程進度,資金的需求也隨之加大。

恆大2011年半年報稱,公司計劃將位於二三線城市的92個項目中的大多數項目,在今年下半年陸續推出。同時要求新項目在取得後6個月內開盤銷售,符合條件的樓棟在一年內交房確認收入。恆大目前在建工程面積為3165萬平方米,為全國房企之最。

“公司對項目實行滾動開發,工程時間抓得很緊,對資金的需求非常大,而靠項目對外銷售回籠資金,速度又太慢,所以不得不千方百計融資。”恆大長沙分公司的一位項目經理向記者私下透露。

 

2011年上半年恆大新增土地儲備4897平方米,在全國101個城市的土地總儲備達1.35億平方米。以其披露的617元/平方米的拿地成本計算,至少套住了恆大832.95億元資金。土地大量囤積和項目快速開發,使得公司資金需求像永遠填不滿的洞口,並進而導致公司資產負債率高企,而這一直是恆大的一塊心病。

財報顯示,2009年、2010年、2011年1-6月,公司資產負債率分別為79%、80%、80%,平均高出万科A約5個百分點。

曲線融資“過冬”

記者獲悉,恆大還通過VIP登記、誠意登記等內部認籌方式,向公眾購房者收取數額不等的誠意金,為公司後續開發曲線募資。

大量拿地和在建工程已令恆大資金鍊吃緊,而持續縮緊的外部融資環境則令這種狀況雪上加霜。

最近數年,在資金緊張上吃過大虧的恆大,已經通過多種途徑進行融資。2008年6月,恆大香港上市失敗後,曾以發行可轉債的方式,向新世界發展(0017.HK)、美林銀行、德意志銀行等私募6億美元;2011年1月,恆大發行了總額達92.5億元的人民幣優先票據。

此次內部認購,只是公司曲線融資的途徑之一。記者獲悉,恆大還通過VIP登記、誠意登記等內部認籌方式,向公眾購房者收取數額不等的誠意金,為公司後續開發曲線募資。

“我們項目預計10月、11月開盤,你可以提前半個月來認籌,認籌金額是1萬元,正式開盤後,這個錢可以轉定金抵房款。”9月4日,記者在長沙瀏陽恆大華府項目調查時,置業顧問向記者詳解公眾購房者內部認籌流程。

長沙恆大名都和武漢恆大城兩個項目的置業顧問也向記者透露,購房者可以在開盤前半個月至3個月進行內部認籌。此前的2010年8月,恆大旗下合肥恆大華府曾因內部認購而被媒體曝光。但恆大好像不在乎這種曝光,因而一年後故技重施。

這樣的曲線融資,略可為恆大籌集部分流動資金。以湖南為例,目前恆大在湖南長沙、岳陽、衡陽等地共10個開發項目。內部員工稱,此次湖南地區內部認購住房數量超300套。如以50萬元/套計算,加上向公眾購房者進行的內部認籌金,恆大在湖南可提前回籠資金2億元,全國所有項目相加,回籠資金更為可觀。

恆大想方設法蓄積資金“過冬”,但它採取的內部認購、認籌、交誠意金等方式,卻明顯違反了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以及湖南省和長沙市的有關規定。它僥倖的是,雖然違規卻並未付出多大的代價,所以才不憚於屢次赴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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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銀泰中心被曝涉嫌違規改建 多次反映無人受理

http://big5.jrj.com.cn/gate/big5/house.jrj.com.cn/2011/09/20164211091502.shtml

 近日,姚明因銀泰中心房產再次進入人們視野。據稱姚明在北京長安街銀泰中心購買的三套房產,現價格已漲到每平米10萬元。

  姚明因購買銀泰中心房產賺了,而開發銀泰中心的北京銀泰集團更是賺了個盆滿缽溢。但是有讀者反映北京銀泰中心在建設過程中涉嫌違規,姚明所購房產其實是違法建築。

  從長安街自西向東經過銀泰中心大樓,巍峨挺拔的三座大樓下兩個玻璃框架的購物中心與其他建築顯得格格不入。某設計人員講:“這原是銀泰中心的地 下停車場的兩個螺旋狀入口,但銀泰公司在施工中把這兩個出口改造成兩個玻璃殼的商業中心。”“有人多次向北京市規劃部門反映銀泰中心東配樓玻璃殼無規劃手 續,但一直無人受理。”一位銀泰置業業主講:“我們的購房合同裏沒有這個樓,規劃裏也沒有,但銀泰公司卻蓋了起來,我們已經與銀泰集團為這個小樓正在進行 仲裁。”據記者了解,2009年北京仲裁委裁決北京銀泰公司違反規劃賠付3000萬元。

  北京市規劃部門相關負責同志說:“銀泰中心最初的規劃是兩個螺旋狀出口,後來在施工中,他們把出口封了起來,建成兩個三層小樓,估計有3000 多平方米。從規劃上說,這屬於違法行為。有單位反映過幾次,我們也很重視,認定是違法建設沒有問題。我們向銀泰公司發函希望配合調查,但這家公司只來過一 次,就再沒有任何消息。我們將繼續發函,怎麼處理將由市政府決定。”記者在銀泰中心裙樓的頂部還發現,該裙樓的頂部建起了四合院模樣的建築物,類似此前盤 古大觀的違法建築。

  號稱北京長安街第一高樓——北京銀泰中心竟然違反規劃私搭濫建,這是長安街第一座被曝光的違法建築。這個違法建築也牽出了北京銀泰中心違法建設地種種黑幕。

  據有關施工人員講,北京銀泰中心是2003年10月開工,2005年12月19日封頂。但北京市規劃等建設主管部門卻證實,銀泰中心在建設過程 中多項手續不全,大部分手續是後續補辦的。如土地手續,在沒有土地證的情況下,北京銀泰置業2002年就獲得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2005年3月30日 獲得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2005年4月25日獲得了北京市建委頒發的工程施工許可證;2005年 5月12日取得東樓預售許可證;2006年5月13日、5月27日分別取得其他樓盤預售許可證。據一些知情人透露:“銀泰中心‘正負零’已經施工完畢之 時,許多手續都還沒辦。”一些施工人員也說,2004年期間,北京銀泰中心已經基本完成了三座大樓的結構施工,而當時,銀泰中心的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 尚未領到手。

  在調查過程中,記者還發現,北京銀泰置業是一家(在北京市建委登記)二級以下的房地產開發企業,目前是四級資質。但該企業卻開發了面積高達35 萬平方米的銀泰中心。這明顯違反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在一級以下,嚴禁開發25萬平方米以上樓盤的規定。在建設部門的某位同志告訴記者,35萬平方米以上的 樓盤必須是住建部頒發的一級資質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才能開發。他說:“通過對相關一級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質查詢,沒有北京銀泰置業這個公司。”在北京市房地 產交易網上,北京市建委公佈的北京市銀泰置業有限公司的資質竟然是待定的,2009年剛批准為四級。

  在調查過程中,記者發現銀泰中心被媒體關注並不是偶然的。2005年8月,北京市土地局發佈公告,銀泰中心A、C兩座建築的土地使用權被收回, 一時令媒體譁然。2005年12月16日,北京現代商報以《北京第一高樓“非法建築”銀泰中心封頂》為題,報道了銀泰中心在沒有土地使用權的情況違法施工 現狀。

  對於銀泰2005年被收回土地使用權的現象,某位地產人士分析了銀泰百貨資金情況的相關資料後指出,2003年銀泰並沒有多少資金。銀泰中心建 設可謂一波三折,2003年曾經與科學城簽署了合作意向書,雙方擬共同出資1億元,組建北京科學城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投資比例為科學城60%、中國銀泰 40%,成立合資公司的目的是參與北京銀泰中心項目的建設。但最後不了了之。2004年初,原中保財險公司總裁王毅力排眾議力主購買銀泰中心B座寫字樓, 併為此支付17億元,這也為中保財險公司和銀泰集團今後的糾紛埋下導火索。本報將追蹤報道,請關注《長安街上誰在“空手套白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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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洋地产被曝多项会计违规行为 少缴税3356万

http://www.zjscdb.com/detail.php?newsid=63047

 财政部网站11日公布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披露,远洋地产(03377,HK)、中信地产等房企被曝会计违规。其中,根据被披露的远洋地产会计违规行为,《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对相关财报进行核实时发现,其会计违规或与公司土地增值税“躲猫猫”有关。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就此问询远洋地产,但截至发稿对方并未回应。

  远洋被指多项会计违规

  财政部网站公告称,财政部驻北京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在检查中发现远洋地产2009年度财报存在相关会计违规行为:“该企业及下属单位存在资产 不实5374万元、收入不实7063万元、利润不实3.1亿元等会计违规问题,少缴各项税款3356万元。其中:该公司将部分自用房屋等成本分摊至已销售 房屋,少计存货1.47亿元;未计提土地增值税,少计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1.28亿元;下属林达华夏公司为母公司借款提供担保8.5亿元未进行披露。”

  根据被披露的远洋地产会计违规行为,《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对远洋地产相关财报进行核实时也发现了相应的“异常”现象。

  以土地增值税为例。远洋地产在2009年年报的税项部分介绍说,“随着毛利率下降,土地增值税于2009年亦下跌41%至2.48亿元”。据查,2008财年公司的土地增值税为4.2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2008财年,远洋地产的毛利总额为28.2亿元,2009年毛利总额为26.57亿元,同比仅下降6%;同 时,2009年毛利率比2008年仅下降了13个百分点。但公司土地增值税则同比大降41%。毛利额同比下降6%、毛利率下降13个百分点与土地增值税同 比大降41%之间的悬殊过于“异常”,但远洋地产管理层对于土地增值税大幅下降的解释则归因于模糊的毛利率概念,称为“毛利率下降”所致。

  在远洋地产2010年年报的税项部分,《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远洋地产当年的土地增值税为4.03亿元,同比增62.5%,且当年度土地 增值税占毛利的比例由2009年的9.3%上升到9.77%。而2010年的毛利总额同比增长率55%,毛利率与2009年同样为30%,同样,对于土地 增值税的急速上升,远洋地产管理层的解释由上一年模糊的 “毛利率下降”变成了“毛利总额的增加”。

  对于2010年土地增值税总额及在当年度毛利总额占比的上升,其中必然牵涉到众多因素,但有一个因素或许不可忽视。财政部在公告中说,“远洋地产有限公司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调整会计账务,并补缴相关税款。”

  有知情人士也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透露,对于2009年度的相关税款问题,后来远洋地产已及时补缴了相关税款。

  去年年中,国家税务总局连续发文强调推进土地增值税清算。作为一项税率较高的税种,土地增值税一向是房产调控的一项手段,其征收的严格程度将对 房企盈利水平产生极大影响。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曾对媒体表示,土地增值税会对房地产公司资金链产生影响,企业越晚清算越有好处。

  8.5亿元担保确未披露

  对于财政部公告中披露的远洋地产 “下属林达华夏公司为母公司借款提供担保8.5亿元未进行披露”一事,在远洋地产2009年年报中也得到了证实。

  远洋地产2009年年报 “财务担保与资产抵押”部分只披露了两笔担保事项,一笔为 “2009年12月31日,本集团就部分物业买家办妥按揭抵押登记前的按揭贷款向银行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8.12亿元”;另一笔为“于2009年 12月31日,本集团以部分土地使用权、发展中物业及投资物业等作为抵押,获得短期银行贷款 (包括长期贷款的即期部分)人民币14.18亿元和长期银行贷款人民币56.10亿元。”担保事项披露中并未见到财政部公告中的8.5亿元担保事宜。

  据记者调查,财政部公告中的“林达华夏公司”,全称为北京林达华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远洋地产旗下的控股子公司,旗下地产项目有远洋新干线、远洋公馆等。

  在财政部披露的公告会计违规的公司中,除了远洋地产外,另有中信地产等数家知名房企。

  不过公告同时显示,截至公告发布时,相关房企基本上已按照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整改,并补缴了相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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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見違規事情時怎辦? Bittermelon 苦中作樂

http://bittermelon2009.blogspot.com/2012/03/blog-post_19.html
有一位從事內審的朋友,最近問了一個非常實際的問題,當發現公司有違法行為時,身為內審應如何去做?向公司管理層匯報?還是直接向監管當局報告?如果向管理層報告後,他們選擇繼續違規而不去糾正又怎麼辦?倘若不向監管當局報告的話,擔心自己日後可能遭到控告。

首先,根據IIA的守則(不知道會計師公會的專業守則有沒有提及呢?),內審是公司的僱員,工作要向公司負責,所以遇到違規問題時,應向公司管理層報告, 由他們決定如何處理。倘若他們選擇繼續違規,我們極其量只能向他們解釋相關的風險,而不應直接向監管當局報告。向管理層報告及解釋風險,做到了這一步,內 審已經盡了應付的責任,至於會否被控知情不報,那要看涉及的違規事項是甚麼以及當地法例。

一般來說,不涉及刑事的普通商業違規,內審不會有知情不報的問題,我們理應不會受影響。至於涉及刑事的,問題就比較複雜。如果殺人放火這些還好說,因為不管三七二十一都要報警,但如果是貪污舞弊就得小心處理。不過,只要已向管理層報告了,一般來對內審都不會受影響。

不管違規事項嚴重與否,身為公司的僱員或客戶的核數師,身份是代理人,若揭露受害者託人的問題,有失專業操守。但身為市民,若知道違規行為而不去舉報,又 有失市民責任。若果碰到這種兩難的問題時,我想我也不知如何是好。不過,若碰到洗黑錢以及恐怖主義活動,我們就不應猶豫而向有關方面舉報。

最後一提,根據香港法例,會計師和律師等專業人員在遇到洗黑錢及恐怖主義活動活動時,必需向聯合財富情報組舉報,其網站有一份專為會計師而設的守則,連結在此。另外,網站內也列舉了一些洗黑錢活動的特徵,值得參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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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千違規期貨賬戶被查

http://magazine.caixin.com/2012-04-27/100384854_all.html
 

  從業人員實名炒期貨的行為正在被低調清理。

  4月底,為期一年的期貨業賬戶清查基本結束。期貨業大約3000名從業者首度被發現曾開立實名賬戶,大約佔期貨業全部從業人員的一成左右。期貨業協會已對其中部分違規者做出暫停從業資格,甚至禁止從業資格的處罰。

  五位對處罰不滿的期貨從業者向期貨業協會申請聽證。期貨業協會已於4月23日起,陸續舉行了五場聽證會,期貨協會紀律檢查委員會將在討論後對從業人員做出處罰。目前具體的懲戒措施尚未出台。

  以實名賬戶清查為標誌,期貨業新一輪的誠信風暴引發業內關注。協會表示,下一步將加大誠信約束表彰機制,「對會員公司不誠信行為加大罰則,增加失信成本。」期貨業協會會員部主任紅妹說。

  「這次大部分期貨公司都是高調檢查,低調清理,不想引發別的問題。」知情人士透露。

首次清查

  期貨市場與現貨市場不同,採用保證金槓桿交易,在風險巨大的同時可以獲得較高收益,同時由於與現貨市場密切關聯,雙向交易,具有很強技術性。

  在期貨市場參與交易的機構、大戶為了牟取暴利,會故意違反有關規定和交易規則,利用其在資金、商品、信息等方面的優勢,違規大量建倉,影響期貨市場的價格和製造期貨市場假象。採用的主要手段包括分倉、移倉(倒倉)、對敲、逼倉等方式進行。

  操縱市場行為嚴重扭曲期貨價格,阻礙了期貨幣場發現價格和套期保值功能的發揮,往往造成期貨價格的劇烈波動,使廣大中小散戶發生巨大虧損。

  中國期貨市場的歷次清理整頓,都源於嚴重的市場操縱行為及由此引發的各類問題。

  2007年4月實施的《期貨交易管理條例》嚴禁期貨公司自營期貨,同年7月,證監會頒佈《期貨從業人員管理辦法 》第十四條規定,期貨從業人員應當遵守的執業行為規範包括「不得以本人或者他人名義從事期貨交易」。

  不過直到四年後,監管層才開始認真清理從業人員參與期貨交易的行為。

  「對於期貨從業人員各類資格的檢查是兩年一次,屬於常規檢查,但這是首次檢查從業人員炒期貨的問題。」知情人士說。

  2010年12月,中國證監會主席助理姜洋公開表示,要嚴厲打擊操縱市場的違法違規行為。

  2011年6月27日,期貨業協會下發了《關於開展2011年度期貨從業人員資格定期檢查工作的通知》(下稱《資格檢查通知》)。

  根據《資格檢查通知》,受查人員為2010年12月31日前取得期貨從業資格的人員,重在檢查從業者是否以本人名義開設實名賬戶。

  根據通知,檢查工作自2011年7月15日開始,至2011年10月31日截止。

  不過該通知下達各期貨公司後,各期貨公司作出了更為嚴格的自查。

  比如,瑞龍期貨要求員工填報2009年1月1日至今,以本人或他人名義在本公司或其他期貨公司,開戶從事期貨交易的情況以及近親屬開戶交易情 況。公司在自查內容中要求員工申報「所有期貨賬戶(含現有的期貨賬戶、休眠期貨賬戶、歷史賬戶、註銷的期貨賬戶等)及從業期間所有期貨交易記錄」。

  通聯期貨於《自查通知》中重點說明:「1、凡是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人員,不論是否持有期貨從業資格證,都須上報期貨開戶及交易情況。2、配偶 的開戶與交易狀況須上報,兄弟父母等親屬不必上報。3、期貨賬戶無論是否進行過交易,是否已銷戶,是否是在從業期間開立,只要存在就需上報。」

  上海東證期貨公司總經理黨劍告訴財新記者,最初自查階段,公司查出九名從業人員有實名賬戶。「當時發現,很多從業人員屬於早年開戶,入職後就沒有再做過交易。公司給員工一定時間去銷戶。」

  北京一期貨公司高管表示,在這次大檢查中,幾乎每個期貨公司都被發現有從業人員開戶。

  不過多位業內人士介紹,此間從業者開戶情況相對複雜,故期貨業協會給各公司留出一定時間銷戶。

  「很多情況是期貨公司人員以前開過戶,包括當學生時開的戶,練手用,後來沒做過。」

  「被查出曾經實名開戶的從業人員有3000人,不過其中很多是期貨市場擴張後,很多期貨公司的客戶轉成期貨公司居間人,最後轉成期貨公司員工這樣的情況。」北京期貨公司高管表示。

3000賬戶虛實

  期貨業協會會員部主任紅妹告訴財新記者,此次檢查首先在北京地區進行了現場檢查試點。之後,現場檢查工作在全國全面推開。

  「我們對其中26461名從業人員的執業情況進行了檢查。」紅妹表示。

  自2011年6月開始的期貨行業執業情況大檢查接近一年。目前檢查臨近結束,處於最後的聽證、申訴程序,此後,最終的懲戒結果將陸續出台。

  根據《中國期貨業協會紀律懲戒程序(修訂)》第二十一條,協會對違反自律性規則的從業人員,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訓誡、公開譴責、暫停從業資格6 個月至12個月、撤銷從業資格並在三年內拒絕受理其從業資格申請、撤銷從業資格並永久性拒絕受理其從業資格申請等五種程度不同的紀律懲戒。

  期貨業協會初步處罰發出後,有五位從業人員申請進行聽證會。協會根據相關要求,於4月23日、24日在協會舉行了聽證會。

  據瞭解,這些要求聽證的從業人員都面臨比較嚴重的懲戒。

誠信與規則

  北京工商大學期貨研究所胡俞越教授表示,根據國內規定,有期貨資格證的從業人員不得開戶進行期貨交易。「既然有規範,就要遵守。」

  不過,至於市場所詬病的期貨從業人員實名交易是否引發「老鼠倉」,是否為內幕交易的問題。胡俞越表示,期貨開戶現在是一戶一碼,期貨公司員工根本無法達到坐莊炒作的目的。即便做了,在期貨保證金中心很好清查。

  一戶一碼制度,即一個投資者在交易所內只能有一個投資者編碼。投資者無論在幾家期貨公司開戶,只要開戶資料是同一身份證或同一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那麼該投資者在交易所內只能擁有惟一一個交易編碼。客戶編碼專碼專用,不得借用。

  「你的名下,只能開一個賬戶,若想操縱市場,很難。」胡俞越介紹。

  黨劍表示,在台灣,期貨人員在備案之後,可以進行期貨交易。如被發現有內幕交易,可以查交易單。

  此外,期貨、現貨雙向交易的特徵導致期貨交易較少能夠造成內幕交易,另外期貨業信息多為公開信息,「比如大豆是豐產,還是歉收,這個都是公開信 息。你要想影響市場,很難。同時,很多品種不但要影響中國市場,還要影響國外市場,因而想進行內幕交易,基本不可能。」黨劍說。

  在期貨市場上能夠操縱市場、參與內幕交易的,往往都是大型機構和有現貨背景的投資者,對於資金的要求非常高,因此各國期貨監管機構和交易所都有嚴格的「大戶申報制度」。

  「只要盯住大戶,期貨市場是難以被操縱的。從業人員炒期貨,頂多就是跟莊,這對於社會的損害遠遠低於『老鼠倉』交易和內幕交易。」知情人士透露,「不過這對於整個期貨行業的形象不好,顯得期貨從業人員很沒有誠信。因此,監管層才下決心清查,當然是低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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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煙產品:違規還是合法? 煙草一紙文件,八年市場扯皮

http://www.infzm.com/content/82962

煙草專賣局:「不合適的工具,即使最後生產的產品可能合法,也是不允許的。」

控煙產品企業:「煙草專賣局和煙草公司是一套人馬,他們查我們,更像是怕我們的控煙產品,搶了他們的煙草生意。」

賣煙的抓了控煙的?

在生產的控煙產品被杭州市煙草專賣局扣押查處半年後,商人王星決定四處申訴,討個說法:「賣煙的怎麼能抓了控煙的呢?」

王星生產的是一種香煙形狀的控煙產品。雖然裡面裹著是中草藥,但有著香煙一樣的外形和吸食方式。「通過『以草代煙』的方式,能讓煙民控制煙量。」這種名叫「漢草」的產品在宣傳材料中寫道。

要捲成與香煙一樣的外形,需要專業的卷煙機械和過濾嘴,為了顯得更逼真,王星買來了卷煙專用的「盤紙」。最後惹禍的,正是這些與煙相關的物品。

四個月前的2012年6月14日凌晨,杭州市煙草專賣局的執法人員扣押了這些物品。「他購買的這些產品都是煙草專賣法控制的物品,因為涉嫌非法經營罪,我們已將案件移送到公安部門。」杭州市煙草專賣局答覆南方週末記者採訪時稱。

令王星不解的是,煙草專賣局只管轄真煙、假煙、仿冒煙等,漢草是非煙草製品,不屬煙草專賣系統管轄。「煙草專賣局和杭州煙草公司是一套人馬,他們查我們,更像是怕我們的控煙產品,搶了他們的煙草生意。」王星說。

此說並非空穴來風。在「漢草」被查處之前,中國的同類產品在市場上已屢遭煙草系統的查處。

曾被河南省衛生廳批准為(香煙型)保健吸品的「天工香草」是最有名的一起。2003年,河南商丘福源食品集團曾在北京、洛陽、紹興等地銷售,但2004年3月,經營正有起色的「天工香草」,卻突然被北京朝陽區煙草專賣局查處。之後,紹興、洛陽也封殺了該產品。

「天工香草」選擇了行政訴訟,最終雙方以私下和解了案。但當年負責「天工香草」項目的韓經理告訴南方週末記者,經此一役,「天工香草」元氣大傷,現已基本停產。

神秘的12號文

生產控煙產品的企業指出,地方煙草系統的動力源自2004年1月2日國家煙草專賣局發佈的一份隱秘內部文件。這份文件名為《國家煙草專賣局關於制止利用煙草專賣品為非煙草製品生產經營活動提供便利條件的通知》(國煙法【2004】12號)。


南方週末記者獲得的文件顯示,在文件開頭一一列舉了控煙產品的特徵:包裝上標明「非煙草製品」、「純中藥配製」、「不含尼古丁」、「柔和型」等漢字字樣,以「銀杏葉」、「艾蒿絨」等為原料生產的非煙草製品。

在這份文件中,國家煙草局曾嚴令下屬各企業和主管部門,對「有無利用專賣品為非煙草製品生產經營活動提供便利條件的情況進行自查,如有相關情況,應立即停止該生產經營活動,堅決予以糾正」。打擊的理由,正是因為這些產品使用的「卷煙紙、濾嘴棒」等輔料採用煙草專賣品,生產設備用的是煙草系統內部的機械產品。

按煙草專賣法的規定,煙草生產機械、過濾嘴、用來卷煙的盤紙等,都屬於專賣品,只能按計劃供給產煙企業。「天工香草」、「漢草」等生產的工具和輔料來源,觸碰的正是這條紅線。

仔細觀察這則文件可以發現,其發佈時間正值「天工香草」等控煙產品風生水起階段。而國家煙草專賣局網站上公佈的2005年山東省的一起案件,再次證明煙草系統對非煙草製品的處理力度。

2005年,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濟南愛和華新技術有限公司訴濟南市歷城區煙草專賣局行政處罰行為一案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當年3月,該公司被濟南市煙草專賣局查出未取得煙草生產企業許可證而私自生產卷接機械一套,非法儲存濾嘴棒、卷煙紙和「利百加」銀杏葉吸品。

「該案的勝訴,對各地煙草專賣局處理當前出現的生產、銷售卷煙替代品(各類非煙葉吸品)類似案件的處理將產生重大影響。」國家煙草專門局在其網站的一則新聞稿如此定性這起案件。

「(煙草部門)利用煙草專賣品專控的規定頻頻查處,給我們造成了很大的損失。」南陽國草科技開發有限公司經理王俊義說,由於市場一直難以拓展,2008年後,公司的生產同樣處於基本停頓。這家公司曾研製出了以艾葉為主要原料的「國草健康吸食品」作為香煙替代品。

不過,杭州市煙草專賣局副局長王向立否認聽過12號文件的存在,他不斷強調自己只是例行公事。「不合適的工具,即使最後生產的產品可能合法,也是不允許的。」王向立說,「我們打擊的是生產而非銷售。」

杭州市煙草專賣局專賣監督管理處副處長程寧證實,他們之前早已注意到「漢草」。之前稽查人員曾專門盤問過漢草的來源,「當時以為是海南母公司生產的,不歸我們管」。今年6月,他們接到舉報線索,才啟動了調查程序。「我們感到案值巨大,現在已把案子移送到杭州市公安局經偵支隊。」

衰落的控煙用品

「目前市場上的控煙產品,確實有很多問題。」控煙專家、新探健康發展研究中心主任吳宜群說。按照《煙草控制框架公約》的要求,目前市場上的產品大多都不符合控煙產品的定義。

以漢草等產品為例,這種自稱用「羅漢果、茶葉、紫蘇、金銀花、菊花等多種藥食同源的中草藥」做成的產品,其戒煙功能和安全性有待進一步的證明。不過,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原副主任、控煙辦公室原主任楊功煥教授指出,煙草局查處這些,顯然不是為了消費者的健康或控煙目的。

「12號文件」證實了這樣的判斷。文件指出,控煙產品的出現「一方面容易誤導消費者,使消費者可能誤以為是煙草製品而購買,侵害了消費者權益;另一方面給卷煙市場銷售造成了混亂,擾亂了正常的經濟秩序,給煙草專賣管理帶來了負面影響」。

「他們查處時,從不問對使用者是否使用安全,有無戒煙功效。」吳宜群說。相反,本該行使履約功能的國家煙草專賣局,在過去的10年內,投入「降焦減害」的研究資金逐年遞增。比較著名的正是卷煙產品中「添加中草藥」的技術。

「對煙草製品、類煙草製品或控煙產品,本應該由獨立於煙草部門之外的政府部門來管理。」楊功煥說。但現在,由於管理機制的混亂,控煙產品處於無人管理之中。以頗受爭議的「如煙」為例,按照國際通行的標準,本該由類似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供安全認證。但現在,此類產品卻一直處於「三不管」狀態。

「相關法律一片空白,我們根本不知道應該找哪個部門審批。」南陽國草科技開發有限公司經理王俊義說。此前,他曾申請過健字號批文,作為保健品生產「國草」,但國家停止健字號申請後,現在歸到哪一類,一直沒有答案。

王星同樣感到委屈。「我曾向海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去函,他們覆函說,『漢草』不需辦理生產許可證,理由是這類產品未納入生產許可證管理產品目錄範圍。」

「中國符合框架公約要求的正規控煙用品企業,現在也都基本停產、破產了。」中國控制吸煙協會辦公室主任曾繁玉告訴南方週末記者,中國控煙用品的衰落,可從中國控制吸煙協會下設的控煙用品專業委員會窺見一斑。成立於1993年的該委員會,原來有十多家企業會員,但現在委員會已基本停止了活動。「輝瑞和強生等外國醫藥企業曾試圖拓展中國市場,但現在也都全部退出。這幾年委員會想改選,牽頭的人都找不到了。」

「由賣煙的管控煙的,是造成現狀的主要原因。」楊功煥說,作為2006年正式批准煙草控制框架公約的國家,按照公正合理的理解,相關的管理工作,應該根據框架公約要求,轉由沒有利益關聯的、功能比較類似的食品藥品監督局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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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融資?香港商交所違規案疑雲

http://wallstreetcn.com/node/25205
新華網,香港商品交易所5年前成立,並於2011年5月18日正式開始交易的一個電子商品交易所。
 
5月18日:成立5年的商交所突然宣佈全面停止交易,自願放棄由證監會批發的自動化交易服務(ATS)供應商資格,同日香港證監會公告說,交牌原因是因為商交所入不敷出。
 
5月20日:新華網報導,香港商品交易所未平倉的181張合約全部順利平倉。
 
5月21日:香港證監會宣佈,就香港商交所財務方面涉嫌違規問題的調查已經在15日展開,鑑於所取得的證據顯示涉嫌違規的問題事態嚴重,證監會已將若干事宜轉接至商業罪案的調查科,案件至今有4人被捕,其中3人被落案起訴,據悉這三名內地男子涉嫌使用4.6億美元,折合港幣約30億,虛假銀行的存單向香港證監會證實有內地人士融資或者是新資金注入商交所。
 
5月24日:原本在休假及暫停公職的商交所主席張震遠(Barry Cheung)宣佈,辭去行政會議成員等所有公職,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梁振英也已接納張震遠的請辭,張在聲明中表示已於日前應警方邀請協助調查。
 
5月26日:南華早報援引消息人士的話表示商業罪案調查科已約談四位商交所高管。該報導還稱,圍繞商交所主席張震遠的爭議日趨升級,香港政府官員紛紛表態提振民眾對梁振英政府的信心。張此前曾是特首梁振英的高級助手。
 

更多細節曝光

 
香港成報報導,三名內地男子涉及商交所偽造文書案,日前先後遭商業罪案調查科拘捕並起訴。控方支出,警方在尖沙咀海景嘉福酒店3個房間及各被告身上,共搜出
 
120份虛假文件,包括分別由渣打銀行及匯豐銀行發出的支票「確認書」及「存款證明」文件等,涉款逾4.6億美元,據知,該批逾百份的虛假銀行證明文件中,有大部分內容註明巨額款項均是支付給「商交所」,並意圖向證監會展示該等假文件,以力證商交所有內地人士逾4.6億美元融資或新資金注入。
 
3名被告分別為上海籍的戴麟懿(65歲)、來自東莞的李善容(49歲)及來自北京的連春仁(50歲),3人均持雙程證入境,逗留7天時間。
 
根據控罪,控方指稱的虛假文書,包括一封渣打銀行今年4月23日發出的《確認信》,內容有關一張1100萬美元的支票;一份渣打銀行今年4月23日發出的《擔保函》,承諾向一名叫Zhang Jisheng的人士支付4.6億美元;一份匯豐銀行今年5月8日發出的《存款證明》,確定一筆1100萬美元的款項已存入一個以連春仁為持有的人的戶口,以及兩張日期為5月7日的《定期存款/保本投資存款/高息投資存款證明書》,證明連春仁的美元戶口曾有一筆1100萬美元的定期存款。
 
警方已證實該等銀行文件涉及的巨額資金被指存入有關戶口全屬虛假,案中仍涉及其他在逃人士。警方此前還拘捕了第四名嫌疑人,該朱性男子獲准保釋。張震遠回應稱,被警方拘捕的3人並非商交所前任或現任職員。
 
法庭法官稱案件將押後至7月19日再次開庭。
 
香港文匯報報導稱,張震遠為撲水解困,懷疑曾向同屬「梁粉」的大地產商借款過億元周轉,甚至向前立法會議員詹培忠免息借貸800萬元,其後沒有歸還。張震遠昨日發聲明,否認向大地產商借款過億元報導,但承認2010年底曾向詹培忠借貸800萬元,不過在借貸後一月內已清還,他強調個人及商交所現時均無任何債務。

 

違規疑雲

 
Zerohedge認為,無論是這個曾經被寄予厚望能夠成為亞洲貴金屬交易中心的交易所在開始運營僅僅兩年後就宣告關閉,還是關閉時僅有不到200份未平倉合約的報導,都讓人感到難以置信。
 
在媒體報導中都提到香港商交所的交易非常清淡,並未有很多會員通過這一平台進行活躍的交易。那麼這一平台的作用是什麼?ZH給出的答案是結構化黃金融資工具。
 
華爾街見聞此前對中國大陸的銅融資做了大量的報導,也提到了近期中國監管層對銅融資的打壓(詳見高盛對銅融資的分析)。
 
而ZH認為,如果說在大陸銅一直是融資標的資產首選的話,那麼在香港這一位置屬於黃金
 
隨著近期金價的大幅下挫,商交所的抵押鏈條開始出現問題,交易對手提出的更多保證金要求使得這條抵押鏈條開始崩裂。
 
一系列黃金融資交易問題的爆發不僅使得商交所(這可能已成為大量抵押資產的保稅倉庫)被迫立刻關閉,而且使得相關人員不得不依靠虛假文書鋌而走險。
 
當然,以上都只是zerohedge的猜測,但從後續報導看,商交所的業務模式已引發質疑。繼金融服務界議員張華峰及另一名議員何俊仁對香港商交所主動交回牌照提出質疑後,香港立法會議員田北俊於昨日表示,從公佈的情況看,商界懷疑香港商交所可能從事投機活動,才會出現巨額的財政困難。
 
理財週報援引報導稱,香港商品交易所有兩大中資股東,一個是最近下屬上市公司遊走於退市邊緣的中國遠洋集團,一個是工銀亞洲,其中後者佔股約10%。
 
華爾街見聞此前報導,中國大陸與香港之間的黃金貿易持續攀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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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了誰的奶酪?證監會:支付寶「餘額寶」違規

http://www.iheima.com/archives/43113.html

支付寶剛剛對此回應稱,支付寶會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主管部門的相應要求。餘額寶業務不會暫停,用戶的利益會得到充分保障。

支付寶17日推出了一款「餘額寶」的新服務。通過餘額寶,用戶在支付寶網站內可以直接購買貨幣基金等理財產品。這也是去年5月份支付寶獲得基金第三方支付牌照後,在基金業務上的一大動作。餘額寶首批的基金產品提供方為天弘基金。根據官方數據,餘額寶上線後的用戶數已突破100萬。不過,這一基金業務正式推出不到一週,就被證監會點名稱其違規。

根據證監會新聞發言人的說法,「餘額寶」本次違規主要出現在賬戶備案環節上。根據我國的《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結算資金管理暫行規定》第九條,基金銷售結算專用賬戶開立人應當自銷售賬戶開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有關監督協議和賬戶信息報中國證監會及賬戶開立人所在地派出機構備案。

而根據我國《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第七十八條 ,基金銷售機構和基金銷售相關機構通過互聯網開展基金銷售活動的,應當報相關部門進行網絡內容服務商備案,其信息系統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基金銷售業務信息管理平台的有關要求,並在向投資人開通前將基金銷售網站地址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而證監會新聞發言人稱,餘額寶中有部分基金銷售支付結算賬戶並未向監管部門進行備案,也未提交監督銀行的監督協議,違反了上述兩部法規中的相關規定。監管部門已要求支付寶對未備案的基金銷售支付結算賬戶進行補充備案。如果支付寶逾期未進行備案,將根據相應法律規定進行調查處罰。

儘管如此,證監會對於支付寶「餘額寶」仍舊表達了肯定態度。上述新聞發言人表示,餘額寶為投資者提供了更多投資理財選擇,是「市場創新的積極探索」。證監會支持市場創新發展,並為其提供製度保障和寬鬆環境。

支付寶「餘額寶」推出以來就面臨爭議。除去支付寶涉足基金業務這一話題外,餘額寶在宣傳資料中一直強調基金的收益,而未對基金投資風險做出提醒,被指誤導性宣傳。支付寶資深高管總監曾對此在微博做出公開回應,表示將把餘額寶的風險提示放置在產品更醒目的位置。

從「阿里小貸」到「餘額寶」,阿里巴巴互聯網金融領域的嘗試一直在繼續,馬云也從不掩飾自己對金融領域的興趣。《人民日報》今天也刊登了馬云的專訪文章,馬云在專訪中這樣說道:未來的金融有兩大機會,一個是金融互聯網,金融行業走向互聯網;第二個是互聯網金融,純粹的外行領導,其實很多行業的創新都是外行進來才引發的。「金融行業也需要攪局者,更需要那些外行的人進來進行變革。」(李云)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59413

證監會調查光大證券異常交易案結束 認定基金管理人未違法違規

http://wallstreetcn.com/node/54082

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23日表示,證監會對光大證券異常交易案底調查取證工作基本完成,正移交證監會內部相關部門審理,組織專家論證諮詢。

發言人稱:

  • 異常交易導致光大證券的風控指標不合規定,證監會發現其策略投資部證券自營業務的內部控制存在缺陷,信息系統管理問題較多。
  • 在光大證券事件中,上證50ETF、上證180ETF的基金管理人接受並確認光大證券申購ETF的申請,符合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並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
  • 事件中,證券交易所對光大證券當日的所有股票交易確認成功並進行了正常的結算,因此,其申購ETF使用的股票有效。

根據相關規則,基金管理人在光大證券事件中無權拒絕光大證券申購ETF的申請。

一是從實際操作來看,基金管理人未獲得公開、權威信息以證明發生了異常事件,沒有暫停ETF申購贖回的充分理由。

二是光大證券事件不屬於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說明書約定的暫停申購贖回的情形,基金管理人無權暫停申贖,如果基金管理人允許暫停申贖,不僅會違反基金合同,還可能影響其他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74062

抽驗不查來源 山水米違規十八次竟不罰 把關制度漏洞大 四千噸混充米吃下肚

2013-09-09  TWM  
 

 

到底什麼食物是真的?

標榜天然無添加的パン(音胖)達人麵包卻使用人工香精;而掀起台灣有機稻米風潮的泉順食品「山水米」,被查獲使用廉價越南米充當台灣米。不肖業者行徑固然令人搖頭,但是身為監管單位的政府部門到底管了什麼?為何讓台灣食品安全管理出現大漏洞。

根據檢方估計,已經超過四千噸的「假台灣米」被消費者吃進肚裡。一九七九年創業的泉順食品,原本只是一家小型碾米廠,九七年成立「山水米實業」進軍量販通路商後,事業才急速擴張,目前已是全國前三大糧商。

山水米十年前率先引進對環境衝擊較小的「鴨間稻」(利用雜食性鴨子吃掉田裡的害蟲和雜草,排出的糞便做肥料),廣受各界注目,也打響了「有機好米」名號;近年則透過建立產銷履歷、接受有機認證,塑造優質企業形象,麥當勞、摩斯漢堡、統一超商、吉野家等連鎖食品業者,都曾選用山水米產品。

打著「以最好的品質,開創米食新文化」經營理念的山水米,近年曾多次遭消保團體質疑販售劣等米,但皆未引起廣大回響;這次被踢爆以越南米混充台灣米,多年商譽毀於一旦。董事長李東朝一句「我不是最多的」,更讓糧商同業人人自危。有業者感嘆,國人食米量正逐年下降,泉順這次爆出醜聞,勢必讓日益萎縮的米糧市場雪上加霜。

只查少數品種 混合米不查檢調大動作搜索之後,農糧署署長李蒼郎也出面痛批,泉順兩年內共有十八次被抽驗不合格紀錄,卻始終未被開罰,行徑囂張;然而農糧署也承認,市售包裝米的例行監測,一般僅檢驗標示及品質,不會鑑定白米來源。也就是說,農糧署對不肖業者可能以外國米混充台灣米牟利的行為,完全不設防。

農糧署每季固定抽查兩百五十件市售包裝米,檢查項目包含標示、品質、品種三大項。標示部分,是檢查米糧包裝上,是否依《糧食管理法》規定,以中文明確標示品質規格、產地、重量、碾製日期、保存期限等資訊,若標示不清或漏標即為不合格。

品質檢驗則是拆封鑑定米粒的白粉質粒、碎粒、異形粒、夾雜物等成分,是否符合包裝上的標示等級;若包裝宣稱「一等米」,鑑定結果卻是二等,即視為品質不符。品種部分,只針對包裝上載明「台?九號」、「花蓮二十一號」等米種的商品做檢驗,若包裝僅標示「台灣米」或「混合米」,就不須檢查品種。

根據農糧署資料,自二○一一年以來,共有三十五家廠商因「品種」不合規定,被勒令限期改善,但其中並沒有以外國米混充台灣米的案例。

對於抽驗項目不包含白米來源,李蒼郎的解釋是,來自越南、泰國的白米,外觀與台灣米差距很大,若業者有掛羊頭賣狗肉的現象,絕對逃不過檢驗人員的法眼;若包裝標示為混合米,但外國米比率明顯過高,檢驗人員也會主動採樣送往品種資料庫比對成分。

李蒼郎再次強調,過去從未發現以外國米混充台灣米的案例,實在是泉順食品的行徑太誇張。

粉飾太平 業界早知有混充然而,有業者質疑,農糧署稱過去沒有外國米混充案例,根本是粉飾太平,有意推卸責任。台灣區稻作協會前理事長翁良材表示,台灣自○二年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後,每年都須開放定額外國白米進口;依WTO協議內容,進口白米一律只能進入食品市場,「全台灣十萬多噸的進口米,有六成都被泉順吃下來,這些進口米都到哪裡去了,農政單位說得清楚嗎?」翁良材直言,不肖業者以劣質外國米混充台灣米銷售,賺取數倍價差的問題,業界時有所聞,政府單位從未嚴格取締;不禁讓人懷疑,農糧署是否因為與糧商有不當利益掛鉤,稽查時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九年抽驗市售白米,就曾發現山水米外包裝標示台灣生產,內容物卻包含糯米與比率相當高的泰國米,可見外國米混充台灣米的傳言並非空穴來風;相較之下,農糧署宣稱的「過去未有類似案例」,也就更難令人信服了。

不願具名的官員指出,質疑農糧署與糧商間有不當利益掛鉤並不公平,但官方常須仰賴糧商協助,雙方保持良好互動卻是不爭的事實。例如這次泉順混充米事件查證屬實後,農委會內部曾有人認為「情節重大」,建議直接祭出停業或撤照處分,但最後未獲採納;其中一項重要的原因就是,泉順穀倉替農糧署代儲了大批公糧,一旦遭撤照,農糧署難以立即另覓儲存地。

正因為農糧署與糧商長年「走得太近」,讓農委會主委陳保基在事發後三天,罕見地對自家人撂下重話,要求糧政系統徹底改革、全面檢討管理制度;並承諾修正《糧食管理法》,對國內進口米大宗糧商進行高頻度抽檢,不容許混充米事件再次發生。

即使如此,農委會內部還是有部分人士持保留態度,認為「修法標準太過嚴苛,基於保護台灣農業,是不是應該給糧商一個機會?」提高罰則 稽核卻不縝密但只要翻閱法條就能發現,農糧署給糧商的「機會」,實在已經太多。據《糧食管理法》規定,「糧商產品標示不實,主管機關得按次處罰,處罰三次仍未改善,得註銷糧商登記證」;但實務上,產品檢驗不合格,農糧署會先發文要求廠商「限期改善」,一個月後再抽驗若還是不合格,才會依法裁罰。開罰後甚至不會公布廠商及產品名稱,對業者保護到家,苦的卻是消費者。

另一方面,農糧署對處罰標準一向「從寬認定」,以「產品」而非「廠商」作為計算單位。例如泉順販賣的八十多項產品,只要單一產品一年內不違規兩次以上,就不必受罰,更無所謂撤照問題;因此農糧署口中「違規十八次卻免罰」的離譜現象,原因其實不是業者囂張,而是政府失職。

陳保基提出修法時,主張將包裝米比照《食品衛生管理法》提高罰則,並以「業者」作為裁罰單位,只要有標示不實、欺騙消費者情事,就立即重罰糧商,對業者確實有嚇阻作用;但更關鍵處在於「限期改善」規定必須調整,若抽驗不合格,應公布產品名稱,以免不肖業者仍有漏洞可鑽。另外應即時公布檢驗不合格產品資訊,才能讓民眾消費時有所依據。

國民黨立委王惠美則認為,農委會主張外國米不准與台灣米混合銷售的立場值得肯定,但從來不驗外國米的農糧署,至今還是沒有告訴民眾,未來檢驗外國米的方法是什麼、如何追查進口米流向?「如果沒有縝密的稽核計畫,罰則再高,抓不到人也是沒用。」在修法前的空窗期,農糧署建議想吃正統台灣米的民眾,在消費前認明CAS標章,因為有CAS認證標章的白米,一定有明確的產地和品種標示,且不容許混合包裝。但問題是,剛被查出詐欺的泉順食品,正是獲得多次CAS認證的優良企業、模範工廠,農糧署的建議似乎太過理想。

事實上,就連專家也難光憑肉眼分辨台灣米與外國米。翁良材表示,隨著加工技術的進步,許多台灣米與進口米的外觀幾乎一模一樣,唯有透過精密的儀器比對DNA,才能確定產地。消費者若想購買台灣米,最好的方法是購買產地直銷的台灣農產品,「至少出了問題,好歹知道找誰算帳。」山水米事件 爆出食品管理四大漏洞

漏洞一 不查米來源

例行抽查只查標示、品質、品種,但不查米來源。

漏洞二 不公布不合格品牌針對抽查後不合格品牌,只要求業者限期改善,但不公布業者。

漏洞三 不追蹤進口米流向台灣每年超過10萬多噸進口米,流向不明。

漏洞四 放寬處罰認定標準法規規定,「產品標示不實,主管機關得按次處罰,處罰三次仍未改善,得註銷糧商登記證。」但政府以「產品」為計算單位,而非「廠商」,所以,擁有多種品牌的糧商,只要不是單一產品一直犯錯,就免受罰。

整理:鄭閔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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