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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項公開競標、競爭激烈的比賽,最後由出價最高者得標,但到了政客口中,卻成了「弊案」一樁?從北銀案、信義聯勤的「賤賣國產」案,到彰銀標售案,政客口 水淹沒一切真相。 撰文‧劉俞青 宇昌案之後,九年前的富邦購併北銀一案又成選戰焦點。但事實上,無論北銀案也好,或者更早之前,閣揆吳敦義好幾次提起民進黨時期賤賣國產的土地標售案也 好,甚至是這幾年讓台新金吳東亮飽受檢調約談之苦的彰化銀行標售,都是透過公開透明的標售作業,最後價高、條件優者得標,若只是為了一時選舉或政治考量, 刻意模糊是非,最後恐怕都會招來殺敵三百,自損一千的後果。 富邦高價勝出 中信、國泰扼腕以北銀案為例,當時北銀為了這個標售案,有一個五人遴選小組,成員包括當時北銀董事長林基源、總經理丁予康、副總何昌明、及北市府財政局長 李述德、研考會主委吳秀光,整起標售案由這五人負責,並且委託高盛作為財顧公司。 當時北銀開出的條件很明確,最重要是確保股東權益,其次則是銀行發展前景、員工權益及大股東北市府的參與度共四個條件;也因為遊戲規則清楚明確,高盛從公 開招親到最後開標,只有短短三個月時間。 高盛二○○二年五月在市場上廣發邀請帖,七月下旬,富邦金正式提出購併「有約束力的條件」(意指正式投標價格,而且得標後不得更改的購併條件),當時一共 有五家公司參與投標,包括富邦金、國泰金、中信金、元大金(當時尚未成立金控,為元大證券),與中華開發。 開標結果,八月七日晚上,高盛通知富邦金控,以一‧一一六五比一的換股比例、換算每股三十六元的最高價格得標。並且承諾北市府在富邦金董事會有兩席董事, 提供北銀員工兩年工作權保障等。 根據一位當時參與競標的業者表示,事前得標呼聲也很高的,還包括當時已經握有六%股權,並持有北銀一席個人董事的中信金,以及同樣勢在必得的國泰金。 換句話說,這不只是公開競標,而且是一場競爭激烈的競賽,如果賽事規則有任何不公,或者得標結果有任何瑕疵,勢必引起軒然大波,也因此,北銀當時除了條件 明確之外,也希望能速戰速決,避免不必要的政治因素介入節外生枝。 沒想到,當時為了「公開透明、公平競爭」所訂下的規定,如今卻成了政客口中的質疑。例如當初因擔心引發內線交易的疑慮,因此八月七日(對外公布開標結果前 一天)晚上,高盛告知開標結果後,隔天一早,北銀才能把這結果向最大股東北市府報告,並且迅速在一天之內走完所有公務程序,下午北銀與富邦才能同步召開董 事會通過,但如今卻被扣以「一天之內連蓋九個章」的質疑,還被硬生生冠上「官商勾結」的大帽。 當時這場重大購併案,其實並未引起什麼「異聲」,甚至有媒體以「馬英九『嫁女兒』手法比阿扁高明」來評價這場標售案,更不要說,從事後結果來看,這是一場 雙贏的購併。 富邦有了北銀,固然如虎添翼,但北銀進入富邦金之後,市值從二六一億元成長到四○九億元(至一一年十一月底止),在富邦金連年成為金控獲利王的挹注下,北 市府八年一共領走一三○億元的現金股利。而至今北市府仍握有三席富邦金的董事席次。 但只要一碰上選舉,是非黑白都不再重要,所有言論都被以「二分法」切割為藍綠兩邊,政客的口水淹沒一切真相。 新壽多出五億 才搶到信義聯勤此外,又例如行政院長吳敦義過去好幾次提及的信義聯勤土地標售案,也是一例。吳敦義好幾次公開發言,指稱「近乎暴利的國有土地標售案,官方 如果繼續售出,就是『賤賣國產』。」吳敦義身為閣揆,他應該不會不知道,○六年信義聯勤的標售,同樣也是透過公開標售的案子,因為難得有精華地段的大面積 土地標售,吸引眾多市場好手投標,參與投標的,至少就有元大建設、基泰建設。當時元大建設負責人馬維辰還證實,新光人壽比第二高標的元大建設高出五億多元 的價格;說是「賤賣」,實在言之過重。 但後來台北市精華區地價飆漲,○八年新光人壽高價轉手出售,才引發外界爭議。 持平而論,國有土地到底應不應該出售,值得探討,壽險公司養地獲取利潤,也可另闢章節討論,但單純就買地獲取利潤的行為,究竟是眼光好,還是國產局「賤 賣」?政治人物心中應該自有分寸才對。 而政治口水下最大的犧牲者,恐怕當屬台新金控董事長吳東亮莫屬。○五年八月,台新金出高價,以每股二十六‧一二元買下彰化銀行,氣走包括第二高標在內的新 加坡淡馬錫。 台新金買貴了 還吃不到彰銀事隔一個禮拜,淡馬錫甚至提出「願意以台新金所提價格購買」的條件,希望搶親。而事後多家投資機構出具台新金的報告,都表示「買貴了!」的不 看好態度,讓吳東亮誓言要做出成績給外界看。 但吳東亮萬萬沒想到的是,原來不是「便宜買」才會招來外界質疑的眼光,在早已被政治口水淹沒的台灣市場裡,這個公開招標、而且「買太貴」的價格,竟然招來 檢調單位長年約談。試問,如果當時得標的是淡馬錫,檢調也「敢」約談嗎?恐怕將引發台星兩國間的國際事件。 六年下來,彰銀至今無法正式併入台新金,甚至還可能被迫賣出,實在是始料未及。 只能說,在台灣這個政客操縱的市場,只有選舉、不論是非的世界,台灣付出太多無謂的社會成本,全體國民都因此付出代價。 |
政府將勞保投保薪資往上再加一級距,看似合理,但在缺乏軍公教退撫基金與勞保基金的改革配套下,這樣的調整無可避免將造成未來負擔,形同一個不負責任的善意。 十二月十日,勞動部宣布將在明年五月一日調高勞保月投保薪資級距上限,將原本最高上限四三九○○元,往上再加一級距,調成四五八○○元。據統計,未來約有二一三萬人將以新的最高級距投保。 「退休金變多了!」這是消息傳出後第一時間的各界普遍解讀;簡單試算,若投保三十年,並有五年是以最高級距薪資投保,退休後每月可領到的勞保年金將比調整前多出八八三元。從年金給付金額來說,的確是個「小確幸」的變革。 但,這樣調整,合理嗎? 依據勞動部新聞稿的解釋,「勞動部長陳雄文近日與工會幹部座談,工會反映現行分級表上限,已超過九年未做調整,而這段期間基本工資已多次調高,因此上限金額確有配合調高之必要。」換句話說,「太久沒動」,應該就是勞動部決定拉高上限的原始動機。 十年調一次 仍未搔到癢處一位長期參與退休金政策討論的學者,從學理角度解釋「太久沒動所以該動」的合理性;他表示,勞保投保上限本來就應該依據通膨率,在三到五年內定期調控,「台灣幾乎是十年才調一次,且此次漲幅不到兩千元,只能說是『微調』,無論是相對基本工資或通膨率,調幅範圍都算合理。」然而他又補充了一句,「但我們的勞保制度裡,『太久沒動』的,不只有投保上限。放著其他的部分不動,只調整投保上限,這就不盡合理了。」合理又不合理,這是怎麼一回事?淡江大學保險系副教授郝充仁做了進一步的詮釋。 他表示,除了退休年金之外,勞保還具備生育、傷病、失能、死亡等保障功能,這些給付也都與投保薪資直接相關,「過去十年通膨率大約一○%,但這些保障給付卻都因為勞保凍漲而沒有提升,風險屏蔽的功能已經落後時代。」但是,對於投保薪資「太久沒動」的問題,退休給付長期過於優惠,更具有「立即啟動」的急迫性。據統計,退休年金支出占勞保總支出的比率達八成以上,而給付標準過度寬鬆,讓勞保基金從退休給付年金化制度上路之初,就已注定提早破產;但這個「一開始就錯、早就必須調整」的問題,至今始終未見改革。 依現行制度,勞保年金替代率為「投保年資」,乘上「最高六十個月平均薪資」,再乘上一.五五%的所得替代率;其中,「最高六十個月」仍是全球最優惠的給付計算方式,至於所得替代率的設定,在勞保年金化上路前,學者建議只有一.三%,經過立委加碼後調升至一.五五%,不合理的加碼,是讓勞保基金提早破產的主因。 所得替代率最高 不應坐視若以勞動部今年中的新聞稿資料,年資三十五年的勞工,勞保加勞退所得替代率可達七五%,勞保約占五四%,勞退約占二一%;勞退採個人帳戶制,不存在破產疑慮。台灣勞工保障對比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國家平均六三%水準,顯然過高。 二○○九年,勞保年金化上路一年後,勞保基金進行第一次精算報告;早在當時,執行單位就建議政府,「積極考慮降低退休給與內容」;換言之,朝減少給付的方向改革,這是早在六年前就該做的事。 「這次的調整應有適當的配套措施,在調高保障的同時,也應調降現有所得替代率。」郝充仁如此強調。也就是,政府不該只關心「投保薪資上限偏低」或「年金之外的保障不足」,卻讓攸關基金存亡的年金改革問題繼續擺爛。 「政府掛保證、安心三十年。」「今天不做,明天會後悔。」這些都是總統馬英九在年金改革議題上的發言,足見「確保勞保年金三十年不破產」才是年金改革的「當務之急」。 勞動部這次調整亦缺乏精算報告背書,對於財務負荷,僅能抽象強調:「雖然調高投保薪資對基金造成的壓力會在五年後顯現,但不會讓基金提早破產。」言下之意,似乎是「只要二○二七年破產的時間表沒有提前,基金承受更大的財務壓力無所謂」,其心態與改革方向,與總統宣示大相逕庭。 回頭來看,無論是從上路之初就亟待改革的勞保退休年金制度,甚至退休待遇更優渥的軍公教退撫制度,時至今日仍毫無進展,足見社會福利制度「一旦給了糖吃,就很難要得回來」。如今,糖沒要回,反倒再給甜頭,等同讓急需一步到位的年金改革,更加困難。 整體而言,勞保最高薪資級距調整,或許有其學理上的合理性,但政府不該放著軍公教退撫與勞保的破產危機不管,在缺乏完整精算、民眾無法評估影響之前,急著先給「小確幸」。 勞動局要實現照顧勞工的使命,首要目的應是確保勞保延命。 撰文 / 蔡曜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