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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帶薪旅行假增至15天,營收六年逆增五成 薰衣草森林 給假越多、生意做越大

2016-07-11  TCW

工時長≠競爭力!薰衣草森林加碼員工支薪旅行假,還補貼旅費,鼓勵「出走」蓄積服務軟實力,反做大事業、跨足婚宴市場。

縮短工時,一定導致企業競爭力降低?休閒餐旅集團薰衣草森林,經過六年實驗,證明答案是否定的!

二○一○年起,該集團修訂內部人事章程,除月休六日、依勞基法實施的特休假之外,正職員工,皆可再享十一天支薪旅行假。六年後,薰衣草森林執行長王村煌再加碼,在今年初的尾牙上,宣布此支薪旅行假增加至十五天,贏來台下員工一片尖叫和掌聲!

最令人「忌妒」的是,員工放越多假,生意還越做越大。六年來,該集團年營收從四億元成長到六億元;原本五個品牌、十四個據點,擴大為七個品牌、二十五個據點;員工總數從四百五十人增加至五百三十人(含兼職)。

「我們一向定位自己是營利事業,」王村煌說,雖不上市,但訂定有效益的經營目標,五年內,淨利率從目前的一○%提高至一五%;十年內,營收成長三倍!

敢給假!養員工視野

三種旅行假,更出國修學

餐旅市場競爭激烈,股東的獲利期待不低於同業,也有持續成長的壓力,薰衣草森林為什麼敢給員工放大假?

該集團人才發展部經理蕭淑文解釋,十五天旅行假,除其中兩天是「品牌旅行」,須到集團散布台灣各地的據點參訪;另一至二天是請作家劉克襄等旅遊達人,進行各店附近的「在地旅行」之外,其他的天數都是「個人愛旅行」假。

其中,品牌旅行、在地旅行合計補貼約五千元旅費,其他旅行自費,不限地點,國外、國內、甚至在住家附近的公園活動,都在公司接受範圍內。

「目的是鼓勵大家走出去,培養視野,」蕭淑文表示,勞基法規範的特休假,公司也放寬解釋,到職第四個月起,就可依比率動用。此做法與一般企業員工,滿一年才享有特休假權利相當不同。

此外,薰衣草森林為了鼓勵員工投身志工假期,還一比一對等給假:每一年安排近八十人次主管國內外「修學旅行」,甚至還可以申請公假,今年將前往的,是日本瀨戶內國際藝術祭。

為鼓勵同仁不要一放假就宅在家,王村煌以身作則,每年近一百天在國內外旅行見習。

「旅途中的親身感動,會讓人全身起雞皮疙瘩,」他忘不了一回在北海道,在當地知名伴手禮品牌六花亭打造的美術館,鳥瞰富良野十勝連峰風景,夥伴們被美景震撼,紛紛發出「哇!」的讚嘆。

敢撒錢!用旅行共學

人事費年增一成,沒在怕

大方給假,員工固然叫好,但對經營者來說,必然導致人事成本增加。

王村煌表示,第一次實施支薪旅行假,財務部門試算,每年要多付出七百萬元人事費用,約占六年前總營業額近二%,今年再增加四天,又會再吃掉一%,整體而言,實施十五天帶薪旅行假,資方須多付出約一成人事成本。

既然有成本壓力,為何還要加碼給假?逢甲大學國貿系副教授、薰衣草森林獨立董事邱世寬認為,若只從縮減工時解讀旅行假,或僅視作員工福利,恐窄化經營者的立意,這要回到品牌發展脈絡才能找到解答。

首先,兩位創辦人詹慧君、林庭妃,甚至包括執行長王村煌,都是旅行的愛好者,很多新事業靈感和共識,是在旅行過程汲取並建立的,因此,經營團隊深信,員工透過旅行「共學」,可以帶動企業創新。

敢創新!旅行刺激軟實力

轉換為集團成長的新動能

此外,服務業不可取代的價值,是服務過程顧客感受到的「溫度」,員工不只要具備服務技能,更須培養美感和感性能力,鼓勵多旅行,是一種蓄積軟性服務力的途徑,雖導致人事成本增加,卻也讓品牌發展出,將圓夢勇氣、心靈療癒和土地共生等品牌抽象價值,轉換為具體營業額的獨特經營能耐,近年來不止進軍婚宴市場,甚至赴北海道開起民宿。

邱世寬指出,工時長才有競爭力,是製造業的思維,服務業本質上是創意產業,能否勝出取決於創新效能,薰衣草森林擴大實施旅行假,印證提供員工開展視野與體會美好經驗的機會,有助醞釀創新的組織氛圍。春水堂人資主管劉彥伶則認為,從人力招募的角度,旅行假這樣的非物質報酬,對重視工作與生活平衡的新世代,極具吸引力。

王村煌表示,實施旅行假原本用意,是希望員工能從中體會,工作價值不只存在金錢的對價關係,一開始,確有同仁反映「給錢」比「給假」實在,但認同度越來越高,去年針對內部夥伴進行做為人資部門KPI(關鍵績效指標)的「幸福感意見調查」,旅行這一項,在二十個工作幸福感來源中排名第二,僅次於良好夥伴關係,全品牌員工年離職率也從六年前的近四〇%,大幅降低至去年的二八%。

間接的效益還有,吸引更多認同這樣工作價值的高學歷求職者,今年暑假,更將有五位台大不同科系的同學,選擇到該集團實習。

給十五天旅行假,或許不是每一個企業都能效法,但薰衣草森林的例子,或許可以帶給陷於工時爭議泥淖中的勞資雙方,找出從對立走向雙贏的解方靈感。

薰衣草森林

成立:2001年

執行長:王村煌(圖中)

公司概況:2015年營業額約6億元,正職員工261人、兼職員工269人

成績單:7餐旅品牌、25據點,分散在全台9縣市與日本北海道

撰文者尤子彥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05400

康文主任涉搞友人女 妻疑教唆給假口供同受審

1 : GS(14)@2010-12-10 13:35:11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104&art_id=14747672

【本報訊】康文署一名已婚助理文書主任,藉幫助喪夫女友人,搭上對方 14歲女兒,贈送價值五千元手機並出電話卡,以方便兩人互傳短訊。少女不理家人反對與男方發展不倫戀,為此多次離家出走。男方涉多次與少女在家中性交。事件驚動警方後,他與妻子疑要求少女出庭給假口供,案件昨在區域法院開審。
記者:蔡曉楓


兩名被告為正在退休前休假的康文署助理文書主任鄭耀麟( 50歲),及其任地政總署助理文書主任妻子歐美芬( 49歲)。鄭否認四項與未成年少女非法性交罪,並與歐否認各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
控方播放中二事主 X今年 2月與警方錄影會面。她在影帶中說, 08年 10月喪父後結識鄭。他幫忙母親辦理喪禮後,經常一起飲茶及搓麻雀,見 X不開心予以安慰。其後鄭與妻搬到 X樓下單位居住。
親友曾勸 X疏遠被告

09年 9月 X要求母親買一部五千元電話被拒,鄭瞞其母私下買給她。 X親友知悉,認為兩人關係「唔妥」。其母又發現兩人互通 SMS大怒,母女為此反目, X因而多次離家出走。 X親友勸她疏遠鄭,鄭於是私下出一張電話卡給 X。 11月兩人的短訊開始「過咗火位」,出現「我愛你」等字句,雙方存有好感。
事主 X指,今年 1月底到鄭家中,主動攬對方表示有性幻想,欲與對方做愛,鄭感愕然。兩人購買安全套回家發生性行為, X指鄭因服用精神科藥物而不舉,她感到鄭未有插入其下體。
少女推翻其首次錄影

控方播放今年 6月所錄的第二盒錄影帶, X才道出早前所述部份是虛構,因怕鄭會被捕。她指其實於 09年 8月,鄭在家中趁她睡覺時首次強行與她性交;至今年 3月,她每逢周二放學便「飛的」到被告家中,趁鄭妻不在家時性交。據了解,老師知道事件報警揭發,兩名被告涉嫌要求 X出庭時給假證供。
案件編號: DCCC880/10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1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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