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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侵權案上訴得直佐敦贏回「喬丹」

1 : GS(14)@2016-12-10 03:45:11

■米高佐敦有「籃球之神」的稱號。



持續4年官司終嚐首勝!美國NBA前籃球巨星米高佐敦(Michael Jordan,內地譯邁克爾.喬丹),2012年首訴內地運動品牌喬丹體育多個商標侵其姓名權案,經歷一審和二審敗訴後,昨早最高人民法院終判中文喬丹商標損害米高佐敦的姓名權,將發還重審。米高佐敦昨發聲明對判決感欣慰;惟有分析指涉山寨的商標最後未必能順利撤銷。籃神米高佐敦於2012年首次提訴時,曾要求撤銷喬丹體育多達80個商標,惟經兩次敗訴並於去年上訴至最高院時,最後只受理其中10件作審查。



■代表律師在庭審時展示米高佐敦比賽照片,與喬丹體育(左)商標作對比。

■Air Jordan1

■喬丹波鞋


輸掉拼音「QIAODAN」

昨早宣佈的判詞指,其中3件與中文喬丹相關的商標,由於喬丹體育在註冊它們時存在明顯惡意,加上由公證機構認證的調查結果顯示,有六成以上受訪民眾提及喬丹時首先會聯想米高佐敦,只有兩成半以下會聯想喬丹體育等,可見喬丹在內地知名度高且和米高佐敦連繫,因此判3商標侵米高佐敦姓名權,將發還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重審。但涉及拼音「QIAODAN」和「qiaodan」的7個商標,判詞則以它們在內地未夠知名度指代米高佐敦等原因,裁定其不享其姓名權,駁回再審申請。此外,米高佐敦打籃球的剪影作為喬丹體育標誌,此前也已遭裁定未違商標法。米高佐敦此前曾稱,訴訟不關乎金錢而是原則問題。他昨在判決出爐後發聲明,「我很欣慰地看到,在商標爭議判決中,最高人民法院認可我保護自己名字的權利。中國的消費者有權知道喬丹體育及其產品和我並無任何關聯。沒有甚麼比保護自己名字更加重要的了」;他並稱會尊重中國法律。



「可保護名字」 佐敦欣慰

喬丹體育亦回應稱,被判應予撤銷的喬丹商標不在公司主營業務內,而是周邊業務的防禦性商標註冊如泳衣、啤酒飲料等,因此判決不影響其未來經營。其聲明中更稱自己向國家納稅以億元計並熱心公益,指公司是「民族品牌」。此案實為民告官的官司,因米高佐敦控告的實非喬丹體育,而是最早否決撤銷商標的商標評審委員會。4年來米高佐敦及團隊對案件也投入極大精力,單是一審時已提交1.5萬頁材料,以及大量證據去助證其國內外知名度極高。不過福建福州大學法學教授劉寧昨稱,雖據最高院說理解釋,商標委員會對中文喬丹3商標更改此前裁決可能性較大,然而「從程序上來說,委員會作出重新裁定,是有可能和原來一樣的」。而《商標法》也規定,應當在商標註冊之日起5年內提撤銷申請,因此委員會仍可對最高院裁決不予支持。上海澎湃新聞網/新浪微博


【網民有話說】

‧一直以為喬丹真的是喬丹創立的品牌。‧你看到金正恩想起的是誰?中國某縣裏的人還是朝鮮皇帝?‧看來最近中國和美國的關係不錯。‧改個名吧,叫林丹!‧我一直覺得,這種投機取巧的行為,只會降低品牌的形象。‧New Balance哭暈在廁所。‧一個喬丹倒下去了,中國還會有千千萬萬個Qiaodan站起來!資料來源:新浪微博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international/art/20161209/19859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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