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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奪冠 120城市汙染源監管信息公開排名發布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19615

 

3月16日,一名戴口罩的行人從北京國貿橋附近走過。(新華社記者 羅曉光/圖)

“如果建化工廠、化工倉庫的時候信息公開,周圍的老百姓和各個部門對它進行監督,就不會發生這麽大的事故。”

2016年9月12日,環保公益組織公眾環境研究中心(IPE)與自然資源保護協會(NRDC)共同在北京發布了“2015-2016年度120城市汙染源監管信息公開指數(PITI)評價結果”。北京市以77.1分首次排名全國第一。

這是自2009年以來,IPE與NRDC連續第7年對全國汙染源監管信息公開狀況進行評價,評價涉及全國120個城市,包括各直轄市和國家環保規劃確定的主要環保重點城市。

本期評價中,排名前十的城市是北京、杭州、青島、寧波、溫州、廣州、嘉興、濟南、紹興、蘇州。浙江省占5席,山東省占2席。

排名後十位的城市是安陽、開封、攀枝花、陽泉、南充、克拉瑪依、大慶、臨汾、本溪、大同。

報告顯示,汙染源信息公開水平總體繼續攀升,但新的環境立法所賦予的巨大擴展潛力尚待激發。

2015-2016年度120城市汙染源監管信息公開指數(PITI)評價結果。(資料圖/圖)

9省自動監測數據發布滯後24小時

評價共涉及“環境監管信息”“汙染源自行公開”“互動回應”“企業排放數據”“環評信息”5個大項、10個小項。

本期評價數據顯示,29個評價省區均已建成重點汙染源自行監測信息公開平臺,規範重點汙染源尤其是國家重點監控企業公開自行監測數據,特別是自動監測數據。

2016年5月,環保部發布了《2016年第一季度主要汙染物排放嚴重超標的國家重點監控企業名單》,日均超標率在80%以上的95家國家重點監控企業被列入嚴重超標名單。這是環保部首次依據自動監控數據制作並向社會公開汙染企業“黑名單”。

但在汙染源信息公開上,不同地區得分存在較大差異。

位處西南地區的重慶市在“企業環境行為評價”“自動監測信息公開”“重點排汙單位信息公開”“依申請公開”等評價項目上失分嚴重,本年度評價得僅得44分。

此外,內蒙古、天津、吉林、湖北、湖南、四川、 黑龍江、甘肅、福建等9省區平臺汙染源自動監測數據發布存在24小時以上滯後。這種自動監測數據滯後傳輸模式,不僅讓公眾無法及時監督重點汙染源的排汙狀況,也給企業在數據上做手腳留下了空間。

項目組建議環保部要求這9個省區統一自行監測公開平臺和自動監測系統,實現自動監測數據的自動傳輸和實時發布,堅決堵住汙染源“修改”監測數據的便利之門。

公開企業環境信用等級評價城市未過半

120個參評城市中,僅45個公布了有效的2014年企業環境信用等級評價結果,不足一半。且沒有任何城市公布具體評價依據。

“(它是)做好環境管理的重要抓手,操作簡單、效果顯著!”環境保護部環境與經濟政策研究中心前首席專家王華在發布會現場向各地市環保局呼籲,盡快開展企業環境信用等級評價和公開。他表示,這一手段的推進在過去十幾年間有一定進展,但相對緩慢,與地方政府的理解有關。

“這麽一個有效的手段,很多地方還沒有做,我看到北京還沒有做。”王華稱,公布企業環境信用等級評價不僅能讓老百姓知道企業的環保行為,而且能夠通過政府、市場和社會體系進一步刺激企業改進環境表現。

107個城市公布了排汙費征收情況,較上期增加了3個城市,其中溫州市該項得滿分。但同往期一樣,大部分城市僅公布了企業名稱和排汙費征收數額,僅有少數幾個城市公開了排汙費征收因子、汙染物排放濃度及排放量,極少數的城市公開超標排汙費征收情況。

“重點排汙單位信息公開”是本年度新增評價內容,主要評價城市是否按照新環保法要求制作並向社會公開重點排汙單位名錄,重點排汙單位是否按照“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辦法”要求公開環境信息,涉氣重點排汙單位是否按照新大氣法要求公開在線監測數據。

有69個參評城市公開了名錄,占總評價城市的57.5%。其中15個城市僅公布了名錄,而名錄的企業未公開環境信息。眾多重點排汙單位名錄中的涉氣企業尚未按照新大氣法要求公開自動監測數據公開。

在企業排放數據方面,重點企業汙染物排放數據披露渠道趨於統一化,便於公眾獲取相關信息。但特征汙染物及危險化學品排放情況依舊嚴重缺失。

應加大對信息不公開的追責力度

西北低,東南高。這一環境信息公開的傳統格局在2015-2016年度的評價結果中繼續得以延續。

報告顯示,七大地理分區中,得分最高的是華東地區,之後依次是華南、華北、西南、華中、東北、西北地區。120個城市中,得分在60分以上的21個城市全部分布在東部經濟較發達地區,沒有一個是中西部城市。

“不願意公開既是人性,也是一種文化。所以要想做到公開,一定要解決推動力問題。”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王錫鋅分析,有的地方擔心環境信息公開會影響到利益,因為信息公開造成穩定問題有成本,相較下該公開的不公開沒有那麽大的成本。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王燦發建議,環保部和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大督促中西部地區執行和實施環境信息公開制度的力度。環保部在修訂信息公開辦法的過程中,應當切實加大對信息不公開的追責力度。

華南地區得分在本年度有明顯增長,部分源於廣東省重點汙染源自行公開大幅擴展。2015年7月起,原本以上傳excel表方式公布監測數據的廣東省完善了國控汙染源自行監測信息發布平臺,實現汙染源自動監測數據實時公開。IPE相關負責人介紹,部分“兩會”代表委員連續三年提案、建言及環保部積極回應,促成了這一改變。

7年來,不同城市在這份名單上的排名起起伏伏,如今年的狀元北京,在2010年排名曾下滑到38位。“是不是信息公開這樣一個此起彼伏的過程和環境質量的高低變化有一定因果聯系?這是一個很有意思的課題。”環保部宣傳教育中心主任賈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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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部:我國將開展第二次全國汙染源普查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26日剛剛從環境保護部獲悉,我國將開展第二次全國汙染源普查,以全面摸清各類汙染源的數量、行業和地區分布情況,以及主要汙染物產生、排放和處理情況。

環保部有關負責人對記者表示,為切實加強環境監督管理,提高科學決策水平,經過精心準備,國務院於2016年10月26日印發了《關於開展第二次全國汙染源普查的通知》(下稱《通知》),決定於2017年開展第二次全國汙染源普查。

《全國汙染源普查條例》規定,每10年開展一次全國汙染源普查工作的要求,經征求發展改革委等15個部門和單位意見並達成一致,國務院擬於2017年組織開展第二次全國汙染源普查。

“全國汙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國情調查。”這位負責人介紹,第一次全國汙染源普查取得顯著成果,並在近10年的環境保護工作中發揮重要作用。但經過10年的發展,我國工業經濟和社會人口結構,以及汙染源的類型、分布、規模和性質等都發生巨大變化。同時,農村面源、非道路移動源以及揮發性有機物等汙染物對環境質量的影響逐漸顯現,亟須對其排放情況開展系統性調查。隨著全社會對生態環境質量的日益關註,公眾對準確獲取環境信息的需求也越來越迫切。

這位負責人表示,依法開展第二次全國汙染源普查工作,全面摸清各類汙染源的數量、行業和地區分布情況,以及主要汙染物產生、排放和處理情況,對於準確判斷我國當前環境形勢,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制定實施有針對性的環境保護政策規劃,不斷提高環境治理系統化、科學化、法治化、精細化和信息化水平,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補齊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生態環境短板具有重要意義。

根據《通知》要求,開展第二次全國汙染源普查,掌握各類汙染源的數量、行業和地理分布情況,了解汙染物產生、排放和處理情況,建立健全重點汙染源檔案、汙染源信息數據庫和環境統計平臺,並明確規定,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有汙染源的單位和個體經營戶均屬普查對象。具體包括:工業汙染源,農業汙染源,生活汙染源,集中式汙染治理設施,移動源及其他產生、排放汙染物的設施。

普查內容包括普查對象的基本信息、汙染物種類和來源、汙染物產生和排放情況、汙染治理設施建設和運行情況等。

本報記者從環保部了解到,第二次全國汙染源普查的標準時點為2017年12月31日,時期資料為2017年度資料。

環保部介紹,汙染源普查除具有經濟普查、人口普查和農業普查等全國性普查的一般性特點外,還有兩個突出特點:一是涉及面廣,只要有生產生活活動,都會有汙染物的產生,而這些活動又涉及不同的部門、行業,涉及不同的利益主體,而有關各類活動主體的信息分散在不同的管理部門;

另一個特點是專業性強,技術要求高。本次普查不僅要查清全國工業汙染源、農業汙染源、生活汙染源、集中式汙染治理設施、移動源及其他產生、排放汙染物的設施等各類汙染源的數量、行業和地區分布,主要汙染物種類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汙染治理等情況,還要進一步分析掌握現階段我國環境汙染狀況、汙染對環境影響範圍和程度、汙染變化趨勢,以及汙染的治理能力和現狀。

就如何保障汙染源普查數據質量的問題,這位負責人表示,為保障普查數據的準確性,將建立數據質量控制體系,制定數據質量管理技術規定和相關工作細則等制度,從普查方案設計、普查人員選調和培訓、汙染源清查、普查表填報、普查數據審核匯總、處理和上報的全過程進行質量監控。

通過設計科學的調查方法,提升衛星遙感、無人機等調查手段和互聯網、移動終端等信息化技術的應用,同時將普查數據與其他相關領域的關聯數據信息進行比對驗證,在提高普查效率、減少被調查對象負擔和調查成本的同時,保障普查數據的質量。

環保部表示,將全面貫徹實施依法普查的要求,依法追究各類主體數據造假責任,從頂層設計上建立“不敢造假”的制度環境。在普查過程中,通過與宏觀社會經濟數據、衛星遙感調查數據、環境監測數據和環境統計歷史數據及其他專項調查數據相比對,使各類主體“不能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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