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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情上傳苦無渠道 金管會不食人間煙火 綁死業者

2011-4-4 TWM




代言保險商品的大明星要有業務員資格、基金虧了要投信老闆自行負責、金控業所謂綜效幾乎都是唬人的??,因為金管會許多不食人間煙火的規定,讓金融業者無所適從,幾乎要窒息。

撰文‧劉俞青

今年一月二十七日,金管會的網站上出現一則新聞稿,標題為﹁保險商品廣告代言人須具備保險業招攬人員資格﹂,內容是說,將來保險商品的廣告代言人,都必須具備保險業務員執照,像是最近許多保險商品廣告都找名人或明星代言,依金管會的規定,這些代言人必須有保險執照才行。

隔 天,有一場小型的保險業記者會,席間有保險資深人士無奈地說,﹁哪天連台灣阿龍(代言台灣人壽的卡通人物)都要去考照了。﹂不尊重:經辦員電話指揮金控董 事長這幾年,金管會不斷以行政命令的方式,發函各種業者眼中﹁不食人間煙火﹂的指令,不經過事前溝通,一張函令就要業者聽命遵守。業者如果想找金管會溝 通,通常是碰一鼻子灰,除了無奈,別無他法。

﹁從來只有金管會單向找業者,業者很難見得到金管會的長官,能見到組長已經很給面子了,如果能 直接見到局長,那簡直是……至於主委,根本就不可能!﹂一位前大型外資機構台灣區負責人表示,在香港市場,香港金融局與業者之間溝通毫無障礙,針對每位業 者,金融局都派有一位專責的窗口負責,這位負責人鉅細靡遺地了解業者的所有業務,甚至連董事會都列席參加,業者如果有各種需求,金融局都會即時答覆,和台 灣的情況有如天壤之別。

在此氛圍下,主管機關金管會與金融業者之間的關係,陷入空前的低迷,金管會越管越緊,金融業者的抱怨聲浪越來越高,壓力鍋眼看就快要爆炸,問題到底出在哪裡?

前 財政部次長楊子江忍不住提醒:「監理只是手段,不要忘了,發展才是目的。」金管會認為,每隔一段時間就主動召集業者來聽取意見,這樣的溝通方式,其實已足 夠;但業者覺得應雙向溝通,而不是單行道;更何況還有業者說,﹁主委召見時,業者表達的意見也不見動靜,摸頭大會的成效能有多少?﹂除了業者常常找不到官 員溝通,經常是﹁一位經辦人員打電話來,就要董事長乖乖照辦﹂的不對等性之外,事實上,更困擾業者的,是﹁二次金改、重大金融事件後遺症﹂,許多第一線的 經辦人員為求自保,對法令的解釋越形嚴格,對業者執行業務有莫大的局限。

無擔當:官員求自保 凡事「正面表列」執法者越來越保守嚴謹,其實從台灣的金融監理至今仍採行﹁正面表列﹂,就可看出。

所謂「正面表列」的監理方式,就是「法令規定許可的才可以做,沒說的,統統不准做」,這樣的監理精神和國際主要先進國家相較,有明顯落差。

負面表列則是「法令只規定不可做的部分,其他的都可以做」,代表﹁開放﹂、﹁信任﹂與﹁進步﹂兼具的監理態度。前不久,新加坡才將監理風格從正面表列改為負面表列,而香港更是老早就已經落實負面表列的管理精神。

一位曾在香港金融業工作多年的銀行總經理表示,香港雖是負面表列,但是絕對嚴格監理。負面表列讓主管機關和業者間的關係有好的開始。但是開放不代表鬆散、放任,相反的,香港金融市場監理非常嚴格,但卻是監理到「應該監理」的地方,讓業者心服口服。

但在台灣,正面表列讓許多業務的發展被延宕。舉例來說,八年前,成立金控最重要目的之一,就是為了發揮綜效,讓各子公司之間可以彼此行銷。但現實狀況卻是,所謂的「綜效」在正面表列的規範下,根本無法發揮。

因 為︽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就是採取正面表列。也就是說,雖然同屬一家金控底下,但在證券開戶的客戶資料,除非客戶特別簽名同意,否則銀行不能隨意拿來 做行銷使用。「但在這個詐騙集團氾濫的社會氛圍下,我們實際的執行狀況,是十個客戶不到一個會簽名同意。」儘管業者急得跳腳,但現況就是這樣,無法改變。

如 此一來,綜效無法發揮,金控幾乎等於白做了,許多業者都向金管會提出過這個嚴重的問題,但金管會只推說︽個資法︾非金管會業務,「不知道是金管會向法務部 的溝通無效,還是金管會根本沒有去幫業者溝通,總之,現在我只要聽到『綜效』兩字就火大!」一位金控業者表示。﹁這就是主事者的心態,只求嚴格監理、不犯 錯,把每個人都當小偷審,不知道業者更急的是業務的推展。﹂影響所及,許多法令的訂定,都沒顧及執行的難度,只求﹁越嚴越好,反正先定再說,到時如果出 事,至少金管會事前都有規定﹂。

又例如關於公司關係人股權計算的認定,攸關每家金控的申報,也是一個鮮明的例子。

如果真要按 照現行法令認真計算,最遠到﹁二親等所持有超過三分之一股權的公司法人,其所持有的股權﹂,也必須計算在內,試問,有多少人可以一一釐清自己兄弟姊妹(二 親等)的投資動向?如果真要把目前所有金控公司的董監事逐一翻開清查,有多少人遺漏申報股權?實踐大學教授彭金隆舉例,如果兄弟同為同一公司董事,例如蔡 明忠與蔡明興兄弟同為富邦金董事,是否會有重複申報股權的問題?該公司的董監事持股是否應該重新計算?

缺遠見:防弊為先 不見關注長期規畫業者說,若真要按法令逐一清查,可能絕大部分的金控董事向金管會申報的股權數字,都大有問題。彭金隆說,這種法令其實是陷人於不義,是惡法,但講了很多年也沒改。

更令業者幾乎要窒息的是,很多時候為了顧及﹁社會觀感﹂,金管會甚至不惜違背公平正義的基本道理,要業者背黑鍋,扛下許多不該扛的責任。

業 者說,每檔基金的說明書底下一定有一小行字:﹁投資人應自負投資風險﹂,但台灣投資人很幸福,金管會從不教育投資人的風險觀念。從一九九八年國揚公司債跳 票開始,當時主管機關財政部就要投信老闆扛起債券型基金虧損的責任,一直到六年前投信業爆發連動債風暴,許多債券型基金虧損慘重,金管會的態度如出一轍, 又要投信老闆跳出來承擔虧損,監理態度歷經多年,顯然沒有任何進步。

對金管會而言,還是自保的心態,社會的公平正義擺一邊,只要沒有民怨, 就能確保官位,久而久之,搞得所有業者人仰馬翻不說,往往還附帶一堆罰單。過去,金融業者視主管機關的處分有如天塌下來一般的嚴重,但如今,彼此對望,人 人手上都捧著一疊厚厚的罰單,似乎也就無所謂了,﹁最嚴格的監理,最後反而失去了功效﹂。

這就是台灣的金管會。監理大權失衡,在處處防弊的心態驅使下,不見產業的長期規畫,阻擋了金融業的進步,也讓金融環境,蒙上一層厚不見光的雲層。

近 期金融監理8大爭議作為爭議作為 說明 相關法規、行政函令1.「關係人」的股權認定過於精細 自然人或法人之關係人規範,範圍涉及甚廣,實務上很難落實。 《金融控股公司法》第4條2. 客戶資料管制過嚴 規定未經客戶同意,金控子公司之間的客戶資料不能共用,例如銀行的客戶資料不能為證券商所用,以致金控「綜效」趨近於零。 1. 2010/6/24金管會新聞稿《金融控股公司法》第4條2.《銀行法》第22條、第129條第1款3.《金融控股公司法》第54條第1項3.客戶轉介規 定過當 同一金控之國內外子公司之間的客戶轉介,雖事先經律師評估,仍遭主管機關課以重罰。

4.關係人交易規定為德不卒 某金控旗下子公司,欲將殘值10多萬元之設備售予另一子公司,為符合關係人交易規定,竟須花費80萬元、90萬元鑑價。 《金融控股公司法》第45條5.外商銀行缺失裁罰較鬆 受託投資申購保盛豐集團(PEMG)商品涉有相關缺失的6家銀行中,唯獨1家外商免於裁罰,其餘5家本土銀行皆受重罰。 1.2010/9/9金管會新聞稿2.《銀行法》第61條之1第1項6.廣告代言人資格認定過頭 要求保險商品廣告代言人須取得保險業招攬人員資格,但這些代言人並未實質促成交易或藉成交賺取部分佣金。而台灣人壽之卡通代言人「台灣阿龍」,又該如何處 置? 2011/1/27金管會新聞稿7.基金銷售考試限制過嚴 理財專員須通過個別考試,才得以銷售該檔基金,全市場近2000檔基金,若要全部上架銷售,必須通過近2000次考試。 金管會公文8.金融交流規範,台灣比中國嚴苛 銀行申請赴大陸投資,僅能就設立分行、子行或參股投資,三選二辦理。參股,也以一家金融機構為限,如金控旗下的銀行若赴大陸參股,證券就不能再參股。 1.《兩岸金融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第6條、第33條及

第36條

2.大陸政府無相關規定

資料來源:各業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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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軟太相信數字 綁死冒險精神

2012-8-6  TCW




微微(Microsoft),全世界最大的軟體公司,挺過了金融海嘯,為何卻在今年第二季,交出了上市二十六年以來,第一次單季虧損的成績單?

七月二十日,微軟公布第二季財報,這一季,微軟虧損四億九千二百萬美元。虧損的主要原因是,微軟把二○○七年買下的網路廣告公司aQuantive造成的六十二億美元(約合新台幣一千八百億元)虧損,一次註銷。

表面上看起來,這只是一次投資錯誤造成的虧損,微軟的軟體本業營收仍創新高,影響不了微軟的未來。

創新從未成功!光是網路部門,五年就賠掉三千億

但這個數字卻再次提醒了所有人一件最重要的事:微軟,在網路產業幾乎是毫無進展。美國主流媒體如CNN替微軟的網路部門算了一筆總帳,微軟的網路部門沒有替公司賺進一毛錢,過去五年,微軟網路部門已經賠掉了一百零四億美元(約合新台幣三千一百億元)。

「微軟一點進展也沒有,這才是最大的問題。」美國《華爾街日報》痛批,這季賠掉六十二億美元就算了,問題是微軟卻連對手的皮毛都沒傷到,微軟推出的搜尋引擎Bing五年內在搜尋引擎的市占率增加了一倍,但是主要對手Google的市占率僅下降○.二%,仍高達六六%。

微軟曾經在二十年前以小搏大,打敗巨人IBM,也曾是全球擁有現金最多的公司,高峰時手握六百億美元。擁有最多資源。但就如今年七月美國《浮華世界》特約 記者安其華(Kurt Eichenwald),發表名為〈微軟「失落的十年」〉報導所述,近十年,微軟的創新幾乎無一成功,光是蘋果iPhone手機帶進的營收,就超過整個微 軟全公司所有產品營收總和。

股價會說話,十年來,微軟的股價幾乎沒動過,儘管即將推出新作業系統,微軟今年七月三十日的股價,只比去年八月一日股價高出九%。新出的對手Google,股價卻是微軟的二十一倍。

這是微軟必須面對的難關,因為,這並非微軟要不要做新領域事業的抉擇。市調公司Gartner分析師凱恩(Matt Cain)觀察,「如果微軟在網路產業失敗,就將給Google創造機會,進而對微軟的Office軟體業務產生巨大的長期威脅。」

沒錯!若微軟無法加速創新,這將會傷及占微軟五八%營收比重的視窗和Office軟體業務。

微軟的問題,到底出在哪?是看不到技術趨勢?

歷史資料看來,並非如此。微軟比蘋果(Apple)早八年推出平板電腦,也比Google早五年推出智慧型手機服務,合計下來,微軟有七項重要創新的提出都超越對手,但最後都沒收成。

是微軟高傲自大,不稀罕新市場?

事實上,微軟為防堵對手,一直不吝於投資,去年微軟才用八十五億美元,併下Skype,之前還曾計畫用四百億美元(約合新台幣一兆二千六百億元)購併雅虎(Yahoo),可見微軟有多想贏得網路市場。

還是因為技術能力不足?

事實上,如YouTube,或是Google的搜尋引擎,都只是幾個年輕小夥子在車庫裡研究出來的想法,沒有太高門檻,微軟的技術資源絕對辦得到。

但,沒辦法把這些創新落實,真正的問題,是微軟的管理「過了頭」!

一位台灣微軟前員工觀察,「微軟是一家非常重視數字導向的公司。」

這曾是微軟勝出的關鍵。

一切數字至上!從市調到員工績效指標,都要達標

以做市場行銷為例。微軟總部和各地區分公司設有一個稱為「Market Intelligence」部門,負責在全世界進行市場調查。大市場一年甚至調查四次,小市場一年調查兩次,小到一個業務員讓客戶滿意度降低,問卷都能查得出來。

調查的重點不只是比較各個市場的發展,更是找出每個市場的異常,找到誰做得特別好,「如果他能用同樣的預算,達到兩倍的目標,公司就會用更多數字分析,他是怎麼做的,如何複製這一次的成功經驗,」一位微軟離職主管觀察。

連台灣微軟總經理,一個人就要扛二十七個績效指標,光是每季去總部報告的營運數字,就厚達二十二頁。一個公司營收,還可以再拆成數十項指標數字,填滿一整張A3報表,任何一項數字不達標,表上就會標註成紅色。

這是微軟從寶僑(P&G)學來的,本刊記者曾採訪微軟前營運長賀伯德(Robert J. Herbold),他表示,創辦人比爾.蓋茲(Bill Gates)認為,要保持成功,最好的方法就是要認清事實,數字,就是了解事實最直接的工具。

這是微軟當年打贏文書處理軟體WordPerfect等對手產品的法寶,賀伯德回憶,有一次微軟內部開會,比爾.蓋茲細看市占率細項數字,發現微軟在某一 小塊玩家中的市占率仍輸給WordPerfect,比爾.蓋茲問:「如果真正的玩家不用,我們怎麼能算是真正的市場領導者?」接下來一小時,所有人都在討 論如何解決問題。最後微軟調整功能,再攻下一城。

但數字至上的邏輯,也被微軟拿來對待新創事業。

人們不敢犯錯!重獲利而非技術,導致電子書失敗

在嚴謹的數字管理下,「績效獎勵也可能變成績效懲罰,」他觀察,如果今年你有辦法找到創新方法,用同樣的預算讓市場成長一倍,「明年公司就會拆解你的工作方式,要你成長兩倍、四倍,我們要的是工作穩定,我當然目標喊成長一○%。」

因此,微軟的員工即使明知手上的計畫,確實可能是明日之星,也不會冒險。「就算你敢賭,你也要拿出足夠的數字證據,證明投資一定能創造績效,」一位前微軟員工觀察。

原本很有潛力成為新秀產品的電子書部門,其技術開發團隊的創始人之一史蒂夫.斯通(Steve Stone)在〈微軟「失落的十年」〉一文中,提到產品失敗的原因,「我們無法專注於開發對於消費者很有影響力的技術,並被要求去重點思考產品盈利問題。」

在微軟,人們不敢犯錯。文章引述,微軟前軟體工程師布賴恩.科迪(Brian Cody)說,「我如何成為一名更好工程師並不那麼重要。更重要的是,我必須思考如何被計畫經理們重視。」

於是,就算微軟感受到外界的競爭,也在外做出大量購併。但當這些創新公司進入微軟體制內,再好的創意,被績效數字框架住,而無法執行,最後只是徒勞無功。

微軟重視數字可以被理解。這是一個有九萬名員工,雇用全世界最多軟體工程師的公司,自然需要數字管理,才不會失序。

深陷「高牆」危機!只要願意為消費者冒險,就能改變

但政大科管所教授溫肇東觀察,微軟也因此跟諾基亞(Nokia)陷入類似陷阱:跳不出自己管理能力建起的高牆,太過精打細算,最後被市場牽著走。

我們無須對微軟的未來絕望,畢竟它在電腦市場仍占有九二%市占率,但他目前的困境,卻是值得我們所有人警惕。我們,是不是也正處於「高牆」內,被自以為的「成功的手段」給綁架?

當年,微軟的成功原因,其實是靠著願意替消費者冒險——推出革命性的作業系統,讓PC因此平價化。現在,微軟仍有機會改變,只要它想清楚,自己為消費者冒險的決心是否仍在?是否真正了解,造就它今日成功的,不是數字,而是消費者!

你是努力的「感受」消費者的變化而改變?還是仍在力拚提升「KPI」與財務報表,兩條路的抉擇,是這變動時代的成敗轉捩點,也是這個故事告訴我們最重要的事。

【延伸閱讀】領先Google、蘋果,上市卻慘敗——微軟8大受挫創新事業

1998年 電子書閱讀器比亞馬遜Kindle早9年,完成第1款電子書設計結果:今年第1季,前4大電子書都主推Android或iOS系統,與微軟無關

1998年 搜尋引擎推出MSN搜尋服務,同年Google成立結果:今年第1季市占率僅15%,難敵Google 66%

1998年 車用電腦推出第1款車用電腦作業系統AutoPC結果:在車用電子市場去年仍打不進前3名

2000年 智慧電視推出Ultimate TV結果:今年上半年,三星、索尼仍採用Android或Linux系統

2002年 智慧型手機比Google Android早5年,推出Windows phone作業系統結果:今年市占率僅5%大輸Android的61%

2002年 平板電腦比iPad早8年,推出具備觸控螢幕的平板電腦結果:今年第1季,iPad市占率高達68%,前5大廠無人主推微軟作業系統

2004年 網路影片服務比YouTube早1年,推出MSN Video 結果:去年10月,YouTube市占率達44%穩坐龍頭,微軟連前4名都排不上

2005年 社群網站只比臉書晚1年,推出Wallop結果:3年後關閉Wallop社群網站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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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龍城「house」魔咒綁死千萬業主

2014-07-11  NM
 
 

 

「house」,顧名思義,就是一幢房屋。買了樓的你,有否想過地契內若有此字眼,這幢樓便難以拆卸重建,一世被綁死?地政總署最近發出了作業備考,明確就去年終審法院對地契中有house字眼的樓宇作「終極判刑」。此後,凡地契內有house字眼,便不能當「apartment」(分層單位)處理;要重建為高樓大廈,必須逐呎付足昂貴的補地價金額。但問題是,原來早年土地管理行政混亂,不少在九龍城、深水埗及跑馬地等多層式舊樓,都「無厘頭」在地契中出現house一字。本刊抽查九龍城區部分舊樓,命中率竟達六成。這批物業,重建潛力已經消失;有測量師更預算估值蒸發一半。有落了釘的地產商「中伏」,更多的是仍懵然不知、千千萬萬個小業主或準買家,宛如一個「都市陷阱」。

House地契的「重災區」,都集中在九龍城、深水埗及跑馬地、北角等,較多五、六十年樓齡的舊樓叢。本刊從九龍城著手進行大搜查,抽樣將聯合道、南角道、福佬村道、賈炳達道等多條街、共四十多個地段「起底」,發現中了house緊箍咒的機率高達六成!居住在聯合道六十八號金城大廈的邱太,所住物業便不幸中了此魔咒。邱太住了多年,一直對地契內容懵然不知,更加未聽過「house」。對她來說,一心只在等待有發展商睇中搏收購,「都想改善嚇環境嘅,呢度嘈咗啲囉!」本刊對她解釋,該物業有「house」緊箍咒,令單位貶值,她顯得茫然,亦不理解,只一味堅持價格要「企硬」,「九龍城區起碼都一萬元一呎啦,如發展商出手太低,留嚟自住囉!」而獅子石道九十三號、只二十多年樓齡的光大樓,亦「中了獎」。於○八年以七百九十萬元、買入其中一間地鋪的業主羅兆養,將該舖位出租作食肆。記者找上羅先生,他透露兩年前左右,田生地產曾敲門商討收購,但價錢不合適,而樓上業主亦拒絕出售,令他認為仍有「討價」餘地。「我哋租出去都係簽長租,三年三年咁,好少變動,收入好穩定o架!」本刊向羅先生透露,由於有「house」魔咒,有測量師已估計其舖位估值跌了一半,羅先生口裡說:「無所謂,反正出租。」但另一方面又非常肉緊,不停追問地契內容有何影響。

無路可捉睇彩數

哪個物業有house魔咒,根本無路可捉,純粹睇彩數。但綜合來說,多在五、六十年代批出的地契上出現。想當年,第二次世界大戰時,留在香港的人口只有六十萬人,戰後,大批香港原居民由內地返回,再加上國共內戰,令不少內地商賈逃亡至本地。一九五○年,人口激增至超過二百萬;然而,大量房屋卻因戰火摧毀未及重建,難以配合經濟急速復元及人口增長,這時政府遂批出大量土地起樓。「這類有house字眼嘅地契,就是在二戰前後批出。當年不似而家咁有系統,可能負責嘅職員,求其搵份地契左抄右抄。唔同物業嘅地契內容,就睇出自邊個職員手筆,所以你幢樓有無house字眼,只係睇彩數。」曾於地政工作逾廿年的資深測量師蘇振顯透露。早年政府監管不嚴,甚至只要有圖則就起得樓,故這類有「house」字眼的樓宇,當年仍可起六層甚至更高的樓宇亦無王管。直至二千年,地政總署發出有關「house」的作業備考,指建築物只要有一個正門及一個逃生門,就會被地政署理解為「house」。當年地政總署署長,正是被指與發展商關係密切的布培。此舉擺明放生發展商,只要他們收購舊樓重建,新起的建築物有正門及逃生門,便沒有違反地契;亦即可盡用地積比率起高,並將「house」變為分層單位,亦無須補地價。

落閘綁業主

事情在去年急轉直下。資深投資者盧華,約十年前,開始收購九龍城南角道四十三至五十一號、五個相連的地段,使費起碼兩億元。○六年他早獲屋宇署批准,於上述地方重建一座二十六層高的住宅大廈。然而,地政總署卻以不符合地契上每個地段各建one house為由,要求發展商要以補地價形式改契,多名測量界人士憶述:「當年大家都嚇一跳,應該係正值地政總署內部換律師,不同人對條文有不同理解。」盧華遂於一○年,入稟高院要求就地契內的「one house」解釋,一一年法官指多層單位於七十年代才出現,故撰寫地契時「one house」並不包括分層建築物,當時地政即叫停十宗重建申請。盧華不罷休上訴,雖然得直,但地政署告至終審法院。去年四月終院首席法官馬道立一鎚定音,「house」一詞難以獨立定義,須參照訂立地契時相關事實的狀況,判定盧華要重建起更多單位,一定要補地價。

估值跌一半

專攻舊樓拍賣及重建的第一太平戴維斯董事總經理陳超國,對於新詮釋說得直截了當:「以後有『house'嘅地契,不可起高,現有四層就四層,若然地契係寫『one house',更加連合併都唔得,要獨立發展!總之作任何改動,多於所限嘅面積,就要補地價。」按九龍城區樓每呎一萬元計,盧華要由現時四層重建至二十六層,所補的地價可達四億元!現時其重建計劃已擱置,暫時出租單位「吊命」。「小業主損失先最大!發展商最多唔再收樓重建,但小業主手揸嘅物業,價值就即刻跌一半。而家啲小業主覺得太技術性,根本理解唔到發生乜事。」慶幸甩到身的小業主,包括兩年前賣了聯合道八十六號的張先生。他與太太早於一九七五年以十八萬元買入地鋪,前年以一千八百八十萬元賣出,如今搬到葵湧居住,「當時覺得個價唔錯,呢邊又新啲。」他知道項目因地契有「house」字眼發展受阻,雖未能透徹理解,但亦大呼好彩賣得早,可全身而退,「舊時啲契好多麻煩嘢!我哋唔識咁多,一陣又話維修,一陣又唔符合咩規格,好多政府嘢處理,好麻煩。」

為甩身各施各法

張先生的單位,原來賣了給羅守耀打骰的裕泰興集團,他十年來以兩億多元,收購八十四至九十八號,但這連續八個相連號碼中,竟有五個中了緊箍咒。本刊問羅守耀,他非常勞氣:「而家未係一個句號。係法官咬文嚼字!以聯合道呢個項目為例,我逐層買入,全部都打曬釐印,政府點可以話『今日的你打倒昨日的你』?一萬呎地盤,地積比係九倍,唔准起分層,唔通起一間屋過九萬呎呀?點起呀?點賣呀﹖」專收舊樓的羅守耀,拒絕透露旗下有多少項目中了咒,並強調:「我會按照番程序入則申請重建。要逐呎補地價嘅話,我唯有打官司!」業界估計,將來有關「house」一詞涵義的訴訟勢會增加。而同樣中招、收了九龍城廣場旁邊、賈炳達道一排舊樓的田生集團,則相當「精靈」,於今年一月初以「暗標」形式,放售持有該項目業權的公司,並成功以逾二億元賣出當中四成九股權予一家海外註冊公司。資深測量師蘇振顯分析,若發展商想以技術性修改(technical modification),即補數萬元地價解決「house」問題,似乎沒有可能,「因為在商業上,改咗呢啲字眼,價值就增加好多,地政無理由唔逐呎去計。」他補充指:「就算你將項目重建番一樣嘅總樓面面積及高度,但只要可出售面積(saleable area)增加,即係例如樓梯位、升降機位因共用而慳咗等,一樣要逐呎補!條數非常可觀!」現時舊區重建因此紛紛停滯起來,而當年買樓的小業主,有沒有揀中「house」,根本只是「命水」,印證何謂「失之毫釐,差以千里」!

重建不再ea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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