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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後買樓記(六) : 揸的士都唔好做銀行? Home Blog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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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轉左行做保險公司份工,就好似肥佬老闆跟班咁,同佢出去見客之後將簽好文件送比核保辦理。有時肥佬會用家居保及旅遊保同新客打開話題,傾下車保更可了解客戶財政狀況,原來想快手了解面前客人,都有咁多學問。先講一D佢感興趣既話題,再搵出自己可以係邊方面幫到佢,從而令客戶知道同你做朋友係有好處既。肥佬心情好時都會教下我野,我明白老板教我野唔係必然,因學到既野只屬於係自己,第時辭左工都可帶走的。把握機會從工作中學習,係令我事業轉好,人工增加而買到樓既重要元素。

 

保險公司既經理除左sell單,請人拓寬「下線」係重要工作之一。請一個新人,仲好過佢自己出去跑數。Well,肥佬自己好懶,平均一日都見唔夠兩個客。但係佢叻在識搵人幫佢跑,招募下屬。佢鐘意搵銀行做開既人加入,一黎佢地識賣保險,二黎銀行呢幾年同員工「不斷加壓」,搵人由銀行出走到保險公司,唔係易事。

 

是的! 又係michelle。肥老闆不時係bank收卡片,及後跟進約銀行sales出黎飲野。今次搵埋我一齊見旨在showoff佢有幾掂。Michelle係一個二十有幾既斯文長髮少女,眼細細而勝在皮膚夠白淨。個日我地係佢分行附近既starbuck見佢,成下晝四點michelle趕到黎,放低袋就二話不說走去買三文治食,坐低吞左啖水後先一路啃野一路同我地講佢未食晏。肥佬一貫作風,問多過講,問下佢好咩搞成咁。Michelle話佢已經「N5」,即係nil for 5 days,連續五日冇數交!! 因為5日交唔到數好大鑊! 今日上晝七點幾已經要同分行經理去面聖(見大老闆),最慘既係尋晚call客call到九點幾先返到屋企,訓得幾個鐘又要返工。真係就黎神經失常!

 

最慘係剛入行既新仔,為左一萬幾千既人工捱到咁盡,當然做幾個月之後就失蹤。所以你見而家成日請新人,成日銀行職員做錯野,成日換客戶經理。」Michelle話:「我做左銀行幾年,唔上唔落,轉行又要重頭黎過,咪仲要係度捱。」一路講一路食埋最後啖包。

 

佢話最傷既係今朝面完聖,同成班sales加埋分經(分行經理)開會。經理摔數問Michelle呢個禮拜有信心「做幾多」? 佢低頭唔答,之後細細聲答左十萬。經理就話:「十萬?你唔使旨意! 三十萬啦!」唉咁講不如唔好問,一味被人逼佢跑數。」

 

肥佬話呢份工冇人逼佢做。Michelle話當然可以辭職。不過佢經驗為求佢遞信後仍然專心跑數,一家會威脅佢如果唔到數會寫花佢走人時攞封reference letter,等佢係第間bank應徵時過唔到reference check,等於踢佢出銀行界。 Michelle眼濕濕咁話: 「我到數又使鬼遞信咩…而家 真係唔上唔落。唉,拖都唔使拍,而家分行唔到數,星期日要攪埋「理財日」。老細不斷問有冇人做volunteer,我都唔知咩q野人,仲可以笑笑口係whatsapp like呢件事之後舉手要星期日返工!」 

 

肥佬就同佢講:「鬼咩,而家係香港銀行,客戶經理要一腳踢銷售基金、保險、外幣、股票掛勾產品加埋按揭。我都知而家有人行入分行,櫃面職員已經對人虎視眈眈! 因為佢一日無番兩個銷售推介比sales,「放飯」都未有資格。客戶經理sell唔到你野又要向分行高層交代! 既然你做到咁無癮,不如過黎幫我手啦!」

欲知後事如何,請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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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分流的士劃一收25元(2013/3/7) 林本利

2013-3-7  NM
 
 

 

去年紅隧的流量已跌至平均每日118,213架次,較2011年下跌約2%,較2006年的高位123,866架次,下跌近5%。而去年東隧和西隧的流量則穩步上升,東隧平均每日流量突破70,000架次,較2011年升近2%,西隧更突破60,000架次,大幅增長6%。

由此可見,駕駛者在考慮各條過海隧道的收費、行車距離和時間(包括等候時間)所涉及的燃油費和時間成本後,已自行作出分流。紅隧擠塞嚴重,促使個別駕駛者轉用東隧或西隧。東隧和西隧去年每日總共多了近5,000架次車輛使用,而紅隧則少了2,000多架次車輛使用。

前文提到,除非西隧承諾在試驗期間凍結收費,不然任何「紅加東減」的分流方案,效果都十分有限和短暫。紅隧大幅加價後,西隧肯定馬上跟隨,抵銷紅加東減的效果。此外,東隧每日平均流量已超過70,000架次,去年11月每日更超過74,000架次,距離78,000架次的設計客量不遠。紅加東減的方案,不單向東隧輸送巨大利益,還導致東隧變得更加擠塞。

故此筆者反對紅加東減的分流方案,應該留待至2016年收回東隧專營權,政府同時擁有紅隧和東隧時,才推出分流方案。政府若希望每日減少大約4,000架次車輛使用紅隧,反而應該主動向西隧進行商討,看看能否尋求「雙贏」方案,不應以西隧連接道路已經擠塞為由而不考慮「紅加西減」的方案。

香港的私家車車主養車的費用極其高昂,不計車價,只考慮牌費、保險費、停車場收費、燃油費及維修保養費,每月至少6,000至7,000元,試問又有多少車主會因為政府增加紅隧每程收費五元或十元,而願意轉用東隧?現時每日大約43,000架次私家車使用紅隧,38,000架次使用東隧,並沒有出現車流嚴重不均的情況。相反,由於的士使用三條過海隧道的收費差距極大,紅隧收10元(加10元回程費),東隧收25元(加15元回程費),西隧收50元(加15元回程費),這自然鼓勵的士乘客選用紅隧,以節省隧道費用。東隧和西隧每日約有15,000至16,000架次的士使用,而紅隧每日的使用量則超過31,000架次,差不多是東隧和西隧的總和。以市區15,250輛的士計算,每日每輛的士平均使用東隧及西隧各一次,使用紅隧兩次。現時使用三條過海隧道的的士回程收費是10至15元,僅足夠支付紅隧的費用;故此一些沒有載客的的士選用紅隧,加重紅隧的負荷。政府若希望縮短紅隧的車龍,避免紅隧車龍影響附近交通,實應考慮調高紅隧的士收費,將額外收入用作補貼的士使用西隧。

去年三條過海隧道的士流量每日平均是63,329架次,為三間隧道公司帶來150多萬元收入,平均每程收費約25元。在維持總收入不變的原則下,政府可考慮調高紅隧的士收費至25元(加15元回程費),與東隧睇齊;並和西隧商討,將的士收費由50元調低一半至25元(加15元回程費),由政府負責補貼收費差額。當三條過海隧道收費劃一後,的士乘客和司機便按本身的位置和需要去決定使用哪條隧道,不會因紅隧收費偏低而扭曲選擇。現時市區的士每分鐘等候時間為1.5元,一小時不過90元,相信的士司機也不願意浪費時間使用紅隧過海。的士過海劃一收費25元(加15元回程),可鼓勵乘客改用西隧或東隧,節省的士司機等候時間,方案可望較容易得到的士業界的支持。

林本利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http://www.livingword.edu.hk)作者網誌 - http://lampunlee.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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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才俊揸的士 高海文

http://thehousenews.com/finance/%E9%87%91%E8%9E%8D%E6%89%8D%E4%BF%8A%E6%8F%B8%E7%9A%84%E5%A3%AB/

認識一位朋友,酷愛Lamborghini。人人都叫他「林寶」。

閒日無事,相約翠華。我選了個窗邊卡座,等待他駕著他新的Supercar到來。等了一會,一輛的士緩緩駛來。司機車門打開,竟是林寶!

我與林寶相識於微時,小時候曾經一起玩泥沙。他大我數年,為人重義。我們另一位好友,名叫志強,身體孱弱,有一次被街童圍毆;林寶挺身而出,打發街童,自己卻也受傷。

林寶少時很窮,成績卻很好,數理異常出眾。大學拿到獎學金選修數學,還得到一級榮譽畢業。原本想讀研究生,但最終因經濟原因而放棄。之後當了兩年警察。可惜其性格特立獨行,為上司不喜,無奈辭職。正躊躇前路的時候,重遇在港資證券行任經紀的志強。就這樣,機緣巧合,進了證券界。

由於看市眼光奇準,林寶很快就受客戶賞識。不久更獲一家族基金招徠,落手操盤。二零零七年大牛市,恆指衝上三萬點,林寶再無後顧之憂,於是決定向青梅竹馬的女友求婚。二零零八年索性沽貨離場一年,與太太環遊世界,竟也陰差陽錯避過了金融海嘯。

二零零九年,風聲鶴唳,人心崩潰。手持大量現金的林寶卻確信市場已經見底,瞓身入市。The rest is history.

林寶向我走來,看到我疑惑的表情,微微一笑,徐徐解釋。

「環球央行印銀紙,實物價格飛升,顯然易見。像這裡的冰鎮奶茶,說不定一年後就加價到50元才能落樓。現在除了閒時玩玩股票外,更積極留意實物的投資機會。」

「這個市區的士牌,是我二零一零年中買入的其中一個,當時約430萬;現在是700萬,帳面賺了60%。同期中原領先指數由約80點左右升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的115點,升幅約40%。」

「真沒想到!700萬也足夠買海怡半島一個中型單位了!」我咬在口裡的奶油豬差點跌出來。

「道理很簡單,全港的士營運牌照數量自一九九八年至今一直維持不變。而且,與Supercar不同 ,的士牌照是不會折舊的。」

「還有,如果閒來無事,我喜歡出夜更,過下手癮之餘,更可以與各行各業的人交談,多角度看看這個社會的真實情況。我出身草根,雖然現在豐衣足食,卻不忘本。舒服太久容易迷失,有時返璞歸真,更能看得清楚。」

「那麼,現在價格這麼高了,你覺得還有潛在升幅嗎?」我問道。

「說實話,我覺得現在的士牌價有點高處不勝寒。近期各項指標比較歷史資料都有點不尋常。特別是二零一二年開始,價量不太配合。我認為可能性有二。一是牌價已遠超市場承受能力,二是貨源已經歸邊,不排除乾升。」

「早陣子先沽了一些貨獲利,封了蝕本門。我不完全看淡前景,畢竟,我半世人都是如履薄冰,偏愛火中取粟。」林寶微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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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架的士夠借幾錢?(答) Home Blog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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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在香港只有一架的士,究竟可唔可以借到錢? 其實除左的士之年收入外,讀者在外地之入息是可確認為核實入息的,只不過要打個五折或七折。有銀行更可將你的credit history transfer至香港,當然要係外資國際行先有得做。

 
讀者收入是較高一群,問題係不長留在香港,如果用七成或九成買入樓宇後租出,有咩事起上黎真係遠水唔能夠救近火。搵有興趣租樓既親戚,再比足五成首期加蓋印稅租出,是為上策。當然香港有機構幫你打點租屋收租事宜,讀者可自行選擇。如果係收租,買返20年樓齡的舊樓租出回報是高點,至於買間樓及後又拆一間房租出去,通常係老舊片中常見橋段,讀者都係唔好攪埋d複雜野。

 

 

讀者是有兩個方向可取得按揭。方法一為用月入去證明借貸能力。先是在港的士車租可用入數及車行證明。再加上美國銀行戶口之月結(細明)單,百萬年薪打半都應計月入四萬。最好準備定六個月出糧記錄及聘請合約,加埋香港身份證批出有望。

 

 

另一方法是資產證明,可批出你資產淨值乘以factor, 及物業價值之40%的金額(較低者)。當然會覺得40%好苛刻,此為政府收緊信貸的結果。如幾年後樓市鬆綁有望借多些少。現時以讀者資料,的士淨值計50%,現金全計,股票折半,加埋借三百幾萬有可能。但留意年尾銀行多不願意做資產證明,說穿了就是跑到數唔做麻煩野。

 
如讀者未有居住需要,可不急於此時購入樓房。當然一定有人同你講早買早供完,但諗樣沒有叫你買樓的生意,所以可幫你一個銀仔睇哂兩面。現時美國不是最困擾之因素,出口術令大家處於曖昧之中,最可控制大家預期而唔會出事。反而中國一輪急跌,真的怕新總上場會製造一次可控的經濟災難,淘汰沒實力的企業。六月樓市在預期之中由居屋帶起,中短期走勢我會在下個月的講座中,我同財叔同場為大家講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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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涉益國產零件商 小巴的士死火

2013-10-13  NM  
 

 

政府本月起推行石油氣的士和小巴更換催化器計劃,冀減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空氣質素。這個打着「清潔香港」旗幟的計劃,背後卻有污糟勾當。事緣環保署隻眼開隻眼閉,讓一車房集團涉嫌違規圍標,而且串連有關係的國產零件供應商,以一條龍方式去競投政府的一億五千萬元資助,結果只是養肥一小撮人。涉嫌圍標醜聞,令一眾小巴的士車主一肚氣,就連坐擁數十億元身家的小巴大王馬亞木,也成為受害者。

本刊調查發現,涉嫌圍標車房集團大本營,和其中一個催化器供應商的登記地址,與環保汽車維修同業聯會主席林慶昌旗下多間公司的登記地址相同。更換計劃由公帑支付一億五千萬,而五十二間指定更換催化器車房中,至少有三十二間與投標集團有關,粗略估計他們有機會瓜分以千萬元計的生意。

馬亞木擁有約六百部小巴和近百部的士,單計該七百部車的牌價,已達約四十億元市值;而馬家今次有四間車房中標為指定更換商,包括兩間更換的士催化器、兩間更換小巴催化器。

馬亞木兒子馬僑武對本刊說,旗下小巴中有五百多部為石油氣車,需要在十月至十二月三個月內全部更換催化器,情況相當狼狽。「我公司的小巴全部都係專線小巴,行車班次有規定,但換一部車嘅催化器需要大約半日,我嘅車從來都喺自己車房整,兩間車房無可能喺三個月換晒五百幾部車。如果唔將小巴交俾其他車房整,專線小巴就會脫班,運輸署唔會俾我哋脫班。」

現時全港約有二萬二千輛石油氣車,包括約一萬八千部的士、近三千部小巴;車主要向政府申請才獲資助,計劃分兩階段進行,替不同年份製造車輛更換催化器和相關零件的含氧感知器。首階段計劃本月至今年底進行,次階段為明年首季。

馬亞木的車隊,屬於第一階段更換計劃的車輛;馬僑武說:「我託業界向環保署反映我嘅情況,佢哋叫我將小巴交俾其他車房更換,都唔知環保署點諗嘢,我們一早已建議將更換時間延長去到一年,但環保署根本唔聽。」

被迫用A貨

的士小巴權益關注大聯盟主席黎銘洪說,「環保署已涉嫌明益了一些人,仲要我地用國產貨,令人唔順氣。」原來有集團不單圍標,中標後還講明只供應國產催化器,令業界更加火起。馬家旗下小巴均是使用豐田水貨催化器,馬僑武說,價格只是較國產A貨貴幾十元至百多元不等,一般可用上四至五年:「有行家曾試用國產貨,約一年就要換,過濾效能唔得,政府出錢換催化器希望改善空氣質素,我哋一年後又要自己出錢再換一次,浪費公帑又令業界損失。」馬滿肚氣投訴:「香港驗車都可以揀車房維修,驗車合格就得啦,其實今次計劃都可以係咁,最緊要是政府俾用原廠貨,我哋願意補差價。」更換計劃有兩間指定催化器供應商,包括「大聯合零件銷售中心有限公司」和「香港汽車催化工程有限公司」,由公帑付款的各款催化器價值由約二千三百至約四千七百元不等。

地址露端倪

環保署網頁顯示,更換催化器有五十二間指定車房,三十一間供的士車主選擇、小巴有二十一間。但「添發汽車修理公司」和「森記友聯汽車修理工程」及旗下各分行,共佔了三十二間。若車主選取的零件供應商或車房收費高於資助金額,車主須繳付差額。政府確認更換後,把資助直接發放給零件供應商及車房。在添發和森記更換國產催化器車主毋須付款,但前往其他指定車房更換,大多要自己補貼十五至約二千六百元不等。添發和森記表面上是兩間公司,但翻查公司註冊和商業登記發現,兩間車房均在去年立法會通過更換催化器撥款後,於今年一月二日同一日成立(見下圖),成立之初大部分股東同時持有兩車房,但部分人於翌月的四日和五日相繼退出。添發成立時,共有十二名原始股東,包括環保汽車維修同業聯會主席林慶昌及其拍檔葉超成,林於翌月退出,添發由葉及其他人打骰;而森記的原始股東共十九人,也包括林慶昌及葉超成,葉於翌月退出,林繼續揸弗。添發申報地址為觀塘大業街二十三號地下,但環保署指定車房名單中,森記亦設於上址的「A鋪」。記者上週四到觀塘大業街視察,發覺添發和森記是共用工作間,皆因森記的「A鋪」與添發的鋪位是相通,門外亦掛上式樣一樣的軟身招牌。查冊發現,林慶昌名下部分公司的地址與添發的大業街地址一樣,他其中一間擔任股東、於二○一○年成立的公司,更名為添發社汽車工程(集團)有限公司,與上文提及的添發車房極為相似,地址亦是大業街二十三號地下。本刊發現中標名單中多間添發和森記的分行,其登記地址實屬其他車房,他們僅在門外多掛一個「軟身招牌」。記者到添發位於長沙灣永康街的分行,發現該車房實名為華建。記者向工人查詢,工人說:「華建即係添發!一樣啫,換催化器就喺呢度。」

環保署指定的兩間催化器供應商,其一為「香港汽車催化工程有限公司」,雖然持有人並非林慶昌,但其申報地址正正為添發位於大業街廿三號地下的地址;換言之,林慶昌、零件供應商、添發及森記等指定車房,四者關係千絲萬縷。

已有人報警

二○一○年元旦,有近千部石油氣的士集體死火,事件持續數日,影響要搭的士的市民,政府其後成立由專家、學者和業界人士組成的專案小組調查成因。同年三月發表調查報告,小組認為可能由多個原因造成,當時林慶昌為專家小組成員。黎銘洪表示,集體死火事件後,政府曾進行一項有六百部的士之試驗計劃,更換催化器計劃是建基於該項目,但環保署一直拒絕公開試驗報告,令外界難以得知成效。黎又認為,更換計劃涉及非法圍標外,環保署負責招標的官員可能涉及貪污等行為,要求該署公開試驗計劃報告,因據知試驗計劃經費約三百萬元,亦可能存在利益輸送。黎早前已就涉嫌圍標事件報警。據了解,有業界人士已就以上兩件事件向廉政公署投訴。廉署回覆查詢時說,一貫政策是不評論個別案件。

林:乜都唔知

記者上週五前往大業街二十三號地下向林慶昌查詢事件,查問他與添發和森記的關係,他說:「我不嬲都係森記嘅,同添發從來冇關係。」記者出示商業登記指他曾擁有添發,他卻說:「應該唔會喎,你係記者,我就講真嘢俾你聽,我呃你你都check到啦。」惟他解釋明顯與事實不符。至於香港汽車催化工程的登記地址與他旗下公司相同,他說:「完全冇關,呢個地址唔關我哋事,森記係A鋪,我租鋪啫,我唔知佢註冊地址啦,你問添發啦。」有業內人士指林與環保署助理署長莫偉全相熟,林慶昌強調:「同莫偉全唔係好熟,係開會成日見到。我哋收到標書,照要求做嘢啫……冇收過政府消息,我同添發冇關係。」強調自己不是零件供應商,但承認曾租的士給汽車催化工程及協助他們作技術調校

環保署賴皮

負責該計劃的環保署助理署長莫偉全表示,招標是價低者得,否認存在圍標問題。他只不斷重複,署方會嚴格執行投標條款,各公司只可遞交一份標書,承辦商亦不得私下外判服務。記者向莫出示添發和香港汽車催化工程公司,申報相同地址的證據。莫偉全說:「有人用嗰個地址,但唔通你話間公司係林慶昌嘅?你又憑咩話佢係擁有人呢,呢啲都係部分人嘅推斷,我哋會根據投標條款,只要佢唔係兩間或以上投標車房商業登記嘅擁有人,就冇違規。」對於被業界質疑要用國產催化器,莫偉全無正面回應:「如果只用原廠貨會構成壟斷,外國做法都唔係只准用原廠貨,我哋唔會睇係咪原廠,有獨立第三方去檢驗,如果達到水平,我哋唔擔心有麻煩。」

何謂催化器

催化器是令車輛減少排放污染物的裝置,屬損耗零件要定期更換;政府資料顯示,現時適合於的士和小巴準備更換的催化器,正式名稱為三元催化器,將汽車死氣喉排出的一氧化碳、碳氫化合物和氮氧化物,轉化為無毒的二氧化碳、水和氮氣,安裝催化器後的車輛可減少排放超過90%的污染物。香港大學機械工程系教授梁耀彰表示,催化器壽命以行走里數計算,一般約為十萬公里,以私家車而言約可用五至十年,的士由於行走次數較頻密,或可能一至兩年便須更換催化器。他表示,原廠與非原廠的催化器質素未必有大分別,主要看供應商提供多久保證期,「如果有保證,都唔怕佢質素差,只係一般人對國內貨未必咁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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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動態(39):小巴、的士牌價走勢反映了行業前景 梁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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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新聞報道都講(或建議)施政報告打算將長者搭車2蚊優惠伸延至專線小巴(即綠van),不過執行上有點困難,因為每條專線小巴唔係由單一公司經營,搞到回贈車費都唔知點做。

上市公司進智公交的年報有以下的一段節錄:

儘管營業額錄得溫和增長,惟經營成本上漲令本集團經營溢利下跌。相比過往年度之顯著增幅,本年度燃料價格升幅相對溫和。儘管如此,業界仍然面對來自經營成本上漲之壓力,當中以勞工成本及公共小巴租金開支尤甚。近年本集團與業內其他營運商一樣在留聘及招聘車長方面遇到若干困難。為確保我們的服務班次及質素不受影響,本集團已提升薪酬水平以留聘及招聘車長。於回顧年度,我們所採取的措施成功將人手保持在合適水平,惟我們預期於短期內行業仍存在車長短缺問題。

與此同時,本集團將積極推行其他長遠措施,例如將小巴載客量增至20座,此等措施我們於過往年度及中期報告中曾討論。據知運輸署已成立工作小組研究將小巴納入乘車優惠計劃之可行性,該計劃讓65歲或以上長者及合資格傷健人士於任何時間以每程2港元之優惠票價乘搭港鐵、專營巴士及渡輪,我們對此表示歡迎。

所以小巴經營者既歡迎呢個未証實的建議,另一邊都唔知點樣配合好,其實小巴呢種接近個體戶的經營模式已經不合時宜,再加上定位尷尬,座位又唔夠巴士多,快捷又唔夠的士快,兩頭唔到岸再加固定開支有加無減,都咪話唔慘。

專線小巴唔同紅色小巴線,路線、班次同收費等係受到運輸署監管,但係經營開支好似人工、保險、油費、維修、泊車等就受到市場供求影響,近幾年最低工資令到好多低技術工種人工升左好多,不過技術成份較高的小巴司機(先要考私家車牌,三年後才可考小巴牌,揸小巴又要應付路面同乘客)人工反而無乜加到,結果就係有得揀,都寧願去大公司揸巴士或者自僱揸的士或紅van啦,起碼福利好點或者多勞多得。

另外一個經營開支深淵就係保險,因為近幾年涉及小巴的意外都唔少,有幾單仲係因為司機超速或精神不足做成,咁搞法保險想平都難,儘管現時小巴已鎖速上限為80公里,都唔難保意外率會因此而下降。

至於市場空間方面,港鐵不斷擴展的確扼殺了小巴的生存空間,如將軍澳線通車後犧牲的卻是來往將軍澳至北角的小巴線,可預期未來觀塘延線、港島南線及沙中線通車後小巴的市場空間會進一步萎縮,隨時變成集體回憶。

小巴行業也不會坐以待斃,例如爭取增加座位至20個位,增加收入去攤薄開支,除左降低小巴的加價壓力,講得大啲還可以提高能源效益,甚至減低碳排放添,只可惜受到的士行業反對而沒有進展,即係話,未有計劃執行。

結果,小巴牌照價格就無情地反映了經營困難同成本上升等因素,按年下跌了15%,搞到小巴大王都要掃的士牌去做對沖。因為的士牌價仍然在上升中:

http://hk.taxiclub.com/price.php

牌價比較

http://tungnam.com/price.php

的士小巴牌價走勢

講開的士牌,很多人說炒的士好過炒樓炒股票,不如又參考下網上提供市區及新界的士牌價的長期走勢有甚麼啟示:

http://www.unioninv.com/taxixchange/a_license_reward.php

的士牌價走勢

1987年十月股災前夕,恆生指數4,000點,22,800點,上升4.7倍;

大家click一下本網的「市場統計資料」連結,就會找到1987年港島平均樓價每呎1,010元,現在最新數據是11,519元,上升10.4倍;

市區的士牌價由40萬上升到約675萬,即15.9倍;

新界的士牌價由30萬上升到約525萬,即16.5倍;

的士牌照的升幅,真的明顯高於股票和樓價,也同時說明了香港市道好,好多人搭的士,同時應檢討一下小巴應「巴士」化(即變晒所有專線小巴做專利巴士線)還是「的士」化(即變成高檔次或個人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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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 2 UBER不是的士屠夫! 朱泙漫屠龍記

http://johnchrysostom.blogspot.hk/2014/09/uber.html
日前博友收租公於拙文『石湖墟金融工程學家』留言曰:「…UBER的ridesharing會否影响的士生意?…」筆者作為門外漢,且膽粗粗斷言UBER的出現非如一些著名財經專家所言是對的士行業是一項重大打擊。

要了解UBER的影響,必須先明白香港公共運輸是受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規管(以下簡稱《條例》)。《條例》規管範圍廣闊,由黃腳䲞告車到發牌政策均是根據《條例》執行。要營運如UBER的所謂「的士生意」,其中一種可能性是必須先根據香港法例第374D章《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規例》(以下簡稱《條例D》,是《條例》項下眾多規例之一)第4條申請「客運營業證」(Passenger Service License,簡稱PSL)。擁有PSL可經營公共巴士服務、私家巴士服務、公共小巴服務或學校私家小巴服務。不過運輸處長有權根據《條例》第23、27和28條,限制PSL發牌數量。值得留意的是根據香港法例第374L章《出租汽車許可證(數目限定)公告》(以下簡稱《條例L》),亦規定了供私家出租汽車服務的為1,500份、供酒店出租汽車服務的為400份、供機場出租汽車服務的為60份、供學校出租汽車服務的為1,500份、供旅遊出租汽車服務的為400份。筆者相信UBER是應用現有出租汽車服務或供旅遊出租汽車服務共最多1,900份配額去營運所謂「的士生意」。根據運輸處資料披露,的士登記總數是18,138部,UBER用盡1,900份配額去搶「的士」生意也影響有限,且還未計算UBER要和其他租車服務搶配額,而同時其亦面對司機人工和燃油成本上升的影響。
當然運輸處發牌政策之於的士和公共小巴牌價猶如政府土地供應政策之於樓市,其實有關鍵性影響,亦是筆者仍然未完全摸通的地方。的士牌(或其他PSL)不同樓市,政府發多一個牌便立即多一部車爭食,而樓的供應還要在賣地後數年才推出。不過現實中運輸處發牌也要考慮不少因素如路面擠擁情況、乘搭率等因素,令實際上的士乃至PSL發牌限制多多。作為業主委員會主席,筆者的屋苑開邨時曾力爭向運輸處取得經營村巴權卻不得要領,便明白運輸處發牌政策不如美元般話印便印。否則這會影響政府的集體運輸系統、公共巴士服務、乃至的士牌價。
事實上UBER收費較的士貴得多,根本上大家的客路不同,這便是筆者斷言UBER難以威脅的士的原因。順便一提,根據『金威車行』網站於2014年9月2日有關的士上會套餐的訊息,新紅的首期減至港幣90萬,舊紅的港幣80萬,這又代表什麼呢?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10621

乘客對UBER及的士有感 止凡

來源: http://cpleung826.blogspot.hk/2015/08/uber.html

在fb看見朋友的分享,講述有關近日晚上回家截的士的經歷,止凡看過故事後有所感慨,所以轉載來分享一下,可能不少blog友都有類似經歷也說不定。



朋友在fb寫這篇文章頗有心機的,更起了標題「如果不是你拒載,怎麼會有uber」,看來他對的士相當不滿。

 

朋友的fb文章:

淩晨4點,蘭桂坊,拖著疲倦的身軀,拼盡最後一口氣,揮舞雙臂,做出波浪的動作,打著紅旗的的士緩緩駛過,搖下車窗,「去哪?」。 我欣喜若狂的,鄭重的說出兩個字,「屯門」。司機大佬,得意洋洋的做狀搖上車窗,「不去」。
「那,旺角。」我快速反應。
 

「啪」車門上鎖的聲音。「不去」司機大佬很堅決。
「尖沙咀。 銅鑼灣,將軍澳....」心中暗自盤算,上車先慢慢跟你玩。
「不去,不去,sorry,不去」司機大佬微笑。
「怎樣才去?」我氣急敗壞。
司機大佬沈吟不語,眼神閃爍皎潔。
 

此刻。身後一陣暗香飄過,一個男生挎著打扮冶艷性感女生,氣定神閒的渡步而來,緩緩從口袋掏出一張紅衫魚(港幣100元)。司機大佬,搖下車窗,狀甚公平道:「去哪」。男子說,「天後維多,加1舊(多加100元)」。
 

「啪」,車門打開。男子扶女生上車,揚長而去,然後很曲徑幽深的回頭瞄了一眼呆如木雞的我。
 

此刻,我覺得很失敗,感覺就像《國產淩淩七》里的鐵掌水上飛......


後續fb留言節錄:

「有的士大佬表示,蘭桂坊的士哪裡都不去,根本就是看你疲倦,等你自動加價⋯⋯已經成為行業內不成文的規定,這不是霸權是什麼?」

「其他taxi都入去做,但業界已經傳開,入去闔旗,最多走多兩三轉,一定有水魚加價,畢竟蘭桂坊開支酒千千聲,好多人不再乎幾舊⋯」


後記:

如果blog友有看近期新聞,都會知道UBER事件搞得全城火熱,而上星期警方更採取行動拘捕UBER幾位司機及管理層,表示已經諮詢過律政師的意見。UBER出租車乃用手機app控制私家車作載客的行為,在全球多個地方都引起爭議,主要是法律及影響出租車生意兩大問題。

法律問題,主要是私家車載客取酬本身算是違法行為,加上第三者保險問題亦令乘客缺乏保障。這產品的出現又會影響出租車的生意,搞出了一個有關「公平」的問題,出租車如的士,一個牌照幾百萬,如今隨便拿一輛私家車就可以載客,這沒有了「公平」。

本來需要討論的範疇應該在這些地方,不過在電臺上所聽到市民的意見,都一面倒地站在UBER那一邊,平日身邊朋友都不容易找到一個替的士行業抱不平的,相信這篇朋友fb所形容的經歷,就反映出問題所在。

先不談UBER的合法性問題,其好處實在值得研究分析,我最欣賞是內裡的一個評分制度,每次乘客坐完之後都能對司機服務作出評分。就這樣一個簡單的制度,幹得越好的司機就會越多生意,因為載車的乘客都可以選擇好司機。

而的士行業就剛好相反,越是拒載、多收車資、按地方選擇乘客的,就會賺得越多,對乘客態度惡劣又不會被人記錄,有何怨氣都向乘客發洩一番,不怕被「揪後算帳」。繼續發展下去,就發展出經濟學的「劣幣驅逐良幣」的結果,越好的司機就越賺得少,要生存就要做個壞司機。

社會出現問題,按法律行事是基本的,今天法庭還未判,結果大家都未知道,但政府要更有智慧地去解決問題,單單依法行事實在不足夠。UBER有灰色地帶,可以把它變得合法,修例發牌收稅亦可。如果這樣會打擊既得利益者的話,又可以把收來的錢作補貼,又可以拿UBER的技術幫助的士業界發展它們的UBER,調整好「劣幣驅逐良幣」的問題。

我個人還未有用過UBER,但上次在工作坊回家,手上拿著一大箱賣剩的著作,天氣又熱,箱子又重,在街上走了一會兒,走到一輛停在路旁的的士問司機大佬會否過海,他一句「不過」,我只能拿著這個大箱子繼續走,最後回去等巴士。心想,的士業界對選擇地方都好像是「奉旨」的,出了一個UBER事件也好,讓這問題多點受重視也不錯。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57502

交通部:盡快出臺的士改革方案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2015/10/4695173.html

交通部:盡快出臺的士改革方案

新華網 2015-10-10 15:52:00

交通部指出,網絡約租車運營模式是新時期現代信息技術在出租汽車行業的創新應用,對提高出行效率、優化市場資源配置和滿足高品質、多樣化、差異性出行需求發揮了積極作用。

中新網10月10日電 據交通部網站消息,交通部今日就立法治理專車市場的提案作出答複,答複指出,交通部正在研究起草網絡約租車經營服務管理辦法,要保障乘客安全,加強網絡約租車平臺、車輛和駕駛員管理,禁止非營運車輛接入經營。

交通部指出,網絡約租車運營模式是新時期現代信息技術在出租汽車行業的創新應用,對提高出行效率、優化市場資源配置和滿足高品質、多樣化、差異性出行需求發揮了積極作用。同時,網絡約租車作為新生事物,在發展過程中也存在發展定位不清晰、責任主體難以落實、私人小客車大量接入、乘客安全和合法權益缺乏保障、對出租汽車市場造成不公平競爭等突出問題。

目前,交通部正在研究起草網絡約租車經營服務管理辦法。一是明確責任主體,提供網絡約租車服務平臺企業是網絡約租車的責任主體,要承擔相應主體責任。二是要保障乘客安全,加強網絡約租車平臺、車輛和駕駛員管理,禁止非營運車輛接入經營。三是要維護乘客合法權益,網絡約租車平臺企業對服務過程中發生的服務質量糾紛、安全責任事故等要承擔主體責任。四是要維護公平規範的市場秩序,網絡約租車平臺企業要遵守運輸市場規則,公平規範地參與市場競爭。五是加強政府監管,將網絡約租車服務納入政府管理部門監管,因勢利導,建章立制,促進網絡約租車規範發展。

【交通報】

①出租車經營權實行期限制,逐步取消有償使用費;②專車等新業態納入出租汽車管理範疇;③網約車經營者、車輛和駕駛員實行許可管理;④網約車使用性質登記為出租客運,具體車輛標準、車輛標識、營運年限由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確定。

【人民日報】

①出租車規模將總量調控動態調整;②經營權無償使用且有期限;③份子錢應協商確定並公開;④網約車經營者、車輛和駕駛員實行許可管理,需滿足一定條件,如駕駛員需3年以上駕齡;⑤私家車不得接入專車平臺;⑥拼車不能以盈利為目的。

另據新華網報道

交通部表示,在規範網絡約租車發展的同時,也在積極推進傳統出租汽車深化改革,鼓勵傳統出租汽車利用移動互聯網技術推動轉型升級,改進服務質量,拓展服務功能,為社會公眾提供更便捷、舒適的個性化出行服務。

據交通運輸部網站消息,交通部今日就整頓“黑出租”運客管制的提案作出答複。交通部表示,目前正抓緊推進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工作,研究起草了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的指導意見和管理辦法,有關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盡快出臺。

全文如下:

關於出臺出租車行業管理相關法規或規範性文件的建議

關於出臺出租車行業管理相關法規或規範性文件的建議收悉。現答複如下:

我部對規範出租汽車行業管理高度重視,先後出臺了一系列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及國家標準。一是2011年出臺了《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和《出租汽車服務質量信譽考核辦法(試行)》,分別對於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和出租汽車企業及駕駛員服務質量作出了具體的規定;二是2013年出臺了國家標準《出租汽車運營服務規範》(GB/T 22485-2013),其中對於出租汽車運輸車輛、服務人員要求、服務流程、運輸安全都提出了明確的標準規範;三是2014年出臺了《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對於保障乘客等各方的合法權益、規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行為作出了相關規定。這些文件的出臺對於規範出租汽車行業管理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近兩年來,移動互聯網技術快速進入出租汽車行業,加劇了新舊矛盾交織、利益關系碰撞,按照中央深化改革的決策部署,今年以來,我部會同有關部門成立了聯合工作組,抓緊推進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工作,研究起草了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的指導意見和管理辦法 下一步,我部將進一步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與密切配合,推動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的有關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盡快出臺。

關於立法治理專車市場的提案

關於立法治理專車市場的提案收悉。現答複如下:

網絡約租車運營模式是新時期現代信息技術在出租汽車行業的創新應用,對提高出行效率、優化市場資源配置和滿足高品質、多樣化、差異性出行需求發揮了積極作用。同時,網絡約租車作為新生事物,在發展過程中也存在發展定位不清晰、責任主體難以落實、私人小客車大量接入、乘客安全和合法權益缺乏保障、對出租汽車市場造成不公平競爭等突出問題。

目前,我部正在研究起草網絡約租車經營服務管理辦法。一是明確責任主體,提供網絡約租車服務平臺企業是網絡約租車的責任主體,要承擔相應主體責任。二是要保障乘客安全,加強網絡約租車平臺、車輛和駕駛員管理,禁止非營運車輛接入經營。三是要維護乘客合法權益,網絡約租車平臺企業對服務過程中發生的服務質量糾紛、安全責任事故等要承擔主體責任。四是要維護公平規範的市場秩序,網絡約租車平臺企業要遵守運輸市場規則,公平規範地參與市場競爭。五是加強政府監管,將網絡約租車服務納入政府管理部門監管,因勢利導,建章立制,促進網絡約租車規範發展。在規範網絡約租車發展的同時,我部也在積極推進傳統出租汽車深化改革,鼓勵傳統出租汽車利用移動互聯網技術推動轉型升級,改進服務質量,拓展服務功能,為社會公眾提供更便捷、舒適的個性化出行服務。

關於整頓“黑出租”運客管制的提案

關於整頓“黑出租”運客管制的提案收悉。現答複如下:

“黑出租”是一個成因複雜、涉及面廣的社會問題,其非法經營行為嚴重擾亂了市場秩序,危害了乘客安全,侵害了合法經營者和乘客的合法權益。我部和公安部歷來高度重視“黑出租”治理工作,將打擊“黑出租”作為規範出租汽車行業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2009年,我部、公安部聯合下發了《關於開展打擊“黑車”等非法從事出租汽車經營專項治理活動的通知》(交公路發〔2009〕44號),部署各地開展打擊“黑車”專項治理活動。2013年,我部又下發了《關於進一步開展打擊“黑車”等非法從事出租汽車經營活動的通知》(廳運字〔2013〕21號),要求各地繼續深入開展打擊“黑車”專項治理活動。2014年9月,我部在新頒布部令《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中明確要求,交通運輸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糾正、制止非法從事出租汽車經營及其他違法行為,維護出租汽車市場秩序。

在會同公安部嚴厲打擊“黑出租”的同時,我部正在研究加快推進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工作,以問題為導向,深入系統分析出租汽車行業存在的深層次問題,逐步化解歷史矛盾,促進行業健康發展。下一步,我部將繼續加強與公安、工商等部門的協調配合,指導各地交通運輸部門、公安和工商等部門加強執法協作、信息溝通,進一步加大對“黑出租”等非法經營活動的打擊力度。同時,我部將加快推進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工作,更好滿足社會公眾個性化出行需求,根除“黑出租”生存土壤。此外,各級交通運輸、公安等部門還將加強對乘坐“黑車”危害的宣傳教育,引導乘客自覺抵制乘坐“黑出租”。

關於規範出租車叫車軟件的提案

關於規範出租車叫車軟件的提案收悉。現答複如下:

一、關於回歸大眾出租汽車屬於公共客運服務的性質認識的建議。關於出租汽車行業定位問題,目前主要有主張出租汽車是城市公共交通的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補充和是城市交通運輸體系的組成部分三種觀點。從理論和實踐上看,出租汽車行業定位不是一成不變的,關鍵是要與我國國情和發展階段相適應。根據我國國情和城市發展水平,並隨著城市公共交通的不斷完善,應將我國現階段出租汽車行業定位為城市交通運輸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為社會公眾提供個性化便捷運輸服務,主要滿足社會公眾特殊出行和具有一定消費能力群體出行需求的交通方式。城市人民政府要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更好的滿足廣大人民群眾普遍出行需要,同時根據城市自身特點、交通需求、道路資源承載能力、環境保護等因素,適度發展出租汽車,使其與城市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與公共交通發展水平相協調。

二、關於扭轉滴滴打車影響近一半消費者權益的不公狀況的建議。自手機召車軟件在我國推廣應用以來,確實存在司機有時只接手機訂單,加劇了部分未使用打車軟件乘客的打車困難等問題,因此,我部在鼓勵打車軟件有序發展的同時,高度重視規範服務,出臺了《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促進手機軟件召車等出租汽車電召服務有序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要求各地要著力營造開放、公平、規範、有序的健康發展環境,鼓勵支持發展人工電話召車,為不使用手機軟件召車的乘客提供基本電召服務,保障人民群眾享有均等化出行服務。

三、關於出租汽車服務管理體制改革勢在必行的建議。您在提案中關於組建一體化叫車預約服務平臺等建議,我部在《通知》中要求各地要加快建立完善出租汽車服務管理信息系統,並將手機召車等各類出租汽車電召服務方式統籌考慮,有效保障群眾公平享有便利出行服務。目前,我部已成立出租汽車行業改革工作小組,正著手深入研究分析我國出租汽車行業存在的問題,研究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的政策措施,促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

下一步,我部將進一步加大指導力度,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和密切配合,促進各類出租汽車電召服務協調有序發展,推動建立高品質、差異化、多形式的出租汽車服務體系,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加便利的出行服務。

關於出臺小客車合乘(拼車)指導意見

關於出臺《小客車合乘(拼車)指導意見》的建議收悉。現答複如下:

小客車合乘(拼車)對於方便公眾出行、提高道路和車輛資源利用效率、緩解城市交通擁堵、促進節能減排、緩解“打車難”等問題具有積極意義。在英美等發達國家,小客車合乘出行較為普遍。近年來,隨著“低碳出行”理念的普及,小客車合乘出行也逐漸為我國公眾所接受。我部鼓勵不以盈利為目的的汽車共享,鼓勵市民合乘(拼車)出行。但小客車合乘(拼車)在發展中也暴露出運輸安全難以得到有效保障、私家車以共享合乘名義從事非法運營等突出問題,侵害了乘客和合法運營車輛的權益,擾亂了運輸市場秩序,亟需進行規範。

小客車合乘(拼車)屬於新生事物,專家學者、社會公眾、管理部門等各方認識尚未一致,涉及的管理部門也較多,需要繼續系統研究、深入探討,待條件成熟後再制定出臺相關法律法規和管理制度。

編輯:羅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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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歲的士司機靠匯豐退休

近日在香港討論區看到這篇文章《我今年33歲,終於成功靠買匯控退休了!》,引來熱烈討論,當中涉及一些財務自由的理念,止凡也想說幾句,討論帖的內容是這樣的:




「我揸咗的士11年,每月開足30日工,每日揸12個鐘,一個月平均儲蓄$17500,一夠錢就買匯控,唔理咩價位。世紀供股果期我手持5200股,到上個月終於買夠40000股,每個月收過萬蚊息,依家可以退休了! 

我同阿媽住自置頹樓,一個月用幾千蚊就夠了,以後我可以做毒L,唔較鬧鐘起床,日日打機,上網,睇書,打波了,好開心!」

看完這個帖,我也有看看討論區內的反應,到今晚為止看到有55頁留言,即有數百則留言,不能說是不熱烈。草草看了一些留言,當中對帖主有羨慕、有讚賞、有質疑,另外發現有少量留言者指這樣的人生很不精彩。我不太想批評別人生活態度,而且感覺上,發帖者也不似在炫耀什麼。

若如帖主所言,每月儲蓄17500元,11年共儲230萬左右,今天40000股匯控大約值260多萬,以匯控這十年來的股價與股息再投資,數字上絕對合理。今天6厘息左右,每年15萬股息,一個月的確有超過一萬元,若支出只是數千元,這個財務自由故事沒太大問題。

先假設這是一個真實故事吧,事實上這故事亦不算什麼「離地」,我們可以看到帖主是一個有目標、有計劃、有行動力的人,因此累積資產的速度比同路人快一點。若是「離地」或「老作」的話,相信帖主不應該稱自己靠匯豐退休,而是作成投資了騰訊或銀娛,這樣會令故事主角更「英明神武」吧。

想帶出的一個點子,是我們獲得財務自由之後,到底在過什麼樣的生活。曾經在iM的一篇文章也分享過類似概念,如果因為要達至財務自由而過份壓抑自己的生活,這就不太適合我了,或者說這不應該成為我們去追求的東西。

其實,帖主只是33歲,還有很多東西未見過、未試過,當然若日後可以繼續享受生命,這是好事情。然而,從帖子內容可見帖主有「隱世」的打算,辛苦了11年就是為了追求這樣的隱世生活,值得嗎?

出世到長大成人,我們大多發展出一些技能,能將技能用之社會,回饋社會,這有助社會及人類進步。回看帖主,至少他有駕駛的士的能力與經驗,一身好武功,亦對投資理財計劃執行有些慧根,年紀輕輕就跑去「隱世」,看來不值得鼓勵吧。

宏觀一點看,這「隱世」行為其實對整體社會也不是好事。試想想,若把此生活態度宣揚出去,人們追求財務自由,「夠數」後立即辭工不幹,不搞生意,不做義工,不教授他人有關自己的專長,甚至不分享投資理財之道,我們的社會將會變成怎樣呢?當然這不會是多數人,不過推崇這些「隱世」的概念還是可免則免。

財務自由是一個狀態,被動收入足夠支出,達到了這狀態就有選擇權,但不代表一定要退休。歐洲有不少地方都是福利主義國家,國民一出世就可算是「財務自由」了,因為結婚、生小朋友、失業也好,國家都有津貼,那豈不是無人工作嗎?經濟動力何在呢?在這個「財務自由」狀態之下,國民工作反而不為錢,而是為了滿足感,每個還在工作的人真的對工作有熱誠才去幹,否則都不會工作,對工作有熱誠的員工,生產力可不低的。

香港沒有這些福利,談什麼對工作有熱誠會立即被人認為太「離地」,我們大多只能夠為錢而工作,靠自己財商令自己早日財務自由,取回選擇權。這是好是壞,兩面刃吧,因為一些西方福利國家近年經濟動力欠奉,某些國家被公開出來的國民福利令全球嘩然,福利好一定好嗎?見人見智吧。

同一個故事,取其值得學習的地方,亦有值得反思的地方。有計劃、有目標,最終換來一個「隱世」的生活,沒有家庭,沒有事業,值得不值得?各人心中應有一把尺。有blog友拋出一個問題:「這樣去追求的「自由」,是「自由」嗎?生活在一萬元以下的「自由」,有何意思?」,在追求財務自由的同時,記得別忘了自己想過的生活。

https://www.facebook.com/cpleung826/videos/4363468127090806/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3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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