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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志宏:投資房產炒美股,每一步都「剛好」 陶然

http://xueqiu.com/8043349831/26213296
畢業沒幾年,他開始在深圳投資買房,積累了人生第一筆財富;07年,當大家都在忙著買股票,他認為北京房產比深圳更便宜,開始在北京看房買房;三年前,他第一次進入股票市場,開始玩美股,先後買入360,百度,前程無憂,環球資源,還有新近上市的58同城。在這期間,他做出了也許是人生中最大的一個選擇——舉家遷往北京。前不久,他剛剛有了第二個兒子。

這樣的節奏,說@許志宏 是「人生贏家」好像也不太過。但他在雪球給自己貼的標籤是「講相聲的人」,從發貼的內容看,他擅長插科打諢,喜歡寫點生活小事,譬如帶小孩去報學而思,在58同城賣小米3。那麼,這個「講相聲「的大號,為什麼在投資上看起來比多數人要幸運?

從投資房產到進入美股市場,許志宏的每一步似乎都趕得剛好。雖然剛開始並不懂什麼叫PE,也不懂怎麼看財報,但從買房到炒股,他始終在談一個邏輯——真實的需求。他從深圳買房的經歷中,第一次見識到了需求的變化;在北京同事普遍「合租」的背後,看到了租賃市場的巨大需求;從前程無憂的工作經歷中,去理解中國企業主在互聯網上的需求。

具體到每一個投資決策上,他又是怎麼去發現需求,做出判斷?來聽聽許志宏侃買房炒股的那些事兒。

選擇城市,人生最大的投資

我真正的財富是房地產來的。當時我在深圳,剛畢業沒幾年,房價幾千塊錢一平,那時候也不懂什麼,就理解是有一個窗口在你面前,所以就不斷地有房產的投資,買了賣或者出租。我在深圳買房是一個很好的經歷,讓我見識到了需求的變化。

07年的時候,我開始發現深圳有點問題,雖然那時候我不炒股,不知道什麼叫PE。但我有個土製的方法,來評價一個房子值不值得買,用今天的話講就是去算他現金流折現。我基本可以看出來當時北京的房子比深圳有價值,租金高,租售比高。用炒股的話說,PE好低啊。

這是我第一次發現有信息差,就像當年楊百萬發現國庫券在不同地方價格是不一樣的。07年我分明趕緊到兩地房價差別特別大。深圳的房價已經起來了,非常貴了,北京我自己感覺是比深圳便宜的。

所以我07年開始在北京看房,09年開始買,那時候其實還在深圳工作。這就跟百度的人為什麼最愛奇虎是一個道理,很多百度的人都買了奇虎股票。為什麼?因為他們經歷過百度的成長,知道百度怎麼賺得錢,他們在這個事情上得到過經驗。

我當時覺得北京租金一定會往上漲。那時候我來北京工作,同事平均工資一萬塊錢,大家都很勤儉,幾個人租一套房子。這種情況在深圳根本不可能,誰願意跟你合租啊。但在北京上海,合租的人特別多。這說明後面的租賃市場好的一套糊塗。需求在哪兒?這些人有尊嚴,他們5年內可能很多人會結婚生子,最後一定要有一套房子,不一定非是買的,可能是租的,那這個需求是很大的。當時的租金看可能PE是20倍,但是租金要是漲3-5倍呢?現在北京的情況就完全符合我當時的預期。

07年的時候大家都在買股票,只有我們在看房子,我一個個把房子的售價,租金記下來,跟現在大家調研公司是一樣的,就是在算未來現金流。我買的是那些被低估的資產。到今天為主,我股票上的收入也遠遠不及買房的收入。

再到後面我碰到的問題是,深圳房價在漲,但租金長得很慢。這就跟上市公司一樣,市值漲利潤不漲,但另外一邊有利潤在翻倍的公司,北京的租金漲得很厲害。我很擔心這個事情,我跟我愛人說,假如我們人生作為投資來說,可能最大的失敗不是哪個房子買錯了,哪個股票買錯了,而是選擇城市選錯了。

我也常跟我愛人講一個段子,我奶奶大字不識,為什麼會有錢?就是因為她的房子被拆了,拿了一大筆補償金,所以她就相對有錢。我愛人的奶奶,可能住的比較偏遠,就沒人拆她的房子。我表妹老公的奶奶,在上海,她(因為房子)有上千萬的資產,這就是決策的對錯。

所以那時候開始想往北京走,在北京也買了資產。就開始琢磨,我去北京還能幹點什麼,然後就考慮怎麼買股票,怎麼做投資。

前程無憂,炒股的一根繩

比較好的一點是,我買股票一開始關注的就是美股,跟著i美股慢慢看,這裡的很多人對我都很有吸引力。他們的想法很像我買房子時候的思維邏輯,所以我接受很快。

我炒股一直有一根繩,就是前程無憂。我在那裡工作過,呆了蠻長時間。當時在那上班的時候,覺得這公司好不性感,還有周圍的人,也都覺得這公司很土。可是資本市場不這麼理解,大家覺得它好性感,這股票過去3年漲了10倍。

很多傳統媒體,可能永遠不會去採訪前程無憂這樣的公司,太不性感了。而資本市場是另外一番光景。這個經歷很獨特,我開始理解原來輿論不那麼重要。上雪球,其實也是有顛覆的,顛覆在於說開始跳出原來的傳媒媒體,新媒體,自媒體對於公司的定性定義。

所以後來我看很多東西都會回到前程無憂這個原點,這是個完全不瞻仰,沒有概念,從來不開產品發佈會,沒有產品創新的公司。當時它被ChinaHR中華英才網打的落花流水,但後來卻走得越來越好。我自己理解這個事,覺得它能找到真實的需求,而且它不需要對別人講故事,這個對我很有幫助。

前程無憂,對我去研究一個公司,起到了很大的坐標作用。後來以至於我買股票,不喜歡去買直接向用戶收錢的公司,像我持倉的360,環球資源,58同城,上他們網站的用戶都不用交錢的,向另外一邊企業主收錢,百度更是這樣。

我一直沒太敢跳出自己的能力圈,有可能也是一個問題。像TSLA,SCTY,一直看但沒敢買。我覺得我還是能力圈小一點,看細一點。我想花五年十年時間,去關注面向十萬級中小企業收費的公司,去看它們的發展路徑,這可能是一件很有價值的事情,到後面可能看報表我就知道它們發生了什麼事情。

守住能力圈,你會得到信息的不斷驗證,看前程無憂你會知道多少企業在招人,招聘需求怎麼增長;看百度知道多少多少公司在做推廣,規模怎麼樣;而看58就是更小的企業在怎麼增長。這些公司它們是相互關聯的,它們或許更能代表經濟的走勢。

學會看財報,重新理解資本市場

其實雪球對我幫助特別大的是@耐力投資 ,他一下子讓我知道,應該像一個財務人員一樣去看財報。我原來還是會說我喜歡360,喜歡周鴻禕,喜歡這個公司的風格。看了耐力兄很多文章之後,第一次覺得我可能是看得懂的這套東西。等到我真正看懂財報,那感覺太震撼了!耐力兄,@sherry@hotashang 這幾個人在看財報這個事情上對我幫助很大。

我財報看的不多,就看一個行業,基本就是百度,前程無憂,360,環球資源,58,在我眼中它們是一樣的公司,就是用戶免費,向企業主收費。看完這些再看別的公司的時候,你會有一個標準。

像我看前程無憂的財報,有一個新的認識,我突然發現,我們往往認為的衰落,是錯覺,其實是剛開始。最典型的例子就是,08年09年的時候,我們都覺得像前程無憂這樣的模式,沒有移動沒有社交,所有概念都沒有的一個網絡,肯定要沒落了。我那時候在前程無憂做銷售,當時我們做到8萬客戶的時候,就真的感覺做不動了。但到09年,前程無憂在創立了十幾年以來,才經歷了第一個大爆發!一直到09年,中國企業才正式開始大規模在網上招聘,從新興企業在網上招聘到土鱉企業也上網招聘,這個跨越是09年才產生的。但所有人覺得05年之前就產生了。

媒體往往把事情說的太前面了,真實的圖景是什麼?09年需求來了,殘酷的是ChinaHR都倒了。前程無憂什麼都沒做,等著等著就上去了。通過看財報你就可以發現,這個市場才剛剛開始。當需求大了,(前程無憂)可以不斷漲價,而且它的用戶群體從來沒有縮小過。這個事情給我很大的震撼!

另外一個看財報的發現是,上市公司跟傳統公司有區別,傳統公司最看中的是現金流,而這個可能在資本市場不是那麼受歡迎,譬如網遊。資本市場看中的錢,是老能收的錢,這樣的錢才值錢,PE其實看不出來這個東西。有些公司,今年掙的錢和明年沒有關係的,遊戲就是。有些業務呢,譬如企業業務,是源源不斷給公司交錢的。

還有一個原因,企業用戶的遷移成本是最高的。個人用戶,可能一個產品不好用,出來一個新的,很快就遷移了。但企業用戶是最難動的,你讓一個企業不在前程無憂招聘,換一家,太難了。因此它在資本市場表現好的邏輯是很清楚的,這個錢是可持續的。

我長期很看好向企業端收費的公司,我覺得中國到今天為止,企業太少了而不是太多了,以中國12億人口,才40多萬家企業在百度投廣告,我覺得這是不合理的。未來應該是所有企業都在百度投放廣告,更小的企業都在58花錢。互聯網應該滲透在我們毛細血管,我覺得一切才剛剛開始。我希望這是我在互聯網投資上最大的機會,而不是去砸中什麼彩蛋。

聊聊怎麼賺錢,更像真實的我

我這人其實不算太愛扎堆,從來不上其他任何社區,以前幾乎所有社區我都沒玩過,雪球這個地方我還能混的下去,我覺得這更像真實的我,聊聊怎麼賺錢的事情我覺得挺有意思的。@DAVID自由之路 聊聊可轉債,@blogkid 教我怎麼玩信用卡,這些東西我覺得挺有幫助。

我真的通過雪球認識很多朋友,譬如@國老,他有天突然給我發私信,差不多是12年年初,他說也買了360,虧的很慘。他問我要不要出來見面聊聊天,說起來是交流,那時候其實更多的是抱團取暖,怎麼都到13塊錢了。人都是孤獨的寂寞的,特別股票跌成那樣的時候,還是很難受的,大家就很容易產生階級感情。雪球對我最大的幫助就是熊市的時候,不然根本過不去。

大家每次聚會,會產生更多信息,然後互相成為朋友,這個是比較大的收穫。我搬到北京之後,就更享受了,北京的雪球朋友就更多了,老是在聚會,得到的信息就越來越全面。

雪球上有很多種人物的角色,有的人是帶頭大哥。我一直說我是雪球上講相聲的人,我很少談股票,也不是以分析股票見長的人。來雪球就是找到跟你觀點不一樣的人。像我有一個很好的朋友,很看好網秦。但我也認識另外一些朋友,拿特別多的錢去做空網秦。其實你不用站隊,認真去觀察誰是對的就可以了。

如果信息獲取太少,會是個很鬱悶的事情,你就無法做出合理的判斷。社交網絡真的很神奇,會讓你接觸到很多生活中碰不到的人,信息輸入就會變大。我不知道有多少人把雪球當成社交網絡,但對我來說真的是社交網絡,讓我認識了很多朋友,獲得了很多社會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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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比特幣借給做空者 許志宏

http://xueqiu.com/4174434749/28814981
我不是比特幣玩家,只收藏了不到 10 枚比特幣。前一段時間$比特幣美元(BITSTAMPUSD)$ 大跌,我發現一門好生意--把比特幣借給做空者。我算了一下,年化利率少則 25%,多則 43%,即使扣除三成的手續費,收益率依然可觀。今天發現賬戶裡借出的比特幣都還回來了,原來比特幣大漲, 估計做空者被強行平倉了。如果沒有猜錯,這就是虛擬世界的 Short Squee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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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虎360(QIHU)$聖誕節前夜的戰鬥動員 許誌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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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虎360(QIHU)$聖誕節前夜的戰鬥動員

令親愛的戰友們:

上周我們正式宣布進入智能手機領域,通過戰略合作成立全新的手機公司,外面有叫好的,有質疑的,當然也有背後使絆子的,都還在預期之內。進入手機領域,是公司經過深入思考後做出的戰略決策,市場怎麽看,對手怎麽看,無所謂也不重要。但大仗開打,戰友們必須要理解:我們為什麽做手機?

360作為中國甚至全球最大的安全公司,安全是我們的核心使命,也是每個用戶離不開的基本需求,我們必須要解決手機安全問題。

360做了這麽多年安全,無論是PC時代還是手機時代,我們在某種程度上甚至比操作系統廠商更了解它們的安全問題,由此我們能夠保護數億臺手機和電腦的安全,能夠為119.3萬家中央部委、國家企業事業單位和大中型企業提供網絡安全服務。360是雲安全的推動者 ,是大數據的先鋒,我們建立了網絡攻防實驗室、移動安全研究院、網絡安全研究院、漏洞研究實驗室,匯聚了中國最頂尖的網絡安全研究人才。

手機是我們最親近的工具,基於360大數據的研究,隨著跟手機連接的硬件設備數量和種類急劇增多,手機操作系統上的網絡安全威脅將會越來越嚴峻。手機上的安全威脅是呈指數級別增長的,到了臨界點,一旦爆發,如果沒有強勁的安全保護,將有巨大的損失,哭都來不及。由於業務重心問題,中國大多數手機廠商相對缺少安全領域產品和技術的長期積累,確實很難抵禦大數據時代頻頻突發的安全威脅。

我們要在移動互聯網上把安全做到極致,就必須自己做手機,這樣才能深度介入操作系統底層,在此基礎上構築真正的手機安全,實現用戶需求的安全感。

有人說智能手機都紅海了,周鴻祎做手機太晚,沒機會了。中國互聯網有過藍海嗎?哪個不是在紅海里面打出來的?我從來不信邪,我只相信互聯網就是沖浪,誰都不可能永居潮頭。現在做手機就是打一場規模戰,只要你像硬件廠商一樣有成熟的產品設計和供應鏈,有可控的成本和穩定的品質,加上互聯網企業在用戶體驗上的不斷創新,為什麽不成功?

而且,我們堅定不移地去做手機,正是因為未來的移動互聯網的中心不一定是現在這樣的手機。互聯網飛速變化,快速叠代,創新在改變著人類生活和商業競爭。未來的移動互聯網,它的中心可能是智能汽車,可能是智能手表,可能是你根本想不到的東西,但如果我們只是甘於做旁邊者,只是作為布道者,那麽我們永遠不可能有創新,永遠不可能搶占潮頭。

當然,還有一點:像我這麽倔強的人,總歸會回來的,呵呵。

這個郵件,與其說是一封內部信,不如說是一個戰鬥動員令。我們要做的是真正的互聯網手機,我們既歡迎能領兵打仗的將軍,也歡迎想當元帥的士兵,同樣也歡迎願意投入汗水和智慧的奇才怪傑,為此合資公司拿出相當大的比例作為股票期權池,在創業早期實現全員持股。今天,360已經擁有超過6000多位員工,其中藏龍臥虎,如果你能帶好裝備隨時開戰,如果你自認為牛逼,而且能拿出證明自己很牛逼的東西,那好----

讓我們面對現實,讓我們忠於理想!

帶上AK47,跟我到南方做手機去!

聖誕快樂 !



老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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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局邢誌宏:當前價格運行反映市場供求形勢積極變化

今年以來,國內消費價格溫和上漲,生產價格持續轉暖,前三季度全國居民消費價格比去年同期上漲2.0%,漲幅比上半年回落0.1個百分點;工業生產者出廠價格同比下降2.9%,降幅比上半年收窄1個百分點。

國家統計局城市司司長邢誌宏21日表示,價格運行反映了國內市場供求形勢總體上呈現積極變化,折射出中國經濟發展總體平穩、穩中有進、穩中提質的良好態勢。

一、居民消費價格走勢較為平穩,漲幅比去年略有擴大

從今年以來各月數據看,CPI同比漲幅以2%為中樞上下波動,呈溫和上漲態勢,漲幅略高於去年同期漲幅。扣除食品和能源價格指數(也稱核心CPI)運行更為平穩,除2月份外,該指數各月同比漲幅均在1.5%-1.8%之間窄幅波動。

食品價格比上半年有所回落。受豬肉、鮮菜等價格季節性波動的影響,今年前三季度食品價格上漲5.0%,漲幅比上半年回落1.2個百分點。前幾年豬肉價格較為低迷,去年5月份開始,豬肉價格持續上漲,價格回升引導市場增加供給,三季度末生豬存欄量比二季度末增加7.4%,豬肉價格同比漲幅從5月份同比上漲33.6%顯著回落至9月份的5.8%。一季度鮮菜價格受惡劣天氣影響,價格上漲較多,二季度以來,鮮菜供應快速恢複,價格較年初有所回落,三季度鮮菜價格基本回落至去年同期水平。除鮮菜和豬肉外,其他食品市場供求狀況一直較為穩定。

服務價格穩步上漲。當前居民服務性消費需求持續擴大,服務性消費市場表現活躍,同時由於土地價格和人工成本剛性上漲,今年以來服務價格延續穩步上升態勢。從全國範圍看,今年前三季度家政服務、醫療服務、教育服務價格分別比去年同期上漲5.7%、3.4%和2.3%。重要領域價格改革不斷推進,公共服務價格內在扭曲現象逐步好轉,定價機制逐步理順,對優化市場資源配置、改善公共服務供給發揮了積極作用。

工業消費品價格走勢轉暖。今年前三季度CPI中工業消費品價格較為穩定,價格水平比去年同期下降0.1%,而同期PPI中生活資料價格下降0.2%,依然存在上遊生產領域向下遊消費領域的傳導。分季度看,一至三季度,工業消費品價格同比分別下降0.4%、下降0.3%、上漲0.4%,顯示價格走勢有所轉暖。隨著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深化,工業消費品結構逐步改善,質量水平提升,工業消費品領域將繼續呈現積極變化。

二、工業生產者出廠價格同比由負轉正,工業行業供需矛盾有所緩解

今年以來,國家積極創新宏觀調控方式,著力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在穩增長、去產能、去庫存政策作用下,國內工業行業供需矛盾有所緩解,庫存、銷量均顯現向好跡象,國內工業品價格出現反彈。工業領域整體呈現穩中有進、穩中提質的態勢。

PPI同比降幅逐月收窄,9月份由負轉正。PPI同比降幅由1月份的-5.3%,收窄至5月份的-2.8%,8月份的-0.8%。至9月份,PPI同比上漲0.1%,結束了自2012年3月份以來同比連續54個月下降的態勢,首次轉正。前三季度平均,PPI同比下降2.9%,降幅比上半年收窄1個百分點。目前,工業產品出廠價格大體已回至2015年8月份的水平,工業領域通縮壓力有所減輕。數據顯示,1-8月份,全國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實現利潤總額40583.6億元,同比增長8.4%,增速比1-7月份加快1.5個百分點。

生產資料價格回升是影響PPI走勢的主要因素。9月份,PPI同比上漲0.1%主要是受今年以來價格上漲所致。據測算,9月份新漲價因素約為1.6個百分點,去年價格變動的翹尾因素約為-1.5個百分點。分類別看,9月份生產資料價格同比上漲0.1%,生活資料價格同比持平。主要生產資料行業中,黑色金屬、有色金屬價格同比先後於7月份和8月份由負轉正,9月份煤炭價格也同比上漲;石油、化工等行業或也將於近期轉正。據測算,黑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有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等3大行業合計影響9月份PPI同比上漲約0.8個百分點。生產資料價格回升是帶動PPI上漲的主要因素。

價格轉暖的工業行業逐漸增多。從41個工業大類行業看,今年以來價格同比上漲的行業逐漸增加,從3月份的9個,增加到6月份的10個,9月份的17個。1-8月份的數據顯示,33個工業行業利潤總額已實現同比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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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紀誌宏:資產證券化需提升二級市場流動性

在一系列政策的推動之下,我國資產證券化市場去年以來進入了快車道。2016年發行規模不斷攀升,參與機構更加多元,市場流動性持續改善,產品設計創新不斷。

近日中債資信舉辦第三屆資產證券化創新與發展論壇暨《中國資產證券化白皮書(2017)》(下稱《白皮書》)。央行金融市場司司長紀誌宏在論壇上稱,深入推動我國資產證券化市場的健康發展,需堅持以“真實出售、破產隔離”為核心,切實發揮資產信用優勢,避免資產證券化成為加杠桿的工具,並加強監管協調和信息互通,優化發行管理機制,提升二級市場流動性,發揮信息披露等市場化機制的約束作用。

《白皮書》統計,截至去年年底,全國共發行資產證券化產品超過9000億元,同比增長約50%;資產證券化市場存量超過萬億元,同比增長超過60%。2016年我國資產證券化市場各類產品發展趨於均衡,CLO不再一支獨大,不良資產證券化的重啟試點,成功開辟了以直接融資市場化解信貸資產風險的重要途徑,信托型ABN落地,釋放了證券化的內在活力,市場參與主體對資產證券化產品的認可度持續提高,我國資產證券化市場發展正駛入快車道。

紀誌宏在《白皮書》發布會上介紹了我國資產證券化市場近年來的發展成效。首先,我國資產證券化市場發展逐步深化,發行管理體制機制日趨完善,鼓勵一次註冊、自主分期發行,產品發行效率和靈活性持續提升,產品的標準化、規範化程度顯著加強,市場規模不斷擴大。

其次,市場對信息披露的約束作用不斷加強,由交易商協會組織市場成員起草並發布信息披露指引,建立信息披露評價體系,加強事中事後管理,強化市場約束,目前已經發布了6個信息披露指引和信息披露評價工作規程,取得了良好的市場反響。

第三,投資者多元化和成熟度不斷提高,一些標準化程度高的產品得到了QFII、RQFII.境外人民幣業務清算行和參加銀行等境外投資者的認可,境外投資者參與度顯著提升。

最後,資產類型的不斷拓展,特別是2016年進一步開展不良資產證券化試點,試點期間不良資產證券化在拓寬不良資產投資者範圍、提升不良資產價格發現等方面的作用逐步顯現,涉及不良資產本金約460億,有利地支持了不良資產的市場化處置。

在紀誌宏看來,經過近幾年的發展,我國資產證券化市場的發行和管理機制日趨完善、投資者多元化和成熟的程度不斷提高、基礎資產類型不斷豐富,總體勢頭發展良好,但需進一步完善法律、稅收等配套體系,充分發揮資產證券化產品的交易性功能,提升債券市場信用評級公信力。

他強調,深入推動我國資產證券化市場的健康發展,需堅持以“真實出售、破產隔離”為核心,切實發揮資產信用優勢,避免資產證券化成為加杠桿的工具,並加強監管協調和信息互通,優化發行管理機制,提升二級市場流動性,發揮信息披露等市場化機制的約束作用。

今年年初,銀行間市場試點發行了REITs(房地產信托投資基金)產品,市場進一步發展的需求強烈,各參與主體也在當前制度框架下進行了一些探索和創新。

”但在實際操作中,由於我國尚未出臺針對REITs的專門規則,相關稅收政策尚未明確,部分探索和創新涉及一些法律 問題,需要進一步完善。總體來講,REITs市場仍屬於起步階段,我們鼓勵REITs試點以公租房、廉租房、養老地產、醫療地產等為發展方向,為支持長期融資進行多種形式的探索。 “紀誌宏在發言中指出。

作為我國銀行間市場的自律組織,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本著“防風險”和“促發展”相協調的理念,將發展資產證券化作為發展銀行間市場的重要舉措之一,大力推動我國資產證券化市場發展。

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執行副會長、秘書長謝多指出,銀行間市場上目前已經初步形成信貸資產證券化和企業資產證券化共同發展的良好格局。下一步,需要在此基礎上,加強以信息披露、風險自留、產品存續期管理為中心的風險控制制度的完善;提高發行效率、優化產品設計、進一步激發發行主體和投資者的熱情;盡快建立證券化產品風險和價格發現機制,實質性地提升二級市場流動性,推動資產證券化市場深化發展。

作為資產證券化市場重要的參與者和信用信息服務領域積極的探索者,中債資信已經連續三年舉辦資產證券化創新與發展論壇並發布《白皮書》。據中債資信董事長馮光華介紹,過去的一年,中債資信在業務積累的基礎上,立足新形勢檢驗升級資產證券化評級技術,搭建資產證券化綜合服務平臺,深入開展資產證券化前沿領域研究,致力於應用數據處理和信息技術,搭建起一套急市場之所需的風險管理工具箱、信用服務產品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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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志控股(劉志宏建築工程師事務所有限公司)(1741)專區

1 : GS(14)@2018-03-31 23:21:07

https://www.polyu.edu.hk/aado/aa ... _page.php?code=NTc=
劉志宏博士、工程師, BBS, JP
劉志宏建築工程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及晃安建設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
2011年傑出理大校友 / 1968年結構工程學高級文憑
劉志宏博士是認可人士、註冊工程師及岩土工程師,並擁有大律師資格,專攻建築物條例、合約及工程項目管理,擁有超過40年經驗,在業界享負盛名。劉博士熱心參與社區服務,於2002年獲委任為太平紳士及2009年獲政府頒授銅紫荊星章以茲表揚,他亦為理大及本港多間大學的兼任教授。
2 : GS(14)@2018-03-31 23:21:54

http://hk.on.cc/hk/bkn/cnt/news/ ... 0606_00822_001.html
城市大學胡法光運動中心屋頂倒塌事故調查委員會今日(6日)提交報告。據了解,有委員認為運動中心的綠化天台工程需要入則,但校方錯信承建商致未有向屋宇署申請修改圖則,種下禍根。歸根究底,委員會認為校方缺乏結構工程師等專業人士坐鎮,未能及時指出工程問題,建議改革校園發展及設施管理處,日後校內的大型工程由城大「自己人」加強監工。不過,報告未有提出是否向承建商追究責任等問題,校方周五(10日)會公開交代報告。

由城大成立的調查委員會共有9名成員,當中不乏相關專業人士,包括理工大學土木及環境工程學系副系主任鍾國輝、劉志宏建築工程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及晃安建設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劉志宏等。消息指,委員檢視運動中心天台綠化工程的資料後,認為工程需要入則,與當初校方向外公布指工程毋須入則相反,有委員認為,承建商向校方表示不用入則,校方沒有足夠的專業知識提出異議,因此對承建商「言聽計從」。

針對此問題,委員會建議校方改革校園發展及設施管理處的人事編制,增聘有建築、水電、結構工程等背景的專業人士,日後在校內的建築工程中提高參與度,加強監察。

調查委員會亦歸納今次塌頂事件的成因,認為多項因素環環相扣,包括大雨積水、屋頂承載力問題等,終令屋頂不勝負荷倒塌;而在塌頂前,曾有學生投訴運動中心天花跌下石灰、滲水等,但當時處理的職員判斷無即時危險,委員會認為,有關職員同樣缺乏相關專業知識,未能及時採取措施避免天花倒塌。而今日所見,運動中心屋頂仍未完成清理工作,外面有工人操作大型吊臂車,門口亦堆放大堆物料,中心內置有繩索作加固之用。

城大教職員協會主席謝永齡批評今次事件顯示校方監管粗疏,「唔可以話信晒承建商就推卸晒責任!」據他所知,校園發展及設施管理處曾有兩名建築師,但二人離職後校方未有再聘請相關人士,致部門的專業知識不足。

城大發言人表示,委員會詳細審視綠化工程招標文件、合約細則、建築物圖則等,共約見13人,包括負責工程項目的職員、事件目擊者等,並到現場視察。經調查後,委員會找出可能導致事件的成因,討論了校內及校外相關人士在工程的角色和責任。校長郭位確認收到報告,校方正仔細研究報告內容及相關跟進工作。

屋宇署指署方仍正進行調查,由於部分樣本須待倒塌現場加固工程完成後,方可搜集及進行測試,故預期需較長時間才可完成調查。
3 : GS(14)@2018-03-31 23:22:15

http://www.hkexnews.hk/APP/SEHK/ ... K201803280030_c.pdf
招股書
4 : GS(14)@2018-09-28 23:26:01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180928090_C.pdf
招股書
5 : GS(14)@2018-10-03 12:46:08

1. 我們為香港建築承建商,主要提供 (i) 地基及地盤平整工程,主要包括打樁工
程、挖掘及側向承托工程、樁帽建造及土地勘測工程;(ii) 一般建築工程及相關服務
(主要包括發展上層結構)及改建及加建工程;及 (iii) 其他建築工程,主要包括斜坡
工程及拆卸工程。我們能作為總承建商或分包商承接建築工程。除建造外,我們亦
提供建造相關顧問服務,包括有關建造設計及工程監督的工程顧問以及建築合約管
理服務。
下表載列於往績記錄期按工程及服務類別、按部門及按我們於當中擔任總承建
商、分包商或顧問的收益明細: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年度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八年
收益 佔總收益
百分比
收益 佔總收益
百分比
收益 佔總收益
百分比
收益 佔總收益
百分比
收益 佔總收益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百分比
(未經審核)
建築工程
地基及地盤平整工程 148,981 38.2 252,447 59.1 131,784 36.7 81,605 44.9 63,902 33.8
一般建築工程及相關服務 186,494 47.8 137,488 32.2 172,538 48.0 74,389 40.9 79,664 42.1
其他建築工程 44,622 11.4 25,313 5.9 40,647 11.3 20,185 11.1 40,631 21.4
380,097 97.4 415,248 97.2 344,969 96.0 176,179 96.9 184,197 97.3
顧問服務 10,326 2.6 11,703 2.8 14,342 4.0 5,640 3.1 5,036 2.7
390,423 100.0 426,951 100.0 359,311 100.0 181,819 100.0 189,233 100.0
2.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年度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八年
收益 佔總收益
百分比
收益 佔總收益
百分比
收益 佔總收益
百分比
收益 佔總收益
百分比
收益 佔總收益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百分比
(未經審核)
私營部門 284,201 72.8 265,292 62.1 187,329 52.1 109,236 60.1 157,460 83.2
公營部門 106,222 27.2 161,659 37.9 171,982 47.9 72,583 39.9 31,773 16.8
390,423 100.0 426,951 100.0 359,311 100.0 181,819 100.0 189,233 100.0
3.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年度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八年
收益 佔總收益
百分比
收益 佔總收益
百分比
收益 佔總收益
百分比
收益 佔總收益
百分比
收益 佔總收益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百分比
(未經審核)
總承建商 281,574 72.2 257,515 60.3 182,777 50.9 106,298 58.5 158,401 83.7
分包商 98,523 25.2 157,733 36.9 162,192 45.1 69,881 38.4 25,796 13.6
顧問 10,326 2.6 11,703 2.8 14,342 4.0 5,640 3.1 5,036 2.7
390,423 100.0 426,951 100.0 359,311 100.0 181,819 100.0 189,233 100.0
4. 於往績記錄期及直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我們已完成超過100個建築項目,合約
金額合共約為 971.0 百萬港元。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我們有 34 個手頭建築項目(包
括在建項目及尚未動工的項目),總合約金額約為 1,161.2 百萬港元,其中約 557.0 百
萬港元已於往績記錄期內確認為收益。
5. 於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以及最後實際可行日期,
我們分別擁有合共 30 個、34 個、35 個及 34 個積壓項目(包括在建項目及尚未動工的
項目),該等項目已取得或預期將取得的收益金額分別載列如下:
於二零一五年
九月三十日
於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
於二零一七年
九月三十日
於最後實際
可行日期
積壓項目的數目 30 34 35 34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有關該等項目的總合約
 金額(附註) 1,057,789 1,004,756 993,247 1,161,195
於二零一五年
九月三十日
於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
於二零一七年
九月三十日
於二零一八年
三月三十一日
該等項目應佔總收益:
-於所示日期或之前確認 457,141 397,527 431,373 557,041
-於所示日期尚未確認 600,648 607,229 561,874 604,154
1,057,789 1,004,756 993,247 1,161,195
6. 銷售成本
下表載列我們於往績記錄期按金額劃分的銷售成本的組成部分以及佔銷售成本
總額的百分比: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年度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八年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未經審核)
銷售成本
分包費用 300,978 84.7 302,945 77.5 252,425 79.3 130,613 80.0 146,282 87.5
建築材料成本 32,146 9.0 58,370 14.9 31,894 10.0 16,565 10.2 8,422 5.0
員工成本,包括董事酬金 14,620 4.1 20,478 5.3 20,014 6.3 11,102 6.8 4,816 2.9
其他 7,769 2.2 9,004 2.3 14,018 4.4 4,892 3.0 7,662 4.6
355,513 100.0 390,797 100.0 318,351 100.0 163,172 100.0 167,182 100.0
7. 毛利及毛利率
下表載列於往績記錄期按工程及服務類別劃分的毛利及毛利率明細: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年度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八年
毛利 毛利率 毛利 毛利率 毛利 毛利率 毛利 毛利率 毛利 毛利率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未經審核)
建築 工程
地基及地盤平整工程 8,486 5.7 13,038 5.2 13,282 10.2 6,548 8.0 9,760 15.3
一般建築工程及相關服務 13,725 7.4 11,456 8.3 9,873 5.7 5,046 6.8 8,028 10.1
其他建築工程 7,388 16.6 5,910 23.3 9,348 23.0 4,344 21.5 2,432 6.0
29,599 7.8 30,404 7.3 32,503 9.4 15,938 9.0 20,220 11.0
顧問服務 5,311 51.4 5,750 49.1 8,457 59.0 2,709 48.0 1,831 36.4
34,910 8.9 36,154 8.5 40,960 11.4 18,647 10.3 22,051 11.7
8. 我們的客戶
我們的客戶主要是物業發展商或項目擁有人、政府部門或法定機構及香港其他
建築承建商。截至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以及截
至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五大客戶應佔總收益約為 291.0 百萬港元、
288.5百萬港元、257.6百萬港元及156.9百萬港元,分別佔總收益約74.6%、67.6%、
71.7% 及 82.9%。同期,最大客戶應佔總收益約為 91.3 百萬港元、141.0 百萬港元、
140.9百萬港元及69.8百萬港元,分別佔總收益約23.4%、33.0%、39.2%及36.9%。
9. 於往績記錄期,我們的主要合約一般透過投標或提交報價獲得。下表載列於往
績記錄期及直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提交投標或報價數目、本集團獲授的建築項目數
目及中標率: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年度
自二零一七年
十月一日起
及直至最後實
際可行日期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七年
提交投標╱報價總數 129 154 121 156
獲授項目總數 38 40 38 47
中標率 29.5% 26.0% 31.4% 30.1%
10. 供應商
我們的供應商主要供應建築材料,包括鋼筋、混凝土及落石╱泥石流防護網,
並向我們提供機器租賃及保險服務。有關我們的供應商詳情,請參閱本招股章程「業
務 – 供應商及分包商」一節。
於往績記錄期,我們與若干客戶有對銷費用安排。就此而言,我們亦視該等客
戶為我們的供應商。有關對銷費用安排的詳情,請參閱本招股章程「業務 – 客戶-與
客戶的對銷費用安排」一節。
分包商
與香港建築行業的常規一致,我們會委聘第三方分包商承建我們合約項下工程
的多個部份,以提升成本效益及靈活性,而非自行聘用一組熟練的建築工人。於往
績記錄期,就建築項目而言,我們主要專注於項目的整體管理,且我們分判及與分
包商合作,在我們的監督及質量控制下進行相關建造工程。
截至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以及截至二零
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本集團產生的總分包費用分別約 301.0 百萬港元、
302.9 百萬港元、252.4 百萬港元及 146.3 百萬港元。
11. 上市開支
董事預期我們的總上市開支為非經常性質。假設發售價為每股發售股份 0.65 港
元(即本招股章程所載指示性發售價範圍的中位數),有關股份發售的上市開支估計
總額約為 36.0 百萬港元,當中並未計及任何酌情獎勵費用,其中約 15.6 百萬港元直
接來自發行發售股份,並將於上市後擴充資本及從權益中扣除;約 1.4 百萬港元及
10.9 百萬港元於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以及截至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
日止六個月之合併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中扣除;及約 8.1 百萬港元預期將於往績
記錄期後產生。該等上市開支主要包括就保薦人、賬簿管理人、牽頭經辦人、包銷
商、法律顧問及申報會計師為股份發售提供服務而已付及應付彼等的包銷佣金及專
業費用。
12. 於往績記錄期後及直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我們繼續專注於發展我們於香港承
接建造工程及顧問服務業務。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我們有34個手頭建築項目(包括
在建項目及尚未動工的項目)。所有手頭合約的總合約金額約為 1,161.2 百萬港元,
其中收益約 557.0 百萬港元已於往績記錄期內確認,及約 403.5 百萬港元預期將於截
至二零一八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根據最新項目時間表予以確認。於最後實際可行日
期,所有現有項目繼續為本集團貢獻收益及概無任何重大中斷。預期將確認的收益
金額或會因項目實際進度、動工及完工日期出現變動。有關詳情,請參閱「業務-建
築項目」一節。
於往績記錄期後,我們已持續就遞交新項目標書或報價與客戶接洽,截至最後
實際可行日期,我們已提交 156 份標書或報價,標書或報價總額約為 1,302.2 百萬港
元,我們仍在等待其中54份合約總金額超過492百萬港元標書或報價的結果。就此而
言,董事於編製標書或報價時抱審慎樂觀的態度,目的是擴大我們的業務。
於二零一八年九月十四日,本集團成員公司向彼等當時的股東宣派股息約 15.1
百萬港元。
13. 未來計劃及所得款項用途
假設發售價為每股發售股份0.65港元(即介乎每股發售股份0.625港元至0.675港
元的發售價範圍的中位數),我們估計我們將收到的股份發售所得款項淨額約為 94.0
百萬港元(經扣除相關包銷費及佣金以及有關股份發售的估計開支)。董事擬將該等
所得款項淨額用於下列用途:
• 約42.8百萬港元,或所得款項淨額的45.5%將用於申請額外牌照,以把握公
營部門日益增長的商機;
• 約23.7百萬港元,或所得款項淨額的25.2%將用於為營運資金需求及三個項
目初期階段的前期成本提供資金;
• 約 15.1 百萬港元,或所得款項淨額的 16.1% 將用於進一步增強我們的人力;
• 約3.0百萬港元,或所得款項淨額的3.2%將用於投資新資訊系統以提高我們
的營運效率;及
• 約 9.4 百萬港元,或所得款項淨額的 10.0% 將用作本集團的一般營運資金。
14. 於截至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以及截至二零
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本集團成員公司向彼等當時的股東分別宣派股息合
共約 150,000 港元、450,000 港元、3.0 百萬港元及零。所有相關股息已於往績記錄期
獲悉數支付及相關付款以本集團的內部資源撥付。
於二零一八年九月十四日,本集團成員公司向彼等當時的股東宣派股息約 15.1
百萬港元,其中約 15.0 百萬港元用以扺銷應收董事款項及約 0.1 百萬港元將於上市
(預期將於二零一八年十月十六日)前由內部資源以現金結算。董事認為有關股息派
付對本集團的財務及流動資金狀況並無重大不利影響,乃因本集團於有關派付後繼
續維持流動資產淨值及資產狀況淨值。
15. 股份發售統計資料
上市時的市值(附註1) : 500.0百萬港元至540.0百萬港元
發售量 : 本公司經擴大已發行股本的25%
每股發售價 : 0.625港元至0.675港元
發售股份數目 : 200,000,000股股份
公開發售股份數目 : 20,000,000股股份(可予重新分配)
配售股份數目 : 180,000,000股股份(可予重新分配)
每手買賣單位 : 4,000股股份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
每股未經審核備考經調整
合併有形資產淨值(附註2及3)
: 按發售價每股股份0.625港元計算為0.25港元;
及按發售價每股股份0.675港元計算為0.26
港元
6 : GS(14)@2018-10-03 15:03:40

16. 風險:依賴非經常性質項目、現金流量為負、來自有限數目的客戶授出的合約、不能就應收合約工程客戶款項總額開出發票及全數收回該等款項、非常依賴分包商、人、時間及成本估計建築地盤的地質狀況、資格、人、營運不時產生的建築工程糾紛及╱或法律訴訟、建築項目的現金流入及流出可能並不規則、地基工程損害、保險、生僱員賠償或人身傷害申索、機器導致折舊增加、建造業現行市況任何惡化、競爭激烈、依賴穩定的勞動力供應、
7 : GS(14)@2018-10-03 15:07:08

17. 1989年開始搞業務,以劉志宏及晃安土力經營業務,2004年做保成建設,重組上市

http://www.hkca.com.hk/zh-hk/members/members_profile/1001
晃安建設有限公司
Units 1901-1904, China Merchants Building, 152-155 Connaught Road Central, Hong Kong
電話  28930444
傳真  28345887
8 : GS(14)@2018-10-03 17:40:12

18. 下表概述於往績記錄期及直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透過投標或報價授予我們
的合約數目及價值: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年度
自二零一七年十月一日
起直至最後實際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七年 可行日期
獲授
合約數目
合約
總金額
(附註1)
獲授
合約數目
合約
總金額
(附註1)
獲授
合約數目
合約
總金額
(附註1)
獲授
合約數目
合約
總金額
(附註1)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合約規模(就合約金額而言)
100百萬港元或以上 2 485,465 1 274,485 1 166,980 – –
10百萬港元至100百萬港元以下 4 164,666 3 112,605 5 113,676 4 155,470
1百萬港元至10百萬港元以下 12 39,329 11 39,939 7 28,966 12 43,154
1百萬港元以下 20 3,833 25 5,039 25 7,290 31 7,083
總計 38 693,293 40 432,068 38 316,912 47 205,707
19. 客戶可能變更原項目工程訂單或指示超出分包合約範圍的工程增加或減
少。工程變更、增加或減少屬常見及通常來自更改設計。截至二零一五年、二
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以及截至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
六個月,我們錄得客戶變更訂單產生的收益分別約 3.1 百萬港元、17.3 百萬港
元、20.8 百萬港元及 1.1 百萬港元,分別佔同期總收益約 0.8%、4.0%、5.8% 及
0.6%。
20. 4. 建造工程實際竣工及保留金
通常,我們在客戶委任的建築師或顧問發出實際完工證書時或我們通過信件往
來與客戶協定實際完工時視項目已完工。客戶繼而將編製及與我們協定最終賬目,
最終賬目將載列應付我們的最後未付餘款。客戶與我們一般於實際竣工後約6至12個
月協定最終賬目。
為確保整個合約工程如期進行,客戶通常獲授予權利於每筆應付我們的進度款
中預扣最多 10% 作為保留金。一般而言,合約將指明保留金總額不得超過項目總合
約金額約 5% 至 10%。保留金一般分兩期發放予我們,但保留期可以變更。保留金的
首半部分金額一般於我們的合約工程實際竣工後發放,而後半部分金額則一般於保
修期後發放。於往績記錄期,並無客戶沒收任何保留金。於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
日,客戶預扣的已竣工工程保留金約為 45.0 百萬港元。
類似於上述客戶與我們之間的安排,我們一般於每筆應付分包商的進度款中預
扣約10%及上限最多為分包工程金額5%至10%作為保留金,以保證彼等如期完成分
包合約工程。於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計入應付保留金的分包商完成的工程由
我們預扣的保留金約為 21.9 百萬港元。
於往績記錄期,我們錄得白建時道房屋重建(項目 P00445)延遲竣工。客戶委任
的建築師表示,客戶有權扣除金額約 2.7 百萬港元,以作為算定賠償金。董事認為,
有關延遲竣工並非因我們的違約,而主要由於 (i) 延遲獲得有關拆卸及挖掘工程的監
管批准導致我們的工程延遲動工;及 (ii) 設計規劃產生額外工程的變動。由於延遲獲
得有關監管批准及設計規劃變動並非因本集團違約產生,因此,本集團向客戶申請
延長時限。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我們仍與客戶磋商有關算定賠償金申索及我們申
請延長時限。為審慎起見,於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內,我們按建築師
的建議將有關算定賠償金申索的全部金額入賬。除上文所披露項目 P00445 延遲外,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我們的項目並無經歷任何重大延遲,且客戶並無對我們提起
任何重大算定賠償金申索。
21.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年度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八年
收益 佔總收益 收益 佔總收益 收益 佔總收益 收益 佔總收益 收益 佔總收益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未經審核)
私營部門 284,201 72.8 265,292 62.1 187,329 52.1 109,236 60.1 157,460 83.2
公營部門 106,222 27.2 161,659 37.9 171,982 47.9 72,583 39.9 31,773 16.8
390,423 100.0 426,951 100.0 359,311 100.0 181,819 100.0 189,233 100.0
22. 於往績記錄期,兩名客戶(i)統偉合約服務有限公司(「統偉合約服務」,劉志宏博
士於該公司擁有實益權益且為該公司一名董事);及 (ii) 黃柏林建築工程師有限公司
(「黃柏林建築」,劉志強博士自二零一三年二月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為該公司一名董
事)為我們的關聯方。有關與統偉合約服務及黃柏林建築的交易詳情,請參閱本招股
章程「財務資料-關聯方交易及結餘」一節。
23. 董事確認,經考慮以下因素,本集團並無過度依賴任何主要客戶:
(i) 我們能夠物色替代客戶,以下各點可作佐證:
(a) 客戶 J、樂信藥業及客戶 U,於截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分別
為我們最大客戶、第四大客戶及第五大客戶,及於該年度合共為我們
貢獻約42.9%的收益,而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
年度以及截至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不再為我們五大客戶
之一;
(b) 於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三個年度為我們五大客戶之一的客戶 R
為本集團貢獻的總收益由截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約15.5%分
別降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以及截至二零
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約 12.6%、10.2% 及 0.9%;及
(c) 於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為我們五大客戶中的三位客戶於
截至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並非我們五大客戶;
(ii) 憑藉在地基及地盤工程、一般建築工程及相關服務、其他建築工程及顧問
服務建立的工程項目,我們具備廣泛的資格,令我們抓住建築業私營及公
營部門若干客戶的商機,即使兩個部門的任何一個有所遜色,我們有較大
的適應能力;
(iii) 由於我們的建築項目屬非經常性,我們按逐個項目與客戶訂立合約,且並
無禁止我們與新客戶發展業務關係的合約條款。因此,我們可自由地承接
新客戶的建築項目並擴大客戶基礎,視乎我們的財務實力及項目管理能
力,並預計通過股份發售的所得款項淨額進一步提升;及
(iv) 單個項目有相對大的合約金額並非罕見,因此少數項目可為我們的收益貢
獻重大金額。因此,倘我們決定承接若干大合約金額的項目,按為我們貢
獻的收益計算,相關客戶便容易成為我們的最大客戶。於往績記錄期,由
於我們承接 Oscar Bioenergy JV 合約金額約為 359.7 百萬港元的建造大嶼山
有機廢物處理設施(項目 P00424),Oscar Bioenergy JV 於截至二零一七年
九月三十日止三個年度成為我們最大客戶之一。董事認為,承接單個項目
不會致使對 Oscar Bioenergy JV 過度依賴。
23.與客戶的對銷費用安排
建築業內客戶代其分包商就項目支付若干開支屬常見,據此有關開支將於客戶
與分包商結算其項目的分包費用時從付款中扣除。有關付款安排被稱為對銷費用安
排及所涉及金額稱為對銷費用金額。
於往績記錄期,我們與若干客戶有對銷費用安排。就此而言,我們亦視該等客
戶為我們的供應商。有關對銷費用主要包括建築材料的購買成本及客戶提名分包商
的分包費用,及我們通過對銷費用安排與客戶結算該等金額,即各客戶應付我們的
款項將透過抵銷有關採購成本或費用後結算。董事確認,對銷費用金額乃由該等客
戶按成本收取。
截至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以及截至二零
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對銷費用分別約為 15.6 百萬港元、2.3 百萬港元、
15,000 港元及 4.3 百萬港元,分別佔同期銷售成本約 4.4%、0.6%、0.0% 及 2.6%。下
表載列與客戶的對銷費用及彼等各自於截至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七年
九月三十日止年度以及截至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的收益貢獻: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年度
截至二零一八年
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七年 止六個月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客戶J
所取得的收益及佔總收益的概約% 91,326 23.4 27,978 6.5 2,341 0.7 – –
對銷費用金額及佔銷售成本概約% 1,047 0.3 – – – – – –
客戶U
所取得的收益及佔總收益的概約% 28,706 7.4 2,747 0.6 700 0.2 – –
對銷費用金額及佔銷售成本概約% 14,562 4.1 12 0.0 – – – –
客戶W
所取得的收益及佔總收益的概約% 17,346 4.4 30,403 7.1 997 0.3 – –
對銷費用金額及佔銷售成本概約% – – 2,328 0.6 15 0.0 – –
客戶T
所取得的收益及佔總收益的概約% – – – – – – 23,229 12.3
對銷費用金額及佔銷售成本概約% – – – – – – 4,296 2.6
24.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五大供應商於往績記錄期已與我們維持 1 年至 15 年的業
務關係。截至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以及截至二
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就五大供應商產生的成本分別約為 24.0 百萬港
元、49.1 百萬港元、17.4 百萬港元及 11.6 百萬港元,分別佔銷售成本總額約 6.8%、
12.5%、5.4% 及 6.9%。於同期,就最大供應商產生的成本分別佔銷售成本總額約
4.1%、7.6%、2.1% 及 2.6%。
25. 與 Geobrugg 訂立獨家代理協議
我們與 Geobrugg 擁有逾 14 年業務關係,而 Geobrugg 向我們的斜坡工程項目供
應落石╱泥石流防護網。自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以來,為加強其產品於香港的市場推
廣,Geobrugg 已委任晃安土力擔任於香港推廣及銷售其落石、岩屑及泥石流以及斜
坡穩固系統產品的獨家代理。作為我們代理服務的回報,根據價格水平,我們一般
會收到 Geobrugg 於香港向晃安土力引薦的客戶銷售有關產品銷售額約 5-10% 的佣
金。根據益普索報告,海外建築材料供應商委聘香港建築公司提供代理服務乃屬常
見。該等海外建築材料供應商通常供應具有特定功能的專屬建築材料或產品及為若
干專用應用而設的技術。就香港落石╱泥石流防護網供應而言,由於海外製造商地
理位置相對較遠,海外及香港市場的地質狀況的差異,除銷售及推廣材料外,代理
將通常須設計、安裝及監督落石╱泥石流防護網的安裝。因此,落石╱泥石流防護
網的代理服務一般由香港建築公司提供。
26. 分包
與香港建築行業的常規一致,我們會委聘第三方分包商承建我們合約項下工程
的多個部份,以提升成本效益及靈活性,而非自行維持聘用一隊建築工程熟練工
人。因此,我們設有一份不同工種的分包商名單,彼等可調動充足勞工、專家或特
定機器,並根據項目需求委聘彼等。有關安排可使我們專注於質素控制及整體項目
管理,從而以更具成本效益的方式部署我們的資源。
於往績記錄期,就建築項目而言,我們主要將重點放於整體項目管理,包括規
劃及設計詳盡工作項目、工程設計及技術意見書,且在我們的監督及質素控制下,
我們委派分包商及與其合作進行相關建築工程。我們分包予分包商的工程包括打樁
工程、挖掘及側向承托工程、鋼筋屈紮、水管和排水設施安裝、機電工程及消防工
程服務。視乎人力資源分配及項目管理能力,我們亦可能委聘分包商協助我們管理
項目。
我們的總分包商包括具有可進行彼等獲分包工程的技術、機器或人力的上市公
司、私人公司及獨資經營公司。我們有兩類分包商,即客戶指定的分包商及我們甄
選的分包商。
儘管委聘分包商,我們始終須就分包商的工程瑕疵及╱或工程延遲承擔責任。
因此,董事認為,挑選分包商的嚴格篩選流程屬必須。就我們甄選的分包商而言,
我們擁有內部認可分包商名單以控制我們的工程質量。將新分包商納入我們內部認
可分包商名單前,我們會對彼等進行背景調查(包括其工程參考、相關經驗及客戶或
工作夥伴之評價以及我們將設法了解其財務實力)。董事及高級管理層定期檢討認可
分包商名單及在管理層常規會議上決定將分包商納入或剔出我們的認可名單。該等
定期檢討將計及多項因素,包括:(i) 及時交付工程;(ii) 實施的工程質量;(iii) 安全
及環境合規;及(iv)整體表現。指定的分包商亦須跟從與其他分包商採取的相同質量
及安全措施。我們有關對分包商的質量控制詳情,請參閱本節「質量控制」一段。
除客戶指定的分包商外,我們一般從認可分包商名單中挑選分包商及邀請相關
分包商報價。一般而言,我們按逐個項目基準與分包商訂立分包協議,且我們於往
績記錄期並無與分包商訂立任何長期協議。我們與分包商合約的條款在某種程度上
按照與客戶合約的條款釐定。
..
截至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以及截至二零
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本集團產生的總分包費用分別約 301.0 百萬港元、
302.9 百萬港元、252.4 百萬港元及 146.3 百萬港元,分別佔銷售成本總額約 84.7%、
77.5%、79.3% 及 87.5%。於同期,五大分包商產生的分包費用分別約 179.4 百萬
港元、205.8 百萬港元、146.2 百萬港元及 76.0 百萬港元,分別佔銷售成本總額約
50.5%、52.7%、45.9% 及 45.4%。於同期,最大分包商產生的分包費用分別佔我們
銷售成本總額約 17.2%、25.6%、19.2% 及 19.1%。於往績記錄期及直至最後實際可
行日期,我們並無經歷因物色或委聘所需分包商存在重大困難而在履行我們的合約
工程時有任何重大困難或延遲。
分包商通常授予我們7至45日的信貸期以結算彼等的發票,而我們通常使用支票
結算付款。董事認為,我們與分包商已建立穩定的關係,且確認於往績記錄期並無
就彼等獲分包的項目與分包商產生任何重大糾紛。
27. 分包商的集中性
截至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以及截至二零
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五大分包商佔本集團銷售成本總額分別約 50.5%、
52.7%、45.9% 及 45.4%,而最大分包商佔銷售成本總額分別約 17.2%、25.6%、
19.2% 及 19.1%。儘管分包商存在集中性,董事認為,我們並無過度依賴任何單一分
包商,理由如下:
(i) 我們所承接的若干項目合約金額相對較大且將持續相對較長的時間。我們
就該項目委聘分包商時,可能須向相關分包商支付較高金額分包費用,令
其於某一財政年度成為我們的最大分包商之一;
(ii) 董事認為,市場內有充足的分包商提供相同種類的服務。根據益普索報
告,整個建造業包括大量分包商;
(iii) 我們內部備存認可分包商名單,該名單定期審閱及更新。於最後實際可行
日期,我們的認可名單上有逾170名認可分包商。就認可分包商的綜合名單
而言,本集團已擁有合理地多數目符合我們品質標準的可靠的分包商;及
(iv) 董事認為,與分包商建立穩定關係將對本集團有益,乃因可使本集團對其
工程質量作出全面評估及按可預測成本調動特定工種的勞動力。
28. 建築項目所涉及的大部分工程須使用機器及建築設備。為滿足該需求,於往績
記錄期,我們主要要求分包商提供其進行建造工程所需的機器。我們亦租賃各建築
活動通常使用的若干機器。分包商通常就安排該等機器及建築設備向我們收取一定
費用,而該等費用一般包括於分包費用。基於分包商的報價,據董事所深知,於往
績記錄期計入分包費用的機器成本總額佔所產生的分包費用 20% 以上。此外,於往
績記錄期,我們亦從機器租賃服務供應商產生約 8.5 百萬港元的機器租賃成本。
29. 僱員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我們有 41 名全職僱員,由我們於香港直接僱用。下表載
列按職能劃分的僱員人數:
職能角色 人數
執行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 6
會計、財務及行政 6
設計及工程 15
工料測量師 3
安全及環境 1
地盤工人 10
總計 41
9 : GS(14)@2018-10-03 18:04:03

42. 記錄系統及我們的安全記錄
倘發生安全事故,受傷工人(包括我們的僱員及分包商的僱員)或目擊事故的人
士須向現場工作人員或安全主任報告。安全主任隨後將透過拍下事故現場照片、檢
查所涉及的設備或材料及錄取受傷工人、事故目擊證人及其他相關人士的口供來調
查事故。倘事故經安全主任評估屬「須予呈報事故」(即須呈報告予勞工處的工地事
故),安全主任將編製事故報告並提交項目經理審閱及隨後根據相關法律及規例於指
定期間內提交項目的總承建商(倘我們於項目中擔任分包商)或勞工處(倘我們於項目
中擔任總承建商)。
項目團隊將採取補救行動以消除迫切的危險及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安全主
任將進行後續檢查以確保實施補救工作。
截至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以及自二零一七
年十月一日起及直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止期間,我們分別錄得 5 宗、10 宗、16 宗及
1 宗事故,涉及於相應期間受聘於本集團或分包商的工人受傷。於往績記錄期及直至
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本集團並無發生任何涉及致命傷害的任何重大事故。就根據僱
員補償條例有關僱員賠償申索的尚未了結訴訟及潛在申索或根據普通法對本集團提
出的人身傷害申索的詳情,請參閱本節「法律訴訟及潛在申索」一段。
下表載列本集團以每 1,000 名工人計的意外率及以每 1,000 名工人計的致命率與
香港相關建造業平均比率的比較:
建造業平均比率
(附註1)
本集團的比率
(附註2)
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至
十二月三十一日
截至二零一五年
九月三十日止年度
以每1,000名工人計的意外率 39.1 25.9
以每1,000名工人計的致命率 0.20 –
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至
十二月三十一日
截至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止年度
以每1,000名工人計的意外率 34.5 24.1
以每1,000名工人計的致命率 0.09 –
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至
十二月三十一日
截至二零一七年
九月三十日止年度
以每1,000名工人計的意外率 不適用 49.3
以每1,000名工人計的致命率 不適用 –
附註:
1. 數據乃摘錄自益普索報告及勞工處職業安全及健康部刊發的職業安全及健康統計數字簡報第
十七期(二零一七年八月),為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的最新期刊。
2. 本集團的意外率乃按於財政年度發生的意外宗數除以該財政年度建築地盤平均建築地盤工人
數目,並將得出結果再乘以 1,000 而計算。平均建築地盤工人數目包括本集團及其分包商的
僱員。
截至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本集團以每 1,000 名工人計的
意外率保持穩定,分別為 25.9 及 24.1,並上升至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
的 49.3。由於二零一七年須予呈報事故數目增加(主要來自建造大嶼山有機廢物處理
設施(項目 P00424)),董事認為,意外率上升主要由於 (i) 所承接工程(包括上述項
目的模板工程、鋼筋屈紮工程及混凝土工程)勞工密集程度較高,從而令事故風險增
加;及 (ii) 本集團於項目地盤參與若干樓宇建設時,客戶委聘的其他承建商同時施
工,導致項目地盤集結大量的地盤工人、機器及建築材料,故而相對更加擠擁,令
地盤環境及狀況更欠理想。此外,董事認為,上述事故主要包括屬相對較輕微的受
傷,包括挫傷和瘀傷、扭傷和拉傷以及裂傷和割傷。因此,董事認為,意外率上升
並非反映我們的安全控制措施的任何不足及無效。
下表載列本集團的損失工時工傷事故頻率(附註):
截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 9.5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 8.9
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 18.3
附註:
1. 損失工時工傷事故頻率是一種顯示於一段時間內工作指定時間(例如每 1,000,000 小時)發生
多少損失工時工傷事故(「損失工時工傷事故」)的頻率。損失工時工傷事故頻率以該財政年
度本集團發生損失工時工傷事故數目乘以 1,000,000,然後除以該財政年度工人工作時數。
2. 截至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建築地盤工人工作日數分別約
301 日、302 日及 302 日。假設每名工人的工時為每日九小時。
3. 本集團僱員及參與我們項目的本集團分包商的僱員已計入上文所示的損失工時工傷事故頻
率。
本集團於往績記錄期的損失工時工傷事故頻率波動與上文所披露以每 1,000 名工
人計的意外率一致。
10 : GS(14)@2018-10-03 18:05:54

43. 晃安建築工程、晃安屋宇建設及 FOMC 清盤(「清盤」)
背景
於二零零三年之前,劉志宏博士、劉志明先生、劉志強博士以及彼等的胞妹劉
慧玲女士透過晃安建築工程及晃安屋宇建設進行建築承包業務,以及透過 FOMC 進
行醫療設備貿易及提供維修服務。晃安建築工程、晃安屋宇建設及 FOMC(統稱為
「清盤公司」)因(其中包括)經濟下滑及於二零零三年初爆發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
(「SARS」)後業務前景暗淡,遭遇財務困境,彼等各自的客戶延遲或拖欠支付費用
及正在處理對清盤公司若干申索的主要保險公司資不抵債,清盤公司隨後亦變得無
償債能力。晃安建築工程、晃安屋宇建設及 FOMC 於彼等各自清盤日期錄得總負債
分別約為 98.0 百萬港元、0.7 百萬港元及 1.6 百萬港元。
在清盤公司當中,晃安建築工程於清盤日期錄得重大金額負債,主要由於其當
時的經營規模。在其負債總額約98.0百萬港元當中,約57.3百萬港元及22.6百萬港元
分別為貿易應付款項及應付保留金,約 7.8 百萬港元與索償有關及應付僱員及政府部
門款項以及餘下約 10.3 百萬港元主要包括銀行借款及應付關聯方款項。於同日,晃
安建築工程的總資產主要包括 (i) 應付晃安建築工程債務約 63.6 百萬港元,包括貿易
應收款項約 40.0 百萬港元、應收保留金約 17.9 百萬港元及應收其他債務人款項約 5.7
百萬港元;及 (ii) 銀行現金及手頭現金約 0.2 百萬港元。
緊接清盤開始前,各清盤公司由劉志宏博士、劉志明先生、劉志強博士及劉慧
玲女士分別擁有 51%、24%、24% 及 1%;而劉志宏博士、劉志明先生及劉志強博士
為晃安建築工程、晃安屋宇建設及 FOMC 各自當時的董事(「當時董事」)。
FOMC 及晃安屋宇建設清盤分別於二零零六年九月及二零零七年三月完成,
FOMC 及晃安屋宇建設分別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及二零零七年五月解散。於最後實
際可行日期,晃安建築工程清盤處於最後階段。晃安建築工程的共同清盤人將向法
院申請頒令(其中包括)將晃安建築工程正式解散。根據所有可得資料,董事預期晃
安建築工程的清盤將於二零一八年底前完成。
對晃安建築工程提起的起訴
自二零零零年起至二零零三年,晃安建築工程涉及有關 15 宗意外事故的多宗起
訴(「起訴」),當中晃安建築工程被發現違反建築地盤(安全)規例、工廠及工業經營
(木工機械)規例、工廠及工業經營(保護眼睛)規例、噪音管制條例及╱或空氣污染
管制(建造工程塵埃)規例。於起訴中,晃安建築工程涉及及作為任何工業經營的東
主或負責建築地盤的承包商而被起訴,主要由於其分包商在採取所需安全及污染管
制措施時違約,有關措施包括採取足夠步驟防止人員跌落、確保頭戴安全頭盔及使
用保護工具、妥善使用起重機以及使用具備有效建築噪音許可證的設備。因此,晃
安建築工程就每宗意外事故承受的罰款介乎 1,200 港元至 100,000 港元。所有罰款已
悉數繳付,且晃安建築工程及╱或當時董事並無正在進行的訴訟或並無對彼等提起
起訴。
法律顧問的意見
就清盤而言,根據香港大律師袁紹基先生(「法律顧問」),(i) 當時董事並無導致
清盤的不當行為;(ii) 當時董事並無導致清盤的欺詐或不誠信因素;及 (iii) 當時董事
的誠信不會因清盤而受到不利影響,乃經考慮(i)於相關時間,SARS及經濟下滑的外
在因素;(ii)當時董事之目的為避免任何特定債權人獲得優惠待遇;(iii) 當時董事採
取行動將不能繼續盈利的清盤公司清盤,與董事對公司及其債權人負有的禁止及非
禁止責任相符;及 (iv) 清盤公司的清盤人(「清盤人」)並無根據前身公司條例或公司
(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視情況而定)申請取消資格令。
此外,法律顧問認為,起訴並無對劉志宏博士、劉志明先生及劉志強博士的管
理能力造成任何重大影響,乃經考慮 (i) 起訴主要涉及四年期間內的 15 宗事故,當
中,晃安建築工程為事故中的總承建商,作為「工業經營中的東主」或「建築地盤的
負責承建商」,因而不可避免地因分包商違約而被起訴;及 (ii) 建築事務監督並無對
晃安建築工程或當時董事提起任何紀律訴訟,表明鑒於晃安建築工程於當時的營運
規模,事故數目屬於可接納。
此外,據法律顧問告知,屋宇署或建築事務監督可就 15 宗意外事故對當時董事
提起訴訟的限制期已屆滿。無論如何,上述意外事故及起訴對本集團並無影響,本
集團為獨立法律實體,毋須對晃安建築工程的行為負責,本集團及╱或董事亦不會
就清盤公司所涉及的訴訟申索而可能面對任何未來申索。
保薦人的意見
保薦人認為,清盤及起訴不會對劉志宏博士、劉志明先生及劉志強博士根據上
市規則第 3.08 及 3.09 條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合適性產生不利影響,乃經考慮以下各
項:
(i) 法律顧問認為,(a) 劉志宏博士、劉志明先生及劉志強博士並無不當行為而
導致清盤;(b)清盤並無欺詐或不誠信因素;及(c)劉志宏博士、劉志明先生
及劉志強博士的誠信及管理能力並未受到清盤及╱或清盤公司訴訟案件的
影響;
(ii) 導致清盤的因素,包括清盤公司當時保險公司的清盤、經濟下滑及SARS的
爆發以及客戶延遲或拖欠支付債務,最終導致清盤公司清盤,而該等因素
很大程度上並非劉志宏博士、劉志明先生及劉志強博士所能控制及預期。
並無理由相信或推測該等不可控制及預料之外的情況乃因任何欺詐、不誠
信而產生,或因而對執行董事的誠信提出質疑;
(iii) 當清盤公司成為無償債能力時,劉志宏博士、劉志明先生及劉志強博士已
參考專業意見,允許及全面與清盤人合作,公正及妥善地處理清盤公司事
宜及減少清盤公司其他權益持有人遭受的損害;
(iv) 清盤公司的債權人(包括前債權人及員工)於清盤後繼續維持彼等與本集團
的業務╱僱傭關係,及劉志宏博士獲選舉為晃安建築工程債權人監督委員
會五名成員之一的事實,間接表明債權人並不認為有任何欺詐、不當行為
或誠信問題導致清盤,且劉志宏博士、劉志明先生及劉志強博士各自並非
不可信任之人;
(v) 清盤人已確認及證明,劉志宏博士、劉志明先生及劉志強博士誠信行事,
並已採取合理措施履行擔任董事的職責,包括清盤人認為在有關情況下將
清盤公司清盤屬審慎的商業決策。概無任何不誠實、不誠信及不稱職事宜
(就清盤人而言,為法定須報告的事宜)須由清盤人提請破產管理署署長垂
注,且並無對劉志宏博士、劉志明先生及劉志強博士各自提起任何起訴或
取消資格令;
(vi) 劉志宏博士、劉志明先生及劉志強博士對本集團的發展及增長作出了貢
獻。多年來,劉志宏博士、劉志明先生及劉志強博士各自已展示彼作為本
集團各營運成員公司董事的能力,該等公司在彼等的領導下,在營運及財
務方面均取得成功增長及擴展;
(vii) 經強化的內部監控系統,尤其是對應收款項及現金流量預測的監察及監控
措施,以及執行董事對本集團各公司執行分包商監控及工作安全以及污染
管制措施;及
(viii) 起訴及清盤發生在十多年之前,自此並無對本集團或各執行董事提起任何
重大民事及刑事訴訟,亦無對劉志宏博士、劉志明先生及劉志強博士任何
一位擔任董事的任何公司進行強制清盤的案例。
11 : GS(14)@2018-10-03 18:09:40

44. 黃鎮南: 1161
45. 嚴秀屏:1246、8326
https://webb-site.com/dbpub/positions.asp?p=2162661
12 : GS(14)@2018-10-03 18:31:56

46. 國衛會計師
47. 2017年增16%,至2,340萬,2018年上半年降90%,至100萬,800萬現金
13 : GS(14)@2018-12-22 11:34:17

盈利降8成,至500萬,800萬現金
14 : GS(14)@2019-04-13 13:08:47

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謹此知會本公司之潛在投資者及股東(「股東」),基於對本集團
截至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止五個月之未經審核綜合管理賬目之初步審閱,本集團預期於截至
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於扣除上市開支前溢利錄得重大減少。該減少主要由於 (i) 若干
項目動工或工程進度延誤以致收益減少;及 (ii) 本公司自二零一八年十月上市後之專業費用、員工
成本及其他營運開支增加所致。
本公司現正落實本集團截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之中期業績。本公佈所載之資料僅
建基於董事會對目前可得資料及本集團截至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止五個月之未經審核綜合管
理賬目之初步評估,其尚未經本集團之核數師或審核委員會審核或審閱,且可能予以調整。股東
及潛在投資者務請細閱本集團截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之中期業績公佈,有關公佈
預期將於二零一九年五月刊發。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5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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