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epaper.nbd.com.cn/shtml/mrjjxw/20100914/1804642.shtml
每经记者 郑佩珊 发自上海
9月即将迎来港股新股的发行高峰。专营治疗血管疾病及失调的微创介入产品的微创医疗(00853,HK)也在这一行列中。和其他新股一样,微创医疗有着 不错的经营业绩。不过,和其他上市公司又稍显不同,微创医疗这次将自己此前多件在坊间看来较为严重涉嫌违规的事件都公布于众。
曾遭匿名投诉“三宗罪”
据了解,微创医疗此次共发售2.52亿股,募资最多将达15.42亿港元。其中,中国香港公开发售占10%,国际配售占90%。公司的保荐人瑞信及派杰 亚洲曾预测,微创医疗2011年度市盈率为16.9倍~21.7倍,2009年的市盈率为25倍~33倍。募集资款项中,50%将用于扩大产品种类及提高 研发能力;25%用于扩充生产设施;20%用于完善销售网络;剩下5%将用于营运资金及其他一般企业用途提供资金。
公告显示,微创医疗的血管器械业务于今年首季毛利率高达87%。不过,完美的业绩并不能掩盖公司此前的一些不规范行为。
微创医疗的招股说明书中指出,公司于2007年5月至7月收到3封匿名投诉信,分别指至微创医疗的内部管理上的问题。
第一封投诉信指微创医疗部分财务报表是基于伪造合约编制,为的是支付回扣,而与第三方有关的付款被转到公司管理层的账户。
第二封投诉信指出,微创医疗为赴美上市,对2004年、2005年、2006年的会计报表进行了做假、修改。
第三封投诉信直指微创医疗董事长常兆华,指称常兆华促使公司向一名指定供应商采购劣质原材料,而采购价的一部分由常兆华持有。该投诉信指称微创医疗为常兆华私人轿车支付进口税。
对于以上匿名投诉内容,微创医疗表示都已一一核查,但是证据不足,至于最后的支付进口税确有其事,但那是作为给常兆华的公司福利。
曾向官员行贿
另外,招股说明书还指出公司涉嫌对于前药监局医疗器械司司长郝和平行贿。公告显示,当时公司的主要产品Firebird由药监局审批,郝和平的签字是必 要的一步。2003年,郝和平与微创医疗高层接洽,要求其代付若干个人开支,常兆华从个人开支中支付了22万元,另外要求一位高管支付4万元与郝和平,这 笔开销由公司报销。
2005年7月,郝和平因收受贿赂被拘,2006年郝和平被判15年有期徒刑,而公司也因支付50万元的赞助费和非法回扣,被工商部门处以30万元的罚款。不仅如此,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显示,常兆华及其员工不排除会有遭到政府机构进一步调查的可能。
另外,微创医疗还面临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遭索赔的风险,原因是集团多名雇员先前曾为一名或多名竞争对手工作,故无法确保该等雇员在为微创工作时未曾使用,或于未来不会使用前
雇主的专用技术或商业
机密,这可能导致竞争对
手对微创提出诉讼。
律师:自揭家丑利大于弊
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
负面信息,在坊间看来或多
或少会对公司造成影响。
就招股说明书的相关
问题,《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致电微创医疗,公司表示目
前全部的对外事务都已交由公关公司打理。
负责微创医疗相关公关工作人员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表示,“招股说明书中公布的一些事件,其实是为保障公司的中小股东和投资者的权利,因为问题都是要予以披露的。”
但是,相比其他上市公司,微创医疗招股说明书中的风险提示可能显得让投资者无法接受。
对于这样的情况,该公关人员指出:“投资者是要看公司的未来和成长性的。况且,这些也是以前发生的事情了。”
对此,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认为,企业上市之前的行为,应该受到行政处罚,但从上市公司的角度而言,微创医疗的做法其实利大于弊。公开问题,其实有利于上市公司问题的减少。将公司可能涉嫌的违法行为公之于众,让投资者对于其中的法律风险能自行辨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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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值五都選舉前的敏感時刻,驚傳 藍綠立委同涉集體收賄!特偵組10月21日兵分5路,在北中南同步搜索當舖業者,並全面清查連署支持〈當舖業法修正案〉的藍綠立委33人。 其 中,當時提案的立委國民黨籍張明雄和民進黨籍張清芳,更遭特偵組鎖定,疑不當收受業者賄款400萬及200萬元。特偵組另掌握立法院議事人員阮森,及其時 任法務部官員的夫婿黃錫星涉及本案,甚至可能還「黑吃黑」,暗槓業者行賄立委的款項。 立委張清芳小檔案 年 齡:58歲 出身:台北縣人 學歷:東吳大學經濟系學士、美國百齡頓大學企管碩士 經歷:省議員、第四屆、第五屆立 委,第六屆立委89票飲恨落選,在扁政府時代任第一金控子公司第一創投董事長。 五都選舉前夕,爆發當舖業者集資行賄立委,涉案的藍綠立委多 達三十三人。特偵組檢察官薛維平十月二十一日指揮檢警,兵分五路,搜索北、中、南五家當舖業者,並先後約談曾任台灣省當舖同業公會聯合會理事長姚培國、前 台北市當舖同業公會理事長秦嗣林、監事林豐澤、前台中市當舖同業公會理事長王蘊澎,以及高雄市當舖同業公會理事長吳大作等五人。此外,現任立法院教育委員 會主祕阮森,及其夫婿、標準檢驗局專門委員黃錫星,也遭到偵訊。 立院祕書 疏通行賄 特偵組調查發現,阮森及黃錫星二人,在二 ○○一年當舖業者集資行賄立委時,扮演「白手套」角色,不僅幫業者草擬符合利益的法案,也助業者穿針引線,疏通藍綠立委,當時阮森是立法院司法委員會祕 書,先生則是法務部法務司科長。阮森的哥哥阮登發曾任《工商時報》總編緝、扶輪社社長,阮森的嫂嫂則為前金管會副主委、現任台灣銀行董事長張秀蓮。 調 查指出,黃錫星在二○○一年幫業者三讀通過《當舖業法》案後,隨即離開法務部,投入省農會選舉,並獲選省農會總幹事;後因被檢調懷疑涉及期約賄選,一度遭 台中檢調單位查辦,旋遭省農會罷免,後獲不起訴處分。他於二○○五年轉任標準檢驗局擔任專門委員,但又在二○○七年,涉嫌透過胞弟黃錦星向廠商索賄八萬 元,以貪污罪嫌遭檢方起訴。 知情人士指出,特偵組的偵查行動,揭開了二○○一年當舖業者為全力攔阻內政部提案修法、調降當舖利率上限,不惜 全國總動員,向各地當舖業者募集「活動費」,金額每家五千、一萬到三萬元不等,當時全台共一千九百一十八家當舖業者,總計募得約一千八百萬元,以銀彈攻勢 找藍綠立委「幫忙」的內情。 銀彈護航 維持高利 該人士指出,當舖業者出錢出力,運用各種人脈,找上立法院議事人員及法務部官 員,代為擬出另一符合業者利益的法案版本後,再請立委連署提案及協商護航,最後〈當舖業法修正案〉在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通過,當舖業者如願達陣,以月 息四分、每月倉棧費(即保管費)可達五分的修正版本過關,保住了每月利息仍維持原狀九分(年利一○八%)的龐大利益。 特偵組調查發現,二 ○○一年當舖業法修法期間,業者集資行賄立委的行徑,宛如「中藥商行賄案」翻版,但全案沉寂至今年五月十七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初審當舖業法修正案時,民 進黨立委葉宜津當場向列席的法務部官員告發,才急轉直下。 葉宜津說,她接獲業者檢舉,指九年前當舖業法修法時,內政委員會初審通過的當舖月 息版本原訂為二%,即年利息二四%,但到了朝野協商後卻劇增為四八%,原因是有國民黨重量級立委收受了七位數的賄款,並由立院議事人員幫忙送錢,隨後特偵 組展開調查。 阻再修法 舊事重演 在葉宜津接獲的檢舉函中,署名「一群不滿被坑錢的當舖同業」指控當年修法時,當舖業者成立五 人小組,剝奪業者血汗錢,強行要全國每家當舖業者繳交一萬元以上的經費給各縣市公會,再轉匯入「台灣省當舖商業同業聯合會理事長姚培國 『台北市專款專戶』」名下,交由五人小組全權處理,信中更表示:「此筆專用款除賄款給立委外,還剩餘約六百多萬元,分別存入二張定期存款單後,錢都被專戶 保管人坑走了。」 檢舉函說,現在立法院又在進行當舖業法修正案,依據民進黨立委黃偉哲所提版本,主張將月息下修為三分,如今,全國二千多家 當舖業者又打算舊事重演,仿效九年前集結各縣市當舖公會理事長及重要幹部,組織「應變小組」全力護盤,日前立院也傳出黃偉哲遭人致電關切。 特 偵組自今年五月展開調查,到十月底大動作搜索及陸續偵訊相關人員,已掌握全案輪廓。知情人士透露,當舖業者為修法運作,早在二○○○年底就已開始,當時業 者聽聞風聲知悉扁政府上台後,內政部將著手修法調降限制當舖業行之多年的月息九分,即一年利息一○八%的利率,隔年內政部將當舖業法草案送進立法院,內政 部次長李逸洋原本主張依民法二○%的年息法定標準,當時亦參與審查的葉宜津也堅持,只可給當舖比坐冷氣房的銀行略高的利率,才能照顧到弱勢典當者權益。 同 業集資 分工遊說 不過,當舖業者在此時集結,並由當時台北市、高雄市及台灣省三大當舖業龍頭,及宣稱有立法院人脈關係的台中市公會理事長等 人組成「專案小組」因應,成員有姚培國、秦嗣林、林豐澤、王蘊澎及吳大作等五人。 據了解,專案小組會商後,決定由全國當舖業者共同集資,找 立法院的有力人士疏通,當時五人小組粗估北市有二百二十多家當舖、高雄市一百二十多家、台灣省一千五百多家,共計一千九百多家當舖,若每家出資一萬元,則 可籌得近二千萬元,應足以因應。另為爭取時效,五人小組決定先行墊付相關活動經費,之後再向業者募款。 之後,五人小組各有分工,主要由在台 北的姚培國、秦嗣林和林豐澤三人就近負責各項遊說工作,林豐澤更自告奮勇說,他和立法院議事人員、時任立院司法委員會祕書的阮森,及其夫婿、時任法務部法 務司科長的黃錫星熟識,可以請他們夫婦代擬修正法案,並請立委提案連署及護航,至於其他專案小組成員,則在前方吃緊、急需銀彈時,就趕快匯款支應。 提 案立委 爆黑吃黑 知情人士向檢方表示,當時給立法院相關人士的賄款,均以林豐澤的名義開出支票,給付對象分三大部分,一部分是給負責安排法 案議程的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召委;一部分給代當舖業者提案的立委,原本業者計畫張明雄及張清芳二人各給二百萬元,豈料立委間也發生「暗槓」情形,而令調查人 員直呼驚奇。 特偵組調查,當時業者給了內政委員會召委、也是修正案提案人之一的國民黨立委張明雄,二張各二百萬元的支票,請他轉交其中一張 給另一提案人、民進黨立委張清芳,沒想到他並未把支票交給張清芳,而引起張的不滿。五人小組得知後,遂趕緊再補了二百萬元給張清芳,張明雄則獨吞了四百萬 元,這部分共花了六百萬元。 知情人士指出,當時二名提案的立委張明雄和張清芳確實努力推案,更相當關心當舖業生態,二○○一年三月立法院召 開聯席審查會時,張清芳不斷地表達當舖利息不能訂得太低,「否則業者無法生活」;張明雄則在委員會發言中,關切內政部要求的按捺指紋及當舖成立家數應否限 制等。 人脈打點 藍綠連署 至於款項給付的第三部分,則是草擬法案人員及其他有意見的立委,這部分當舖業者則全權委託阮森夫婦 交付。但檢方調查指出,原本阮森向當舖業者開價,草擬法案要一百萬元,後來則主張是夫妻二人共同出力,所以要二百萬元,還在一次業者請他們夫婦吃飯時,向 業者們表達他們是如何盡心盡力的過程。 知情人士透露,阮森在該次餐會中力陳自己在立院如何吃得開,並說她拿法案給立委們連署,不到二天時間 就有三十三名朝野立委參與;至於阮森的先生黃錫星則向業者吹噓,為了達成任務,他怕提案立委不懂得法案重點,所以在內政委員會審查當天,還特別到場,假裝 是立委助理從旁提點。黃錫星還說因為他是法務部的科長,擔心審查會上被認出來了,還得一直低著頭、頻頻遮掩。 阮森確實相當了得,此一由張明 雄、張清芳提案的當舖業法修正案,連署立委藍綠都有。據當年參與該法案協商的人士說,此一由內政委員會主導的法案,朝野協商時主要由內政委員會的議事人員 與會,但會中只見司法委員會祕書阮森突兀地穿梭其中,不斷地和負責協商的藍營黨團幹部交頭接耳,令他印象深刻。 支票轉存 百密一疏 據 特偵組掌握的匯款資料顯示,林豐澤除先後開出二百萬及一百萬元的支票給阮森夫婦外,還陸續以二十萬元為單位,開出數十張支票,不過,特偵組發現,阮森為免 被發現對價關係,並未將支票直接存入自己的戶頭,而是將它兌換成現金,再分批存入她在台灣銀行的帳戶,總計約七百萬元。 但百密一疏,特偵組 還是掌握了阮森從當舖業者收受賄款,再以現金存入台灣銀行的資金流向。特偵組發現,阮森當年陸續存入七百萬元,就不曾再搬動這些錢,特偵組約談時曾問她款 項來源,阮森辯稱她當時在北縣新店購買農地怕資金不夠,所以向林豐澤借款,後來手頭上的錢夠了,這筆錢才一直未動用。 只是,阮森的說辭明顯 和檢方掌握當舖業者的說法有出入,而且阮森台銀帳戶中的七百萬元,也顯然和當舖業者供稱欲支付阮森夫婦總額二百萬元款項,足足多了五百萬元,意外牽扯出另 一起「黑吃黑」內幕,也因為阮森暗槓了立委的賄款,極可能因此讓三十多名立委逃脫了受賄的罪責。 專戶餘額 行賄鐵證 特偵組調 查,當舖業者為維護既得利益,可謂窮盡所有可能運作,但當時另一國民黨重量級立委陳健治,卻對調降當舖利息一事極為堅持,後來,七、八個當舖公會的理事長 及幹部曾赴立法院拜會他,在不斷請託下,審查當舖業法當天,陳健治果然如業者所願因故未出席,而使委員會初審通過年息三六%的版本,最後更在阮森夫婦的穿 針引線下,當舖業法終於在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三讀通過,年息劇增為四八%,還可收取倉棧費,但因法案未明訂倉棧費以收取一次為限,使得業者可每月收 取。 當舖業者對於立院通過的法案版本極為滿意,隨即在二○○一年六月於台中晶華酒店召開會員大會,會中決議向全國業者募款,高雄市公會決定 向每名會員募款五千元,且自由樂捐;台北市和台灣省公會則每位會員收取一萬元,部分會員甚至熱情捐款二、三萬元,由會員自行匯款至台北市及台灣省公會的專 戶。 知情人士指出,整個募款作動進行了二個多月,到九月間全數收齊款項,約募得一千八百萬元,最後五人小組支付完相關款項後結算,花費約一 千三百萬元左右,結餘金額約近六百萬元,由各公會自行處理,高雄市決定將剩餘款項發還捐款者,每人分得一百多元,台北市和台灣省公會則把近六百萬元留在專 戶中,供公會使用,這筆錢的流向也意外成了此一立委行賄案九年後引爆的導火線。 回應 張清芳表示,他提案當舖業法沒拿半毛 錢,可能是因張明雄拜託,也有當舖公會幹部來請託,才和他一起提案,至今沒有檢調人員找他談。 張明雄則表示,他完全不記得自己曾經提過當舖 業法修正案,對內容也不清楚,「當年也沒有業者來找過我,可能是其他立委請託、一起提案,我對該案一點也不了解,和業者也不熟悉,更不可能拿人家400萬 元。」 阮森說:「偵查不公開,不方便談論。」特偵組發言人陳宏達則證實,特偵組確在調查本案,但細節不便說明。 小辭典 倉棧費 「倉棧費」是指倉存保管費用。依《當舖業法》第20條規定,當舖業除計收利息及倉棧費外,不得收取其他費用。倉棧費之最高額,不得超 過收當金額的5%,但條文中未明訂限收取1次,因此部分業者每月收取倉棧費5%,總計業者1個月最高可收取9%的利息及倉棧費。 另依規定, 質當物於1個月內取贖者,以1個月計算利息及費用,所以舉例而言,若民眾質借10,000元,業者每月最高可收取400元利息及500元倉棧費,合計民眾 支付的利息及費用高達900元。 立委張明雄小檔案 年齡:66歲 出身:南投竹山人 學歷:雲林高農 畢業 經歷:南投縣議員、竹山鎮長、省議員、國民黨第四屆立委,2001年底退黨參選縣長落選。 2001年當舖業法連署立委 提 案人 張明雄(國)、張清芳(民) 連署人 國民黨 秦慧珠、張蔡美、潘維剛、鄭永金、陳學聖、洪讀、林源山、李顯榮、楊仁福、林政則、李先 仁、林志嘉、靳曾珍麗、朱鳳芝、關沃暖、曾蔡美佐、劉文雄、韓國瑜、曹爾忠、楊作洲、徐少萍、周五六、楊吉雄、蔡中涵、鍾利德、洪秀柱、何智輝 民 進黨 戴振耀 親民黨 馮定國 無黨籍 黃明和、瓦歷斯.貝林 當舖業者行賄立委事件簿 2000.06.08 行政院函送立法院審議〈當舖業管理法草案〉,條文說明當舖年利率依民法規定,即20%。 2001.02 相關的當舖業者成立5人專案小 組,準備集資遊說立院事宜。 2001.03.17 國、民兩黨立委張明雄、張清芳提案,31名立委連署,提出〈當舖業法草案〉,當舖利率改 為不明訂。 2001.03.26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初審通過《當舖業法》草案,分3年調降利率36%、30%、24%。 2001.05.25 朝野協商後,最後立院三讀通過《當舖業法》版本,年利息飆漲定調為48%,即月息為4%,另明訂「當舖業除計收利息、倉棧費外,不得收取其他費用。」倉 棧費最高額不得超過收當金額5%。 2001.06 全國當舖業者在台中晶華酒店舉行會員大會,統一向各縣市會員募款集資,高雄市每人5千 元,台北市和台灣省每位會員1萬元。 2001.09 當舖業者完成募款,共集得1.8千萬元,後付款約1.3千萬元,餘款近600萬元。 2010.05 立委黃偉哲提案修當舖業法,將當舖業年息調降為36%,後立院傳出黃接到當舖業者關切電話,警政署竟代轉當舖同業公會陳情書予內政委員會召委吳育昇。 2010.05.17 立委葉宜津在立院委員會公開檢舉,9年前當舖業者集資行賄立委。內政委員會初審通過《當舖業法修正案》,年利率下調為30%,倉棧費以1次為限。 2010.05 立法院再傳出當舖業者如同9年前再次聚會組專案小組因應修法,立院至今未排〈當舖業法修正案〉二、三讀。 2010.06 特偵組針對當舖 業者疑行賄藍綠立委案展開調查。 2010.10.21 特偵組指揮檢警,北、中、南兵分5路,對當舖業者進行搜索及偵訊。 當 舖暴利 黑白兩道覬覦 台灣當舖何其多,街頭「汽車借款」招牌林立,有線電視的插播廣告,也總少不了當舖的疲勞轟炸。業者表示,一般人雖對當 舖親近度不高,但當舖卻是社會經濟活動不可缺少的一環,當舖的榮枯,也成了當前經濟活動興衰的縮影。 流當品 高利潤 當舖顧名 思義,就是要有動產(如名錶、汽機車)或不動產(房屋、地產)質押,依現值打折後典當現金供人週轉,一定時間後再加計利息贖回;其中現金行情以月收九分利 為法定上限,其他費用如手續費、倉棧費等,也必須在法定範圍內,才不致違法。 依現行法規,倉棧費僅能每三個月收取五%,不過傳出有不肖當 舖,以每月換票方式,超收倉棧費,變相獲取暴利。檢調在今年十月以涉重利罪,陸續約談苗栗縣內十多名當舖業者,即為一例。 當舖的獲利來源不 外二種,一是質押典當的利息,出借的現金以年利率二○%以上為主要獲利;二是流當品,由於典當時多以標的物的市值打二折至五折起算,一旦逾期流當,標的物 再以市價六折到八折拍賣,利潤相當可觀,規模小一點的當舖,一年獲利至少也有上百萬元,規模大的當舖獲利則可上億元。 賣債權 是非多 業 者透露,此行獲利驚人,若要開業,除了要有相當財力之外,沒有幾分「社會背景」絕對開不成。以桃園地區為例,一張當舖執照市價約五百五十萬元至六百萬元不 等。表面上看,每家業者都是合法正當經營,然而當舖也如同其他行業,絕對會有呆帳拖欠等問題,這時才是當舖業本事高下的玄機所在。 許多當舖 業者會將呆帳、欠收款的債權,依債信等級打折,把質押時所簽本票,「賣」給地下錢莊,由地下錢莊派人向債務人催收,部分地下錢莊會以暴力或騷擾手段,逼迫 債務人籌款還錢,不少人被追得走投無路,自殺、行搶等社會案件便因此層出不窮。 最顯著的案例,便是在新竹地區名噪一時的飆車族「YY車 隊」,由輩分較低的黑幫分子李家榮,在黑幫大老授意下,組織年輕愛玩的青少年,平時替黑幫所有的地下錢莊暴力討債,最後演變成為四處打砸惹事的社會毒瘤, 直到二○○五年被檢警一舉擒獲,才稍稍化解治安民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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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內地網友分享:一次在火車站買車票,賣票的人說沒有票,他向前塞了五十元,立即得到車票。故事未完,網友感嘆:「可有不行賄能辦成的例子嗎?」另一網友答道:「你被黑(騙)了,三十塊就成了。」在中國,申請結婚證書、考車牌等,通通有官方收費以外的行賄價,有內地網友道:「我十歲就知道不送禮就辦不成事。」這些不是黑色幽默笑話,而是真實的行賄告白。內地自六月九日起,興起一系列名為「我行賄了」的反貪腐網,人人爭相在網上赤裸裸剖白行賄經歷,但不少網站曇花一現,成立僅半個月已被封。今天,你夠膽說你行賄了嗎? 這陣內地行賄網熱潮,其實是印度網站「I Paid A Bribe」的「山寨版」。這個印度反貪網於去年八月成立至今,紀錄過萬件行賄案件,更有二十名交通部官員被懲處。中央電視台於本月八日報導了這印度網站,翌日起便出現了近十個國內版「我行賄了」網站。這包括「我行賄了」(http://www.woxinghuile.com)、「我賄賂啦」(http://www.ibribery.com)、及目前最大型的「我行賄了—反行賄聯盟網」(http://www.fanxinghui.com),該網至今已有二千三百多名會員,近九千個發帖。但至本週一,上述三大網站,其中兩個被封。這些「被行賄」自白盡爆內地貪腐文化。有人到醫院割痔瘡,沒有送紅包給醫生,手術後發現痔瘡竟然還剩下一半沒割,只好乖乖送上紅包做第二次手術。另一網友說妻子在山西一醫院剖腹產子,由於丈夫不願意在六千元的手術費以外再付錢,結果妻子產後四年,傷口還未好,他大嘆:「不行賄在這社會太幼稚了。」除了生活小事,有人指名道姓直指官員受賄,亦有人隱晦地暗示大型企業利潤被高層掏空等。 網民行賄告白 1 有無錫網友表示:其同事的表哥因搶劫被判入獄十一年,因此他的家人私下約監獄長吃飯,並已準備三萬元行賄, 豈料獄長表示想改善監獄條件,暗示賄款不夠,於是馬上到銀行再提取兩萬元,在飯局內合共付五萬。最後,這友人的表哥的判刑減短五年,他感嘆:「減一年的刑 期花一萬元,真值了。」2 有網友踢爆:在昆山蓬朗小學工作的方恒昌於1993年,因兒子方晨的高考成績差,恐不能考上南京郵電學校,於是他利用在教育部工作之便,付錢將兒子的成績 單與另一考生掉包,令兒子成功進入南京郵電學校,並於畢業後加入南京郵電局工作至今。3 網友崇明‧神思說:三十多歲的堂兄在月初時超速駕着卡車,不小心撞到一輛麵包車,車內五人兩死一傷。到了警察局後,警察表示案件比較嚴重,就算付錢,也要 先入獄,再想方法出來。最後他先花一萬元「辦超載」,解決自己超速駕駛的紀錄,再花幾萬元,令入獄時間減至三個月。這名網友最後說堂兄有妻有女:「一切都 是生活所迫,悲夫!」 網主:「難道我們比印度差?」 本刊於上週五聯絡「我行賄了—反行賄聯盟網」的創辦人小樹,二十多歲的小樹在內地從事IT技術開發行業,這位內地八十後,小學畢業時已對內地貪污有 深刻體會。九八年,他跟同學到教育局領小學畢業證,負責官員竟然向身無分文的小孩做出「要錢」手勢。最後父親到場,官員才收斂下去。十幾年過去,當年被威 脅的屈辱感絲毫未退,當他看到印度I Paid A Bribe 網站時想:「難道我們的法制及人民比印度差嗎?任何地方的人也不會對腐敗容忍!」故下定決心設計標誌和建立網站,再跟另外八、九家「行賄網 站」結成盟友。小樹的網站在本週一被封,他的另一盟友,成立名為「他受賄了」的網站,下場與小樹相近。該網站日誌於本月十五日留言,指「今天下午三點,來 了幾個人,我們的負責人被叫去談話了……現在還沒有回來,希望沒什麼事。」直至截稿前,網站負責人再沒更新日誌消息,至今下落未明。敢於揭發貪腐個案,換 來卻是提心吊膽。小樹坦言,由於擔心被貪官報復,一直不敢為網站備案,更要設法避免暴露身份,以免影響家人及自己的人身安全。「內地規定網站須要向信息產 業部備案,登記自己嘅個人資料,例如地址電話等等,如果唔做備案,個網站即係非法,隨時被封。」電腦保安研究員賴灼東指,這類維權網站或可利用外國伺服 器,隱藏網主身份。然而,留言的網友卻是避無可避。賴灼東表示:「就算網友喺網上嘅留言不具名,一來喺內地網吧上網都要登記住戶證,二來內地嘅IP address已經被監控,一樣可以追查到。」 山東省濟寧市副市長李信(左及小圖)於2002年與女商人李玉春合辦公司,及後李玉春發現他收受利益近450萬元人民幣,並利用公司洗黑錢,決定退出公 司。李信將她綁架、毆打,李玉春決定正式舉報李信。李信向李玉春的弟弟下跪請求不要舉報,照片被「中國輿論監督網」公開後,李信被捕下台,被判處無期徒 刑。(互聯網圖片) 中央怕打中大老虎 早於二○○九年九月,中央黨校出版社出版的《中共黨建辭典》收錄「網絡反腐」一詞。目前連同微博等約有二十個官方防貪網站,根據新華網報導,重慶市豐都縣 自一月起開通防貪,三名貪官因此下馬。內地維權博客北風卻笑言:「民間的防貪網生存機會是零!只要網站一壯大就會被封。」早於二○○四年六月,人稱「民間 輿論監督第一人」的李新德,在他創建的「中國輿論監督網」揭露了山東省濟寧市副市長李信涉嫌貪污、 綁架等,還附有數張李信向舉報人下跪的照片。事件被揭露,網站一度被封,李新德甚至被控誹謗,直至四十六天後李信才被拘捕。而李新德亦須轉為使用美國的伺 服器,但這幾年仍不時要與當局打攻防戰,其網站也多次被封。早前一度疑「被失蹤」的內地維權律師許志永對本刊表示,在內地發起公民運動,有一定困難,因為 經常都會被警察問話,而舉報不成功者又可能會被監察:「和印度相比,中國要從中發展公民社會,難度更大一些,因為中國的法制不健全、民主不健全。」「內地 反貪,最多只在口號上,絕不可能在體制上。」北風說,中央不立法建立官員財產申報制度,單從網絡反腐,完全看不到防貪的決心。「喺內地,早有不成文規定, 部長級及政治局委員貪污係默許嘅,所以中央會好驚呢類民間網站唔小心打咗大老虎,揭發高官或者高幹子弟貪污。」時事評論員林和立指,早前新華社已發表社評,批評這些民間反貪網無的放矢,胡亂造謠,相信官方反貪網將會繼續運作,但民間的反貪網站則會被嚴厲監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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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區域法院昨日簽發手令,通緝去年10月被控行賄及洗黑錢的內地知名地產商曾偉。香港廉政公署稱,曾偉因涉嫌賄賂工銀亞洲職員430萬港元和清洗230萬港元犯罪收益被起訴,昨日應出席審訊,但曾偉棄保潛逃,現發出通緝令緝拿曾偉歸案。
香港廉政公署昨晚在網站上載曾偉相片,標註其身高約1.65米,中等身材。現年48歲的曾偉是香港裕彙集團有限公司主要股東兼董事,也是內地棕櫚泉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兼總裁。
公開資料顯示,曾在銀行任職的曾偉成功「下海」,1995年在港創辦裕彙集團,曾開發過北京棕櫚泉國際公寓、深圳沙河高爾夫球會、北京盈科中心等項目。2006年,他和鳳凰衛視主席劉長樂合作拿下「京城第一爛尾樓」瑞城中心,公寓部分目前已在銷售中。
去年10月7日,香港廉政公署收到舉報後展開代號「轟天雷」的行動,拘捕曾偉、工銀亞洲公司業務部主管陳寶奎,以及曾任工銀亞洲房地產及融資部主管、現任職永隆銀行助理總經理的陳翊耀。
曾 偉被控四項罪名,包括三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和一項洗錢罪。曾偉被指在2008年8、9月和2010年10月,三次向上述工銀亞洲高管提供總計達430萬 港元的賄款及一部手提電話,作為協助曾偉及其公司獲得擬備放款建議書,以及協助其延遲償還工銀亞洲貸款的報酬。曾偉還被控涉嫌協助工銀亞洲高管陳寶奎清洗 230萬港元的賄款。
曾偉去年被捕後,已在香港東區裁判法院多次接受聆訊。因案情嚴重,該案去年12月16日被轉至高一級的區域法院審理。當時曾偉以家庭原因申請離開香港返回內地,法官批准他以80萬港元保釋外出,可在去年12月19日至23日期間返回內地。
在案件轉至區域法院審理當日,身著黑色西裝、淺藍色領帶的曾偉表情凝重。記者曾問其是否將聘請大律師進行無罪抗辯,曾偉回應指:「無可奉告」、「一切看結果」。
但結果卻是,曾偉棄保潛逃。香港廉政公署指出,曾偉昨日沒有出庭應訊,因此暫委法官沈小民發出手令通緝其歸案。
http://www.21cbh.com/HTML/2012-1-23/xMNDIwXzM5NzAxMA.html
藥商王尊合在4年多的時間裡,先後向北京市多家區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結核病防治所(下稱結防所)相關負責人行賄,總數高達307萬餘元,進而打通全 市8個區縣結核病防治所。此案曾引致全市結防所大動盪,多名受賄醫生因此獲刑。昨天記者獲悉,王尊合因犯有行賄罪、對單位行賄罪以及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 罪,被市一中院數罪並罰終審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10萬元。
U盤記錄行賄詳單
2010 年5月,房山檢察院反貪局接到群眾對王尊合行賄的舉報,將王尊合控制,並意外發現其隨身攜帶了一個U盤。U盤中除了存有銷售藥品記錄,還發現了一個名為 「結核丸資金流水賬」的文件,詳細記錄了其多年的行賄清單。該文件除了記錄行賄現金數額等,還包括送購物卡、電話卡、過節費、送剃鬚刀、買餐券、分髮香煙 等。
據王尊合到案後寫的「悔過書」中稱,他原是一名結核病醫生,從醫院辭職後,曾在醫療器械公司工作,後來開始做醫藥代理,並掛靠在一家醫藥公司名下代理銷售甘肅天水岐黃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勞克」牌結核丸。
王尊合的妻子沒有職業,孩子只有4歲,對於自己是否會被抓他感覺「像中獎的概率,因為大家都這麼幹」。
中標價近出廠價5倍
王尊合說,2005年他從國家藥監局網站查詢到了「勞克」結核丸,便給廠家打電話聯繫代理,這種結核丸出廠價是12元/瓶,在北京市場的中標價(即採購價)57.4元,醫院零售價是66元/瓶。
王尊合稱,一般宣講都達不到好的競爭效果,於是他開始給人回扣。
起初,王尊合曾去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胸科醫院推銷,找到兩個主任讓他們提出用藥申請。經過正常程序,結核丸通過醫藥公司順利進入胸科醫院銷售。藥品進入醫院後,他在開展藥品宣傳工作的同時,按照向醫院銷售的潛規則承諾醫生返利。
多名結防所醫生獲刑
宣 武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結核病防治所所長王金玲是此次醫療人員獲刑最高的。據其稱,最初王尊合到辦公室來說推銷結核丸藥,「我說要進新藥必須通過藥事委員 會,後來臨床醫生提出申請,在藥事委員會上我就提出了我們結防所想進這種藥,這次藥事委員會是我主持的,大家同意」,之後進藥給所長每瓶8元,按進藥量給 門診大夫每瓶7元。
最終,法院以行賄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和對單位行賄罪,數罪並罰,決定對王尊合執行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人 民幣10萬元。除王尊合外,包括房山區疾控中心結核病防治所(科)負責人郭小柳等至少8名醫療人員也分別因受賄罪獲刑。王尊合的刑期高於此前已經被判刑的 多名受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