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從上海市新聞通氣會上獲知,上海市從10月8日起,市域出租汽車(不包括區域性出租汽車)運價調整:起租價由13元/3公里調整為14元/3公里,超起租里程運價由2.4元/公里調整為2.5元/公里。
超遠距加價距離由10公里起調整為15公里起,低速等候費由5分鐘計收一公里超起租里程運價調整為4分鐘計收一公里超起租里程運價。
在此基礎上,途安車型起租價再提高2元,至16元/3公里。夜間加價(當日23時至次日5時)仍按原規定上浮30%。
據介紹,此次調價收入主要用於駕駛員增收,部分用於彌補企業在駕駛員社保、車輛保險等方面逐年增加的剛性支出。
另外,根據現行“燃油附加費”機制,上海市出租汽車(含區域性出租汽車)於10月8日起,統一取消1元“燃油附加費”。
此外,上海市還將優化區域性出租汽車定價管理權限,將區域性出租汽車計時計程(即低速等候費計費規則)定價權限下放至區縣政府。此前上海已經將區域性出租汽車基礎運價、運價加價權限下放至區縣政府管理。
值得註意的是,盡管上述出租車調價於10月8日啟動,但是官方表示,由於全市出租汽車超過5萬輛,分批調整計價器需要一個時間周期,所以短期內會存在老價格和新價格並存的局面。
不過,上海市市域出租汽車將於10月底前完成運價與取消1元“燃油附加費”的計價器調整,區域性出租車調整時間則為11月15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