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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濕地減近一成:中國陷入水危機

來源: http://wallstreetcn.com/node/73052

本月13日,中國國家林業局副局長張永利公布了林業局於2009-2013年組織的第二次全國濕地資源調查結果,2003年首次濕地資源調查後的十年間,中國濕地面積減少了339.63萬公頃,其中自然濕地面積減少了337.62萬公頃,減少率為9.33%。 對中國來說,水供應早已警鐘長鳴,因為我們這個全球人口最多的國度只擁有全球6%的淡水資源。 林業部此次公布的最新調查結果顯示,中國濕地總面積5360.26萬公頃(約合53.6萬平方公里),占國土面積的5.58%。 2003年以來,中國失去了將近34萬平方公里濕地,超過了荷蘭全國國土面積。 從濕地調查的數據來看,水資源面臨的威脅越來越大,警報已經升級: 十年間全國濕地保護率由30.49%提高到43.51%,但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濕地候鳥遷飛路線、重要江河源頭、生態脆弱區和敏感區等範圍內的重要濕地還未全部納入保護體系之中,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濕地保護率僅為51.52%。 而且,威脅濕地生態的主要因子已經由汙染、圍墾和非法狩獵三個增加到五個,新增了過度捕撈和采集、外來物種入侵和基建占用。 威脅因子出現頻次增加了38.72%。主要威脅因素增加,影響頻次和面積都呈增加態勢。 香港非營利組織“中國水危機”網站總監Debra Tan向路透記者表示: 今後水資源面臨的壓力會加大,競爭會增加。隨著城鎮化持續,中國將需要種植更多的作物,在濕地會生長更多的作物。 據中國水危機統計,中國工農業用水量占總用水量的85%,中國缺水地區貢獻了全國38%的農業產值和51%的工業產值,合計逾人民幣46萬億元。 缺水不僅影響工農業生產,發電也會受沖擊。中國97%的電力發電都需要用水,而中國政府還計劃到2030年新增1.2太瓦水力發電。 煤炭發電用水已占用水總量的17%,為緩解中國東部沿海地區嚴重的空氣汙染,中國政府計劃擴大內蒙古的煤炭生產量。 綠色和平組織及中國科學院地理與資源研究所預計,到2015年,內蒙古的工業用水需求將因煤炭增產而倍增,比2010年的需求量高141%。 世界資源研究中心(World Resources Insititute)去年10月發布報告顯示,中國一半以上的燃煤電廠位於嚴重缺水的地區。可以預料,能源、農業和日常用水的水爭奪戰將更趨激烈。 按不同地域劃分,中國水危機歸納認為中國目前有“幹旱11省”,因為北京、上海、天津3個直轄市和8個省份都屬於低於水貧困線的地區。 2011年,約有5.1億中國國民居住在幹旱11省,這11個省市的地區生產總值貢獻了全國45%的GDP。   中國領導層無疑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已采取行動增設保護區,增加投資。 本月10日,青海省正式啟動三江源國家生態保護綜合試驗區建設暨三江源生態保護和建設二期工程,將全省54.6%的國土面積納入治理範圍。 二期工程含兩大類24個項目,總投資達160.57億元,投資比一期工程投資翻了一倍多。 2005年,中國政府投資75.6億元啟動三江源生態保護和建設工程建設。 2011年,國務院批準建立青海三江源國家生態保護綜合試驗區,該試驗區是中國首個國家生態保護綜合試驗區。 國務院還批準了《全國濕地保護工程規劃(2002—2030年)》以及該規劃的“十一五”和“十二五”實施方案,按“十二五”規劃,將為保護濕地投入129億元。 但無論如何,失去的資源難以再得,生存、發展的需求有增無減。只要中國還大量需要用水,就面臨“幹渴”的未來。用水和治汙同樣是擺在決策層面前亟待解決的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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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貨城內幕民建聯幫新地恒基開路2,000萬呎濕地變豪宅

2015-04-02  NM  
 

 

大陸水貨客問題不但引發中港矛盾,更釀成示威衝突。為消弭社會矛盾,以議事堂內剪指甲揚名的民建聯議員黃定光,忽然落力推銷興建邊境購物城,兩大地產商新鴻基及恒基則以慈善家姿態,罕有地以一元租金捐出落馬洲新田土地。本刊調查發現,原來水貨城位處的地皮,以及毗鄰的大片新田魚塘及濕地,兩大地產商早於回歸前已向大地主文氏家族收地,並於十四年前成功獲城規會批准,興建四千五百個單位,以現時樓價計算,樓面總值達三百四十億元。但其後受業權爭拗困擾,近兩千萬呎濕地上的建屋大計被迫擱置多年,隨着一三年法庭及民政事務局先後批准文氏出售多幅祖堂地,黃定光同年配合提出水貨城大計。地產商磨劍十四年,無非是以水貨城作發展缺口,活化新田鄉郊,博取政府改善該區基建配套,為手上地皮增值。有團體認為水貨城是「發展商出豉油,政府出雞」,擔心日後大型住宅項目上馬,對附近濕地及居民造成極大困擾。新地及恒基對於會否在該地段建屋不作回應,黃定光則表示,對地產商獲批發展住宅毫不知情。

興建水貨城的建議早於一三年底由民建聯進出口界立法會議員黃定光提出,一開始便提議選址落馬洲新田一帶,但有關計劃一直只聞樓梯響。直至近月反水貨客情緒高漲,水貨城發展亦突然「一日千里」,消息人士透露,有關計劃得政府高層首肯,預計於一週內向城規會遞交。

黃定光忽然落力推銷

雖然水貨城計劃尚未正式向政府申請,但民建聯議員黃定光近月儼如水貨城代言人,不斷向友好傳媒放風造勢,計劃在落馬洲惇裕路側一幅四十二萬平方呎的土地興建水貨城,該地現為停車場,距離落馬洲過境巴士新田總站僅五分鐘路程。黃定光說,初步構思一半商戶為本港自家品牌,三成是奶粉等熱門商品,其餘則是食肆,更聲稱他只是義務性質協助,又狂呻要周旋於十七個政府部門,跟進交通、渠務及水電等申請。另一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元朗區議會主席梁志祥亦加入助拳,今年三月率先爆出新地及恒基以象徵式一元租金,支持興建水貨城,更打「開口牌」要求不用向政府補地價,目標是十一黃金周前開張,說穿了就是要政府及城規會配合發展。民建聯搭好台階後,新鴻基地產執行董事郭基煇上週日終證實梁志祥的說法,承認新地及恒基是水貨城地主,以一元租金將土地交給第三方經營,「運作同埋經營係第三方,唔關我哋事,我們做到嘅只有提供土地。」恒基副主席李家誠本週一出席記者會時,亦首度披露有關地皮暫定租借兩年,兩大地產商均承認,有計劃於該區興建永久購物城,揚言目標是成為世界級商場。面對發展商及鄉紳示好,發展局陳茂波亦配合劇情發展,本週日坦言收到申請後,會按程序處理,不諱言盡量協助。水貨城計劃如箭在弦,記者上週到新田視察,發現該處鄰近深圳河一帶盡是魚塘及濕地,其餘則是露天貨倉及重型車輛停車場,附近的大型基建設施則只有落馬洲關口管制站,迎面而來的多是懷疑走水貨的大媽及大叔。近新田公路市中心則全是兩層高的平房,可以說是未被開發的處女地。記者到擬建水貨城的港捷停車場,查問是否知悉計劃,職員回應聞所未聞,又驚訝不少記者前來拍照,「我哋都係睇報紙,見到張相影住呢度。」

新地回歸前囤地

記者翻查資料,發現所謂的水貨城計劃並非如發展商及鄉紳所講般簡單。根據土地註冊處記錄,水貨城地皮由五幅土地組成,全部由文氏後人持有,其中大業主是文深涌會,該會代表各文氏宗族持有土地,俗稱祖堂地,新地和恒基均不是業主。記者其後轉而查冊水貨城周邊土地,發現絕大部分仍是由文氏各祖堂或私人持有,有文氏鄉紳私下向本刊透露,單是文深涌會便持有約六百九十萬平方呎濕地及魚塘,但已私下全部賣給發展商,只是仍未正式轉名。綜合鄉紳說法及土地資料,水貨城連同周邊約相等於五個維多利亞公園的一千六百三十萬呎地皮,大部分已由新地及恒基收購,背後牽涉三百四十億元的龐大建屋利益。原來早於回歸時,新地及恒基等發展商為增加土地儲備,大手掃入新界農地及魚塘,惟城規會二千年公布的新田分區計劃大綱草圖,卻將當中大部分地段劃作自然保育區,變相禁止地產商發展土地。新地及恒基遂連同新世界發展及太平協和等發展商,聯手向城規會提出反對並提交發展草圖,最終城規會以發展未減濕地數量為由,翌年批准將土地用途轉為「綜合發展及濕地改善區」地帶,並可以興建住宅。本刊獲得發展商當年向城規會遞交的草圖,可見到住宅主要分布在項目南面的陸地上,包括擬建水貨城的地皮,北面大部分魚塘則予以保留。根據資料,城規會○一年讓步,批准地產商以地積比率約零點二倍,興建三十七幢住宅,提供四千五百個單位,合共約三百三十七萬呎住宅樓面。若以附近錦繡花園現時平均呎價約一萬元計算,該低密度住宅項目落成後,市值將高達三百四十億,每個單位平均價格高達七百多萬元。翻查該項目的土地註冊資料,大地主共有四個,除了其中一幅由恒基關連公司持有,其餘土地仍是由文深涌會、文石涌會及文水塘會等文氏祖堂所擁有。

業權爭拗阻礙建屋

有鄉紳私下透露,雖然有關項目早已經城規會批准,土地業權問題卻一直纏擾着發展商,以致項目遲遲未能上馬。「新界私人農地買賣就簡單啲,但好似文氏嗰啲祖堂地,要經民政事務局批准,只要有一個祖堂成員反對,雙方傾唔掂數,民政局就會唔批。」鄉紳解釋,文氏屬新界五大家族之一,絕大部分土地均由祖堂而非個人持有。有別於發展商以關連公司落釘買入私人土地,地產商收購祖堂地,會先通過個別文氏族員,向其他成員購入相等於地契的所謂「簿仔」,當累積大部分業權後,才嘗試向祖堂司理及民政局申請買地,政府會將有關交易詳情張貼於鄉公所三十日,其間若有祖堂成員反對,交易便可能告吹。以新田大地主文深涌會為例,該會據稱由文天祥後人於宋朝末年組成,會員名單中共有二十四個單位,當中八個以「祖」的名義登記、一個以「堂」的名義登記,其餘則屬個人名義。雖然當中大部分業權贊成將祖堂地售予發展商,但一直無法取得一致意見,結果○七年由司理入稟法院尋求指示,期望能在大多數業權同意下出售土地,並於一○年獲上訴庭批准,毋須所有成員同意,就可以公開招標方式出售。有文氏鄉紳稱,原本仍有鄉紳傾向保留土地,惟裁決頒布後,有感「留(業權)喺度都無用」,均陸續轉讓予文深涌會現任司理文祿星等人,收購價每平方呎約一百二十元,惟成員均知道,文祿星背後買家正是地產商,「法律罅嘅嘢,賣嗰陣時用(文氏)兄弟個名去過名囉,過咗之後,始終都係新鴻基揸fit。」另一文深涌會成員、「文莘野祖」代表文心安亦證實,其擁有業權已於一一年賣出,「賣咗俾新鴻基同恒基。」本刊向民政事務局查詢文深涌會是否獲批准賣地,局方證實該會於一三年三月申請賣地,局方已批准相關許可。

水貨城開發展缺口

雖然法庭及政府對出售祖堂地開綠燈,但新田並非政府東北規劃的新市鎮之一,有鄉紳坦言,該區可見將來均無大型發展,交通及社區設施通通欠奉,故文氏族員才賤價出售土地。「十幾年前已經話起樓,起到而家都未有,就算而家即刻起,都未必有人肯入嚟住,好多村民都唔想再等,地產商如果逼到政府發展新田係佢哋叻。」無獨有偶,正當文氏一三年「攞正牌」出售土地後,黃定光以民建聯工商事務發言人身份,隨即於一三年十月,巧合地提出在新田一帶興建水貨城,新地及恒基近月則自爆是地主。公共專業聯盟政策召集人黎廣德質疑,發展商以解決社會問題為由,興建臨時性質的邊境購物城,可謂「進可攻,退可守」,一旦水貨城計劃落實,便可成為將來發展的突破點,「無蝕底,一蚊租,對比將來(利益),代價好細。」他估計,發展商已預期有關計劃可能在城規會審議時,遭市民或附近村民反對,故以「非牟利」及「臨時性質」包裝項目,審批程序相對簡單亦容易「過骨」,若計劃獲通過,周邊環境及基建肯定有很大變化,「多咗好多人流,發展商就有理由,要求政府擴建道路,咁擴建嘅錢,當然唔係發展商出,梗係政府出,換句話講,公眾唔係無投資。」他續稱,若水貨城反應良好,發展商便有足夠理由,向城規會申請成為永久設施,繼而發展住宅,項目利潤亦因此大大提升。「既然有咗個咁大型嘅永久設施,周邊嘅地區申請發展,理據就強咗,可以話交通完備,又有商場設施,發展房屋住宅就好合理啦。」

新田變身水貨村

黎廣德又認為,如今購物城選址落馬洲,未必能吸引從羅湖及深圳灣口岸入境的水貨客,分流作用極之有限,卻會刺激更多水貨客經落馬洲來港,對香港造成更大壓力。諷刺的是,黎廣德所講的其實已發生。自去年初,新田早已變成水貨村,到處均能發現水貨客的蹤影,記者在新田採訪期間,看到不少水貨客拿着戰利品,爭先恐後湧上小巴。其中新田永平村更是重災區,一條原本寧靜的小鄉村,內裡竟出現藥房及找換店等明顯為水貨客而設的店鋪,多個停車場及空地變身成為水貨倉,用來擺放水貨客最愛的奶粉及金莎朱古力等。新田鄉鄉事委員會前主席文富穩批評,村民深受水貨客滋擾,連小巴也被水貨客坐滿,但政府竟未有諮詢地區人士,便貿然配合有關人士推動水貨城,質疑政府理應先解決區內問題,才考慮有關計劃,「人流多咗,肯定帶嚟一啲交通、環境、治安嘅問題,但係有無同地區(人士)諮詢過呢?突然之間擺喺條村門口喎,點解唔擺喺(倡議計劃的)政黨門口呢?做呢個(購物城)嘅時候,有無諗過將來啲村民點樣可以搭到車?依家啲問題都解決唔到,仲要喺呢笪地方做咁嘅商業活動?」長春社助理公共事務經理吳希文指出,新田毗鄰米埔、河套區及蠔殼圍濕地,屬完整的濕地生態走廊,亦是候鳥每逢冬季必經的飛行路線,當中包括瀕危的黑臉琵鷺,一旦有任何噪音或光污染的發展干擾,均會「割斷成個生態走廊」,不但影響整個后海灣濕地生態系統,更會令候鳥及其他生物喪失家園及過冬之地。

發展大增影響候鳥

他擔心,在新田發展邊境購物城,將會誘發其他需求及發展項目,譬如有人乘機提出擴闊道路,繼而大大增加當地商業及住宅發展價值。他又拆解,類似以保護濕地為由,建屋為實的發展,最先由長實的豐樂圍發展項目帶起,新田濕地項目儼如「翻版豐樂圍」,但到底發展商將來如何保育濕地,公眾卻無法監察,「豐樂圍發展批咗之後,任何有關生態保育嘅資訊,其實都係政府同發展商雙方嘅事……如果貿貿然再俾呢類發展,喺靠近后海灣濕地進行,其實係一個幾危險嘅做法。」就以上問題,黃定光承認地產商早打算在該區發展,「喺一個社交場合……咁佢(地產商)講起佢哋都想搞,我咪問搞之前可唔可以借出嚟?吹吹吓成咗事實。」但他表示不知悉該處已獲批建屋,並讚賞地產商慷慨捐地。新地則表示水貨城發展交由恒基統一回答,恒基表示水貨城地皮由新地及恒基各佔五成權益,但有關土地轉讓詳情,以及會否在該處發展住宅項目,發言人表示不作回應。文深涌會司理文祿星則承認,會方持有的土地「賣咗超過兩個月,transaction做咗o架啦。」只是仍未辦妥轉名手續。對於發展商的建屋或興建永久購物城等大計,他否認知情,「我真係唔知,我知就可以幫到你。我都話俾你聽我無資料,我有資料再聯絡你啦。」

三百四十億新田濕地項目

本刊獲得新地及恒基○○年向城規會提出的發展方案草圖,發展商承諾保留大部分魚塘後,城規會終在○一年讓步,將原本劃作保育區的新田濕地改劃為「綜合發展及濕地改善區」,可興建四千五百個單位,樓面面積約三百四十萬呎。該項目地皮現時主要由四個地主持有,其中恒基年報列出,敦匯發展有限公司於○二至○六年均是主要附屬公司,其餘三個地段則屬文氏祖堂地,據悉大部分土地業權已落入新地及恒基手上,但全部未在土地註冊處正式轉名。

地產商磨劍十四年

買地不轉名驚惹官非

發展商真金白銀買入土地業權,卻容許土地不轉入公司名下,做法可謂非常罕見。但有鄉紳拆解,這是因為發展商不想惹官非,一切緣於恒基九七年一單官司。當年新田文石涌會將三百三十多萬平方呎祖堂地,以三億三千萬元售予一間名為Earning Youth Investments Ltd的公司,該公司卻在一個月內,隨即以確認人身份,將土地以四億四千萬元轉售予恒基子公司,此舉隨即惹來文石涌會成員不滿,紛紛入稟向司理追討差價。雖然恒基最終成功收購該地,但為免麻煩,發展商此後收購祖堂地時,均放棄以往「落釘」囤地模式,改為與個別文氏鄉紳合作,由文氏鄉頭代為向其他成員收購業權,待政府落實發展相關項目後,發展商才正式將土地轉名,並按比例分配利益。此舉既可隱藏發展商的角色,亦可免去打官司的風險,但同時卻要面對鄉紳反口或坐地起價,所以有鄉紳估計,今次計劃興建水貨城的地皮雖然仍屬文氏所有,但新地及恒基為了以正視聽,爭相自爆是地主,亦為將來發展鋪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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濕地非法倒泥 新地恒基斷正

2016-04-21  NM

天水圍「嘉湖山丘」事件燃起保育界怒火,本刊發現,非法倒泥問題已蔓延至元朗新田、有「香港後花園」之稱的頭號綠色重地米埔一帶濕地保育區,該處多個魚塘原來已被人填平,威脅候鳥棲息覓食,瀕臨絕種的黑臉琵鷺更可能面臨斷糧危機,漁民目測去年候鳥飛過的數目明顯減少。

米埔一帶的非法填塘問題,與今年暑假即將開幕的落馬洲邊境購物城扯上關係。本刊追查發現,被環保署列入黑名單的新田濕地倒泥黑點,地主正是新地(0016)及恒基(0012)兩大發展巨頭合組的公司,該公司也同樣是邊境購物城的地主。

兩大地產商過去二十年來,一直隨政府的發展大計,對濕地虎視眈眈,曾多次向城規會申請更改土地用途但未獲批。隨着邊境購物城即將上馬、大陸客湧至,其手握的新田地皮又再成為發展焦點。不過最離譜的,是大地產商以及新田姓文鄉紳的土地出現非法倒泥填塘,多個政府部門都束手無策,如同「嘉湖山丘」一樣無王管,令米埔自然保護區危在旦夕。

主攻大陸客的落馬洲邊境購物城,去年九月獲城規會有條件通過,最快今年八月啟用。購物城二○一三年底由民建聯提出,之後獲兩大地產商新地及恒基,以象徵式一元,「出租」手頭早在九十年代已暗地收購的新田土地作興建,面積約四十萬呎。

購物城的出現料將帶動該區的地產發展,兩大巨頭在新田一帶另有其他地皮,位處濕地保育區,距離購物城三分鐘車程。該處是一大片濕地魚塘,環境清幽,相連的數十個魚塘波平如鏡,多隻水鳥在塘邊歇息,偶然才見一、兩名養魚戶緩緩划着艇仔到塘中餵魚。兩大發展商的地皮,距離米埔自然保護區只不過十幾分鐘車程,魚塘連接淡水沼澤、基圍,再遠一點就是紅樹林及潮間帶泥灘,是香港人的綠色寶地。

翻查政府規劃申請指引,發現新田魚塘一帶的土地,屬於城規會劃定的「濕地保育區」範圍。規劃署在一九九七年完成的生態價值研究證實,新田的魚塘系統與米埔沼澤區相連,屬后海灣地區濕地生態系統的一部分,城規會考慮有關地區的發展建議時,會採用「不會有濕地淨減少」的原則,即不能因發展而減少魚塘的面積和功能。

三大生態危機

大約兩年前、即邊境購物城開始上馬時,有人差不多在同一時間,公然用泥土填平附近的濕地魚塘,等同在太歲頭上動土,破壞生態。這個大規模非法倒泥活動,位於新田仁壽圍西北,靠近新田村路的一幅魚塘連空地,竟然有半個塘被沙泥覆蓋,瓦礫、混凝土碎、木板等建築物料散落一地,還有幾個大鐵桶及零星塑膠垃圾,塘邊長期有至少三、四部挖泥機停泊。記者連日觀察,間中見到挖泥機開工,將塘裡的沙泥挖起,運上泥頭車,再運到相鄰的空地卸下。在濕地保育區非法填塘,其實早已引起環保組織及附近漁民的關注,並歸納出三大問題:

問題一:危及過冬候鳥

米埔后海灣一帶魚塘,具有重要的生態價值,每年冬天都有大批候鳥,在地球北邊長途飛行來香港過冬,而這些魚塘正是一個補給站,為候鳥提供短暫停留的棲息及覓食場所。漁護署資料顯示,每年都有約五至六萬隻候鳥來米埔過冬,包括全球瀕危的黑臉琵鷺。過往有研究發現,佔地較廣的相連魚塘,比起零散、不相連的魚塘,有更多雀鳥棲息。倒泥令魚塘數目減少,削減雀鳥的食物來源,而在魚塘毗鄰或魚塘範圍內進行干擾環境的發展,例如建露天貯物場、工業用途等,也會令雀鳥數目下跌。雖然目前未有專門研究評估近兩年新田填塘工程對候鳥的影響,但多個養魚戶都留意到,往常的冬季,水鳥一日會飛三、四轉到魚塘覓食,但去年冬季的數量明顯減少。世界自然基金會香港分會環境保護主任劉兆強表示,在新田的魚塘內,除了烏頭、鯇魚等具有食用價值的淡水魚外,還有體積較細的蝦毛、魚毛,正是過境候鳥的主要食物。他解釋,后海灣一帶魚塘的水質略鹹,較適合鹹淡水生物生長,如體積細小的潮蝦、食蚊魚等。加上多年前,魚塘曾有基圍(潮間帶蝦塘)作業,魚毛、蝦毛或於換水時沖入魚塘內,此後在魚塘繼續生長。劉兆強坦言,目前情況令人憂慮,非法填塘對候鳥覓食造成一定影響,「對雀仔或者一啲野生動物嚟講,你填咗個塘,佢以後都唔會返去嗰個地方。」

問題二:米埔受威脅

倒泥填塘黑點的西南邊,是米埔自然保護區。劉兆強發現,新田另一塊非法填塘的地皮(由茂宏國際持有,見左圖),部分魚塘塘壆位置曾經被人用泥填高,一旦打風、落雨,而現場欠排水系統,壆上的泥有機會卸入周邊的濕地,若情況嚴重的話,可能波及米埔的範圍。他強調,生態系統環環相扣,除了該塊被堆泥的地皮本身,亦要考慮對周遭區域的潛在連鎖影響。一旦填平的土地將來用作發展,新加入的居民活動對米埔影響更加是不堪設想。被喻為「香港後花園」的米埔濕地,內有的珍貴生物,包括:150種濕地雀鳥(如大白鷺、小白鷺、黑臉琵鷺)、多種紅樹、蜻蜓、兩棲類動物(如盧氏小樹蛙)。其中生物生態鏈中重要的紅樹林,佔地150公頃(即約150個足球場),屬香港最大及中國第六大片的紅樹林。米埔範圍的后海灣地區,於一九九五年被列入《拉姆薩爾公約》內的「國際重要濕地名錄」。

問題三:漁民失生計

新田一帶有近十個養魚戶,有戶主指,多年前附近有三、四塊相連的魚塘被填平,之後不久就變成貨櫃場。今次被填了半個塘的魚塘,原養魚戶被業主收塘之後,魚塘就開始被填泥。有養魚戶擔心,最終會波及到他的魚塘,令他失去生計。新田魚塘一帶早於六、七十年代就有漁民作業,全盛時期有十多個養魚戶,記者現場所見現有不足十個活躍戶,都在新田養魚長達三十年,主要養烏頭,也有鯽魚、鯇魚等,又在塘壆種杧果、大樹菠蘿等果樹。相關魚塘地是由新田姓文的鄉紳「文水塘會」持有的祖堂地,司理包括新田鄉委會主席、元朗區議員文炳南,以及鄉委會成員文泰山等人。部分養魚戶指,目前是以每斗六百元(一斗相當於約七千五百呎)向一個叫文偉昌的人租塘,現時租約尚有兩、三年就屆滿,有小戶感嘆近年本地淡水魚銷售比十年前跌近一半,要「蝕住做」。也有養魚戶表示仍「維到皮」,希望做到百年歸老,不欲租約屆滿就被逼走。

兩大地產商插旗廿年

綜合政府及環保人士資料,新田濕地保育區的非法倒泥及填塘,涉及三個地段範圍,地主有地產商及鄉紳。其中一個倒泥重災區(簡稱土地編號733),地主是新地及恒基兩大發展商共同持有的旋高發展有限公司。公司是在二○一四年九月,以八億五千多萬元正式向新田文氏宗祠的「文深涌會」,買入魚塘地及邊境購物城地皮。兩大地產商其實早在九十年代,已瞄準新田的地皮。根據城市規劃上訴委員會的一份文件,三間隸屬新地的公司,在一九九九年曾就新田多幅土地,包括今次倒泥重災區733號魚塘地及相連的空地,提出將原有土地用途「其他指定用途(貨櫃後勤用途)」改作「貨櫃車停放場和貨櫃存放場,及臨時貨櫃存放場和貨櫃車停放場連附屬工場設施」。文件提到,「733地皮」九十年代雖由「文深涌會」持有,但新地旗下公司,在一九九七年起購入文深涌會在該地皮的權益,持有顯著的股份(significant owners of the shares),可見魚塘地雖然表面上由文氏宗親持有,但其實多年前已落入大地產商手中,並一直窺伺附近發展。新地出擊投資落馬洲一帶之時,正值政府推出多項大計,包括:八九年落馬洲關口通車、九三年新界環迴公路落成、九五年就新田作為口岸後勤發展作試點研究。回歸前後,新地更孖住恒基開始投資新田一帶,其後多次向城規會申請更改土地用途。自家土地發生非法倒泥,本刊向新地及恒基公關查詢可有涉事,卻不獲回覆。

文氏鄉紳視若無睹

兩大發展商與姓文的鄉紳,在新田土地上合作多年,加上附近一帶的魚塘由文氏管理,文氏鄉紳沒理由不知道,有人公然在他們地頭非法倒泥填塘,而他們為何沒出手阻止,成為一大疑問。記者向多名姓文的鄉紳話事人查問非法倒泥,包括:新田鄉委會首副主席及文深涌會司理文祿星、新田鄉事委員會主席及文水塘會司理文炳南等,但他們都拒絕回應。文氏鄉紳在非法倒泥事件中的角色尤其關鍵,事關有附近居民向記者表示,新地恒基的「733地皮」上用來填塘的泥,是來自旁邊相連的空地,有居民形容:「以前啲泥倒喺隔籬塊空地,日夜都倒,鬼殺咁嘈,堆咗成年,起碼堆到廿呎高,好大面積。」該名居民形容,當時空地的泥堆到「好似嘉湖山丘咁」,自前年開始有人將那些泥從空地填入「733地皮」魚塘。該名居民所指的空地,是屬於另一批文氏鄉紳「文元屋圍」持有的祖堂地。文元屋圍司理包括新田鄉委會委員文泰山,他同時擔任「文水塘會」的司理。文氏鄉紳和發展商關係密切,即將上馬的邊境購物城,姓文者與建制派議員都有份參與,透過成立「新田購物城基金」持有項目,基金董事包括新田鄉委會的文祿星,民建聯黃定光、梁志祥、新民黨田北辰、律師黃嘉純。至於購物城的日常營運及管理,就由「善營有限公司」負責,退休中銀高層何國銳出任義務管理層,一眾人等都屬左派陣營。

政府列黑名單無效

新田非法倒泥的終極目的雖然未明,卻令人聯想到跟發展有關。尤其購物城啟用後,料會帶動新田一帶的地產。多名新田居民都表示,近年大批水貨客湧入後,區內的村屋、貨場租金已水漲船高,以七百呎村屋為例,原本月租三千元,新租約一般都要加五百至逾千元。佔地二千呎的貨場,甚至由一千元月租升至約一萬元。在仁壽圍住了四十多年的何小姐指,四年前租金加幅最誇張,三百呎單位由一千五百元加至二千五百元,今年業主再要求加五百元,「以前瘦田冇人耕,我哋喺度住咗幾十年,都未試過加租加得咁勁。」最荒謬之處,是原來多個政府部門已知悉「733地皮」及附近土地非法倒泥填塘,卻未能阻止。規劃署由一三年起,在現場發現多處違反土地用途,主要涉及填塘、填土、卸泥等,署方多次發出恢復原狀通知書及強制執行通知書,並於去年作出三宗檢控,罰款五萬至十萬元不等。此外,環保署過去三年亦接獲二十宗投訴,更曾當場截獲七名非法倒泥者。環保署已將涉及非法倒泥、填塘的地點納入黑名單,範圍原來多達逾十六公頃(即約十六個足球場)。非法倒泥的兇徒至今仍未停手,可見主事者膽大包天,無視政府執法。長春社助理公共事務經理吳希文批評,政府執法太緩慢,變相縱容違規者,令生態環境持續惡化。在官僚文化之下,加上官商鄉之間的三角利益關係,非法倒泥這個爛攤子如燙手山芋,當災的是千辛萬苦飛來香港的候鳥,和港人一直珍而重之的米埔濕地。

文天祥後人新田話事

新界「五大宗族」之一的文氏,是南宋名臣文天祥後人,約六百年前在元朗新田開村,自此在新界落地生根。新田由三圍六村組成,位於永平村的大夫第及蕃田村的麟峯文公祠是法定古蹟。新田文氏的祖先,是文天祥堂弟文天瑞,當年他由四川南下到寶安,其後人再遷至當時稱為「老虎坑」的屯門,但因匪盜猖獗而再撤離。一四二九年,文天瑞第七代後人文世歌,移至元朗新田定居。清同治四年,文氏二十一世祖文頌鑾在永平村興建大夫第,即大夫的府第,相信是文頌鑾於科舉中舉或因樂善好施得到鄉民讚譽,而獲朝廷封贈大夫銜頭。大夫第是本港最華麗的傳統建築之一,並以其精巧的建築裝飾而著名。修葺工程由香港賽馬會資助,於一九八八年完成,現已開放供市民參觀。新田紀念文氏先祖的麟峯文公祠,則建於二百多年前,是傳統三進兩院式祠堂。修復工程在一九八七年完成,一九九五年再次修葺,兩次工程費分別由賽馬會及政府資助。

撰文:吳婉英攝影、攝錄:李育明、胡智堅、林志謙協力:關卓凌資料:鄭詠欣插圖:朱桂葉[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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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為何觸目驚心: 因為濕地正在與國人“告別”

“洪水猛獸”正在大半個中國肆虐。

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辦公室介紹,截至7月3日,全國已有26省(區、市)1192縣遭受洪澇災害,農作物受災面積2942千公頃,受災人口3282萬人,緊急轉移148萬人,因災死亡186人、失蹤45人,倒塌房屋5.6萬間,直接經濟損失約506億元。

有關專家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洪水災害屬於氣象災害,但人為因素也不可忽視。土地用途的改變,以及因社會、經濟發展需要而對洪水易發區進行的開發,特別是濕地的減少,都使得洪水的風險和危害性不斷提高。

長江流域濕地受威脅

水來自哪里?大江大河嗎?不完全對。我們每喝一杯水,其中的96%都來自濕地。

不僅如此,占陸地總面積8.6%的濕地儲存著地球陸地生態系統35%的碳,為20%的已知物種提供了生存環境。1公頃濕地每年可去除1000多公斤氮和130多公斤磷。濕地因而被譽為“淡水之源”、“地球之腎”、“氣候調節器”和“生物基因庫”。《上海濕地系統規劃編制研究報告》認為,濕地的保護不僅能調節氣候、防災抗災、凈化水質、保護生物多樣性,其保護性的開發也可以增加人們的生活福利,帶動地方經濟實現結構性調整,培養第三產業新的增長點。

1992年,中國加入了《濕地公約》。根據《濕地公約》的定義,濕地指天然或人工的、永久性或暫時性的沼澤地、泥炭地和水域地帶,帶有靜止或流動、淡水或鹹水水體,包括低潮時水深不超過6米的海域。

長江幹流濕地共5類20型,總面積561.69萬公頃,濕地率9.99%。由於長江流域養育著全國33.7%的人口,因此,圍墾、汙染、過牧、基建和城市化占用的威脅影響處於高發態勢,濕地受威脅影響大。

國家林業局此前公布的第二次全國濕地資源調查結果顯示,近十年來,我國濕地面積減少了339.63萬公頃,相當於減少了兩個北京市的國土面積。

“基建占用和圍墾仍然是目前我國重要濕地受到的主要威脅,受影響的濕地範圍仍然占有較大比重。”國家林業局副局長張永利說。

2003年,國家林業局組織完成了第一次全國濕地調查,對單塊面積在100公頃以上的濕地進行了調查。與第一次相比,第二次調查發現濕地面積減少了339.63萬公頃,減少率達8.82%,其中自然濕地面積減少337.62萬公頃,自然濕地減少率達到9.33%。

張永利介紹,根據兩次調查結果對比,近十年來受到基建占用威脅的濕地面積增加了10倍以上,主要分布在沿海地區。有些地方為了發展,不計代價地開發海景地、生態城;圍墾占用濕地仍屢有發生,主要分布在沿海、大江大河及湖泊周邊地區。

濕地為人類提供了物質生產、環境調節和人文社會等諸多服務。研究機構設計出了數種評價方法,可以對濕地服務價值進行量化評估。

中科院遙感應用研究所鄭姚閩博士介紹,1990年至2008年,我國天然濕地服務價值由5000多億美元減少到4000多億美元,不到20年減少了約1059億美元。

8億畝濕地保護紅線危局

近年來,《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多次到天津、河北等地的城市濱海濕地一帶采訪,吃驚地發現,沿海地區一個重要的生態屏障和生命支持系統——濱海濕地,正在與人類“告別”。

最新研究顯示,我國沿海地區快速、大範圍的圍墾和填海已造成濱海濕地面積銳減,8億畝濕地保護紅線即將被沖破,而這是維護中國基本生態安全的底線,包括提供水產品、淡水和防洪等。

“在中國所有類型的生態系統中,沿海濕地受到的威脅最嚴重,但保護力度卻最小。”中國科學院院士、國家濕地科學技術專家委員會主任陳宜瑜說。

陳宜瑜率領的研究團隊曾歷時18個月、耗資60萬美元開展了“中國濱海濕地保護管理戰略研究項目”。研究發現,在過去的半個世紀里,我國60%以上的天然沿海濕地消失,包括53%的溫帶濱海濕地、73%的紅樹林和80%的珊瑚礁。

我國沿海地區人口占全國的40%,GDP占全國的60%左右。調查發現,從1950年到2000年,圍墾和填海導致全國濱海濕地消失了一半。在2006年至2010年間,為了滿足沿海地區的快速城市化和經濟建設對建設工業區、港口和其他基礎設施的需求,平均每年有近4萬公頃的濱海濕地被圍填。

1990~2010年間,建有海堤的海岸線長度增加了3.4倍,2010年達到了11000公里,占我國18000公里海岸線總長度的61%,而20年前僅占18%。

國家濕地科學技術專家委員會副主任、“中國濱海濕地保護管理戰略研究項目”項目組組長雷光春介紹,中國濱海濕地面積579.59萬公頃,占全國濕地總面積的10.85%。在實現我國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維護海岸帶國土及生物多樣性安全、“一帶一路”推動的國際合作等方面具有重要地位。

雷光春對記者表示:“未來圍填海的規模更大。”項目組不完全統計顯示,隨著新一輪沿海開發戰略的實施,到2020年,我國沿海地區發展還有超過57.8萬公頃的圍填海需求。

洪水災害與濕地銳減有關聯

“近年來,我國洪澇、幹旱、赤潮、沙塵暴、荒漠化等自然災害頻繁發生,這與許多濕地消失和退化密切相關。”國家林業局濕地保護管理中心有關負責人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說。

研究人員發現,洪水災害的發生與洞庭湖、鄱陽湖等湖泊濕地面積的銳減有很大的關聯性。

“我這里有一張洞庭湖的圖。”國家林業局濕地管理中心主任馬廣仁日前在做客人民網解讀濕地概況時稱,1825年時,洞庭湖面積為6270平方公里,到1835年變成4700平方公里。1949年有4250平方公里,但到了2002年,洞庭湖縮小為2650平方公里,比建國初期減少了近40%。而洞庭湖是中國第二大淡水湖。

素有“千湖之省”美譽的湖北省,如今只能算是“百湖之省”。20世紀50年代,湖北有湖泊1066個,總面積達8300平方公里,由於圍湖造田和泥濘淤積,目前,湖北僅存湖泊309個,總面積縮小到2656平方公里。

2000年,國務院17個部門聯合頒布了《中國濕地保護行動計劃》;2005年,國務院批準了《全國濕地保護工程實施規劃》,計劃總投資90億元,實施項目400多個。工程自2006年啟動以來,中央累計投資11億元,實施濕地保護項目100多個。

據《第一財經日報》記者了解,國家林業局已經劃定了“到2020年全國濕地面積不少於8億畝”的濕地保護紅線。張永利說,劃定這條紅線,既是遏制我國濕地面積減少和功能退化趨勢的需要,也是滿足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美麗中國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需要。

他說,對於劃入紅線的部分濕地,允許合理開發利用,但應作出具體的制度設計,要明確濕地利用範圍、時間、強度、方式等,使濕地資源利用在濕地生態系統的可承載力以內。

“正在上演的觸目驚心的一幕幕自然災害再次向世人警示,濕地應該得到足夠的關註了!”複旦大學生命科學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趙斌此前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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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為何觸目驚心: 因為濕地正在與 國人“告別”

“洪水猛獸”正在大半個中國肆虐。

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辦公室介紹,截至7月3日,全國已有26省(區、市)1192縣遭受洪澇災害,農作物受災面積2942千公頃,受災人口3282萬人,緊急轉移148萬人,因災死亡186人、失蹤45人,倒塌房屋5.6萬間,直接經濟損失約506億元。

有關專家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洪水災害屬於氣象災害,但人為因素也不可忽視。土地用途的改變,以及因社會、經濟發展需要而對洪水易發區進行的開發,特別是濕地的減少,都使得洪水的風險和危害性不斷提高。

長江流域濕地受威脅

水來自哪里?大江大河嗎?不完全對。我們每喝一杯水,其中的96%都來自濕地。

不僅如此,占陸地總面積8.6%的濕地儲存著地球陸地生態系統35%的碳,為20%的已知物種提供了生存環境。1公頃濕地每年可去除1000多公斤氮和130多公斤磷。濕地因而被譽為“淡水之源”、“地球之腎”、“氣候調節器”和“生物基因庫”。《上海濕地系統規劃編制研究報告》認為,濕地的保護不僅能調節氣候、防災抗災、凈化水質、保護生物多樣性,其保護性的開發也可以增加人們的生活福利,帶動地方經濟實現結構性調整,培養第三產業新的增長點。

1992年,中國加入了《濕地公約》。根據《濕地公約》的定義,濕地指天然或人工的、永久性或暫時性的沼澤地、泥炭地和水域地帶,帶有靜止或流動、淡水或鹹水水體,包括低潮時水深不超過6米的海域。

長江幹流濕地共5類20型,總面積561.69萬公頃,濕地率9.99%。由於長江流域養育著全國33.7%的人口,因此,圍墾、汙染、過牧、基建和城市化占用的威脅影響處於高發態勢,濕地受威脅影響大。

國家林業局此前公布的第二次全國濕地資源調查結果顯示,近十年來,我國濕地面積減少了339.63萬公頃,相當於減少了兩個北京市的國土面積。

“基建占用和圍墾仍然是目前我國重要濕地受到的主要威脅,受影響的濕地範圍仍然占有較大比重。”國家林業局副局長張永利說。

2003年,國家林業局組織完成了第一次全國濕地調查,對單塊面積在100公頃以上的濕地進行了調查。與第一次相比,第二次調查發現濕地面積減少了339.63萬公頃,減少率達8.82%,其中自然濕地面積減少337.62萬公頃,自然濕地減少率達到9.33%。

張永利介紹,根據兩次調查結果對比,近十年來受到基建占用威脅的濕地面積增加了10倍以上,主要分布在沿海地區。有些地方為了發展,不計代價地開發海景地、生態城;圍墾占用濕地仍屢有發生,主要分布在沿海、大江大河及湖泊周邊地區。

濕地為人類提供了物質生產、環境調節和人文社會等諸多服務。研究機構設計出了數種評價方法,可以對濕地服務價值進行量化評估。

中科院遙感應用研究所鄭姚閩博士介紹,1990年至2008年,我國天然濕地服務價值由5000多億美元減少到4000多億美元,不到20年減少了約1059億美元。

8億畝濕地保護紅線危局

近年來,《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多次到天津、河北等地的城市濱海濕地一帶采訪,吃驚地發現,沿海地區一個重要的生態屏障和生命支持系統——濱海濕地,正在與人類“告別”。

最新研究顯示,我國沿海地區快速、大範圍的圍墾和填海已造成濱海濕地面積銳減,8億畝濕地保護紅線即將被沖破,而這是維護中國基本生態安全的底線,包括提供水產品、淡水和防洪等。

“在中國所有類型的生態系統中,沿海濕地受到的威脅最嚴重,但保護力度卻最小。”中國科學院院士、國家濕地科學技術專家委員會主任陳宜瑜說。

陳宜瑜率領的研究團隊曾歷時18個月、耗資60萬美元開展了“中國濱海濕地保護管理戰略研究項目”。研究發現,在過去的半個世紀里,我國60%以上的天然沿海濕地消失,包括53%的溫帶濱海濕地、73%的紅樹林和80%的珊瑚礁。

我國沿海地區人口占全國的40%,GDP占全國的60%左右。調查發現,從1950年到2000年,圍墾和填海導致全國濱海濕地消失了一半。在2006年至2010年間,為了滿足沿海地區的快速城市化和經濟建設對建設工業區、港口和其他基礎設施的需求,平均每年有近4萬公頃的濱海濕地被圍填。

1990~2010年間,建有海堤的海岸線長度增加了3.4倍,2010年達到了11000公里,占我國18000公里海岸線總長度的61%,而20年前僅占18%。

國家濕地科學技術專家委員會副主任、“中國濱海濕地保護管理戰略研究項目”項目組組長雷光春介紹,中國濱海濕地面積579.59萬公頃,占全國濕地總面積的10.85%。在實現我國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維護海岸帶國土及生物多樣性安全、“一帶一路”推動的國際合作等方面具有重要地位。

雷光春對記者表示:“未來圍填海的規模更大。”項目組不完全統計顯示,隨著新一輪沿海開發戰略的實施,到2020年,我國沿海地區發展還有超過57.8萬公頃的圍填海需求。

洪水災害與濕地銳減有關聯

“近年來,我國洪澇、幹旱、赤潮、沙塵暴、荒漠化等自然災害頻繁發生,這與許多濕地消失和退化密切相關。”國家林業局濕地保護管理中心有關負責人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說。

研究人員發現,洪水災害的發生與洞庭湖、鄱陽湖等湖泊濕地面積的銳減有很大的關聯性。

“我這里有一張洞庭湖的圖。”國家林業局濕地管理中心主任馬廣仁日前在做客人民網解讀濕地概況時稱,1825年時,洞庭湖面積為6270平方公里,到1835年變成4700平方公里。1949年有4250平方公里,但到了2002年,洞庭湖縮小為2650平方公里,比建國初期減少了近40%。而洞庭湖是中國第二大淡水湖。

素有“千湖之省”美譽的湖北省,如今只能算是“百湖之省”。20世紀50年代,湖北有湖泊1066個,總面積達8300平方公里,由於圍湖造田和泥濘淤積,目前,湖北僅存湖泊309個,總面積縮小到2656平方公里。

2000年,國務院17個部門聯合頒布了《中國濕地保護行動計劃》;2005年,國務院批準了《全國濕地保護工程實施規劃》,計劃總投資90億元,實施項目400多個。工程自2006年啟動以來,中央累計投資11億元,實施濕地保護項目100多個。

據《第一財經日報》記者了解,國家林業局已經劃定了“到2020年全國濕地面積不少於8億畝”的濕地保護紅線。張永利說,劃定這條紅線,既是遏制我國濕地面積減少和功能退化趨勢的需要,也是滿足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美麗中國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需要。

他說,對於劃入紅線的部分濕地,允許合理開發利用,但應作出具體的制度設計,要明確濕地利用範圍、時間、強度、方式等,使濕地資源利用在濕地生態系統的可承載力以內。

“正在上演的觸目驚心的一幕幕自然災害再次向世人警示,濕地應該得到足夠的關註了!”複旦大學生命科學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趙斌此前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說。

2012年7月21日,北京突降暴雨,致多個交道要道癱瘓。攝影/章軻

西溪濕地是我國首個加入國際重要濕地名錄的濕地公園。攝影/章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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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部濕地系統圖集出版 湖北被批濕地保護不力

“圍墾使部分自然濕地面積消減”“水土流失、泥沙淤積降低了濕地的調蓄能力”“江湖之間的天然連通性被嚴重阻隔”……

由國家林業局11日出版的中國濕地資源系列圖書《湖北卷》稱,由於長期以來人們對濕地生態價值認識不足,加上保護管理上存在著薄弱環節,湖北省存在天然濕地面積縮小,逐步片斷化、島嶼化,水生生物逐漸減少,生態質量逐步降低、生態功能逐步退化的不良趨勢。

《湖北卷》列舉了湖北省濕地保護中存在的四個問題:

圍墾和基建使自然濕地面積減少。分析稱,湖北省是全國人口大省,截至2010年年末全省常住人口數已達5723.77萬人。人口的持續增長對糧食的需求量也持續增長,然而土地資源是有限的,因而圍墾濕地成為增加土地面積的重要手段。圍墾主要發生在大江大河的兩側以及湖泊的周邊地區,基建占用主要發生在城市濕地。數據顯示,與第一次全國濕地調查相比,湖北省100公頃以上的自然濕地面積減少了10.94萬公頃。

淤積和沼澤化速度加快。調查發現,湖北省的內陸河段、湖泊,由於泥沙淤積、河床及湖床被擡高,排洪蓄洪能力大大降低。在農村水網地區,歷史上均有清挖河泥、塘泥作為客源肥土用於種植業的傳統,但隨著農村生產生活方式的轉變,已經很少再從事此類生產活動,小型河、渠、塘長期沒有疏浚,淤積日益嚴重。

濕地資源過度利用。調查發現,湖北省對濕地資源的利用逐漸透支或過支。湖北四湖地區原有的三湖和白露湖現已全部圍墾成糧田,僅存長湖和洪湖。省會城市武漢市,曾因一些商家追逐短期的經濟效益,而政府有關部門又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一度出現過度圍墾、填湖造陸現象,致使一些湖泊萎縮甚至消失,即便是城中最大的湖泊——武漢東湖,也曾有被圍填的經歷。“省會城市尚且如此,地級市、縣級市情況更是不容樂觀。”

水利工程的過度開發,對濕地生態系統造成不利影響。

《湖北卷》建議湖北省“樹立科學發展觀,統籌經濟發展與濕地保護的關系”“積極推進濕地地方立法”“完善濕地保護網絡體系建設,加大濕地保護力度”。

在國家林業局11日召開的中國濕地資源系列圖書、中國濕地資源電子圖集發布會上,中國工程院院士劉興土介紹,系列圖書和電子圖集是世界上第一部全面、翔實、準確介紹一個國家濕地資源的巨著。

國家林業局濕地保護管理中心主任馬廣仁介紹,系列圖書和電子圖集是基於第二次全國濕地資源調查(2009年至2013年)成果而編寫制作的,是第二次濕地資源調查的重要結晶。該系列圖書包括1本總卷、31本分卷、1198萬字,共有1610位專家學者參與了編寫。

調查結果顯示,全國濕地總面積5360.26萬公頃,濕地率5.58%,受保護濕地面積2324.32萬公頃,濕地保護率為43.51%,調查技術手段達到國際領先水平。

按照《濕地公約》的規定,我國濕地分為5類,其中近海與海岸濕地579.59萬公頃、河流濕地1055.21萬公頃、湖泊濕地859.38萬公頃、沼澤濕地2173.29萬公頃、人工濕地674.59萬公頃。在分布上,青海、西藏、內蒙古、黑龍江4省(區)濕地面積均超過500萬公頃,約占全國濕地總面積的50%。全國共有577個濕地自然保護區、468個濕地公園。

與我國1995年至2003年進行的第一次濕地資源調查同口徑比較,濕地總面積減少339.63萬公頃,減少率為8.82%。其中,自然濕地減少337.62萬公頃,減少率為9.33%;濕地面積年均減少率為0.92%,自然濕地年均減少率為0.97%。全國受保護濕地面積為2324.32萬公頃,增加525.94萬公頃,濕地保護率由30.49%提高到43.51%。

國家林業局副局長張永利在發布會上表示,該系列圖書和電子圖集均具有較高的應用價值和學術價值,為我國生態文明建設、濕地政策法規制定、濕地文化建設、重大規劃編制、履行《濕地公約》和開展國際合作等提供了科學依據,為相關科研機構提供了濕地方面的基礎研究數據。

張永利說,該系列圖書和電子圖集的出版,不僅是我國濕地保護管理和濕地文化建設的一項標誌性工程,也是我國對世界濕地文化發展作出的一個巨大貢獻。

濕地與森林、海洋一起並稱為地球三大生態系統,是人類重要的生存環境和資源資本。圖為湖北洪湖濕地自然保護區。攝影/章軻

中國濕地資源系列圖書、中國濕地資源電子圖集發布會現場。攝影/章軻

中國濕地資源系列圖書、中國濕地資源電子圖集。攝影/章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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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洪水觀察系列之三:基建、圍墾成為“防洪海綿”濕地減少兩大主因

今年入汛以來,長江流域經歷多輪強降雨,多地發生嚴重洪澇災害。

造成洪災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長江中下遊濕地的大幅減少和弱化,成為一個不得不引起重視的問題。濕地被稱為“天然海綿”,在蓄水禦洪、調節徑流上意義重大。

但“相較於上世紀50年代,長江中遊70%的濕地已經消失。”國家濕地科學技術專家委員會副主任雷光春曾直言。

《第一財經日報》曾報道,長江幹流濕地共5類20型,總面積561.69萬公頃,濕地率9.99%。由於長江流域養育著全國33.7%的人口,因此,圍墾、汙染、過牧、基建和城市化占用的威脅影響處於高發態勢,濕地受威脅影響大。

此次洪災嚴重的湖北省,100公頃以上的自然濕地面積減少了10.94萬公頃。濕地減少原因主要是圍墾和基建。圍墾主要發生在大江大河的兩側以及湖泊的周邊地區;基建占用主要發生在城市濕地。

“地球之腎”在衰竭

目前,世界上對濕地的定義超過50種。其中,《國際濕地公約》對濕地對定義是,天然的、人工的、永久的或暫時的沼澤地、泥炭地和水泥地帶,帶有靜止的或流動的淡水、半鹹水及鹹水水體包括水深不超過6米的海域。

國內有專家對濕地的定義做了延伸:濕地是位於陸生生態系統和水生生態系統之間的過渡性地帶,是地球上水陸相互作用形成的獨特生態系統。其功能是,在蓄水禦洪、調節徑流、補充地下水、改善氣候、控制汙染、美化環境和維護區域生態平衡等方面有著其他系統所不能替代的作用。

濕地如此重要,以致人類對其冠以“淡水之源”、“地球之腎”、“氣候調節器”、“生物基因庫”、“物產寶”、“地球的碳庫”等諸多美稱。但濕地卻是目前受到人類威脅最大的生態系統。在人口爆炸和經濟發展的雙重壓力下,20世紀中後期大量濕地被改造成農田,加上過度的資源開發和汙染,濕地面積大幅度縮小,水旱災害頻繁。

通過動用兩萬余人在全國各地進行了為時5年的調查後,2014年1月13日,國家林業局發布的第二次全國濕地資源調查結(下稱“濕地調查結果”)果顯示:全國濕地總面積5360.26萬公頃,濕地面積占國土面積的比率為5.58%。與第一次調查同口徑比較,濕地面積減少了339.63萬公頃。這相當於減少了兩個北京市的國土面積。

“造成濕地面積大幅度減少的主要原因,除了氣候變化等一些自然因素外,人類活動占用和改變濕地用途是其主要原因。”在調查結果公布當天,國家林業局副局長張永利表示,這一次調查結果顯示,圍墾和基建占用是導致濕地面積大幅度減少的兩個最關鍵因素,而且受影響的濕地範圍仍然占有較大比重。兩次調查結果的數字對比顯示,近十年來受基建占用威脅的濕地面積增長了近10倍。他提醒,這“必須引起我們的足夠重視”。

長江經濟帶濕地在中國乃至全球生態保護中處於極其重要的地位。資料顯示,長江流域由金沙江等11大水系構成,西自發源地青海,東至上海,流經1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長江濕地面積約2500多萬公頃,其中自然濕地850萬公頃。

在上述長江濕地保護網絡年會上,中國科學院生態環境研究中心研究員歐陽誌雲說,過去十年間,長江流域生態退化嚴重,水土流失面積占長江全流域的32.3%。長江流域已經成為中國國民經濟發展、自然資源利用與生物多樣性保護之間沖突最為激烈的地區之一。

中國在2015年和2016年分別出臺的《長江中遊城市群發展規劃》和《長三角城市群發展規劃》顯示,到2030年,長江中遊城市群要發展成為“具有一定國際競爭力的現代化城市群”,長三角城市群則發展成為“全球一流品質的世界級城市群”。但這兩項規劃文件也分別提出警示:要“加強濕地生態修複”,“實施濕地修複工程和完善濕地生態功能”。

保護條例難產

1998長江洪災之後,國務院提出了“封山育林,退耕還林,平垸行洪,退田還湖,加固堤防,疏浚河湖,以工代賑,移民建鎮”的32字政策措施。其中“退田還湖”雖與濕地保護相關,但字面意思上並未直接表達出加強濕地保護的內容。業內人士建議,濕地保護應該提升到國家防洪的大政方針高度。

中國作為一個擁有十三億人口的發展中大國,濕地面積占國土面積的比例遠低於世界平均水平,而且面臨氣候變化和人類活動的影響,濕地面積減少、功能退化的趨勢尚未得到根本遏制。

“我國濕地生態狀況依然不容樂觀……如果將濕地生態狀況按照好、中、差三個檔次進行簡單分類的話,我國的濕地生態狀況總體上處於中等水平。”張永利在濕地資源調查結果發布會上介紹,此次調查結果反映出,中國濕地保護還面臨著濕地面積減少、功能有所減退、受威脅壓力持續增大、保護空缺較多等問題。

從法律監管角度來看,張永利說,國家還未出臺《濕地保護條例》,濕地保護的長效機制尚未建立,科技支撐十分薄弱,全社會濕地保護意識有待提高。

在調查結果發布會上,有記者提問道:多年來,一直被業寄予眾望的《濕地保護條例》為何遲遲沒有出臺?

“濕地是多要素組成的綜合體,濕地保護管理是林業部門牽頭,其他部門協作共同管理濕地的一種制度。換句話說,濕地里面,比如水、植物、魚、動物,包括水里的動物和空中飛行的鳥類,都是不同部門在進行管理。”國家林業局濕地管理中心主任馬廣仁回答說,“實際上,我們覺得這個路走下來也很難。”他表示,國家林業局正在和有關部門就有關的條款進行磋商,可能還需要經過一段時間的磨合才能形成共識。

多年來,在每一年的全國“兩會”期間,總有代表呼籲加快國家層面的濕地立法。比如,在2015年的全國“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傅克誠指出,地方立法的管理規定各不相同,濕地保護所涉及的多個部門權責不清,職責交叉,互相推諉嚴重,為此建議國家盡快出臺國家濕地保護條例,對全國濕地的保護、管理、合理利用以及法律責任等作出明確規定。       

最近十年,中國更加重視濕地保護工作,國務院批準了2002—2030年的全國濕地保護工程規劃,專門下發了加強濕地保護管理的通知。連續幾年的中央一號文件和政府工作報告都對濕地保護提出了具體要求。十八大報告明確提出,要擴大森林、湖泊、濕地面積。

1月7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國家林業局報送的《關於第二次全國濕地資源調查結果有關情況的報告》上作出重要批示:濕地是重要的生態資源,此次調查摸清了“家底”。有關部門要形成合力,完善濕地保護制度體系,依靠科技多措並舉,遏制濕地減少、退化勢頭。

具有天然蓄水防洪功能的濕地、湖泊與人力措施共舉,洪災的防範才能有更顯著效果。

第一財經記者曾報道,由國家林業局近期出版的中國濕地資源系列圖書《湖北卷》稱,湖北省濕地保護中存在的四個問題,其中之一便是濕地資源過度利用。

有關調查發現,湖北省對濕地資源的利用逐漸透支或過支。湖北四湖地區原有的三湖和白露湖現已全部圍墾成糧田,僅存長湖和洪湖。省會城市武漢市,曾因一些商家追逐短期的經濟效益,而政府有關部門又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一度出現過度圍墾、填湖造陸現象,致使一些湖泊萎縮甚至消失,即便是城中最大的湖泊——武漢東湖,也曾有被圍填的經歷。“省會城市尚且如此,地級市、縣級市情況更是不容樂觀。”

《湖北卷》建議湖北省“樹立科學發展觀,統籌經濟發展與濕地保護的關系”“積極推進濕地地方立法”“完善濕地保護網絡體系建設,加大濕地保護力度”。

書面建議的力度顯然無法比擬立法的強制性。濕地保護只有上升到法律層面並嚴格實施,同時納入到地方政府績效考核之中,方可能有效遏制濕地大量減少對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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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辦:嚴格濕地用途監管 這七類活動要禁止

12日從中國政府網獲悉,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濕地保護修複制度方案》。《方案》要求,實行濕地面積總量管控,到2020年,全國濕地面積不低於8億畝,其中,自然濕地面積不低於7億畝,新增濕地面積300萬畝,濕地保護率提高到50%以上。嚴格濕地用途監管,確保濕地面積不減少,增強濕地生態功能,維護濕地生物多樣性,全面提升濕地保護與修複水平。

《方案》明確了擬建立完善的一系列濕地保護修複制度,包括完善濕地分級管理體系、實行濕地保護目標責任制、健全濕地用途監管機制、建立退化濕地修複制度、健全濕地監測評價體系等等。

其中,在建立濕地用途管控機制方面,《方案》還提出要按照主體功能定位確定各類濕地功能,實施負面清單管理。禁止擅自征收、占用國家和地方重要濕地,在保護的前提下合理利用一般濕地,禁止侵占自然濕地等水源涵養空間,已侵占的要限期予以恢複,禁止開(圍)墾、填埋、排幹濕地,禁止永久性截斷濕地水源,禁止向濕地超標排放汙染物,禁止對濕地野生動物棲息地和魚類洄遊通道造成破壞,禁止破壞濕地及其生態功能的其他活動。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濕地保護修複制度方案的通知

國辦發〔2016〕8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濕地保護修複制度方案》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辦公廳

2016年11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

濕地保護修複制度方案

濕地在涵養水源、凈化水質、蓄洪抗旱、調節氣候和維護生物多樣性等方面發揮著重要功能,是重要的自然生態系統,也是自然生態空間的重要組成部分。濕地保護是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事關國家生態安全,事關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事關中華民族子孫後代的生存福祉。為加快建立系統完整的濕地保護修複制度,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關於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和《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建立濕地保護修複制度,全面保護濕地,強化濕地利用監管,推進退化濕地修複,提升全社會濕地保護意識,為建設生態文明和美麗中國提供重要保障。

(二)基本原則。堅持生態優先、保護優先的原則,維護濕地生態功能和作用的可持續性;堅持全面保護、分級管理的原則,將全國所有濕地納入保護範圍,重點加強自然濕地、國家和地方重要濕地的保護與修複;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原則,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濕地保護負總責,鼓勵社會各界參與濕地保護與修複;堅持綜合協調、分工負責的原則,充分發揮林業、國土資源、環境保護、水利、農業、海洋等濕地保護管理相關部門的職能作用,協同推進濕地保護與修複;堅持註重成效、嚴格考核的原則,將濕地保護修複成效納入對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領導幹部的考評體系,嚴明獎懲制度。

(三)目標任務。實行濕地面積總量管控,到2020年,全國濕地面積不低於8億畝,其中,自然濕地面積不低於7億畝,新增濕地面積300萬畝,濕地保護率提高到50%以上。嚴格濕地用途監管,確保濕地面積不減少,增強濕地生態功能,維護濕地生物多樣性,全面提升濕地保護與修複水平。

二、完善濕地分級管理體系

(四)建立濕地分級體系。根據生態區位、生態系統功能和生物多樣性,將全國濕地劃分為國家重要濕地(含國際重要濕地)、地方重要濕地和一般濕地,列入不同級別濕地名錄,定期更新。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國家重要濕地認定標準和管理辦法,明確相關管理規則和程序,發布國家重要濕地名錄。省級林業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地方重要濕地和一般濕地認定標準和管理辦法,發布地方重要濕地和一般濕地名錄。(國家林業局牽頭,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水利部、農業部、國家海洋局等參與,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落實。以下均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落實,不再列出)

(五)探索開展濕地管理事權劃分改革。堅持權、責、利相統一的原則,探索開展濕地管理方面的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明晰國家重要濕地、地方重要濕地和一般濕地的事權劃分。(財政部、國家林業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

(六)完善保護管理體系。國務院濕地保護管理相關部門指導全國濕地保護修複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濕地保護管理相關部門指導本轄區濕地保護修複工作。對國家和地方重要濕地,要通過設立國家公園、濕地自然保護區、濕地公園、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海洋特別保護區等方式加強保護,在生態敏感和脆弱地區加快保護管理體系建設。加強各級濕地保護管理機構的能力建設,夯實保護基礎。在國家和地方重要濕地探索設立濕地管護公益崗位,建立完善縣、鄉、村三級管護聯動網絡,創新濕地保護管理形式。(國家林業局、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水利部、農業部、國家海洋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實行濕地保護目標責任制

(七)落實濕地面積總量管控。確定全國和各省(區、市)濕地面積管控目標,逐級分解落實。合理劃定納入生態保護紅線的濕地範圍,明確濕地名錄,並落實到具體濕地地塊。經批準征收、占用濕地並轉為其他用途的,用地單位要按照“先補後占、占補平衡”的原則,負責恢複或重建與所占濕地面積和質量相當的濕地,確保濕地面積不減少。(國家林業局、國土資源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水利部、農業部、國家海洋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提升濕地生態功能。制定濕地生態狀況評定標準,從影響濕地生態系統健康的水量、水質、土壤、野生動植物等方面完善評價指標體系。到2020年,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提高到80%以上,自然岸線保有率不低於35%,水鳥種類不低於231種,全國濕地野生動植物種群數量不減少。(國家林業局、環境保護部、水利部、農業部、國土資源部、國家海洋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建立濕地保護成效獎懲機制。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濕地保護負總責,政府主要領導成員承擔主要責任,其他有關領導成員在職責範圍內承擔相應責任,要將濕地面積、濕地保護率、濕地生態狀況等保護成效指標納入本地區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等制度體系,建立健全獎勵機制和終身追責機制。(國家林業局牽頭,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水利部、農業部、國家海洋局等參與)

四、健全濕地用途監管機制

(十)建立濕地用途管控機制。按照主體功能定位確定各類濕地功能,實施負面清單管理。禁止擅自征收、占用國家和地方重要濕地,在保護的前提下合理利用一般濕地,禁止侵占自然濕地等水源涵養空間,已侵占的要限期予以恢複,禁止開(圍)墾、填埋、排幹濕地,禁止永久性截斷濕地水源,禁止向濕地超標排放汙染物,禁止對濕地野生動物棲息地和魚類洄遊通道造成破壞,禁止破壞濕地及其生態功能的其他活動。(國家林業局、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水利部、農業部、國家海洋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規範濕地用途管理。完善涉及濕地相關資源的用途管理制度,合理設立濕地相關資源利用的強度和時限,避免對濕地生態要素、生態過程、生態服務功能等方面造成破壞。進一步加強對取水、汙染物排放、野生動植物資源利用、挖砂、取土、開礦、引進外來物種和涉外科學考察等活動的管理。(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水利部、農業部、國家林業局、國家海洋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嚴肅懲處破壞濕地行為。濕地保護管理相關部門根據職責分工依法對濕地利用進行監督,對濕地破壞嚴重的地區或有關部門進行約談,探索建立濕地利用預警機制,遏制各種破壞濕地生態的行為。嚴厲查處違法利用濕地的行為,造成濕地生態系統破壞的,由濕地保護管理相關部門責令限期恢複原狀,情節嚴重或逾期未恢複原狀的,依法給予相應處罰,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嚴肅處理。探索建立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執法機制。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濕地保護管理相關部門或濕地保護管理機構要加強對濕地資源利用者的監督。(國家林業局、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水利部、農業部、國家海洋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建立退化濕地修複制度

(十三)明確濕地修複責任主體。對未經批準將濕地轉為其他用途的,按照“誰破壞、誰修複”的原則實施恢複和重建。能夠確認責任主體的,由其自行開展濕地修複或委托具備修複能力的第三方機構進行修複。對因歷史原因或公共利益造成生態破壞的、因重大自然災害受損的濕地,經科學論證確需恢複的,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承擔修複責任,所需資金列入財政預算。(國家林業局、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水利部、農業部、國家海洋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多措並舉增加濕地面積。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對近年來濕地被侵占情況進行認真排查,並通過退耕還濕、退養還灘、排水退化濕地恢複和鹽堿化土地複濕等措施,恢複原有濕地。各地要在水源、用地、管護、移民安置等方面,為增加濕地面積提供條件。(國家林業局、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水利部、農業部、國家海洋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實施濕地保護修複工程。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和省級林業主管部門分別會同同級相關部門編制濕地保護修複工程規劃。堅持自然恢複為主、與人工修複相結合的方式,對集中連片、破碎化嚴重、功能退化的自然濕地進行修複和綜合整治,優先修複生態功能嚴重退化的國家和地方重要濕地。通過汙染清理、土地整治、地形地貌修複、自然濕地岸線維護、河湖水系連通、植被恢複、野生動物棲息地恢複、拆除圍網、生態移民和濕地有害生物防治等手段,逐步恢複濕地生態功能,增強濕地碳匯功能,維持濕地生態系統健康。(國家林業局牽頭,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水利部、農業部、國家海洋局等參與)

(十六)完善生態用水機制。水資源利用要與濕地保護緊密結合,統籌協調區域或流域內的水資源平衡,維護濕地的生態用水需求。從生態安全、水文聯系的角度,利用流域綜合治理方法,建立濕地生態補水機制,明確技術路線、資金投入以及相關部門的責任和義務。水庫蓄水和泄洪要充分考慮相關野生動植物保護需求。(水利部牽頭,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林業局、環境保護部、農業部、國家海洋局等參與)

(十七)強化濕地修複成效監督。國務院濕地保護管理相關部門制定濕地修複績效評價標準,組織開展濕地修複工程的績效評價。由第三方機構開展濕地修複工程竣工評估和後評估。建立濕地修複公示制度,依法公開濕地修複方案、修複成效,接受公眾監督。(國家林業局、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水利部、農業部、國家海洋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健全濕地監測評價體系

(十八)明確濕地監測評價主體。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國家重要濕地的監測評價,制定全國濕地資源調查和監測、重要濕地評價、退化濕地評估等規程或標準,組織實施全國濕地資源調查,調查周期為10年。省級及以下林業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地方重要濕地和一般濕地的監測評價。加強部門間濕地監測評價協調工作,統籌解決重大問題。(國家林業局牽頭,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水利部、農業部、國家海洋局等參與)

(十九)完善濕地監測網絡。統籌規劃國家重要濕地監測站點設置,建立國家重要濕地監測評價網絡,提高監測數據質量和信息化水平。健全濕地監測數據共享制度,林業、國土資源、環境保護、水利、農業、海洋等部門獲取的濕地資源相關數據要實現有效集成、互聯共享。加強生態風險預警,防止濕地生態系統特征發生不良變化。(國家林業局牽頭,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水利部、農業部、國家海洋局等參與)

(二十)監測信息發布和應用。建立統一的濕地監測評價信息發布制度,規範發布內容、流程、權限和渠道等。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發布全國範圍、跨區域、跨流域以及國家重要濕地監測評價信息。運用監測評價信息,為考核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落實濕地保護責任情況提供科學依據和數據支撐。建立監測評價與監管執法聯動機制。(國家林業局牽頭,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水利部、農業部、國家海洋局等參與)

七、完善濕地保護修複保障機制

(二十一)加強組織領導。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把濕地保護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實施濕地保護科學決策,及時解決重大問題。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各自職責,進一步完善綜合協調、分部門實施的濕地保護管理體制,形成濕地保護合力,確保實現濕地保護修複的目標任務。強化軍地協調配合,共同加強濕地保護管理。(國家林業局牽頭,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水利部、農業部、國家海洋局等參與)

(二十二)加快法制建設。抓緊研究制訂系統的濕地保護管理法律法規,切實保護好水、土地、野生動植物等資源,督促指導有關省份結合實際制定完善濕地保護與修複的地方法規。(國家林業局、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水利部、農業部、國務院法制辦、國家海洋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三)加大資金投入力度。發揮政府投資的主導作用,形成政府投資、社會融資、個人投入等多渠道投入機制。通過財政貼息等方式引導金融資本加大支持力度,有條件的地方可研究給予風險補償。探索建立濕地生態效益補償制度,率先在國家級濕地自然保護區和國家重要濕地開展補償試點。(國家林業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牽頭,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水利部、農業部、人民銀行、銀監會、國家海洋局等參與)

(二十四)完善科技支撐體系。加強濕地基礎和應用科學研究,突出濕地與氣候變化、生物多樣性、水資源安全等關系研究。開展濕地保護與修複技術示範,在濕地修複關鍵技術上取得突破。建立濕地保護管理決策的科技支撐機制,提高科學決策水平。(國家林業局、環境保護部、水利部、農業部、國家海洋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五)加強宣傳教育。面向公眾開展濕地科普宣傳教育,利用互聯網、移動媒體等手段,普及濕地科學知識,努力形成全社會保護濕地的良好氛圍。抓好廣大中小學生濕地保護知識教育,樹立濕地保護意識。研究建立濕地保護誌願者制度,動員公眾參與濕地保護和相關知識傳播。(國家林業局、教育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水利部、農業部、國家海洋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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濕地也能處理工業廢水 蘇伊士集團在上海打造“蜻蜓濕地”

第一財經記者8日獲悉,蘇伊士集團日前獲得上海化學工業區生態濕地改造項目規劃設計合同。

這是該集團在亞洲贏得的首個濕地項目,也是迄今為止采用蘇伊士“蜻蜓濕地”(“Zone Libellule”)概念設計的最大濕地項目,同時也是利用濕地處理工業廢水的首個項目。

據悉,蘇伊士將向上海化學工業區提供設計方案,旨在對一期現有濕地進行局部改造,並對新建濕地二期進行建設,從而通過濕地的自然作用提升濕地處理工業廢水的功能。

這一濕地位於由蘇伊士運營的汙水處理廠的下遊,不僅能實現汙水的三級處理,而且還有效消除汙染物,提高排放到自然環境中的水的質量,並讓其實現再利用。該項目總投資約1.36億元人民幣,總占地面積近50公頃,預計於2017年年中動工,並在2018年投入使用。

上海青浦縣澱山湖畔的小葑漾濕地。攝影/章軻

濕地是地球上水陸相互作用形成的獨特生態系統,是重要的生存環境和自然界最富生物多樣性的景觀之一,在抵禦洪水、調節徑流、補充地下水、改善氣候、控制汙染、美化環境和維護區域生態平衡等方面有著其他系統所不能替代的作用。此外,濕地是地球上的碳匯中心,濕地占陸地面積的6%,卻固定了1/3的碳元素。

我國濕地資源十分豐富,但隨著經濟的發展和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加上缺乏統一的規劃和論證、掠奪性開發和不合理利用、淤積、汙染、過度排水等導致濕地面積和資源日益減少,功能和效益下降,生物多樣性喪失。

據統計,20 世紀後半期,我國已有50%的濱海灘塗濕地不複存在;全國約有13%的湖泊已經消失。濕地的減少和功能退化,不僅對我國的生態環境造成嚴重破壞,不利於人與自然和諧發展,而且江河湖泊水質惡化和可利用淡水資源的減少也直接威脅到我國水資源供給安全,進而影響到整個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甚至危及人類的生存。

蘇伊士亞洲首席執行官郭仕達表示:“我們希望上海化學工業區人工濕地項目不僅能保護當地的環境資源,更能成為中國節約水資源和水汙染防治的成功典範。”

上海化學工業區濕地項目的設計借鑒了蘇伊士的蜻蜓濕地試點項目以及人工濕地科研項目(2012-2016)的結果。這種生態工程的創新將有助於提高上海化學工業區處理廢水的質量。為了應對上海化學工業區廢水含鹽度高的挑戰,選擇使用沿海地區高鹽度耐受性的植物。

蘇伊士方面表示,通過這一生態工程解決方案,將提高水處理能力,並能使當地生物多樣性更豐富。濕地的設計也結合了水處理和景觀美化,使其兼具高度生態和美觀的特征,並考慮其科研、教育和訪問遊覽等作用。

此外,濕地設計在智慧園區概念的基礎上,整合可再生能源和清潔能源,如太陽能和風能,以及海綿城市,將低碳,低影響開發和智能水環境監測整合到整個園區。

蘇伊士集團在亞洲建立了420多座水處理廠和汙水處理廠並為2000萬人口提供飲用水服務,在澳門運營著中國水務行業的第一個PPP項目,以及在重慶負責中國內地第一個供水專營合同。該集團為中國11個化工園區或經濟開發區提供專業環境管理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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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江濕地拉響生態安全警鐘 湖北建議盡快出臺濕地保護條例

長江經濟帶11個省(市)濕地面積1154萬公頃,占全國濕地總面積的21.5%。然而,駐鄂全國政協委員聯合調研發現,由於人口密度大、開發強度高、江湖阻隔等多種原因,長江經濟帶包括湖北省在內正面臨著水質性缺水、濕地面積萎縮、生態系統退化、生物多樣性減少、蓄水調洪能力下降、水汙染等諸多嚴峻問題。

此外,目前我國濕地保護方面法制建設相對滯後,在國家層面仍沒有專門濕地保護法規。有關濕地保護的法律條文分散在資源管理和環境保護部門單行法規中,有的條文還互相矛盾,缺乏集中和系統的規定,且條文內容是從濕地單一要素出發的,沒有從濕地生態系統整體保護角度出發。

鑒於此,駐鄂全國政協委員聯名建議,國家應盡快出臺濕地保護條例以及長江流域濕地保護的專項法規與指導意見。建議將與濕地保護管理有關的職能整合到林業部門,變九龍治水為一龍治水。建議以長江經濟帶為重點,加大退耕還濕力度,強化考核問責,逐步擴大濕地面積,強化濕地功能,確保長江流域生態安全。

大開發致濕地萎縮退化

在長江經濟帶1154萬公頃的濕地面積中,自然濕地達到850萬公頃,其中國際重要濕地17處,濕地自然保護區167處。濕地生態系統具有涵養水源、調節氣候、航運發電、保護生物多樣性等20余項生態功能,是推動長江經濟帶經濟社會發展的獨特優勢和關鍵要素之一。

然而,從20世紀50年代至今,僅江漢平原湖泊水面面積就由7000余平方公里減少到2400平方公里。2012年湖北第二次濕地調查同2000年第一次濕地調查相比,同口徑自然濕地總面積減少了10.26萬公頃。由於大部分湖泊濕地調蓄洪水的生態功能減弱,湖北省去年遭受了多輪強降雨導致多地外洪內澇,全省有武漢、黃石、鄂州等8個市州潰口217處,經濟損失嚴重。

除了濕地面積在萎縮外,濕地功能亦在退化。一方面,工程建設影響濕地功能。三峽工程蓄水後,長江下遊水位下降明顯,導致河流灘塗裸露,農業種植、采砂、工程建設等活動增多,野生動植物棲息地面積縮小;實施丹江口水庫調水後,漢江下遊水量減少,環境汙染加重、水華增多,濕地生態環境旱化,生物多樣性降低,生態安全承受巨大壓力。此外,圍網(欄)養殖和開墾圍墾、房地產開發及各類工程建設侵占濕地等現象依然存在。

另一方面,人為破壞濕地動植物資源、違法排放工業廢水、過度使用化肥農藥的問題仍比較突出,亦遏制了濕地生態功能的發揮。《2015年湖北省水資源公報》顯示,該省劣於Ⅲ類水的河長占總評價河長(9405.5公里)的19%;劣於Ⅲ類水的湖泊占監測總湖泊個數(29個)的35.9%。部分濕地已經喪失了為動植物提供棲息地、繁殖地的生態功能。

濕地立法滯後保護不力

過去數十年的部分開發,不僅改變了長江作為自由流淌的河流的根本屬性,影響到長江作為“黃金水道”的效能和沿岸居民的水安全,亦給濕地生態系統以及野生動物帶來了滅頂之災,例如長江中淡水哺乳動物白鱀豚已不見蹤影,長江幹流中另一種淡水哺乳動物——江豚的野生種群數量每年也以13%左右的速率下降,如果長江生態環境惡化的趨勢得不到有效扭轉,5~10年內,長江江豚也會步白鱀豚功能性滅絕的後塵。

盡管形勢如此嚴峻,但我國濕地保護方面的法制建設卻相對滯後,並且濕地管理機構也不健全,沿江各省市在市縣兩級林業系統許多沒有設立濕地保護機構。

同時,濕地保護投入嚴重不足。目前湖北省省級財政每年安排濕地保護補助資金500萬元,而湖北省目前有181個各類保護區、濕地公園、保護小區,資金投入與保護需求相比杯水車薪。

此外,濕地保護專業人才比較缺乏,很多地方在濕地公園大搞人工造景、硬化河湖岸線,破壞了濕地資源。對工程建設占用濕地缺乏有效保護。林業部門對工程建設尤其是地方重點工程建設項目占用濕地缺乏有效的保護手段,不能有效協調經濟發展與濕地保護的矛盾。

建議濕地管理一龍治水

在今年全國“兩會”上,駐鄂全國政協委員將聯名建議國家盡快出臺濕地保護條例,建立健全長江流域濕地保護的專項法規與指導意見。

建議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劃定並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的若幹意見》要求,制定長江流域濕地保護規劃,實施重大濕地生態保護與修複工程,劃定並落實長江流域濕地保護紅線。

建議出臺濕地保護修複、濕地產權確權、濕地資源有償使用等政策,制定濕地用途管制制度、征占用濕地行政許可制度、濕地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等制度。

建議將濕地保護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評價體系,建立包含濕地紅線管理、濕地保有量、濕地保護率等內容的濕地保護目標體系、考核辦法與獎懲機制,實行濕地保護行政首長負責制,落實濕地保護責任。

同時,完善濕地保護管理體系。建議將與濕地保護管理有關的職能整合到林業部門,變九龍治水為一龍治水,統籌抓好濕地保護管理工作。在此基礎上,圍繞長江流域濕地保護管理工作,按照推行“河湖長制”和流域治理的思路,設立長江流域濕地保護管理中心,統一協調長江經濟帶濕地保護管理工作。考慮到湖北處於長江中遊,三峽大壩在湖北境內,建議長江流域濕地保護管理中心設在武漢市。

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建議加快制訂濕地生態補償政策,建立健全生態損害者賠償、受益者付費、保護者得到合理補償的運行機制;建立地區間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通過資金補助、產業轉移、人才培訓、共建園區等方式,指導生態受益地區對生態保護地區、流域下遊對流域上遊進行補償;結合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完善轉移支付制度,歸並和規範現有生態保護補償渠道,加大對重點生態功能區的轉移支付力度。國家引導、支持建立長江濕地保護基金,並通過電價補償、水價補償等措施,加大對三峽大壩、丹江口大壩下遊生態補償。重點扶持一批示範濕地企業,推動水生生態種植業、生態養殖業和生態旅遊業的發展。

此外,建議通過濕地植被恢複、土地整理、棲息地修複、生態補水等措施,開展退耕還濕工作,有效擴大濕地面積。這項工作已在少數國際(國家)重要濕地和國家級濕地自然保護區進行試點。建議以長江經濟帶為重點,進一步加大退耕還濕力度,制訂專項規劃,增加資金投入,強化考核問責,逐步擴大濕地面積,強化濕地功能,確保長江流域生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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