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50萬的鎮,只有兩個車道,難免堵車;幾十人編制的公務員,卻要提供相當於一個地級市的公共服務……類似這樣“大腳穿小鞋”、“小馬拉大車”的窘況,在沿海一些發達地區的鎮街普遍存在。
這些經濟總量高達數百億甚至上千億、人口眾多的鎮,迫切希望政策的滋潤,破解上述局面。未來,特大鎮改市有望付諸實踐。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近日赴山東青島、廣東、浙江和江蘇就小城市培育試點、特大鎮行政體制改革等情況進行調研。從特大鎮反映的情況來看,他們鎮改市的願望十分迫切。
小城市培育初顯成效
新生中小城市培育是國家推進新型城鎮化的重要內容,“十三五”規劃綱要中明確提出要以提升質量增加數量為方向,加快發展新生中小城市。推進新生中小城市培育,是當前經濟下行、民間投資下降背景下擴大有效投資的重要途徑。推動特大鎮設市,是完善我國城鎮體系的重要內容,是擴大內需的有力抓手。
今年4月,國家發改委就2016年推進新型城鎮化的重點任務和《國家新型城鎮化報告》有關情況舉行新聞發布會,國家發改委規劃司司長徐林表示,今年準備加快出臺設市標準,推動具備條件的縣和特大鎮有序合理地設置為市。
把有條件的中心鎮培育成產業集聚、人口集中、功能集成、要素集約的小城市,是推進新型城鎮化、轉變發展方式、統籌城鄉發展的重大戰略舉措。目前我國超過10萬人的鎮已經有200多個,需要在制度上為這些鎮成為新的中小城市提供支撐。
小城市培育試點工作由浙江省首創,之後,廣東、山東、安徽、湖北、福建等省份逐步推開,形成了一些有效做法和模式。“小城市培育”的核心是賦予與試點鎮發展相適應的管理權限,按照城市的標準建設管理試點鎮。
在青島,2013年初,李哥莊、南村、姜山、藍村、泊里五個建制鎮成為首批小城市培育試點鎮,力爭到2016年建成人口集中、產業集聚、功能集成、要素集聚的現代化小城市。試點3年來,隨著簡政放權、擴權強鎮等體制改革的深入推進,這些試點小城鎮的經濟發展速度不斷加快,鎮區人口集聚效應凸顯。
以青島轄下縣級市膠州市的李哥莊鎮為例,試點以來,建成區面積由14平方公里增加到16.9平方公里。2015年,建成區常住人口新增9242人,小城市的包容度和吸引力大大提升。“現在建設、規劃和農業的權力都下放了,這方面最便利的是老百姓,因為不用跑到縣里去了。”李哥莊鎮黨委書記劉瑛說。
浙江省湖州市吳興區織里鎮2010年被列入浙江省27個小城市培育試點鎮, 經過五年培育,該鎮的 GDP、稅收收入、固定資產投資分別從2010年的90億元、6.5億元和36億元,增長到2015年的169.78億元、12.75億元和88億元,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從1.72倍縮小到1.54倍。
東莞市統計局發布的數據顯示,2015年,長安鎮實現生產總值400.5億元,增長11.1%;工業總產值1303.6億元,增長11.8%;進出口總額189.96億美元,增長7.6%。在這個不到100平方公里的區域里,常住人口近70萬人。無論是人口規模還是經濟規模,長安鎮比中西部很多縣(市)甚至地級市還要大。
不過,在擴權強鎮的過程中,試點鎮仍存在不少瓶頸。劉瑛對《第一財經日報》說,在小城市建設方面,當地金融、城市規劃、建設與管理等方面的人才仍比較欠缺,這些人才要到鎮一級來也比較難,建議國家出臺政策,支持試點鎮試點聘任制公務員,吸引這方面的人才。
同樣的問題也出現在山東省平度市南村鎮,該鎮鄉鎮規劃建設監督管理辦公室有5個編制,但目前實有人數為0。“上面下放了權限,下面也不一定能接得住。所以我們還處在探索階段。”南村鎮鎮長張夕強說。
青島市統籌城鄉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周江傑對本報稱,小城市建設如果沒有人才支撐就不行,需要考慮采取政府雇員制,收入可以高一些。“其實鄉鎮不缺公務員,而是缺人才,我們不是沒有編制,而是人才不願意來。”
織里鎮的城市規劃目前按照整個湖州統一的規劃區建設,權限還在市里。湖州市規劃局副局長虞利民表示,在規劃管理體制方面,應該給鎮里和區里更多的自主性。“要真正推動產業經濟發展,應更多下放權限。但是鎮里和區里的技術力量、管理人員要相應加強,不然承接不了。”
“超級鎮”的探索
盡管各地近年來紛紛對中心鎮進行簡政擴權,但不同地區的中心鎮發展階段還是存在較大差異。例如,在青島,小城市的培育仍處於起步階段,幾個試點鎮的總人口也大多在10萬左右。幾個試點鎮的主政官員均表示,未來希望上級繼續下放管理權限,給予更多的政策傾斜和扶持,至於進行鎮改市、城市升格的迫切性並不高。
但在江蘇、浙江、廣東的一些特大鎮,如蒼南、織里、盛澤等地,情況則明顯不同,這些鎮的規模人口動輒在50萬以上,工業產值遠遠超過中西部很多縣甚至地級市的水平,但管理體制仍是鎮一級的管理體制,而且這些年能下放的行政管理權限已基本下放。囿於鎮級的行政管理體制,發展受到了極大的限制。
一個“超級鎮”的公務員編制不過幾十個人,卻要負擔相當於一個地級市人口的公共服務,屬於典型的“小馬拉大車”。為此,這些“超級鎮”不得不長期以“政府雇員”的形式聘請行政管理人員,解決人員不足的問題,有些局除了局長、副局長,幾乎都是聘用人員。
像這樣的“超級鎮”,要為轄區內近70萬人口和2萬多家企業、3萬多家個體戶提供服務。由於缺少相應的行政權限,“責任如西瓜、權限如芝麻”,公共服務曾經很難跟上。
在織里鎮,當地社會管理任務很重,但現有的工作力量遠遠無法滿足日常工作管理需要。該鎮公安分局去年以占全市4.9%的警力承擔了全市約14%的接處警量。
吳江高新區管委會副主任、盛澤鎮鎮長吳建中說,國家很多法律都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才能執行。比如按照環保法,要縣級以上的環保部門才有權力處罰,鎮沒有權力處罰。
“從我們吳江地區來說,工業化已經完成,下一步就是要進入快速的城鎮化發展階段。在這個階段中,碰到了很多問題。”吳江區發改委主任戚振宇對《第一財經日報》說。
6月29日,在由東莞市、鎮兩級官員參加的座談會上,虎門鎮一位負責人表示,最大的挑戰是社會管理。“你看人這麽多,產業這麽多,所有的責任都在我們基層政府,但是我們連法律主體都不是。如果我要拆個違建的房子,我們需要向相關部門去申請,然後走較長時間的程序,這樣違章建築商就不太顧忌。”他舉例說,此前虎門鎮一名開發商建造一棟違法建築。早在打樁的時候,虎門鎮政府就發出停工通知書,但是開發商扔下一句話:“你們八個月後再來吧。”
一位長期研究小城鎮發展的專家說,現在所有的特大鎮人口規模和經濟總量再大,建設的時候還是按照鎮的標準來設置。比如浙江省蒼南縣的龍港鎮,人口達到了四五十萬,但龍港的鎮區,最多就是4個車道,很多都是2個車道,因為它是按照鎮來規劃的。“城市的建設與規模等級是相關的。如果繼續沿用一個鎮的體制,那麽這些問題就解決不了。”
蘇州市發改委主任顧海東說,像吳江的盛澤等鎮,存在著明顯的“小馬拉大車”局面,雖然經濟規模總量很大,但經濟管理體制上是一個鎮,權限是鎮級權限,兩者之間很不相稱。針對這個問題,當地采取的是結合產業發展,借鑒開發區的體制來運作,能下放的權限盡量下放。
區鎮合一,即是指在經濟園區與鄉鎮之間突破行政區域的限制,通過整合政府職能、促進區域融合,實現功能互補、統籌發展的一種行政管理模式。
“區鎮合一是我們從實踐中探索出來的,原來‘小馬拉大車’,要一下子解決難度太大。所以地方上隨著經濟發展就慢慢探索出一個路子,解決管理瓶頸的問題,就跟我們經濟發展體制糅合在一起,變成開發區。”顧海東對本報稱,開發區的體制,適應了鎮域經濟的需要,權限比鎮一級大得多。把開發區的體制和鎮的體制合二為一,鎮的權限就擴大了。
“蘇州已經實踐探索了十年,整個江蘇省都在推廣這個經驗,事實證明是行之有效的,解決了瓶頸問題,提高了辦事效率,又促進了經濟發展。”顧海東說。
吳江區副區長吳琦說,區鎮合一是當地在改革進程中進行的探索和階段性產物,“這是一種過渡性舉措,在這塊土地上,我們自己想辦法來解決問題、結合地方特色的一個探索。”
不過,盡管如此,對這些特大鎮來說,下一步,如何通過制度的形式將這些改革和擴權固化下來至關重要。
織里鎮鎮長寧雲對本報表示,小城市培育試點是為下一步的固化打基礎做準備。“我們在基層有一點擔心,試點了這麽多年,準備了這麽多,但不要試點完了之後又回到過去了,回去了就折騰了,浪費很多資源。從試點來看應該用制度去固化它。”
桐鄉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崇福鎮黨委書記張建林認為,城鎮有大小強弱快慢,挑選一批優秀的鎮把它作為試點做大一點,那麽這些政策就要固化下來。“你不一定要給財政支持,說實話,現在獎3000萬、5000萬,對我們這麽大一個鎮已經起不到太大作用,有當然開心,但大的作用沒有,關鍵還是要有政策制度支撐。”
特大鎮下一步:計劃單列、省轄縣管
而要將這些改革和擴權舉措固化下來,鎮改市將是最重要的一個方向。實際上這也正是小城市培育的終極目標。
“試點是要為下一步體制機制的固化做準備。”湖州市發改委副主任費新章說,目前最佳的固化方式就是改為市。
顧海東認為,鎮改市有利於人們轉變觀念。名稱不改變,要轉變起來很難。如果鎮改成市,人們的觀念、理念等各方面以及考慮問題的角度都會出現明顯變化。“只要是方向對頭、有利於發展,有利於提升管理水平,我們都可以大膽地去推進。”
不過,對於鎮改市,到底是改為鎮級市,還是獨立設置為一個縣級市,或者有其他方式?
對於鎮級市,不乏支持的聲音,但反對的聲音也不少。“特大鎮也好,鎮級市也好,中國一直強調名正言順,有這個名更好。但真正來說,名並不重要,如果還是鎮一級的市,下面沒有真正配套跟上去,只有這個名,效果並不大,沒有特別大的意義。”戚振宇說。
“名稱上改變了,並不是做形式,關鍵還是要有內容。”費新章說。
中國社科院城市發展與環境研究中心牛鳳瑞對《第一財經日報》分析,有些地方提出將特大鎮改為鎮級市,這樣改的意義不大。“幾十萬人口的特大鎮即便改為鎮級市,本身還是個正科級單位,只能有一個派出所,還是管理不過來。”
在這種情況下,不少觀點認為,鎮改市的方向應該是特大鎮獨立出來,直接升格為縣級市。但這種做法同樣會存在很多障礙,一是獨立成縣級市會一下子增加很多行政管理成本,另一方面這些特大鎮所處的縣也不願意。
寧雲對本報說,從現有的體制來看,織里鎮馬上一下子變成一個縣級市或者縣,難度還是比較大的,因為這涉及到很多現有條件的制約,比如在當前的地緣、政治等條件下,一下子要獨立成一個縣級市不大可能。
他認為,在現有條件下,可否采取單列的形式,給特大鎮的權限相當於縣級,其管理權限、部門設置、人員配備按照縣級市配備,但是管理還是歸所在縣管。
實際上,這種模式類似於參照現有的5個計劃單列市的形式,采取“省轄縣管”的模式,賦予其計劃單列的權限,這也是目前相關部門正在努力探索的方向。
“縣級市可以省轄地管,那麽鎮級市為何不能省轄縣管呢?”前述研究小城鎮發展的專家說,特大鎮直接改為縣級市,它的上級肯定不能接受。如果龍港鎮直接升格為縣級市,蒼南縣就不會同意。“這個肯定不是雙贏的改革。而我們要做的是多贏的改革。”
不過,在實踐操作中,計劃單列也會帶來一些問題,尤其是在財政方面。例如現有的計劃單列市,從1994年分稅制後,稅收直接與中央分成,不上繳所在省。因此,無論是在深圳還是廈門,雖然經濟快速發展,但在某種程度上與所在省和其他地區也產生了較大矛盾。
“至於計劃單列後如何上繳財政給所在縣,這都是微調的問題。”前述專家認為,在這個方面可以適當吸取之前的經驗,確定合理的比例。
在行政級別上,現有的深圳、廈門、寧波、青島和大連5個計劃單列市為副省級城市,在經濟社會發展方面享有省級管理權限。那麽照此模式,特大鎮未來計劃單列後,也有可能成為副縣級的城市,不少人士認為這是一個比較可行的方向。
在專家看來,縣管市在國外有很多案例,“而且目前中國的城市層級體系已經有5級,為什麽不能有六級呢?”而如果計劃單列的副縣級市得以設立,未來我國城市體系中,將出現6級城市體系,即直轄市—副省級城市—地級市—副地級市—縣級市—副縣級市的城市體系。
不過,不管是什麽行政級別,地方最期盼的就是能將改革和權限下放予以固化。“最好是名和實統一,如果實不到位的情況下,先有名也不錯。”顧海東對《第一財經日報》說,改革的核心就是要把經濟社會管理權限在法律上給予明確。
吳江區副區長吳琦說,改革的目的不在於要行政級別,更多的是要給這些經濟發達鎮更大的權限,來釋放更多的活力,減少經濟交易的成本。
繼環境保護部升格之後,新一輪環保機構重大改革大幕開啟。
9月22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的通知。根據這一指導意見,“十三五”時期,我國將完成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任務,到2020年,全國省以下環保部門按照新制度高效運行。
環境執法機構將列入政府行政執法部門序列。攝影/章軻
“底盤性”的制度改革
《指導意見》提出,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旨在“加快解決現行以塊為主的地方環保管理體制存在的突出問題”。
在22日下午環保部舉行的《指導意見》解讀會上,環境保護部地方環保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吳舜澤對記者表示,“現行以塊為主的地方環保管理體制,使一些地方重發展輕環保、幹預環境監測監察執法,使環保責任難以落實,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等現象大量存在。”
吳舜澤介紹,以塊為主的地方環保管理體制,綜合起來存在“四個突出問題”:難以落實對地方政府及其相關部門的監督責任;難以解決地方保護主義對環境監測監察執法的幹預;難以適應統籌解決跨區域跨流域環境問題的新要求;難以規範和加強地方環保機構隊伍建設。
“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對於全國環保系統來說,是一個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的重大改革舉措。”環境保護部地方環保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小組辦公室主任葉民對記者說。
“與一般的、單項的、單純的制度改革不同,垂改要動體制、動機構、動人員,是對地方環境保護管理體制的一項根本性改革。”吳舜澤對記者說,同時,垂改也涉及監測、監察、執法、許可等制度的重構,牽一發而動全身。因此,垂直管理制度是環境治理基礎制度,垂改是“底盤性”的制度改革。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註意到,在這次改革中,省級環保部門的權力得到明顯強化。《指導意見》確定,此次改革旨在“強化省級環保部門對市縣兩級環境監測監察的管理”。
在具體的改革措施中,《指導意見》提出,省級環保部門對全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在全省(自治區、直轄市)範圍內統一規劃建設環境監測網絡,對省級環境保護許可事項等進行執法,對市縣兩級環境執法機構給予指導,對跨市相關糾紛及重大案件進行調查處理。
此外,市級環保部門對全市區域範圍內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負責屬地環境執法,強化綜合統籌協調。縣級環保部門強化現場環境執法,現有環境保護許可等職能上交市級環保部門,在市級環保部門授權範圍內承擔部分環境保護許可具體工作。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了解到,根據《指導意見》,地方環境保護管理體制將進行調整。市級環保局實行以省級環保廳(局)為主的雙重管理,仍為市級政府工作部門。省級環保廳(局)黨組負責提名市級環保局局長、副局長,會同市級黨委組織部門進行考察,征求市級黨委意見後,提交市級黨委和政府按有關規定程序辦理;縣級環保局調整為市級環保局的派出分局,由市級環保局直接管理,領導班子成員由市級環保局任免。開發區(高新區)等的環境保護管理體制改革方案由試點省份確定。
12省市提出改革試點申請
《指導意見》明確,鼓勵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申請開展試點,並積極做好前期準備。環境保護部、中央編辦根據不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特點和環境問題類型,結合地方改革基礎,對申請試點的省份改革實施方案進行研究,統籌確定試點省份。試點省份改革實施方案須經環境保護部、中央編辦備案同意後方可組織實施。
吳舜澤透露,目前河北、上海、江蘇、福建、山東、河南、湖北、廣東、重慶、貴州、陜西、青海等12個省(市)以黨委或政府名義提出了改革試點申請,並開展了改革實施方案起草等前期準備工作。
“環保部、中編辦將從東中西部區域統籌、前期準備基礎、經濟社會發展特點和環境問題類型、地方改革實施方案完善性等方面考慮,統籌確定試點省份,成熟一個、備案一個、啟動一個。”吳舜澤說。
據本報記者了解,目前,河南、江蘇等省已拿出相應工作方案,河南省還專門制定了《關於做好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期間工作的意見》。江蘇省環保廳有關人士透露,相關方案已報批。
日前出臺的《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福建)實施方案》也確定,“實行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先行在莆田市開展試點,2017年出臺實施方案,在全省全面實行垂直管理制度。”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獲悉,目前,環境保護部正在與有關省份對接,協助完善形成各省改革實施方案。
根據《指導意見》的要求,試點省份要進一步強化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環境保護主體責任、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成員主要責任,完善領導幹部目標責任考核制度,把生態環境質量狀況作為黨政領導班子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
同時,建立和實行領導幹部違法違規幹預環境監測執法活動、插手具體環境保護案件查處的責任追究制度,支持環保部門依法依規履職盡責。
解讀會上,吳舜澤對記者表示,“如果認為垂改後,地方環境保護主體責任轉移到環保系統或上交到上級政府,那是錯誤的。”他表示,“垂改不是改變或弱化地方黨委和政府環境保護主體責任,而是要強化地方黨委和政府生態環境主體責任、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成員的主要責任。”
他介紹,根據《指導意見》,在中央文件層面首次提出制定並落實環保責任清單,要求地方黨委和政府及其相關部門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生產必須管環保,避免責任多頭、責任真空、責任模糊。同時,進一步優化省市縣環保職能,省市縣三級各自聚焦主責主業,提高環境保護的整體效果。
垂改政策影響評估“效果明顯”
在環境監察方面,《指導意見》確定,試點省份將市縣兩級環保部門的環境監察職能上收,由省級環保部門統一行使,通過向市或跨市縣區域派駐等形式實施環境監察。
在這次改革中,環境監測得以強化。《指導意見》確定,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所轄各市縣生態環境質量監測、調查評價和考核由省級環保部門統一負責,實行生態環境質量省級監測、考核。現有市級環境監測機構調整為省級環保部門駐市環境監測機構,由省級環保部門直接管理,人員和工作經費由省級承擔,領導班子成員由省級環保廳(局)任免。現有縣級環境監測機構主要職能調整為執法監測,隨縣級環保局一並上收到市級。
此次改革,令基層環保執法人員感到欣慰的是《指導意見》明確,“加強市縣環境執法工作”,依法賦予環境執法機構實施現場檢查、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的條件和手段,將環境執法機構列入政府行政執法部門序列,配備調查取證、移動執法等裝備,統一環境執法人員著裝,保障一線環境執法用車。
“在環保執法人員的著裝方面,財政部將給予支持。未來,全國環保系統的執法人員將統一著裝,統一制式,在這方面,環保部也會有系統的安排。”吳舜澤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說。
而對於基層環保部門反映的“身份尷尬”問題,《指導意見》明確,統籌解決好體制改革涉及的環保機構編制和人員身份問題,保障環保部門履職需要。目前仍為事業機構、使用事業編制的市縣兩級環保局,結合體制改革和事業單位分類改革,逐步轉為行政機構,使用行政編制。
有專家表示,當前,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應著重解決好縣級環保部門的法律地位問題,垂直管理後,(縣、區)環保局成為市環保局派出機構,地方人民政府履行環境保護職責將失去有效的載體或部門支撐,環境質量責任難以落實。此外,還應解決好縣級環保部門直管後的公平問題,與地方政府的協作機制問題和自身管理監管問題。
解讀會上,吳舜澤對記者表示,根據此前所做的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的政策影響評估,結果顯示,垂改可以調動條塊兩個方面的積極性,可以促進地方黨委和政府履行環境質量改善主體責任,可以分級厘清事權,促進縱向有序、橫向協調,提高公共管理效率,可以回應廣大人民群眾扭轉環境惡化、提高環境質量的熱切期盼。
自美國總統特朗普上臺以來,一直縈繞在投資者心中的疑問是:特朗普政府及本屆國會將如何為美國外資投資委員會(CFIUS)制定政策?是否如此前國會多位議員所力推的那樣,CFIUS還將繼續擴權?
美國財政部部長姆努欽顯然不這麽認為。
應專註於國家安全審查
當地時間5月2日,姆努欽在接受電視采訪時,首次澄清了外界尤其是投資者長久以來對特朗普政府將如何對待CFIUS的疑問。他作出了兩點說明,首先指出在外資對美投資方面,美國政府堅持要阻擋的外資,將僅僅“出於國家安全原因”;其次,CFIUS審查也不針對哪個特定國家。另外,他不贊成它大幅度擴權,不過卻承認CFIUS的權限可能會略有擴大。
按照設置,設立於1975年的CFIUS是隸屬於美國財政部但跨部門運作的政府機構,其主席由美國財政部部長兼任。
姆努欽此次發言旨在安撫外資投資者對目前國會在CFIUS改革擴權方面的疑慮。近來,共和黨和民主黨議員都在施壓美國財政部,敦促其擴大CFIUS審查的範圍,例如包括好萊塢電影工廠在內的“軟實力”範圍。
不過姆努欽對此反駁稱,投資審查“無關文化議題,就是有關國家安全。”
“我認為CFIUS已經做的很多,我們也有很多工具。”他表示,“有些事情可能會稍微擴大,國會也正在為做變化著手準備,但我認為CFIUS已經給了我們很多保護。”
一位美國頂級律所的資深人士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目前對CFIUS的擴權呼聲主要在擴大對食品安全以及經濟利益這兩類審查的權力方面,前者可以參考此前中資收購美國最大豬肉生產商案例中的一些小插曲。
實際上,在上述收購案中,CFIUS並不認為該收購案對美國造成影響,然而美國國會卻認為外國企業購買美國最大豬肉生產商史密斯菲爾德,有可能事關美國食品安全,並影響國家安全,不過最終CFIUS仍給出了該收購對國家安全沒有威脅的結論。
據第一財經記者了解,目前在此方面,已經提出的方案是來自於共和黨參議員格拉斯累(Chuck Grassley )和民主黨參議員史達布諾(Debbie Stabenow)聯合提出的“2017食品安全就是國家安全議案”,這一議案專註於強化CFIUS在食品安全方面的監管。
不針對任何一國
在經濟利益方面,國會共和黨與民主黨也在醞釀多重方案。目前已經初具雛形的包括參議院共和黨黨鞭科尼(John Cornyn)所主導的議案以及參議院民主黨領袖舒墨(Charles Schumer)所主導的CFIUS改革議案。
在科尼的法案草案中計劃對CFIUS進行三方面的改革:第一,當出現那些對美國存在國家安全威脅的國家時,要降低CFIUS審查的起始標準,但是不會列出國家名單,即針對審查對美投資所帶來高風險的國家;第二,將明確列出一個國家安全敏感產品系統,如半導體類資產等;第三,提高國會在決策時對CFIUS的透明度,即國會希望更多知情權。
在2012~2014年期間,CFIUS共對358筆交易進行了審查,而中國成為了首要審查目標。該機構共審計了68筆來自中國的收購申請,其次是英國(45筆)、加拿大(40筆)、日本(37筆)以及法國(21筆)。
姆努欽在此次采訪中特地澄清,CFIUS的審查不是針對任何一個對美投資國家的。
民主黨人舒墨的議案則旨在加強貿易執法,比如將為CFIUS審查標準增加所謂的經濟“凈利益”測試。
美國美中關系全國委員會和榮鼎集團25日聯合發布的一份報告中也指出,國會議員需要決定未來外資對美投資的審查範圍:是僅僅專註於國家安全審查,還是要包括一個更廣泛的“凈利益測試”,並反映該投資對於美國的全面利益,而各州參議員也要在更好的防禦機制和外資進入其選區所帶來的紅利之間權衡。
根據上述報告,2016年中國對美投資高達460億美元,比上年增長200%以上,為當地創造近5萬個直接就業崗位。
報告說,2016年,美國已成為中國最主要的對外投資目的地之一,而中國也已成為美國最主要的直接投資來源地之一。2000年以來,中國累計對美投資超過1090億美元。
報告顯示,並購是中國企業對美投資的主要方式,在其中,紐約州、加利福尼亞州等東西海岸地區是中企對美投資的主要目的地,中企對美國中、南部地區的投資呈迅速增長態勢。中國企業在美國的附屬公司數量由2015年的1900家激增至2016年的3200家。
報告著重指出,截至2016年底,中國投資已累計為美國創造14.1萬個直接就業崗位。
推動擴權並不容易
有國會內部人士對外媒透露,考慮到擴大CFIUS審查範圍會降低外資進入美國,這些有關擴權的法案在政治上恐怕是很難推動的,而且對於註重就業的兩黨參議員而言都是非常困難的。
按照上述報告,到2016年底,98%的美國國會選區都有中國投資,其中有59%的主要選區自2000年開始收到了少於5000萬美元的中資投資,32%的美國選區收到了5000萬~5億美元投資,而9%的選區則收到了超過5億美元的投資。
CFIUS的審查通常是保密的,數據也會滯後一年才公布。在2016年公布的2014年年度報告中,CFIUS共審查了147筆交易,遠高於2013年的97筆,其中24筆針對中國在美投資。
此前,美中經濟與安全審議委員會(USCC)則在其發布的年度報告中首次提出,為保證美國的國家安全,建議國會修改相關法律,授權CFIUS禁止中國國有企業獲得對美企的有效控制權。這是USCC成立以來第一次做出希望國會修改法案以限制中企在美收購的建議。英國媒體對此評論稱,盡管USCC的報告對國會是一項沒有法律效用的建議,然而這體現了當前針對中國投資不斷增長的警惕。
美富律師事務所中國合夥人孫川在發於第一財經的報告中認為,“中國投資者對美國資產的興趣依然高昂。許多中國投資者的關鍵問題是:特朗普政府將如何為美國外資投資委員會(CFIUS)制定政策? 如果特朗普政府的政策將導致中國企業赴美投資受到更嚴格審查,中國投資者可能會將目光轉向其他國家。”
解決問題的方式之一是中美達成《雙邊投資協定》(BIT)。榮鼎集團在此前一份報告中也認為,BIT可以給予美國投資者在中國預設的權利,幫助美國企業獲得公平競爭的機會,避免雙方FDI的政治化,在長期範圍內,令中國對美投資使得美國受益。
《2017年美國企業在華白皮書》中也繼續提出,中美兩國政府應爭取及時達成一個高標準的BIT,並稱希望兩國政府在BIT中列出簡短的負面清單,只對真正敏感的安全領域做出明確界定以限制投資,並利用雙邊對話機制,為兩國投資者創造為對方經濟發展和就業做出更大貢獻的機會。
從3月份成立以來,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銀保監會”)不斷擴權。
14日公布的《商務部辦公廳關於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和典當行管理職責調整有關事宜的通知》(下稱“165號通知”)稱,商務部已將制定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典當行業務經營和監管規則職責劃給銀保監會。
第一財經了解到,6月20日之前,銀保監會的“三定方案”將出爐,屆時融資租賃公司歸口該會哪個部門管理,將予以明確。
不少業內人士對第一財經表示,此次銀保監會的擴權,與中央防範金融風險的用意有關。
融資租賃三十人論壇(天津)研究院院長高克勤表示,這是貫徹落實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的重要舉措,也符合業內人士的預期。
高克勤認為,此次調整體現了監管發展趨勢,利於行業的發展。具體來看,165號通知有利於消除監管套利,斷絕風險的傳遞,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貴銀金融租賃總裁羅曉春表示,商務部的管理辦法和制度監管對融資租賃公司的主要約束是批準設立,對運營的管理比較粗放,以致近年來融資租賃公司過快增長,存在大量空殼公司、通道公司。但具體來看,融資租賃公司的資金最終來自金融機構。假如租賃公司沒有明確細則約束,可能會出現壞賬,進而影響整個行業的健康發展。
此前第一財經記者獲悉,4月3日下午召開的銀保監會黨委(擴大)會議上,銀保監會研究了下一步重點工作,將堅定不移地整治影子銀行和交叉金融,嚴厲打擊各種龐氏騙局、非法集資等違法違規金融行為。
準金融機構納入監管
165號通知稱,商務部已將制定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典當行業務經營和監管規則職責劃給銀保監會,自4月20日起,有關職責由銀保監會履行。
有業內人士認為,上述通知強調,業務經營和監管規則職責劃給銀保監會,這意味著,管理辦法的具體執行機構將很有可能是地方金融辦。
至此,融資租賃行業多年的多頭監管有望出臺統一規則。外商獨資融資租賃公司、內資試點融資租賃公司、金融租賃公司的管理規則將統一由銀保監會制定。
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中國社科院金融所銀行研究室主任曾剛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將準金融機構納入金融監管部門監管框架內,從準入層面上將更加嚴格把關,有利於整個大金融行業的穩定。此外在日常監管上,和其他類似金融機構規則統一,例如上文提到的金融租賃公司與商務部系下的融資租賃公司,監管標準統一,杜絕監管套利可能性。
曾剛認為,此次融資租賃劃入銀保監會,屬於監管架構調整的一部分。從思路上看,金融機構就應該實施牌照統一集中規範的專業化管理,體現了監管發展趨勢。
君創租賃董事長李思明表示,165號通知公布,對行業來說存在利好,期待細則的出臺。
當下三類融資租賃公司的租賃物範圍各不相同,比如金融租賃公司可以將房屋建築物、高速公路等固定資產作為租賃物,外資融資租賃公司卻不可以,內資融資租賃公司則沒有明確。李思明認為,165號通知有望統一行業的租賃物標準,讓所有類型的租賃公司在同一起點上開展競爭。
不過,從融資端看,李思明稱,由於同業拆借市場是受到嚴格監管的,為防範系統性風險,商務部系下的融資租賃可能無法享受從此處而來的低成本資金。
在稅收政策上,李思明表示,在增值稅方面,商務部系下的融資租賃企業的稅負變化不大。在營業稅方面,商租享受稅前計提呆壞賬準備金或成為可能。
9000家如何監管
《2017年中國融資租賃業發展報告》顯示,截至2017年底,全國融資租賃企業(不含單一項目公司、分公司、SPV公司和收購海外的公司)總數約為9090家。
也就是說,除去66家金融租賃公司,商務部系下的融資租賃公司約為9000家。若再除去三分之二的空殼、通道公司,還存在約3000家做業務的融資租賃公司。商務部將制定融資租賃公司業務經營和監管規則職責劃給銀保監會後,如何監管?
高克勤稱,融資租賃行業統一監管應由銀保監會牽頭,同時發揮地方協會、地方金融局的監管作用。具體來看,在監管架構治理上,銀保監會負責法規文件的制定、推進、落實。另外,做實行業協會的職能,賦予它們一部分監管責任,並發揮地方金融局的監管責任。
其中,經營監管規制從屬銀保監會,具體監管交給地方金融辦的模式在部分地區已經付諸實踐。
例如,第一財經註意到,去年12月15日,深圳市金融發展服務辦公室掛出“市金融辦(市金融監管局)主要職責”,其中第5條明確顯示:“負責對全市轄區內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區域性股權市場、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等金融機構實施監管,強化對全市轄區內投資公司、社會眾籌機構、地方各類交易場所等的監管;配合有關部門加強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
此外,在推動行業共性問題的解決上,例如法律、監管、稅收和會計四大支柱的推進、租賃支持“一帶一路”、資本的雙重管理等方面,要發揮行業智庫的作用。
高克勤還表示,在監管過程中,應該體現差異化監管、底線監管,不能把企業管死,也要發揮企業的主動性。中小融資租賃大多服務於中小型企業,服務實體經濟,應該享受普惠金融的政策。
羅曉春稱,165號通知對於直租、經營性租賃政策利好明朗。“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典當行業務經營和監管規則職責劃給銀保監會”,這是因為上述公司具備金融屬性。此外,銀保監會規則的制定,也會成為融資租賃公司在銀行獲得貸款的重要依據。
對於未來的監管,羅曉春推測,銀保監會負責制定規則,更科學、更細致、更有針對性。銀保監會將對租賃公司運營抽查監管,以掌握行業運營。大型商租將會是重點監管對象,大型商租和小型商租實行差異化管理。
就融資租賃公司自身而言,高克勤稱,也需要進行必要的適應性調整。除規範公司治理、健全規章制度、優化團隊結構、梳理業務模式以及建立業務信息系統等常規性工作外,比較緊迫的,一是優化股東結構,夯實實收資本。股東應有較強實力,資本要實繳,要是自有資金,主業比較突出,沒有重大案件和違規行為。二是化解風險隱患,優化財務報表。風險資產要盡快化解,一時難以化解的要盡快剝離,訴訟糾紛應及早了結,ROA、ROE、資產不良率、撥備覆蓋率、資本充足率等核心指標應不低於行業平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