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屢改屢犯 蘋果供應商廣州名幸電子違法排污3年

http://epaper.nbd.com.cn/shtml/mrjjxw/20110901/2413852.shtml

 每經記者 郭榮村 發自廣州
《每日經濟新聞》昨日(8月31日)報導了多家環保機構對蘋果供應鏈環境問題提出質疑,並對崑山附近的兩家蘋果疑似供應商進行了調查。這還只是冰山一角。
名幸電子(廣州南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州名幸電子)是一家日本知名上市公司在中國的獨資企業,主要生產高精度多層印刷線路板(PCB)等電子產品。 廣州名幸電子從2008起連續3年被當地環保部門紅牌或者黃牌警告,它還曾在一年半的時間裡「29次檢查15次超標」。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名幸電子相關負責人處證實,這個連續吃到環保紅牌、黃牌,多次因排污問題遭到居民投訴的企業,正是蘋果在中國的供應商之一。
29次檢查15次超標
廣州名幸電子成立於1998年,由日本上市公司MEIKO株式會社投資24億元人民幣興建。廣州名幸電子環境保全課一位負責人向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確認,該公司是蘋果等企業的供應商,供應線路板等電子零部件。
8月29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來到廣州名幸電子所在地,看到污水處理設施正發出嗡嗡的響聲,裸露在地面上的排污管道依然有水泥的新色。廣東省環保廳 的文件顯示,公司2008年拿紅牌(環保嚴管企業)後已經整改符合環保要求,但是到了2009年和2010年,該公司再次拿到了一張紅牌和一張黃牌(環保 警示企業)。
2009年5月,廣州市環保局環境監察支隊接到實名舉報信,投訴廣州名幸電子存在多項環境違法問題。廣州市環保局隨即對公司進行 了檢測取證,然而在檢測工廠的污水排放池時,卻發現每項指標都已達標。廣州市環保局多次檢查,最後發現工廠另有一個暗道專門進行排污,之前的污水處理池不 過是用來欺騙檢查人員的。
2009年6月5日,廣東省環保廳下發 《關於發佈2008年度廣東省重點污染源環境保護信用評價結果的通知》,廣州名幸電子獲得紅牌,成為環保嚴管企業。
2009年7月,該公司所在的廣州市南沙區有群眾向當地環保部門反映,有工廠排放氣味刺嗓的廢氣,南沙區環境監察大隊的排查結果表明,廣州名幸電子「一期工廠3個排放口的有機廢氣尚未經活性炭吸附處理直接排放」。
據瞭解,廣州名幸電子最大的污染來自電鍍,其工藝流程極有可能產生有毒性廢氣,且其廢氣處理工藝一直存在不足。
當時,廣州市環境保護局局長丁紅表示,環保部門一年半的時間對該公司進行了29次檢查,結果15次都超標排放。在2009年廣東省重點污染源環境保護信用評價結果中,該公司繼續被紅牌「示眾」。
為此,南沙區政府領導要求廣州名幸電子做好污水管網接駁、生產廢水重金屬治理以及擴大廢水處理等一系列工作。廣州名幸電子隨後承諾,加大治污設備的投入,進行整改。然而整改後,名幸電子仍未達標。
2010年,廣東省環保廳將名幸電子納入當年掛牌督辦的污染企業,認為其存在包括「未依法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擅自建設部分生產線、60萬平方米線路板生產線未經環保驗收,擅自投入正式生產、擅自停運部分污染治理設施、廢水超標排放」等問題。
2011年5月10日,廣東省環保廳《關於發佈2010年度廣東省重點污染源環境保護信用評價結果的通知》顯示,公司被列入黃牌行列。
菜園旁的臭水溝
上述廣州名幸電子環境保全課負責人向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對於(2008年)整改後依然拿紅牌,「都不知道怎麼說好,我們確實是改了,都是小小的問題」。
而經過2009年一系列整改之後,該公司在2010年仍然沒有拿到夢寐以求的綠牌。上述環境保全課負責人分析原因時說,只是一個小問題:「水的pH值超標」。
今年5月,廣東省發佈2010年掛牌督辦企業整治結果,認可名幸電子對污水處理設施改造的成效,決定對其「摘牌」。上述環境保全課負責人表示,經過一系列整改,公司現在確實「已經改好了」。
但是,值得一提的是,在國家環保部公佈的2011年國控重點污染企業名單中,名幸電子仍然 「榜上有名」。這意味著,即使目前已經達標,但這家公司依然是環保部門監測的重點對象。
8月30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廣州名幸電子工廠圍牆後面依舊能夠看到一條水溝,這條水溝緊鄰一片菜園。水溝裡的水看起來很骯髒,枯枝敗葉夾雜在綠色和紅色混合的污水中,水溝兩旁的雜草一片片枯死。當地一位菜農告訴記者,他們種菜根本不敢用這些水澆地。
這條水溝裡的污水是哪裡來的?記者沿水溝往東北方向欲尋求源頭,不過,剛走了差不多50米,在雜草掩蓋的地方,水溝就已經到了盡頭。不過水溝的盡頭並沒 有水流出,也沒有其他類似排污口的管道。據分析,這種情況有兩種可能,一種是,這就是一條不長的死水溝,由於沒有活水補充,整個水溝裡的水又快干涸,所以 看起來特別髒;另一種可能,根據上述菜農推測,有可能是周圍工廠排污管道里的水滲漏出來了。而根據記者觀察,在這條水溝的附近,只有廣州名幸電子一家企 業。
不過,上述環境保全課人士否認了此水溝同企業排水系統存在任何關係。他表示,公司的廢水全部經過排水管道進入污水處理廠,不可能滲漏到這 條水溝中來。順著公司的排水管道,記者沿途確實沒有發現任何廢水滲漏的痕跡。記者試圖沿該管道找到廢水的排放口,但是經過幾百米後,裸露在外的水泥管道潛 入地下,搜尋無果。
上述環境保全課人士稱,現在環保部門每個月都要進行一次檢測,公司每次都已經達標。
污染物排放已達標
事實上,廣州名幸電子屢屢出現環保問題,同公司的產能擴大有非常大的關係。公司設備更新、規模擴大、員工增多後,相對應的環保處理設施卻沒有及時更新和擴大,導致污水等處理能力無法跟上。
資料顯示,在當初建廠時,廣州名幸電子的污水處理能力是按照每個月3萬平方米的產量設計的,但是隨著企業產能的增加,這個數字早就被突破了。目前廣州名 幸電子在南沙的二、三期工程相繼建成,如果產能繼續擴張,而公司的環保設施建設再次拖後腿的話,依然會面臨環境污染問題。
廣州環保局一位官員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確認,廣州名幸電子目前已經投入資金進行了環保改造。廣東省環保廳昨日在回覆《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時表示,根據環境監測部門的監測報告,2011年1月~6月,廣州名幸電子排放的污染物已經達標。
但是,連續三四年被各級政府部門三令五申要求整改的這家蘋果供應商,依然名列環保部公佈的2011年國控重點污染企業名單之中。下一步,名幸電子如何徹 底甩掉環境污染的帽子呢?蘋果公司的供應商出現了環境污染問題,社會各界都期待蘋果在中國能真真切切地踐行一個外資企業的社會責任。
經本報調查的蘋果供應商污染情況
聯建科技:
該公司是蘋果重要供應商之一。2008年以來公司陸續出現137名員工正己烷中毒事件,中毒員工的傷殘等級從10級到8級不等。
凱達電子、鼎鑫電子:
這兩家公司疑似蘋果的供應商。兩家公司毗鄰幼兒園、居民區和老村同心村。同心社區有20名村民患癌症或因癌死亡。
廣州名幸電子:
該公司承認是蘋果公司的供應商。公司近年來連續遭到省市環保部門的紅牌、黃牌警告,但仍連續3年違規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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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華工業污水直排黃河報告曝光 排污工程涉作假

http://www.21cbh.com/HTML/2013-5-28/yMNjc1XzY5NDEyMQ.html

在本報報導他的漁場遭遇神華劣五類污水污染後(詳見本報《低碳週刊》5月7日21版報導),5月13日,包頭漁政等部門專門前往他的漁場來取魚樣,準備拿到北京進行化驗。

為此,他在13日下了420米長的7片魚網,但到了14日,他只捕到10條一寸長左右的小魚,總計才半斤左右。這距離漁政部門需要化驗的3公斤要求甚遠。

而2011年他發現魚被污染時,曾多次找漁政部門未果。劉智傑是內蒙古包頭市九原區哈林格爾鎮蘭桂村7組漁場承包人。2010年秋季,有釣魚者發現他的漁場的魚味道有腐蝕的感覺。次年春季破冰後,大批死魚翻上來,他才發現魚池出了問題。

為此,劉智傑一直在向環保、漁政等部門呼籲調查包頭一級水源地水質污染問題。但一直未得到官方檢測結果。

近期,本報從有關渠道獲得了一份被「掩藏」了2年之久的檢測報告,即包頭環保和農業部門對中國神華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包頭煤化工分公司(以下簡稱神華煤化工公司包頭分公司)排污的檢測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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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溉水農業檢測報告<<<點擊進入現場更多圖集

包頭市環境監測站的報告顯示,2011年3月31日該部門對神華排水樣品分析結果是,化學需氧量、溶解性總固體分別為68毫克/升和2240毫克/每升,超過了(《地面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5類地表水40毫克/升的標準的45%,屬於劣五類。而按照生活飲用水標準,溶解性總固體含量需要在1000毫克/升以內。

另外本報報導的神華污水導致包頭市九原區哈林格爾鎮蘭桂村7組耕地荒蕪被棄的原因也找到,根據包頭市農業科學研究所檢驗報告顯示,在2011年對水樣監測,神華污水全鹽量為1.33g/kg[每立方分米(升)1.33克],超出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5084-92)的30%。

西北農林大學資源環境學院教授同延安認為,依據上述報告,該灌溉水偏鹼性。不適於非鹽鹼地區作物,特別是氯離子含量超標,對作物生長也有一定的影響。

劣五類污水入黃排污報告曝光

一份被「掩藏」了2年之久的檢測報告曝光。

根據上述包頭環境監測站的監測報告顯示,神華煤化工公司包頭分公司以及寶鋼電廠對黃河水污染嚴重。按照地表水標準,屬於工農業均無法使用的劣五類水。

這份對3月31日神華包頭煤化工公司排水的監測報告顯示,化學需氧量為68毫克/升,超出了(《地面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5類地表水40毫克/升的標準。

當期在西海湖漁場北部取樣水的化學需氧量為70毫克/升,也為劣五類地表水。而該漁場為野生魚漁場,並不允許網箱養魚,為包頭市一級水源地,需要達到2級地表水標準,即化學需氧量需要達到15毫克/升以下的含量。

上述漁場為包頭市九原區哈林格爾鎮蘭桂村村民劉成義承包。該漁場北部取樣水的氨氮含量為0.997毫克/升,為3類地表水標準,也未達到一級水源地可以直飲的二類地表水標準。同期取樣的神華污水氨氮含量為0.745毫克/升,也超出了2類地表水0.5毫克/升的標準,為二類地表水。

另外該報告也顯示,在反映為神華排水,神華鐵路緯四路口北150米,包鋼電廠灰廠排口,虎賁亥洩洪入黃口的污水中,溶解性總固體的含量,也均超過了生活飲用水標準(GB5749-2006)的1000毫克/升的含量。其中神華排水含量為2240毫克/升。虎賁亥洩洪入黃口溶解性總固體含量為1610毫克/升,超出正常標準的60%以上。

但是劉成義,以及劉智傑的漁場到底是溶解性固體超標,還是化學需氧量超標導致大批魚死亡,仍無答案。劉成義指出,在2011年曾要求漁政部門前來嘗魚,也吃出了腐蝕味道,當時都吐了,儘管一再要求其化驗,卻一直沒有動靜。

劉成義稱,污染應該主要是神華導致的。因為包頭電廠已存在了很多年,沒見漁場死魚事件。「神華是2010年開始生產的,下半年漁場出了問題,問題應該主要在神華。」

為此,劉成義一再找環保部門反映相關情況,從包頭一直到內蒙古,直到環保部。最後環保部於2013年1月15日對神華煤制油化工公司包頭分公司的煤制烯烴項目,以配套管網未建成,環評未驗收為由,下發10萬元處罰書,勒令停產。不過,有媒體調查發現,上述項目並未停產。同時2月份環保部進行了驗收,3月份下發了驗收證書。

耕地鹽分超標緻百畝耕地絕收

2個水樣pH超出中國農田灌溉水最高限制標準。

同時,本報記者獲得的另一份農業部門的檢測報告顯示,神華污水對當地耕地的影響。

包頭市農業科學研究所2011年的一份檢測報告分析認為,其2份水樣的全鹽量含量分別為1.33g/kg、1.4g/kg,超出了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5084-92)非鹽鹼土地區1g/kg的標準。

灌溉水農業檢測報告<<<點擊進入現場更多圖集

該報告也顯示,其2份報告的ph值分別為8.98、9.45,均超出了5.5-8.5的上述水質標準。此外,氯離子兩份水樣也分別達到316.5mg/kg、337.1 mg/kg以上,超出250mg/kg的限值。另外硫酸根離子的一份水樣也處於超標狀態。

西北農林大學資源環境學院土壤肥料研究所所長同延安分析稱,「依據上述報告,該2個水樣pH超出中國農田灌溉水最高限制標準,說明該灌溉水偏鹼性。」

「且含鹽量高,雖未超出鹽鹼地區標準,但超出非鹽鹼地區標準,所以不適於非鹽鹼地區作物,特別是氯離子含量超標,對作物生長也有一定的影響。」他給出結論。

此前,多名包頭市九原區哈林格爾鎮蘭桂村7組村民稱, 神華煤化工公司包頭分公司的污水導致鹽鹼程度高,導致該組500多畝減產甚至絕收,進而最後被撂荒。

該組村民趙玉柱今年60歲,全家有40多畝地,其中30畝在黃河邊本地,已經全部被化工污水污染,目前只有10多畝地距離遠,未澆上黃河水才沒被污染。

他指出,2010年他種玉米畝產1000多斤,2011年畝產下降,每畝只有300-400斤,畝產收入甚至不敵人工,於是在2012年將這黃河水澆壞的30多畝全部放棄。2013年繼續全部放棄撂荒。

4月底,本報記者在當地看到,已被污染的水仍在源源不斷地往蘭桂村的農田澆地。當地村民給記者的解釋是,目前政府打的1口深井非常有限。全組大部分田地,仍不得不使用黃河污水澆地。

但是該污水澆灌地後的玉米,農民不會自己食用,最多作為飼料。

離奇的配套污水處理管網

難道神華污水排到天上去了?

儘管2013年2月,神華煤制油化工公司包頭分公司的煤制烯烴項目,通過了環保部環評。但該項目的污水到底排向了何方,仍舊是個謎。

在本報5月7日報導神華劣五類工業污水直排黃河後,劉智傑被包頭環保部門、神華、當地鄉鎮部門的有關人士,「邀請」到九原區立交橋下的污水口勘察,被告知目前仍在排污的水屬於包鋼的污水排放口,而不是神華排污口。

也正是該排放口,其4月份的取樣水被拿到北京監測,測出工業污水達標,但是未達到地表水5類標準。

不過劉智傑和劉成義還是表示了納悶:在2011年監測該排污口時,西邊的幾個排污口水就很少,當時主要是右邊的一個排污口排水入黃。現在右邊的排污口被檢測仍是劣五類污水,西邊的排污口近期未排,政府告知說此未排污水的排污口屬於神華排污口,但是右邊的排污口不是神華排污口,難道神華污水排到天上去了?

為此,劉成義專門去了神華所稱的尾閭工程(神華稱,今年2月份環保部對神華污水進行了環評驗收,工業污水不再直排黃河,而是排入了包頭市的污水截流的尾閭工程),但是未發現該工程啟動。同時包頭市九原區污水處理廠也未竣工,南郊污水處理廠也早已搬遷。所謂鹿城區污水處理廠,只是一個沉澱池,並無污水處理廠。

「過去環保部門下的文件,說導致漁場污染的主要是神華,如果現在說神華沒排污了,那過去環保部門的文件下錯了?!包頭環保部門報告寫的神華污水超標報告又是從何而來?!」5月18日,說起這些,劉成義感到無奈。

劉成義想詳細瞭解的是,既然今年1月15日下文件,讓神華停產,原因是配套管網沒建成,到2月份,神華環評就驗收了,3月份下發驗收文件,「這1個月內配套管網運行好了,難以置信」。

為此,劉成義在5月24日向環保部申請環評公開。

他申請公開的內容包括3月18日環保部對中國神華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包頭的神華煤制烯烴項目的驗收報告——《關於神華煤制烯烴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的函》(環驗〔2013〕62號)。

同時申請公開2013年1月15日神華的煤制烯烴項目環保設施未通過環保部門驗收的調查報告,即——華北環境保護督查中心2012年9月27日《關於中國神華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包頭煤化工分公司環境違法問題的調查報告》(華北環督發〔2012〕10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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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告訴你 日月光排污這筆爛帳

2013-12-23  TCW  
 

 

這是一場因節省一億一千萬,而損失三百一十億的企業經營負面教材。

十二月九日上午,日月光高雄K7廠爆出廢水排放醜聞,後續高雄K5與K11廠,以及中壢廠,都有不符環保法規的違規事件。據估計,這場日月光近三十年以來最大的危機,讓這家全球最大封測廠,蒸發了約七分之一、三百一十億元的市值。雖然董事長張虔生十二月十六日下午親上火線道歉,澄清絕無蓄意排放污水,並會配合相關單位的稽查。但危機恐無法這麼快解除。

長期關注高雄地方污染公害的地球公民基金會執行長李根政表示,據《水污染防治法》,日月光K7廠很可能因污染情節嚴重,被勒令停工;高雄市環保局主任秘書張瑞琿表示,若日月光確定遭停工處分,可能約一季到半年才能復工。

省下費用,僅營收九牛一毛

工研院產經中心(IEK)經理楊瑞臨認為,就像二○一○年富士康被外界冠上「血汗工廠」稱號時,曾一度憂慮將遭蘋果等國際大廠轉單,這次日月光爆出廢水醜聞,不論是否遭停工處分,日月光的國際大客戶都可能基於社會責任與企業形象考量,短期轉單。一位不願具名的分析師指出,目前日月光的大客戶,如高通、博通與聯發科等大廠,可能已做好轉單準備。

瑞銀證券預估,日月光將依受到的停工處分程度不同,使明年每股稅後淨利(EPS)降七%至一五%;大和證券報告也指出,若高雄K7廠與中壢廠均遭停工逾一季,恐使日月光明年營收與淨利減七%至一○%。

相對日月光可能面臨的龐大後果來看,環保局所認定,日月光未依規定處理廢水所省下的費用,實在微不足道。

據高雄市環保局追討日月光的不法利得估算,日月光未按規定處理排污,六年十個月省了一億一千萬,一年僅省下約一千六百萬元,是日月光集團去年合併營收的萬分之一不到。如今最壞情況,可能讓二○一四年營收與淨利減七%至一○%,面臨「千倍奉還」命運。

【延伸閱讀】短短6個交易日,市值蒸發310億——日月光廢水門事件及股價大事紀

月日:12/9股價(元):29.75高雄市環保局公布日月光K7廠排放污水情節重大,罰鍰60萬元

月日:12/10高雄市環保局研判日月光污染情節重大,將勒令停工

月日:12/11K5廠與K11廠陸續遭查獲也有違規

月日:12/16股價(元):25.75市值1,997億,蒸發310億元

資料來源:公開資訊觀測站、Google finance 整理:吳中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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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汙許可制度總體設計方案曝光 重點區域行業先行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2015/12/4721314.html

排汙許可制度總體設計方案曝光 重點區域行業先行

一財網 章軻 2015-12-04 17:50:00

到2017年,出臺國家層面的排汙許可證管理辦法和出臺排汙許可條例。根據《大氣十條》、《水十條》要求,實施範圍上首先針對電力、鋼鐵、造紙、紡織、釀造等排放監測基礎紮實的大型點源開展排汙許可證發放工作。

環境保護部環境規劃院副院長、總工程師王金南4日表示,排汙許可制度應成為生態文明和環境保護的基礎制度。

在當日召開的“排汙許可制度國際研討會”上,王金南透露了環保部正在開展排汙許可制度改革總體設計的詳細內容,並介紹了設在環保部環境規劃院的排放許可證與交易研究中心的主要任務。

王金南介紹,該研究中心主要為環保部提供全國排汙許可證評估、排汙許可證辦法和條例立法、總量控制與減排、排汙權有償使用和排放交易制度技術支撐和研究;研究提出國家排汙權交易中心方案,完成排汙許可證頂層方案設計,同時編寫水、大氣汙染物排放許可證發放技術指南和手冊,開發排汙許可證管理平臺。

王金南介紹,在總體設計思路中,總體目標確定為:經過五至十年,將排汙許可制度建設成為固定點源環境管理的核心制度,建立系統化管理機制,實現企業環境行為的一證式管理,促進清潔化生產技術的革新與應用,有效控制和減少汙染物排放,防範環境風險,切實改善環境質量。

在具體目標中,到2017年,出臺國家層面的排汙許可證管理辦法和出臺排汙許可條例,明確排汙許可制度的適用對象、實施主體、實施程序、技術方法、執行規範、證後監管及問責機制。允許各省制定地方層面的管理辦法或實施細則,推動排汙許可制度在全國範圍的實施。根據《大氣十條》、《水十條》要求,實施範圍上首先針對電力、鋼鐵、造紙、紡織、釀造等排放監測基礎紮實的大型點源開展排汙許可證發放工作,許可證限定的汙染物類型可先以國家和地方重點控制指標為主。

到2020年,根據排汙許可條例,完善排汙許可技術規範體系,加強管理能力建設,初步形成點源綜合管理系統,許可證發放逐步納入其他行業有監測條件的重點汙染源。對於未批先建、批驗不符合的違規企業,根據管理條件分階段、分類型納入排汙許可管理體系。

在許可範圍上,王金南透露,將首先進行區域和流域負荷評估,至少把占固定點源主要大氣和水汙染物排放量85%以上的汙染物納入排汙許可證發放範圍。考慮到城鎮汙水和垃圾等公共環境基礎設施對區域流域環境質量的影響,城鎮汙水處理廠、城鎮垃圾處理廠、城市危險廢物處置設施、工業園區廢水處理廠等也納入排汙許可證發放範圍。

近期,根據《大氣十條》、《水十條》要求,對電力、造紙、紡織等排放量大的行業汙染源開展排汙許可證發放工作。對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以及重點湖泊、重點水庫、近岸海域匯水區域等水域汙染源開展排汙許可證發放工作。

環境保護部環境規劃院副院長、總工程師王金南。攝影/章軻

 

編輯:李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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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汙費爭議:收多少才算合理?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2016/04/4769600.html

排汙費爭議:收多少才算合理?

一財網 章軻 2016-04-01 12:49:00

3月份,環保部先後給江蘇省環保廳、陜西省環保廳發文,要求說清楚江蘇高郵603元罰單的事,還特別解釋了排汙費核算等有關問題。

一個看似無可爭議的排汙費征收問題,讓環境保護部感到頭痛。

3月份,環保部先後給江蘇省環保廳、陜西省環保廳發文,要求說清楚江蘇高郵603元罰單的事,還特別解釋了排汙費核算等有關問題。

“這說明,在排汙費征收問題上,各地的認識不一,征收標準不一,存在思維和手段混亂。”一位環保專家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說。

江蘇高郵603元罰單爭議

今年2月24日江蘇省環保廳網站公布了4起環境違法案件查處情況,其中高郵市光明化工廠因超標排放廢水被處以停工整改、罰款603元等處罰。消息公布後遭到網友質疑,大部分網友認為“603元罰得太低”。

2月28日,江蘇省環保廳在官網發布通報,對罰款進行說明,認為“603元處罰金額確實根據相應的法律法規計算得出”。

據江蘇省環保廳解釋,2015年10月,高郵市環保局根據環保廳要求,對光明化工進行現場檢查。檢查發現,光明化工排放的廢水PH值為5.53,不符合6至9的標準值。

《水汙染防治法》第九條規定:排放水汙染物,不得超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水汙染物排放標準和重點水汙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同時,水汙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規定:違反本法規定,排放水汙染物超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水汙染物排放標準,或者超過重點水汙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按照權限責令限期治理,處應繳納排汙費數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同時根據《高郵市環境保護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準》,對該單位排水PH值超標應處以應繳排汙費的三倍的罰款。

603元具體是如何計算出來的?江蘇省環保廳解釋,高郵市環保局在調查中發現,光明化工日排水量約30噸,因此一個月的排水量達到約900噸。根據排汙費計算方法,按照汙染當量數最高的三項(最多不超過三項)指標測算。

某汙染物的汙染當量數=汙水排放量(噸)/該汙染物的汙染當量值(噸)。三種汙染物及當量數分別為PH為180、氟化物為3.348、COD為40.5。應繳排汙費計算公式為:三種汙染物當量數之和×當量值。這里的當量值是0.9。

計算結果顯示:(180+3.348+40.5)×0.9≈201元,罰款金額為排汙費的三倍:201×3=603元。

在罰款的同時,江蘇省環保廳責令光明化工立即停止環境違法行為,限期整改環境問題,限期完善水汙染防治設施,未取得環保審批及竣工環保驗收手續前,不得擅自恢複生產。

事後,江蘇省法學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會長、河海大學法學院博導李義松教授表示,從環保法律和技術規範的要求分析,地方環保部門的處罰數額是經科學計算的,做到了依法行政。對於一個化工廠來說,停止生產、接受整改的震懾力,比罰款更大。但李義松同時表示,這一“處罰對企業沒有什麽震懾作用”,國家應當提高處罰標準,提高企業的違法成本,迫使企業嚴格守法,不敢違法。

對於江蘇高郵603元罰單事件,環保部近日表示,已責成江蘇省環保廳立即調查,調查結果及時公開,發現問題嚴肅處理。

“將積極配合立法機關在《水汙染防治法》修訂過程中,提高超標排汙等違法行為的處罰標準,切實加大對違法排汙的懲處力度。”環保部有關負責人說。

2014年排汙費入庫186.8億

3月25日,環保部就明確排汙費核算有關問題給陜西省環保廳的複函稱,《環境保護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規定:“排放汙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排汙費。”《排汙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69號)第六條規定:“排汙者應當按照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報排放汙染物的種類、數量,並提供有關資料。”

複函說,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根據排汙者申報的排放汙染物的種類、數量以及相關資料核算排放量、征收排汙費;排汙者對其申報的排放汙染物的種類、數量以及相關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排汙收費制度是我國環保法律規定的一項重要制度,也是世界各國的通行做法。我國自2003年7月1日起,開始按新的《排汙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征收排汙費。排汙收費制度是對於向環境排放汙染物的排汙者,按所排放汙染物的種類、數量、濃度,根據國家的相關規定收取一定的費用,其特點是運用價值規律給排汙者造成一定的經濟壓力,促使其減少或消除汙染物的排放。

據本報記者了解,排汙費征收體制為屬地征收。排汙者按環保部門所發“排汙費繳費通知單”,將排汙費繳納到財政部門指定的商業銀行代收專戶,當天由商業銀行劃入國庫,國庫部門即按當天收入額的下述比例分別劃繳:10%繳入中央國庫;5%繳入省國庫;85%繳入地方國庫,作為本級環境保護專項資金。

而為了防止權力濫用,《排汙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還規定:“批準減繳、免繳、緩繳排汙費的排汙者名單由受理申請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價格主管部門予以公告,公告應當註明批準減繳、免繳、緩繳排汙費的主要理由。”

本報記者從環保部查詢得到的數據顯示,2013年全國排汙費征收開單216.05億元,比2012年增長10.73億元,增幅5.2%;征收戶數43.11萬戶,比2012年增加7.8萬戶,增幅22.2%。2014年,全國排汙費解繳入庫單位共31.8萬戶,入庫金額186.8億元。

2014年,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環境保護部聯合印發《關於調整排汙費征收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將汙水中的化學需氧量、氨氮和五項主要重金屬汙染物排汙費征收標準由不低於每汙染當量0.7元提高到1.4元,並鼓勵汙染重點防治區域及經濟發達地區按更高標準征收排汙費;同時要求各地加強對企業排放汙染物種類、數量的監測,切實提高收繳率。

2015年,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印發《關於制定和調整汙水處理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各地按照“汙染付費、公平負擔、補償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則,制訂和調整各類汙水處理費用,設市城市汙水處理收費標準由原則上每噸不低於0.8元提高至居民不低於0.95元、非居民不低於1.4元,對於已經達到最低收費標準但尚未補償成本並合理盈利的,要求結合汙染防治形勢等進一步提高汙水處理收費標準;同時,明確未征收汙水處理費的市、縣和重點建制鎮,最遲應於2015年底前開始征收。

大量企業“政策性免征”排汙費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此前在查詢各省排汙費征收情況後竟吃驚地發現,每個省區市都有大量重點汙染企業因“政策性免征”不用繳納排汙費。這其中,不乏長期汙染大戶。

依據環保部公布的“2013年國家重點監控企業名單”,確認國家重點監控廢水企業4944家、廢氣企業4189家、汙水處理廠3581家、重金屬企業2834家、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249家(試行)。

記者首先查詢了《2013河北省國家重點監控企業第一、二季度排汙費征收公告》。被列為河北省國家重點監控企業的共有713家。仔細清點後,發現“政策性免征”的有148家,占企業總數的20.76%。

此外,被列為山西省國家重點監控企業的共有426家,“政策性免征”的有90家,占企業總數的21.13%。被列為內蒙古自治區國家重點監控企業的共有419家,“政策性免征”的有94家,占企業總數的22.43%。

處在經濟發達地區的重點監控企業,“政策性免征”的數量會不會減少呢?記者又查詢了經濟發達地區江蘇、浙江兩省的國家重點監控企業排汙費征收情況(2013年第一、二季度)。

結果顯示,被列為江蘇省國家重點監控企業的共有973家,“政策性免征”的有331家,占企業總數的34.02%;被列為浙江省國家重點監控企業的共有909家,“政策性免征”的有236家,占企業總數的25.96%。

相比來看,經濟發達地區不用繳納排汙費的重點監控企業比例更高。

而對於排汙費的減征、免征和緩征,《排汙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有明文規定,排汙者遇臺風、火山爆發、洪水、幹旱、地震等不可抗力自然災害以及因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火災、他人破壞等遭受重大直接經濟損失,可以按照本通知規定申請減繳或者免繳排汙費。

那麽,那些不繳排汙費的企業,環境表現又是如何呢?“中國水汙染地圖”顯示,僅以河北省為例,713家重點監控企業汙染記錄與該中心數據庫12萬個汙染記錄進行比對,竟有4000多條結果相匹配,有些結果與這些重點監控企業直接對應。

有環保人員對記者說,近年來,排汙費減免成了一些地方“地方政策優惠”、“減輕企業負擔”的借口,甚至成了個別人權錢交易的“籌碼”。

《排汙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規定“排汙者向城市汙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放汙水、繳納汙水處理費用的,不再繳納排汙費。排汙者建成工業固體廢物貯存或者處置設施、場所並符合環境保護標準,或者其原有工業固體廢物貯存或者處置設施、場所經改造符合環境保護標準的,自建成或者改造完成之日起,不再繳納排汙費。”

但2011年9月,環保部公布的“2011年上半年國家重點監控汙水處理廠監督性監測結果超標名單”中,超標排放的國家重點監控汙水處理廠多達334家,約占總數的五分之一。

環保部表示,針對排汙費存在收費標準偏低、征收面較窄、征管力度不夠等問題,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正在積極推進環境保護稅收立法。據悉,今年環保部將對各級政府開展環境保護綜合督查,持續開展環境監察稽查和排汙費稽查。

排汙收費制度是我國環保法律規定的一項重要制度,也是世界各國的通行做法。攝影/章軻

編輯:李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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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企煤企:你的排汙費交了嗎?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5019549.html

第一財經記者27日從環境保護部獲悉,該部已決定開展鋼鐵、煤炭行業排汙費征收專項稽查,以促進鋼鐵、煤炭行業汙染防治規範化管理,淘汰落後產能。

環保部透露,此次稽查範圍涉及2015年度鋼鐵行業燒結、球團、焦化、煉鐵、煉鋼、軋鋼過程中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塵、煙塵等汙染物排汙費征收,煤炭行業煤炭開采和洗選以及焦化過程中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塵、煙塵等。

環保部同時要求各地,“如本行政區域內沒有上述企業的,可結合本行政區域監管重點選擇其他行業開展排汙費征收稽查。”

根據環保部《關於開展鋼鐵、煤炭行業排汙費征收專項稽查工作的通知》,稽查過程中,發現被稽查單位存在應當征收而未征收排汙費,以及核定的排汙量與實際的排汙量明顯不符的,應當對涉及的排汙企業進行現場核查,收集相關證據,重新核定排汙量、征收排汙費。現場核查過程中應詳細核對排汙單位原料消耗量,能源消耗情況以及產品產量等企業基本生產情況,並根據企業汙染治理設施運行情況準確計算各環節汙染物排放量。

地方各級環境監察機構應當借助國家開展排汙費征收專項稽查的契機,重新梳理、核算本行政區域內鋼鐵、煤炭企業排放汙染物的種類、數量,切實提高排汙費收繳率,確保做到應收盡收。

環保部要求,稽查過程中發現排汙單位存在謊報、瞞報排汙申報數據的,上級環保部門應當按照《稽查辦法》的規定,責令追繳或直接責令排汙者補繳排汙費。

對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批準減繳、免繳或者緩繳排汙費或未將排汙費依法繳入國庫以及不履行排汙費征收管理職責,情節嚴重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排汙收費制度是我國環保法律規定的一項重要制度,也是世界各國的通行做法。我國自2003年7月1日起,開始按新的《排汙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征收排汙費。排汙收費制度是對於向環境排放汙染物的排汙者,按所排放汙染物的種類、數量、濃度,根據國家的相關規定收取一定的費用,其特點是運用價值規律給排汙者造成一定的經濟壓力,促使其減少或消除汙染物的排放。

據第一財經記者了解,排汙費征收體制為屬地征收。排汙者按環保部門所發“排汙費繳費通知單”,將排汙費繳納到財政部門指定的商業銀行代收專戶,當天由商業銀行劃入國庫,國庫部門即按當天收入額的下述比例分別劃繳:10%繳入中央國庫;5%繳入省國庫;85%繳入地方國庫,作為本級環境保護專項資金。

《環境保護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規定:“排放汙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排汙費。”《排汙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69號)第六條規定:“排汙者應當按照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報排放汙染物的種類、數量,並提供有關資料。”

第一財經記者從環保部查詢得到的數據顯示,2013年全國排汙費征收開單216.05億元,比2012年增長10.73億元,增幅5.2%;征收戶數43.11萬戶,比2012年增加7.8萬戶,增幅22.2%。2014年,全國排汙費解繳入庫單位共31.8萬戶,入庫金額186.8億元。

2014年,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環境保護部聯合印發《關於調整排汙費征收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將汙水中的化學需氧量、氨氮和五項主要重金屬汙染物排汙費征收標準由不低於每汙染當量0.7元提高到1.4元,並鼓勵汙染重點防治區域及經濟發達地區按更高標準征收排汙費;同時要求各地加強對企業排放汙染物種類、數量的監測,切實提高收繳率。

但第一財經記者此前在查詢各省排汙費征收情況後竟吃驚地發現,每個省區市都有大量重點汙染企業因“政策性免征”不用繳納排汙費。這其中,不乏長期汙染大戶。

依據環保部公布的“2013年國家重點監控企業名單”,確認國家重點監控廢水企業4944家、廢氣企業4189家、汙水處理廠3581家、重金屬企業2834家、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249家(試行)。

記者首先查詢了《2013河北省國家重點監控企業第一、二季度排汙費征收公告》。被列為河北省國家重點監控企業的共有713家。仔細清點後,發現“政策性免征”的有148家,占企業總數的20.76%。

此外,被列為山西省國家重點監控企業的共有426家,“政策性免征”的有90家,占企業總數的21.13%。被列為內蒙古自治區國家重點監控企業的共有419家,“政策性免征”的有94家,占企業總數的22.43%。

排汙收費制度是我國環保法律規定的一項重要制度,也是世界各國的通行做法。攝影/章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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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稅來了!稅額標準高於排汙費 機動車汙染免稅

29日上午,財政部長樓繼偉在全國人大常委會上做了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草案)》的說明。這代表著,備受關註的環保稅終於浮出水面。

環保稅草案,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落實稅收法定原則”之後,第一部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稅法法律草案。

不向普通居民征收

草案中提出,環保稅的納稅人指的是與環境保護法相銜接,將納稅人確定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以及管轄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汙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

同時草案中也指出,向依法設立的汙水集中處理、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場所排放應稅汙染物,繳納處理費用的,不繳納環保稅。這也就是說,環保稅將不向普通居民征收。

機動車汙染免稅

草案中也列舉了稅收優惠的情形,明確提出機動車、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動汙染源排放的應稅汙染物應給予免稅。此外,農業生產(不包括規模化養殖)排放的應稅汙染物等也將免稅。

對於排放應稅大氣汙染物和水汙染物的濃度值低於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汙染物排放標準50%的減半征稅。

稅額標準高於現行排汙費

草案中規定的應稅汙染物一共有四種,分別是大氣汙染、水汙染、固體廢物和噪聲,與現行的排汙費征收對象相銜接。環保稅征收之後,排汙費將不再征收。

草案中規定,以現行排汙費征收標準作為環保稅的稅額下限。由於目前部分省市上調了排汙費收費標準,草案中明確,稅額標準可以向上浮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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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稅來了,標準高於排汙費:機動車船舶等擬免繳

稅制改革再次邁出一大步,這次是《環境保護稅法(草案)》(下稱“環保稅草案”)首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8月29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舉行第一次全體會議,其中主要內容之一是審議環保稅草案。按照《立法法》,列入常務委員會會議議程的法律案,一般應當經三次常務委員會會議審議後再交付表決。業內專家預計環保稅草案最快年內能獲得通過。

我國現行的排汙費制度已經實施30多年。環保稅法的出臺,將標誌著我國環境保護領域“費改稅”以立法形式確認固化,同時我國現行的18個稅種有望增加到19個。“費改稅”此前已有成功先例,如車輛購置費改為車輛購置稅。

上海財經大學公共經濟與管理學院稅收系主任朱為群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從理論上說,排汙費和環保稅只是名稱不同而已,作用機理相同。但在現實中,環保稅的征收力度可能會比排汙費更大。因此,相對於排汙費來說,對於遏制企業汙染排放的作用會有所提高。

根據草案,我國擬征收環境保護稅,並把現行排汙費收費標準作為環境保護稅的稅額下限。

“排汙費制度對於防治環境汙染發揮了重要作用,但與稅收制度相比,排汙費制度存在執法剛性不足、地方政府和部門幹預等問題,因此有必要進行環境保護費改稅。”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在前述會議上說。

費改稅實現“稅負平移”

隨著營業稅改增值稅和資源稅改革全面推開,環保稅開征成為市場關註的焦點之一。

去年6月,國務院法制辦公布了由財政部、稅務總局、環保部聯合起草的《環境保護稅法(征求意見稿)》,向全社會公開征求意見。今年,財政部等相關部門進一步修改之後形成草案再度報送國務院。

為推動環境保護費改稅,保護和改善環境,減少汙染物排放,推進生態文明建設,8月29日,國務院提出了關於提請審議環保稅草案的議案。

受國務院委托,樓繼偉作了說明。他稱,本次立法是按照“稅負平移”的原則,將現行排汙費制度向環保稅制度轉移。

我國自1979年確立了排汙費制度,2015年征收排汙費173億元,繳費戶數28萬戶。

然而,排汙費的征收管理存在不少亂象。財政部駐山東省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劉忠慶曾撰文指出,他參加某省9市2003年下半年至2006年排汙費收繳使用情況的檢查後,發現四個主要問題:排汙費“應征未征”現象普遍存在;違規設置排汙費“收繳過度戶”;排汙費收入人為混庫,地方財政層層截留中央級收入;擠占挪用截留排汙費。排汙費違規支出主要包括:購置別克旅行車、獵豹越野汽車等17部車輛支出160萬元;購置電腦、複印機、打印機等支出200萬元;建辦公大樓等。

根據草案,環保稅征稅對象為企事業單位,征收汙染物範圍主要涵蓋大氣汙染物、水汙染物、固體廢物和噪聲。

樓繼偉稱,對於各方爭議較大的二氧化碳征收環保稅問題,暫不納入征收範圍。

草案將現行排汙費收費標準作為環保稅的稅額下限,規定:大氣汙染物稅額為每汙染當量1.2元;水汙染物為1.4元;固體廢物按不同種類,稅額為每噸5元至1000元;工業噪聲按超標分貝數,稅額為每月350元至11200元。

比如工業噪聲汙染中,超標16分貝每個月將被征收11200元。

由於各地情況差異較大,草案中授權省級人民政府可以在《環境保護稅稅目稅額表》規定的稅額標準基礎上,上浮應稅汙染物的適用稅額,報同級人大常委會決定,並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國務院備案。

此次環保稅設計上充分地體現了“企業多排放多付稅,少排少付稅”。

對超標、超總量排放汙染物的,加倍征收環保稅。比如,工業噪聲汙染超標的分貝數越大,征收的金額越高。超標16分貝比超標15分貝每月多征收2400元。

此前的環保法意見稿明確,對依照《環境保護稅法》規定征收環保稅的,不再征收排汙費。而在環保稅草案中,也列出了稅收優惠。

例如,草案明確提出為鼓勵企業通過采用先進技術減少汙染物排放,納稅人排放應稅大氣汙染物和水汙染物的濃度值低於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汙染物排放標準50%的,減半征收環境保護稅。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註意到,草案在免征環保稅方面比之前的征求意見稿範圍更寬,也延續了以前排汙費的優惠政策。

此次草案明確了五項免稅情形,包括了此前征求意見稿中的對農業生產排放的應稅汙染物免稅,對機動車、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動汙染源排放的應稅汙染物免稅等,新增了對納稅人符合國家或地方標準綜合利用的固體廢物免稅。

對於環保稅的征管,草案規定,稅務機關依法征收管理,環保主管部門負責依法對汙染物監測管理,環保主管部門和稅務機關應當建立涉稅信息共享平臺和機制,定期交換有關納稅信息資料。

應建立適當評估機制

朱為群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環保稅法將成為我國第一部綠色稅法,估計最快年內會出臺。

我國環境保護稅收制度長期以來既分散又比較落後,而環保稅的推出,將改變這一現狀。環保稅征稅目的,正是為保護和改善環境,促進社會節能減排,推進生態文明建設。

而根據此前環保法征求意見稿,環保稅法重點監控(排汙)納稅人包括火電、鋼鐵、水泥、電解鋁、煤炭、冶金、建材、采礦、化工、石化等重點汙染行業的納稅人及其他排汙行業的重點監控企業。這將有利於遏制高耗能高汙染企業發展,助力經濟轉型升級。

中央財經大學財政學院教授白彥鋒認為,環保稅法對超標、超總量排放汙染物的企業加倍征稅,這是為了使“環境保護稅”真正“長上牙齒”,而不再是嚇唬人的“紙老虎”,真正使政府的環境保護這只手“硬起來”。

最高法中國應用法研究所所長蔣惠嶺說,我國目前環境保護和治理水平與西方發達國家存在較大差距,相關的法律法規與制度還很不完善,不能奢望靠一部環保稅法來解決所有的環保問題。應當將其與其他環保手段緊密結合,將環保稅法與稅收征管法、環境保護法等法律相協調配合,協同共進,水才會更碧綠,天才會更湛藍。

其實,中國的企業所得稅、增值稅、消費稅、資源稅、車船稅等稅種設計中,也考慮了環境治理保護,因此這些稅種相互配合,才能更大地發揮稅收在環保中起到的調節作用。

關於未來環保稅法開征,白彥鋒建議,首先要將清費立稅落到實處,保證環保稅改革不增加納稅人的總體負擔,使我國經濟轉型在總體可控的前提下進行。

目前環保稅被普遍認為是地方稅種,不過朱為群認為,由於我國的環境汙染已成為全國性問題,因此環境保護稅收入應該由中央財政集中一部分,而地方財政也需要環境保護稅收入為治理地方環境汙染提供資金。這就需要確定環境保護稅收入的分享原則和相關的分配制度。

此前有法學界觀點認為,環境保護稅範圍主要涉及破壞環境的一個特定環節,即排汙行為,關註於末端治理,有一定的籌資功能。

朱為群表示,環保稅作為一種特定政策目的稅,要通過適當的評估機制來保證公眾能夠了解環保稅的征收目的是否實現以及實現的程度,以防止其成為政府的單純的籌資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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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持續重汙染 部分企業仍在超標排汙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19日從環境保護部獲悉,自10月17日開始,受不利氣象條件的影響,我國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部分城市持續出現重度及以上汙染狀況。但這一期間,部分企業仍在超標排放汙染物。

17-18日,京津冀及周邊地區70個地級及以上城市中德州市、保定市、石家莊市、濱州市、衡水市等5個城市空氣質量為重度汙染。

截至19日12時,石家莊市達到嚴重汙染,北京市、保定市、太原市、烏海市、廊坊市、唐山市、邢臺市、濱州市、東營市為重度汙染,重霾影響範圍達到26萬平方公里,區域內部分城市汙染仍處於持續加重階段。北京市自18日中午開始顆粒物濃度出現持續上升,至18時PM2.5小時濃度達到重度汙染水平,截至19日12時重度汙染已持續19小時,目前最大峰值濃度為244微克/立方米(19日12時),其中6個監測站點達到嚴重汙染級別,且呈加重趨勢。

環保部介紹,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研究表明,10月17日9時,河北衡水開始出現嚴重汙染,18時後發展到中南部的石家莊、邢臺、邯鄲和山東西北部、河南北部等地出現中度甚至重度汙染,並逐漸影響到北京地區。

北京市PM2.5濃度從18日9時開始快速升高,17-18日相對濕度一直在80%左右,持續的高濕氣象條件顯著提高了顆粒物二次轉化速率,加重了汙染過程。北京城區硝酸鹽、硫酸鹽、有機碳(OC)、元素碳(EC)濃度占比都較高,說明北京市PM2.5濃度受本地及周邊的機動車和工業燃煤排放,以及氮氧化物等二次轉化影響顯著。

天津、廊坊等地站點的PM2.5中硫酸鹽濃度占比也較高,說明受工業燃煤排放影響較大;北京、石家莊等地的粗顆粒相對濃度也比較高,表明揚塵等一次顆粒物排放仍需加強管控。

環保部表示,重汙染期間,對各地重汙染天氣應對情況進行調度,各地發布預警、啟動應急響應的情況較好,均按照預警分級標準及時發布、啟動。截至目前,北京市、石家莊市、保定市、衡水市、廊坊市發布黃色預警,天津市、邯鄲市、邢臺市、滄州市、德州市、聊城市、濱州市發布藍色預警。唐山市自10月以來強化重汙染天氣應對,實施強化措施。

環保部介紹,已派出8個督查組對北京、河北省唐山、邯鄲、邢臺等重點城市的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情況和大氣汙染源排放情況進行督查,並對部分國控汙染源在線監控數據超標情況進行現場核實。督查發現,部分企業仍在超標排放汙染物。10月16日-19日國控重點源在線監控數據顯示,河北省11家企業超標37天次,山東省9家企業超標31天次,河南省1家企業超標4天次。

對部分超標企業現場核查,唐山開灤熱電有限責任公司林電分公司煙塵、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均存在時均值超標排放情況;遷安市宏奧工貿有限公司氮氧化物數據連續超標;河北鑫森建材有限公司涉縣興發焦化廠焦爐煙囪煙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超標排放。

此外,部分企業、工地應急減排措施未落實。河北建德水泥有限公司在黃色預警發布後,未按預案要求采取減少投料量的措施;河北迎新集團玻璃廠未落實汙染物減排15%的要求。

河北省唐山、邢臺等市部分施工工地未設圍擋、土地裸露未覆蓋,渣土車未苫蓋、遺撒問題突出,道路揚塵較重。北京市仍有大量砂石、煤場等物料堆場無苫蓋、抑塵措施,北京市海澱區永豐地鐵站工地仍在進行土方作業;多輛外地牌照重載車仍在六環路內行駛。同時,北京、河北等地還發現了“小散亂汙”企業違法排放等問題。

環保部表示,將繼續關註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空氣質量情況,持續開展督查,督促各地做好大氣汙染防治和重汙染天氣應對工作,對違法排放行為及時曝光,加重處罰。同時也呼籲廣大民眾在重汙染天氣過程中,盡量采用公共交通出行,全民參與,共同應對重汙染天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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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汙染防治法大修 確立排汙許可制核心地位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從環境保護部獲悉,環保部部務會議日前審議並原則通過《水汙染防治法(修訂草案)》,強化水汙染源頭預防,強調“防在前,治在後”。推行排汙許可制並確立其核心地位。

環保部介紹,現行《水汙染防治法》施行以來,水汙染防治標準規劃、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安全保障等各項制度措施進一步完善,水環境保護工作取得了積極進展。但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及水環境保護壓力的日益加大,現行《水汙染防治法》在立法理念、防治思路、制度設計、責權規定、手段措施等方面已難以適應新常態下水汙染防治工作的需要,有必要進行修訂。

據本報記者了解,修訂草案新增了八方面預防性規定,包括:建立健全水環境承載能力監測評價預警體系和機制;建立江河流域生態流量和湖泊、水庫、地下水合理水位保障制度;增加規劃環評規定,與建設項目環評協調發揮好空間和行業準入作用;建立重汙染企業退出機制。

此外,修訂草案還增加了體現清潔生產和循環經濟發展要求;制定有毒有害水汙染物名錄,加強風險防範;借鑒《大氣汙染防治法》,在部分產品質量標準中明確水環境保護要求;在地下水保護、良好水體保護方面進一步落實保護優先原則。

環保部介紹,修訂草案理順和協調了水汙染防治監管制度體系。圍繞排汙許可、總量、環評、監測、監察等多項制度的系統設計和有機銜接,主要做了三方面修改:推行排汙許可制並確立其核心地位。明確了排汙許可對象和許可證內容的確定依據。同時,簡化行政審批並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刪除排汙申報登記和環保設施竣工驗收制度。根據水環境質量改善需要,完善水汙染物總量控制制度。將總量控制作為水環境質量改善的重要手段,加強其與水環境質量目標的銜接。建立科學、規範的水環境質量監測制度和水汙染物排放監測制度。統一水環境監測的網絡、規範、數據共享、質量評價、信息公開等規定。

環保部介紹,修訂草案堅持以水環境質量改善核心,建立水環境質量目標管理體系,包括實行水生態環境功能分區管理。基於以往研究實踐成果,國家建立流域-生態功能控制區-水環境控制單元三級水生態環境功能分區體系。完善水汙染防治規劃體系,明確國家水汙染防治總體規劃、流域和區域水汙染防治規劃的功能定位,確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水環境質量目標;編制地下水汙染防治規劃和重點行業或領域水汙染防治專項規劃。

修訂草案還創新了水汙染物排放標準體系。根據地方水環境質量改善的需要和地方經濟、技術條件,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制定基於技術經濟評估和基於水環境質量改善需求的兩類水汙染物排放標準。完善目標評價考核規定,增加了評價考核、限期達標、區域限批、環保督察和離任審計等要求。

針對落實各方責任,修訂草案還提出落實政府及有關部門責任。借鑒《環境保護法》《大氣汙染防治法》和地方立法經驗,將對水環境質量負責的政府層級拓展至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加大水環境質量目標考核評估和追責力度,實施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明確了排汙單位主體責任,要求其按證排汙、依法開展自行監測記錄、定期執行報告、公開相關信息,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減少水汙染,並對造成的損害依法承擔責任。

修訂草案明確綜合運用多種手段加強水汙染防治,包括補齊義務性規定的責任條款、加大違法處罰力度、調整不合理懲處措施等規定。增加綠色信貸、環境汙染強制責任保險、水生態環境補償等經濟手段規定。落實《環境保護法》中公眾參與的權利。運用司法手段,重點解決水汙染損害賠償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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