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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氏保加症病童 IQ高但固執  死牛一邊頸或屬天才

1 : GS(14)@2013-07-19 00:31:46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718/18338434

                阿氏保加症與自閉症屬同一病類,患者因遺傳等不同因素,導致腦部發展異常,患者會出現自閉症的病徵,例如社交溝通障礙、缺乏想像力及肢體協調力差等,但智力與語言發展正常,甚至智力較一般人高,可能在電腦、科學等領域有天份。著名科學家愛因斯坦、音樂家貝多芬及莫札特等,均為阿氏保加症患者。

不擅理解笑話

                                    精神科專科醫生黎大森表示,阿氏保加症患者性格固執,例如只鍾情同一款衣服或同一類食物,「有小朋友淨係肯着睡衣,返學都唔肯換校服,結果要先着睡衣再着校服;另一個就指定着一對鞋,由4歲着到10歲,逼到隻腳損晒都唔肯換」。阿氏保加症患者又會有共同興趣,如喜歡背誦公共交通路線,「港鐵線只係入門,佢哋背巴士路線,某條線第幾個站嘅名都講到」。
阿氏保加症患者亦缺乏想像力,故學業上閱讀理解及作文成績一般較差,黎大森表示,曾有病人要以「一個風雨交加的晚上」為題作文,「因為佢無經歷過,結果佢寫咗電台天氣報告,即係南澳以南、汕尾以南吹幾多級風之類」。病人對誇張、比喻及笑話亦難以理解,「有個病人媽媽放工講咗句『我今日忙到想死』,病人聽完即刻喊晒叫媽媽唔好死」。
由於對事物過份偏執,又不懂與人溝通,阿氏保加症患者容易被標籤為「難搞」兒童,家長若未能及早發現及安排治療,病症有機會誘發抑鬱症及學習障礙等。黎大森估計,本港約有4.5萬至7萬名自閉症和阿氏保加症患者,阿氏保加症約佔五分之一。治療阿氏保加症除藥物外,更應配合言語及行為治療,改善溝通等問題。
2 : ng caddy(36072)@2013-07-19 01:11:32

阿氏保加症病童?真不真
3 : wilsonchui(9055)@2013-07-19 17:07:41

黎大森表示,曾有病人要以「一個風雨交加的晚上」為題作文,「因為佢無經歷過,結果佢寫咗電台天氣報告,即係南澳以南、汕尾以南吹幾多級風之類」。病人對誇張、比喻及笑話亦難以理解,「有個病人媽媽放工講咗句『我今日忙到想死』,病人聽完即刻喊晒叫媽媽唔好死」。smileysmileysmiley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83476

證監:ICO或屬證券 需申牌照受規管

1 : GS(14)@2017-09-10 14:51:07

【明報專訊】證監會3日前發聲明,指首次代幣發行(Initial coin offering,簡稱ICO)中發售的數碼代幣可能屬於「證券」,構成「受規管活動」,繼而需要申請牌照。證監會中介機構部執行董事梁鳳儀昨日表示,聲明是為業界提供更清晰指引,未發行代幣而又有意者可以與證監商討如何申請牌照,強調與內地禁ICO的情况不一樣,「(證監)只想講清楚什麼屬於證券範圍」。

梁鳳儀出席投資推廣署活動時表示,釐清ICO是否屬證券及規管活動範圍,對業界而言並非壞事,相信業界亦歡迎證監提供更清晰指引,在其他地方亦有類似的做法,能幫助市場分出優劣,幫助解決現時良莠不齊的現象。

她解釋,當ICO的特徵牽涉類似股權、債務或集體投資計劃,就會被定義為證券,受到證券條例監管,是否屬牌照規管活動的範圍,則取決於發行的白皮書中給予代幣持有人的權益,「每一間都不同,不能一概而論」,但如果純是虛擬貨幣則屬於「商品」,就不屬於「證券」,亦不需納入監管。

純虛擬貨幣屬商品 不受監管

一般而言,ICO是由虛擬貨幣供應商或初創企業發行代幣,投資者可以貨幣或比特幣買入,升值時投資者賣出賺錢,或持有公司的權益,美國證交會(SEC)7月時指部分ICO活動或納入證券監管範圍,中國內地監管機構周一更是全面叫停ICO,營運商需將資金退還投資者。

ICO涉網上操作 難執法

梁鳳儀又稱,證監一直有關注ICO活動,會在市面上留意ICO活動是否屬證券,已發行又沒有牌照,證監會採取行動。她承認ICO大多屬網上操作,部分是海外公司以在港投資者作對象,雖然涉及香港法律,執法會有困難,但她指仍有辦法跟進。

籲投資者留意風險

她又表示ICO涉一定風險,屬於「未來計劃」,並非「買冒險樂園代幣去玩」,投資者要審視代幣將來的流動性,在虛擬貨幣交易所買賣的風險,價格會否波動等,均需考慮是否在承受範圍內,她稱旗下的投資者教育中心會在短時間內作一系列的有關宣傳。

金管局助理總裁李樹培亦稱,在其他地方ICO有詐騙的情况出現,但也有正當的商業模式,在香港亦非不可進行,前提是需要申請牌照,受到規管。


來源: http://www.mpfinance.com/fin/dai ... 3700&issue=20170908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40595

證監:虛擬貨幣或屬證券須監管港至少四個ICO項目 有機會歸類非法集資

1 : GS(14)@2017-09-17 12:50:53

■香港緊跟內地步伐封殺ICO。資料圖片



【本報訊】香港封殺首次代幣發行(ICO)!證監會昨聲明指,以ICO發售之數碼代幣,或屬《證券及期貨條例》所界定的「證券」,受到法例規管。據本報統計,本港最少有4個ICO項目,有律師指若然發行人未領牌,有機會被歸類為非法集資,現時或過去進行的ICO或遭到追究。記者:周家誠



所謂ICO,即融資方透過發行由區塊鏈技術創造之代幣,籌集比特幣、以太幣等虛擬貨幣,代幣不但可直接運用於融資方平台,本身投機性亦非常高,價值大起大落,部份代幣甚至具有利潤分享性質。證監會昨聲明首次指出,發售數碼代幣可能屬於《證券及期貨條例》所界定的「證券」,受到香港法例規管。又指雖然ICO發售的數碼代幣具有「虛擬商品」的特點,但證監會觀察到某些條款及特點,可能意味有關數碼代幣屬於「證券」。該會舉例,如數碼代幣賦予股東權利,例如有權收取股息,可能被視為「股份」,如用途是訂立或確認發行人債項,便有可能被視為「債權證」,均屬於「證券」範疇。


業界人士解釋,若ICO跌入《集體投資計劃》,即參與者的供款,和用以付款給他們的利潤或收益是滙集所得,及有關項目是讓參與者能夠分享從該項目產生之利潤等,均須申請相關牌照,否則屬非法集資。證監會指,如ICO所涉及的數碼代幣符合「證券」的定義,就該類數碼代幣提供交易服務或提供意見,或者管理或推廣投資數碼代幣的基金,均可能構成受規管活動,須獲證監會發牌或註冊。證監會中介機構部執行董事梁鳳儀指,由於ICO的運作是在網上進行,在香港可能沒有營業點,投資者可能面對較高欺詐風險。本報統計,本港現時有最少4個ICO項目,例如block.one旗下正進行ICO的代幣EOS;成功籌集逾1,875萬美元的openANX;手機錢包公司TiENPAY旗下後日正式開售的T8Coin;航運業解決方案供應商300cubits的TEU正進行預售,不過該公司稱不接受香港投資者。


過去項目有被追究風險

雲端與流動運算專業人士協會創會會長陳家豪表示,由於內地日前對ICO採取強硬措施,預料ICO發行人會將移師香港,可以理解為何證監會於翌日出招規管,不過他指出代幣屬證券與否難界定,亦未列明已完成的項目會否追溯,或有灰色地帶。大律師陸偉雄則指出,雖然政府尚列明數碼貨幣屬於商品,但只要項目性質有投資成份,仍可質疑為集資,過去完成的項目亦有被追究的風險。此外,證監會指以香港公眾為對象的受規管活動,不論位於何處,都須獲發牌,有從事ICO人士指,ICO本身是雲端活動,難界定地域,若融資不在本地進行,移師至海外,並向港人銷售,證監會難規管。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financeestate/art/20170906/20144312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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