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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哭的”孫楊在成長:用金牌回擊霍頓

孫楊很好地回擊了霍頓的“計謀”,北京時間今日九點,孫楊獲得200米自由泳項目金牌。

“孫楊無論是獲得什麽名次,此次里約奧運會,孫楊的表現都是為其加分的。”資深體育推廣人、路德文化公司副總秦錚接受《第一財經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愛流淚的孫楊在成長

“所謂加分,可以理解為兩個層面,一是91年出生的孫楊成長了,二是企業對孫楊的一些看法也在發生變化。”從里約奧運會開幕式就尋找明星代言或合作的某大型集團執行董事表示。

事實上,企業界對孫楊的關註是從2011年開始的。當年7月31日,孫楊以14分34秒14打破了澳大利亞名將哈克特在2001年福岡世錦賽上創造的14分34秒56原世界紀錄,獲得了男子1500米自由泳比賽世界紀錄。

這一年,孫楊除了刷新了封沈10年之久的世界紀錄外,其陽光帥氣的顏值和幾乎完美的形象無疑也是企業品牌營銷最為看中的。當然,在姚明、劉翔、李娜叱咤風雲的時代里,20歲的孫楊還略顯稚嫩。

當時,有一家企業找到浙江省遊泳隊合作。“價格當然無法說,但和現在簽約是無法相比的。”從中促成此事的人士告訴本報記者。

“完美的孫楊太愛哭,年齡小可以理解為自己的付出、不容易、艱辛、傷病而苦,很可愛,但2012年倫敦奧運會上,他取得男子400米自由泳與男子1500米自由泳兩項金牌後,他還是愛哭。這與大眾想象中的一個國際巨星的形象稍稍有些不符,但我們必須承認孫楊是成功偉大的運動員,我們為擁有這樣的運動員而自豪。”上述執行董事表示。

里約奧運會上,孫楊還是哭了,但他也成長了。

男子400米自遊泳決賽未獲首金後,孫楊趴在記者肩膀上哭了,但與以往略有不同,國人給予已遊出自己最好成績的孫楊更多是鼓勵與支持,因為0.13秒之差的確是一種遺憾,孫楊哭一哭是應該的。更為遺憾的是,獲得該項目冠軍的澳大利亞選手霍頓沒有表現出一個冠軍該有的風度與智慧。霍頓在賽後的新聞發布會上直言孫楊“藥檢呈陽性”,並稱“不喜歡任何與興奮劑有關聯的選手”。 

所謂“興奮劑事件”指的是2014年亞運會前,孫楊在國內的一次比賽期間尿檢呈陽性,後被證明他是“誤服”當時新被列入禁藥的一種治療心臟不適的藥物,中國反興奮劑中心對其禁賽3個月。世界反興奮劑機構最終認定孫楊在這次事件中沒有完全盡到註意的義務,對陽性發生有過失,但並非重大過失、疏忽。

針對霍頓的言論,孫楊回應,“這是澳大利亞人的小伎倆。每一位能夠來到奧運會的選手都應該受到尊重。”

而在孫楊的個人微博上,對此事也沒有評論,只對400米自由泳比賽結果表示遺憾,短短幾個字的微博就獲得250萬個點贊,上百萬的評論,絕大多數人在給孫楊支持和鼓勵,數以萬計的中國網民誇獎孫楊是“最棒的”,標簽“孫楊不哭”的有關文章閱讀量達1.3億。 

同時,霍頓的不友好表態也激起不少中國網民的憤怒。很多人到霍頓的個人網頁上留言指責,一度達數十萬條,紛紛要求他向孫楊道歉,其中部分言辭也相當激烈。霍頓個人網頁的留言板目前已經被關閉。

7日,孫楊在接受澳媒采訪時稱,對於接下來的1500米自由泳比賽,他才是王者(1500 metre,I am the king),同樣也要參加該項目比賽的霍頓也“並非他的朋友”。 

“這次孫楊更像個戰士一般在反擊,不僅表示不上霍頓心里戰術的當,並最終以成績說明一切。最終,孫楊做到了,像個真正的勇士。”上述執行董事表示。

孫楊的商業代言並不多

倫敦奧運會後, 美國權威遊泳雜誌《遊泳世界》預測,孫楊第二年的代言收入極有可能突破2000萬美元(約1.14億人民幣)。

的確,賽後諸多企業紛紛向遊泳隊拋出了橄欖枝,但本報記者所了解到的情況是,孫楊的商業贊助還不是商談的時候。“畢竟,後面還有比賽。”秦錚表示。

“企業若想找孫楊代言,並不容易,因為孫楊並不像林丹有自己的公司,其代言的管理還是國家遊泳中心。”熟悉國內知名運動員代言情況的知情人士表示。

而本身就頗具個性的孫楊在面對代言時也面臨不小的“挑戰”。

2011年8月,孫楊就因為“代言”問題,跟國家遊泳管理中心鬧得不開心。當時孫楊發微博埋怨遊泳中心,表示他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代言”,出席了遊泳隊與某茶飲料的簽約儀式。

“這可能是孫楊要學會如何面對的難題,孫楊每年去國外訓練就達5個月,國家培養的費用也是很高,就目前狀態,劉翔模式還是主流。”上述知情人士認為。

2006年,國家體育總局已經就國家隊運動員商業活動下發過通知,其中明確規定各運動管理中心“與進入國家隊的運動員簽署相關合同,對國家隊運動員商業活動進行管理”。

2011年,《國家遊泳隊在役運動員從事廣告經營、社會活動的管理辦法》中規定“國家遊泳隊在役運動員的無形資產屬國家所有”。

因此,孫楊作為役運動員參與商業廣告活動及社會活動,必須征得遊泳運動管理中心的同意,並由中心批準後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辦理,在役運動員從事商業廣告的收益,由遊泳運動管理中心接收並進行分配。

贊助費用一般來說是中心分1/3,參加廣告和活動的運動員分1/3,剩下的1/3作為大賽運動員獎勵,以至於一些企業拿著合同,最終因國家、地方、個人之間的利益問題,無法簽下來,孫楊和寧澤濤都曾遇到過這樣的問題,這也使得奧運成名後的孫楊與李娜等單飛的運動員有所不同。

2008年北京奧運之後,李娜與中國其他三位頂尖女網選手鄭潔、彭帥和晏紫正式脫離國家隊,開始走上自負盈虧的職業化道路。這次脫離國家隊的事件被媒體稱為“單飛”。在此之後,李娜可以自主選擇個人教練,並只上交8%至12%的賽事獎金給政府,而不再是國家隊時的65%。

若按照“李娜”模式,倫敦奧運會結束後,孫楊的收入應該是沖擊上億的。但2013年,《福布斯》雜誌中文版發布的“2013年中國名人榜”中,孫楊的收入是3030萬元排名第50位,綜合排名第31位,為中國體育界第二。

但即便是3000多萬也曾被相關方否認。

“孫楊的收入主要由奧運金牌獎勵、商業代言組成。金牌獎勵這塊,總局、省、市各級奧運獎勵標準都是公開的,並不是什麽秘密,主要是商業代言,代言其實沒有像外面說的那麽多,有些是和集體簽的,比如國家遊泳隊的有些代言,還有像浙江遊泳隊,有些其實和孫楊根本沒有關系。” 上述知情人士表示。

當然,孫楊也曾出現過一些如“無照駕駛”等負面信息使得一些企業有所看法。而此次奧運會,企業對已成長的孫楊的“熱愛”方式是否有新的突破,業界認為還有希望,畢竟,遊泳中心的管理與運動員代言之間並非是無解的死局,畢竟,孫楊才2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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