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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問精選】微信朋友圈賣東西,這種模式有發展前景嗎?

來源: http://newshtml.iheima.com/2014/1104/147464.html

i黑馬註:在人們依賴微信溝通、獲取信息的時候,越來越多的人開始利用微信朋友圈推廣自己的產品或服務,朋友圈營銷的優勢是信任,缺點是容易透支信任。微信朋友圈營銷到底有沒有市場?這種模式的發展前景又如何?


\安吉啦問:大家怎麽看微信朋友圈賣東西的,這種營銷模式發展前景怎麽樣?
 
答1.朋友圈消費的基礎是信任

Qishuyang——碼樂網 CMO
 
每次看到朋友圈中賣化妝品的滿屏刷屏,都有一種屏蔽的沖動有沒有。朋友圈賣東西,優勢是信任已經建立,缺點是容易透支信任。如果信任和友情被透支,對於人生來說,我想這不是一個劃算的買賣。

朋友間難做生意,難在什麽地方,難在礙於人情。所以朋友圈營銷一定要把握度,不要強推,一切順其自然。一不要整天刷屏,在微信世界的行為規則中,這本身就是一種不禮貌行為,就在透支別人的好感。二不要有意的向朋友推薦,不管是朋友圈、群,還是直接微信。

那怎麽做生意呢?我認為基於微信的電商和淘寶的電商有著本質的區別,微信是封閉體系,不能按照流量經濟來思維。微信的本質是基於社交關系,不管是朋友間,還是公眾號和粉絲間,都存在一種信任,所以要做的就是強化這種信任,而不是破壞這種信任。強化信任就要建立自己的專家形象,在專業深度上用力,在產品的深度剖析上用力,強化朋友間除了友情外,還有專業度的信任,潤物細無聲地展示產品的優勢,讓朋友真心覺得這個人專業,這個產品不錯。再加上之前的信賴基礎,交易是自然而然的。

朋友圈營銷,友情只是基礎,離生意還差的還很遠,必須建立基於產品的信任,才能最終達成交易。那些妄想憑借著朋友的友情和信任就達成生意的,最終毀了生意,也毀了信任。
 
答2.微信賣貨不易,且賣且珍惜

不告訴你

個人認為,朋友圈賣貨所針對的“圈”應該分為兩類:1.一類是個人真正的朋友,是屬於自己生活中的所結識的、長期聯系的、關系較好的“朋友”;2.另一類是自己朋友圈真正“營銷”的受眾,這些朋友是通過各種營銷手段獲取而來的,他們的關註只限於對自己所發布的信息、內容、產品等的關註,這一類要麽成為自己的消費者,要麽成為自己的代理,真正晉級為“朋友”的不多。

朋友圈賣貨模式出現較早,如今出現井噴趨勢——你永遠不知道你朋友圈的哪一個會淪為下一個代購。我不知道微信官方會有什麽改變,我只知道微信小店的出現,定是一種針對朋友圈賣貨模式的規範化的嘗試,作為一款以“社交”為屬性的產品,微信在電商方面還一直在嘗試,推出了騰訊微商戶、騰訊微生活、騰訊微購物、微信小店、拍拍微店和京東微店等,不難看出,摸著石頭過河,前面的路很長。

微信賣貨不易,朋友關系不易,且賣且珍惜吧!
 
答3.朋友圈消費具有長期激勵的巨大價值

徐磊——黑馬營學員 布丁移動/微車創始人 原創新工場戰略發展部GM

朋友圈的消費激勵長期還是有巨大價值的,但短期會被商家過分利用,就如當年保險代理、直銷等激勵性營銷行為。

從長期看,個人消費行為受到朋友的影響,即所謂的口耳相傳在社交時代會占據越來越大的市場份額,只不過,這個過程將是緩慢的,急功近利行為還會在一段時間內存在。
 
答4. 朋友圈銷售的價值,在於造勢和熟人經濟的影響力

陳巍——電商創業者、黑馬會員、天使投資人  
      
適合部分屬性的商品而不是所有的商品。商品與賣家的背景或個人形象高度契合時會獲得較高的轉化。受制於個人的社交廣度,多層次直銷是最優的銷售架構,所以需要警惕的是未來傳銷對微信圈的滲透,一旦發生大規模的傳銷事件,可能直接導致朋友圈銷售的禁止,出於安全性考慮騰訊也一定會對朋友圈銷售的規模有所限制,不會去刻意強化推崇,這也會導致朋友圈的銷售規模一定是有限的。朋友圈對於銷售最大的價值,還是在於造勢和熟人經濟的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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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特大網絡販槍案:朋友圈賣槍支,地下窩點成"兵工廠"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33416

資料圖:警察繳獲非法槍支

朋友圈里叫賣槍支、“生意網”遍布全國;從槍支零部件制造到槍械改裝、兜售,形成了“產業鏈”,儼然“地下兵工廠”。

在公安部統一組織指揮下,江西、北京、遼寧、江蘇、浙江、廣東、廣西等地公安機關成功破獲一起特大網絡販槍案,先後打掉遍布全國30個省區市的網絡販槍犯罪團夥12個,搗毀非法制造窩點13個,抓獲違法犯罪嫌疑人172人,繳獲槍支366支(其中以火藥為動力槍支16支、氣槍350支),並查獲大量彈藥、槍支配件和制作材料。

近年來,全國公安機關破獲一系列涉槍案件,槍支來源頻頻指向網絡。網絡緣何滋生非法槍支買賣的土壤?“新華視點”記者進行了深入調查。

朋友圈里叫賣槍支,生意遍布三十個省份

2016年3月,江西省上饒市萬年縣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發現一聊天公眾號大量發布關於販賣槍支的信息。經偵查後,警方迅速抓獲網絡販槍代理商程某墩,發現經其手買賣的槍支20余支,鉛彈3000余發,涉及全國8個省區市。由其衍生出的網絡販槍犯罪網絡層級分明、成員遍布30個省區市。

記者看到,程某墩在朋友圈大量轉發槍支、手銬等圖片,還有部分槍支的射擊視頻,並用“一手貨源”“只有你想不到的,沒有你找不到的”等文字吸引買家。

美國禿鷹氣槍、仿64式手槍、“掌心雷”火藥槍是警方繳獲最多的種類,價格在800元到1萬元不等。被告劉某建是一名在校大學生,平時兼職做“網商”,從2015年中旬開始接觸槍支生意。與做普通“網商”一個月數百元的利潤相比,他做成功的第一單槍支生意賺了近400元,此後又做成多筆生意。

“做生意的過程中,有不少客戶打聽槍支的貨源,我進入賣槍的圈子後,發現做這行的人挺多,其中一個聊天群里就有好幾百人。”劉某建說,有的人販槍一個月能賺十來萬元,自己幹了不到一年就被抓了,賺了約15萬元。

另一名被告沈某年僅18歲,2016年4月之前,她和男友通過“網商”賣化妝品、弓弩等,此後“因為好奇”通過網絡了解並開始販槍。“我們會在朋友圈轉發槍支的圖片、視頻,客戶看到後會聯系我們,男朋友就負責聯系販槍上線。”沈某說,像他們這樣的中間商在聊天群中有不少,一些網友告訴她賣氣槍不是賣真槍,“頂多拘留幾天,不會坐牢”。

目前,團夥主犯劉某建、沈某等17人已被江西萬年縣人民法院以非法制造、買賣槍支罪判處1年至12年不等有期徒刑。其他被涉案地公安機關核查抓獲的犯罪嫌疑人正在依法審理當中。

私人加工廠代工,重重掩護逃避打擊

警方查明,在這起案件中,從槍支生產到販賣共有六個層級,他們相互協作,形成了蛛網式的槍支販賣網絡。記者調查發現,為了逃避嚴格的管制,槍支買賣雙方通過重重掩護逃避打擊。

——“窩點化”生產,私人加工廠代工。專案組民警在廣東、浙江等地的一些槍支制造窩點發現,原材料、零部件堆積如山,猶如“地下兵工廠”。僅2017年8月13日,專案組在浙江省寧波市就搗毀非法制造窩點4個,繳獲槍支配件1萬余件。

“我們會找小型私人加工廠加工,但不會告訴廠家這是什麽零件,他們也不問,因為零件看起來都很普通,主要是氣槍的內部組件和連接的零件。”被告陳某說。

——交易虛擬隱匿,化整為零送貨。槍支交易時常通過各種障眼法規避管制,買賣雙方對槍支、彈藥及零部件均用暗語或代號聯系,團夥成員全部使用虛擬或虛假身份。劉某建、沈某說,進入販槍網絡後,有“圈內人士”教他們說暗語,比如子彈被稱為“狗糧”,槍管被稱為“衣架”。

“客戶收到的貨,很可能是不同代理商從不同地區發來的配件,這些代理商聯系好貨源後,會把快遞單號給買家,買家坐等收貨就行。”萬年縣公安局情報中心主任虞金春介紹,有時,賣家會將一把禿鷹氣槍的配件分4批發貨,再通過視頻引導買家組裝。

——槍支藏身播放器,物流“說寄就寄”。26歲的張某某以1.5萬元購買了一支仿64式手槍,按照他的描述,整個交易過程“很容易”:“我把錢打過去,然後給賣家發地址,沒過幾天就收到一個包裹,手槍被封在DVD里面。”

“一般縣城、農村的快遞很少檢查,快遞員看你是當地人都不會檢查,既不需要身份證實名登記,也不需要寫貨物名稱,更不會開箱驗貨。”劉某建說。

網絡販槍打擊難,整治須合力推進

記者了解到,公安部從2017年7月18日起至今,在全國範圍內持續開展打擊整治涉槍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半年來,全國公安機關共破獲非法制造、買賣槍支、彈藥類刑事案件3800余起,搗毀制造槍彈窩點192個,打掉涉槍網站265個,核查違法犯罪嫌疑人2.5萬名,有效打擊了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消除了社會隱患。

公安部刑偵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由於國內有大量“槍迷”“軍迷”等槍支愛好者,以及黑惡勢力、毒品及賭博等犯罪人員對槍支的依賴,客觀上形成了非法槍支的市場需求。而且網絡販槍門檻低、利益空間大。

隱蔽性是網絡販槍案件最大的特點。犯罪分子在互聯網上發布、咨詢、電子支付、快遞郵寄,整個槍支買賣交易過程通過“非接觸”方式完成。犯罪分子往往通過暗語發布販槍信息,警方很難發現。一些小型快遞公司為了節省成本、招攬客源,並不會按要求對寄送的東西進行檢查,給槍支販賣留下“後門”。

“傳統犯罪蔓延到網絡上,打擊難度增加,但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我們對網絡犯罪的打擊只會加強,不會削弱。”萬年縣公安局局長江學琴說。

公安部刑偵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打擊網絡販槍犯罪涉及多個環節和多個警種,警方建立了公安機關刑偵部門統一偵辦的打擊網絡販槍犯罪新機制。對在偵案件,追查槍支源頭和流向,收繳全部涉案槍支;組織開展集中排查收繳非法槍支行動,堅決打掉網絡販槍交易平臺、網絡販槍交易窩點。通過聯查聯控,圍繞槍支流通的關鍵環節、通道,堅決打掉非法槍支販運、流通渠道。對槍支物品隱患突出和持槍犯罪案件多發的地方予以掛牌督辦整治。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法學院教授高文英認為,打擊網絡販槍不能僅靠公安單打獨鬥,快遞業、電商行業要加強行業自律。對那些非法販運槍支彈藥及零部件的物流寄遞公司,非法加工制造槍支彈藥及零部件的五金加工作坊,網絡販槍犯罪突出的互聯網站、論壇、聊天群等網絡平臺,要進一步加大打擊力度。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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