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股市暢旺,就會有一些人希望辭去正職全職炒股,彷彿有份正職不能全情投入,令到自己賺少許多,上班時間又與開市時間重疊,兩者不可兼顧。可是沒有幾多人真的去做,做得到的人往往下場悽慘或要回頭是岸。全職投資難處何在?
筆者認為「全職投資」起碼有兩種含意:「完全以投資收入來生活」及「每周5-7天,每天8小時以上進行投資」。這兩種含意,前者難以達到,後者辛苦不為外人道。
目前香港家庭住戶每月入息中位數$20,700,即每年收入$248,400。
假定每年投資回報率是15%,要有165.6萬資本($248,400 / 15% = $1,656,000)
如果每年投資回報率是25%,要有99.36萬資本($248,400 / 25% = $993,600)
假設工作十年來儲99.36萬,每月需要儲$8,280,佔$20,700的40.0%;要儲165.6萬,每月需要儲$13,800,更佔66.67%。
究竟有多少人可以每個月持之以恆地這樣儲蓄呢?當然,很多人的收入是遠高於$20,700,但支出又隨收入而上升,尤其是按揭置業,交完首期供完樓,所剩幾何?資本形成之難,由此可見。
即使有足夠的資本及較高的回報率,將投資回報減去生活所需後,資本累盛的速度將會大減。在香港要過一個所謂「中產的生活」,不計住屋開支,每日平均$400每月萬二,全年就是14萬4千。很難想像一個有78-130萬甚至更多資產的人會主動降低生活水平去節衣縮食,結果是有了「生活」便沒有了資本大幅增值。
放棄工作全職投資的第一難關,即是放棄每個月的現金流入,要生活就有支出,沒有現金流入即是將資本變為支出流出,而需要投資回報來抵消。只要投資回報低於現金流出,資本總額即會減少,連鎖式地令投資回報不斷減少的惡性循環。用一個生動的比喻:像減肥一樣,脂肪就像資本,吃東西的熱量少於消耗,脂肪就會減少,體重下降。最快的減肥辦法就是只做運動不吃東西,但不吃東西會死,正如沒有現金流入只有現金流出,資本就如水就下不斷縮少。如果累積財富像脂肪一樣容易就好了!
這種聽起來很恐怖的「縮本死局」,遲早都會降臨到大多數人身上,就是在沒有足夠準備的情況下退休或失業的人。用一個較順耳的名詞叫「食老本」。記得科網熱時很多人四十多歲就「退休」,然後有很多入世未深的小朋友希望自己35歲退休,他們如果是從事科網潮時的「幻想」(fantastic)行業而不是資訊科技(Information Technology, I. T.)的實務工作,幾乎肯定很多人已經早在30歲左右在科網業「退休」,例如筆者。一般人也將在55-65左右退休,2006年香港人預期壽命男性79歲女性85歲,如果沒有足夠的準備,就要預計「縮本死局」將會降臨在自己身上。
除非資本規模乘回報率的絕對值遠高於生活所需,例如10比1,賺$10花$1,否則完全以投資收入來生活只是空談。話說回來,很多富豪就是賺$10花$1,你自信可以嗎?
有一個常見名詞是描述這種情況:「財務自由」。要達到這個境界,就不要自斷現金流入,並要不斷累積資本,還要加上良好的投資技巧習慣。
| ||||||
總統、立委是否合併選舉,近來成為政壇焦點。合併選舉讓舊總統的「看守期」過長,分開選舉卻又有勞民傷財的缺點。兩者如何權衡,須盡速考慮修憲或立法予以解決。 撰文‧何欣潔 二○一六年總統、立委是否合併選舉?中選會剛開始在網站上徵求各界意見,國民黨主席朱立倫已表態反對,認為合併選舉「將讓現任總統與剛選上的總統,有四個多月的重複期,是全世界罕見。」此言一出,立即遭民進黨炮轟。因為一二年台灣已實施過合併選舉,將總統與立委在同一天投票舉行,如今國民黨又反對,難免予人「因人設事」質疑。 前總統陳水扁執政時期,即力推將中央與地方選舉整合,每兩年各舉行一次,總統馬英九執政後落實這項政策,一二年舉行總統、立委合併選舉,一四年舉行九合一地方選舉。 在一二年之前的總統、立委選舉都是分開投票,立委一月選,新任總統則在三月選出、五月就職。缺點是,短短兩個月之內舉辦兩次大型選舉,除勞民傷財,更讓社會處於騷動不安、甚至撕裂對立的氣氛中。 避免每四年就要吵一次 合併選舉的優點是節省社會資源、縮短選舉紛擾期;缺點是總統在一月選出,但五二○才就職,「看守期」長達四個月,原本新國會產生應進行內閣改組,但在新總統已選出情況下,「看守政府」恐難改組,或定奪國防、兩岸等重大決策。 一二年總統選舉由於是馬英九連任,沒有看守期問題,如今馬總統任期將屆,下屆總統勢必換人,「看守期過長」問題又成討論焦點。只是,同樣是國民黨執政,一二年贊成合併選舉,現在又反對,研究憲政運作的前立委林濁水即批評,總統、立委是否合併選舉,已成選舉利益算計的工具。 從避免國家內耗的角度出發,合併選舉有其必要性。但為避免每四年就吵一次,台灣有必要由制度面徹底解決。 由於《憲法》六十八條規定「立法院會期每年兩次,第一次自二月至五月底」,新科立委須在二月就職,最遲須在一月舉行投票;而綜合《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大法官解釋第二十一號規定,現任總統至五月二十日任期屆滿,新總統才能上任。兩項選舉日期,被《憲法》卡得動彈不得。 從制度長治久安看,最好的作法即修憲讓總統改在三月就職,可從二○二○年總統選舉開始實施;但不願具名的政治學者認為,目前修憲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合併選舉與否,恐怕只能權衡選擇,無法兼顧。」在修憲緩不濟急情況下,過去朝野立委曾提出不同版本的《總統副總統職務交接條例》草案,除將交接事項法制化,並規定選出新總統後,卸任總統不得任命、調動公務員,新增的重大政策預算也要凍結。將總統「看守期」問題以法制化解決,可能是在修憲工程啟動前,最實際的解決方案。 省成本、安民心 修法讓合併選舉發揮優點 合併選舉 分開選舉 優 點 節省社會資源,減少社會對立 縮短總統看守期,避免國家空轉缺 點 1月選出新總統,5月20日才能就職,看守期長達4個月 2個月內舉辦2次大型選舉,耗費人力、物力,造成社會浮動不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