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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發科奇兵切入2.75G手機市場 蔡明介祭出「刺客策略」力挽頹勢

2011-7-25  TWM




聯發科從股王寶座退位,這一年來蔡明介低調封口,私底下卻動作頻頻。他親征市場固樁,大刀闊斧調整組織、拔擢新血,甚至祭出2.75G為主的刺客產品,極力挽回步入頹勢的股價。

撰文‧林宏文

日前聯發科宣布買回八千張庫藏股,買回區間價格在二四七元至三七一元之間,這是聯發科睽違近七年後再次執行庫藏股,希望能為跌跌不休的股價止血。

不過,聯發科買庫藏股策略是否能夠奏效,還有待觀察,因為,聯發科正面臨創立十四年來的最大挑戰。

聯發科面臨國際龍頭「高通」和中國新秀「展訊」夾擊,以及山寨手機產業出現遽變,這使得聯發科陷入成長瓶頸,董事長蔡明介苦思脫困對策,他面對的壓力,甚 至比二○○八年的金融海嘯還要大,一位與蔡明介熟識的半導體公司董事長就說,「他真的很投入,這一年來要跟他見個面都不容易。」其實,去年十月聯發科前手 機事業群總經理徐至強離職以前,蔡明介就親自上火線,跳下來帶手機部門。

半年內,他跑遍大陸拜訪每家客戶,與他們說明聯發科的產品策略及未來方向,甚至不惜祭出降價策略,希望挽回客戶的心,也穩住不斷被展訊搶走的訂單。

人事調整

以「天龍八部」細分產品線在這段調整過程,蔡明介也大刀闊斧調整人事組織。原本聯發科兩大事業群,第一事業群涵蓋光儲存、DVD播放器及數位電視等產品 線,由總經理謝清江負責;第二事業群則以手機晶片及其他無線網通晶片產品為主,由徐至強負責。其中,手機事業占聯發科七成以上的營收比重,是聯發科最重要 的獲利金牛。

今年一月,蔡明介把手機部門的管理工作交給謝清江,緊接著,又把原有兩大事業群劃分得更細,改組為七大事業部,再加上即將於十月一日併入的雷凌,變成八大事業部。

這個被內部員工稱為「天龍八部」的組織,目的除了讓各事業群能夠更細分及專注本身的產品線,追求更高的成長率外,手機事業更細分為功能性手機 (feature phone)、智慧型手機(smart phone)及4G(包括WiMax及LTE)等三個事業部,還拔擢五年級的新血輪,呂平幸、朱尚祖及莊承德,擔任這三個部門總經理,全力衝刺手機市場。

開新戰場

以低階智慧型手機穩住局勢人事大換血後,蔡明介也推出祕密武器,另闢新戰場,那就是強攻2.75G的低階智慧型手機市場。

聯發科在2G晶片部分,與展訊纏鬥不休,似乎擺脫不了它的追擊;至於3.5G及3.75G的智慧型手機產品,真正大量出貨又要等到明年;在LTE(4G)晶片產品,又要明、後年才能開發出來,處於青黃不接的尷尬階段,蔡明介毅然決然投入2.75G智慧型手機市場。

事實上,2.75G智慧型手機產品市場,主要在新興國家。由於這些地區的3G電信網絡的建設不完整,但消費者仍有使用智慧型手機需求,蔡明介相中這個商機,想要用2.75G的產品線,打進這個低階智慧型手機的市場。

蔡明介積極拓展2.75G市場,有初步成效,聯發科找上拉美最大電信運營商Claro及Telefonica,與巴西品牌Navcity合作,推出的多款手機,甚至可支持雙模電視的大屏幕手機。

由於展訊、晨星等競爭者目前尚未積極推動此項產品,聯發科鴨子划水布局,已經開始收成。根據了解,聯發科七月至九月在台積電等晶圓代工廠的2.75G下單量明顯增溫。

搭上新興市場的低階智慧型手機商機,腦筋動得快的蔡明介,想出把傳統手機變聰明的策略,開闢出另一個「智慧功能手機」(smart feature phone)的新戰場。

六月初,聯發科找上入口網站龍頭雅虎(Yahoo!)進行合作,在聯發科最新的手機軟體平台上,搭載了雅虎即時通、新聞、理財、天氣等多項熱門服務,增加傳統手機的功能。

雅虎亞洲區資深副總裁鄒開蓮就說,許多新興市場網路用戶是透過行動裝置首次開始優游網路世界,因此雅虎相當看好行動網路的發展潛力。「這項合作,可以透過 聯發科一年五億支手機,將雅虎的服務帶給更多在印尼、馬來西亞、菲律賓、越南以及印度等網路市場快速發展的用戶。」此外,蔡明介很清楚,聯發科手機晶片強 項是在多媒體整合能力,因此計畫第三季整合藍牙(bluetooth)、WiFi(無線區域網路)、GPS(衛星定位系統)以及FM(調頻)四大功能,推 出四合一晶片,增加產品力。

蔡明介看蘋果、宏達電等智慧型手機及平板電腦熱賣,嗅出軟體將是下一個決戰市場,除了大陸北京、上海、合肥及深圳等四個研發中心外,也計畫在大陸高校生密度最高的武漢地區,大舉招兵買馬軟體人才。

蔡明介奮力帶領聯發科突圍,但以現階段成績看來,也只能算是勉強「止血」。

今年聯發科內部目標是維持去年超過五億支的市占率,但由於價格下滑導致營收縮水,未來勢必要拉高單價超過三倍的2.75G智慧型手機銷售比重。

但即使2.75G的「刺客策略」成功,對聯發科來說僅是穩住局面,3G及4G晶片才是聯發科未來的主力進攻部隊。

只是,聯發科的3G智慧型晶片仍在努力衝刺階段,目前除了祭出庫藏股,發展2.75G產品外,蔡明介恐怕必須要端出更好的牛肉,才能說服投資者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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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犀利小三」算盤讓宏達電變蘋果刺客

2012-11-19  TCW
 
 

 

十一月十三日美東時間上午十一點,與蘋果(Apple)宣布達成專利訴訟和解後的第二天,宏達電與美國第三大電信商Verizon正式發表五吋螢幕的智慧型手機Droid DNA。

這支手機被視為唯一在五吋大螢幕手機市場上,能夠與三星(Samsung)一個月狂賣三百萬支的熱門機種Note2平起平坐的機種。因為,目前為止,除了宏達電與樂金(LG)之外,沒有其他Android廠商有能力開發出此一規格的產品。對宏達電來說,Droid DNA是他們今年除了One系列之外,最受期待的產品。

高解析度加上四核心的高速處理器,被視為拉抬宏達電營收的秘密武器之外。而現在,它還多了一項任務:成為蘋果手中,用來刺殺三星的那把刀!宏達電能成為蘋果欽定的刺客,關鍵,就在於宏達電努力維持的定位。

「智慧型手機(戰)打到現在,就是一場平台之戰,」台大國企系教授湯明哲說。

威脅暫除,蘋果化敵為友》高階智慧型手機實力,可擾亂戰局

蘋果與三星的雙雄對決,同時也是封閉系統與開放系統的戰爭,蘋果的iOS雖然讓它建立起一個穩固的帝國,但也限制住它的發展。因為平台不同,蘋果儘管能力再強,也無法跨到Android上,與三星正面對決。此時,在敵方陣營中有一個盟友就至關重要。

放眼Android陣營,一線品牌中,摩托羅拉(Motorola)被Google購併後並未改變頹勢,功能、規格、軟體實力表現平平,對三星起不了威脅。

索尼愛立信(Sony Ericsson)雖然在產品外觀設計以及影音娛樂功能上一直有創新,也有一票死忠粉絲,但在母公司財務狀況欠佳,近年股權經歷多次轉移的狀況下,呈現一種自顧不暇的狀態,智慧型手機市占率始終平平,看不到有任何狙殺三星的能力。

另一家大廠樂金,則因為與三星一樣同為韓國血統,「先天上就不會被蘋果納入考慮,」湯明哲分析。

至於聯想、華為、中興等二線品牌,雖然以驚人的態勢崛起,潛力不容小覷,但目前還是以低價取勝,距離高階的智慧型手機戰場仍有一段實力差距。且依賴中國市場太深,無顯著國際競爭力,自然也不在考量之內。

如此一來,對蘋果不具威脅,但又具備足夠實力,可以擾亂戰局的宏達電,就成了蘋果最好的選擇。

曾經在智慧型手機戰場上與蘋果、三星鼎足而立,讓三星視為稱霸之路第一個要除掉的假想敵,宏達電今年以來確實呈現節節敗退的趨勢。

今年出貨量不僅比起去年將腰斬,十家外資齊降目標價,其中五家的目標價更首次降至「一」字頭。情況之危急,甚至連經濟部長都跳出來疾呼大家愛用國貨救宏達電。

「外資看到的是我們被三星、蘋果夾殺,我們看到的,是三星、蘋果兩強之外,市場上一定有第三名生存的空間。」一位王雪紅核心幕僚,轉述王雪紅、周永明的想法指出,智慧型手機是最貼身的個人化資訊產品,沒有一個消費者會希望拿的手機,跟別人一樣,這就是宏達電的機會。

穩住陣腳,兩強下找空間》升級高階機種並擴大中階市占

為穩住這個市場上「最有力的小三」位置,宏達電在困局中仍然採取了四項策略。第一,在歐美市場,持續主打高階品牌。去年底開始,宏達電捨棄機海戰術,聚焦單一機種,推出One系列,初期雖然經歷產品瑕疵、貨物卡關等危機,單季出貨量僅五百萬支,比起原先預估的千萬支標準差距甚遠,但「你有那個icon在,人家還是會認你,」研究機構顧能(Gartner)分析師呂俊寬說。

呂俊寬指出,宏達電過去努力營造的高階形象有打入人心,如日本的電信商就高度肯定其研發實力,並且「放眼當前的Android廠商,能做出premium(高階)級產品的有幾個?」

因此,宏達電仿效蘋果,以改良版的方式,推出新的旗艦機種One X+、One S特別版,努力在高階市場中維持老三地位。在兩強爭雄下,想辦法創造出自己市場的老三空間。

第二,在中國市場,改攻中階品牌。野村證券研究部科技產業分析師鄭明宗認為,宏達電今年最大的斬獲,是靠單機售價在新台幣萬元左右的中階機種Desire系列,撐起中國市場的一片天。

根據野村證券的估算,宏達電今年第三季在中國的出貨量達到三百萬支,比起上半年總計不過二百五十萬支,有跳躍性的成長,也占其單季全球出貨量總數的一半,「這對穩住它(宏達電)的陣腳有很大幫助,」鄭明宗說。

保持彈性,握有兩邊資源》聯手微軟,再買專利當武器

第三,抓緊與微軟(Microsoft)的合作關係。今年年中,在微軟新作業系統win8正式露面之前,市場曾傳出宏達電與微軟關係破裂,但很快的,雙方就證實這只是個謠言。宏達電的名字,六月出現在微軟第一波合作名單中,九月,就在倫敦推出了Win8手機。

同時握有兩邊平台資源,不只讓宏達電可保持更多彈性,對做為蘋果的盟友來說也具有好處。儘管微軟在智慧型手機平台上尚未建立起競爭優勢,但未來發展如何還很難說。宏達電若有具體研發成果,蘋果也可以透過交叉授權取得好處。第四,購買專利反擊蘋果。二○一一年四月,宏達電以七千五百萬美元,向美國ADC電訊公司購得用於長期演進技術(LTE)高速無線傳輸設備等的高科技專利權,並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控訴蘋果侵犯專利權,做為對蘋果訴訟的反擊。

「當時這只是一種策略上的運用,沒想到會成為現在扭轉戰局的關鍵,」一位熟悉宏達電高層的業界人士指出。根據彭博資訊(Bloomberg)的報導,這項專利是迫使庫克(Tim Cook)願意談判並達成和解的重要關鍵。由於這項專利的獨特性,讓ITC法官暗示蘋果很可能會被控侵權,迫使庫克走上談判桌。

借力求生,換來專利授權》非萬靈丹,能否再起仍是問號

這幾個盡力求生,維持智慧型手機市場中「最有力小三」的策略,成了宏達電不只與蘋果和解,還進一步獲得十年專利交叉授權的重要關鍵。然而,即使取得蘋果的專利授權,並非未來生存的萬靈丹,對宏達電董事長王雪紅來說,她深知有一個殷鑑不遠的例子:威盛電子。

二○○三年四月,威盛電子在一連串晶片組與處理器的侵權官司上,同樣與對手英特爾(Intel)達成和解,雙方除了撤回所有告訴外,也同樣針對各自現有產品簽署為期十年的交叉授權協議,威盛因此形同取得英特爾全面的產品授權。消息一出,威盛股價立刻跳空漲停。

這個劇本,與眼前宏達電的狀況,有驚人的相似處。但十年將過去,威盛並未因此再起,而是依然辛苦掙扎求生。

庫克選擇牽起宏達電的手,雖然震驚全球科技業,但是,宏達電在台股的蜜月行情只有一天,因為現在的宏達電只是少了蘋果的專利戰干擾,未來宏達電能否再起,就看王雪紅能否扮演好「蘋果刺客」角色,猛攻三星,以重新贏回消費者的目光。

【延伸閱讀】宏達電救股價頻出招,不敵蘋果特效藥?——近年股價走勢與重大事件2011/11/11:最高點643元2012/1之前:捨棄機海戰術,效法蘋果和三星策略,改攻單一機種2012/1~2012/3:搶在三星前推出4核心手機One系列,卻因瑕疵多,成為最爭議產品2012/3~2012/5:One系列手機在美國因蘋果被制裁禁賣2012/5~2012/7:智慧型手機市占率下滑,6月退出巴西市場2012/7:不堪虧損,7月退出韓國市場2012/7~2012/9:與微軟合作推出首支Win8手機2012/9~2012/11:推出One X+升級強化版2012/11/5:最低點194元-11月與蘋果專利訴訟和解,並推出5吋機種註:統計自2011/11/11至2012/11/13資料來源:雅虎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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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關於進一步推進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意見》的一些分析 微笑刺客1980

http://xueqiu.com/8967430280/24102813
自《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於2006年5月18日正式實施以來,已經過了整整7年了。期間除了因創業板推出而在2009年5月1日正式實施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外,在IPO方面,證監會先後於2009年6月11日實施《關於進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發行體制的指導意見》、2010年11月1日實施《關於深化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2012年4月28日實施《關於進一步深化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2012年5月18日修訂《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

4年來5個文件(4個改革意見+1個辦法修訂),內容很多,但如同國務院一輪輪出台房地產行業調整政策一樣,核心問題其實只有一個:如何控制發行價讓某些人滿意!而沒有任何一條涉及修訂已經實施了7年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中關於發行條件的規定。

先逐條分析一下證監會新公佈的《關於進一步推進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意見(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的部分具體規定(意見原文用楷體加粗標示)。

一、推進新股市場化發行機制

(一)進一步提前招股說明書預先披露時點,加強社會監督。發行人招股說明書申報稿正式受理後,即在中國證監會網站披露。

自新大地、天能科技、秦寶牧業等尚未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被媒體曝出造假後,領導們便更加認可了社會監督是杜絕造假的重要手段,2011年保代培訓就提到的希望招股書申報稿正式受理後即在證監會網站披露的想法終於要變成了現實。

關於預披露提前,我個人認為:

1、長時間的社會監督有利於震懾造假,有利於提高擬上市公司真實性質量;

2、以對擬IPO公司敲骨吸髓為生的無良媒體要歡呼了,證監會如果無法對無良媒體實施有效監管,或者不能明確宣佈對無實質調查的所謂「質疑」不予理睬,該條政策將大幅增加擬上市公司的無謂上市成本;

3、擬上市公司所有重要信息都將長時間暴露在競爭對手、上下遊客戶面前,可能對發行人的競爭力帶來較大的衝擊,但這個屬於要成為公眾公司的代價,很難避免;在某些造假公司嚴重影響全部擬上市公司信譽的背景下,在加強信息披露的監管層指導思想下,很難要求監管部門減少信息披露內容以適度保護擬發行人;監管層此條的意思是:不敢、不願、不能提前預披露的,就別玩IPO了!

4、證監會是否可以對預披露半年以上無實質性舉報信或者無實質性報導的發行人給予免檢待遇直接過會發行?

(二)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在審企業,可申請先行發行公司債。積極探索和鼓勵企業以發行普通股之外的其他股權形式或以股債結合的方式融資。

1、傳了很久的擬IPO公司可發公司債這條是定下來了,公司債不再僅限於上市公司發行了,為何不能推廣到所有股份有限公司、甚至所有公司制企業呢?期待證監會進一步放鬆,不過這似乎與IPO關係不大了。

2、這條政策的出台,可能只是在IPO堰塞湖情況下,對於發行人資金緊缺問題的一種應急手段,如果證監會IPO審核順利,按照法律規定的3個月審核期如期審核完畢,或者再慢一些6個月能審核完畢,發行人也未必著急發債先。

3、響應證監會政策號召去積極發債,但發債成功後,資金又暫時不缺了,證監會是會推遲放行、優先放行、還是與其他公司一樣正常審核呢?證監會是否應該明確一下?

4、至於優先股(普通股以外的其他股權形式)或者股債結合方式融資,依然是積極探索和鼓勵階段,距離正式實施依然有相當時間距離。

5、在股改開始已經過了8年,全流通、市值等概念已經深入人心之後,在很多發行人看來,擁有上市公司平台、市值認可、成為公眾公司的規範要求、吸引人才、廣告效應等而非融資才是IPO的主要目的。但,不僅是社會公眾、媒體,連證監會依然認為IPO的主要目的是融資!

(三)發行人通過發審會並履行會後事項程序後,中國證監會即核准發行,新股發行時點由發行人自主選擇。(四)放寬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核准文件的有效期至12個月。

1、會後事項程序後就給批文,發行時點由發行人自主選擇,批文有效期也從6個月延長到12個月,證監會算是又放開了一些,但是真的會不再人為控制批文麼?由於發行前依然需要向證監會報備取得同意,這個時點依然控制在證監會手裡,因此即便批文不再控制了,但證監會不讓發還是發不出來。

2、這條政策推出後,所謂的「批量發行」也就會出現了,證監會只管給批文,啥時候發由發行人自己定,一次給個20、30家批文也無所謂了。

3、如果此條成為發行人明確預期,且證監會真正不再控制發行時點,所謂調控發行節奏也就成為歷史了,希望真的能夠落實。

二、強化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等責任主體的誠信義務

(一)加強對相關責任主體的市場約束

 1、發行人控股股東、持有發行人股份的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在公開募集及上市文件中公開承諾:所持股票在鎖定期滿後兩年內減持的,其減持價格不低於發行價;公司上市後6個月內如公司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均低於發行價,或者上市後6個月期末收盤價低於發行價,持有公司股票的鎖定期限自動延長至少6個月。

 此條目的是打擊破發,但這條政策太拍腦袋了吧:

(1)為何是上市後6個月內,不是3個月、9個月、或者1年?

(2)假設公司上市後股價平穩,但正巧到6個月期末當天趕上股市暴跌連帶著破發了,平白無故多鎖定6個月;

(3)好不容易熬過了6個月,股價也一路上揚走勢良好,偏偏鎖定期滿的時候趕上了類似從6100跌到1600點的行情,連帶著破發了,只能熬著等股價回升再減持;

(4)為何只有控股股東、董事和高管受限,其他股東呢?

(5)低價減持給投資者不是更好麼?非得要求股東高價轉讓,這是監管部門保護大小非利益啊!

建議證監會撤銷此條,非要保留的話,個人建議:

(1)增加系統性風險調整;

(2)建議以100%換手率為考核指標,100%換手後股票依然在發行價以上,則可以認為一級市場打新者均未出現虧損,二級市場投資者也都接受了這個價格,發行價定價合理;

(3)建議所有大小非均適用此條,以示公平。

2、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應在公開募集及上市文件中提出上市後五年內公司股價低於每股淨資產時穩定公司股價的預案,預案應包括啟動股價穩定措施的具體條件、可能採取的具體措施等。具體措施可以包括發行人回購公司股票,控股股東、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增持公司股票等。上述人員在啟動股價穩定措施時應提前公告具體實施方案。

這條更無厘頭。

(1)最近5年來,有幾隻股票上市後破淨了?為何要規定5年?最近5年上證綜指波動範圍是3072-1664-3478-1949-2444-2210,市場波動巨大,讓發行人、控股股東、董事高管都做預案5年防破淨,怎麼想的?

(2)即便破淨,為何要人為穩定股價?破淨有什麼不可以麼,如果市場選擇讓一隻股票破淨,證監會非得要求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董事高管來維穩,損失了證監會賠麼?

(3)「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意味著是每一方都要提出預案,而不是只有發行人提出回購股票就行了。5年時間,且不說董事、高管都可能換人了,連控股股東可能都換了,讓不在公司任職,甚至可能都不再持有公司股票的人履行幾年前發行時承諾的預案增持股票,不是很可笑麼?

(二)提高公司大股東持股意向的透明度。發行人應當在公開募集及上市文件中披露公開發行前持股5%以上股東的持股意向及減持意向。

1、監管層這是要持股5%以上的股東在發行前就明確表態:我要持股多久,要不要減持,準備減持多少……;

2、既然規定了法定限售期,也規定了各種情況下延長限售期,限售期滿了人家是否減持完全是人家的權利了,為何還要提前表態?

(三)強化對相關責任主體承諾事項的約束。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等責任主體作出公開承諾事項的,應同時提出未能履行承諾的約束措施,並在公開募集及上市文件中披露,接受社會監督。證券交易所應加強對相關當事人履行公開承諾行為的監督和約束,對不履行承諾的行為及時採取監管措施。

這條意思是:你無權保持沉默,你所說的每一句話都具有法律效力,都會成為呈堂證供,並且要負法律責任。

當然,對這條還是表示支持的,對於上市公司及相關利益方來說,承諾的事項就應該要做到。

   三、進一步提高新股定價的市場化程度

(一)改革新股發行定價方式。按照《證券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發行價格由發行人與承銷的證券公司自行協商確定。發行人應與承銷商協商確定定價方式,並在發行公告中披露。

這條意思是:改革之前,發行價格不是由發行人與主承銷商自行協商確定的,與《證券法》第34條的規定不符?

如果之前就是按照證券法執行的,還改什麼?

(二)發揮個人投資者參與發行定價的作用。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應當允許符合條件的個人投資者參與網下定價和網下配售。公開發行股票數量在4億股以下的,提供有效報價的機構投資者和個人投資者應分別不少於20人;公開發行股票數量在4億股以上的,提供有效報價的機構投資者和個人投資者應分別不少於50人。有效報價人數不足的,應當中止發行。

1、2012年出台的改革指導意見都已經允許發行人不再詢價可以直接定價了,這次又退回去了?(按下文「網下發行的新股,由主承銷商在提供有效報價的投資者中自主選擇投資者進行配售」,意味著不搞報價網下沒法發行?)

2、發個1000萬股、2000萬股的,還得找分別不少於20人的機構投資者和個人來報價,真是折騰啊,發行人成本再次提高;這分別20人的腦袋是怎麼拍的?為何不是15、不是25?

 (三)強化定價過程的信息披露要求。

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應製作定價過程及結果的信息披露文件並公開披露。在網上申購前,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應當披露每位網下投資者的詳細報價情況,包括投資者名稱、申購價格及對應的申購數量,網下所有投資者報價的中位數、加權平均數,公募證券投資基金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確定的發行價及對應的市盈率等。

如擬定的發行價格(或發行價格區間上限)的市盈率高於同行業上市公司二級市場平均市盈率的,在網上申購前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應發佈投資風險特別公告,明示該定價可能存在估值過高給投資者帶來損失的風險,提醒投資者關注。內容至少包括:

1、比較分析發行人與同行業上市公司的差異及對發行定價的影響;提請投資者關注所定價格與網下投資者報價之間存在的差異。

2、預計募集資金超過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需要量的,說明富餘募集資金的用途及其對公司經營、公司業績等帶來的影響和風險。

3、提請投資者關注投資風險,審慎研判發行定價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資決策。

(1)定價過程更公開透明,風險提示更加充分,這條還算靠譜,也是證監會一貫推行的方向;

(2)2012年版的25%紅線還繼續有效不?似乎證監會這文件沒有說之前的廢止,去年那文件也沒說更前面的廢止。。。

(3)超募依然是監管層重點關注的事項,募資需要報個項目,這計劃經濟時代的產物,到了21世紀過了10年依然還根深蒂固的停留在監管層的注意範圍內,監管層真的不知道發行人的募投項目大多是為了發行而特別編制的麼?真的不知道很多產業都已經嚴重產能過剩了,發行人還不得不編報告擴大產能麼?真的不知道所謂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更多是可批性研究報告麼?真的不知道上市後N多公司變更募集資金投資方向的真正原因麼?

曾經有一段時間證監會淡化了對募投項目的審核,讓大家覺得取消募投審核只是時間問題了,但。。。

四、改革新股配售方式

(一)引入主承銷商自主配售機制。網下發行的新股,由主承銷商在提供有效報價的投資者中自主選擇投資者進行配售。發行人應與主承銷商協商確定網下配售原則和方式,並在發行公告中披露。承銷商應當按照事先公告的配售原則進行配售。

1、這條是整個文件中唯一亮點,主承銷商自主配售選擇權千呼萬喚終出台;

2、券商資本市場部地位將進一步提高,券商將從過分看重發行人利益向看重機構客戶利益逐漸轉變,投資銀行部與資本市場部之間的矛盾可能會增加,但最終勝利者一定會是資本市場部;

3、如何避免暗箱操作和利益輸送,將成為監管層新的監管目標。

(二)網下配售的新股中至少40%應優先向公募證券投資基金和由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配售。

  1、要說報價多聽聽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的,代表中小股東利益(事實上壓根和中小股東沒啥關係,基金和社保血洗市場散戶罕見麼?)這理由還可以理解,在配售的時候為何還要向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偏向?就是因為此輪改革後壓低新股發行價,要讓機構掙錢了?這算是證監會指定利益輸送麼?

2、作為監管機構,應該公平對待所有投資者,人為限定部分投資者優先獲得資源,有失「公開、公正、公平」的資本市場「三公」原則!

3、為了滿足40%這條,是否無論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報什麼價格都得接受?如何避免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故意壓低價格的情形出現?

4、極端情況,如果報價機構數量符合要求了,但是沒有基金報價,難道就不能網下發行了?

5、對於中小板或創業板公司,假設發行2000萬股,網下一共也就1200萬股,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就要拿走接近500萬股,剩下可憐的一點讓其他機構去分,證監會不怕打擊其他機構的報價積極性麼?

(三)調整網下配售比例,強化網下報價約束機制。公司股本4億元以下的,網下配售比例不低於本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的60%;公司股本超過4億元的,網下配售比例不低於本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的70%。餘下部分向網上投資者發售。既定的網下配售部分認購不足的,應當中止發行,發行人和主承銷商不得向網上回撥股票。

1、先回顧一下比例變化的歷史:

(1)2006年證監會推出《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時,規定的比例是20%、50%,但網下認購者可以同時網上認購;

(2)由於機構投資者具有資金優勢,加上證監會人為控制發行市盈率不超過30倍,新股上市均有可觀漲幅,就連被投資者耿耿於懷的中石油,中籤者1簽都能掙3萬!在新股不敗背景下,散戶們強烈要求增加給散戶的股票額度,但20%網下已經是一個相當低的比例了,於是證監會2009年推出的《關於進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發行體制的指導意見》規定了網下認購者不能在網上打新股;

(3)當證監會放開價格管制了,新股發行市盈率越來越高,新股破發開始屢見不鮮後,散戶們又強烈指責詢價對象們平均分配的股票數量太少,報價不負責任,於是證監會2010年推出的《關於深化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規定了網下認購者也得搖號抽籤;

(4)當市場進一步下跌,破發現象依然屢見不鮮,散戶們抱怨中籤如中槍後,證監會2012年推出的《關於進一步深化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將所有網下配售的比例調整為50%;

(5)2013年,證監會這一稿把比例調成了60%、70%。

2、網上發行比例只有40%、30%,如果是小盤股、價格低,給網上投資者的量就很少了,小散們就別去打新了。

3、要是開閘後新股暴漲,會不會有輿論又指責證監會讓散戶們中籤掙錢更難了呢?

(四)調整網下網上回撥機制。網上投資者有效認購倍數在50倍以上但低於100倍的,應從網下向網上回撥,回撥比例為本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的15%;網上投資者有效認購倍數在100倍以上的,回撥比例為本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的30%。

2012年《關於進一步深化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規定「網下中籤率高於網上中籤率的2至4倍時,發行人和承銷商應將本次發售股份中的10%從網下向網上回撥;超過4倍時應將本次發售股份中的20%從網下向網上回撥。」這一稿規定網上認購倍數50-100倍才回撥15%,100倍以上回撥30%。這個數字應該是證監會經過數據統計總結出來的,1-2%中籤率和1%中籤率以下兩個觸發點,不曉得批量發行後會是什麼情況?

(五)網上發行的股票,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可以採用現行按申購量配號抽籤確定中籤號碼的方式進行配售,也可以採用按申購賬戶配號抽籤確定中籤賬戶並配售等量股票的方式配售。

1、這一條改變的是網上中籤按資金分配的傳統,這一點的改變也是歷史一脈相承的:

(1)在2006年之前的發行方式曾經有過市值配售和資金配售且不設認購上限,誰的股票市值多或者錢多就能配到更多的股票,結果當2007年牛市來臨且新股不敗時,新股發行凍結資金規模驚人,當年募集資金僅3.72億的福晶科技居然凍結資金都超過1.52萬億,而中國中鐵凍結資金也不過2.93萬億,中石油才凍結了2.58萬億。當每隻新股發行的時候都要凍結萬億級別的資金好幾天,可以想像當年銀行系統對證監會意見會多大。

(2)2009年證監會規定了網上申購的上限為網上發行股數的千分之一,雖然依然是錢多中籤更多,但因為設置了上限,更多的投資者有機會中籤了。這條政策對凍結資金規模的減少效果顯著,唯一超過萬億凍結資金的是募集資金超過500億的中國建築,2011年以來千億級別的凍結資金都不多見了。

(3)如果按賬戶配號抽籤並等量配售,就意味著即便打滿千分之一上限,即便中籤率相對較高,可能也就中一個號,原本某個股票運氣好可以中好幾個號的情況將不再存在,按戶頭(人頭)分取代了按資金分。

2、對採用按申購賬戶配號抽籤確定中籤賬戶並配售等量股票方式進行配售的新股,在打新股時沒必要定格上限去打新了,打新資金效率會有所提高,這可能也是監管層為批量發行可能帶來的資金緊張提前做的制度安排。

(六)發行人、主承銷商、參與網下配售的投資者及相關利益方存在維護公司股票上市後價格穩定的協議或約定的,發行人應在上市公告中予以披露。

堅決反對一切形式的對市場價格的干預行為!

五、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切實維護「三公」原則

(一)保薦機構與發行人簽訂發行上市相關的輔導協議後,應及時在保薦機構網站披露對發行人的輔導工作進展;輔導工作結束後,應在其網站披露輔導工作報告。

  1、這是從輔導階段就公示了,進一步提前了擬上市公司開走IPO路的公告時點,擬上市公司要考慮進入輔導期的時點了,別為了要點當地政府的補貼就早早進輔導期了;

2、輔導工作報告也要公開披露了,之後恐怕證監會能看到的所有文件都會向全社會公佈,發行審核徹底透明化,有了無數的媒體、競爭對手、內外部利益人和潛在投資者的全民審核,證監會的發審委制度啥時候廢除呢?

(二)進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質量。研究改進信息披露內容和格式,突出披露重點,使用淺白語言,提高披露信息的可讀性,方便廣大中小投資者閱讀和監督。

這是為修改招股說明書準則做鋪墊吧。

(三)招股說明書預先披露後,發行人相關信息及財務數據不得隨意更改。審核過程中,發現發行人申請材料中記載的信息自相矛盾、或就同一事實前後存在不同表述且有實質性差異的,將中止審核,並在12個月內不再受理相關保薦代表人推薦的發行申請。發行人、中介機構報送的發行申請文件及相關法律文書涉嫌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的,移交稽查部門立案查處,暫停受理相關中介機構推薦的發行申請;查證屬實的,自確認之日起36個月內不再受理該發行人的股票發行申請,並依法追究中介機構及相關當事人責任。

1、項目出現申請材料自相矛盾、前後表述不同且有實質性差異,就中止審核,並對保代停牌1年,意味著也中止審核1年,這個處罰夠狠!保代們在上報材料前得認認真真把所有材料都看一遍吧,按2個夾子共2000頁文字,每頁800字的保守估計,160萬字的閱讀量。。。

2、申請文件一經申報即開始承擔法律責任,有假則轉交稽查,整個保薦機構的項目都受影響,但發行人的法律責任依然難以追究,也就36個月不受理申請,依然無刑責,所謂發行人是第一責任人究竟該怎麼落實?

(四)發審會前將對保薦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相關中介機構的工作底稿及盡職履責情況進行抽查。

抽查?怎麼抽?是每個項目的底稿都要抽查,還是抽某機構一部分項目的全部底稿?還是抽所有擬上會項目的一部分項目的全部底稿?

如果每個項目的底稿都要進行抽查,放在發審會前才抽審核時間夠麼?當然,受理後就是發審會前了,預審員就可以隨時調底稿了。

(五)強化發行監管與稽查部門的聯動機制。從申請文件被行政受理時點起,發行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相關中介機構即需要對申請文件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審核中發現涉嫌違法違規重大問題的,立即移交稽查部門介入調查。

稽查部門估計要被發行部門煩死了,是否會在稽查部門中單獨再設一個發行稽查局?

(八)發行人上市當年營業利潤比上年下滑50%以上或上市當年即虧損的,中國證監會將自確認之日起即暫不受理相關保薦機構推薦的發行申請,並移交稽查部門立案稽查。發行人在招股說明書中已經明確具體地提示上述業績下滑風險、或存在其他法定免責情形的,不在此列。

1、上市當年即虧損的,大多數營業利潤已經下滑了50%以上,如果營業利潤沒下滑50%而居然虧損了,只可能是出現巨額營業外支出,這條中沒有「扣除非經常性損益」這一常用措辭,上帝保佑上市當年發行人無災無難吧。

2、此條未明確創業板例外,即創業板營業利潤下滑50%以上也要被立案稽查?準確表述是否應該為「發行人在主板上市當年營業利潤比上年下滑50%以上,或在創業板上市當年即虧損的……」

3、移交稽查的對象是發行人還是保薦機構?亦或一併被稽查?

總體感覺:

1、控制發行價格是核心議題;

2、降價且新股發行偏向機構投資者,機構們可以開始拋售現有股票籌資打新了,小散們可以撤出打新市場了;

3、賦予主承銷商網下自主配售選擇權是全文唯一亮點,可能對未來券商的發展及盈利模式帶來重大變化;

4、行政色彩過濃,不僅限價、限量、還要保價、維護價格穩定,監管部門赤裸裸要求人為干涉市場價格,要求對某些特定投資者優先,置「公開、公正、公平」的資本市場「三公」原則於何處?

5、大篇幅講處罰、監管、法律責任,監管越來越嚴的預期非常明顯,保薦工作不好做了,將進入幹活多、責任大、收益低的階段,再次逼迫經歷不濟的老保代們轉行;

6、儘管要進行修改的傳言已經傳了很久,但實施了7年之久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依然沒有要修訂的意思,證監會多次提到的淡化盈利能力判斷等思想距離最終落實依然遙遠。不對發行條件、監管整體思想進行調整,4年5個文件對IPO的改革注定只是程序性的修修補補,不會有多少實質性的變化。

7、至於爭議很大、詬病很多的發審委制度,一時半會兒更不會有動的意思,從核准制到註冊制的路依然遙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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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史140101四十七人刺客 掌門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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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史140101

《決算忠臣藏》:47人刺客

黑白子供稿

 

“47 Ronin”(港譯:浪魂47)是荷李活以日本江戶時代著名的「元祿赤穗事件」為藍本改編的一齣魔幻電影。

元祿十四年(1701年)三月十四日,播州赤穗藩主 淺野內匠頭長矩 在江戶城將軍府的松之廊,趁將軍家旗本 吉良上野介義央 與人閒聊之際,持刀從後殺傷了這位主管幕府儀式典禮的首席大臣。負傷的上野介僥倖不死,而在將軍府內持刀傷人的內匠頭,即日被江戶幕府第五代將軍 德川綱吉 下令切腹謝罪。

上野介因完全沒有抵抗,幕府認為他在事件中不屬於「鬥毆」,不單獲判無罪,更得到將軍的慰問。

內匠頭與上野介何以結下仇怨,一直以來眾說紛紜,僅知道他動手的時候說了一句:「你還記得我的遺恨嗎?」

內匠頭切腹後,幕府頒令沒收其領地,改易抄家。

 

元祿十五年十一月十五日凌晨,赤穗藩淺野家的四十七名舊部,為了替主公雪恥復仇,夜襲吉良家在江戶市的宅邸,斬下上野介項上人頭。 得手離開吉良邸時,一名並非武士身份的家臣中途溜走,剩下的四十六人則按照原定計劃,把讎仇首級帶到 泉岳寺內匠頭墓前血祭,然後全體投案自首。幕府鑑於當時輿論對赤穗義士的聲援,遂免去眾人斬首之刑,賜以切腹,是為「赤穗事件」。***

以今日的觀點評價,內匠頭因持刀傷人而受罰(先不論刑罰是否過重),可算是罪有應得。他的舊部歷經623天沉潛,最後打著為主君復仇的旗號,用幾近滅門屠殺的手段,殺害上野介及十多名無仇無怨的吉良家家臣,絕對是令人髮指的暴行。然而三百年前的標準,卻是一面倒的支持這起「義舉」。

四十六義士切腹短短十二天,江戶的 “中村座”就上演了名為「曙曾我夜討」的戲碼;儘管此劇迅即被禁,四十六年後(1748年)歌舞伎《假名手本忠臣藏》登場。迄今為止,《忠臣藏》不論是以歌舞伎、大河劇、電影、小說,甚至動漫遊戲的形式出現,均廣受日本人歡迎,長盛不衰。

赤穗四十七藩士勢要斬殺上野介,完全是受到「武士倫理觀」的驅使。 按當時武士的思維,主公內匠頭既然出手傷了上野介,事件明顯就是鬥毆,天下大法「鬥毆之輩,無論是非,共為死罪」。但上野介得到幕府原宥,未被問罪,保住了性命。身為淺野家的家臣,這是攸關「武士的一分」(縱使捨命也必須維護的名聲)的大義問題,所以絕對不能讓仇人免罪、壽終正寢。

 

幕府派岀的上使,於元祿十四年四月十九日接收赤穗城。 藩內有人主張死守城池;也有人建議到城門切腹,死諫幕府等不同的想法。最終,眾家臣選擇了無條件開城。 赤穗藩的筆頭家老(首席家臣)大石內藏助良雄,在此起到了關鍵作用。

面對主公切腹,幕府沒收藩地的突然衝擊,赤穗藩大約三百名藩士當中,不到一半人願意追隨內藏助一起行動,人數約為一百二十人左右。而其他藩士領過俸祿和「割賦金」(退職金)皆另謀出路。

 

一百二十多名準備參與復仇的藩士又分為兩派。 一派是廢藩前常駐江戶,以 堀部安兵衛為首,要求立即進攻吉良邸的激進派。 另一派以大石為首,希望透過政治手段,讓主公的弟弟 淺野大學長廣 復興赤穗淺野家,並在「御家再興」的同時,促使幕府處分上野介。

崛部與大石,實際上是代表赤穗藩內新舊藩士的心態。 崛部是在元祿七年加入成為藩士,對藩主個人的感情,要遠比對整個赤穗藩的感情來得深厚,所以對復仇格外積極。 至於累世為家臣的大石,很自然會以復興家業為絕對優先,繼而才考慮報仇。*** 在大石的連番努力下,崛部願意作出配合,暫時把「御家再興」視為首要任務。

 

籌劃復仇大計之前,大石內藏助先要全力做好把藩地交還幕府一事。 這是一項想像以外,極為繁絮的工作。赤穗藩在當年,是領有五萬石的「外樣中藩」。廢藩之後,必須盡快以現銀兌回發行在外的藩幣,然後再變賣淺野家的私產,以支付三百多名上中下級藩士的俸祿和退職金。

內藏助直到六月四日,處理完一切善後事務才離開赤穗。這時,內藏助帶走了691兩黃金,約等於今天的8,300萬日圓(約合610萬港元)。 正是這筆款項,再加上周詳擘畫,義舉始能畢竟全功。

 

挾巨款離開赤穗的內藏助,先用了百兩金為主公買下一塊墓地。估計他當時並沒有考慮把餘款用於舉事,而是著眼在透過政治疏通,冀能恢復淺野長廣的家督之位。

但隨著時日消逝,迫於生活而慢慢脫隊的同志漸增。浪人的生活花光積蓄,看不見未來。個別決死殉節的舊藩士,把絕大部分俸祿和退職金留給家中妻小作為安家費,只留下小量金錢傍身,等待終極復仇。這個時候,內藏助手上的黃金,要應付逾百人每月食宿的龐大開支,實際上並不充裕,以致部分無業又不願放下武士尊嚴的下級藩士,每月只能依靠內藏助送來大約等於三萬日圓(約合二千多港元)的津貼過活。這就是現實,單靠忠義是報不了仇的。

 

元祿十五年七月,閉門思過一年多的淺野長廣,被改派寄居在淺野本家的藝州廣島藩主 淺野綱長宅邸。 這表示赤穗淺野家「御家再興」的最後希望幻滅。內藏助與一直留守在江戶的崛部決定動手,潛伏在京都的同志陸續開往江戶,這又是一筆可觀的旅費支出。 這期間,又再流失了數十人,到了十二月十四日,也就是襲擊吉良邸前夕,只剩下最後的四十七義士。 內藏助罄盡所有,用了大約160萬日圓(約合11萬多港元)購置軍備。赤穗義士之所以能全身而退,全靠每人身上的一件鎖子甲。

元祿十六年二月四日,幕府對事件作出裁決,四十六人結黨闖入吉良邸殺害上野介,「此乃藐視朝廷之舉,罪不可赦」,命令切腹。按當時的觀念,幕府既然不承認內藏助等人主張的「為主公復仇」,但賜以切腹,算是輕判。已有斬首覺悟的內藏助聞判後欣然接受:「很幸運被命切腹,感激不盡。」

(編按:更為意義重大的乃「切腹」是武士的特權,朝廷賜切腹等同於非正式恢復他們失落了的武士身份,根據“身份經濟學”,這才是“義士”們的至高“效用”,他們捨生追求的榮譽成就。)****

幕府在同日亦對殞命的上野介有了新的判決:「吉良上野介,前年與淺野起爭執時,雖說是秉公處理,但上野介沒有抵抗便逃走,這對內匠頭而言是卑鄙至極的行徑。」幕府據此處罰了上野介的兒子 吉良左兵衛,把他交由信州高島藩「保護管束」。

 

多年來,有關於「赤穗事件」的論文研究,可謂多不勝數。唯獨是以赤穗義士首領大石內藏助良雄的一本帳簿—-《預置候金銀請拂帳》,從財務層面作為研究的取徑,則極為罕見。東大教授山本博文在2012年的新作《決算忠臣藏》另闢蹊徑,利用一筆筆毫無感情的記帳,深入分析赤穗藩的家臣自從遭遇廢藩,直到成功復仇這一年九個月所面對的困難, 探討隱藏在「武士倫理觀」背後的現實問題。

誠如山本教授在總結時所言:「……經過了很久的時間才襲擊吉良邸,其實這一點相當重要。因為時間才能衍生人性的糾葛,並且孕育出克服這糾葛的故事。***

赤穗浪士們並非為了達成 “武士的一分”,便不管成功與否就在暗夜出擊、想怎麼幹就怎麼幹的武士。……首領內藏助,將藩國剩餘的資金部分放在手邊,巧妙地運用直到義舉成功。所謂元祿武士,就是這樣的武士。」

 

參考:

《決算忠臣藏》    山本博文著陳系美譯

遠流出版社2013年中文版

 

編按:「赤穗47義士」捨生取義的行逕,除了在日本被熱捧為武士道最高典範之外,復因Ruth Benedict在文化人類學名著《菊花與刀The Chrysanthemum and the Sword》 (1946)書中輯錄而蜚聲國際。

著名電影有1962年稻垣浩導演的“忠臣藏”和 1994年市川崑執導高倉健主演的“47人刺客”,我推薦前者,瘋狂推薦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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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史140807《刺客列傳》情義值千金 2之1 掌門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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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史140807
《刺客列傳》之 「情與義,值千金」1/2
朝日執筆

一.《史記》
司馬遷的《史記》是中國史上第一部紀傳體史書。 所謂「紀傳體」,就是以人物的事跡為中心來記錄歷史。 簡單來說,就是我們今日的人物傳記。 《史記》的人物傳記是分等級的,大體而言,記錄帝后事跡的叫做「本紀」;記載諸侯的故事叫做「世家」;至於其他各式人種的就叫做「列傳」。***

可以想像,由於「列傳」記載的是各種各樣不同的人物,所以其內容必然比「本紀」和「世家」豐富和精彩得多。 「列傳」也分為三個半類型:一是只記一個人事跡的「專傳」,例如《蘇秦列傳》、《張儀列傳》;也有兩個或以上人的「合傳」,例如《孫子吳起列傳》,和各位中學時必然讀過的《廉頗藺相如列傳》;另外還有以同類人合在一起的「類傳」,如包括十三個酷吏的《酷吏列傳》,和我們今天要講的《刺客列傳》。 另外還有一種是專門講述周邊外族的,例如《匈奴列傳》和《南越列傳》,不過其實把它們當成是第三類的類傳,也是可以的。

二.「刺客」登場
所謂「刺客」,一般指執行謀殺任務以達到政治目的的人,有時也包括復仇者。 不過,廣義而言,只要你把「政治」的外延擴闊為「人際關係的處理」,則「復仇」當然也是一種政治目的。
《刺客列傳》一共記述了曹沫、專諸、豫讓、聶政、荊軻、高漸離六個刺客的故事,由春秋中期到戰國末期,跨度達四百年。

刺客這一個「行業」的出現,其實可以理解為政治權力集中的結果。 只有當整個政治集團的權力高度集中在幾個,甚至一個人手中的時候,實行「刺殺」才有意義。**** 由西周到春秋戰國,是政治體制由封建主義到中央集權的過渡時代,刺客正是在這種背景下登上了歷史的舞台。
然而,相比於政治運作的改變,「人心」的改變卻是緩慢的。 在下面的故事中,我們會發現,刺客們所信奉的,其實仍是「封建主義」的倫理觀。 或者換一個角度來看,其實正是因為封建制度的崩潰,原來僅屬於封建貴族的「高級倫理價值」,才有機會下流到庶民階級之中,並讓從前根本連談論禮儀的資格也沒有的「野人」,有機會躋身「國士」的地位。**** 雖然,這種晉升往往必需以生命作為代價。

三.《刺客列傳》
〈荊軻刺秦〉
140807a

在整部《刺客列傳》之中,最有名的應該是荊軻了。事實上,司馬遷整篇五千字的《刺客列傳》,荊軻佔去了過半的篇幅。 這樣難免讓荊軻在後人眼中成了「刺客」的代表。

不過,縱觀其整個刺殺行動,非常「論盡」兼拖泥帶水,以至於最後由「荊軻刺秦王」變成了「秦王斬荊軻」。 事實上刺與被刺雙方都表現得非常不專業,甚至有點滑稽,140807b反正就是一點都不有型。況且整個故事中,荊軻從來沒有演示過他的身手,最後司馬遷還引述了一個與荊軻反了臉的舊朋友 魯勾錢的評論:「晨早叫咗條衰仔勤力D練劍架啦!」因此很容易讓人生疑,荊卿其實是否真的「有料到」。

今天為大家講述的豫讓和聶政的故事,論悲壯和動人的程度,絕對要比荊軻強得多。 而其中反映出的封建倫理價值,亦即所謂的「義理觀」,也更見清晰。
140807c

〈豫讓擊衣〉
豫讓是春秋末期的晉國人。晉國本是春秋初中期的大國,春秋五霸之一,但到了這時國政已被國內的智、趙、魏、韓、范、中行六家大夫所把持。 豫讓曾經先後為范和中行兩家效命,但得不到重用。後來轉投智家,智伯瑤待他甚為禮遇。
140807d不久,晉國六卿互相火併,智伯先滅范與中行,後來趙又聯合韓魏滅了智,最後三家分晉,從此將中國歷史帶入「戰國時代」。 趙與智為世仇,趙襄子滅智伯瑤後,甚至將他的頭顱漆為酒器。

豫讓的主人倒台,便逃入山中,並說出了千古「義理」名句:「嗟乎!士為知己者死,女為說己者容。今智伯知我,我必為報讎而死,以報智伯,則吾魂魄不愧矣。」
為了報仇,他經過一番籌劃,改名換姓並「揮刀自宮」,以宦官的身份混入宮中洗廁所,暗懷匕首,等待機會刺殺趙襄子。襄子如廁之時,感到有點不對勁:「有殺氣!」派人執問廁所所長,發現竟是暗藏兵器的智家門客豫讓。 豫讓直認要為主子報仇,趙襄子的手下都說要殺了他,趙襄子卻非常有型地說:「智伯已經絕後,臣下(在毫無利益下也要)為主子報仇,這是天下賢人呀!他是義人,我小心避開就是了。」於是命人把豫讓放了。

豫讓失敗後,並沒有放棄。他知道自己已被人「點相」,於是用漆抹身讓全身潰爛生滿毒瘡,又吞炭讓聲音變得沙啞。 經過一番「形象工程」後,在街上行乞。 他妻子路過也不能把他認出,反倒了是一個沙煲兄弟把他認出來了。
這個好友見豫讓變得如此「慘不忍睹」,就說:「以你的才能,若然假意投靠趙襄子,他必然會讓你留在身邊,到時候你想怎樣也行了吧。你現在自殘身體來找機會報仇,不是更困難嗎?」豫讓答:「若身為別人的臣下,心中卻想找機會殺主人,這種有異心的想法說得過去嗎?我要做的事的確很難,但我之所以這樣做,就是為了讓天下心懷二志的臣下都感到羞愧!」

豫讓自覺準備妥當,就埋伏在趙襄子常常經過的一度橋底。趙襄子來到橋邊,他所騎的馬忽然驚叫起來,襄子曰:「此必是豫讓也!」於是豫讓又被一眾護衛押到趙襄子面前。趙襄子就斥責豫讓:「你不是也曾為范和中行兩家效命嗎?當年智伯消滅他們的時候,你不去為他報仇,現在智伯死了,你怎麼卻來找我麻煩?」 豫讓答:「臣事范、中行氏,范、中行氏皆眾人遇我,我故眾人報之。至於智伯,國士遇我,我故國士報之。

趙襄子長嘆一聲,忍140807e不住流下了眼淚:「好個豫子呀!你這為智伯盡義,名聲已經成就了;而我之前這樣赦免你,好人也做夠了。這次,抱歉我實在不能再放過你了。」豫讓答:「我聽說明主不會阻人扮有型,而忠臣則有為名聲而死的義務。之前你放過我,天下都說你是賢君。今日如此,我固然死得甘心,但希望能斬君上的衣服幾下,算是嘗了我報仇的心願,這樣我就算死也沒有遺憾了。當然我不敢奢望君上能夠答應,但因為敬重君上,所以才敢將願望坦誠相告。」

趙襄子對豫讓的大義非常感動,於是脫下衣服讓手下交予豫讓。 豫讓拔劍躍起狠狠地砍了衣服三下,仰天長嘯:「我終於可以下去回報智伯了!」然後自刎而死。 其死之日,整個趙國的志士聽到這個消息,都不禁為之掉淚。
這就是為後世俠義之士大加傳誦的「豫讓擊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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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史140812《刺客列傳》情義值千金 2之2

來源: http://www.tangsbookclub.com/2014/08/12/%E8%AA%AA%E5%8F%B2140812%E3%80%8A%E5%88%BA%E5%AE%A2%E5%88%97%E5%82%B3%E3%80%8B%E6%83%85%E7%BE%A9%E5%80%BC%E5%8D%83%E9%87%91-2%E4%B9%8B2/

說史140812
《刺客列傳》之 「情與義,值千金」2/2
朝日執筆

〈聶政毀容〉
聶政的故事發生在 “豫讓擊衣”故事四十餘年之後。 東漢蔡邕(蔡文姬之父)的《琴操》也有記載聶政的故事,但行刺動機、刺殺對象和刺殺過程皆有不同,這裏說的是《史記》的版本。
140812a聶政本來是 軹深井里(今屬河南濟源市)人,因為殺了人,走避仇家,帶同母親和姐姐移居齊國,以屠狗為業。

衛國大夫 嚴仲子曾在韓國當客卿,因故與韓國的相國 俠累結下生死之仇。 嚴仲子懼怕俠累勢力,於是逃回衛國。他到處尋找勇士向俠累復仇,有人告訴他有個叫聶政的勇士隱居在齊國,於是就親自到齊國市井去拜訪聶政。

嚴仲子多次登門拜訪,又為聶母準備壽筵,親自舉杯向奉酒。 到了酒宴高潮時,更拿出黃金百鎰,送給聶母作為壽禮。 聶政覺得這禮實在太重,堅決不受。 嚴仲子堅持要送,聶政就說:「我猶幸老母健在,家裏雖然窮,但客居這裏做屠夫,也總算可以早晚給母親買些點心。我母親的供養還算齊備,不敢受仲子的賞賜。」
嚴仲子於是避開其他人耳目,單獨向聶政表明心意:「我有仇人,所以四處避走。來到齊國,聽說閣下是位義士,於是獻上些許錢給老夫人買些粗糧,無非希望和閣下交個朋友,豈敢有什麼奢求?」聶政答:「我之所以躲在這裏,甘心當個無名無姓的屠夫,就是希望可以奉養老母。老母尚在,我不能答應你什麼。」嚴仲子再三堅持送禮,聶政也再三堅持不收。最後嚴仲子終於盡賓主之禮,向聶政告辭離去。

過了很久,聶政的母親去世。 聶政安葬好母親,並服滿喪期,喟然嘆曰:「唉!我只是個宰豬殺狗的市井之人,嚴仲子是諸侯的卿相,卻不遠千里,委身與我結交,我實在沒有什麼可以回報。他當年親自獻上百金為我母祝壽,我雖沒有接受,但已確認了他是我的知己了,現在是時候為知己出點力了。」
聶政於是就到衛國找嚴仲子,直接對他說:「當年我因為老母健在沒有接受你的邀請,現在母親已經享盡天年。仲子你的仇人到底是誰?」嚴仲子如實相告:「我的仇人是韓國的相國俠累,他是國君的叔父,宗族旺盛,住處又有重兵把守,我想派人殺他,始終不能成功。如閣下不嫌棄,我可以多派車馬壯士去輔助你。」聶政說:「韓衛兩國的距離不遠,現在我前去要殺人家的宰相,國君的叔父,人多反而容易走漏風聲,行動失敗之餘,還會讓整個韓國都成為你的仇人,這還了得?」最後聶政拒絕所有的車馬侍衛,辭別嚴仲子隻身前往韓國。

他帶著佩劍到了韓國。宰相俠累當時正在堂中議政,身邊帶著長短兵器的護衛甚眾。 聶政拔劍直接闖入,在所有人來得及反應前飛身躍上臺階,直接就把俠累刺殺了。 現場即時大亂,侍衛接著湧上來,聶政大叫一聲,又擊殺了數十人。見侍衛稍為遲疑卻步,聶政即趁機削面剜眼,然後切腹而死。
韓國由於無法辨認刺客身份,於是將屍體丟在大街上,懸賞千金要知道刺客的身份和底細,但一直沒有回應。

聶政的姐姐聶嫈聽說有人刺殺了韓相,韓國將刺客陳屍街上,懸賞千金,立即就大哭起來:「這大概是我的弟弟吧。唉!嚴仲子實在是太了解弟弟了!」於是立即動身前往韓國,到街市上一看,果然是聶政,就趴在屍體上痛哭,大呼:「這是 軹深井里的聶政呀!」
路人甲乙丙提醒她:「此人殘殺相國,現在君上懸賞千金要知他的底細,夫人怎麼還敢來認屍?」聶嫈答道:「我當然知道。不過我弟弟當初甘心在市井中以屠狗為業,就是因為老母健在,而我又未出嫁。今天老母已盡天年,我亦嫁了人。嚴仲子在我弟弟最困賤的時候結交,恩深禮重,我弟弟還可以怎樣呢?士本來就該為知己者死,但他考慮到還有我,所以自毀面目,是不想連累我。然而,我又怎能為了避禍,而埋沒了弟弟的名聲呢?」
140812b聶嫈的一番話讓整個街市的人都非常震驚。她再三仰天大呼,終於因為悲傷過度而死在聶政的身旁。晉、楚、齊、衛等國的人知道這件事,都異口同聲地說:「聶政固然是條好漢,他的姐姐也是個烈女呀!假如聶政知道他姐姐會忍不住,不惜冒生命危險,也要不遠千里來公開他的姓名,他大概未必肯為嚴仲子捨身吧!嚴仲子對人的瞭解真的太深了!他得到的是一個真正的義士呀!」
四.義理:維繫封建主義的最高價值
「封建主義」在人類歷史上曾大規模地出現過三次:中國的周朝、歐洲的中世紀和日本的江戶時期。與後來出現的「絕對主義」和「民族主義」等要求的「絕對忠誠」不同,「封建主義」的關鍵字是「義」。「義」者,「宜」也!簡單來說,「封建主義」可以理解為一種「契約關係」,而且是一種「合宜」、「雙邊對價」的契約關係。*****

現在我們立的契約,其效能是以法律為基礎的。那從前的「封建主義」又是用什麼來維繫的呢?不同的時空有不同的答案,中世紀的歐洲用的是所謂「騎士精神」,其實簡而言之就是「榮譽」二字,日耳曼史詩《羅蘭之歌》是對「榮譽」這個歐洲「封建主義」紐帶的最佳詮釋;要註意在這種「榮譽」結構中,騎士行為的負責對象是自己(或上帝,因為身體就是上主聖靈的殿宇)。***
周朝的「封建主義」則以「恩義/義理」來維繫。受了恩遇必須報答,而「以身相許」就是最高的回報方式。輕生重義的「士」當然也重視榮譽,但「義理」作為一種義務,負責的對象是他人,甚至整個社會。**** 這正是豫讓明知是捨易取難,也要讓天下懷二心事君者羞愧的原因,也是聶嫈不辭千里,不顧生死,也要讓弟弟英名不被埋沒的原因。
至於日本,則兼而有之,「榮譽」、「義理」與「報恩」都是「武士道」的重要組成部分,不過作為重視社會多於個人的東方倫理體系一員,後兩者似乎更為關鍵。

今天的主題是《刺客列傳》,所以就專論中國的部分。上面說過,「義理」本來應該是專屬於封建貴族之間的一種倫理價值。 然而,由西周過渡到春秋,由春秋過渡到戰國,這段時間舊秩序逐步崩潰,昔日的庶民有機會晉身上流的「士」階級,因此也有機會講「義理」了。

由於受到後來秦漢甚至明清的倫理觀念所影響,有人會將如豫讓等人的行為理解為「忠」。 事實上,與其說這是「忠」,不如說這是「義」。***
什麼是「忠」?「忠」就是要求從一而終,忠臣不事二主。豫讓先後換了幾個主子,但卻只肯捨身為智伯報仇,其原因就是「範、中行氏皆眾人遇我,我故眾人報之。至於智伯,國士遇我,我故國士報之。」智伯「國士」級別待遇的恩,才值得豫讓以國士的方式報答,而「捨身取義」就是國士的最高典範。 事實上,豫讓甚至不在乎行動是否能能夠成功,他重視的是以合乎義理的方式,去完成這個復仇的「儀式」。 而深明義理價值的趙襄子也作出了高度的配合,讓豫讓得以用「打小人」的方式成為一個圓滿的「義士」。由上述可見,豫讓與智伯之間存在的,是一種「雙邊對價交換」的義理契約。

我們不妨將「忠」理解為發自內心,不證自明,也毋須解釋的無條件付出,由於這種付出是無條件和無限量的,因此「忠」的對象只能有一個。 當然,當這種「忠」的對象是父母時,則會被稱為「孝」。
至於「義」,則是對其他人行為的一種有條件回饋,其中包括了正面和負面回饋,即所謂「恩仇必報」。然而,由於這種回饋本質上只是對他人行為的相應反應,因此絕大多數情況下,都只是有限量的。 就正如豫讓的故事,即使他為了向智伯盡義,已經到了不惜拋棄生命的地步,但還是不能為了報仇而違反義理的準則。

事實上,將所謂的「義理契約」說是「對價交換」也許有誤導成份。 因為締結義理關係的雙方其實不一定有實質的利益交換。 以聶政為例,讓他認為受了厚恩,甚至不惜捨命相報的,並不是嚴仲子給他的百金本身(況且聶政結果也沒有收受),而是嚴仲子賞識他,認為他值得百金,值得多番紓尊降貴到市井拜訪,值得親自為聶母奉杯祝壽的這一份肯定。 這是對聶政作為「士」身份的一種認同。從聶政和他姐姐的說話中,我們可以推斷聶家可能是沒落士族,因此重新獲得「士」的認同對聶政的意義必然極為重大。 這種認同對聶政而言是一份極為厚重的恩,厚重得足以讓他「以身相許」,以性命來償還。

還有一點,雖然說是「契約」,但這種「義理」很多時候沒有明文約束,甚至不會明言,往往只是一種默契—-「默示契約」。 當嚴仲子到齊國以厚禮拜訪聶政時,聶政並沒有答應。不過,雙方的「義理契約」很明顯在當時就已經締結了。

聶政的故事還透露了另一個當時重要的價值取向。 就是儘管「士為知己者死」的義理是「士」的最高道德典範,但相比於孝悌,還是有所不如。 相比於後世所謂「沒有國、那有家?」強調「忠(君)大於孝(親)」的「絕對主義」,「義理」這種封建時代的核心倫理,顯得人性化多了。

「忠」和「義」其實一直互相存在競爭的關係。 自從秦漢,中國建立了大一統帝國,政治倫理的典範有所改變。 在新的政治體制中,「忠」取代了「義」成為維繫政治人身關係的最高價值。*** 不過,在上層不斷強調「忠」的同時,「義」卻仍然一直被庶民階層奉為最高價值,直到明清君主集權高度成熟,才將「忠君」普及到民間。 這就是為什麼直到今天,當身為全國人民第一公僕的習主席巡視窮鄉僻壤時,老百姓還是忍不住差點跪了下來。
近代「民族主義」在西方出現,透過與「榮譽」的巧妙結合,將對國家民族先驗的、不證自明的無條件、無限量忠誠鑄刻在每一個國民的心坎—- 不是因為國家強大我才愛她,相反,國家越僕街,民族越唔掂,我就越是要加倍地愛她,這就是「民族主義」的最高典範。
「民族主義」傳入中國後,與傳統的「忠」同樣結合得天衣無縫,要知道「忠君」和「愛國」從來就是並舉的。進入後現代的今天,「民族主義」已不斷被質疑,不少人重新思考什麼才是「應做之事」。「忠」、「義」這兩種價值又再次出現激烈的碰撞了。
推介延伸閱讀
文革時期出版的「小人書」:《秦王斬荊軻》
無記劇集:《大刺客之豫讓擊衣》及其他
郭沫若:《棠棣之花》(以聶政姐姐聶嫈為主角的歷史話劇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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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史140812《刺客列傳》情義值千金 2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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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史140812
《刺客列傳》之 「情與義,值千金」2/2
朝日執筆

〈聶政毀容〉
聶政的故事發生在 “豫讓擊衣”故事四十餘年之後。 東漢蔡邕(蔡文姬之父)的《琴操》也有記載聶政的故事,但行刺動機、刺殺對象和刺殺過程皆有不同,這裏說的是《史記》的版本。
140812a聶政本來是 軹深井里(今屬河南濟源市)人,因為殺了人,走避仇家,帶同母親和姐姐移居齊國,以屠狗為業。

衛國大夫 嚴仲子曾在韓國當客卿,因故與韓國的相國 俠累結下生死之仇。 嚴仲子懼怕俠累勢力,於是逃回衛國。他到處尋找勇士向俠累復仇,有人告訴他有個叫聶政的勇士隱居在齊國,於是就親自到齊國市井去拜訪聶政。

嚴仲子多次登門拜訪,又為聶母準備壽筵,親自舉杯向奉酒。 到了酒宴高潮時,更拿出黃金百鎰,送給聶母作為壽禮。 聶政覺得這禮實在太重,堅決不受。 嚴仲子堅持要送,聶政就說:「我猶幸老母健在,家裏雖然窮,但客居這裏做屠夫,也總算可以早晚給母親買些點心。我母親的供養還算齊備,不敢受仲子的賞賜。」
嚴仲子於是避開其他人耳目,單獨向聶政表明心意:「我有仇人,所以四處避走。來到齊國,聽說閣下是位義士,於是獻上些許錢給老夫人買些粗糧,無非希望和閣下交個朋友,豈敢有什麼奢求?」聶政答:「我之所以躲在這裏,甘心當個無名無姓的屠夫,就是希望可以奉養老母。老母尚在,我不能答應你什麼。」嚴仲子再三堅持送禮,聶政也再三堅持不收。最後嚴仲子終於盡賓主之禮,向聶政告辭離去。

過了很久,聶政的母親去世。 聶政安葬好母親,並服滿喪期,喟然嘆曰:「唉!我只是個宰豬殺狗的市井之人,嚴仲子是諸侯的卿相,卻不遠千里,委身與我結交,我實在沒有什麼可以回報。他當年親自獻上百金為我母祝壽,我雖沒有接受,但已確認了他是我的知己了,現在是時候為知己出點力了。」
聶政於是就到衛國找嚴仲子,直接對他說:「當年我因為老母健在沒有接受你的邀請,現在母親已經享盡天年。仲子你的仇人到底是誰?」嚴仲子如實相告:「我的仇人是韓國的相國俠累,他是國君的叔父,宗族旺盛,住處又有重兵把守,我想派人殺他,始終不能成功。如閣下不嫌棄,我可以多派車馬壯士去輔助你。」聶政說:「韓衛兩國的距離不遠,現在我前去要殺人家的宰相,國君的叔父,人多反而容易走漏風聲,行動失敗之餘,還會讓整個韓國都成為你的仇人,這還了得?」最後聶政拒絕所有的車馬侍衛,辭別嚴仲子隻身前往韓國。

他帶著佩劍到了韓國。宰相俠累當時正在堂中議政,身邊帶著長短兵器的護衛甚眾。 聶政拔劍直接闖入,在所有人來得及反應前飛身躍上臺階,直接就把俠累刺殺了。 現場即時大亂,侍衛接著湧上來,聶政大叫一聲,又擊殺了數十人。見侍衛稍為遲疑卻步,聶政即趁機削面剜眼,然後切腹而死。
韓國由於無法辨認刺客身份,於是將屍體丟在大街上,懸賞千金要知道刺客的身份和底細,但一直沒有回應。

聶政的姐姐聶嫈聽說有人刺殺了韓相,韓國將刺客陳屍街上,懸賞千金,立即就大哭起來:「這大概是我的弟弟吧。唉!嚴仲子實在是太了解弟弟了!」於是立即動身前往韓國,到街市上一看,果然是聶政,就趴在屍體上痛哭,大呼:「這是 軹深井里的聶政呀!」
路人甲乙丙提醒她:「此人殘殺相國,現在君上懸賞千金要知他的底細,夫人怎麼還敢來認屍?」聶嫈答道:「我當然知道。不過我弟弟當初甘心在市井中以屠狗為業,就是因為老母健在,而我又未出嫁。今天老母已盡天年,我亦嫁了人。嚴仲子在我弟弟最困賤的時候結交,恩深禮重,我弟弟還可以怎樣呢?士本來就該為知己者死,但他考慮到還有我,所以自毀面目,是不想連累我。然而,我又怎能為了避禍,而埋沒了弟弟的名聲呢?」
140812b聶嫈的一番話讓整個街市的人都非常震驚。她再三仰天大呼,終於因為悲傷過度而死在聶政的身旁。晉、楚、齊、衛等國的人知道這件事,都異口同聲地說:「聶政固然是條好漢,他的姐姐也是個烈女呀!假如聶政知道他姐姐會忍不住,不惜冒生命危險,也要不遠千里來公開他的姓名,他大概未必肯為嚴仲子捨身吧!嚴仲子對人的瞭解真的太深了!他得到的是一個真正的義士呀!」
四.義理:維繫封建主義的最高價值
「封建主義」在人類歷史上曾大規模地出現過三次:中國的周朝、歐洲的中世紀和日本的江戶時期。與後來出現的「絕對主義」和「民族主義」等要求的「絕對忠誠」不同,「封建主義」的關鍵字是「義」。「義」者,「宜」也!簡單來說,「封建主義」可以理解為一種「契約關係」,而且是一種「合宜」、「雙邊對價」的契約關係。*****

現在我們立的契約,其效能是以法律為基礎的。那從前的「封建主義」又是用什麼來維繫的呢?不同的時空有不同的答案,中世紀的歐洲用的是所謂「騎士精神」,其實簡而言之就是「榮譽」二字,日耳曼史詩《羅蘭之歌》是對「榮譽」這個歐洲「封建主義」紐帶的最佳詮釋;要註意在這種「榮譽」結構中,騎士行為的負責對象是自己(或上帝,因為身體就是上主聖靈的殿宇)。***
周朝的「封建主義」則以「恩義/義理」來維繫。受了恩遇必須報答,而「以身相許」就是最高的回報方式。輕生重義的「士」當然也重視榮譽,但「義理」作為一種義務,負責的對象是他人,甚至整個社會。**** 這正是豫讓明知是捨易取難,也要讓天下懷二心事君者羞愧的原因,也是聶嫈不辭千里,不顧生死,也要讓弟弟英名不被埋沒的原因。
至於日本,則兼而有之,「榮譽」、「義理」與「報恩」都是「武士道」的重要組成部分,不過作為重視社會多於個人的東方倫理體系一員,後兩者似乎更為關鍵。

今天的主題是《刺客列傳》,所以就專論中國的部分。上面說過,「義理」本來應該是專屬於封建貴族之間的一種倫理價值。 然而,由西周過渡到春秋,由春秋過渡到戰國,這段時間舊秩序逐步崩潰,昔日的庶民有機會晉身上流的「士」階級,因此也有機會講「義理」了。

由於受到後來秦漢甚至明清的倫理觀念所影響,有人會將如豫讓等人的行為理解為「忠」。 事實上,與其說這是「忠」,不如說這是「義」。***
什麼是「忠」?「忠」就是要求從一而終,忠臣不事二主。豫讓先後換了幾個主子,但卻只肯捨身為智伯報仇,其原因就是「範、中行氏皆眾人遇我,我故眾人報之。至於智伯,國士遇我,我故國士報之。」智伯「國士」級別待遇的恩,才值得豫讓以國士的方式報答,而「捨身取義」就是國士的最高典範。 事實上,豫讓甚至不在乎行動是否能能夠成功,他重視的是以合乎義理的方式,去完成這個復仇的「儀式」。 而深明義理價值的趙襄子也作出了高度的配合,讓豫讓得以用「打小人」的方式成為一個圓滿的「義士」。由上述可見,豫讓與智伯之間存在的,是一種「雙邊對價交換」的義理契約。

我們不妨將「忠」理解為發自內心,不證自明,也毋須解釋的無條件付出,由於這種付出是無條件和無限量的,因此「忠」的對象只能有一個。 當然,當這種「忠」的對象是父母時,則會被稱為「孝」。
至於「義」,則是對其他人行為的一種有條件回饋,其中包括了正面和負面回饋,即所謂「恩仇必報」。然而,由於這種回饋本質上只是對他人行為的相應反應,因此絕大多數情況下,都只是有限量的。 就正如豫讓的故事,即使他為了向智伯盡義,已經到了不惜拋棄生命的地步,但還是不能為了報仇而違反義理的準則。

事實上,將所謂的「義理契約」說是「對價交換」也許有誤導成份。 因為締結義理關係的雙方其實不一定有實質的利益交換。 以聶政為例,讓他認為受了厚恩,甚至不惜捨命相報的,並不是嚴仲子給他的百金本身(況且聶政結果也沒有收受),而是嚴仲子賞識他,認為他值得百金,值得多番紓尊降貴到市井拜訪,值得親自為聶母奉杯祝壽的這一份肯定。 這是對聶政作為「士」身份的一種認同。從聶政和他姐姐的說話中,我們可以推斷聶家可能是沒落士族,因此重新獲得「士」的認同對聶政的意義必然極為重大。 這種認同對聶政而言是一份極為厚重的恩,厚重得足以讓他「以身相許」,以性命來償還。

還有一點,雖然說是「契約」,但這種「義理」很多時候沒有明文約束,甚至不會明言,往往只是一種默契—-「默示契約」。 當嚴仲子到齊國以厚禮拜訪聶政時,聶政並沒有答應。不過,雙方的「義理契約」很明顯在當時就已經締結了。

聶政的故事還透露了另一個當時重要的價值取向。 就是儘管「士為知己者死」的義理是「士」的最高道德典範,但相比於孝悌,還是有所不如。 相比於後世所謂「沒有國、那有家?」強調「忠(君)大於孝(親)」的「絕對主義」,「義理」這種封建時代的核心倫理,顯得人性化多了。

「忠」和「義」其實一直互相存在競爭的關係。 自從秦漢,中國建立了大一統帝國,政治倫理的典範有所改變。 在新的政治體制中,「忠」取代了「義」成為維繫政治人身關係的最高價值。*** 不過,在上層不斷強調「忠」的同時,「義」卻仍然一直被庶民階層奉為最高價值,直到明清君主集權高度成熟,才將「忠君」普及到民間。 這就是為什麼直到今天,當身為全國人民第一公僕的習主席巡視窮鄉僻壤時,老百姓還是忍不住差點跪了下來。
近代「民族主義」在西方出現,透過與「榮譽」的巧妙結合,將對國家民族先驗的、不證自明的無條件、無限量忠誠鑄刻在每一個國民的心坎—- 不是因為國家強大我才愛她,相反,國家越僕街,民族越唔掂,我就越是要加倍地愛她,這就是「民族主義」的最高典範。
「民族主義」傳入中國後,與傳統的「忠」同樣結合得天衣無縫,要知道「忠君」和「愛國」從來就是並舉的。進入後現代的今天,「民族主義」已不斷被質疑,不少人重新思考什麼才是「應做之事」。「忠」、「義」這兩種價值又再次出現激烈的碰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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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時期出版的「小人書」:《秦王斬荊軻》
無記劇集:《大刺客之豫讓擊衣》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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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跟佐伯格去創業 她變共和黨刺客

2014-11-17  TCW  
 

 

八年前,二十二歲的史坦芬妮(Elise Stefanik)在哈佛大學,正要去上一門必修課時,她的同學佐伯格(Mark Zuckerberg,臉書創辦人)正在對同學宣傳一個計畫。他當時在哈佛校園建立一個叫Facemash的網路,他想招更多人去加州把計畫搞大。史坦芬妮當時心想,「這真是個有趣的計畫」,但她選擇繼續上課。

這個決定讓史坦芬妮無緣和佐伯格一起創造臉書,但她卻因此創造自己的歷史:十一月四日美國期中選舉,代表共和黨的史坦芬妮,當選美國史上最年輕女國會議員(三十歲)。

史坦芬妮這次參選的紐約州二十一選區,近二十一年來,都是民主黨當選,但首次參選的史坦芬妮,卻拿下五六%得票率。這除了她本身特質,也和共和黨突破傳統的策略有關。

史坦芬妮自小就參與公共事務,小學六年級參選學生會秘書長,政見是為校園提供點心販賣機,為此她還須和門警與廠商交涉。中學畢業後拿到哈佛獎學金,並以優等成績畢業,獲得「女性領導獎」(當時只有三位得獎),畢業後進白宮當助理。

二○一二年總統大選,共和黨的羅姆尼(Mitt Romney)敗給民主黨的歐巴馬,事後,共和黨認為是未吸引年輕女性選票,於是開始栽培年輕女性參選。

共和黨向來被視為代表有錢人利益,但這次期中選舉卻推出不少非傳統候選人。如史坦芬妮的父親是一家小型合板公司老闆,她參選後還須抽空幫父親送貨,靠獎學金才上哈佛。另外,本次代表共和黨參選,成為愛荷華州史上第一位女參議員的恩斯特(Joni Ernst),曾在科威特服役,幼時在農場為小豬去勢,也是類似背景。

也因此,史坦芬妮這些新人在鼓吹,「為窮人創造工作機會」時,比傳統共和黨候選人更有說服力。事實上,史坦芬尼的政見,就是描述像她們這種小企業,如何被歐巴馬政策「迫害」,引起眾多小企業及勞工共鳴。當年未追隨佐伯格,對史坦芬妮或許是憾事,不過若她真追隨佐伯格而成為百萬富翁,今天或許不會有美國史上最年輕的女國會議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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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精神病院35年 列根刺客獲釋

1 : GS(14)@2016-09-13 00:19:13

美國已故前總統列根於1981年遭患有精神病的欣克利(John Hinckley Jr,圖)開槍行刺受傷,欣克利隨後被判入華盛頓一間精神病院。事隔35年,欣克利前日獲法庭批准獲釋離開精神病院。聯邦法院今年7月底裁定,現年61歲的欣克利已不會對自己及公眾構成危險,可返回維珍尼亞州威廉斯堡老家與母親同住。他須遵守多項條件,包括不可接觸傳媒、每星期工作3天、每個月見心理醫生兩次,以及只准在該市方圓48公里內獨自駕駛等。1981年3月30日,時年26歲的欣克利在華盛頓一間酒店外行刺上任僅數星期的列根,導致列根和3名隨行人員受傷。欣克利事後以精神失常為由獲判無罪,但一直被關進精神病院。他承認是荷李活女星茱迪科士打的狂迷,因想吸引心儀對象注意而模仿電影《的士司機》情節行兇。美聯社/德新社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international/art/20160912/19768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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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笑刺客」屢助國家迎難而上

1 : GS(14)@2016-12-07 07:41:05

【急流勇退】選擇在個人從政巔峰時期離場的政客寥寥可數,「能人所不能」卻是約翰.基人生寫照。他1961年生於奧克蘭,7歲喪父,與母親和兩名姊妹住在政府房屋,母親要兼做多份工作。於坎特伯雷大學商學系畢業後,他很快就加入投行搵真銀,35歲在倫敦美林掌管全球外匯交易,據報他現時身家達6,000萬紐元(近3.3億港元)。他亦因辣手裁員400人而得「微笑刺客」的外號。但賺錢不是一切,約翰.基沒忘記10歲時除立志成為富翁外,亦許下做總理的宏願。2002年41歲的他毅然放棄高職厚薪回老家參政,成功入國會且平步青雲,4年後就當上在野國家黨黨魁。他自言性格樂觀並不適合做事事挑剔的反對派,於是再過兩年,2008年他將工黨拉下馬,成為總理,任內成功帶領國家走過2008年金融風暴和2011年基督城大地震185人罹難的國殤。除了做出實績,他的親和力亦強,負面新聞都挫不了他的聲望,有「不黏鍋約翰」之稱。有評論員對於約翰.基急流勇退不感意外,「他雖是優秀政治人,對政客卻始終有反感」,自不會做出戀棧權力的醜陋行為。法新社/德新社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international/art/20161206/19856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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