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magazine.caijing.com.cn/2011-11-06/111383843.html
2011年10月10日,青島市中級法院,坐在被告席上的宋軍身穿橘黃色的看守所馬甲,他不停地翻看手邊的資料,並堅持詳細講述案情,被法官多次打斷仍語勢不減。
宋軍擁有經濟學博士頭銜,從業履歷均與中國的遠洋航運業有關。他曾在青島遠洋身兼三職:青島遠洋運輸有限公司(下稱青島遠洋)副總經理、青島遠洋國際船舶貿易有限公司(下稱青島船貿)董事長和青島匯泉船務公司(下稱匯泉公司)董事長。
青島遠洋系央企中國遠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601919.SH,中國遠洋)全資企業。
而匯泉公司則是一家特殊的企業,它與中國遠洋、青島遠洋沒有任何產權關係,卻由青島遠洋內部職工持股。宋軍被檢方指控的犯罪行為,即發生在他擔任這家公司董事長期間。
檢方指控宋軍犯有貪污罪和受賄罪,宋軍則為自己作了無罪辯護。為其辯護的北京京都律所律師宣東和山東雅君律所律師王健認為,宋軍被指涉案交易的主體——匯泉公司並非國有企業,也沒有任何國有股份,因此宋軍不應被指控犯有貪污罪和受賄罪。
此案擇日宣判,控辯雙方矛盾的背後是處境微妙的匯泉公司,它與青島遠洋雖然沒有產權關聯,但在人員、業務方面又存在緊密聯繫,且與後者形成了同業競爭關係。
匯泉前身
匯泉公司成立於1992年,由青島遠洋工會發起成立,註冊資金360萬元,其中固定資金200萬元,流動資金160萬元,均來自青島遠洋的有償 撥款,並規定償還方式:第一年償還100萬元,第二年償還150萬元,其餘部分第三年還清。公司註冊時,性質為集體所有制,法人代表是青島遠洋工會主席。
當時,國家鼓勵發展多種經營。青島遠洋因此成立了青島實業總公司,並在青島實業總公司下又成立了匯泉公司、出租車公司、遠洋酒店等公司。
原交通部運輸管理司和青島市總工會曾為此發批文,准許設立匯泉公司。公司的主營範圍:遠洋及國內沿海貨物運輸、船舶租賃、船舶代管及代理服務。這與青島遠洋的經營業務基本一致。
成立後,匯泉公司擁有的第一條船叫「匯泉灣」號,該船以青島實業總公司名義購買,但由青島遠洋出資,價值約500萬-600萬元。匯泉公司一成 立,該船被直接轉到了匯泉公司名下,當時要求匯泉公司賺錢後還款,但此船三個月後即被賣,所得又購買了一條船,青島遠洋的出資款始終未被歸還。
1994年,匯泉公司開始改制,形成了兩類股份:由企業減免稅形成的股份佔3.4%,由職工個人投資形成的股份佔96.6%。個人股按照工齡20%、基礎20%、職務60%的比例認購。
這次改制明晰了產權,無論青島遠洋還是匯泉公司均認為,匯泉公司是一家股份合作制企業,而非國企,也不再是集體所有制企業。
據時任青島遠洋財務處處長梅國勳對檢方人員稱,1994年青島市經委曾要求青島遠洋匯報後來買船款的性質。青島遠洋方面匯報稱,這筆錢是應該發給職工的獎勵基金。
也就是說,職工的獎勵基金抵沖了購船款,並以此作為職工出資入股,形成內部職工持股的匯泉公司。
內部職工持股的風潮源於1992年5月15日原國家體改委發佈的《股份有限公司規範意見》,該意見第七條規定,公司可以向本企業內部職工募集股份,並將此類定向募集企業稱為定向募集公司。青島遠洋就順應了當時的形勢。
彼時全國出現了近千家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其中一些公司發行了大量的內部職工股,導致「內部股公眾化,法人股個人化」,以及管理層通過MBO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等問題,給證券市場的發展和股份制改革的推進產生很大的困擾。
1993年4月3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原國家體改委等發佈的《關於立即制止發行內部職工股不規範做法意見的緊急通知》,控制職工持股佔公司總股 本的比例;1994年6月19日,原國家體改委再發《關於立即停止審批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並重申停止審批和發行內部職工股的通知》,內部職工股的發行由 此被禁。
至今,內部職工股仍然沒有開禁,成為塵封在國企改革過程中的一段歷史。但一些企業的變通方式仍然存在。
匯泉公司與定向募集內部職工股有所不同,其成立之初並沒有要求職工出資購買股份,而是將未發獎金直接認定為職工入股資金,並且在此後按照工齡、職級等指標量化職工的持股比例。
山東省知名的職工股炒家艾群策認為,此類公司屬於典型的內部人控制。
匯泉公司成立後,雖名義上由工會興辦,但實際由青島遠洋代管。所有的財務統一由實業總公司管理,所有的費用由實業總公司支付。即使改制之後,匯泉公司的員工包括領導層都是青島遠洋的人員,業務也由青島遠洋管理。
在青島遠洋資產被轉入中國遠洋前,匯泉公司董事長一般由青島遠洋副總兼任,但其經營業務和管理模式沒有改變。宋軍2004年起開始擔任匯泉公司董事長,三年前他已經擔任青島遠洋副總經理,受青島遠洋委派擔任匯泉公司董事長名正言順。
青島遠洋的一位現任高管告訴《財經》記者,宋軍擔任匯泉公司董事長後,希望在青島遠洋的職工心目中建立聲譽,「他是希望把匯泉公司搞好的,因為匯泉公司業績好,職工分紅才能更多」。
可是,在任期尚未結束之時,他就成了階下囚,皆因與匯泉公司有關的三條船的生意。
三條船的生意
宋軍涉案的三條船分別為:Reliance、Confidence和Honesty,其中被檢方指控的涉嫌貪腐資金往來的主要是Reliance。
船東鄧淦稱,2005年底或2006年初,他到青島遠洋參加一個會議,會上有宋軍和青島船貿的租船經紀人唐維傑。鄧淦向宋軍提出,希望雙方合夥買船,船舶出租後的利潤兩邊平分。宋軍當時同意了。
但是,當唐維傑作為中間人找到了Reliance船後,鄧淦先行在巴拿馬登記註冊一家Reliance公司,中國和巴拿馬沒有建立外交關係。宋軍稱,他通過諮詢後得知,境內企業向沒有建立外交關係的國家和地區投資,原則上不被允許。他告訴鄧淦不能合夥買船。
之後,宋軍同意「匯泉公司只能是名義股東,不能投資」。2006年7月24日,Reliance 遠洋運輸公司在英屬維爾京群島註冊成立,鄧淦擔任董事長,唐維傑擔任董事。鄧淦與唐維傑各佔50%股份。
宋軍簽字的一份授權書顯示:青島匯泉船務公司以該授權書任命並指定唐維傑作為法定代理人,以該公司名義單獨或共同作出任何和所有的下列行為和辦 理下列事項,其中包括:代表公司簽署光船租賃協議和相關附件;履行代理人認為必要和適當的與上述文件和協議相關的所有其他行為和事項及進行本授權委託書所 授權的任何事項。
宋軍承認,唐維傑實際上是代表匯泉公司掛名持有該公司股份。
正是這份授權書,將匯泉公司,甚至青島遠洋牽扯進之後的購船風波。
鄧淦買船,起初只支付了10%的購船款,其餘90%需向銀行貸款。但貸款方代理人香港東方匯理船舶融資有限公司要求,若貸款船款的90%,則要求青島遠洋成為承租人之一。
檢方掌握由貸款方代理人提供的材料顯示,宋軍簽署了青島遠洋作為共同承租人的光船租賃協議,匯泉公司同為承租人。這意味著,一旦Reliance 遠洋運輸公司發生信貸問題,青島遠洋可能承擔支付租船費的債務風險。
宋軍亦承認他簽署了上述文件,但同時稱簽字前並沒有細讀文件。
這一說法是否能得到法院的認可尚不可知。但顯然,此間匯泉公司是利用了青島遠洋的信用優勢,承擔風險的是青島遠洋,獲得利益的卻可能是匯泉公司及其合作方。
此外,匯泉公司還擔任了Reliance遠洋運輸公司的貸款擔保人之一。宋軍在庭審期間辯稱,授權唐維傑簽署作為貸款擔保人的文件是虛假的,他 簽署的授權文件是讓唐作為名義股東,而不是擔保貸款人。不過,其授權書中,顯然授予了代理人唐維傑極大的採取「必要行為」的權力。
艾群策認為,這是典型的國有企業「滴漏跑冒」,「(二者)沒有資產關係,卻有緊密人員關係和經營依附關係」。
模糊的身份
2007年5月,隨著遠洋行業興盛,船價上漲。鄧淦向宋軍提出解除租約,賣船。匯泉公司同意,Reliance船賣出,給匯泉公司支付了一筆解約補償金之後,還有上千萬美元的利潤,其中一半左右625萬美元存放在鄧淦設於香港的Prudence賬戶裡。
檢方指控其中606.5萬美元應歸屬匯泉公司的利潤款被宋軍貪污。
鄧淦在供述中稱,2006年,宋軍曾提出向他借用海外賬戶,於是他將上述賬戶清空後提供給宋軍使用,屬於匯泉公司的Reliance船的利潤款也打入了該賬戶。但宋軍稱對此毫不知情。
這筆款項此後陸續被轉移到江蘇商人陳林根的賬戶上。宋軍稱,款項轉移他作為介紹人,介紹陳林根向鄧淦借美元。但當時借貸雙方無任何借據。
在宋軍第一次被抓釋放後,陳林根才向鄧淦傳真了借條。
司法材料顯示,與此同時,陳林根以借款大約相等的人民幣,購買宋軍負責的青島遠洋大廈的多個樓盤。但房價持續上漲之時,陳林根卻幾乎以原價退出了遠洋大廈項目,退款最終流入到宋軍家人及其控制公司的賬戶中,被用於購買股票和房產。
宋軍的母親曾兩次由人陪同去青島看房。案發後,宋軍家人及其公司名下有多達37套房產被檢方扣押凍結。
辯方律師宣東在庭上辯稱,「陳林根向鄧淦借款」與「陳林根購買遠洋大廈樓盤」之間沒有因果關係,而且當陳林根的投資退出青島遠洋大廈項目時,接收款項的賬戶均顯示,該筆資金屬於陳林根,而非宋軍。
宋軍第一次被抓釋放後,補充了一個書面聲明,稱家人購房行為不過是提供其身份證明供陳林根理財之用,這些財產非自己所有。但對於為什麼陳林根會借用他——一個副局級幹部家屬的身份證理財,則沒有作出合適的解釋。
檢方據其思路,指控宋軍貪污。而對於匯泉公司本身性質認定,控辯分歧巨大。辯方堅決不認同重要原因之一即認為檢方對匯泉公司性質認定有誤。
2006年7月,匯泉公司曾召開董事會,討論租賃Reliance船舶事宜,同意先支付120萬美元的租船保證金。對此,控辯雙方出現分歧。檢方認為,此120萬美元是匯泉公司的投資款,而宋軍堅持認為,這僅僅是租船保證金,匯泉沒有投資買船。
依據檢方的指控思路,如果為投資買船,那麼賣出船隻後便產生利潤,這些利潤匯泉公司應當獲得50%,而這筆應屬匯泉公司的利潤款被宋軍貪污。
不過,其前提是,匯泉公司應是一家國有公司。
辯方律師王健認為,宋軍作為貪污犯罪和賄賂犯罪的主體不適格,因為匯泉公司沒有任何國有股份,這也是青島遠洋被整體轉至中國遠洋時,匯泉公司資產並沒用被計入的原因。
對此,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破產法和企業重組專家李曙光對《財經》記者稱,一般而言,過去工會持股的企業都被視做公有財產,但既然進行了改制,並且青島遠洋上市之時資產沒有劃入國有資產,那麼應當是一個新的開始。
青島遠洋一位高管對《財經》記者稱,上市前,對於如何處置匯泉公司內部有爭議,目前仍然維持原樣。青島遠洋上市後,中層以上幹部取消了在匯泉公 司的持股,但匯泉董事長仍由青島遠洋委派,只不過降低了級別,由青島遠洋公司副總兼任改為由陸上產業公司(原青島實業總公司)副總兼任。
在宋軍涉案行為實施之時,2007年1月,本刊以《誰的魯能》為題報導全國電力系統最大的職工持股企業魯能集團,悄然完成了國有控股、職工持股 再到私人公司的「三部曲」。此事不僅被國務院糾正,後者不久又批准印發了《關於規範電力系統職工投資發電企業的意見》,主要是針對電力系統的電網企業職工 投資發電企業,以及發電企業職工投資「一廠多制」企業的行為作了限制。
2008年9月,國務院國資委又發佈了第139號文件,專門規範國有企業職工持股和投資行為。該文件明確規定,國有企業剝離出部分業務、資產改 制設立新公司需引入職工持股的,新公司不得與該國有企業經營同類業務;國有企業中層以上管理人員,不得在職工或其他非國有投資者投資的非國有企業兼職;已 經兼職的,自文件印發後六個月內辭去所兼任職務。
青島遠洋顯然沒有按照上述文件進行整改,這直接為宋軍案的激烈控辯埋下伏筆。
《財經》記者曾致電中國遠洋投資者關係部,期待證明青島遠洋和匯泉公司之間的關係,對方稱以司法認定的宋軍案為準,對於匯泉公司身份問題則沒有回應。
福彩又爆出醜聞了。為什麽說“又”呢?日前,“黃山福泰·VISTA莊園”成為媒體的寵兒。該莊園建築面積達1.4萬平米,為準五星級,小溪穿繞,內設觀石、徽雕與紅酒等7個主題餐廳,有在法國培訓十余年的西餐大廚服務。是某位富豪創辦的私人會所嗎?不是。是中國福彩發行管理中心的內部培訓基地,響當當的國字號。
福彩的宗旨不是“扶老、助殘、救孤、濟困”嗎?怎麽最後扶助的對象是自己?這些內部人優雅地品著頂級西餐時,心中是否有過一絲愧疚,覺得自己喝的是老殘孤困的血與淚?但道德譴責有什麽意義?內部人享受的特權與福利,是不合理的博彩規則一手賦予的。
在最好的情況下,福彩投資於內部培訓基地的錢來自彩票發行費,合規,但不合理。福彩發行費率如此之高,足令境外同行眼紅;再加上收支不透明,各種跑冒滴漏也就在所難免。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規範彩票管理的通知》(國發[2001]35號)規定,彩票返獎率不得低於50%,彩票公益金不得低於35%,發行費不得高於15%。但據福彩中心《彩票資金是如何構成的》一文,在實際執行中,所有彩票遊戲的資金構成比例統一定為:返獎獎金占50%,彩票公益金占35%,彩票發行費占15%。
以同為樂透型彩票的香港六合彩對比。根據香港《博彩稅條例》,每期總投註額的25%撥作獎券博彩稅,15%撥作獎券基金(用於各項社會福利服務),6%為香港馬會獎券有限公司的傭金,余下的54%為獎金基金。
傭金即發行費。香港馬會僅取6%,還有賺頭。福彩中心拿走15%,比前者整整多出9個百分點,以數錢數到手抽筋來形容不為過。2012年,福彩銷售收入1765.3億,同比增16.9%,則福彩中心提取的發行費為264.8億。2014年上半年,福利銷售收入 985.01億,同比增15.5%,則福彩中心提取的發行費為147.8億。
千萬別把福彩中心不當壟斷央企。在中國經濟整體走弱的當下,實體經濟面臨著去產能、去庫存的漫漫長路,投資回報率一路走低,但福彩中心的生意不受任何影響,與印錢一樣高收益、無風險,並且享受16.9%與15.5%的高增長率,跑贏了GDP增長率,跑贏了CPI,甚至還跑贏了廣義貨幣供應量M2的增幅。國企的邏輯是“到我手里的錢花完了才是我自己的”,所以必定有做高成本的沖動,福彩上馬豪華培訓基地,不奇怪。
此外,福彩與體彩更大的問題在於:包括搖獎、領獎在內的整個流程均不透明。
2014年8月,體彩超級大樂透14090期一等獎開出60註追加頭獎,全部被山東一張彩票中得,獎金達4.97億,中獎者打扮成“米老鼠”去兌獎。2011與2012年,兩位“熊貓大俠”分別從浙江與四川領走了雙色球獎金5.65億和2.6億。
看來,中國官彩獨樹一幟,對大獎得主的個人信息與隱私嚴加保護,領先了發達國家幾條街。不過,如果大獎得主個人信息必須強制公開,會真有彩民躺在床上擔心中了大獎,親戚朋友會借錢、犯罪分子會覬覦,所以不買彩票了嗎?
大獎得主信息公開,至少有兩大好處。一是大獎得主現身說法,證明了搖獎的隨機性與公正性,降低了博彩機構內部人舞弊的幾率。懷疑者可以進行信息核查,讓不利於博彩機構的種種流言失去了滋生的空間。二是等於給博彩機構打一個效果絕佳的免費廣告,互聯網與移動互聯網時代講求事件營銷,大獎得主往領獎臺上一站,談幾句領獎感言,規劃大獎怎麽花,足以撩撥彩民的發財夢。
至於搖獎,更是發生過“雙色球搖獎畫面補拍事件”。2004年福彩雙色球2004009期,同時出現在電視屏幕中的兩個出球畫面竟然彼此矛盾,按照福彩中心事後通報的說法是“特寫畫面與全景畫面不一致”。雙色球2003002期也有類似問題。這是說,兩個畫面小球搖出的順序是一致的,但不同畫面的小球運動模式與靜止後的間隙不一致。
事後,中國福彩中心承認,由於發生了“技術故障”,畫中畫的特寫鏡頭是“開獎後工作人員制作的”。問題是,雙色球是從33個紅球中搖出6個,一次搖獎得到同樣順序和號碼6個紅球的概率為1/797448960。如果再考慮從16個藍球搖出1個特號,搖出同樣順序和號碼的7個球的概率為1/12759183360。搖獎一次的時間約為2分鐘。聰明的讀者算一算,如果搖獎是隨機的,需要幾千幾萬年才能補拍出來。
這個事件足以說明搖獎者具備操控搖獎結果的能力。
2009年,彩票管理條例起草人之一王薛紅說:“目前國內對於最為核心的內容,比如技術系統、搖獎設備、投註設備等安全性一直缺乏國家統一標準和第三方專業機構的檢測及認證。一旦有問題發生,各級彩票中心自身都無法證明其安全性。”
一言以蔽之,兩大官彩亟需適用合理透明的規則。只有這樣,官彩才不至於淪為內部人的盛宴。
每經記者 曾劍 許自然
近期,A股市場“二八現象”明顯,板塊輪動速度加快。券商、保險、基建等板塊輪番肩負起引領指數上攻的重任。一時間,你方唱罷我登場,熱點層出不窮,讓人眼花繚亂。
或許是受到整個市場躁動情緒的影響,A股市場也流行起一股“增持潮”。無論是產業資本、控股股東、董監高,均在攬入上市公司股份。不過,同為增持,但因所處位置不同,各方增持的風格也迥然不同。
產業資本“高舉高打”/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註意到,近期產業資本頻頻閃電舉牌上市公司,其特點是在短時間內不計成本地通過二級市場買入大量上市公司股票。
具體來看,昨日午間,浩物股份發布公告,矽谷天堂於12月22日至12月24日通過二級市場增持公司股份425.6萬股。本次增持完成後,矽谷天堂共計持有本公司股份2258萬股,占總股本的5.0012%。
值得註意的是,就矽谷天堂增持的12月22日~24日,浩物股份股價12月22日以7.20元的跌停價報收,23日更是一度觸及6.48元/股的3個月新低,而昨日午後,受矽谷天堂舉牌消息影響,浩物股份股價開盤不到1分鐘之內就從7.35元直接拉升至8.23元的漲停板價位,其後雖有下探,尾盤仍報收於7.98元,全天漲幅6.68%。
此外,銀座股份24日宣布,公司於12月23日接到中兆投資通知,中兆投資於11月26日~12月23日買入公司2600.33萬股股份,約占總股本的5%。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註意到,今年以來銀座股份並未現身大宗交易平臺。因此中兆投資對公司股份的增持應該是來自於二級市場。而11月26日~12月23日,銀座股份股價最低價為8.19元,最高價為9.55元。因此,中兆投資此番增持耗資巨大,整體耗資約在2.13億~2.48億元之間。公開資料顯示,中兆投資的實際控制人為零售業大亨黃茂如。
此外,近期遭遇閃電舉牌的上市公司還包括同力水泥以及中百集團。其中同力水泥公告稱,天瑞集團於12月22日通過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共計2373.99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5%。
值得註意的是,此輪產業資本掀起的“舉牌”大潮從今年三季度便已展開。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不完全統計,三季度以來已有包括黃山旅遊、東方銀星在內的近30家上市公司發布了被產業資本“舉牌”的消息。相較之下,在今年上半年發布被產業資本“舉牌”公告的上市公司只有農產品等十余家。
控股股東“情非得已”/
除產業資本外,近期一些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也以看好公司前景為由實施了增持。但實際上,這些增持“被動”的成分更為濃重,其中較為典型的就是比亞迪。
由於在上周遭遇多項市場利空傳言沖擊,比亞迪股價近日遭遇大幅下跌。自12月18日~22日,公司股價在3個交易日內下挫14.01%。在此局面下,控股方不得不出面穩住局勢。
昨日,比亞迪發布公告稱,公司控股股東兼執行董事王傳福於12月23日從市場購入100萬股H股。至此,王傳福目前所持比亞迪股份(包括A股及H股)已占總股本的23.0873%。王傳福表示,不排除日後將於適當情況下繼續增持公司股份。
上文提到的銀座股份也屬於這一類。
為反擊中兆投資及其背後的黃茂如,銀座股份12月25日公告稱,山東世貿中心於12月24日通過上證所大宗交易系統增持公司股份600萬股,約占公司已發行總股本的1.15%。山東世貿中心為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商業集團托管企業。商業集團還表示,不排除在未來6個月內以自身名義或通過一致行動人繼續增持銀座股份,累計增持比例不超過2%。
此外,隆鑫通用回購公司股份也是暗藏深意。
隆鑫通用12月24日宣布,控股股東隆鑫控股建議公司通過二級市場回購公司股票,回購總金額不超過3億元。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註意到,隆鑫通用剛於12月19日公布重組預案並複牌,此後公司股價遭遇急跌,短短3個交易日累計下跌高達18.02%。根據重組預案披露,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價格為15.06元/股。股價的連續下挫,導致公司股價與增發價嚴重倒掛。這或許才是隆鑫控股提議回購股票背後的動因。
此舉效果頗佳。12月24日、25日,隆鑫通用股價連續兩個交易日上漲,累計漲幅為6.96%。截至昨日收盤,公司股價報收於14.45元/股。
高管增持“小打小鬧”/
近期,一些上市公司高管也有增持自家公司股份的行動。但總體而言,高管的增持股份數量並不多。如視覺中國董事周雲東於12月23日增持公司股份500股;東淩糧油董事賴寧昌在12月22日增持公司股份17.99萬股;雙匯發展高管遊召勝、劉松濤、胡運功近日均分別買入公司股份5000股。
與高管“小心翼翼”的增持舉措相比,部分上市公司董監高減持的步子則邁得更大。
據東方財富Choice數據統計顯示,從12月25日往前推兩個月,滬深兩市上市公司中,發生了高管增持的公司合計有54家,高管增持股份數量合計7959.27萬股;而有高管減持的公司則高達364家,減持股份數量達9.55億股。高管增持股份數量排名前三的公司分別為大金重工、長信科技、大北農,股份數量分別為1560.6萬股、1004.11萬股、813.63萬股。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註意到,大金重工之所以能榮登增持榜首位,要歸功於公司董事節洪臣。其於12月19日耗資1.37億元,以大宗交易的方式購入公司1560.6萬股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4.34%。
“減持榜”方面,高管減持股份數量排名前三的則是南國置業、北京利爾、同洲電子,減持股份數量分別為4821.74萬股、3429.39萬股、3400.25萬股。
7月14日下午,易到相關負責人在媒體溝通會上再次對微信屏蔽易到事件作出回應,該負責人介紹稱,7月14日上午,易到域名再次被封。據悉,在易到13日晚發布周航公開信後,易到域名被微信解封。
易到方面認為,微信官方及馬化騰的回複沒有觸及到本質,希望微信沒有上帝之手,放棄內部人的規則。據推測,所謂“內部人”易到指的是騰訊參與投資的打車公司滴滴出行。易到稱滴滴包含誘導信息的分享鏈接仍然能在朋友圈傳播。
13日晚間,周航發出《弱者也有權利發聲》的公開信,起因是12日晚間易到專車比價軟件小應用遭到微信朋友圈屏蔽一事。
周航認為微信此舉違背了馬化騰此前所說“共享是最好的方向”的言論,“某種程度上,已經非常強大的微信是否已經存在霸權心態?”,“再聯想到滴滴是微信的“自家人”,同屬企鵝家族,是否跟你有資本鏈接的才叫共享?”
就在周航公開信發布不久,疑似馬化騰的微信號在朋友圈對此事做出回複,馬化騰回應稱這其中有誤解,易到小應用被封是因為浮層涉及誘導分享,觸發朋友圈保護機制,去掉這些內容即可。此外,他表示,滴滴在6月30日一樣被處理。
騰訊官方在回複中也表示,易到的小應用使用了浮層,存在誘導分享問題。
易到方面表示,浮層涉及誘導分享導致被屏蔽,完全是個萬能借口,沒具體標準,完全不公開,不透明,黑箱操作,因人而異,因時而異。
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朱魏在接受采訪時表示,誘導分享指的是以分享方式來獲取一定利益,這種方式可能涉及虛假宣傳或者不正當競爭,單純從誘導分享來看,微信做的是沒問題的。
然而,對於易到所指的內部人規則問題,朱魏認為,有義務承擔公共利益的平臺應該盡量摒棄內部規則,不是指不允許有規則,如果平臺沒有規則,肯定不是健康、法治、綠色的平臺,但不是暗規則,必須是明規則,這需要行業協會、網信辦制定一個大家公認的規則。
(綜合來源:網易科技、搜狐科技)
繼美的電器創始人套現11億元、老板電器12位內部高管人員套現1億元之後,深交所數據顯示,老板電器的監事張松年5月16日再次減持了12.35萬股老板電器股份,成交均價38.48元/股。同時,深交所網站數據顯示,蘇泊爾董事蘇顯澤於5月16日,減持蘇泊爾股份10000股,成交均價48.80元/股。
美的集團創始人何享健套現11億元!老板電器12名高層人員套現1億元!作為“漂亮50”成長股的代表,這兩只家電股突然被自家人“拋棄”,著實令投資者倍感意外。受到減持影響,老板電器5月17日股價一度跌破40元大關,尾盤以40.9元報收,下跌4.35%,美的集團也下跌2.69%,走勢低迷。
私募經理表示,高位個股遭遇到公司高管減持需要提高警惕,高管釋放的減持信號,可能引發大資金跟隨出貨,短期拋售壓力可能會比較大,對股價造成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