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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調的股票(2)-江晨國際(8305)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gem/20090929/GLN20090929007_C.HTM


今次講講江晨國際,特點如下:


(1)批1.11億股,新股7,400萬股,舊股3,700萬股,由大股東撥出,集資僅2,250萬,公司淨所得1,500萬。


股本3.7億股,配售價30仙,市值1.11億。


配售代理為益華,不太好。


(2) 江西面、福建底: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gem/20090929/08305_643261/CWP117.pdf


蔡水泳先生,43 歲,執行董事、董事會主席及本集團行政總裁。彼負責本集團整體策略規劃及方向。蔡水泳先生於服裝業擁有逾14 年經驗。


於 一九九五年至二零零五年,彼曾出任於中國成立的內資企業泉州僑美服裝有限公司的總經理。自二零零六年起,彼為蔡氏國際、協豐紡織、萬年興紡織及祥雲纖維的 董事。彼亦為新光及華盛的董事。彼與蔡水平先生為堂兄弟。彼為本集團高級管理人員蔡淑燕女士的配偶。蔡水泳先生於本章程刊發日期前三年並無出任任何上市公 司董事職務。彼於二零零九年六月十日獲委任為董事,並於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五日調任為執行董事。


蔡水平先生,52 歲,執行董事。彼亦為新光及華盛的董事。蔡水平先生參與本集團所有重要決策過程。蔡水平先生於服裝業擁有逾8 年經驗。


於 二零零一年至二零零九年,彼曾出任於中國成立的內資企業晉江水平的董事。自二零零六年起,彼為蔡氏國際的董事。彼與蔡水泳先生為堂兄弟,並為本集團高級管 理人員蔡家搏先生之父親。蔡水平先生於本章程刊發日期前三年並無出任任何上市公司董事職務。彼於二零零九年六月十日獲委任為董事,並於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五 日調任為執行董事。


..


蔡淑燕女士,41 歲,於二零零六年五月加入本集團,並為協豐紡織、萬年興紡織及祥雲纖維的主管以及泉州辦事處的負責人。蔡女士為蔡水泳先生的配偶。彼於本章程刊發日期前三年並無出任任何上市公司董事職務。


蔡家搏先 生,26 歲,於二零零五年一月加入本集團,現為萬年興紡織董事、祥雲纖維總經理及本集團的營銷總監。彼於二零零三年獲University of Westminster 聯 同Management Development Institute of Singapore 頒發英語專業證書。蔡家搏先生乃蔡水平先生的兒子。彼於本章程刊發日期前三年並無出任任何上市公司董事職務。


...


鄺炳文先 生,44 歲,於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五日獲委任為本集團之公司秘書。彼亦為我們根據創業板上巿規則第5.24 條委任之法定代表之一。鄺先生為澳洲會計師公會執業會計師、香港會計師公會會員及香港特許秘公會及英國特許秘書及行政人員公會會員。鄺先生於一九九六年畢 業於西澳洲Curtin University ofTechnology,獲頒商業(會計)學士學位,繼而於二零零三年於香港理工大學取得專業會計碩士學位。


鄺先生現為澳栢企業服務有限公司的董事。彼亦為粵首環保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01191)、三丸東傑(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02358)世紀陽光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00509)獨立非執行董事。


(3) 血汗工廠: 員工1,400人,行政成本僅105.9萬。


(4) 物業向大股東租: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gem/20090929/08305_643261/CWP114.pdf


本集團向江西泓峰紡織有限公司(一間由泓峰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全資擁有的公司)租用協豐紡織生產設施所在的廠房,而泓峰國際控股有限公司由蔡水泳先生擁有50% 及由蔡水平先生擁有50%。租賃年期為3 年,由二零零九年一月開始,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屆滿。整段租賃期間的租金為每年人民幣144,000 元。


(5)客戶集中:


截 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兩個年度各年及截至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本集團五大客戶的總銷售額分別佔總營業額99.1%、87.1% 及85.7%,而最大戶客的銷售分別佔總營業額52.7%、39.8% 及50.0%。本集團五大客戶均為國內進出口公司及海外貿易公司。


據董事所知,於往績期間,一名獨立第三方分別控制其中兩名五大客戶的100% 及35% 股權,銷售總額約為人民幣48,300,000 元、59,100,000 元及人民幣10,500,000 元, 佔本集團營業額約45.2%、41.0% 及29.5%。


(6)供應商集中:


截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兩個年度各年及截至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向本集團五大供應商採購的總額分別佔總採購額54.6%、55.9% 及77.7%,而向最大供應商的採購分別佔總採購額14.8%、15.6% 及22.7%。


(7) 會計師為信永中和,亦非Big 4,味皇認為該會計師較好。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gem/20090929/08305_643261/CWP123.pdf


信永中和篇:


http://hk.myblog.yahoo.com/lgaim-foolman/article?mid=1179


味皇兄補充:


"較好"是相對於"較不好"的,同"好"還拉不上關係
信X中和比其他會計師的好處係幫手做完假數之後會係意見度講明係假的
當然,如果隻是數據"調整"是不會講的,因為合法

江晨國際搞笑的地方係:
經營業務之現金流量=與關連人士之現金流量

http://boc.quotepower.com/web/bochk/stocks_profile_cfstatement.jsp?lang=zh_TW&domain=NCBHK&rand=678520315&lastLevel1Name=nav_stocks&lastStock=8305


(8)營業額升,應收款升,存貨大降,應付款跌,推遲入帳,以豐補歉。


(9)經營現金流和盈利不相稱,且愈來愈差。


hw兄結論:


http://www.inv168.com/phpBB3/viewtopic.php?f=21&t=54206


做 OEM 低檔成衣出口; 08年賺1700萬, 呢隻最有機會係過埋年轉板再賣殼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1669

均安控股(1559、前8305)專區

1 : GS(14)@2014-08-07 12:31:02

http://inews.stheadline.com/inews-content.php?cat=d&nid=882671
  聯交所資料顯示,本港承建商均安控股已遞交上市申請文件,擬短期內在創業板配售上市,保薦人為大有融資。
  
   集資所得,將用於償還銀行貸款;招聘擔任項目管理層及技術 人員的員工;購買所需的設備及機器;以及用作集團的一般營運資金。(dl)
2 : GS(14)@2014-08-07 12:32:29

招股書
3 : GS(14)@2014-08-07 17:07:56

1. 1975年創辦,初稱義年益,賣防火產品、後收購均安,轉營水及土木工程
2. 上市前狂落標
3. 子接班
4. 無物業
4 : GS(14)@2014-08-07 17:11:03

5. 風險:依賴政府合約、工程成本、上市開支、分包商、工人、材料、管理人員、天氣
5 : GS(14)@2014-08-07 17:15:46

6. 原由惠泰(164)持有,後大幅重組成公司王國,1997年想上市,2002年也是
7. 現在由老闆持93%,合作夥伴持7%。
6 : GS(14)@2014-08-07 17:37:19

8. 起路、水務及斜坡
9. 狂落標,中標劇增
10. 同人合作分包
11. 水務處佔一半營業額,五大政府客戶佔100%
12. 材料供應商集中
13. 大部分轉包
7 : GS(14)@2014-08-07 17:39:16

14. 兩兄弟同做董事
15. 梁松聲:988
16. 薛長義:404、307
8 : GS(14)@2014-08-07 17:39:57

17. 狂投標博上市
9 : GS(14)@2014-08-07 17:41:46

18. 立信德豪
19. 2014年轉盈1,800萬,400萬現金
10 : Clark0713(1453)@2015-03-23 12:37:37

以配售方式 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創業板上市
11 : GS(14)@2015-05-14 01:00:54

盈警
12 : greatsoup38(830)@2015-07-05 03:16:51

盈利降20%,至1,800萬,重債
13 : greatsoup38(830)@2015-07-29 01:13:47

盈喜
14 : greatsoup38(830)@2015-11-04 01:41:52

PROFIT GROWTH
15 : greatsoup38(830)@2015-11-27 00:50:04

老細擔保1,000萬

16 : greatsoup38(830)@2015-11-29 13:17:20

3個月賺1,100萬,6個月賺1,600萬,增433%,4,800萬現金
17 : greatsoup38(830)@2016-01-28 21:25:58

盈喜
18 : greatsoup38(830)@2016-05-05 02:56:43

盈利增33%,至2,400萬,500萬現金
19 : sunshine(3090)@2016-05-07 17:12:26

on watch list for the transfer to main board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LN20160425040_C.pdf
20 : greatsoup38(830)@2016-05-11 01:26:23

轉主板
21 : sunshine(3090)@2016-06-12 17:21:34

0.85 now
22 : 暗月(57870)@2016-06-12 22:36:41

看盤數無可能過到,大家覺得是嗎?
23 : GS(14)@2016-08-07 23:30:02

轉主板,編號1559
24 : GS(14)@2016-08-08 00:30:01

轉主板
25 : GS(14)@2016-09-24 13:05:46

2.28賣盤
26 : GS(14)@2016-09-30 17:23:05

MAJOR SHAREHOLDER DISPOSE SHARES
27 : GS(14)@2016-10-05 04:30:59

老細賣股
28 : GS(14)@2016-10-18 03:21:06

老細不斷出貨
29 : greatsoup38(830)@2016-11-26 13:05:12

盈利降37.5%,至1,000萬,5,500萬現金
30 : greatsoup38(830)@2016-12-03 06:03:25

均安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為「本集團」)董事(「董事」)會
(「董事會」)謹此宣佈,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本公司於塞席爾共和國註冊
成立之全資附屬公司Alpha Gold Investments Limited(「買方」)與獨立第三方華威泰
(香港)商業有限公司(「賣方」)訂立一項初步買賣協議(「初步協議」),內容有關按
購買價30,000,000港元(「購買價」)收購香港干諾道西118號34樓1室(「該物業」)。
31 : greatsoup38(830)@2016-12-15 05:54:51

又暫不賣
32 : greatsoup38(830)@2016-12-16 01:24:05

本公司發表日期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四日題為「解除控股股東股份質押」的公告
後,本公司之董事(「董事」)會(「董事會」)謹此宣佈,其於今日獲Fortune Decade
Investments Limited(「Fortune Decade」)通知,Fortune Decade(其為一間由本公司
之 董 事 總 經 理 黃 宜 通 先 生 全 資 擁 有 之 公 司)已 按 每 股1.00港 元 之 代 價 出 售
222,000,000股本公司已發行股本中每股面值0.01港元之股份(「出售股份」)予若干
買方,該等買方均為獨立於本公司及其關連人士(按上市規則所界定)之第三方(「出
售事項」)。出售股份相當於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約23.13%。
33 : GS(14)@2016-12-20 10:38:01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六日,本公司收到Sino Coronet Group Limited(「SCGL」)及
任錦華先生(「任先生」)之通知,得悉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五日,SCGL已經收
購(「該交易」)108,000,000股本公司股份(「相關股份」),平均代價為每股1.00港元。
SCGL由任先生全資擁有。相關股份相當於本公司於本公告日期之已發行股本約
11.25%。
於該交易之前,任先生持有36,000,000股本公司股份,相當於本公司之已發行股本
約3.75%。緊隨該交易後,任先生持有合共約144,000,000股本公司股份,相當於本
公司之已發行股本約15.00%。SCGL與任先生已成為本公司之主要股東(按上市規
則所界定)。
34 : GS(14)@2017-04-03 17:42:58

本 公 司 之 董 事(「董 事」)會(「董 事 會」)獲Fortune Decade Investments Limited
(「Fortune Decade」)及Twlight Treasure Limited(「Twilight Treasure」)通知,於
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日,Fortune Decade及Twilight Treasure已按每股1.13港元之代
價分別出售99,972,000股及40,000,000股本公司已發行股本中每股面值0.01港元之
股份(「出售股份」)予若干買方,該等買方均為獨立於本公司及其關連人士(按上
市規則所界定)之第三方(「出售事項」)。出售股份相當於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約
14.58%。
35 : greatsoup38(830)@2017-06-04 17:26:55

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日,本公司收到(1)本公司主席陳正華先生(「陳先生」)、
(2)江蘇省建築工程集團有限公司(「江蘇省建」)、(3)江蘇華遠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江
蘇華遠」)、(4)綠地城市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綠地城市投資」)、(5)綠地控股集團
有限公司(「綠地控股」)、(6)綠地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綠地」)(統稱為「相關
股東」)、(7) Mega Focus Limited(「Mega Focus」)及(8)任錦華先生(「任先生」)之通
知,得悉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Mega Focus已經向江蘇省建出售(「該交易」)
其於Sino Coronet Group Limited(「Sino Coronet」)之全部權益。Sino Coronet持有
108,000,000股本公司股份(「相關股份」)。
Mega Focus由任先生全資擁有。於該交易完成時,Sino Coronet乃由江蘇省建全資
擁有。江蘇省建分別由綠地城市投資及江蘇華遠擁有55%及45% 。綠地城市投資
由 綠 地 控 股 擁 有94.74%。綠 地 控 股 由 綠 地 全 資 擁 有。江 蘇 華 遠 由 陳 先 生 擁 有
89.3%。相關股份相當於本公司於本公告日期之已發行股本約11.25%。
36 : GS(14)@2017-06-27 09:55:02

盈利增24%,至2,100萬,輕債
37 : GS(14)@2017-09-01 22:40:25

本公司之董事會(「董事會」)謹此通知其股東及有意投資者,本公司及江蘇省建築
工程集團有限公司(「江蘇建築」,本公司主席陳正華先生持有該公司之權益)已與
菲律賓馬卡蒂市政府進行磋商,內容有關就馬卡蒂市內以及周邊地區的大眾交通
項目(「該項目」)進行可行性研究。截至本公告發表日期,概無與馬卡蒂市政府簽
署任何文件,包括(但不限於)任何諒解備忘錄或具有法律約束力之協議。
38 : GS(14)@2017-09-02 05:49:03

綠地以1.3認購公司股權

有關華冠之資料
華冠為一間於英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並主要從事投資控股。
華冠為江蘇省建之全資附屬公司,而江蘇省建由綠地城市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綠
地集團之成員公司)實益擁有55%權益及由江蘇華遠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一間由董
事會主席及執行董事陳先生擁有89.3%權益之公司)擁有45%權益。
江蘇省建為一間於中國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主要從事建築及安裝、基礎設施建
設、房地產開發及其他海外項目。其為綠地集團之成員公司。綠地集團為一間總
部位於中國上海之國有企業。其自二零一二年起被連續評為全球500強企業。綠地
集團為一間綜合企業集團,其主要業務包括房地產開發、能源、金融及其他業務
領域。
進行認購事項之理由及所得款項用途
本集團主要於香港就有關建築、水務、地盤平整、道路工程及渠務以及斜坡加固
之土木工程合約提供建造及維修工程。
預期認購事項所得款項總額為182,000,000港元(基於認購價每股1.30港元計算)。
預期認購事項所得款項淨額(經扣除相關專業費用及相關開支後)為約181,300,000
港元及每股認購股份淨認購價將為約1.295港元。本公司擬將認購事項所得款項淨
額用於將參與投標之油麻地西工程。
於二零一七年七月十四日,香港路政署發佈公告,邀請潛在投標者參與油麻地西
工程(合約編號HY/2014/20-中九龍幹線-油麻地西工程(工務計劃項目第461TH
號))投標,其涉及於中九龍幹線西面隧道出入口建造一段低於地面之道路以及其
他道路網及相關工程。投標者必須於二零一七年十月六日或之前提交投標書,且
相關建造工程預計於二零一八年一月展開,於72個月內完成。油麻地西工程之估
計總合約金額為約30億港元。現時估計,倘本集團獲授油麻地西工程,於授出油
麻地西工程時,本集團所需初步營運資金(包括須就該工程投購之保險)為約1.85
億港元。
倘本公司未獲授油麻地西工程,則初步分配至該工程之認購事項所得款項淨額將
被用於即將到來之年度推出之其他潛在建造工程。
董事會認為,認購事項可強化本集團之資本基礎,以便其將合資格投標及參與更
多大型建造項目。華冠進行認購事項及該認購事項之禁售期亦反映本公司主要股
東對本公司長遠及可持續發展之信心及承諾。展望未來,憑藉本公司業已增強之
資本基礎及本公司主要股東之支援,本集團可進一步發展其業務,並可於不久的
將來將其業務擴展至香港及其他國家。
董事會亦曾考慮其他集資方法,例如銀行借貸、供股或公開發售。關於銀行借貸,
考慮到其將提高本集團之槓桿水平以及利息開支及融資成本將對本集團之未來現
金流帶來額外財務負擔,董事會認為,該集資方法並非對本集團最適當之方法。
關於供股或公開發售之可行性,董事會認為,供股或公開發售將產生更多交易成
本,包括但不限於包銷佣金及編製上市文件所需其他額外成本,且此類企業活動
耗時相對較長,可能影響本集團之業務計劃。
39 : GS(14)@2017-11-22 11:31:55

PROFIT WARNING
40 : GS(14)@2017-11-28 14:56:33

盈利降20%,至880萬,輕債
41 : greatsoup38(830)@2018-05-11 00:58:37

股份銷售協議
均安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董事會欣然宣佈,
於 二 零 一 八 年 五 月 九 日(交 易 時 段 後),本 公 司 之 全 資 附 屬 公 司Jovial Elm
Limited(「買方」)與Sigma Epsilon Fund Limited(為一間根據開曼群島法律組成之
法團)(「賣方」)訂立股份銷售協議,據此,買方同意收購、而賣方則同意出售
IRC Properties, Inc(一間在菲律賓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號:IRC))
(「IRC」)的200,000,000股股份(「待售股份」),代價為280,000,000披索(相當於約
42,360,000港元)。待售股份相當於IRC股本權益約13.3%。收購事項將於本集團
財務報表中入賬列作其一項投資。
就董事經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深知、盡悉及確信,於本公告日期,賣方及其
最終實益擁有人均為獨立於本公司及其關連人士的第三方。
42 : greatsoup38(830)@2018-05-11 00:59:08

IRC
IRC(前稱Interport Resources Corporation)為於一九七五年二月二十四日註冊成立,
主要從事收購、開墾、發展或探索土地、森林、礦材、石油、燃氣及其他資源。
IRC之股份在菲交所上市(股份代號:IRC)。
IRC的全資附屬公司Interport Development Corporation之成立目標主要為收購及出
售各類房地產或持有該等業作投資用途。IRC在菲律賓比南戈南市擁有約2,200公
頃土地。

以下載列IRC二零一四年以來已完成及進行中的項目資料:
項目名稱 開始年份
面積
(公頃)
已興建╱計劃
興建的房屋
數目 狀況
Sunshine Fiesta 二零一四年 7 868 已完成及已售出所有房屋
Fiesta Casitas 二零一五年 5.2 640 進行中
Casas Aurora 二零一五年 4 482 進行中
財務資料
以下載列摘錄自IRC經審核財務報表之財務資料: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披索)
(概約)
(千披索)
(概約)
收入 195,648 224,731
除稅前溢利 29,637 103,476
除稅後淨收入 22,956 73,820
總資產 3,653,685 3,539,350
進行交易之理由及裨益
本公司為本集團之控股公司,而本集團主要從事提供土木工程及建造服務。IRC
於菲律賓黎剎省比南戈南市擁有約2,200公頃土地業權。收購事項為本集團帶來開
拓菲律賓業務之機遇,因此對本集團有利。
菲律賓位處中國的「一帶一路」路線圈內。此外,菲律賓是東南亞國家聯盟的成員
國。菲律賓位處「一帶一路」路線的優越地理位置。馬尼拉是菲律賓首都,亦是全
球人口密度最高的城市。馬尼拉的人口超過22,000,000人。二零一七年第四季的國
民生產總值(「GDP」)有約6.6%增長,而二零一八年的人均GDP估計約為4,000美元

比南戈南市距離馬尼拉約30公里,另距離馬卡蒂市約25公里。另外,連接比南戈
南市及馬尼拉的交通網絡(包括公路、水道及鐵路)的修繕工程正在籌備當中。
IRC坐擁龐大土地儲備,有龐大潛力發展馬尼拉大都會分中心,專注於旅遊、娛
樂以及會議及展覽中心。此等發展將帶來基建發展的大量需求,包括興建道路及
集體運輸。
43 : GS(14)@2018-05-25 17:34:21

釐定收購事項的代價之基準
在收購事項內,本公司在釐定代價(亦即每股待售股份1.4披索)之時,曾考慮下列
各項因素:
(a) 根據IRC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過往經營業績及經審核財
務報表,按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資產淨值為1,867,357,906披索及於
二零一八年五月九日之已發行股份總數1,499,913,964股計算,每股待售股份
的賬面值為1.24披索。然而,由於IRC之未開發土地(「發展項目」)尚未開始
發展,因此,發展項目的價值尚未全面反映在IRC的財務報表內。
(b) 根據由IRC提供並獲IRC委聘的一家菲律賓的獨立持牌房地產估值師所編製
日期為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一日的估值報告(「估值」),上文所述的未開發土地
(面積為21,372,679平方米)(「未開發土地」)的市值(按估值師於二零一七年六
月三十日之估值)約為23,509,946,900披索。此項估值所採用的估值方式為銷
售比較法。
因此,每股待售股份之經調整價值為10.2披索,其計算方法載於下文:
披索
根據估值而顯示的土地價值 23,509,946,900
減:根據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經審核財務
報表所示的總負債 (1,786,327,428)
減:未開發土地的清理費用撥備,每平方米300披索
(即21,372,679 x 300) (6,411,803,700)
IRC經調整價值 15,311,815,772
已發行股份數目 1,499,913,964
每股待售股份的經調整價值 10.2
收購事項的代價乃由買方及賣方計及上文所述的因素及IRC業務前景後,按一般
商業條款經公平磋商後釐定。
誠如上文所述,每股待售股份的賬面值1.24披索不能完全反映發展項目的價值。
此外,經考慮未開發土地的估值後,每股待售股份的經調整價值為10.2披索,大
幅高於每股待售股份的價值1.4披索。
就比較代價金額而言,待售股份的賬面值、每股待售股份的經調整價值以及IRC
的市場股價(於二零一八年五月九日為每股股份1.04披索),董事認為代價為公平
合理,亦符合本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
44 : GS(14)@2018-06-23 01:00:50

謹此提述均安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為「本集團」)日期為
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之公告(「該公告」),內容有關菲律賓馬卡蒂市中心商業
區(CBD)的公共運輸項目的投資、開發和建設(「該項目」)。除文義另有所指外,
本公告所用之詞彙與該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本公司之董事會(「董事會」)謹此通知其股東及有意投資者,本公司已於近期向
IRC Properties, Inc(. 「IRC」)提交意向書,以表達對參與由IRC牽頭進行該項目的
財團(「該財團」)的興趣。
該財團將進行該項目興建一條全長11公里的市內地下鐵路系統,包括八至十個車
站,連接菲律賓馬卡蒂市兩個地區的主要地點。擬興建的地下鐵路系統亦將連接
集體鐵路運輸(Mass Rail Transit)、馬尼拉大都會地鐵(Metro Manila Mega Subway)
及帕賽河渡輪(Pasig River ferry)。根據IRC向馬卡蒂市政府遞交之可行性研究,估
計總成本約為37億美元,惟可能待該項目的技術及財政層面進行詳細洽商後予以
調整。
根據IRC於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日於菲律賓證券交易所(「菲交所」)刊發的公佈和
與IRC的洽談:
1. IRC所遞交有關建設及營運馬卡蒂集體運輸系統成立合營企業之自發性PPP
提案(「自發性提案」)已獲馬卡蒂市政府接納可進行技術及財政層面的詳細
洽商;
2. 馬卡蒂市政府不再接納其他類似的提案;及
3. 根據馬卡蒂市條例第2014–051條(經馬卡蒂市條例第2017–007條修訂),IRC
就自發性提案獲得初始倡議地位可進行公私合營協作(PPP)進程的下一階段。
由上海綠地集團控股的江蘇省建築工程集團有限公司(「江蘇省建」)、江蘇省建及
其控股的綠地城市開發建設有限公司(「綠地城開建」)和本集團作為優勢互補的一
致利益行動人,為積極參與中國「一帶一路」的建設和發展,明確表示有意參與
IRC公司馬卡蒂地鐵及相關項目的財團和建設,本集團目前持有IRC約13.3%的股
權,將積極參與今後IRC名下項目的項目投資和建設,努力實現立足香港積極拓
展國際化項目建設的企業發展目標。
已表達意向稱有意參與該財團的實體包括上海民圖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及中國港灣
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據董事於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深知、盡悉及確信,該兩間
實體均為獨立第三方,且並非本公司或其聯繫人士(定義見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之關連人士。
江蘇省建擁有本公司約22.55%權益。本公司主席陳正華先生亦為綠地城開建及江
蘇省建之主席。
IRC為一間在菲交所上市的公司(股票代號:IRC),主要從事收購、開墾、發展或
探索土地、森林、礦材、石油、燃氣及其他資源,以及基建及房地產發展項目。
本集團於二零一八年五月九日收購IRC約13.3%股本權益。有關此項收購之詳情已
於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八年五月十日之公告中披露。
除上述者外,於本公告日期,概無與馬卡蒂市政府、IRC或該財團的任何參與者
簽立任何文件,包括(但不限於)諒解備忘錄或具有法律約束力之協議。本公司將
於適當時候就該項目之進展另行發表公告。
45 : GS(14)@2018-07-01 03:29:41

盈利增6%,至3,200萬,輕債
46 : GS(14)@2018-12-05 17:18:15

盈利降50%,至480萬,4,200萬現金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84946

棠記(控股)(Nova Genesis) (8305)專區

1 : GS(14)@2017-11-17 09:48:28

http://www.tongkee.com.hk/about-us.html
Tong Kee Engineering Limited (TKEL) is a privately owned Hong Kong company incorporated in 1994. TKEL established Tong Kee Shenzhen as its representative office in Shenzhen, PRC in 2016, which is principally engaged in the business liaisons for and on behalf of TKEL.

TKEL is a multi-disciplinary contractor offering its services largely to 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 and a listed contractor by Hong Kong Buildings Department as a Registered General Building Contractor (RGBC) and Registered Specialist Contractor in Demolition Works (RSC (D)). In addition, TKEL is certified by Hong Kong Electrical and Mechanical Services Department as a Registered Electrical Contractor. Our major clients include but not limited to Terminals Companies, Petroleum Companies, Tunnel Companies, Utilities Companies, Government Departments, Large Corporations, Engineering Consultant Services Companies and Main Contractors.
2 : GS(14)@2017-11-17 09:48:47

http://www.hkexnews.hk/APP/GEM/2 ... M201711100004_c.HTM
招股書
3 : GS(14)@2018-06-21 08:23:42

http://gem.ednews.hk/listedco/li ... LN20180620004_C.pdf
招股書
4 : GS(14)@2018-06-25 00:31:37

1. 本集團創立於1994年,為一間涵蓋多個領域的承建商,在香港提供(i)RMAA工程;(ii)
新 建 築 工 程;及(iii)陰 極 保 護 工 程。於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本 集 團 的 附 屬 公 司(即 棠 記
工 程 及 棠 記 土 木)擁 有 數 項 資 格。棠 記 工 程 為(i)屋 宇 署 註 冊 一 般 建 築 承 建 商;(ii)屋 宇
署 註 冊 小 型 工 程 承 建 商(第I、II及III級 別);(iii)屋 宇 署 註 冊 專 門 承 建 商(拆 卸 工 程);(iv)
機 電 工 程 署 註 冊 電 業 承 辦 商;及(v)政 府 物 流 服 務 署 註 冊 供 應 商,而 棠 記 土 木 為(i)屋 宇
署 註 冊 一 般 建 築 承 建 商;及(ii)屋 宇 署 註 冊 小 型 工 程 承 建 商(第II及III級 別)。有 關 資 格
允 許 本 集 團 承 接 範 圍 廣 泛 的 建 築 工 程。
2. 於 業 績 記 錄 期 間,本 集 團 的 大 部 分 收 益 乃 來 自RMAA工 程 項 目,而 餘 下 收 益 則 來
自 新 建 築 工 程 項 目 及 陰 極 保 護 工 程 項 目。就RMAA工 程 而 言,本 集 團 於 香 港 住 宅 樓 宇、
商 業 樓 宇、停 車 場、道 路、行 人 天 橋 及 主 題 公 園 等 不 同 場 所 提 供 維 修、改 建 及 加 建、保
養、改 裝、修 復 丶 鋼 鐵 丶 土 木 及 拆 卸 工 程。就 新 建 築 工 程 而 言,本 集 團 提 供 各 種 建 築
及 相 關 改 建 及 加 建 工 程 及 設 施,如 隔 音 工 程、建 築 金 屬 製 品、巴 士 候 車 亭、危 險 品 儲
存 樓 宇、嶄 新 創 意 結 構(如 氣 球)。就 陰 極 保 護 工 程 而 言,本 集 團 提 供 陰 極 保 護 系 統(包
括 犧 牲 陽 極 保 護 及 外 加 電 流 系 統)安 裝 服 務。
3. 下 表 載 列 本 集 團 於 業 績 記 錄 期 間 按 業 務
分 部(參 照 總 合 約 性 質 分 類)劃 分 的 收 益 明 細:
截 至12月31日 止 年 度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千 港 元 % 千 港 元 % 千 港 元 %
RMAA工 程 項 目 85,422 65.8 111,369 83.1 138,202 77.4
新 建 築 工 程 項 目 35,699 27.5 15,244 11.4 10,024 5.6
陰 極 保 護 工 程 項 目 8,644 6.7 7,453 5.5 30,339 17.0
總 計 129,765 100.0 134,066 100.0 178,565 100.0
4. 下 表 載 列 本 集 團 於 業 績 記 錄 期 間 按 項 目 類 別(參 照 總 合 約 性 質 分 類)劃 分 的 中 標
RMAA工 程 項 目、新 建 築 工 程 項 目 及 陰 極 保 護 工 程 項 目 明 細:
2015年
財 政 年 度
2016年
財 政 年 度
2017年
財 政 年 度
RMAA工 程 項 目
投 標 數 目 76 68 231
中 標 數 目 41 33 74
中 標 率(%) 53.9% 48.5% 32.0%
新 建 築 工 程 項 目
投 標 數 目 9 14 61
中 標 數 目 5 4 4
中 標 率(%) 55.6% 28.6% 6.6%
陰 極 保 護 工 程 項 目
投 標 數 目 10 12 41
中 標 數 目 10 11 12
中 標 率(%) 100.0% 91.7% 29.3%
5. 虧 損 項 目
在 本 集 團 於 業 績 記 錄 期 間 完 成 的 項 目 中,本 集 團 錄 得 三 個 重 大 虧 損 項 目:
(i) 第 一 個 虧 損 項 目(「項 目BCP」)的 原 本 合 約 金 額 約1.3百 萬 港 元(概 無 任 何 經 議 定
的 變 更 訂 單),此 為 就GV多 媒 體 終 端 建 造 原 型。於 業 績 記 錄 期 間 就 項 目BCP錄
得 虧 損 約1.0百 萬 港 元,當 中 所 有 虧 損 於2016年 財 政 年 度 獲 確 認,而 當 中 的 項
目 於2016年6月 完 工。據 董 事 確 認,項 目BCP產 生 虧 損,主 要 是 由 於 與 客 戶 就
有 關 客 戶 所 指 示 額 外 工 程 的 工 程 變 更 通 知 單 開 具 賬 單 意 見 分 歧 所 致。工 程 變
更 主 要 包 括 客 戶 指 示 的 額 外 混 凝 土 工 程。本 集 團 已 要 求 客 戶 就 有 關 客 戶 所 指
示 額 外 工 程 的 工 程 變 更 通 知 單 開 具 賬 單,客 戶 認 為 當 中 的 額 外 工 程 會 納 入 於
原本合約金額中。據董事確認,直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有關進度仍然在進行。
於 業 績 記 錄 期 間,已 確 認 的 項 目 總 收 益 及 成 本 分 別 約 為1.4百 萬 港 元 及2.4百 萬
港 元。
(ii) 第 二 個 虧 損 項 目(「項 目DRC」)的 原 本 合 約 金 額 約1.4百 萬 港 元(包 括 一 項 金 額
約20,000港 元 的 變 更 訂 單),此 為 與RMAA工 程 有 關 的 設 計、翻 新 及 建 築 工 程。
於 業 績 記 錄 期 間 就 項 目DRC錄 得 虧 損 約0.6百 萬 港 元,當 中 約0.1百 萬 港 元 及0.5
百 萬 港 元 分 別 於2015年 財 政 年 度 及2016年 財 政 年 度 獲 確 認,而 當 中 的 項 目 於
2016年1月完工。據董事確認,項目DRC於現場施工開始後被確定為產生虧損,
而 其 產 生 虧 損 主 要 是 由 於 低 估 項 目 的 複 雜 程 度 而 引 致 無 法 預 期 的 超 時 工 作 成
本。因 此,將 按 時 完 工 的 項 目DRC產 生 額 外 勞 工 成 本。於 業 績 記 錄 期 間,已 確
認 的 項 目 總 收 益 及 成 本 分 別 約 為1.3百 萬 港 元 及1.9百 萬 港 元。
(iii) 第 三 個 虧 損 項 目(「項 目GC」)的 原 本 合 約 金 額 約5.2百 萬 港 元(概 無 變 更 訂 單),
此 為 與RMAA工 程 有 關 的 臨 時 變 電 室 搭 建。於 業 績 記 錄 期 間 就 項 目GC錄 得 虧
損 約0.3百 萬 港 元,當 中 約0.1百 萬 港 元 及0.2百 萬 港 元 分 別 於 業 績 記 錄 期 間 前
及2015年 財 政 年 度 獲 確 認,而 當 中 項 目 於2017年12月 完 工。項 目GC於 現 場 施
工開始後被確定為產生虧損。其產生虧損,主要由於客戶不滿原本建築材料後,
須 按 其 對 建 築 材 料 更 高 規 格 的 要 求 更 換 建 築 材 料 而 產 生 額 外 成 本。更 換 建 築
材 料 是 由 於 對 客 戶 有 關 建 築 材 料 的 要 求 的 誤 解。本 集 團 並 無 為 求 維 持 客 戶 關
係 而 向 客 戶 收 取 額 外 成 本。於 業 績 記 錄 期 間,已 確 認 的 項 目 總 收 益 及 成 本 分
別 約 為2.0百 萬 港 元 及2.2百 萬 港 元。
6. 除 上 文 所 披 露 者 外,董 事 確 認,於 業 績 記 錄 期 間,本 集 團 並 無 任 何 虧 損 多 於 每 個
項 目0.3百 萬 港 元 的 其 他 重 大 虧 損 項 目(不 論 是 否 由 於 成 本 超 支 的 理 由)。於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有 六 個 正 在 進 行 的 項 目,虧 損 總 額 約53,000港 元。有 關 虧 損 主 要 是 由 於 對 項 目
的 成 本 控 制 不 足 導 致 額 外 的 直 接 勞 工 成 本、材 料 及 加 工 費 或 分 包 費 用 所 致。
7. 本 集 團 一 般 通 過 現 有 或 潛 在 客 戶 邀 請 投 標 或 報 價 以 物 色 其 項 目。本 集 團 於 釐 定 其
項 目 費 用 時 採 納 成 本 加 成 定 價 模 式。就 定 期 合 約 而 言,項 目 費 用 按 定 期 合 約 參 照 費 率
表訂明的標準費率定價。為項目定價時,本集團考慮多項因素,包括(i)工程類別及範圍;
(ii)工程服務的地區覆蓋範圍;(iii)付款條款;(iv)本集團過往完成的類似項目的參考價格;
及(v)可 能 引 致 項 目 延 遲 完 工 或 額 外 人 力 的 潛 在 風 險。
於 業 績 記 錄 期 間,本 集 團 維 持 穩 定 的 客 戶 群,包 括 一 間 主 題 公 園 營 運 商 及 一 間 交
通 營 運 商。本 集 團 的 收 益 主 要 來 自 向 私 營 機 構 客 戶 提 供RMAA工 程、新 建 築 工 程 及 陰
極 保 護 工 程。於2015年 財 政 年 度、2016年 財 政 年 度 及2017年 財 政 年 度,對 本 集 團 有 收 益
貢 獻 的 客 戶 數 量 分 別 為51名、49名 及52名。於 業 績 記 錄 期 間,本 集 團 的 主 要 客 戶 均 位
於 香 港,且 本 集 團 所 有 服 務 費 均 以 港 元 及 美 元 計 值。於2015年 財 政 年 度、2016年 財 政
年 度 及2017年 財 政 年 度,本 集 團 五 大 客 戶 分 別 佔 總 收 益 約70.3%、82.4%及79.0%。五 大
客 戶 在 任 何 情 況 下 均 無 義 務 於 日 後 繼 續 向 本 集 團 提 供 與 過 往 水 平 相 若 的 新 業 務 或 向
本 集 團 提 供 新 業 務。於2015年 財 政 年 度、2016年 財 政 年 度 及2017年 財 政 年 度,本 集 團 的
最 大 客 戶 分 別 佔 約24.2%、48.7%及38.7%。儘 管 客 戶 集 中,董 事 認 為 本 集 團 並 不 依 賴 於
任 何 單 一 客 戶,有 關 原 因 載 於 本 招 股 章 程「業 務 — 客 戶 — 客 戶 集 中」一 節。於 業 績 記
錄 期 間,本 集 團 亦 提 供RMAA相 關 服 務 予 棠 記(澳 門)及 東 威。有 關 進 一 步 詳 情,請 參 閱
本 招 股 章 程「與 控 股 股 東 的 關 係 — GEM上 市 規 則 第11.04條」一 節。
8. 供 應 商 及 分 包 商
本 集 團 供 應 商 提 供:(i)供 本 集 團 建 造 項 目 使 用 的 建 築 物 料,如 混 凝 土、鋼 鐵、錨 栓
及 油 漆;及(ii)機 器 及 設 備 租 賃 服 務。於 業 績 記 錄 期 間,本 集 團 的 主 要 供 應 商 一 般 位 於
香 港 及 中 國。於2015年 財 政 年 度、2016年 財 政 年 度 及2017年 財 政 年 度,本 集 團 五 大 供 應
商(分 包 商 除 外)分 別 佔 採 購 總 額 約35.2%、32.6%及40.1%。於2015年 財 政 年 度、2016年
財 政 年 度 及2017年 財 政 年 度,本 集 團 五 大 分 包 商 分 別 佔 總 分 包 費 用 約52.4%、78.8%及
64.2%。
9. 下表載列本集團於所示年度按業務分部(參考總合約性質分類)劃分的毛利及毛利率:
截 至12月31日 止 年 度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毛 利 毛 利 率 毛 利 毛 利 率 毛 利 毛 利 率
千 港 元 % 千 港 元 % 千 港 元 %
RMAA工 程 項 目 9,776 11.4 16,313 14.6 20,526 14.9
新 建 築 工 程 項 目 8,087 22.7 2,399 15.7 1,038 10.4
陰 極 保 護 工 程 項 目 2,088 24.2 2,262 30.4 8,040 26.5
總 計 19,951 15.4 20,974 15.6 29,604 16.6
10. 於 業 績 記 錄 期 間,本 集 團 的 收 益 大 多 數 來 自 擔 任 項 目 的 總 承 建 商 及 服 務 私 營 機 構
客戶。下表載列本集團於業績記錄期間按(i)本集團以總承建商及分包商身分承接的項目;
及(ii)公 營 機 構 及 私 營 機 構 劃 分 的 收 益 明 細:
截 至12月31日 止 年 度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千 港 元 % 千 港 元 % 千 港 元 %
總 承 建 商 103,576 79.8 116,214 86.7 154,438 86.5
分 包 商 26,189 20.2 17,852 13.3 24,127 13.5
總 計 129,765 100.0 134,066 100.0 178,565 100.0
11. 截 至12月31日 止 年 度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千 港 元 % 千 港 元 % 千 港 元 %
公 營 機 構 2,194 1.7 2,735 2.0 1,702 1.0
私 營 機 構 127,571 98.3 131,331 98.0 176,863 99.0
總 計 129,765 100.0 134,066 100.0 178,565 100.0
12. 下表載列本集團於業績記錄期間按(i)本集團以總承建商及分包商身份承接的項目;
及(ii)公 營 機 構 及 私 營 機 構 劃 分 的 毛 利 及 毛 利 率:
截 至12月31日 止 年 度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毛 利 毛 利 率 毛 利 毛 利 率 毛 利 毛 利 率
千 港 元 % 千 港 元 % 千 港 元 %
總 承 建 商 14,764 14.3 17,735 15.3 22,818 14.8
分 包 商 5,187 19.8 3,239 18.1 6,786 28.1
總 計 19,951 15.4 20,974 15.6 29,604 16.6
13. 截 至12月31日 止 年 度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毛 利 毛 利 率 毛 利 毛 利 率 毛 利 毛 利 率
千 港 元 % 千 港 元 % 千 港 元 千 港 元
公 營 機 構 594 27.1 776 28.4 574 33.7
私 營 機 構 19,357 15.2 20,198 15.4 29,030 16.4
總 計 19,951 15.4 20,974 15.6 29,604 16.6
14. 於 業 績 記 錄 期 間 後 及 直 至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本 集 團 繼 續 專 注 發 展 本 集 團 於 香 港
提 供RMAA工 程、新 建 築 工 程 及 陰 極 保 護 工 程 的 業 務。
自2018年1月1日 起 至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本 集 團 合 共 獲 授 十 九 個 新 項 目,合 約 總
額 約 為56.3百 萬 港 元。
於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本 集 團 手 頭 上 合 共 有83個 項 目(包 括 已 動 工 但 未 完 成 的 項 目
及 已 向 本 集 團 發 出 但 尚 未 開 展 的 工 程 訂 單),包 括64個RMAA工 程 項 目、一 個 新 建 築 工
程 項 目 及18個 陰 極 保 護 工 程 項 目。於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上 述 手 頭 上 項 目 尚 待 確 認 的
收 益 總 額 約 為109.4百 萬 港 元,包 括 分 別 來 自RMAA工 程 項 目、新 建 築 工 程 項 目 及 陰 極
保 護 工 程 項 目 的 約95.3百 萬 港 元、1.0百 萬 港 元 及13.1百 萬 港 元。就 於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 的 該 等 手 頭 上 項 目 而 言,尚 待 確 認 的 總 收 益 於 截 至2018年12月31日 止 年 度 估 計 約 為
98.7百 萬 港 元,而 於 截 至2019年12月31日 止 年 度 則 估 計 為 餘 下 的10.7百 萬 港 元。
自2018年1月1日 起 及 直 至 本 招 股 章 程 日 期,本 集 團 的 收 益 並 無 大 幅 下 跌,服 務 成
本 或 其 他 成 本(惟 已 產 生 的 上 市 開 支 除 外)亦 無 大 幅 上 升,乃 由 於 本 集 團 的 整 體 業 務 模
式 並 無 出 現 重 大 變 動。除 上 市 開 支 的 影 響 外,基 於 本 集 團 於 業 績 記 錄 期 間 後 及 直 至 本
招 股 章 程 日 期 正 在 進 行 的 項 目 及 業 務 經 營,董 事 預 計 本 集 團 的 收 益 不 會 出 現 任 何 重 大
不 利 變 動。董 事 進 一 步 確 認,除 上 市 開 支 的 影 響 外,概 無 出 現 會 對 本 招 股 章 程 附 錄 一
會 計 師 報 告 所 載 財 務 報 表 所 呈 列 資 料 造 成 重 大 不 利 影 響 的 事 件 或 本 集 團 自2017年12月
31日 起 的 財 務 或 貿 易 狀 況 或 前 景 的 重 大 不 利 變 動。
15. 上 市 開 支
與 上 市 相 關 的 估 計 開 支 總 額 約 為22.0百 萬 港 元(假 設 發 售 價 為 每 股 股 份0.275港 元,
即 最 高 發 售 價 每 股0.30港 元 與 最 低 發 售 價 每 股0.25港 元 之 間 的 中 位 數),其 中 約21.3百
萬 港 元 及0.7百 萬 港 元 將 分 別 由 本 集 團 及 售 股 股 東 承 擔。在 將 由 本 集 團 承 擔 的 估 計 上
市 開 支 約21.3百 萬 港 元 中,零、零 及 約8.7百 萬 港 元 已 分 別 反 映 於 截 至2015年、2016年 及
2017年12月31日 止 三 個 年 度 的 損 益 賬 中,及 約6.3百 萬 港 元 預 計 將 於 截 至2018年12月31
日 止 年 度 的 損 益 賬 中 扣 除;及 約6.3百 萬 港 元 預 計 將 於 本 集 團 截 至2018年12月31日 止 年
度 的 權 益 賬 中 扣 除。
16. 業 務 策 略、進 行 股 份 發 售 的 理 由 及 所 得 款 項 淨 額 擬 定 用 途
本 集 團 的 目 標 為 通 過(i)就 未 來 項 目 發 出 擔 保 金╱履 約 保 證 而 進 行 融 資;(ii)進 一 步
擴 充 本 集 團 的 人 力;(iii)購 置 額 外 機 器 及 設 備;及(iv)升 級 香 港 辦 事 處 及 工 作 室 並 設 置
新 倉 庫,從 而 實 現 可 持 續 增 長,以 及 進 一 步 加 強 其 整 體 競 爭 力 及 於 香 港 的 建 築 及 陰 極
保 護 工 程 業 務 的 業 務 增 長。
繼 本 集 團 註 冊 成 為 拆 卸 工 程 的 專 門 承 建 商 後,本 集 團 擬 擴 充 其 拆 卸 業 務,並 即 將
於 截 至2019年 及2020年12月31日 止 年 度 進 一 步 承 接 更 多 拆 卸 工 程。董 事 相 信,本 集 團
擁 有 一 般 建 築 承 建 商 牌 照,在 向 其 客 戶 提 供 一 站 式 服 務 方 面 較 其 他 承 建 商 有 優 勢。
董 事 相 信 上 市 將 提 升 本 集 團 的 公 司 形 象 及 聲 譽,以 及 進 一 步 加 強 本 集 團 在 市 場 上
的 地 位。上 市 亦 將 成 為 本 集 團 潛 在 客 戶 選 擇 總 承 建 商 及 分 包 商 的 指 標,進 一 步 加 強 本
集 團 作 為 香 港 實 力 雄 厚 的 總 承 建 商 及 分 包 商 之 一 的 地 位,有 利 本 集 團 在 香 港 的 業 務 發
展,以 及 使 本 集 團 能 夠 實 施 業 務 計 劃。此 外,上 市 及 股 份 發 售 將 為 本 集 團 提 供 進 軍 資
本 市 場 以 進 行 未 來 企 業 融 資 的 機 會,有 助 本 集 團 的 未 來 業 務 發 展,並 進 一 步 加 強 及 提
升 本 集 團 的 競 爭 力。再 者,上 市 將 擴 大 本 集 團 的 股 東 基 礎 並 使 其 多 元 化,乃 由 於 香 港
機 構 及 專 業 投 資 者 將 可 輕 易 參 與 本 公 司 的 股 權,從 而 建 立 符 合 本 公 司 及 股 東 整 體 利 益
的 穩 固 機 構 及 專 業 股 東 基 礎。在 營 運 層 面 上,董 事 認 為 上 市 將 加 強 本 集 團 的 招 聘 策 略
以 吸 引 更 多 人 才。
上 市 開 支 總 額 將 由 本 集 團 承 擔,而 與 股 份 發 售 有 關 的 包 銷 費 將 由 本 集 團 及 售 股 股
東 承 擔。根 據 發 售 價 為0.275港 元(即 指 示 性 發 售 價 範 圍 的 中 位 數),董 事 估 計,來 自 股
份 發 售 的 所 得 款 項 淨 額(經 扣 除 包 銷 費、經 紀 佣 金、聯 交 所 交 易 費 及 證 監 會 交 易 徵 費)
將 約 為22.7百 萬 港 元。董 事 目 前 擬 自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 至2020年12月31日 期 間 將 應 付
本 集 團 的 股 份 發 售 所 得 款 項 淨 額 用 作 以 下 用 途:
自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 至
2018年
12月31日
期 間
截 至 以 下 日 期 止 六 個 月
總 計
佔 所 得
款 項 淨 額
之 概 約
百 分 比
2019年
6月30日
2019年
12月31日
2020年
6月30日
2020年
12月31日
百 萬 港 元 百 萬 港 元 百 萬 港 元 百 萬 港 元 百 萬 港 元 百 萬 港 元
預 留 更 多 資 金 以 滿 足 本 集 團
潛 在 客 戶 對 擔 保 金╱履 約 保 證
的 要 求 2.0 — — — — 2.0 8.81%
進 一 步 擴 充 本 集 團 的 人 力 3.8 1.5 1.4 0.4 0.3 7.4 32.60%
購 置 機 器 及╱或 材 料 2.3 3.8 — 1.0 — 7.1 31.27%
升 級 香 港 辦 事 處 及
工 作 室 及 倉 庫 2.2 2.3 — 0.3 0.2 5.0 22.03%
預 留 作 營 運 資 金 用 途 1.2 — — — — 1.2 5.29%
總 計 11.5 7.6 1.4 1.7 0.5 22.7 100%
17. 本 集 團 於 截 至2015年12月31日 止 年 度 宣 派 股 息 約3.0百 萬 港 元、於 截 至2016年12月
31日 止 年 度 宣 派 股 息 約1.0百 萬 港 元 及 於 截 至2017年12月31日 止 年 度 宣 派 零 股 息 予 一
間 附 屬 公 司 的 當 時 股 東,有 關 股 息 於 業 績 記 錄 期 間 以 本 集 團 的 內 部 資 源 悉 數 結 清。
股 息 的 宣 派、派 付 以 及 金 額 將 由 董 事 酌 情 決 定 並 經 股 東 批 准,且 將 視 乎 盈 利、財
務狀況、現金要求及可得性、未來前景、合約限制、適用法律及條例以及其他相關因素。
倘 溢 利 獲 分 派 為 股 息,有 關 溢 利 部 分 將 無 法 重 新 投 資 於 經 營 中。概 不 保 證 股 息 派 付 的
金 額(如 有)或 任 何 股 息 派 付 的 時 間。本 集 團 目 前 並 無 任 何 預 先 設 定 的 股 息 分 派 率。
18. 發 售 統 計 數 據
下 表 載 列 股 份 發 售 下 的 統 計 數 據:
基 於 發 售 價
每 股 發 售 股 份
0.25港 元
基 於 發 售 價
每 股 發 售 股 份
0.30港 元
本 公 司 於 上 市 時 的 市 值(附 註1) 200百 萬 港 元 240百 萬 港 元
於2017年12月31日 本 公 司 權 益 持 有 人 應 佔
本 集 團 未 經 審 核 備 考 經 調 整 綜 合 每 股
有 形 資 產 淨 值(附 註2) 0.073港 元 0.082港 元
5 : GS(14)@2018-06-25 00:46:33

19. 風險:收益來自少數項目、定期收益沒有長期、證書及登記、非經常性且有招標風險、資金、客戶取消工程、人、專業成員、時間控制、稅、繳費責任、分包商、勞工成本、客戶集中、確認收益及認證價值不同、補償缺陷、擴充、租金、保險、國內公司、天氣、品牌、工程成本、工傷、依賴香港建築市場、競爭激烈
6 : GS(14)@2018-06-25 06:07:06

20. 1994年開始搞,初頭建造,2004年有電牌,2006年北上,2010年增加新建築工程業務,2013年做小型工程、一般建築
21. 上市前剝離廊坊業務
7 : GS(14)@2018-06-25 06:14:07

22. 就 未 來 項 目 發 出 擔 保 金╱履 約 保 證 而 進 行 融 資
於 業 績 記 錄 期 間,若 干 新 建 築 工 程 項 目、RMAA工 程 項 目 及 陰 極 保 護 工 程 項 目
的 客 戶 要 求 本 集 團 拿 出 相 等 於 合 約 總 額 約5%至10%的 擔 保 金╱履 約 保 證,作 為 妥
善 履 行 及 遵 守 本 集 團 於 相 關 項 目 項 下 責 任 的 擔 保。於 業 績 記 錄 期 間,本 集 團 已 為
合 約 總 額 約61.9百 萬 港 元 的6個 項 目 發 出 擔 保 金╱履 約 保 證 總 值7.7百 萬 港 元。擔 保
金╱履 約 保 證 要 求 可 能 導 致 於 擔 保 金╱履 約 保 證 期 限 內 凍 結 本 集 團 部 分 資 金,因
而影響本集團的流動資金狀況。誠如董事所確認,本集團更傾向於承接無擔保金╱
履約保證要求的項目,因本集團可利用與本集團主要客戶的互信及穩定業務關係。
本 集 團 擬 動 用 部 分 股 份 發 售 所 得 款 項 淨 額 以 償 付 就 未 來 項 目 發 出 擔 保 金╱履 約 保
證 所 需 之 銀 行 存 款 金 額。這 將 有 助 本 集 團 承 接(i)更 多 項 目;及(ii)合 約 金 額 較 大 的
項 目。本 集 團 計 劃 承 接 兩 個 項 目,合 約 總 額 為88.9百 萬 港 元,當 中 需 要8.9百 萬 港 元
作 為 擔 保 金╱履 約 保 證。本 集 團 將 動 用 股 份 發 售 所 得 款 項 中 的2百 萬 港 元 於2018年
財 政 年 度 為 該 擔 保 金╱履 約 保 證 提 供 資 金。於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有34個 附 設 擔
保 金╱履 約 保 證 要 求 的 項 目 可 供 本 集 團 投 標。董 事亦 認 為,透 過 提 高 能 力 及 規 模,
本 集 團 將 能 夠 透 過 符 合 潛 在 客 戶 訂 明 的 投 標 或 報 價 的 資 格 預 審,承 接 更 大 規 模 的
項 目 及 擴 充 其 客 戶 基 礎。於 業 績 記 錄 期 間,就 擔 保 金╱履 約 保 證 不 設 資 產 負 債 表
外 安 排。
23. 於 業 績 記 錄 期 間 已 訂 立 的 合 約 及 已 承 接 的 項 目
變 動
下 表 載 列 於 業 績 記 錄 期 間 本 集 團 按 數 目 劃 分 的 項 目 變 動:
截 至12月31日 止 年 度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於 年 初 的 期 初 項 目 數 目(附 註1) 75 83 69
加:新 項 目 數 目(附 註2) 56 48 90
減:已 竣 工 項 目 數 目(附 註3) (48) (62) (76)
於 年 末 的 期 末 進 行 中 項 目 數 目 83 69 83
24. 下 表 載 列 於 業 績 記 錄 期 間 本 集 團 按 合 約 金 額 劃 分 的 項 目 變 動:
截 至12月31日 止 年 度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百 萬 港 元 百 萬 港 元 百 萬 港 元
於 年 初 的 期 初 項 目 合 約 金 額 240 247 245
加:已 取 得 的 新 項 目 及 變 更 訂 單 的
合 約 金 額 84 146 176
減:已 竣 工 項 目 合 約 金 額 (76) (148) (233)
於 年 末 的 期 末 進 行 中 項 目 合 約 金 額 247 245 188
25. 下 表 載 列 於 業 績 記 錄 期 間 本 集 團 按 數 目 劃 分 的RMAA工 程 項 目 變 動:
截 至12月31日 止 年 度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於 年 初 的 期 初 項 目 數 目(附 註1) 39 46 42
加:新 項 目 數 目(附 註2) 41 33 74
減:已 竣 工 項 目 數 目(附 註3) (34) (37) (57)
於 年 末 的 期 末 進 行 中 項 目 數 目 46 42 59
26. 下 表 載 列 於 業 績 記 錄 期 間 本 集 團 按 合 約 金 額 劃 分 的RMAA工 程 項 目 變 動:
截 至12月31日 止 年 度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百 萬 港 元 百 萬 港 元 百 萬 港 元
於 年 初 的 期 初 項 目 合 約 金 額 111 115 157
加:已 取 得 的 新 項 目 及 變 更
訂 單 的 合 約 金 額 50 115 136
減:已 竣 工 項 目 合 約 金 額 (46) (72) (161)
於 年 末 的 期 末 項 目 合 約 金 額 115 157 132
27. 下 表 載 列 於 業 績 記 錄 期 間 本 集 團 按 數 目 劃 分 的 新 建 築 工 程 項 目 變 動:
截 至12月31日 止 年 度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於 年 初 的 期 初 項 目 數 目(附 註1) 19 18 6
加:新 項 目 數 目(附 註2) 5 4 4
減:已 竣 工 項 目 數 目(附 註3) (6) (16) (8)
於 年 末 的 期 末 進 行 中 項 目 數 目 18 6 2
28. 下 表 載 列 於 業 績 記 錄 期 間 本 集 團 按 合 約 金 額 劃 分 的 新 建 築 工 程 項 目 變 動:
截 至12月31日 止 年 度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百 萬 港 元 百 萬 港 元 百 萬 港 元
於 年 初 的 期 初 項 目 合 約 金 額 108 108 44
加:已 取 得 的 新 項 目 及 變 更
訂 單 的 合 約 金 額 25 8 6
減:已 竣 工 項 目 合 約 金 額 (25) (72) (38)
於 年 末 的 期 末 項 目 合 約 金 額 108 44 12
29. 下 表 載 列 於 業 績 記 錄 期 間 本 集 團 按 數 目 劃 分 的 陰 極 保 護 工 程 項 目 變 動:
截 至12月31日 止 年 度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於 年 初 的 期 初 項 目 數 目(附 註1) 17 19 21
加:新 項 目 數 目(附 註2) 10 11 12
減:已 竣 工 項 目 數 目(附 註3) (8) (9) (11)
於 年 末 的 期 末 進 行 中 項 目 數 目 19 21 22
30. 下 表 載 列 於 業 績 記 錄 期 間 本 集 團 按 合 約 金 額 劃 分 的 陰 極 保 護 工 程 項 目 變 動:
截 至12月31日 止 年 度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百 萬 港 元 百 萬 港 元 百 萬 港 元
於 年 初 的 期 初 項 目 合 約 金 額 21 25 45
加:已 取 得 的 新 項 目 及 變 更
訂 單 的 合 約 金 額 9 24 34
減:已 竣 工 項 目 合 約 金 額 (6) (4) (34)
於 年 末 的 期 末 項 目 合 約 金 額 25 45 44
31. 本 集 團 於 業 績 記 錄 期 間 中 標 的 項 目
截 至2015年、2016年 及2017年12月31日 止 年 度,本 集 團 分 別 中 標56個、48個 及90個
項 目。下 表 載 列 本 集 團 於 業 績 記 錄 期 間 按 業 務 分 部(參 照 總 合 約 性 質 分 類)劃 分 的 中 標
項 目 明 細:
截 至12月31日 止 年 度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中 標
項 目 數 目
中 標
項 目 數 目
中 標
項 目 數 目
RMAA工 程 項 目 41 33 74
新 建 築 工 程 項 目 5 4 4
陰 極 保 護 工 程 項 目 10 11 12
總 計 56 48 90
32. 於 業 績 記 錄 期 間 確 認 收 益 的 項 目
截 至2015年、2016年 及2017年12月31日 止 年 度,分 別 有117個、127個 及149個 項 目
為 本 集 團 帶 來 收 益。下 表 載 列 於 業 績 記 錄 期 間 按 業 務 分 部(參 照 總 合 約 性 質 分 類)劃 分
確 認 收 益 的 項 目 明 細:
截 至12月31日 止 年 度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確 認 收 益
的 項 目 數 目
確 認 收 益
的 項 目 數 目
確 認 收 益
的 項 目 數 目
RMAA工 程 項 目 72 75 105
新 建 築 工 程 項 目 21 23 12
陰 極 保 護 工 程 項 目 24 29 32
總 計 117 127 149
33. 下 表 載 列 於 業 績 記 錄 期 間 按 年 內 確 認 的 收 益 範 圍 劃 分 確 認 收 益 的 項 目 明 細:
截 至12月31日 止 年 度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確 認 收 益 的
項 目 數 目
確 認 收 益 的
項 目 數 目
確 認 收 益 的
項 目 數 目
年 內 確 認 的 收 益
10,000,000港 元 或 以 上 3 3 5
5,000,000港 元 至10,000,000港 元 以 下 4 2 6
1,000,000港 元 至5,000,000港 元 以 下 16 11 22
1,000,000港 元 以 下 94 111 116
總 計 117 127 149
34. 下表載列於業績記錄期間對本集團(以總承建商及分包商身分)帶來收益的項目數目:
截 至12月31日 止 年 度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確 認 收 益 的
項 目 數 目
確 認 收 益 的
項 目 數 目
確 認 收 益 的
項 目 數 目
總 承 建 商 79 79 103
分 包 商 38 48 46
總 計 117 127 149
35. 本 集 團 於 業 績 記 錄 期 間 已 完 成 的 項 目
截 至2015年、2016年 及2017年12月31日 止 年 度,本 集 團 分 別 完 成48個、62個 及76個
項 目。下 表 載 列 本 集 團 於 業 績 記 錄 期 間 按 業 務 分 部(參 照 總 合 約 性 質 分 類)劃 分 的 已 完
成 項 目 明 細:
截 至12月31日 止 年 度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已 完 成 的
項 目 數 目
已 完 成 的
項 目 數 目
已 完 成 的
項 目 數 目
RMAA工 程 項 目 34 37 57
新 建 築 工 程 項 目 6 16 8
陰 極 保 護 工 程 項 目 8 9 11
總 計 48 62 76
下 表 載 列 於 業 績 記 錄 期 間 按 確 認 的 累 計 收 益 範 圍 劃 分 的 已 完 成 項 目 明 細:
截 至12月31日 止 年 度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已 完 成 的
項 目 數 目
已 完 成 的
項 目 數 目
已 完 成 的
項 目 數 目
確 認 的 累 計 收 益
10,000,000港 元 或 以 上 1 4 8
5,000,000港 元 至10,000,000港 元 以 下 3 4 6
1,000,000港 元 至5,000,000港 元 以 下 10 14 22
1,000,000港 元 以 下 34 40 40
總 計 48 62 76
36. 下 表 按 合 約 金 額 遞 減 順 序 載 列 本 集 團 於 業 績 記 錄 期 間 完 成 的 十 大 項 目(定 期 合 約
除 外,按 合 約 總 額 計 算):
項 目 地 點
承 接 的 工 程
類 型(參 照
總 合 約
性 質 分 類) 項 目 工 期 合 約 總 額
截 至
2017年12月
31日 確 認 的
累 計 收 益
於 以 下 期 間 確 認 的 收 益
2015年
財 政 年 度
2016年
財 政 年 度
2017年
財 政 年 度
一 間 位 於 香 港 杏 花 邨 的 購 物 中 心 RMAA工 程 22 58.1 58.1 — 39.6 18.5
一 座 位 於 香 港 屯 門 的 發 電 站(1) 陰 極 保 護 工 程 16 18.5 18.5 — 0.1 18.4
一 個 位 於 香 港 沙 田 的 運 動 場 RMAA工 程 5 17.6 17.6 16.9 0.7 —
一 座 位 於 香 港 主 題 公 園 的 娛 樂 設 施 RMAA工 程 8 15.7 15.7 — 15.7 —
一 個 位 於 香 港 北 角 的 燃 氣 清 管 工 地 新 建 築 工 程 38 12.4 12.4 6.1 3.3 0.1
一 個 位 於 香 港 沙 田 的 建 築 工 地 新 建 築 工 程 9 10.2 10.2 8.9 1.3 —
一 間 位 於 香 港 尖 沙 咀 的 購 物 中 心 RMAA工 程 3 7.4 7.4 — — 7.4
一 個 位 於 香 港 西 環 的 建 築 工 地 新 建 築 工 程 39 6.1 6.1 4.1 — —
一 座 位 於 香 港 主 題 公 園 的 設 施(2) RMAA工 程 10 5.9 5.9 7.5 (1.6) —
一 個 位 於 香 港 大 角 咀 的 交 通 工 地 新 建 築 工 程 24 5.4 5.4 3.9 — —
37. 於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 手 頭 上 的 項 目
於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本 集 團 手 頭 上 有83個 項 目,即 已 動 工 但 尚 未 完 成 的 項 目 及
已 確 認 委 聘 但 未 動 工 的 項 目,包 括64個RMAA工 程 項 目、一 個 新 建 築 工 程 項 目 及18個
陰 極 保 護 工 程 項 目。於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上 述 手 頭 上 項 目 尚 待 確 認 的 收 益 總 額 約 為
109.4百 萬 港 元,包 括 分 別 來 自RMAA工 程 項 目、新 建 築 工 程 項 目 及 陰 極 保 護 工 程 項 目
的 約95.3百 萬 港 元、1.0百 萬 港 元 及13.1百 萬 港 元。就 於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 的 該 等 手 頭
上 項 目 而 言,尚 待 確 認 的 總 收 益 於 截 至2018年12月31日 止 年 度 估 計 約 為98.7百 萬 港 元,
而 於 截 至2019年12月31日 止 年 度 則 估 計 為 餘 下 的10.7百 萬 港 元。下 文 按 合 約 總 額 遞 減
順 序 載 列 十 大 項 目(不 包 括 定 期 合 約,按 合 約 總 額 計 算)的 概 要:
編 號 項 目 地 點
承 接 的
工 程 類 型
預 期
完 工 日 期
預 期
項 目 期 合 約 總 額
於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
確 認
的 累 計 收 益
月 百 萬 港 元 百 萬 港 元
1 一 個 位 於 香 港 主 題 公 園 的 度 假 村 RMAA工 程 2018年12月 28 23.2 20.6
2 一 個 位 於 香 港 沙 田 的 運 動 場 RMAA工 程 2018年7月 13 20.0 18.7
3 一 個 位 於 香 港 西 營 盤 的 車 道 RMAA工 程 2018年8月 12 13.0 5.2
4 一 個 位 於 香 港 西 九 龍 的 交 通 工 地 RMAA工 程 2018年10月 6 12.6 —
5 一 個 位 於 香 港 尖 沙 咀 的 海 岸 線 陰 極 保 護 工 程 2018年7月 9 12.5 7.4
6 一 個 位 於 九 龍 站 的 購 物 商 場 RMAA工 程 2018年8月 3 11.4 —
7 一 個 位 於 香 港 西 九 龍 的 交 通 工 地 新 建 築 工 程 2018年7月 22 10.9 10.0
8 一 個 位 於 九 龍 站 的 購 物 中 心 RMAA工 程 2019年3月 10 10.6 —
9 一 個 位 於 香 港 宋 王 臺 及 土 瓜 灣 的
交 通 工 地
陰 極 保 護 工 程 2018年9月 23 8.7 3.9
10 一 間 位 於 香 港 沙 田 的 創 新 公 司 RMAA工 程 2018年7月 12 7.1 5.3
38. 客 戶 集 中
截 至2015年、2016年 及2017年12月31日 止 三 個 年 度 各 年,本 集 團 五 大 客 戶 應 佔 本 集
團 總 收 益 分 別 約70.3%、82.4%及79.0%。尤 其 是,本 集 團 按 業 績 記 錄 期 間 收 益 貢 獻 計 算
的 最 大 客 戶(客 戶B)佔 本 集 團 截 至2015年、2016年 及2017年12月31日 止 三 個 年 度 各 年 的
總 收 益 分 別 約20.6%、48.7%及38.7%。董 事 認 為,有 關 客 戶 集 中 對 於 建 築 工 程 行 業 而 言
並 非 罕 見,而 儘 管 存 在 客 戶 集 中,本 集 團 的 業 務 模 式 仍 屬 可 持 續,原 因 如 下:
(i) 本 集 團 的 資 源 絕 大 部 分 已 被 於 業 績 記 錄 期 間 來 自 定 期 合 約 的 工 程 訂 單 佔 據
截 至2015年、2016年 及2017年12月31日 止 年 度 各 年,來 自 定 期 合 約 項 目 的 收 益
佔 本 集 團 總 收 益 約24.8%、21.4%及19.7%。此 外,董 事 認 為,本 集 團 可 透 過 與 總 承
建 商 訂 立 約 一 至 三 年 合 約 期 的 定 期 合 約,取 得 相 同 年 期 的 收 益。據 董 事 所 知、所
悉 及 所 信,於 合 約 期 所 訂 工 程 訂 單 的 最 終 合 約 金 額 及 實 際 數 目 可 能 接 近 或 超 出 定
期 合 約 所 載 的 初 步 估 計。因 此,本 集 團 可 更 可 靠 地 規 劃 其 未 來 兩 年 的 資 源,透 過
向 大 型 總 承 建 商 招 攬 定 期 合 約 取 得 較 穩 定 的 收 益 來 源。董 事 認 為,本 集 團 的 資 源
絕 大 部 分 已 被 於 業 績 記 錄 期 間 來 自 定 期 合 約 的 工 程 訂 單 佔 據。因 此,本 集 團 擬 動
用 股 份 發 售 所 得 款 項 淨 額 招 聘 及 擴 充 熟 練 的 技 術 人 員 團 隊,以 承 接 更 多 定 期 合 約
及╱或 建 築 工 程 項 目 以 及 多 元 化 發 展 其 客 戶 基 礎。
(ii) 與 客 戶A建 立 良 好 的 業 務 關 係
客 戶A是 本 集 團 於 業 績 記 錄 期 間 的 最 大 客 戶 之 一,分 別 佔 截 至2015年、2016年
及2017年12月31日 止 年 度 的 總 收 益 約24.2%、23.5%及16.5%。客 戶A是 香 港 主 題 公
園 營 運 商。本 集 團 於 業 績 記 錄 期 間 為 客 戶A提 供 服 務,其 中,本 集 團 承 接 客 戶A的
6份 定 期 合 約(已 確 認 收 益 約28.7百 萬 港 元)及16份 其 他 合 約(合 約 總 額 約100.6百 萬
港 元)。董 事 相 信,於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 與 客 戶A建 立9年 的 長 期 關 係,主 要 歸 因 於
本 集 團 過 去 多 年 來 貫 徹 始 終 地 提 供 優 質 服 務,從 而 讓 客 戶A建 立 對 本 集 團 的 信 任
及 信 心。本 集 團 擬 以 定 期 合 約 及 其 他 合 約 形 式 承 接 各 類RMAA工 程、新 建 築 工 程
及 陰 極 保 護 項 目,從 而 擴 充 其 營 運 規 模 及 多 元 化 發 展 其 客 戶 基 礎,同 時 本 集 團 亦
致 力 於 日 後 維 持 其 與 客 戶A的 穩 健 關 係。
(iii) 與 客 戶B建 立 良 好 的 業 務 關 係
客 戶B是 本 集 團 於 業 績 記 錄 期 間 的 最 大 客 戶,分 別 佔 截 至2015年、2016年 及
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總收益約20.6%、48.7%及38.7%。客戶B是香港的交通營運商。
本 集 團 於 業 績 記 錄 期 間 為 客 戶B提 供 服 務,其 中,本 集 團 承 接 客 戶B的8份 定 期 合
約(已 確 認 收 益 約59.8百 萬 港 元)及52份 其 他 合 約(合 約 總 額 約141.0百 萬 港 元)。董 事
認 為,於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 與 客 戶B建 立9年 的 長 期 關 係,主 要 歸 因 於 本 集 團 過 去
多 年 來 貫 徹 始 終 地 提 供 優 質 服 務,從 而 讓 客 戶B建 立 對 本 集 團 的 信 任 及 信 心。
本 集 團 擬 以 定 期 合 約 及 其 他 合 約 形 式 承 接 各 類RMAA工 程、新 建 築 工 程 及 陰
極 保 護 項 目,從 而 擴 充 其 營 運 規 模 及 多 元 化 發 展 其 客 戶 基 礎,同 時 本 集 團 亦 致 力
於 日 後 維 持 其 與 客 戶B的 穩 健 關 係。
(iv) 與 其 他 客 戶 維 持 關 係
本 集 團 一 直 積 極 參 與 私 營 機 構 的 項 目 投 標。倘 本 集 團 任 何 主 要 客 戶 大 幅 減 少
向 本 集 團 發 出 的 合 約 數 目 或 終 止 其 與 本 集 團 的 業 務 關 係,鑒 於 香 港 建 造 服 務 的 需
求 預 期 將 會 增 長,加 上 本 集 團 的 競 爭 優 勢(誠 如 本 招 股 章 程「業 務 — 競 爭 優 勢」一
節 所 詳 述),董 事 認 為 本 集 團 將 有 額 外 能 力 處 理 其 他 客 戶 的 其 他 潛 在 項 目。
38. 本 集 團 分 包 商 的 概 況
於 業 績 記 錄 期 間,本 集 團 的 主 要 分 包 商 位 於 香 港 及 為 獨 立 第 三 方。截 至2015年、
2016年及2017年12月31日止三個年度各年,本集團分別聘用134名、94名及90名分包商。
主 要 分 包 商
截 至2015年、2016年 及2017年12月31日 止 三 個 年 度 各 年,本 集 團 最 大 分 包 商 應 佔 本
集 團 總 分 包 費 用 的 百 分 比 分 別 約 為29.6%、46.0%及26.7%,而 本 集 團 五 大 分 包 商 合 計 應
佔 本 集 團 總 分 包 費 用 的 百 分 比 分 別 約 為52.4%、78.8%及64.2%。因 此,董 事 認 為,於 業
績 記 錄 期 間,本 集 團 並 不 依 賴 任 何 單 一 分 包 商。
39. 事 故 率 分 析
下 表 載 列 於 業 績 記 錄 期 間 本 集 團 每1,000名 工 人 的 事 故 率 及 每1,000名 工 人 的 工 傷
死 亡 率 與 行 業 平 均 值 的 比 較:
香 港 行 業
平 均 值 本 集 團
(附 註1) (附 註2)
2015年
每1,000名 工 人 的 事 故 率 39.1 零
每1,000名 工 人 的 死 亡 率 0.200 零
2016年
每1,000名 工 人 的 事 故 率 34.5 18.52
每1,000名 工 人 的 死 亡 率 0.093 零
2017年
每1,000名 工 人 的 事 故 率 不 適 用(附 註3) 零
每1,000名 工 人 的 死 亡 率 不 適 用(附 註3) 零
附 註:
1. 數 據 乃 摘 錄 自 香 港 勞 工 處 職 業 安 全 及 健 康 部 發 表 的 職 業 安 全 及 健 康 統 計 數 字 簡 報 第17期(2017
年8月),其 中 事 故 率 乃 按 照 年 內 工 傷 意 外 發 生 次 數 除 以 基 於 由 政 府 統 計 處 刊 發 的 就 業 及 空 缺 按
季 統 計 報 告 的 僱 用 規 模 計 算。
2. 本 集 團 的 事 故 率 按 財 政 年 度 內 須 報 告 事 故 發 生 次 數 除 以 本 集 團 於 財 政 年 結 日 的 僱 員 總 數,再 乘
以1,000計 算。
3. 有 關 數 據 於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 尚 未 刊 發。
下 表 載 列 於 業 績 記 錄 期 間 本 集 團 的 損 失 工 時 工 傷 事 故 頻 率(「損 失 工 時 工 傷 事 故 頻
率」):
損 失 工 時 工 傷
事 故 頻 率
(附 註)
截 至2015年12月31日 止 年 度 零
截 至2016年12月31日 止 年 度 6.86
截 至2017年12月31日 止 年 度 零
40. 按 職 能 劃 分 的 僱 員 人 數
於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本 集 團 合 共 有121名 僱 員(包 括 兩 名 執 行 董 事,但 不 包 括 兩
名 非 執 行 董 事 及 三 名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於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除 一 名 於 中 國 工 作 的 員
工 外,本 集 團 所 有 僱 員 均 於 香 港 工 作。下 表 載 列 本 集 團 於 香 港 及 中 國 按 職 能 劃 分 的 僱
員 人 數 明 細:
於12月31日 於 最 後 實 際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可 行 日 期
香 港
高 層 管 理 3 3 3 2
行 政、會 計 及 財 務 11 13 17 18
項 目 管 理 及 執 行(包 括 項 目 經 理、
工 程 師、管 工、工 地 總 管 及
工 料 測 量 師) 35 38 48 56
直 接 勞 工 59 52 41 44
小 計 108 106 109 120
中 國
行 政、會 計 及 財 務 2 2 1 1
小 計 2 2 1 1
合 計 110 108 110 121
41. 擁 有 的 物 業
於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 期,本 集 團 在 香 港 擁 有 一 項 物 業,詳 情 載 列 如 下:
位 置 建 築 面 積 期 限╱選 項 用 途
新 界 706平 方 呎 擁 有 工 場 及 業 務 用 途
沙 田
坳 背 灣 街14–24號
金 豪 工 業 大 廈
第 二 座11樓S室
8 : GS(14)@2018-06-25 06:18:09

42. 葉 偉 雄:8108、8081(康健!)
43. 高 偉 舜: 218、智略資本
44. 陳 志 恒:595
9 : GS(14)@2018-06-25 06:18:46

45. 公 司 名 稱 主 要 業 務 活 動 從 本 集 團 剔 除 的 原 因
Tong Kee Engineering
Co
之 前 在 香 港 提 供
工 程 承 建 商 服 務
Tong Kee Engineering Co為 由 向 先 生 於
1987年3月15日 成 立 的 獨 資 企 業。
自棠記工程成立(即1994年2月)以來,
Tong Kee Engineering Co進 行 的 業 務
已 轉 交 棠 記 工 程 及 其 後 由 棠 記 土
木 接 手。因 此,Tong Kee Engineering
Co尚 未 從 事 任 何 業 務,並 已 於2017
年11月2日 取 消 其 香 港 商 業 登 記。
Tong Kee Engineering Co於 取 消 其 商
業 登 記╱撤 銷 註 冊 前 乃 具 有 償 付 能
力。
東 威 工 程 之 前 在 香 港 提 供
機 電 工 程
東 威 工 程 於2001年10月22日 在 香 港
註 冊 成 立 為 有 限 公 司,並 由 向 先 生
及 李 女 士(已 故)分 別 擁 有51%及
49%。
自2012年 以 來,東 威 工 程 尚 未 從 事 任
何 業 務。該 公 司 已 於2017年9月29
日 提 交 撤 銷 註 冊 的 申 請。東 威 工 程
於 取 消 其 商 業 登 記╱撤 銷 註 冊 前 乃
具 有 償 付 能 力。
公 司 名 稱 主 要 業 務 活 動 從 本 集 團 剔 除 的 原 因
China On (HK)
Investment Limited
(「China On」)
之 前 在 香 港 提 供
娛 樂 服 務
China On於2007年4月19日 在 香 港 註
冊 成 為 有 限 公 司,並 由 向 先 生 擁 有
100%。
有 別 於 本 集 團 的 主 要 業 務,China On
在 香 港 提 供 娛 樂 服 務。自2015年
12月31日 以 來,China On 尚 未 從 事
任 何 業 務。China On於2017年9月1
日 撤 銷 註 冊。China On於 取 消 其 商
業 登 記╱撤 銷 註 冊 前 乃 具 有 償 付 能
力。
Long Long (Holding)
Limited
(「Long Long」)
無 Long Long於2008年7月30日 在 香 港 註
冊 成 立 為 有 限 公 司,並 由 向 先 生 及
李 女 士(已 故)分 別 擁 有50%及50%。
自 其 註 冊 成 立 以 來 至 最 後 實 際 可 行
日期,Long Long尚未從事任何業務。
棠 記 工 程(澳 門)
有 限 公 司
於 澳 門 提 供 維 修
及 保 養 工 程、渠 務
及 排 水 安 裝 工 程
棠 記(澳 門)於2011年1月24日 及 直 至
2017年4月28日 在 澳 門 註 冊 成 立 為
有 限 公 司,棠 記(澳 門)由 向 先 生 及
李 女 士 分 別 擁 有50%及50%。
棠 記(澳 門)為 東 威 的 控 股 公 司,並 於
澳 門 提 供 維 修 及 保 養 工 程、渠 務 及
排 水 安 裝 工 程。為 專 注 於 香 港 業 務
活 動,向 先 生 及 李 先 生 於2017年4
月28日 將 其 各 自 於 棠 記(澳 門)的 股
權 出 售 予 兩 名 獨 立 第 三 方。
於2015年 財 政 年 度、2016年 財 政 年 度
及2017年 財 政 年 度 各 年,本 集 團 向
棠 記(澳 門)提 供RMAA工 程 的 收 益
分 別 約 為1.38百 萬 港 元、零 及 零。
東 威(澳 門)有 限
公 司
於 澳 門 提 供 維 修
及 保 養 工 程、渠 務
及 排 水 安 裝 工 程
東 威 於2012年4月20日 在 澳 門 註 冊 成
立 為 有 限 公 司,並 由 棠 記(澳 門)及
獨 立 第 三 方 甘 偉 雄 分 別 擁 有50%及
50%。
由 於 出 售 棠 記(澳 門),向 先 生 及 李 女
士 不 再 持 有 東 威 的 任 何 直 接 或 間
接 權 益。
於2015年 財 政 年 度、2016年 財 政 年 度
及2017年 財 政 年 度 各 年,本 集 團 向
東 威 提 供RMAA工 程 的 收 益 分 別 約
為0.65百萬港元、0.30百萬港元及零。
10 : GS(14)@2018-06-25 06:20:50

46. 致同
47. 2017年增長18%,至1,200萬,重債
11 : GS(14)@2018-08-14 05:42:44

盈利增5成,至770萬,重債
12 : GS(14)@2018-09-02 12:54:15

盈利增2.5倍,至320萬,重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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