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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鸿祎反诘:“3Q”大战尚未结束

http://www.21cbh.com/HTML/2010-11-10/1NMDAwMDIwNTM1Ng.html

中场暂停之后,腾讯与360的战事愈来愈急,马化腾与周鸿祎两位大佬走上前台,短兵相接。他们曾经是很好的朋友,一个月前,两人还互通短信。两人没料到,却为现在的“你死我活”埋下了伏笔。

就在8日下午马化腾接受本报记者采访之后(见本报9日文章)两小时,远在香港的周鸿祎起而应战,接受电话采访指称马化腾所述不实,有意抹黑360公司及其产品QQ保镖。并称360并未完全放弃QQ保镖,“现在正在通过国家权威机构的检测,检测通过之后可能再次面向市场进行推广”。

垄断与创新

《21世纪》:推出QQ保镖前,是否跟腾讯进行沟通?

周鸿祎:这个问题不多谈了。腾讯认为360已经成长为“大客户端”,是眼中钉、肉中刺。我有思想准备,腾讯用不正当竞争,可以把很多360用户挤走,但我们也可以不断创新,建立新产品,让用户喜欢我的新产品,避开他的攻击。

《21世纪》:为什么要推出QQ保镖?腾讯的作为有哪些不当的地方?

周 鸿祎:一是绝对不创新,因为探索创新有很多风险,别人做得差不多了,他就抄袭,特别是客户端软件,比如搜狗输入法。马化腾曾给我讲过他的战略,就两个。第 一,小公司先把模式探寻出来,觉得靠谱,就迅速跟上。第二,遏制战略,腾讯靠客户端(QQ)做起家,他深知如果中国有一个客户端做得很好,会冲击他的业 务。马化腾没有安全感,总怕小公司突然起来颠覆它。

二是强行捆绑。很多人都不知道,QQ软件捆绑了30多个组件。他用户量大,一般创业公司 面对捆绑根本没有反击能力。与迅雷竞争时,腾讯通过捆绑一夜之间就可以获得百分之好几十的份额,这比垄断可怕得多。借助捆绑,腾讯从即时通讯到媒体(门 户)、金融(Q币)、娱乐(游戏)、社区Qzone,无往而不利。

三是强制用户二选一。腾讯用户都是从属于它的,用户必须使用它的服务。 360这次蒙受很大损失,用户损失更大。腾讯通过垄断,让中国用户没有选择权,这在以前从未发生过,以前大家都通过公关、市场手段进行,这很正常。这次腾 讯把垄断的“大棒子”,不仅打到360的头上,更是打到了几亿中国网民的头上。

四是从公开砍杀变成暗杀,怎么暗杀?现在大家看不到的地方,腾讯用过IP,在不同地区分不同的时间段,对不同的用户群给用户提示不兼容,另外QQ空间、QQ外部邮箱,一旦发现360浏览器就拒绝浏览。QQ空间、QQ音乐、QQ邮箱都装插件,在360工作的时候不正常。

《21世纪》:腾讯的做法,对行业会有什么影响?

周鸿祎:腾讯作为一家垄断性地位的企业,这种做法遏制创新。美国之所以有硅谷,缘于创新的力量,创新从来不是大公司先做的,永远是小公司开始起来做的。美国斯坦福商学院为什么创造那么多企业家?小公司做出的产品更便宜、性能更好,总是颠覆传统大公司。

利益与用户

《21世纪》:你推出QQ保镖的目的是什么?

周鸿祎:腾讯通过捆绑推出很多服务,一般的用户只喜欢它的聊天或其中某个功能,并不意味着必须接受所有的服务。通过QQ保镖,可以把不需要的东西关掉。

腾讯60%收益来自于游戏,用户关了QQ秀、QQ弹窗广告,就对腾讯捆绑模式产生冲击,打击了腾讯的收入,这也是腾讯非常恨QQ保镖的原因。

《21世纪》:那为什么又召回QQ保镖?

周鸿祎:很坦率说,(QQ)不跟360兼容时,我们的技术完全可以让它兼容。但我觉得整个中国用户都被他伤害了,这种情况下我们不能只为了公司利益,一味跟他做攻防。另外政府也介入调停了,所以就收回了。

《21世纪》:你的创新断了别人的财路怎么办?

周鸿祎:我觉得很多人有一个误解,你让其他公司不挣钱就是十恶不赦。我觉得市场环境下,一定是有的公司挣钱、有的公司不挣钱。我用合法手段给用户创造价值,可能会影响其他公司商业模式,这不是罪过,其他公司应该改变商业模式。

腾讯这么多年商业模式没有改变,他希望围墙越高越好,壁垒越高越好。

《21世纪》:你这样做影响了腾讯的收益?

周鸿祎:为什么不能影响他的利益。商业公司互相竞争,最终都是利益。

《21世纪》:腾讯高管说发短信威胁他,如果QQ医生捆绑下去你就会采取措施?

周鸿祎:我觉得没有这回事。你觉得这是威胁吗?这是沟通。我这人心直口快,对方逼我太狠,所以推新产品。

《21世纪》:听说QQ保镖发布前,公司内部有不同意见?

周鸿祎:没有。QQ保镖是我们预定的产品,这个产品大部分核心用360安全技术,再做几个额外清垃圾、管理组件、广告的功能,不难,并不是一个打击敌人的东西。

《21世纪》:马化腾要你不要碰他,你们双方谈判的底线是什么?

周鸿祎:我们已经做到政府的要求,往后退一步。但腾讯继续跟我们不兼容。马化腾不想和解,不斩草除根不行。

《21世纪》:他说500万QQ保镖没有卸载,360通过后台云升级安全卫士,里面捆绑了QQ保镖?

周鸿祎:不可能,我们给政府做出了承诺,QQ保镖是用户自己使用的。如果你都在用,我提示收回希望你卸载,我无法强制卸载。

《21世纪》:这个事情接下来会如何发展?

周鸿祎:我认为是两个方面。一是我们在等待政府的下一步说法,也在积极反映情况,要求腾讯停止不兼容的措施。二是如果腾讯一意孤行,在征得网民同意的情况下,我们会提供一定的兼容方案。

对质马化腾

《21世纪》:马化腾说杀毒是保姆,即时通讯是司机,保姆去替司机改装车,对用户来说更不安全?

周鸿祎:他未必是司机,我们也不是保姆。我们角色是保护安全,QQ自身安全没有解决,我们帮QQ解决,保险箱就是帮助QQ登录安全、解决网游盗号、一般的木马入侵。

《21世纪》:马化腾认为QQ保镖是病毒式外挂?

周鸿祎:什么是外挂,法律有严格的定义,有国家相关主管部门评测,不是他说了算。权威的检测报告马上出来,由中国测评安全中心评测的。

QQ保镖第一版本提供的功能,是在QQ目录下对影响QQ重要启动可执行的文件提供备份。假设QQ大量被木马感染,用户可以点修复状态,可以将QQ程序软件恢复到正常情况。包括修复所有的过程,都需要用户手工操作。

《21世纪》:备份到什么地方?

周鸿祎:用户按常规设置目录。等于用户手动备份的时间、备份的版本都可以选择。如果你的QQ无法登录或者出现严重错误,可以帮助你恢复到正常的版本。用户自己的聊天记录都是个人资料,我们不会碰。

《21世纪》:腾讯说你们是云暗杀?

周鸿祎:这连我都闻所未闻。腾讯先把360说成外挂,然后说是木马病毒,这是在抹黑。

《21世纪》:马化腾说腾讯到了最危急的时刻,你觉得自己真能把QQ从用户电脑上赶出去?

周鸿祎:360从来没有想过把腾讯赶出去,根本不可能!我们考虑怎么让用户用得更舒服、用得更安全。这是垄断巨无霸和创新公司的一场战斗,也是垄断公司和网民之间的战斗。

《21世纪》:你曾让马化腾投资360,当时出于什么考虑?

周 鸿祎:我们原来经常聊天、发短信。我跟他谈过这样一个理念,腾讯拥有了打败任何一家中国互联网公司的能力,但作为伟大的公司,不能靠杀掉一家家软件公司, 踩着别人的身体成长。为什么不能扶持这些公司?360做安全很好,你非来竞争,其实可以完全通过战略投资让其他公司变成你的伙伴,不需要扼杀每个公司。我 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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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環在線--馬化騰:3Q大戰無人勸交 李華華


2011-1-18  AD




 

騰訊 (700)QQ大戰360事件,有關當局開口鬧晒兩邊,話大家都有責任之後,表面上已經告一段落,但係馬化騰(圖)條氣似乎仲係好唔順!內地傳媒話,作為 深圳市人大代表嘅馬生,一改舊年開兩會唔提建議同議案嘅作風,前日吹雞集合23個代表,提交大嗱嗱8000字、今年地方人大會議嘅一號議案──關於《網絡 信息安全保護條例》!

咁8000字講啲乜?馬生除咗話件事係公共事件之外,仲好委屈咁話3Q(即360與QQ之戰)大戰一個月,無任何相關 嘅政府部門出嚟勸交,雙方嘅行為無人出嚟約束同監管,而喺現有法例裏面,亦都唔知邊個監管網絡訊息安全……又或者咁睇,如果真係一早就知道邊個管邊瓣同點 樣管,成個行業有秩序嘅話,騰訊又點可能升到200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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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3Q问题的一些想法 岁寒知松柏

http://lyh.jack.blog.163.com/blog/static/132734100201010535321509/

最近几天,网上关于3Q纷争的报道铺天盖地,QQ群里的争论更是滔滔不绝,消息图片贴得眼花缭乱。从网上的评论和投票结果来看,支持360的占了大多数,电视里播放的群众采访基本也是这样。

其实大家都知道360原先是做流氓软件起家的,发家后仍经常使用流氓手段打击竞争对手,那为什么大家都反对QQ呢?我猜想应该有几个原因:

一是360一直是免费的,并且凡装了360的电脑,基本没有大的中毒问题了。以前像特洛依那种病毒几乎无孔不入,机子一中毒基本就只能重装,烦不胜烦。特别是对电脑水平不高的普通人,简直就没法上网。

二是360揭示QQ暗中扫描用户的资料信息,这个侵犯隐私的罪名确实很严重,360是杀毒软 件,扫描电脑文件是份内之事,而QQ扫描却怎么也说不过去。老百姓平常在生活中被压制得厉害,个人权利经常被侵害,现实生活中是弱势的群体,逃避到虚拟世 界还要被侵犯,反抗肯定就很激烈了。

三是现在贫富悬殊太厉害,并且很多人致富不是靠权钱交易就是靠投机钻营,完了还为富不仁,所以在普通老百姓心中,均贫富和仇富的心理很重,QQ这几年财源广进,这个费那个费的,网民都很不爽。

四是QQ自成立以来,用张朝阳的话说是一直以抄袭和垄断做为立公司之本,并且将这二者发挥到了极致。QQ这个全球第三的互联网公司,与GOOGLE对比起来,其价值观简直让人不耻。

五是QQ在应对360挑战而做出的策略和战术,十分的失败。360平日耍流氓其实原本就众人皆知,但你QQ非得自称正人君子,为用户着想。结果做出那个所谓艰难的决定,完全的昏招,自扇耳光,正中360的下怀。360有备而来,从容而退,QQ则是溃不成军。

有网友将360比喻成49年的毛,将QQ比喻成蒋,呼吁大家不要被360的假自由假民Z所欺 骗,并且支持独才QQ强力打垮流氓360,原因是360完全没有道德底线。我觉得这个世界上,是没有圣人和神圣的公司的,不是你定力够不够高的问题,是你 受的诱惑够不够大的问题;不是你的品质够不够好的问题,是你受的制约够不够强的问题。独才让我们变成奴才,丧失平等和自由;垄断让他们攫取暴利,失去公平 和效率。所以,我宁愿支持360这个小流氓长大,去制约QQ这个大流氓,让两个流氓互殴。

3Q的问题,要说骂人,我认为大家都骂错了对象。中国之所以出现这种肆无忌弹的恶性竞争,归 根结底还是政府失职,英国在400年前就有保护知识产权的成文法,并且严格执行。像发明蒸气机的瓦特,一辈子就靠着那个专利过着富足的生活,而中国呢?为 什么多哈谈判,别的国家都拿这个说事?中国的企业为什么一直做不强,走不出?一个不注重创新,不保护知识产权的国家,是不会有前途的。今天被美国扇了耳 光,跑到欧洲去求安慰,送人家200亿。明天欧洲又扇我们一巴掌,我们又跑回美国去诉苦,两面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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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舟評論】3Q大戰:一流司法才能讓互聯網業走出叢林

http://www.infzm.com/content/74410

很多人都對2010年11月份發生的騰訊QQ與奇虎360的那場大戰記憶猶新,這場神仙架讓數以億計的無辜網民躺著中了槍。這場「中國互聯網的第一次世界大戰」驚動了黨中央,幾天後就被工信部等三部委聯合叫停。

時隔一年半後,3Q的「第二次世界大戰」開始上演。2012年4月13日,廣東省高院宣佈,針對騰訊公司在3Q大戰期間濫用QQ的市場支配地位,強 制用戶卸載已安裝的360軟件,360已向廣東省高院提起反壟斷訴訟,並索賠1.5億人民幣。4月18日,廣東省高院對該案進行了公開審理,控辯雙方交鋒 激烈,基於案件的複雜性,法庭未做出當庭裁決,將擇日宣判。

一年多前的那場大戰,是政府部門用行政力量,以維穩的方式平息的。很顯然,這種方式並未真正解決中國互聯網行業規範的缺乏問題,摀蓋子維穩的做法只 能掩蓋一時,中國互聯網業界亟需一個公正明晰的法規體系來結束「叢林狀態」。此案的判決,將對中國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領域的法律推進提供重要借鑑,將注 定在中國互聯網發展史上寫下濃重的一筆。

首先,中國的反壟斷訴訟極少,此案是廣東省首例反壟斷糾紛案。實施壟斷行為的那些企業,往往與公權力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在很多人覺得告國企壟斷沒什麼勝算的時候,兩個民營互聯網企業之間的反壟斷訴訟,將會提供一個很好的法律參照。

另外,這一訴訟最主要的價值在於,它掃瞄出了中國互聯網管理的四大法制漏洞:缺乏一套完善的反壟斷法律體系、一套有效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一套公正 的經濟糾紛調解體系、一套強大的消費者權益保護體系。整個行業還處於莽荒狀態,奉行叢林原則。大量存在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進行搭售,大量抄襲、掃瞄盜竊隱 私的行為,扼殺了中國互聯網的創新精神。搜狐創始人張朝陽就曾直言:「二流的司法只能產生二流的產業。」

美國是世界互聯網領域的霸主,其成長和壯大的每一步,都離不開先進的法律系統的規範與保護。當年微軟僅僅因為模仿了蘋果的鼠標,就被罰款數億美元; 微軟一直處在美國司法的嚴密監視之下,防止其利用優勢地位限制競爭性產品的存在;Facebook的創始人因為在創業期聽取了同學的創意而有剽竊嫌疑,被 判支付同學6500萬美元。

中國互聯網領域的叢林狀態也暴露出了立法機制的一些缺陷。英美是普通法系國家,可以通過判例的積累來及時規範各種新領域,這種判例的漸進積累既保證 了法律體系的穩定,也保證了對於新出現的法律問題也能及時跟上。而中國是大陸法系國家,主要依靠制定成文法條來規範,這往往會導致法律滯後或過度立法的問 題,在高科技和創新層出不窮的互聯網領域,這一點體現得尤為明顯。

解決這一問題需從兩方面著手,首先應該明確,我們的成文法必須是建築在人性和人們對正義的基本感知基礎上的,與其說成文法是立法部門的創造,不如說是在生活中去尋找和發現的自然法。雖然法條不能細化到每個領域,但這並不意味著一個新領域能完全逃脫基本法律原則的管轄。

比如,此次的被告騰訊公司,多年來一直陷入各種抄襲的指責,就在此案開庭前一週,還被網易公開要求停止抄襲其產品。另外,事實上QQ已經成了人們的 一個基礎通信工具,究竟能不能企業說停就停?還有在此次大戰中揭露出來的客戶端軟件涉嫌大肆掃瞄用戶隱私數據的問題,這些雖然未必有具體的法條直接管轄, 但人們基於基本的正義直覺,並不難作出判斷。我們的司法體系可以考慮沿用反壟斷法、消費者權益法等法律的基本原則來處理這類案件。

另一方面,由於現代社會的專業化與分工越來越細,高度集權的立法體制已經顯露出越來越多的弊端。在新經濟形勢層出不窮的現代社會,立法資源必須對基層開放,充分吸收行業公約等一線資源,更多地使用案例指導制度來彌補法條的滯後與不足。

與其他行業相比,中國的互聯網行業市場化程度高,也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在世界範圍內體現了中國人的創造力和聰明才智,但高度的市場競爭並不等於不要規則和裁判,法律環境的滯後已經嚴重阻礙了中國互聯網業的創新與進步,非改不可的時刻已經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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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Q再戰法庭

http://magazine.caixin.com/2012-04-20/100382385.html

  索賠金額高達1.5億元人民幣,官司劍拔弩張。

  4月18日,廣東省高級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原告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奇虎)訴被告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被告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以下將二被告合併稱騰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糾紛案。

  對陣雙方均為中國互聯網業「巨頭」。奇虎因推出360殺毒軟件而業內聞名,騰訊則持有著名的QQ聊天軟件。這場對峙又被稱為「3Q大戰」。

  此次廣東高院開庭審理的案件,已是「3Q大戰」第二季。第一季的戰場在北京,2011年9月,騰訊起訴奇虎不正當競爭案勝訴。

  該案在2012年4月17日,即本案開庭前一天,入圍最高法院公佈的全國法院2011年知識產權保護十大典型案例之列,引發關注。

  此番奇虎起訴要求騰訊立即停止濫用市場地位,停止實施QQ軟件用戶不得與原告交易並捆綁搭售安全產品等行為,賠償經濟損失1.5億元並公開道歉。

  奇虎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周鴻禕在一封致媒體的信中稱,「這次反壟斷訴訟注定將載入中國互聯網史冊。」

  是騰訊壟斷還是奇虎不正當競爭?這場司法大戰,不僅將對中國互聯網影響深遠,在中國的競爭法領域,亦為標竿案例。

一機不容二「虎」

  雙方爭議源於一年半前,騰訊和奇虎兩公司的業務範圍互相擴展到對方的地盤。尤其是主營聊天軟件的騰訊推出「QQ電腦管家」,令主打互聯網安全市場的360感到莫大威脅。

  2010年9月,360發佈直接針對QQ的「隱私保護器」工具,宣稱其能實時監測曝光QQ的行為,並暗示QQ偷窺用戶個人隱私。騰訊迅速反擊,大戰正式打響。一個月後的10月29日,奇虎推出「360扣扣保鏢」。

  大戰的高潮發生在當年11月初,雙方開始在用戶的電腦桌面上大打「彈窗戰」抹黑對手。騰訊聲稱作出「一個艱難的決定」:要求用戶「二選一」——要麼卸載360軟件,要麼別用QQ。此後18小時,隨著工信部等政府部門的介入調停,雙方停火。

  在時隔一年半之後的此次廣東高院的庭審上,奇虎稱,在那18小時中,奇虎的用戶銳減2000萬,造成巨大損失。

  奇虎列舉其起訴的三大理由:第一,騰訊公司為了市場競爭的目的,在3Q大戰中擅自終止用戶的服務,並利用壟斷地位「二選一」,對奇虎造成了巨大 的危害,也給網絡通信造成了巨大的危害;第二,騰訊濫用市場支配壟斷行為,剝奪了用戶自主的選擇權,嚴重破壞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騰訊的行為也極大的打 擊和壓制了互聯網業的創新以及中小企業的創業;第三,騰訊將QQ軟件管家與即時通訊軟件QQ相捆綁,並以升級QQ軟件管家的名義安裝了QQ醫生,濫用市場 支配地位損害了競爭對手,違反了《反壟斷法》的規定。

  騰訊則表示自己不存在濫用市場支配的行為,請求法庭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庭審過程中,雙方大爆「內幕」。

  奇虎指責騰訊一直「愛抄襲」,「迅雷火了,騰訊做個QQ旋風;偷菜遊戲火了,騰訊做個QQ農場;植物大戰殭屍火了,騰訊做個葫蘆娃大戰群妖。」由於騰訊有龐大的用戶群,原有創新者的市場份額被迅速蠶食,甚至還未獲利就被迫退出競爭。

  奇虎表示,其發佈「隱私保護器」和「扣扣保鏢」的初衷就在於,「什麼樣的功能是騰訊沒辦法抄襲的?」

  騰訊則表示,奇虎這兩款軟件嚴重侵犯了騰訊的利益以及騰訊用戶的利益,其中隱私保護器直接針對QQ,發佈不客觀的監測結果;而扣扣保鏢能屏蔽QQ秀、QQ軟件廣告、QQ迷你首頁彈窗及QQ新聞彈出,這些已經觸及到QQ收入及媒體影響力的核心。

  騰訊強調,在「3Q大戰」爆發的一個月時間內,政府相關部門都沒有人前來「勸架」;而在做出那個「艱難的決定」之前,即2010年10月14 日,騰訊已經正式就「隱私保護器」起訴奇虎不正當競爭。由於行政和法律的救濟滯後,騰訊迫不得已做出了讓用戶「二選一」的艱難決定。

  2011年9月,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就騰訊起訴奇虎不正當競爭一案,做出終審判決,判令奇虎停止侵權、消除影響、賠償經濟損失40萬元。「3Q大戰」的第一季落幕。

  法院認定,騰訊與奇虎在網絡服務、用戶市場、廣告市場等網絡整體服務市場中存在競爭關係。

  「360隱私保護器」對QQ軟件的運行進行監測,本身法律雖無禁止,但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商業準則,對監測結果進行公正、客觀地表述和評價。 「360隱私保護器」對相關監測結果的描述缺乏客觀公正性,「360網」上發佈的相關文章存在不實的描述和評價,足以誤導用戶產生不合理的聯想,對QQ軟 件的商品聲譽和商業信譽帶來一定程度的貶損。

  最高法院在公佈全國法院2011年知識產權保護十大典型案例時,對「3Q」之爭引發的不正當競爭糾紛案點評稱,通過該案判決,法院對在互聯網環境下的不正當競爭行為進行了闡釋,對網絡環境下的行業競爭行為起到了規範、指引作用。

  周鴻禕則在致媒體的信中透露了第二季的導火索。2010年10月,奇虎遵政府部門要求收回「扣扣保鏢」,但騰訊於2011年6月向廣東高院就「扣扣保鏢」起訴奇虎,索賠1.25億元。

  奇虎隨即反擊,於2011年10月向廣東高院提起針對騰訊的反壟斷訴訟。

  儘管騰訊的起訴在先,但由於奇虎提出管轄權異議,被廣東高院駁回後又向最高法院上訴,管轄權爭議迄今還未了結。因此,奇虎訴騰訊壟斷一案,先於騰訊訴奇虎不正當競爭一案開庭。

相關市場爭議

  騰訊的年度財務報告顯示,截至2011年6月30日,QQ即時通訊的活躍賬戶數達到7.019億,最高同時在線賬戶數達到1.367億。

  在市場份額上,第三方艾瑞諮詢公司提供的《中國即時通訊行業發展報告》顯示,騰訊公司的市場份額達76.2%,其他任意一個經營者的份額都不超 過7%。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出具的《2009年中國即時通信用戶調研報告》也顯示,QQ軟件的滲透率高達97%,所有其餘即時通信軟件的滲透率相加也無 法達到該數值。

  這早已不是騰訊第一次被指「壟斷」。2010年,一份由研究機構「互聯網實驗室」發佈的《中國互聯網行業壟斷狀況調查及對策研究報告》稱,「在中國互聯網某些相關市場上,已經出現了寡頭壟斷現象。

  壟斷集中分佈在搜索引擎、即時通信、電子商務等三大領域。這三大領域分別出現了以騰訊、百度和阿里巴巴為首的、穩定的寡頭壟斷。」報告還稱,這種壟斷已成為影響中國互聯網產業健康發展的重大障礙。

  然而,要從法律上判定騰訊在「3Q大戰」是否濫用市場支配行為,單獨依靠以上的數據無法說明問題。

  中國的《反壟斷法》和國際上多數立法類似,確立了「行為主義」模式而不是「結構主義」模式,即僅僅具有市場支配地位本身並不違法,濫用這種地位限制市場競爭才違法。

  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中心特約研究員趙佔領告訴財新記者,此案從法律上界定,有三個關鍵環節:界定相關市場;認定騰訊是否構成市場支配地位;認定騰訊的「二選一」是否屬於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

  其中,界定相關市場是所有法律分析的起點,相關市場界定的寬窄直接決定著對騰訊的市場份額以及其市場地位的判定,只有認定騰訊在相關市場具有支配地位,才有可能認定其構成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

  4月18日的法庭調查階段,雙方均請出專家證人,圍繞相關市場以及市場支配地位進行論證。

  據《反壟斷法》規定,「相關市場是指經營者在一定時期內就特定商品進行競爭的商品範圍和地域範圍。」

  原告方給出騰訊QQ的相關市場界定為「即時通訊軟件及服務市場」——指互聯網上用以進行實時通訊的系統服務,其允許多人使用,並實時傳遞文字信息、文檔、語音以及視頻等信息流。電子郵件、電話通信等難以替代即時通訊服務。

  奇虎的專家證人,來自歐洲最大的獨立提供競爭法調查經濟意見的機構RBB的顧問David Stallibrass稱,在過去五年中,QQ市場份額超過70%,造成即時通訊市場准入困難,壁壘很高。

  騰訊方的專家證人,中國社會科學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書長姜奇平則表示,本案的實質是互聯網應用平台的競爭。免費服務+盈利業務(增值業務和廣告業務)是當今互聯網行業通行的經營模式, QQ即時通訊平台、360安全平台、百度的搜索平台、新浪的門戶網站和微博平台均是如此。

  騰訊還表示,即使在即時通訊市場中,還有MSN、飛信、Gtalk、開心、微博、米聊、口信等即時通訊服務。

  《反壟斷法》有認定市場支配地位的簡易方式:「一個經營者在相關市場的市場份額達到二分之一的,即可推定為其具有市場支配地位。」奇虎的代理律師稱,無論如何統計,騰訊的市場份額都超過了50%。

  不過,雙方在相關市場界定上無法達成一致,奇虎提出的多項數據均不被騰訊認可。

  根據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發佈的《關於相關市場界定的指南》,界定相關市場的基本依據是替代性分析,包括從需求和供給方面,實踐中相關市場範圍的大小主要取決於可替代程度。

  騰訊方表示,互聯網行業由於技術飛躍等因素,新的進入者可以在很短的時間獲得很大的市場份額,競爭十分激烈,騰訊無法構成對其他經營者市場進入和擴展的壁壘。

  趙佔領則分析稱,由於即時通訊具有網絡效應,即用的人越多,人們就越願意用;此外還有鎖定效應,即用戶一旦用了之後就不會輕易換其他的應用軟 件。騰訊QQ依靠這兩個效應聚集了大量用戶,已經形成了事實上的技術標準。這使得即時通訊市場一方面看起來門檻非常低,但實際的門檻非常高。

標竿性影響

  至於騰訊讓用戶「二選一」的行為是否屬於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問題,奇虎稱,騰訊沒有任何正當理由,阻止其用戶與其競爭者進行交易,其行為嚴重排除、限制了競爭,違反了《反壟斷法》的規定。

  《反壟斷法》第十七條規定,禁止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沒有正當理由,限定交易人只能與其進行交易或者只能與其指定的經營者進行交易。國家工 商總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禁止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的規定》進一步明確,限定交易包括「限定交易相對人不得與其競爭對手進行交易」。

  騰訊方則竭力強調,當時的行為屬於「自力救濟」,是當時行政和法律的救濟滯後情況下的無奈之舉,因為奇虎的行為已經嚴重威脅QQ的正常運行。而 且,奇虎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已經在北京的訴訟中為法院所確認。騰訊方聘請的另一名專家證人,曾經參與《反壟斷法》立法的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吳韜認 為,騰訊打包安裝QQ軟件時為用戶提供了卸載功能,且用戶有選擇不安裝的權利,因此不構成「捆綁」。他還認為,騰訊「二選一」行為具有自力救濟的正當理 由。

  4月18日的開庭,從早上9點一直持續到傍晚19時30分才結束,大部分時間圍繞相關市場、市場支配地位等問題的法庭調查,法庭辯論階段則僅十餘分鐘。法院未當庭做出判決。

  實際上,「3Q大戰」第二季的大幕才剛剛拉開。若奇虎的管轄權異議被駁回,騰訊起訴 奇虎「360扣扣保鏢」不正當競爭案,也將由廣東省高院審理。

  《反壟斷法》於2008年1月1日實施至今,每年僅有十餘起反壟斷民事案件,且多數以原告敗訴或撤訴告終。

  最高法院知識產權庭庭長孔祥俊曾經對此分析說,反壟斷案件具有高度的專業型和疑難性,原告往往難以證明相關市場、被告的市場支配地位或者被告濫用了市場支配地位。

  2011年4月,最高法院公佈了《關於審理壟斷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徵求意見稿),對包括證據和舉證問題等有所界定。目前,該司法解釋尚未出台。

  奇虎訴騰訊壟斷一案,未來若進入二審,將由最高法院審理。其走向如何,將會對反壟斷民事訴訟領域產生標竿性影響。

  本刊實習記者陳珣對此文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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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Q”反壟斷戰一審判決

2013-04-01  NM
 
 

 

中國首個即時通訊領域反壟斷判決出爐。對“相關市場”的界定獲得專業人士好評,未對“濫用行為”做出界定,則是重大缺憾◎ 本刊記者 任重遠 ? 文3月28日,廣東省高級法院(下稱廣東高院)做出一份對中國互聯網領域影響重大的判決。

就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奇虎公司)訴被告騰訊科技(深圳)公司、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下稱騰訊公司)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糾紛一案,廣東高院一審判決奇虎公司敗訴,認為 騰訊QQ不具有市場支配地位。

在這份長達80頁的判決中,法院創造性地闡述了互聯網領域 “相關市場”和 “市場支配地位”的反壟斷標 准,認為互聯網市場競爭的實質是平台化競爭; QQ 所屬的綜合性即時通訊領 域,不構成獨立的商品市場,它與跨網絡、跨平台的即時通訊系統,單一具有文字、音頻或視頻功能的即時通訊軟件、微博、SNS 社交網絡等,都屬於同一相關商品市場。

廣東高院同時認為,互聯網進入門檻低,網絡效應和用戶鎖定效應並非不可逾越,市場份額超50% 也不是認定壟斷的惟一標準,對於這一充滿創新和競爭的行業,法律干預要謹慎。

這是中國首個即時通訊領域的反壟斷判決。盡管對“相關市場”的界定獲得專業人士好評,但未對 “濫用行為”做出界定,是本案判決的一大缺憾。

截至財新記者發稿,原被告雙方尚未正式決定是否上訴。不管最終結局如何,這一判決對中國互聯網領域的反壟斷訴訟,都會起到標杆性影響。

“相關市場”標準

2010年9月27日,奇虎公司發佈360“隱私保護器” ,宣稱能實時監測 QQ 侵犯用戶隱私的行為。在遭遇騰訊公司與金山、百度等公司的聯合抵制後,奇虎360一個月後推出“360扣扣保鏢” ,聲稱將對 QQ用戶提供全方位保障。

同年11月3日,騰訊公司發佈《致廣大 QQ 用戶的一封信》 ,要求終端用戶在 QQ 軟件與360軟件之間只能選擇 其一使用,要麼刪除360軟件,要麼退出QQ軟件, “3Q大戰”升級。

18天後,經工信部等政府部門調停,兩公司停火並對公衆道歉,下屬軟件、網站重新兼容。

2011年10月,奇虎公司向廣東高院提起訴訟,稱騰訊公司逼迫用戶 “二選一”的行為構成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妨害了市場競爭,要求賠償各項損失1.5億多元,並在被告網站及相關平面媒體刊登道歉聲明。

就奇虎公司推出的“隱私保護器”和 “360扣扣保鏢” ,騰訊公司也分別在北京和廣州提起訴訟,控訴對方不正當競爭。

2011年9月,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終審判決騰訊公司勝訴。2012年9月,後案也于廣東高院開庭審理,目前尚未有審判結果出來。

本次宣判的奇虎公司訴騰訊公司壟斷侵權一案,在“3Q 大戰”中,分量最重。

除案件本身高達1.5億多元的賠償請 求外,更涉及中國互聯網領域反壟斷標 准的建立,對於百度、阿里巴巴等互聯網巨頭,也將產生潛在影響。

根據《反壟斷法》的有關規定,作為壟斷侵權的一種形式,構成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必須同時滿足兩項條件:一是在相關市場,即相關商品市場和地域範圍內具有支配地位;二是有排除、限制競爭的濫用行為。

在反壟斷訴訟中,被告的市場份額是指在相關市場中的份額,相關市場的範圍越小,其構成壟斷的可能性就越大。因此, “相關市場”的界定,便成了案件焦點之一。

廣東高院認為,當前互聯網市場競 爭的實質是平台化競爭,對該行業的相關市場不宜界定過細。因為互聯網行業的典型經營模式,是先以免費的服務吸引大量用戶,再通過經營增值業務和廣告業務等實現盈利,並以該盈利支撐免費服務的生存和發展。其競爭實質,是互聯網企業在各自平台上開展增值服務和廣告業務的競爭。奇虎360作為殺毒軟件,騰訊 QQ 是通訊軟件,兩個不同領域的產品會發生“3Q”大戰,關鍵 原因即在於此。

因此,法院認為,QQ 所屬的綜合性即時通訊不構成獨立商品市場,與跨網絡、跨平台的即時通訊系統,單一具有文字、音頻或視頻功能的即時通訊軟 件、微博、SNS 社交網絡等,都屬於同一相關商品市場。

在地域範圍上,考慮到互聯網開放性和互通性所帶來的經營者和用戶的無國界,將地域市場定義為全球市場。

這一緊貼行業特徵、而非單純應用法律概念的分析方法,贏得了多數專家的積極評價,認為這對中國反壟斷司法標準的建立,是一個有利嘗試。

互聯網有壟斷嗎?

除對相關市場作出界定外,廣東高院同時認為:互聯網進入門檻低,網絡效應和用戶鎖定效應並非不可逾越,在互聯網領域,尤其不能將市場份額作為認定壟斷的決定因素,騰訊QQ 並不具有市場支配地位。對於這一充滿創新和競爭的行業,法律干預要謹慎。

用本案審判長、廣東高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張學軍的話說,互聯網行業的主要特點就是創新快和商業模式容易複制。對於這一領域的反壟斷標準,要有一個相對動態的考慮,不應把認定壟斷的時間界定在糾紛發生的某一個節點內,要適當延伸。

“尤其網絡技術的發展非常快,幾乎一天一個變化。前不久還在說服務器理論,現在就是雲儲存的天下。今天,你可能還是老大,明天就沒准沒落了。 ”張學軍說。

支持張學軍作出上述判斷的一個理由便是,據中國互聯網信息中心調查,半年內,用戶使用超過兩款以上的即時通訊軟件比例高達63.4%,QQ 軟件對交易對方並沒有很強的控制力,也無法阻礙其他經營者進入。輿論對本案的最大爭議也在於此。

清華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崔國斌認為,QQ 的用戶粘性和網絡效應已經是有目共睹;即便很多用戶同時使用幾款即時通訊軟件,也很難放棄 QQ;如果連 QQ 都不被認為具有市場支配地位,那麼百度、門戶網站等就更難被認定具有壟斷地位。

雖然長期看來,互聯網領域難有絕對壟斷,但在短時間內,巨頭們對市場和用戶的影響是非常強的。廣東高院的前述看法,很可能會影響之後的反壟斷 判決,在失去《反壟斷法》這一最直接救濟手段的情況下,中小企業很難面對網絡巨頭的打壓。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 《反壟斷法》起草專家認為,這樣的擔心並無必要,因為互聯網領域的創新勢不可擋,總有新的企業會冒出來。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以及政府行政手段的存在,也能抑制巨頭們的為所欲為。

“比如針對穀歌的反壟斷訴訟,雖然歐盟一直還在調查,但美國就認為壟 斷不成立,因為它鼓勵創新。在互聯網領域必須謹慎使用 《反壟斷法》 ,有時候僅立案就夠了,足以起到震懾作用。 ”這位專家認為,類似此前工信部調停“3Q 大戰”的具體行政行為,也足以保證互聯網領域不會陷入 “叢林法則” 。

雅虎中國前總經理、知名互聯網評論人謝文也認為, “互聯網領域無壟斷” 。

濫用行為標準待定

根據《反壟斷法》的有關規定,對於不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企業,即便存在濫用行為也不構成壟斷侵權。

在本案中,廣東高院認為騰訊公司不具有市場支配地位,也就無需對 “濫用行為”的認定作出界定。但在一些反壟斷法專家看來,這恰恰是個缺憾,該判決只是“半個”反壟斷判決。

針對騰訊公司要求用戶“二選一”和QQ 綑綁 QQ 醫生、管家的行為,法院也在判決中作出了評價: “二選一”超過了必要限度,屬於不當行為;綑綁搭售的 QQ 醫生、管家,由於可以自由卸載,不屬搭售。

但長達80頁的判決中,這段僅2000 字左右的說理,並未針對 “濫用行為”提供類似 “相關市場”的界定標準,也就無法對將來的司法實踐提供借鑒。

中國社會科學院規制與競爭研究中心主任張昕竹認為,對於一個標誌性案件而言,這是一個很大的遺憾。這種不界定“濫用行為”就判斷市場支配地位的方法,也有失偏頗。

張昕竹說,有些時候,如果一個企業能夠做出某種限制競爭的濫用行為,本身就說明它具有了一定的市場支配地位。甚至在個別領域,除此以外沒有有效方法來認定是否具有市場支配地位。

在傳統三段論的反壟斷認定中,濫用行為界定並未受到足夠重視。

反壟斷問題的一個特點也在於,幾乎不存在一個抽象的壟斷標準,其認定標準,很大程度上都是依靠司法實踐產 生。對於“濫用行為” 司法標準的提出,學界依然頗為期待。

這一天有可能到來。宣判當日,奇虎360方面即公開宣稱, “將把互聯網反壟斷進行到底” “公司將會對一審判決的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認真考量,適時決定是否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堅信獲得公正的司法判定。 ”如果“3Q 大戰”繼續打到最高法院,終審判決將會更具標杆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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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問專欄】3Q大戰收尾:騰訊得意,奇虎未必失意

來源: http://newshtml.iheima.com/2014/1017/146855.html

​i黑馬註:10月16日上午,“3Q大戰”在最高法院落槌,以奇虎告騰訊壟斷敗訴為最終結果,這場持續了近兩年的“戰爭”終於落下了帷幕。這是一場商戰,交戰雙方都有自己的利益訴求,從這一點來看,兩者其實沒有對錯之分。大戰落幕,黑馬哥邀請了商業評論家於斌,聊聊他對這場戰役的看法。於斌的觀點是,官司結束了思考卻不能停,騰訊官司贏了,實際上輸了很多。

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非i黑馬官方立場。
 
\10月16日上午,“3Q大戰”在最高法落幕。實際上,“3Q大戰案”已由最高法在今年4月24日就已作出二審判決,駁回奇虎360的上訴,維持一審法院的判決——奇虎公司構成不正當競爭,判令其賠償騰訊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500萬元。

騰訊第一時間報喜,而360則以騰訊"模仿+捆綁"模式遭唾棄回擊。官司結束但思考不能畫句號,這起糾紛說明網絡壟斷之爭的殘酷,在寡頭優勢下中小網絡公司根本沒機會從互聯網盛宴中分得一杯羹,另反網絡壟斷法律層面的空白也亟待補強。

作為戰鬥在“3Q大戰”的一線外援,很多人問我對此事的看法,我的回答是,四年紛爭,一朝判決。騰訊得意,衛士失地。當雙方在社交和安全領域皆取霸業之際,勝負已經不再重要,重要的是,在對掐中,騰訊從霸道走向開放,360從蠻橫走向人性,兩者共同為我們演繹了互聯網企業如何在中國這片土壤上瘋狂成長的故事。故事的開局是逗嘴,過程是逗智,結果是逗逼。

網絡支配地位造就了騰訊壟斷

支配地位是指一個或者若幹經濟實體在一個特殊市場中所占有的排他性地位,許多國家習慣用企業的“支配地位”或“支配力”等表明市場處於集中狀態。

在360以“另一市場但遭受壟斷行為損害的直接利害關系人”名義訴騰訊的前提下,“3Q大戰案”界定的相關市場為即時通訊市場。而根據第三方咨詢公司艾瑞咨詢發布的《中國即時通訊行業發展報告》:騰訊公司市場份額達76.2%,根據《反壟斷法》第十九條的規定,“一個經營者在相關市場的市場份額達到二分之一的,即可推定為其具有市場支配地位”。所以騰訊在即時通訊市場的支配地位是毋庸置疑的。

在確定了支配地位後,我們需分析騰訊在“3Q大戰案”中的兩個主要行為來確認它是否濫用了自己的支配地位。

1、強迫用戶“二選一”:限定交易行為

限定交易在理論上可歸為貿易歧視項下的拒絕交易行為。貿易歧視(Trade Discrimination)是指企業采用不同的交易條件、方法等與平等地位的貿易對手進行交易,或者采用不同的交易條件、方法等對處於平等地位的競爭對手實施影響,其目的在於控制市場,並實質上有損市場競爭秩序的行為。拒絕交易(Refusal to supply)又稱抵制,是指無正當理由拒絕向自己的交易對方供貨或從自己的貿易對方進貨,或者限制有關交易商品或服務的數量或內容的貿易歧視行為。

在“3Q大戰案”中,騰訊公司2011年11月發布了《致廣大QQ用戶的一封信》,其內容的實質就是禁止其用戶使用360軟件,否則拒絕提供QQ軟件服務,這是一種限定交易的行為。《反壟斷法》明確禁止經營者無正當理由限定交易相對人只能與其進行交易或者只能與其指定的經營者進行交易,那麽騰訊有正當理由嗎?騰訊公司認為自己的行為並不構成限制交易行為,而是一種自力救濟行為,理由有三:一是商業模式被破壞、商業利益受損;二是用戶資料尤其是好友關系鏈被提示備份觸及QQ軟件的核心競爭力;三是用戶的信息安全受到影響。但騰訊的這一做法,從法律上講涉嫌侵犯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和自主選擇權。“有正當理由”還是“沒有正當理由”,不能僅僅依靠嚴格的法律判斷,更多的是一種價值選擇:商業利益還是用戶利益至上,這也是“3Q大戰案”判斷的焦點之一。我個人認為,從長遠良性競爭的角度以及消費者保護的角度,“3Q大戰案”宜認定騰訊限定交易的行為“不正當”。

2、“搭售”行為

反壟斷法意義上的搭售是指在相關產品市場上具有支配地位的企業在出售產品或者服務時,強迫買方接受與該產品或服務無關的產品與服務的行為,或者要求買方簽訂接受與該產品或服務無關的產品與服務的協議。“3Q大戰案”中的“搭售”是互聯網環境下的搭售,互聯網企業搭售具有與傳統行業的不同特點,互聯網企業實現搭售的難度遠遠低於傳統行業:無形的軟件類產品添加一項新功能只需要加入一些程序代碼,並不會為企業帶來過高的成本,也不需要耗費額外的實體性資源,企業只要不更改定價,甚至完全可以悄無聲息地實現搭售過程,因此搭售現象在互聯網行業非常普遍,幾乎所有在某一細分行業占據了優勢地位的企業都正在搭售或者努力通過既有優勢推廣下一個搭售產品。就以騰訊為例,憑借即時通訊軟件積累的龐大用戶群,迅速進入了門戶網站、視頻、音樂分享、電子郵箱、搜索引擎、網絡遊戲、微博、社交網絡、團購等領域,幾乎覆蓋了互聯網的全部服務功能,有些搭售產品並不經過消費者的同意就自行開通。

在“3Q大戰案”中,騰訊的搭售主要體現在它將“QQ電腦管家”與即時通訊軟件QQ捆綁,並且以級軟件管家的名義安裝“QQ醫生”。從《反壟斷法》第十七條規定來看,被禁止的是沒有正當理由搭售商品的行為,所以判斷的關鍵點仍然在於——騰訊有沒有“正當理由”將QQ管家和QQ捆綁在一起?360認為,QQ即時通訊軟件和QQ醫生是獨立產品,即時通訊產品與互聯網安全軟件產品滿足用戶的不同需求。兩者捆綁是簡單疊加,無任何集成效益。該行為具有強制性,損害競爭。

另需註意的是,如果騰訊僅僅是將某種專門且僅僅保護QQ賬號安全的軟件和QQ捆綁,不涉及除此以外的用戶電腦安全服務,這是可以構成正當理由的。但現實是,騰訊越界了,它大幅度抄襲360安全衛士,發布具有更多其它安全功能的“QQ電腦管家”,導致它的這種捆綁行為不再“正當”,這是受到《反壟斷法》規制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

騰訊失去的更多

對於360來說,賠錢,道歉無所謂,重要的是360的忠實用戶依然是360的忠實用戶,賠錢道歉又能對它影響到什麽?360周圍圍繞了一大批好戰分子,不論是員工還是用戶,賠錢道歉都不算什麽,重要的是騰訊挨打了,而以前都是騰訊打別人。你可以想想看:有一個人大家都不能收拾他,這個時候出現了一個人不管用什麽方法沖上去揍了他一頓,雖然最後輸了。你可以想想看,大家以後會怎麽看待這個人?你還會認為他是個流氓麽?也許你會這麽認為,但是別人呢?

3Q大戰對於360而言,得到的遠遠大於它失去的。首先證明了騰訊不是不可戰勝的,雖然最後法律讓他贏了。正如肖恩。帕克對馬克說的,他們只是在法庭上贏了而已。360想要的永遠不是法庭上的輸贏,因為貌似他在法庭上從來沒贏過,360想要的是人心,從他成立之初到現在一直都是這樣。為了人心他什麽都能幹,去主界面廣告,殺門戶廣告,殺QQ廣告等等。這才是360想要的,一紙判決代表不了人心。

而騰訊失去的比得到的更多,雖然它在法庭上贏了,但是別的方面,它輸了太多。3Q事件的落幕也會成為騰訊衰落的開始。雖然3Q大戰已經過去,但是未來還會有無數個3Q大戰,如果騰訊還像之前那樣接招的話,必將被萬眾摒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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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廣國際連線嘉賓,江蘇電視臺財經評論嘉賓,反錘聯盟發起人,微博號@互聯網分析師於斌,微信個人號117821818,公眾號jrxwzx、qiaozhong1206,歡迎交流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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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3Q大戰落幕” 騰訊終審勝訴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04836

“3Q大戰”硝煙再起。 (新華社記者 高微/圖)

10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對奇虎360訴騰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糾紛案做出終審判決:駁回奇虎360的訴訟請求,認定騰訊不構成壟斷侵權。持續四年之久的“3Q大戰”終於落下帷幕。

奇虎360訴騰訊壟斷一案起源於2010年下半年,被稱為“3Q大戰”。當年9月,360發布“隱私保護器”,用於搜集“QQ軟件侵犯用戶隱私”的證據。兩個月後,騰訊宣布用戶必須卸載360軟件才可登錄QQ,電腦裝有360軟件則無法登陸QQ,逼迫用戶必須“二選一”。隨後,工信部介入,要求騰訊恢複兼容360軟件,並批評二者。

但兩家公司並未就此消停,反而是走上了相互起訴之路。2012年11月,奇虎360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奇虎360認為,騰訊在即時通訊軟件及相關服務市場具體市場支配地位,並且存在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騰訊禁止用戶使用360軟件的行為構成限制交易。此外,騰訊公司和騰訊計算機公司將QQ軟件管家與即時通信軟件相捆綁,以升級QQ軟件管家的名義安裝QQ醫生,構成捆綁銷售。騰訊公司和騰訊計算機公司共同實施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導致360公司受到損害,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2013年3月,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駁回奇虎公司訴訟請求,奇虎承擔訴訟費79萬元。對於上述判決,奇虎公司表示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索賠經濟損失1.5億元,並向奇虎360賠禮道歉。同年11月,二審開庭。

2014年10月16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此案,維持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此案的一審判決結果。對此,360方面向《北京晚報》表示,對於最高法院的判決結果我們表示尊重,但同時也感到非常遺憾。

另一方面,2013年4月,騰訊認為奇虎存在不正當競爭行為,向廣東高院提起訴訟,索賠1.25億元。廣東高院一審判決奇虎360敗訴,向騰訊賠償500萬元。360不服提出上訴。今年2月,最高法院做出終審判決,維持原判,駁回奇虎公司訴訟請求。

據前述《北京晚報》消息,作為中國《反壟斷法》在互聯網領域的第一個典型案例,360訴騰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一案本身引發了行業、用戶和法律界各方的關註。有行業人士認為,訴訟本身就促進了中國互聯網企業創新生態的營造,也推動了中國市場經濟的開放與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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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殺!封殺!3Q大戰後微信支付寶又戰,用戶們面臨艱難決定!

來源: http://newshtml.iheima.com/2015/0207/149113.html

文/劉惜墨 蒲鴿 本刊記者
編輯/梓鹽
 

眼睛一閉一睜都被屏蔽了

首先,阿里系的音樂應用蝦米音樂和天天動聽遭到微信封殺,不能分享到朋友圈。隨後,封殺再升級擴大,網易音樂也躺槍,不能將音樂分享給好友和朋友圈。

對於蝦米和天天動聽,騰訊給出的解釋是:「安全隱患」以及「涉嫌侵權」,而對於網易音樂的躺槍,網易音樂一句「做有態度的音樂」顯示出被屏蔽的無怨無悔。

2月6日,支付寶支付已經被微信屏蔽,所有用戶都不能用微信進行結算,騰訊、阿里大戰繼續升級。

 

阿里與騰訊的疆土保衛戰 

阿里與騰訊的封殺大戰早已有之,真實的歷史是這樣的:

事情要追溯到去年2月份,支付寶就對外宣稱將停止受理微信的支付接口申請:對於已經通過申請的客戶,支付寶將逐步清退。也就是說,微信上的賣家將不能再使用支付寶。不過,事實上支付寶雖然對外發佈聲明,但並未採取任何措施,依然在續簽和新簽商家的支付寶接口申請。這意味著,微信上有相當一部分商用和用戶仍在使用支付寶付款。調查顯示60%的微信商家依然用支付寶支付。

然而2月2日下午事情發生了轉變,陸續有商戶反映無法使用支付寶,並且會彈出一條「淘寶屏蔽了來自微信的瀏覽請求」的頁面提示,微信表示,是淘寶屏蔽了微信所致。而淘寶的回應是微信將微信平台上所有與支付寶相關聯的鏈接或請求全部封殺。至此,撕逼大戰已有上升之勢。

微盟創始人孫濤勇也曾表示,其合作的商戶中,最主流的收款方式仍然是支付寶。如今微信切斷了支付寶,這對一部分微信平台商戶來說將面臨艱難的抉擇。兩大巨頭的鬥爭給商戶們帶來諸多不便與麻煩,並且已經不是一次,而對此,用戶們只能無奈的接受。

加之春節將至,支付寶紅包與微信紅包紛紛爭搶社交入口,無疑給這場大戰的焰火上澆了油。

大家還記得幾天前阿里系的快的發的紅包、以及支付寶紅包先後被微信封殺的事情。對此微信官方表態稱:「微信朋友圈是一個由熟人關係鏈構建而成的小眾、私密的圈子,微信紅包則是好友之間的一種趣味互動、表達情感的方式,我們絕不容許有人打著紅包的名義進行朋友圈惡意營銷,破壞朋友圈體驗。近期會對此類掛羊頭賣狗肉的違規行為進行逐步打擊,等什麼時候阿里系接入了微信支付,我們再來談這個問題。」

其實巨頭之間的互掐已經不是什麼新鮮事兒,下面羅列來近年來主要的封殺戰役。

2008年淘寶以「不法商家利用競價排名、搜索優化等手段騙取消費者信任」為由,徹底屏蔽了百度搜索對淘寶全站的索引。

2010年3月網易取消第三方服務器的批量POP3收信支持,封殺QQ郵箱意圖明顯。

2010年11月著名的3Q大戰爆發。騰訊在三四線城市強行推廣QQ醫生,並迅速佔領40%的市場份額。隨後360推出「隱私保護器」及「扣扣保鏢」,處處擊中騰訊痛點。11月3日,騰訊向用戶發佈消息稱,將在裝有360軟件的電腦上停止運行QQ軟件。用戶被迫站隊。

2011年騰訊在藍港全新3D遊戲《傭兵天下》發佈會剛一結束就對其發出「封殺令」。

2012年盛大集團全面禁止包括QQ,騰訊微博在內的騰訊產品在內部運行,封殺得可謂高調徹底。

2013年百度以保護信息安全為由封殺360瀏覽器。

而阿里跟騰訊兩哥們兒之間就更熱鬧了,自打微信誕生,哥倆便互掐不斷,一副不依不饒、血戰到底的氣勢。

2013年8月,阿里發出通知,暫時停止與微信相關應用在服務市場的訂購,從數據接口減掉一切微信來源。同時,微信也針對淘寶賣家進行微信營銷限制。隨後,淘寶又封殺二維碼,直指微信。

2014年11月,微信封殺阿里旗下即時通信軟件「來往」,後又封殺了快的紅包的微信分享。阿里對此快速做出反應。11月22日,手機淘寶屏蔽了微信。11月25日,阿里入股的新浪微博禁止用戶利用微博推廣微信公共賬號。

直到今天,阿里騰訊的封殺大戰呈現新高潮。

面對這樣的戰火,商家也只能用一句「興,百姓苦,亡,百姓苦」勉強表達自己的無奈與心酸。

我們不得不反思:當封殺變成了習慣,當網絡變成了番地,當最好的時代變成了最壞的時代,當智慧的結晶變成了愚昧的爭搶,當希望之春變成了失望之冬,當自由變得稀少,當選擇變得奢侈,是時候反問自己,科技到底改變了什麼?

 

 

用戶為王,用戶卻被綁架 

對於企業來講,他們為了獲取用戶量,不惜一切代價,當用戶量足夠多,流量足夠大時,這個企業就能稱王稱霸,而這個時候,用戶對他們來講卻成了開疆拓土的利器,用戶被綁架挾持,被迫站隊。

據金融類相關朋友透露,當今用戶的信息是完全沒有保障的。你可能在渾然不知的情況下已經將自己的信息數據洩露掉。比如在銀行,用戶按下確定按鈕的時候,銀行已經接入到用戶的通訊錄裡,銀行可掌握用戶的所有通訊信息。 

黑馬哥想說,如今,用戶不僅信息被洩露,連選擇權都沒有了。用戶只是想用一款免費的殺毒軟件和一款順手的聊天工具,卻被迫要求站隊;只想下載心儀軟件,卻被迫捆綁流氓軟件;百度搜不到想要的商品,支付寶不能「一劍」走天涯。互聯網觀察者楊陽曾無奈地調侃道:「未來想上大眾點評,支付寶會拒絕支付,必須用財付通。上美團想用微信支付想都別想。買百度百發的理財,毫無疑問,只能走百付寶。」照此,未來光支付工具恐怕都還得裝上京東支付,小米支付,360支付。打車得裝上滴滴、快的、Uber、易到,物流得裝上順豐、圓通、申通……功能重複的軟件越裝越多,使用頻次卻越來越低。

更為可怕的是,隨著智能硬件延伸至生活的各個領域,各路派系也相繼建立起完整的生態圈,用戶將被牢牢鎖在特定生態裡。
 

美國人有沒有好辦法?

美國是如何保持良性的網絡競爭環境呢?答案是《反壟斷法》。

美國的反壟斷制度與實踐經歷了百餘年的演進和完善。根據這些法律,一旦企業被裁定有壟斷嫌疑,將可能面臨罰款、監禁、賠償、民事制裁、強制解散、分離等多種懲罰。罰款的數額很高,一旦企業被認定違犯反壟斷法,就要被判罰三倍於損害數額的罰金。歷史上被懲罰的企業很多,就不舉例,下面主要看一下互聯網時代的具體案例。

1997年一直高高在上的微軟因通過非法手段將媒體播放軟件與操作系統捆綁被罰4.6億美金。

2008年11月,谷歌與雅虎達成的搜索交易流產。究其原因是,美國司法部反壟斷監管機構的嚴格審查,該機構認為該交易不利於競爭,有損消費者利益。

當然蘋果也不例外,2012年,美國司法部起訴蘋果公司與美國5家出版社非法合謀抬高電子書價格,以削弱亞馬遜公司在電子書市場的地位。紐約州一家聯邦地區法院判定蘋果違反反壟斷法,為此蘋果提出上訴,認為判決背離反壟斷法、扼殺創新、影響競爭並對消費者造成傷害。同時,蘋果公司表示同意退賠消費者4億美元。

當然,即使巨頭們縷縷受到壟斷指控,也不能避免其相互之間戰爭的硝煙瀰漫。Facebook屏蔽Wonder,Twitter屏蔽Instagram,Pheed,Google+反擊Facebook,三大電視網ABC,CBS,NBC封殺Google TV,Google屏蔽KinderStart,蘋果新發佈的iTunes12.1屏蔽各種應用助手。

好在有《反壟斷法》的頻頻出擊,美國聯邦貿易署(FTC)的獨立調查和執法,嚴酷的懲罰和制裁,社會關於反壟斷的法律意識,互聯網巨頭不敢公然地囂張叫板,反而慎言慎行,甚至提心吊膽。

然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直到2008年8月1日才正式實施。從3Q大戰的處理過程來看,中國在反壟斷方面仍有很大空白和空間。

我們期待互聯網巨頭少一些流量入口端的爭搶,多一些對人類前沿科技,對太空,對基因,對生物技術的仰望,讓技術更多地去改變世界,把選擇權更多地交予用戶,也許才能推動市場進行一輪又一輪的良性循環,方才造就一家又一家偉大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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騰訊為何選擇開放?馬化騰反思四年前的“3Q大戰”

來源: http://www.iheima.com/zixun/2016/0616/156638.shtml

騰訊為何選擇開放?馬化騰反思四年前的“3Q大戰”
周路平 周路平

騰訊為何選擇開放?馬化騰反思四年前的“3Q大戰”

“我想最終極的目標就是沒有互聯網企業,所有企業可能都是傳統企業,但是他們都互聯網化了。”

i黑馬訊 6月16日消息 中國“互聯網+”峰會今日在北京舉辦,除了騰訊董事會主席馬化騰和京東董事會主席劉強東發表主題演講外,馬化騰與美團大眾點評網CEO王興、58趕集集團CEO姚勁波等五人進行了一場關於開放與連接的對話。本場論壇的對話也是央視財經欄目《對話》的錄制內容。

騰訊為何選擇開放?

馬化騰回憶,起初很多內部同事想不通為什麽要把自己的地盤給別人使用、開發。“但實際上我們的定位很清楚,希望做連接器,連接外部的服務,這是我們的一個定位。你只有這樣才能在最短的時間能夠把最好的服務呈現給用戶,只要這個平臺發展起來了,其他的一切都會來。”

作為騰訊的合作夥伴,姚勁波表示,58同城還是比較晚接觸騰訊的公司,在58同城IPO後的第二年,騰訊就投資了58同城。

“一路上BAT都有找我們,更早期我們的想法是自己獨立發展,我們IPO以後我們清楚的看到如果你是一個孤島或者獨立發展的話,可以走的更快一點可能沒辦法實現。所以及騰訊找到我們,兩周之內超過十億美金的投資到位。”

姚勁波認為,連接的意義有兩層:一是任何一個平臺,用戶量越大就越好用,連接交易的頻次,達成匹配的效率就會變高。

二是一旦商戶和用戶能實時在線溝通的話,服務的本質發生變化,會讓雙方的體驗進一步提升,而且會有一些新型的服務出現。原來很多東西標個價格,沒辦法互動購買,如果雙方在線的話會大幅度提高生活服務和互聯網結合的速度。

事實上,騰訊下決心走開放戰略,很大一部分原因在於2012年前後的那場著名的3Q大戰(騰訊與360公司之間互相抵制),雙方結束對峙之後,馬化騰寫過的一封內部信,文中寫道“如果沒有對手的發難我們可能不會有這麽多的痛苦,不會有這麽多的反思,未來某一天,當我們走上一個新的高度的時候,我們要感謝今天的對手給予我們的磨礪。”

馬化騰回憶,當時說這段話對外表態的時候,很多人也都覺得這個並不當真,因為騰訊在過去的很多發展,更習慣於全部都自己做,有一種給外界不留任何機會的感覺。我們內部的每一個部門都有很多產品線,土地這麽肥沃,怎麽做起來也不會太差,產品能力也有限。所以,當時的心態是這樣。實際上我們其實是自己在很多領域嘗試過,發現還是會有很多的挫折。你會感受到外面的壓力,遇到一個很大的坎其實並不是壞事,對整個企業的成長是非常有利的,也讓我們想哪些事情應該做,哪些事情不應該做,或者優先級更清晰了,而不是糊里糊塗的什麽都往前推。這是不行的。

其次是來自內部的壓力。我們內部很多業務也給了很多“互聯網+”機會,很多的資金去嘗試,但是為什麽在溫室里的花朵打不過野外上千家、上百家的摸爬滾打的企業,答案是很明顯的,特別是在很多行業要與產業結合,像電商,本質是零售,整個貨源都摸得很清楚,然後去打造。很多O2O的領域更加如此,他們可能有幾萬線下的合作夥伴、員工,這里面的水是非常深的,一般的互聯網公司是沒辦法有這樣的基因和能力去掌控。所以,這也是不得不放棄,你一定要交給最好的合作夥伴去做。所以,我們制定了戰略,一直堅持往前走才走到現在。

馬化騰也在當天闡述了騰訊連接的終極目標,“我想最終極的目標就是沒有互聯網企業,所有企業可能都是傳統企業,但是他們都互聯網化了。”

下一個風口在哪里?

關於下一個風口的預判,姚勁波認為,核心是要關註所服務對象最本質的需求,並積極地把技術對服務的改善用到服務中。

王興則認為,既然說到風我就想到另外一個比喻,到底是東風壓倒西風還是西風壓倒東風?我們知道互聯網起源於美國,中國過去很多成功的互聯網企業都是學習美國的成功模式,我認為到“互聯網+”時代,現在我們在很多地方領先於美國,也領先於其他國家,我們在“互聯網+”層面探索的比較早。所以,我認為再往下,中國企業尤其中國互聯網企業國際化可能是個風口。

馬化騰表示,談到下一個風口,剛才幾位我們業界同行的表述我都贊同,但是我感覺不夠全面,我可以用一句話把他們全部串起來——未來是傳統行業利用互聯網技術在雲端用人工智能的方式處理大數據。

對於服務業之外的領域,馬化騰表示,未來還會向制造業尋找機會。“這個產業更複雜,軟硬結合,甚至還要跟新一代的,下一代的人工智能還要結合起來。所以,這一塊未來是多方面,多層次的跨界,不是兩個領域跨界,可能三個領域的跨,誕生出一些新的巨頭。”

互聯網還有機會嗎?

2013年,馬化騰和央視主持人陳偉鴻有過一場對話,開場之際,陳偉鴻曾問馬化騰,是否拿到了移動互聯網的船票?當時馬化騰回答:我們拿到了站票。

而當天回過頭去看,馬化騰表示,我們這個站票還沒有坐下的時候就已經到岸了,要上新的大陸了,所以,沒搭上船的基本也不會過來了。

不過姚勁波和王興兩人對互聯網的發展還相當樂觀。姚勁波表示,互聯網雖然已經覆蓋到一定比例,但是用戶深度,包括它跟各個行業的結合,尤其是跟生活服務行業的結合剛剛開始。王興也認為,在幫助和改善生活的方方面面上,互聯網才剛剛開始。

 

騰訊 馬化騰 連接 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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