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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一檔內需股誕生!七月二十五日,台灣大車隊(簡稱大車隊)登錄興櫃,國內首度出現計程車股。以投資話題而言,大車隊在股市堪稱獨家生意,還兼具內需和陸客自由行概念,掛牌後發展值得觀察。 設立於二○○五年的台灣大車隊,經營歷史不過六年,但公司趁著高鐵通車,在中南部城市建立車隊網路,因此在全台快速扎根。目前超過一萬輛車的規模,約占全台計程車總數一一.五%,讓大車隊穩坐全台最大品牌計程車寶座。 隨著景氣回溫,最近三年大車隊營收加速成長,金融海嘯發生的○八年時,原本營收只有二.五億元,到了去年快速上升至四.七億元,幾乎增加九成;而且由於車隊數量達到規模經濟,公司獲利直線上升,每股稅後純益(EPS)達四.八八元,遠超過一干疲弱不振的電子股。 值得一提的是,大車隊雖然低調掛牌、沒有舉辦法說會,但為宣傳品牌,公司倒是大方透露旗下司機的收入水平。公司指出,車隊司機平均年所得高達一○二萬元,相當於每月所得高達八.五萬元。如此高收入加上公司掛牌的光環,說不定可吸引更多人想加入大車隊開「小黃」。 (周岐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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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所得差距擴大,社會越來越M 型化,這種不公平該怎麼辦? A:所得差距擴大,其實是整個經濟運作過程的一部分。 一個念哲學和一個念工程的大學生,日後的收入可能有極大差異。若念工程的人收入更高了,或念哲學的人收入降低了,使得兩者收入差距擴大,這反映出社會更需 要有人去念工程,因此市場才會給予這些人較高的評價,這會讓更多學生投入工程、退出哲學,這種調節會讓人力資源配置到能滿足社會最需要的用途,因此,這種 所得差距的擴大是有正面意義的。 如果硬把念工程的人收入拉低,或刻意抬高念哲學的人的收入,讓兩者所得差距縮小,就阻礙了這種調節過程,最後結果是工程師的人數不能充分滿足社會的需要, 反而培養出過多社會不需要的哲學家,這就浪費了人力資源。 另外,所得差距往往反映了從事不同職業的辛苦程度。某甲冒生命危險修電塔,所得較高;某乙安坐辦公室打電腦,但他的所得則較低。事實上,大部分觀察到所得 差距,都是屬於這種類型。硬要不同職業的收入一致,這才是真正的不公平。 而且,現行的所得差距統計,由於沒有計算「家務」的價值,往往誇大了所得差距。例如,張三月收入六萬,李四月入三萬,前者收入是後者兩倍。張三的太太在家 洗衣打掃帶孩子,這部分勞務在市場上請專人代做值兩萬元,李四太太同樣是家庭主婦,其勞務內容和張三太太沒有太大差異,同樣也值兩萬元,因此張三的家計收 入共八萬元,李四的家計收入五萬元,兩者收入差距其實只有一.六倍。換句話說,若計算「家務」的價值,以家庭為單位的收入差距並沒有數據顯示的那麼大。 然而,有一派人士卻主張,所得差距來自先天機會,例如,城市孩子含著金湯匙出世,將來可以上好大學,比鄉下孩子更容易賺到高所得,這種先天機會不平等,讓 社會越來越不公平,因此需要矯正。 但是,人們先天機會的差異不只這些:有人天生麗質靠走秀月入數十萬,有人長相平庸只能領死薪水,這種先天的差距,和「城鄉差距」一樣,同樣是父母傳給子女 的。如果要矯正城鄉差距,同樣也該要彌平人們外表、身高、聰明才智、運動神經的差距,畢竟我們干涉了一種先天機會的差距,有什麼理由不能干涉其他種先天差 距呢? 每個人的機會或能力都不同,所得當然不一樣。痛批所得不均惡化的人士,其主張無非是希望「結果的平等」,因此每個人所得越一致越好。但這種主張若實現,只 會讓社會變得更窮。當然,我一窮二白,你二白一窮,每個人結果都一樣,自然就公平了。問題是誰想要這種公平呢? 經濟達人歡迎讀者提問:http://www.bwnet.com.tw/Dr.A/E-mail:[email protected] |
首先多謝小敏千字來文,看你在購買力之推算、聯名轉單名之部署,
講返小敏,情形適合一眾想從工作抽離而轉做全職媽媽之女仕參考,
如果你投資年期可以有三至五年(即係諗住呢幾年唔再買樓),
最要命之風險係澳元兌港幣(或更深入諗係人仔)下跌,
上回提到四百萬之投資方案一,
坊間你可以聽過不少類似之產品,如不跌破咩位就收高息,
答案是沒有方法完全去除,但可部份去除。你只會獲得更多回報,
另一建議是不買入澳元債券,改做買澳元債券基金,
運用期權都係買保險之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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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有人以「房價所得比」(房價除以年所得)當作房價合理與否的指標,然而這個指標卻有不少謬誤。 我們平常使用的財貨,有些是購買後立刻消費,例如買一個麵包,幾個鐘頭後就吃掉,這種財貨對人們提供的服務是在當下,買麵包就是所謂的「消費」。 但有些財貨購買後,不只在當下提供服務,而是日後一段時間也會提供服務,例如房子。今天買了房,日後數十年房子仍然對買者提供服務。這種財貨的服務主要分佈在未來,因此買房就是「投資」。簡單的說,「消費」是花錢在很快到來的享受;「投資」是花錢在日後到來的享受。 麵包在吃下去時,服務就提供完畢,因此麵包價格,只反映當前人們吃下去時的服務價值。但房子不只今天提供服務,而是未來也陸續提供服務,因此今天的房價,其實是反映它未來數十年提供服務的價值。 既然房子提供的服務主要分佈在未來,人們有多少支付能力可以購買這些未來服務,就不是和人們「今天」的所得有關,而是和人們「未來」的所得有關。一個今年收入一百萬元的人,卻貸款買了一千萬的房子,那必是因為他未來創造的財富不低於一千萬。 這就是房價所得比的盲點,它是用人們「今天」的所得,來衡量「今天」的房價是否合理。但「今天」的房價,反映的卻是房子未來數十年提供服務的價值。人們對這些未來服務的購買能力,不是取決於他們今天的所得,而是取決於他們未來的所得──事實上,這也正是為什麼有人會貸款買房的原因。房價所得比以人們當前的所得,來衡量反映未來數十年服務價值的房價是否合理,這是錯的。 另一角度看,房價所得比以人們目前收入衡量房價,但這種「暫時收入」會受各種隨機因素影響。真正影響一個人會買多貴的房子,不是這種暫時收入,而是「終生收入」(permanent income),簡單的說,就是一個人畢生收入以利率折現的平均值。 一個醫學系學生剛畢業沒工作,他的暫時收入低,但他終生收入卻很高,所以他會買豪宅。反之,一個裝潢工今年運氣好,業務量大增而暫時收入高,但該行業長期不景氣,他的終生收入較低,他不會買太貴的房子。房價所得比認為「暫時收入」影響人們對房子支付能力,其實是錯的,「終生收入」才是真正關鍵。 此外,「所得」只是影響房屋需求的其中一個因素,而房價卻是供、需共同決定。房價所得比只從某一個需求因素來推測房價,毫不考慮供給,是不切實際的。總之,房價所得比有不少謬誤,用這個指標當政策目標,恐怕會帶來許多意想不到的惡果。 | ||||||
台灣的財富分配結構,是高財產、低所得。然而,台灣的稅制與稅改,卻是高所得稅、低財產稅。
沒有「財富腦」的官員,放著大筆財產不課,在過去幾年間反而不斷回頭來課所得稅,換來了什麼結果?錯誤的稅改,應該停下來;正確的稅改,應該大步走。
撰文•楊卓翰
台灣稅制的問題是『一高二低缺綠』。」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副所長吳德豐分析,台灣現行稅制體系,分為所得稅、財產稅及消費稅三大體系。所謂「一高二低缺綠」是指對所得高課稅,對財產及消費低課稅,而且缺乏環境綠色稅制政策作為國家施政的配套政策。最重要的是,所得稅率偏高,勞動所得者負擔相當高額的稅負。
當我們說稅制不公平時,最大的問題還是在勞動者薪資繳稅太多。但財政部部長張盛和卻在今年推出財政健全方案,以「富人稅」等一連串加稅,全都衝著所得稅而來。
「與其說是財政健全方案,不如說是火燒屁股的找錢方案!」政大財政系副教授陳國樑說:「這個方案沒有讓台灣的財政更健全,反而透露財政部的急迫和困境。」「富人稅」加重薪資所得稅負主張1:降低所得稅稅率 從資本利得等稅基下手陳國樑口中的急迫,就是台灣逼近上限的債務。「所以,財政部就順著社會上仇富的情緒,一鼓作氣設計出『富人稅』,再增加一般受薪階級的薪資扣除額。」財政健全方案,有三個重點:兩稅合一扣抵、提高所得稅的最高稅率級距、銀行業營業稅,預計能增加四五二億元的稅收。但除了股利扣抵減半的五百億元增稅,其他「看起來,像是為了公平正義而改革,實際上,還是為了幫財政部籌錢而已。」陳國樑說。
以台灣的綜合所得稅報稅資料為準,薪資所得約占全部報稅所得七三%,而非薪資所得約占所得的二七%。但是OECD︵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國家報稅之薪資所得與非薪資所得的相對比重各占一半。相較起來,台灣個人所得稅的薪資負擔實在很重。
陳國樑拿出財政部的規畫,提高富人稅率,增加一般納稅人扣除額,聽起來符合公平正義。但是,受薪階級總共也只省下一百億元的稅額,在每年三千億元的個人綜所稅底下,真正幫到中產階級的,只有三%的比率,幫助微乎其微。陳國樑認為:「四處補洞的情況下,台灣財政真正的問題,還是沒解決,反而失去了完整稅改的好機會。」事實上,不少OECD國家,已開始將薪資所得與非薪資所得分開課稅,將薪資收入以較低稅率的薪資稅︵Payroll Tax︶課徵;同時擴大稅基,對非薪資所得課重稅。
小英基金會執行長林全指出:「台灣最大問題就是稅基流失嚴重,而不是稅率……。現在把所得稅稅率調高,是建立在不正當的基礎下,完全沒有意義。」他認為,政府應該要做的是降低稅率、擴大稅基。而台灣稅基裡最不健全的,就屬資本利得稅。
資本利得稅追小放大
主張2 :暫停課徵證所稅
改革從房地合一稅開始
資本利得,就是買賣資產所賺的錢,主要來源是交易股票、房地產的所得。但是台灣這兩種稅制都不健全,而且,越改越糟。
證所稅既課不到稅 也不公平證所稅上路三年,去年稅收只有二十三.九八億元。且由於證所稅衝擊股市交易量,造成證交稅從證所稅開徵前一一年的一○四六億元,減少到去年的八八七億元,過去兩年短收證交稅,主計總處估計就逼近八百億元。為什麼台灣的證所稅課不到稅?
這就要考慮證所稅「歷史因素」。一九八八年,財政部前部長郭婉容第一次課徵證所稅前,證交稅稅率是千分之一.五,之後因為證所稅課徵困難,停徵證所稅後,改以調高證交稅稅率到千分之六取代。但因台股應聲大跌,遂再將證交稅稅率調整至千分之三。熟悉當年時空背景的專家表示:「當時就應該把千分之三的稅率再做『正名』,其中千分之一.五是原本的證交稅,另外千分之一.五則是『擬證所稅』。」回顧歷史可知,目前的證交稅的千分之三稅率,其實是涵蓋證交稅與證所稅概念下的綜合考量,在此之下,未調降證交稅率之前,復徵證所稅,等於再對股市投資人剝一層皮;換言之,證所稅復徵的前提,就是先調降證交稅。事實上,金管會主委曾銘宗在四月中旬也已承認「台灣千分之三的證交稅是相對較高的」,並已委託中研院進行相關研究;學者建議,在通盤檢討股市投資人整體成本前,證所稅的復徵應該暫停。
面對證所稅亂象,財政部前部長何志欽則從「中產階級財富分配」的角度說明:「股票在台灣是屬於比較中產階級的經濟活動,如果從財富分配的角度,政府要課資本利得稅,應從房地產交易所得下手才對。」房地合一稅 不能只做一半房地合一稅的改革方案,在張盛和的努力下,好不容易送進行政院,台灣的稅改走到歷史性的里程碑。
對於外界認為房地合一稅的力道不足,林全卻認為:「第一階段就是要分離課稅,所以比例稅︵單一稅率︶是一個好的方法,成功機會很大。」林全雖然認為一七%的單一稅率偏低,但是「稅制不應該以打房為主軸。我認為這個制度長久下去,稅收一定會慢慢增加。」林全說。
然而,林全也指出,房地合一稅事實上只做了一半。現在的規畫中,以政府公告的地價為稅基的土地增值稅,可在繳稅時抵扣,徒具形式。
「最大的問題,還是在於土地與房屋的價格﹃一刀切﹄。台灣一定要與國際接軌,拋棄土地、房屋分離的概念。這個古怪的房地產稅制結構不改,台灣的房地產稅制就沒有辦法真的改革。」林全說。
而且,房地合一稅與奢侈稅的配套,也顯得粗糙。訂於一六年上路的房地合一稅,在實施後取得房子才要被課稅,但是今年買房、明年賣房,就算持有不滿兩年,也不用繳一五%的奢侈稅,造成「炒房空窗期」的配套,顯然不合理。而且,自有住宅已有優惠,四千萬元的起徵門檻顯得多餘。
要完成這些改革,台灣無法一步登天。但是我們的稅改,不能再只做簡單的事,從上班族口袋中掏血汗錢,而放著資本利得不管。如此,台灣稅制只會越來越不公平,台灣應該停下來,找到新的稅改思惟。
所得稅改革規畫應該這樣做
房地產交易所得稅
◎ 初步課稅範圍雖小,但立意正確,然而稅率、起徵門檻接軌奢侈稅,規畫欠佳。
◎ 房、地價格仍分離計算,長期修憲,應廢除土地增值稅,真正房地合一。
個人綜合所得稅
◎ 個人綜所稅最高稅率45%, 但所得中薪資卻占73%,薪資負擔過重。
◎ 應恢復40%,甚至調降,與企業所得稅看齊。
證券交易所得稅
◎ 復徵證所稅,卻未降證交稅,造成投資成本過高。
◎ 交易成本應與證交稅稅率整體考量。
配套規畫
◎ 個人綜合所得稅與企業所得稅差距大,造成避稅誘因。
◎ 房價高漲衝擊居住權,應先建立起房地產資本利得稅,暫停證所稅,整體規畫。
資本利得稅捉小放大,賠了夫人又折兵—— 證所稅大事紀
2012年
4/3 財政部向行政院提出證所稅方案:對所有證券交易所得課稅,但交易所得300萬元以下不課稅,稅率15%~20%。
5/8 行政院證所稅方案遭立法院藍營立委凍結。
5/28 藍營推出國民黨版證所稅:僅針對興櫃、IPO、未上市公司課稅,核實稅率15%。
5/29 財政部部長劉憶如因理念不合請辭獲准。
7/25 立法院通過國民黨版本證所稅法,復徵證所稅。
2013年
5/20 立法院財委會通過證所稅修正案,通過售股金額達10億元以上課徵0.1%的「大戶條款」。
2014年
12/17 「大戶條款」暫緩三年上路。
2015年
1/1 台股連五年量縮,拖累證交稅,實施以來短收800多億元。
這個稅制,沒人喜歡它,國際卻越來越重視它。北歐等福利國家除了資本稅,就是靠它:消費稅。這個你每天都在付的稅,到底是什麼?
為什麼日本的安倍經濟學,被它給亂了陣腳?台灣又該如何避免?
撰文•楊卓翰
你知道嗎?除了所得稅和財產稅外,台灣還有一個「隱形」的稅負,每年貢獻台灣四成的稅收,它就是「消費稅」。
一般民眾對於消費稅的了解不多,不過,台灣嘻哈歌手MC Hotdog在金曲獎和侯佩岑表演的「我愛台妹」,其實已經提到。歌詞裡寫的「檳榔兩粒要一百,好貴,有沒有含稅?」正是對台灣消費稅的大哉問。
消費稅剛好和所得稅相反,後者是針對所得課稅,消費稅則是瞄準「支出」課稅。在台灣,像麵包這樣的成品,是以「加值型營業稅」的方式課徵,一般民眾感受不大,但是我們其實在消費時,這個稅已經加在商品價格裡,也就是「含稅」,而消費稅也因此被稱為「間接稅」。
消費稅在台灣,就像一尊被遺忘的神像,被供奉在偏僻的神壇。台灣的加值型營業稅,在︽營業稅法︾第十條中規定,營業稅稅率「最低不得少於五%,最高不得超過一○%,其徵收率由行政院定之。」消費稅過低 落後國際水準頗多不過,從一九八六年起,台灣實施加值營業稅至今近三十年來,營業稅一直都保持在最低的下限五%,從來沒有調整過。隨著國際上的財政結構逐漸改變,台灣的消費稅率,早已經落後國際水準。
除了日本、馬來西亞最近提高消費稅,從五%提高到八%,連一向標榜「低稅天堂」新加坡,也把消費稅作為加稅的主要手段。
新加坡在九四年實施消費稅︵GST︶,稅率是三%,但是經過兩次調升,現在已經來到七%,超過台灣的五%。當OECD︵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等先進國家,消費稅稅收平均占GDP︵國內生產毛額︶比重逐年上升,到現在一○%的水準,台灣的消費稅占GDP比重只有五.一%。
事實上,早在○九年調降遺贈稅稅率時,行政院賦改會就已經建議,政府應該同步提升消費稅。
「由於台灣所得稅有結構性的問題,能否以消費稅補助,甚至取代所得稅,達成量能課稅,就很重要。」中研院特聘研究員楊建成在報告中指出。
「個人收入中,薪資所得以外的所得應繳納的稅,大半被避掉或逃掉,但個人支出中,這些避掉或逃掉的所得終究得花掉。」楊建成解釋:「也就是說,這些收不到的所得稅,可以透過當期消費或未來消費時,補收回來。」區分奢侈品與民生必需品 降低衝擊不過,提升消費稅,MC Hotdog的檳榔不就變貴了嗎?這也是一般民眾最反對的主因。
在《今周刊》的獨家民調中也發現,只有二成五的民眾同意;而有四成以上的民眾反對調升消費稅。
這樣的疑慮,更被日本調升消費稅的衝擊打上問號。日本首相安倍晉三為了籌措財源,在去年提高消費稅後,個人消費大減,使經濟陷入低迷,讓消費稅能否調升,被打上一個大問號。
不過,中研院院士王平指出,日本調升消費稅的作法,絕對是一個「負面教材」。「消費稅有一個重要的觀念,就是一定要區分民生必需品和奢侈品。」王平說:「日本完全沒有分級制,它是所有商品統一︵Unify︶課稅。就是沒有做好分級規畫,所以現在才會造成這麼大的衝擊。」王平指出,消費稅有幾個重要的觀念。首先,長期來說,消費並不是「累退效果」,「雖然賺了錢,消費出去的金額占個人財富比率,在短期內一定比較少,但如果以一個人的一生來計算,他的消費和財富一定呈正比關係。」王平解釋。
雖然財富多一元,不一定多消費一元,但是消費會以一定比率增加。不少國家的消費稅收都比所得稅收還高,就是用消費稅去替代所得稅收,韓國消費稅稅收比率七.七%,超過所得稅七.五%,就是一例。
第二,也是最重要的,消費稅一定要分級。「我們可以分成三層不同的東西,第一層是民生必需品,例如買日常的食物、水果、衛生紙,或是教育相關、水電等必需品,在台灣與國外都有明確的定義。這些必需品都完全免稅,這樣就不會傷害到大眾。」王平說。
而消費稅的第二層,就是一般物品,稅率範圍可課五%到七%之間;第三層,我們已經有明確的奢侈品定義,例如鑽石或精品就是範圍之一。
消費稅還有兩個重要的附註,王平提醒,像房屋、車子這類的高價品,稅率應該分開課,而且稅率應該更低,而不是更高,「例如買房子要多課五%︵如奢侈稅︶,因為金額太高,非常不合理。」附註二,要有暫時性的免稅空間。例如發生大地震或是類似高雄氣爆的意外事件,可以有一、兩年的免稅。「有了完整的配套,日本那樣的慘況就不會發生。」王平說。
依照碳排放量 對高汙染產業課徵能源稅除了針對富人的消費課稅,彌補所得稅的不足,消費稅另一個最大的用處,就是對高汙染產業來課稅。
中國記者柴靜拍攝的紀錄片︽穹頂之下︾,探討北京的環境汙染,引起各界重視,而柴靜在片中也多次提到,「能源體系的改變,是治理霧霾的根本途徑。」透過對高耗能產業,提高使用能源及碳排成本的「能源稅」,正是一個重要的新武器。
台灣過去的經濟發展也都依賴高耗能、高汙染的工業,對於環境資源的成本觀念,也十分低落,而且也未將汙染環境的外部成本,依法內化為汙染行為的代價或成本。「台灣的環境稅制有『三不』:不起引導作用、不與國際潮流一致、不明確。我們的確需要一個更完整的環境稅制。」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副所長吳德豐說。
目前的台灣能源稅,散見在汽燃費、水汙費、空汙費、貨物稅等數十項稅目中。但是,都沒有依照碳排放量來課稅。以占能源稅大宗的油氣貨物稅來說,燃料油雖然每公升的碳排量比汽油還高,但是稅率卻只有汽油的一%,若按照碳排量來說,幾乎免稅。
當越來越多的國家,都已經著手建立碳稅、環境稅,歐盟也在修改法令,台灣的環境稅相對緩步。
吳德豐認為:「台灣應該逐漸建立起『綠色財政』的框架,在配合國家的政策與國際潮流下,更全面地導入與環境保護或防止國際汙染轉移等相關的稅制,建置一個對環境友善的綠色稅制環境。」面對台灣所得稅已對勞動者過於沉重,財產稅又無法在短期內完成改革,消費稅不用修法,若分級實施,也不失為改善台灣稅制結構的新工具。
然而,國內對消費稅的討論仍然太少,民眾的直覺抗拒也十分強烈,如何開啟新的對話,讓台灣的稅制與國際接軌,也越來越重要。
全球消費稅後段班已逐步調升,台灣呢?—— 主要國家消費稅率 單位:%
英國 20
OECD平均 19
中國 17.5
美國 11
韓國 10
日本 8 2014年4月,從5%提高至8%新加坡 7 1994年為3%,經兩次調升至7%台灣 5 1986年沿用至今註:美國消費稅各州不同,數據為全國平均資料來源:2014 KPMG 稅率調查碳排越多,稅率卻越低,能源稅改革別牛步!
貨 品 二氧化碳排放量
(公升) 目前稅率
(元/公升) 排碳稅成本
(元/公升)
汽 油 2.26 6.83 3.02 柴 油 2.61 3.99 1.53 溶劑油 2.95 0.72 0.24 燃料油 3.11 0.11 0.04
新聞辭典
能源稅:
針對使用能源(油品、電力、瓦斯等)的對象,從量課稅。
環境稅:
針對已證實對環境有害的實體單位所課徵的稅。
碳 稅:
針對使用能源所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所課徵的稅。
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投資中國所得屬於境內,香港地區所得反列為境外,與當前政治現狀完全不同,當局也無落實查稅的能力。 如此流於形式的條文,應該及早修改。 撰文•周岐原 台灣人投資A股,利潤被視為「境內所得」,必須合併申報所得稅;但是買賣香港股票的資本利得視為「境外所得」,用最低稅負制課稅,如此荒謬弔詭的約束,從何而來? ﹁錢﹂進對岸 大陸所得規定形同虛設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副所長吳德豐指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簡稱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台灣人有對岸應稅所得來源時,應以境內所得申報課稅;而且,這項條例僅適用於台灣與中國,香港及澳門被視為境外。 換句話說,若有人買賣A股時,資本利得將被視為中華民國的「境內所得」,依照今年上路的新稅率級距,稅率最高達到四五%;至於炒港股的利潤,則被定義成 「境外所得」、適用最低稅負制課稅,但具有六七○萬元的免申報額度。這與當前台灣之於中、港的政治現狀,顯然是不合時宜。 回顧二○一三年四月,中國證監會已經批准境內居住的五十萬港澳台居民,可直接開戶投資A股,由此可見,應已有一批先行者入市;未來如果台灣與中國實施「台滬通」,在A股熱度大為提高下,勢必有更多投資人錢進對岸,這時候,就會遇到意想不到的課稅問題。 其實,投資股票應該無關政治,主管機關也不能過度脫離現實。更何況,有一弔詭現象是,雖然有法律規定,但是在實務執行上卻有困難。財政部就曾經宣示,政府 絕不會因為簽訂︽兩岸租稅協定︾,就與對岸交換資訊,進而向台商大幅查稅。這豈不表示,即使納稅人刻意隱匿投資A股的資本利得,政府也無從追蹤?那麼,條 例裡關於大陸地區所得的規定,就再次形同虛設了。 這又是一件有法律規定,卻又無法執行的「假面」,這種規定需要盡早修改。 投資A股與港股 稅率大不同A股最高45% 視為境內所得,併入綜所稅申報。 港股稅率20% 視為境外所得,以最低稅負制申報。 |
2015-07-13 TWM
國外貧富差距擴大,是有錢人越賺越多,窮人越賺越少。但台灣卻是富人與窮人的收入都下滑,台灣前一○%的家戶所得十年來只增一八%,遠低於美國、新加坡與韓國,顯示台灣經濟成長動能不足,落入均貧的泥淖。
撰文•吳沛璇
財政部最近公布二○一三年綜合所得稅申報,該申報將所得共分成三種等分:五等分比、十等分與二十等分。其中,二十等分的數據顯示,前五%的家戶中,平均一年所得約新台幣四三七萬元,而落在最後五%的所得卻只有新台幣四萬四千元,相比之下,所得差距高達九十九倍。此消息一出,更加深國內的仇富情緒,行政院只好緊急召開記者會,召集財政部等部會,反駁此種說法。
財政部的說法是,綜合所得稅的申報並未計入移轉性收入、攤販、地下經濟的所得,與實際台灣財富分配有差距,不能作為國內貧富差距的標準。此外,台灣在一四年的吉尼係數(編按:判斷貧富差距的重要指標)為○.三三六,低於國際警戒線的○.四。
經濟體質出現大問題
財政部忙於滅火,要掩蓋貧富差距擴大的事實,但財政部與國內媒體卻忽略另一件也值得注意的事:貧富差距擴大,先進國家皆然,台灣也不例外。但問題是,他國都是富人越富的貧富差距,而台灣則是富人沒更富,窮人卻更窮的貧富差距,顯示台灣經濟體質出現大問題,已經落入富人窮人都是「均貧」的泥淖。
若仔細分析綜合所得稅(不含資本利得,與美、星相同)的統計數字,可以發現,自一一年起,台灣前五%的家戶所得開始下滑。一三年前五%的平均所得為四三七.三萬元,比一一年的四六四.七萬元減少二十七.四萬元,相當於平均每個月少兩萬多元新台幣;而一三年最後五%的平均所得為四.四萬元,比一一年少五千元新台幣,平均每個月少四百多元。
我們來看看美國的家戶所得數字。○八年金融海嘯後,美國前五%與最後二○%的所得都下滑,但一○年之後,兩種級距的所得都回彈,最有錢的五%平均所得從二十八.七萬美元上升到三十二.二萬美元;最窮的二○%平均所得也從一.一萬美元上升到一.二萬美元,顯示整體經濟正在復甦。
同樣的情形也發生在新加坡。根據新加坡統計局的資料,一四年所得前一○%家戶的平均每月收入為三.一萬新幣,比一一年高出三二七五新幣(折合台幣約七萬六千元);而所得最後一○%的家戶平均每月收入也從一一年一五八一新幣上升到一七七五新幣,上升超過一二%。
只顧分配餅沒把餅做大
至於台灣最重視的競爭對手韓國,也未如台灣這般慘烈。韓國統計廳將家戶所得等值化(equivalized),並分成五等分。一四年,前二○%的家戶等值化平均每月所得為四一七.八萬韓元,比一一年高出四十二萬韓元;最後二○%家戶等值所得也有成長,從一一年的四十七.八萬韓元增加到一四年的五十一.七萬韓元。
若以長期來看,台灣前一○%的家戶所得,十年來(○四年至一三年)只增加一八%,遠低於新加坡的六四%;而韓國前二○%的家戶所得,從○六年到一四年增加四成,同樣超過台灣。就連已經是高度發展的美國,十年來前五%的家戶所得成長為二二%,在在顯示台灣長期成長動能不足。
自從法國經濟學家皮凱提在一三年推出《二十一世紀資本論》一書後,老百姓對貧富差距的議題就更加關注,固然更能監督政府為所需之人提供福利。然而,台灣經濟問題的根本,在於缺乏成長的可靠動能。討論如何分配餅之外,也要討論如何將餅做大,以免讓台灣繼續陷於均貧的苦痛中。
和各國相比,只有台灣富人沒更富、窮人卻更窮!
台灣前10%與最後10%家戶年平均所得單位:萬台幣(稅前)資料來源:財政部美國前5%與最後20%的家戶年平均所得變化單位:萬美元(稅前)資料來源:美國人口調查局新加坡前10%與最後10%的家戶月平均所得單位:萬新幣(稅前)資料來源:新加坡統計局韓國前20%與最後20%的家戶等值化月平均所得單位:萬韓元(稅後)資料來源:韓國統計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