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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屋殺入又一居的煩惱人(問)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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諗樣Sir .多謝你抽空解答各人的疑問, 現望你能點醒 本煩惱人
本人及太太現年同是34歲, 育有一子4歲及剛出世的bb! 本人收入約$30000-$35000 (有公司支票証明),額外收入$15000(沒有收入証明),太太有固定收入$15000,我們有兩層樓,用我媽媽名義購買私人住宅(我和太太做擔保),165萬購買,現銀行估價約365萬,每月約供$4840 (1% p.a., 借貸餘額約115萬,分30年還款)租金收入$9200,今年3月續租應可有$11000,及我與太太共同擁有現自住已補地價居屋, 275萬購買,現銀行估價約420萬,每月約供$7800 (0.96% p.a., 借貸餘額約183萬,分29年還款)
因為父母受惠政策,下年不能擁有自住以外物業,所以必須出售物業。
因此考慮以下方案,請指教:

 

1) 把私人物業轉到自己名下,這便要重新做按揭,這樣銀行利率會增加至2.15% p.a.,並且三年內不能轉讓 (受SSD限制)及需交律師費及厘印費約100,000 。 可套現多 (3,650,000/2-1,150,000=675000). 如重新做按揭,是否只用我一人名義較好?

 

2) 在市場出售物業,套現250萬,另加流動現金100萬,購買700萬單位供一家四口長住,把居屋單位出租$12000。現居3房,可住多6-7年,因想仔女長大時可每人一間房及一間辦公房給自己!現在是否適合換大屋?

 

3) 在市場出售物業後,購屯門或九龍灣三百萬樓下樓宇作收租(做5成按揭)餘款2,500,000作人民幣定期存款。還是

 

4) 在市場出售物業,套現250萬,另加流動現金100萬,作人民幣定期存款或買債券,靜待跌市!


煩惱人相信真係好煩惱,睇佢問題就知佢一定去問過諗過。例如物業轉名對該項物業於銀行按揭之影響,轉名後SSD限制會否加長,更需要打幾多印花稅,煩惱人係問題都計清計楚。

對於轉讓一事,煩惱人應問律師能否以較低市價轉讓物業,如調至剛剛低於三百萬相信是一個律師可接受的市價而你又慳返一半印花稅(即約四萬)的建議。

->>按此看印花稅稅率


首先按揭只計能證明之收入,當你有稅單,加埋公司支票妥當影響望可將你本人核實收入計到30000蚊。加埋太太家庭月入達$45000。根據批核標準如自住物業要令總借貸還款金額不能超借款人共入息之一半。即係你還盡每月$22500,減去已補地價居屋$7800,假設出面冇借貸,可以批出$14700月供之按揭,即借到約2.65milX1.47=3.90mil之款項,剛fit到你諗換大屋,補1.0mil而買入7.0mil樓宇之打算,你該埋提議是可行的。不過留意條數已計得好盡,而你身上既credit card及p-loan會令你借唔足3.89mil個數。

 

如執行換大屋之決定,未免太大風險。及於日後果真跌市,你會十分後悔。現在宜執行「年年有餘」之策略,即係借貸能力要有淨,手上現金要有淨,為下一次入貨準備。現時再入場買樓既,一係好有需要之輩,或手上太多錢冇出路之人仕。試諗下你如果你2007年,7百萬連又一居都買到。而家七百萬而又要大既,都係次一等(當然都唔失禮)屋苑。建議籌備資金,完成由居屋搬入又一城(居)之創舉。

 

因媽媽要收取政府資助,你就要轉按放棄1%之按揭計劃。楊先生在網上提及香港冇可能有1%供樓既按揭plan,你大哥就係其中出類拔萃既一位。既然出租幾年都冇出事,何不將阿媽轉返黎間樓續出租? keep住個好租客令自己煩惱都少d。除非物業已超30年否則keep住間樓以靜製動為上策! 另外應大膽加按至七成,套出3.65mil*70%-1.15mil=1.40mil。加埋手上一百萬cash你一樣可以係跌市做七成上會買800萬之自住大屋。等同忍係於周期長的樓市中滑浪最緊要要訣。

 

出完以上幾招,你借貸力只係用左一半,cash又充足,淨低事情交比個天同特首去辦啦! 人幣定存係你cash的好搭擋,好好享受同bb相處既時間,呢樣先至係有錢買唔到的。至於為仔女升學而遷居及已補地價之居屋應否趁高而沽既考慮,請留意本網,會遲些作深入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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