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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發文促地方公開預決算:發現違規就曝光

24日從財政部網站獲悉,針對前期監督檢查發現的問題,財政部近日對外發布通知,進一步部署地方預決算公開工作。要求對除涉及國家秘密外應公開事項,不得少公開、不公開,並將強化監督檢查和認真落實追責制度,發現一起、曝光一起、糾正一起。

2015年底,財政部首次在全國範圍內組織開展了地方2015年預算和2014年決算公開情況專項檢查。結果顯示,截至2015年10月31日,檢查涉及的省市縣25萬多個三級預算單位中,有36638個單位未公開2015年部門預算,56481個單位未公開2014年部門決算。多地因未按規定公開部門預決算報告被點名批評。

據新華社報道,“主動公開意識不強,主體責任履行不力,未公開部門預決算的單位較多,已公開的預決算不同程度存在不夠細化、時間滯後、公開渠道不規範”——此次發布的《關於切實做好地方預決算公開工作的通知》中,財政部再度指出當前地方預決算公開存在的一些突出問題。

財政部在通知中提出要標本兼治,積極完善預決算公開長效機制。要求進一步落實預決算公開主體責任,地方各級財政部門和各部門要嚴格執行《預算法》,牢固樹立依法公開觀念,增強主動公開意識,切實履行公開責任,紮實做好預決算公開工作。

在現有公開渠道的基礎上,縣級以上地方財政部門要建立預決算公開統一平臺,從2017年起將本級政府預決算、部門預決算在平臺上集中公開,方便社會公眾查閱和監督。

健全預決算公開工作考核制度。將預決算公開情況納入地方財政和部門工作績效考核範圍,強化職能部門和相關人員責任。財政部建立考核機制,將地方預決算公開情況納入中央財政對地方財政工作考核體系。

加強預決算公開工作的監督檢查,認真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對檢查發現的問題,應當發現一起、曝光一起、糾正一起,層層傳導壓力,並將情況及時向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報告。對不依法履行公開義務、不按規定公開預決算的,要建議監察機關依照《預算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

對2015年地方預決算公開專項檢查發現的問題,要求地方各級財政部門認真對照《預算法》和中央有關文件規定,逐一甄別,依法應當公開的要督促部門立即公開,公開要素不全的要督促部門補充公開,公開形式不規範的要督促部門采用規範形式公開。

同時,要求地方各級財政部門和各部門抓緊排查2016年預決算公開情況,發現問題要立即糾正。及早謀劃,提前部署2017年預決算公開工作,要依法依規公開預決算,除涉及國家秘密外,不得少公開、不公開應當公開的事項,確保公開情況真實、內容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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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預決算公開細則專家點贊:不公開真正變成例外

在預算管理體制改革2016年完成的時間表下,中央為了推動地方預決算信息公開,再出重拳。

近日,財政部網站披露了《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下稱《規程》),對地方預決算的公開原則、基本要求、部門職責、公開時間、公開內容、公開方式等做出了明確規定。

長期關註政府預算的上海財經大學教授鄧淑蓮仔細讀完《規程》後,告訴第一財經記者,這個規程可操作性很強,不僅具體到地方預決算公開到哪幾張表格,公布到哪一個層級,還對涉密事項內容如何公開給出了具體意見。

“尤其《規程》提出的公開原則是: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依法依規公開預決算。以前相關法規在這方面很少有這樣的提法,確實值得點贊。”鄧淑蓮稱。

鄧淑蓮認為,目前地方預決算信息公開不夠全面,一些政府性基金沒有進入預決算。而且地方上公開的預決算不詳細。而且政府和部門預算中有大量的收支放在“其他收入”或其他支出賬戶上,且沒有註明具體用途,影響預決算公開透明。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答記者問時表示,2015年底財政部組織開展了地方預決算公開工作專項檢查,檢查情況表明,地方預決算公開存在一些突出問題,主要表現是:未公開部門預決算的部門仍然較多;已公開的預決算中,有的內容不夠完整,有的細化程度欠缺,有的及時性有待提高,有的公開渠道需要進一步規範。

該負責人分析,造成這些問題的原因,除了部分地方特別是基層黨政領導和預算部門負責人對公開的重要性認識不夠到位,接受社會監督意識相對淡薄外,一個重要方面是一些地方還沒有結合現行法規制度,對地方預決算公開的表樣體例、詳略程度、公開方式等做出更加明確、細化的規定,預決算公開缺乏更為具體的操作規範。

此次《規程》的出臺正是為了解決這些問題。

《規程》要求,地方應當公開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四本預算。

公開的四本預算中,一般公共預算至少公開收入(包括債務收入)、支出(包括支出結余和結轉支出)、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一般債務限額和余額等6張報表。政府性基金預算至少公開收入、支出、轉移支付、專項債務限額和余額等4張報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以及社會保險基金預算至少各公開收入、支出2張報表。

另外,公開的內容被要求細化。其中本級支出應當公開到功能分類項級科目,如教育支出要細化公開到學前教育、小學教育、初中教育約20多個項。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應當公開到經濟分類,如工資、辦公費、會議費、培訓費等款級科目。專項轉移支付應當分地區、分項目公開,等等。

此外,對社會公眾關心的“三公”經費、轉移支付、政府債務、預算績效等重要事項,要求地方政府在公開預算時進行解釋、說明。

為了確保《規程》能夠落地。財政部除了對2015年地方預決算專項檢查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外,正抓緊對2016年公開情況進行排查,排查發現的問題要立即糾正,確保2016年公開工作有明顯改進。

另外,上述財政部負責人表示,結合2015年專項檢查整改落實情況和2016年預算公開情況,對不依法履行公開義務、不按規定公開預決算的,依照《預算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責任。未來將公開情況納入財政和部門工作績效考核範圍,強化職能部門和相關人員責任。

鄧淑蓮告訴第一財經記者,按照當前《規程》要求的地方政府公開的預算仍不完整不透明,還無法成為公眾及立法機構監督和約束政府的有效工具。

“比如,政府部門預算的經濟分類,不是所有部門支出的經濟分類,而只有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的經濟分類,這樣的分類是不完整的。項目預算也只有匯總的項目預算,沒有單個項目的預算,不細化,而項目預算支出已占到部門總支出的一半以上,只有基本支出的經濟分類信息,沒有項目支出的經濟分類信息公開,公眾無法得知很大一部分資金是如何花掉。”鄧淑蓮稱。

這也顯示,中國預算透明度的道路還需繼續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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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預決算公開情況如何?財政部即日起開展專項檢查

24日據財政部網站消息,財政部決定自即日起,組織財政部駐各地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以及地方財政廳(局),聯合開展地方2015年決算和2016年預算公開情況專項檢查。 

據了解,檢查對象為各省(區、市)、地(市、州、盟)、縣(市、區、旗)負責編制政府或部門預決算信息的部門或單位,覆蓋面達到100%(依法不予公開的部門除外)。檢查工作計劃於2017年1月20日前結束。

此前,財政部網站披露了《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下稱《規程》),對地方預決算的公開原則、基本要求、部門職責、公開時間、公開內容、公開方式等做出了明確規定。

財政部強調,要提升預決算工作透明度和公正性,強化問責。在檢查結束後,財政部將對各省(區、市)預決算公開情況進行量化排名,對於檢查發現的問題,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典型案例將向社會公開曝光。

此次專項行動重點檢查以下內容:

一是及時性。重點關註預決算是否在批準(批複)後20日內向社會公開。

二是完整性。重點關註經同級人大批準的政府預決算報告、報表以及相關說明是否全部公開;政府預決算公開內容是否包括一般公共預決算、政府性基金預決算、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和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除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財政撥款的部門是否都公開了部門預決算;是否將同級財政部門批複的部門預決算報表及相關說明全部公開;各級、各部門是否公開本級、本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決算總額和分項數額。

三是真實性。聚焦2015年決算,重點關註是否存在預算空轉、虛列收支問題。對政府決算,在收入和支出類別中,各選擇至少一個以上科目進行抽查;對部門決算,至少選擇一個部門進行抽查,部門“三公”經費為必查項目。

四是細化程度。重點關註各級政府、各部門預決算是否全部公開到功能分類項級科目(涉密內容除外);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是否按經濟分類公開;是否將“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費”區分為“公務用車購置費”和“公務用車運行費”;“三公”經費決算公開是否細化說明因公出國(境)團組數及人數,公務用車購置數及保有量,國內公務接待的批次、人數、經費總額;是否對“三公”經費預決算增減變化原因進行說明。

五是公開形式。關註是否通過網絡公開並長期保留;是否在本級政府或財政部門門戶網站上設立預決算公開專欄,匯總集中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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