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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光文化(1159,前泰盛實業、中國綠能國際、集美國際娛樂) 專區 (關係:詹培忠)

1 : GS(14)@2011-01-21 21:46:47

blank
2 : GS(14)@2011-01-21 21:49:34

Webb講賣殼賣出的業務暗中已由原大股東管理番
http://webb-site.com/articles/karceextract.asp

曝光文件
http://legalref.judiciary.gov.hk ... IS=74894&currpage=T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080929964_C.pdf
證明身份的通函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080926677_C.pdf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081016246_C.pdf
該懷疑交易
3 : GS(14)@2011-01-21 23:04:46

http://www.inv168.com/phpBB3/viewtopic.php?f=48&t=61251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finance/20110121/00202_032.html 寫:
唐錫麟公司申停審被拒

日本名古屋上市公司KFE Japan Co. Ltd.的全資附屬KFE Hong Kong Co. Ltd.(下稱原訴),去年控告泰盛實業(01159)前主席唐錫麟的私人公司Extract Group Ltd.,未能按○八年協議,協助原訴向東莞當局提高廢料准排量,故索還100萬美元(約780萬港元)顧問費;Extract辯稱是東莞政府政策突變所致,非其可控制。

Extract認為糾紛宜在內地審理,香港並非適合審理地,申請終止本港訴訟,但昨遭高院駁回。
4 : GS(14)@2011-04-07 23:01:48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110401056_C.pdf
又出一份保留意見
5 : GS(14)@2011-07-07 23:16:22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110707498_C.pdf

付 款 條 款
出 售 事 項 之 代 價 總 額 為637,500,000港 元,其 已 協 定 以 現 金 支 付50,000,000港 元 作 為 按
金 及 代 價 之 部 份 付 款、以 向 本 公 司 簽 立 及 交 付 買 方 承 兌 票 據 之 方 式 支 付200,000,000
港 元,及 餘 下 款 項 以Good Choice Dev透 過 於 完 成 後 由Good Choice Dev發 出 及 交 付 承
諾 契 據( 其 將 載 有 解 除 本 公 司 根 據 承 兌 票 據 及 可 換 股 債 券( 該 等 票 據 及 債 券 於 本 公
佈 日 期 之 尚 未 償 還 本 金 額 分 別 為87,500,000港 元 及300,000,000港 元 )到 期 及 應 付 予 二
零 零 八 年 賣 方( 或 彼 等 各 自 之 代 名 人 或 承 讓 人 )之 任 何 尚 未 償 還 金 額( 包 括 本 金 額、
因 此 或 就 此 而 產 生 之 利 息 及 ╱ 或 溢 價 )之 任 何 付 款 責 任 之 條 文 )承 擔 所 承 擔 負 債 之 方
式 支 付。

根 據 正 式 協 議 之 條 款,於 簽 立 正 式 協 議 後,Good Choice Dev已 向 本 公 司 支 付
50,000,000港 元 之 不 可 退 還 按 金。

...
作 為 可 能 收 購 馬 達 加 斯 加 之 鉻 礦 之 進 度 之 最 新 資 料,本 公 司 目 前 正 跟 進 鉻 礦 賣 方 所
負 責 之 勘 探 進 度 及 生 產 計 劃 之 實 施,尤 其 是 上 市 規 則 第18章 所 規 定 之 相 關 合 資 格 人
士 報 告(「合 資 格 人 士 報 告」)。根 據 上 市 規 則 第18章,合 資 格 人 士 報 告 被 視 為 收 購 礦
產 資 源 公 司 之 不 可 缺 少 之 一 環,董 事 會 將 於 取 得 合 資 格 人 士 報 告 及 相 關 估 值 報 告 後
進 一 步 評 估 有 關 收 購 事 項 之 影 響。
6 : GS(14)@2011-08-27 22:22:05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110825708_C.pdf
無得玩
7 : GS(14)@2011-09-06 21:06:06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110829648_C.pdf
1159

爛殼
8 : GS(14)@2012-01-11 21:09:43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120111361_C.pdf
呢間又馬達加斯加,玩夠未呀?

於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二日,本公司(透過買方)與賣方訂立該協議,據此,本公司已有條件同意向賣方收購銷售股份及股東貸款。銷售股份相當於目標公司之全部已發行股本,而目標公司透過馬達加斯加鉻礦持有有關目標礦山之許可證。
該協議項下應付之代價為3,520,000,000美元(可按下文所述予以調整)。
9 : GS(14)@2012-01-11 21:10:00

訂約方: 買方: Max Dynasty Limited,本公司之全資附屬公司
賣方: Tak Mining (Chromium) Company Limited
賣方主要從事投資控股業務。經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就董事所深知、所悉及所信,賣方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為獨立於本公司及其關連人士之第三方。本集團於過往十二個月內並無進行與收購事項有關或與賣方或其最終實益擁有人進行任何先前交易。
10 : GS(14)@2012-01-11 21:10:27

倘收購事項得以進行,收購事項之總代價為3,520,000,000美元(可按下文所述予以調
整),將以下列方式償支付:
(i) 其中176,000,000美元,作為按金及(於完成時)作為部份代價付款,由本公司發
行第一批可換股票據之方式償付。本公司於簽訂該協議後簽署第一批可換股票
據及於其上蓋章。另一方面,賣方於簽訂該協議後訂立以買方為受益人之股份
押記,以作為倘該協議項下擬進行之交易未能完成而退還按金之抵押。此外,賣
方已同意第一批可換股票據須由本公司持有,而於買方自賣方收取符合上市規
則第18章之合資格人士報告及買方已書面確認其信納有關合資格人士報告前,
本公司並無責任向賣方發放第一批可換股票據;及
(ii) 其中3,344,000,000美元(可按下文所述予以調整),由本公司於完成後發行第二
批可換股票據予賣方(或其代名人)之方式支付。
倘合資格人士報告中所呈報於目標礦山之鉻控制資源量總量少於176,000,000公噸,
則代價須按以下公式下調:
調整= 20美元 x 合資格人士報告中所呈報之鉻控制資源量( 少於
176,000,000公噸)之短缺總額
倘合資格人士報告中所呈報之於目標礦山之鉻控制資源量總量等於或多於
176,000,000公噸,則代價將不會作出上調。
11 : GS(14)@2012-01-11 21:11:06

轉換股份: 於以初步轉換價每股轉換股份0.5港元悉數轉換第一批可換股票據時,合共須發行2,745,600,000股轉換股份,相當於於

本公佈日期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約390.91%及經發行有關轉換股份擴大後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約79.63%。

於以初步轉換價每股轉換股份1.0港元悉數轉換第二批可換股票據時,合共須發行26,083,200,000股轉換股份,相當於於本公佈日期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約3,713.67%。於第一批可換股票據及第二批可換股票據所附帶之轉換權獲行使時將予發行之合共28,828,800,000股轉換股份將相當於經第一批可換股票據及第二批可換股票據所附帶之轉換權獲行使時所發
行之該等轉換股份擴大之後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約97.62%。
12 : GS(14)@2012-01-11 21:11:40

有關目標公司及目標礦山之資料
目標公司及馬達加斯加鉻礦
目標公司為一間於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九日於英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之投資控股公
司,並為馬達加斯加鉻礦之唯一擁有人。馬達加斯加鉻礦為一間於馬達加斯加共和國
註冊成立之公司,其主要資產為目標礦山之探礦許可證。
根據馬達加斯加鉻礦之未經審核財務報表,馬達加斯加鉻礦於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七
日(其註冊成立日期)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期間之營業額、除稅前及除稅
後虧損淨額分別約為零港元、748,520港元及748,520港元;而馬達加斯加鉻礦於截至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營業額、除稅前及除稅後虧損淨額分別約為零
港元、398,634港元及396,634港元。馬達加斯加鉻礦於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負債淨額分別約為173,725港元及572,359港元。

目標礦山
馬達加斯加共和國為一個位於非洲東南岸對開印度洋之島國。馬達加斯加為最大之
鉻鐵礦生產國之一,而其採礦業亦以生產及出口金雲母及優質結晶鱗片石墨見稱。
BEPILOPILO礦山位於馬達加斯加共和國Betsiboka省Andriamena縣Bepilopilo地區。其
總採礦面積為137.5平方公里。

BERIANA礦山位於馬達加斯加共和國Sofia省Befundriana市Beriana地區。其總採礦面
積為75平方公里。
馬達加斯加鉻礦持有目標礦山之探礦許可證。探礦許可證賦予其持有人獨家權利,
以於有關許可證之期限內於該許可證規定之區域內對已獲授許可證的物質進行勘探
及研究。該許可證亦賦予持有人優先權,以就探礦許可證所涉及整個或部份區域申請
採礦許可證。採礦許可證賦予其持有人獨家權利以根據該等許可證開採該等物質,及
權利以根據馬達加斯加當局批准之許可證期限之計劃繼續對該等物質進行勘探及研
究。截至終止契約日期,僅有根據已進行之有限度鑽探工作編製的目標礦山開發初步
評估。由於將須進行進一步之岩土工程勘察以準確地測定實際礦坑斜坡、平台參數及
剝採率,故截至終止契約日期並無有關(其中包括)目標礦山之控制資源量之資料,
且尚未能制定詳細之開發計劃(包括生產預測及資本成本預測)。於本公佈日期,尚
未開始編製合資格人士報告及估值報告。
13 : GS(14)@2012-01-11 21:12:08

鉻廣泛應用於金屬、化學製品及耐火材料。於鐵、鋼及有色合金中加入鉻,可提高淬
透性及加強抗腐蝕與抗氧化。鉻主要應用於生產不鏽鋼及有色合金,而其他應用則為
合金鋼、金屬鍍層、顏料、皮革加工、催化劑、表面處理及耐火材料。鉻於作主要最終
用途之不鏽鋼生產或於作主要策略最終用途之超耐熱合金方面乃無可替代。
鉻金屬之價格於二零零八年達到歷史高位,隨後於二零零九年因全球經濟疲弱而有
所下降。價格於二零零九年年中反彈,並於二零一零年呈增長趨勢。中國作為鉻消費
者之角色隨著其不鏽鋼生產行業之發展而加強。鑑於中國經濟之強勁增長及其不鏽
鋼生產之擴展,中國作為不鏽鋼生產中主要原材料消費者之地位有所增強。因此,董
事會認為,鉻有極高之商業價值。
經計及(i)收購事項乃一項未成熟的項目,但為本集團進軍自然資源業務之良機,將可
令本集團多元化發展其業務並擴闊其收入基礎;(ii)代價較初步估值折讓約7.37%;及
(iii)收購事項之完成須待(其中包括)遵守上市規則第18章項下之規定後,方告完成,
董事會於訂立該協議時認為,收購事項之條款乃屬公平合理,且收購事項乃符合本公
司及股東之整體利益。
14 : RY(2041)@2012-01-11 21:21:51

佢哋吹都make sense啲吖, 成幾百億港元...

不知所謂
15 : GS(14)@2012-01-11 21:25:25

14樓提及
佢哋吹都make sense啲吖, 成幾百億港元...

不知所謂


連報告都無份,好搞笑
16 : fineram(806)@2012-01-11 22:51:37

乜原來都停左成年.
17 : GS(14)@2012-04-04 23:53:06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120329005_C.pdf
虧大約4,000萬,爛殼

獨立核數師報告概要
下文乃摘錄自獨立核數師報告,並已經修訂:
保留意見之基礎
有關於截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取消綜合附屬公司的範圍限制
誠如綜合財務報表附註3(i)所載, 貴集團已於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五日以代價
604,616,000港元(主要由現金、 貴集團發行之承兌票據及 貴公司發行之可換股
債券組成)完成收購Pacific Choice Holdings Limited(「Pacific Choice 」)及其附屬公司
(統稱「Pacific Choice集團」)。
誠如綜合財務報表附註3(ii)所載, 貴公司董事未能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三十日後
獲取及查閱Pacific Choice之一間間接擁有之附屬公司聯合光電(蘇州)有限公司(「中
國附屬公司」)之賬簿及記錄,並決議 貴集團不再有權規管中國附屬公司之財務及
營運政策,因此,已於該日失去對中國附屬公司之控制權。中國附屬公司因此自二零
零九年十二月一日起取消綜合計入 貴集團之綜合財務報表,並確認為可供出售投
資。此外,由於中國附屬公司之資產及其計劃之營運乃 貴集團收購Pacific Choice集
團之主要原因,故失去對中國附屬公司之控制權已實際上影響Pacific Choice集團之整
體實用價值(如有),因此, 貴公司董事認為Pacific Choice集團旗下除中國附屬公
司外各實體之資產(「Pacific Choice餘下集團」)外, 貴集團將於失去對中國附屬公
司之控制權同日悉數減值。

吾等乃根據 貴公司於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一日舉行之股東特別大會上通過之一項
普通決議案獲委任為 貴集團之核數師,而由於上述情況, 貴公司董事未能向吾等
提供中國附屬公司完整之會計賬簿及記錄。吾等因此未能進行審核程序以取得充足
可靠審核憑證令吾等信納以下事項:
(i) 貴集團於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之累積虧損來自(i)取消綜合中國附屬公司之虧損
及(ii)中國附屬公司自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五日(收購日期)起至二零零九年十一
月三十日(取消綜合日期)止期間產生之虧損,是否有重大錯誤陳述;及
(ii) 貴集團是否已失去對中國附屬公司之控制權,而將中國附屬公司之資產及負債
於 貴集團之綜合財務報表內取消綜合入賬並終止入賬經營業績並確認為可供
出售投資是否恰當。
因此,吾等無法釐定是否就於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的累積虧損及截至二零一一年及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營運業績作出任何必要調整,此舉可能對 貴
集團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及二零一零年一
月一日的事務狀況及截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虧損及截至二零一零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溢利造成重大影響。此等事項導致吾等無法就截至二零
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綜合財務報表發表審核意見。
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可換股債券之公平值及
賬面值及截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利
息支出的範圍限制
誠如綜合財務報表附註3(i)所載,於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五日, 貴公司發行於二零一四
年到期之本金額為300,000,000港元(可予下調)之零票息可換股債券作為收購Pacific
Choice集團之部份代價。誠如綜合財務報表附註25所載, 貴公司董事已委任獨立估
值師對於發行日期為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五日發行之可換股債券進行估值。然而,吾
等未能獲取足夠憑證以令吾等信納估值師於估值中所採用之估值方法及假設是否恰
當,因此,吾等未能令吾等信納以下事項:
(i) 可換股債券之負債部份於初步確認時之公平值是否已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
之香港會計準則(「香港會計準則」)第39號(「香港會計準則第39號」)「金融工
具:確認及計量」之相關規定予以可靠計量,及誠如綜合財務報表附註25所披露,
彼等分別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
零年一月一日之賬面值229,583,000港元、201,389,000港元及176,785,000港元,是
否不存在重大錯誤陳述;
(ii) 誠如綜合權益變動表所確認,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零一零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及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可換股債券儲備(即可換股債券之權益部份)
經扣除就此因發行可換股債券而產生之遞延稅項負債後為數120,398,000港元是
否不存在重大錯誤陳述;
(iii) 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零年一月
一日,為收購Pacific Choice集團而發行之可換股債券之任何其他嵌入式衍生工
具是否已根據香港會計準則第39號確認;
(iv) 誠如綜合財務報表附註18所披露,於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五日(收購日期),因收
購Pacific Choice集團而產生之商譽77,685,000港元是否已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頒
佈之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3號「業務合併」之相關規定予以可靠計量,及於截至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內就商譽確認之減值虧損77,685,000港元並
計入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零年
一月一日之累計虧損是否不存在重大錯誤陳述;及
(v) 誠如綜合財務報表附註25所載,截至二零一一年及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就可換股債券之負債部份確認之利息支出分別為數28,194,000港元及
24,604,000港元是否不存在重大錯誤陳述。
因此,吾等無法釐定是否就於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的累積虧損及截至二零一一年及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營運業績作出任何必要調整,此舉可能對 貴
集團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及二零一零年一
月一日的事務狀況及截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虧損及截至二零一零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溢利造成重大影響。此等事項導致吾等無法就截至二零
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綜合財務報表發表審核意見。
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承兌票據賬面值及截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之利息支出及所得稅抵免的範圍限制
誠如綜合財務報表附註3(i)所載,於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五日, 貴集團發行於二零一一
年到期之本金額為375,000,000港元之零票息承兌票據作為收購Pacific Choice集團之部
份代價。誠如綜合財務報表附註24進一步載列,承兌票據之本金額分別為250,000,000
港元及37,500,000港元已分別於二零零九年提早支付及註銷,而本金額為87,500,000
港元之餘下承兌票據之到期日均延長至二零一二年一月。誠如綜合財務報表附註2(i)
所詳述,承兌票據之到期日延長至二零一二年一月。然而,該等負債尚未結清,而相
反, 貴公司董事已委聘律師就與Pacific Choice集團之賣方磋商(其中包括)承兌票
據的註銷事宜,因此並無準備支付因承兌票據產生之負債。 貴公司董事認為,截至
本報告日期,並無從承兌票據持有人或其代表收到有關承兌票據之任何金額之索償
要求。
就計入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綜合財務狀況表之87,036,000港元之承兌票
據及就承兌票據已確認並計入於截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綜合全面
損益表之12,072,000港元之利息支出及1,992,000港元之所得稅抵免是否不存有重大錯
誤陳述而言,吾等未能從承兌票據持有人獲取以令吾等信納之直接確認或其他支持
憑證。倘發現須就上述作出任何必需調整,則有關調整可能對 貴集團於二零一一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之事務狀況及其截至該日止年度之虧損造成重大影響。
於截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內就無形資產確認之減值虧損撥回及截至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內就無形資產確認之減值虧損以及於二零一一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無形資產之賬面值的範圍限制
誠如綜合財務報表附註17所載,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綜合財務狀況表包
括一項因於截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內就無形資產確認之減值虧損撥
回而產生之賬面值為50,000,000港元之無形資產。該賬面值乃由 貴公司董事根據於
二零一一年一月就建議出售Sourcestar Profits Limited(「Sourcestar 」)及其附屬公司
Pacific Choice集團而收取之不可退還按金金額釐定。誠如綜合財務報表附註3(iv)所詳
述,建議出售總代價超過50,000,000港元。於並無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香港會
計準則第36號(「香港會計準則第36號」)「資產減值」編製之估值情況下,因此,吾等
未能令吾等信納計入截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綜合全面損益表之減
值虧損撥回50,000,000港元是否有重大錯誤陳述及任何額外撥回是否有必要及無形資
產之賬面值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是否已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香港會
計準則第38號(「香港會計準則第38號」)「無形資產」予以可靠計量。此等事項導致吾
等無法就截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綜合財務報表發表審核意見。
誠如綜合財務報表附註3(v)及17所載,建議出售Sourcestar於相關協議於截至二零一一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內失效時終止, 貴公司董事釐定無形資產之當時賬面值
50,000,000港元為全數減值。由於上段所述之情況及在未根據香港會計準則第36號編
製估值之情況下,因此吾等無法信納:
(i) 根據香港會計準則第38條之規定確定列入截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
度之綜合全面損益表內之有關款項(誠如綜合財務報表附註11所披露)之減值;

(ii) 無形資產之賬面值已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根據香港會計準則第38號予
以可靠地計量。
倘發現須就上述作出任何必需調整,則有關調整可能對 貴集團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及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事務狀況及截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年度之虧損及截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溢利造成重大影響。
持續經營
誠如綜合財務報表附註2所載, 貴集團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流動負債淨
額及負債淨額分別約為69,162,000港元及約306,857,000港元。 貴公司現正尋求若干
措施以提升 貴集團之流動資金及財務狀況。編製綜合財務報表所依賴之持續經營
假設之有效性乃取決於該等措施是否成功實施。綜合財務報表已基於假設 貴集團
將繼續持續經營而編製,因此並無計入倘 貴集團未能繼續持續經營而可能屬必要
之與變現資產有關之任何調整。
倘持續經營假設並不適當,則可能須作出調整以反映可能需變現資產(現時於綜合財
務狀況表記賬之金額除外)之情況。此外, 貴集團可能須為可能產生之進一步負債
作出撥備,並將非流動資產及負債重新分類為流動資產及負債。
保留意見
由於「保留意見之基礎」各段所述之事項之重要性,故吾等未能獲得足夠適當之審核
憑證以取得審核意見之基準。因此,吾等不會就綜合財務報表發表意見。於所有其他
方面,吾等認為,綜合財務報表已根據香港公司條例之披露規定妥為編製。
股息
董事會並不建議派付截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

...
年內,本集團把握股市波動之機會,以相對較低價格投資於若干藍籌股。本集團旨在
作長期用途持有該等股權投資。

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本集團終止收購馬達加斯加共和國之鉻礦項目。本集團從有關
該等礦山之最新資料中獲悉,並無足夠證據顯示該等礦山存在大量鉻資源。此外,賣
方所促使之對有關該等礦山之地質調查進程緩慢及缺乏組織性,而在可根據香港聯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之規定編製合資格人士報告及估值報
告前仍須進行大量調查及鑽探工作。經計及上述因素後,本集團決定與賣方終止收購
協議,並認為此決定符合本公司及其股東之整體利益。

...
未來計劃及展望
於二零一二年,全球經濟將繼續處於美國經濟前景呆滯及尚待解決歐洲債務危機之
陰霾籠罩下;為應對此形勢,本集團擬進一步實現業務重整及多元化。
出售已終止LCoS電視業務仍為本集團二零一二年工作議程之重點。本集團將繼續與
原賣方磋商回購電視業務。
就導電硅膠按鍵貿易業務而言,經營環境仍然艱難。觸屏裝置之需求不斷上升將進一
步壓縮導電硅膠按鍵行業佔有率。為維持本集團之導電硅膠按鍵貿易業務之收入,本
集團將繼續物色適合產品以擴大其貿易組合。
除整固其現有業務外,本集團一直在積極物色業務多元化之機遇以擴闊其盈利基礎。
本集團致力尋求投資於具高增長潛力及優良回報之業務。本集團擁有豐富投資經驗
之管理層將採取審慎方法,物色及投資於將符合本公司及股東整體利益之項目。

18 : greatsoup38(830)@2012-04-28 00:25:25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N201204271032_C.pdf
董事會(「董事會」)獲悉於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在東方日報內刊登之一篇文章
報導,當中報導一項針對指稱為本公司之附屬公司之China Ample Investments Ltd.
(「China Ample 」)之訴訟已為展開。
謹此提述本公司日期為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四日及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日之公佈,
內容有關有關出售(其中包括)China Ample之須予披露交易。本公司謹此澄清,本公
司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日完成上述出售後不再直接或間接於China Ample中擁有
任何權益,而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概無涉及指稱訴訟。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finance/20120427/00202_024.html
泰盛附屬遭KFE索償
19 : GS(14)@2012-09-03 18:06:57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120829641_C.pdf
虧損減10%,至1,750萬,負資產爛殼

未來計劃及展望
於二零一二年下半年,全球經濟不明朗及主要國家經濟下滑之狀況將持續存在。需求
低迷及生產成本攀升預期會對本集團之導電硅橡膠按鍵貿易業務構成更大挑戰。

本集團將持續透過探索新的導電硅橡膠按鍵相關產品及實行嚴格成本控制整固其現
有業務。
為擴闊其收益基礎,本集團將繼續物色適當之投資或收購目標。然而,鑑於當前市況,
本集團將在就某一特定項目作出決策時採取審慎投資方法。

20 : 自動波人(1313)@2012-09-12 22:59:40

有排攪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120912569_C.pdf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之本公司通函(「該通函」)及本公司
日期分別為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五日、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日、二零一零年一月五日、
二零一零年二月十二日及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三日之公佈(「該等公佈」)。除文義另
有所指外,本公佈所用詞彙與該通函及該等公佈所賦予該等詞彙具有相同涵義。
就收購事項而言,儘管收購協議已於二零零九年一月完成,惟原生產計劃因種種原因
並未落實,這構成賣方(即China Eagle Development Limited(「第一賣方」)及Fairtime
International Limited(「第二賣方」)違反收購協議項下之若干承諾。該等違反包括但
不限於:來自TMDC之行政人員並無向本集團提供服務以開展該業務;TMDC以若干
銀行為受益人而以TMDC銷售機器作出之抵押尚未獲解除,以及並無附帶產權負擔之
TMDC銷售機器之所有權尚未轉讓予本集團;而本集團從未能開展該業務之任何生
產。

本公司及其直接全資附屬公司Sourcestar Profits Limited(「Sourcestar 」)已親自並透
過其法律顧問向收購協議項下賣方及擔保人發出請求函,要求彼等提供令人滿意之
解釋並提出補救措施以處理該等違反。有關情況已於二零零九年年報內披露,本公司
曾試圖與賣方磋商以轉回收購事項。儘管本集團在這方面屢次提出要求,惟賣方與擔
保人仍未能及拒絕補救任何違反或從不回應上述要求。本集團在法律方面獲得建議,
由於賣方與擔保人不正當違反及儘管本集團屢次提出要求但彼等未能採取任何補救
行動,本集團根據收購協議所議定及支付之代價完全未獲履行。本集團之法律顧問於
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發出一份函件,透過接納賣方與擔保人不正當拒絕履行有
關要求而終止收購協議。本集團已聘請大律師以獲得建議及提呈法律訴訟。
在並無與賣方達成任何和解安排情況下,本公司在法律方面獲得建議及有責任採取
法律行動,為獲退還已支付及給予賣方之代價(包括現金港幣275,000,000元以及註銷
可換股債券本金總額港幣112,800,000元及承兌票據港幣87,500,000元)以要求賣方復
還形式尋求司法補救,及╱或選擇就違反合同尋求追討賠償。
於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二日,本集團於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該法院」)就與收購協
議有關之代價完全未獲履行之復還及解約索償而向賣方提呈法律訴訟(「該訴訟」)。
本集團(作為原告)已於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二日於該法院對賣方(作為被告)發出傳訊
令狀(「該令狀」)。於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二日,本集團就該令狀已提交索償聲明(「索
償聲明」)。索償聲明之詳情概述如下:
本集團向賣方索償(其中包括):
1. 宣佈收購協議因代價完全未獲履行而無效。
3
2. 頒令將訂約方(即本公司、Sourcestar、賣方及擔保人)之狀況恢復至於簽署收購
協議前之原本狀況,包括但不限於:
(i) 第一賣方向本公司歸還金額為港幣67,800,000元之可換股債券;
(ii) 第二賣方向本公司歸還金額為港幣45,000,000元之可換股債券;
(iii) 第一賣方向Sourcestar歸還金額為港幣87,500,000元之尚未行使承兌票據;
(iv) 向Sourcestar歸還第一賣方於較早日期贖回之金額為港幣250,000,000元之承
兌票據;
(v) 第二賣方向Sourcestar歸還現金金額港幣25,000,000元。
3. 或選擇有待評估的損害賠償。
4. 利息、堂費及其他補償。
21 : GS(14)@2012-10-15 00:42:34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121014025_C.pdf
謹此提述收購通函及該等公佈。
誠如該等公佈所披露,於二零零八年四月三十日, Sourcestar(作為買方,本公司之
直接全資附屬公司)及本公司(作為Sourcestar之擔保人)與第一賣方、第二賣方及擔
保人訂立有條件收購協議。根據收購協議,Sourcestar已同意向第一賣方及第二賣方
購買收購事項銷售股份及收購事項銷售債務,總收購代價為港幣2,700,000,000元。
儘管收購協議已於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五日完成,惟原生產計劃因種種原因並未落
實,這構成賣方違反根據收購協議項下之若干承諾。該等違反包括:TMDC以若干
銀行為受益人而以TMDC銷售機器作出之抵押尚未獲解除,以及並無附帶產權負擔
之TMDC銷售機器之所有權尚未轉讓予本集團。
本集團本身已並透過其法律顧問向收購協議項下之賣方及擔保人發出請求函,要
求彼等提供令人滿意之解釋並建議補救措施以處理上述違反。
於二零一零年二月,本公司委聘律師及財務顧問試圖與賣方就違反收購協議達成
和解。有關情況已於二零零九年年報內披露,本公司曾試圖與賣方磋商以轉回收購
事項。於二零一零年三月五日,本集團之法律顧問發出一份函件,要求賣方提供令
人滿意之解釋並就違反收購協議建議補救措施。此後,本集團亦已向第一賣方發出
日期為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一日、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八日及二零零九年五月四
日之函件。儘管本公司本著真誠態度以友好方式與賣方解決問題,且本公司屢次提
出要求會面以討論有關解決方案之可能替代選擇,惟賣方仍繼續不理會本公司之請
求。於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二日,法律顧問發出另一份函件。儘管本集團屢次提出要
求,惟賣方與擔保人仍未能補救及拒絕補救任何違反或從未回應所有上述要求。
本集團所獲之法律意見為,由於賣方與擔保人不正當違反及儘管本集團屢次提出要
求,但彼等未有採取任何補救行動,本集團根據收購協議所議定及支付之代價完全
未獲履行。因此,本集團之法律顧問於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發出一份函件,透
過接受賣方與擔保人不正當拒絕履行有關要求而終止收購協議。於此等情況下,本
金額為港幣2,000,000,000元(即收購協議項下代價之餘額)之該等尚未償還可換股
債券(即第二批債券、第三批債券及第四批債券)將不會發行予賣方。本公司已聘
請法律顧問就要求解約及復還所支付之所有代價,包括現金港幣275,000,000元以及
註銷港幣112,800,000元之可換股債券本金總額及港幣87,500,000元之承兌票據提供
意見及提出法律訴訟。

於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二日,本集團於香港高等法院就索償復還與該訴訟有關之完
全未獲履行之代價及解約而向賣方提出法律訴訟。有關該訴訟之詳情,請參閱本公
司日期為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二日之公佈。
雖然針對賣方之法律訴訟仍在進行中,但考慮到本公司可收回可換股債券,且TMDC
願意與本公司合作以收回專利供彼等使用,作為上述違反之補救措施之一及為減
輕損失,本公司已同意將TMDC根據收購協議轉讓予本集團之銷售專利(已過期者
除外)轉回予TMDC,並終止一系列TMDC授予本集團權利使用其專利之協議,以及
TMDC與本集團簽署之其他相關協議。作為回報,TMDC須交回可換股債券予本公
司以作註銷。
22 : qt(2571)@2013-03-29 23:34:01

全年業績
23 : greatsoup38(830)@2013-03-29 23:37:09

虧損減17%,至3,500萬,負資產爛殼
24 : greatsoup38(830)@2013-06-07 00:25:55

1159

以24.7仙配140,468,000股,集資3,400萬
25 : iniesta(1400)@2013-06-12 19:39:14

http://www.aastocks.com/tc/News/HK6/01159/NOW.547635.html
承配人為首長科技集團主要股東周哲
26 : greatsoup38(830)@2013-06-12 21:55:26

25樓提及
http://www.aastocks.com/tc/News/HK6/01159/NOW.547635.html
承配人為首長科技集團主要股東周哲


下次貼港交所公告ok?
27 : greatsoup38(830)@2013-06-12 21:55:37

20.96仙
28 : greatsoup38(830)@2013-06-12 22:00:08

他d股是8177換番來的,仲有他唔是持有全部,只持有50%...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LN20050223016_C.pdf

他做的業務同1159 有d關連...
29 : greatsoup38(830)@2013-06-12 22:00:58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20020723192232D.htm
8177 本招股書
30 : greatsoup38(830)@2013-06-12 22:01:41

http://sdinotice.hkex.com.hk/di/ ... 5&src=MAIN&lang=ZH&
他持有的是大約1億幾股
31 : 自動波人(1313)@2013-06-20 19:19:20

官司攪掂
32 : greatsoup38(830)@2013-06-21 01:12:47

可取消當年收購
33 : JMabel(40148)@2013-06-21 10:36:07

我停牌前入左, 諗緊咩位放
34 : GS(14)@2013-06-22 11:33:21

33樓提及
我停牌前入左, 諗緊咩位放


呢隻咪搞啦,之後實供股
35 : greatsoup38(830)@2013-07-09 22:22:21

http://sdinotice.hkex.com.hk/di/ ... 1&src=MAIN&lang=ZH&

睇來周生想用呢個殼接番他以前賣畀521盤生意,呢盤生意同1159業務相近
36 : 自動波人(1313)@2013-07-15 00:17:25

http://sdinotice.hkex.com.hk/di/ ... 9&src=MAIN&lang=ZH&

詹生沽晒俾周生
37 : GS(14)@2013-07-15 22:09:47

36樓提及
http://sdinotice.hkex.com.hk/di/NSForm1.aspx?fn=58022&sa2=ns&sid=30970104&corpn=Karce+International+Holdings+Co.+Ltd.&sd=07%2f06%2f2013&ed=08%2f07%2f2013&sa1=cl&scsd=15%2f07%2f2012&sced=15%2f07%2f2013&sc=1159&src=MAIN&lang=ZH&

詹生沽晒俾周生


http://sdinotice.hkex.com.hk/di/ ... 9&src=MAIN&lang=ZH&
38 : GS(14)@2013-07-22 22:13:02

蒙周都是入左去
39 : 自動波人(1313)@2013-07-22 22:35:16

38樓提及
蒙周都是入左去


幫手搬野入去?
40 : GS(14)@2013-07-22 22:36:11

39樓提及
38樓提及
蒙周都是入左去


幫手搬野入去?


應該是買回中程科技d業務
41 : GS(14)@2013-07-27 12:47:20

盈喜
42 : stockwinner(6666)@2013-07-31 13:49:48

盈喜,但向下炒.
43 : greatsoup38(830)@2013-07-31 23:57:03

42樓提及
盈喜,但向下炒.


隻野是咁wor
44 : GS(14)@2013-08-16 18:28:38

1159
虧損降50%,至800萬,3,100萬現金
45 : 自動波人(1313)@2013-08-30 19:15:51

首長系人
46 : 自動波人(1313)@2013-09-10 21:44:27

想買野
47 : 自動波人(1313)@2013-09-10 21:46:10

浙江四通环境工:
http://www.stonewater.cn/index2.asp
48 : greatsoup38(830)@2013-09-10 22:58:43

又借個名,雷聲大雨點小
49 : 自動波人(1313)@2013-09-15 15:41:44

521 RELATED
50 : LHC(34894)@2013-11-20 14:34:48

Change name

由「泰盛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Karce International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更改為「中國綠能國際集團有限公司Sinogreen Energy International Group Limited」
51 : iniesta(1400)@2014-01-16 22:44:42

改個咁既名 綠能smiley
52 : greatsoup38(830)@2014-01-17 00:26:05

iniesta51樓提及
改個咁既名 綠能smiley


好鬼搞笑的名
53 : 自動波人(1313)@2014-07-20 03:46:51

http://sdinotice.hkex.com.hk/di/ ... 9&src=MAIN&lang=ZH&

Sold!

林英樂,集美?
54 : greatsoup38(830)@2014-07-20 11:41:42

http://www.dbtxw.com/?action-viewnews-itemid-3124

今日坐擁百億身家的林英樂笑稱,自己最難忘的,是小時候在家鄉幫忙父母耕田的這段往事,坐在灣仔臨海寬敞豪華的辦公室裡,「積哥」憶苦思甜悠然自得。年僅46歲,出身廣東電白農家的林英樂,憑著一股幹勁,肯搏肯捱,在澳門發跡,現時的娛樂事業版圖,遍及港、澳、內地、菲律賓、韓國,是新一代的娛樂大亨。林英樂的辦公室裡有一個小客廳,客廳牆上有一幅由原國務院副總理田紀云的題詞:「豈能事事盡如人意,但求無愧於心」。這兩句話,正好是這位新一代娛樂大亨的心情寫照。

林英樂對今次獲頒世界傑出華人榮譽感到高興,但也不忘用這個獎項鞭策自己,今後,他對自己的要求會更高,希望繼續回饋社會,為慈善事業盡點綿力。
隻身來港做工廠雜工

在18歲來港謀生之前,一直都在家鄉茂名幫忙父母耕種田地,生活苦困。1979年,他隻身來港,投靠做生意的叔父,起初在工廠做打雜,月賺一千元,其中大部分寄回家鄉養家。當時,林英樂已意識到,不能「打一輩子工」,於是,不斷尋找創業機會。

他一點一滴向記者訴說自己的故事。因為叔父喜歡去澳門博彩,林英樂為見世面也時常一塊去,他沒錢也不捨得押注,只有看別人賭的份兒,叔父跟朋友贏了錢,總會識趣地給他打賞。
博彩旅遊業商機無限

早有遠大理想的林英樂,當然志不在此,他認定,博彩和旅遊在未來必有無限發展。他在賭場冷眼旁觀發現,幫賭客換籌碼,以賺取賭廳佣金的博彩中介人(俗稱迭碼仔)賺錢最容易,只要自己不賭,必只賺不賠。

林英樂後來在叔父幫忙下,從澳門賭場低層做起,先是替客人買煙遞茶,邊做邊學,最後才當上博彩中介人。他很懂討客人歡心,廣交權貴,生意愈做愈大。
集美號展事業新篇章

1995年,創業機會來了,林英樂跟別人合資經營「集美郵輪」,改變該郵輪傳統單一經營模式,加入多元化元素,集旅遊、娛樂、美食、休閒為一體,業務蒸蒸日上,至今接待人數已逾百萬人次,為香港旅遊業添上色彩。

2000年「積哥」收購菲律賓佬沃海景假日酒店(Fort ilocan via resort) ,發展佬沃旅遊市場,擴建國際機場,開闢多條包機航線,完善城市道路交通建設,投資酒店業務,創造了不少就業機會。

他發展事業之餘,亦在當地慷慨捐贈公共設施,2003年更獲「佬沃市榮譽市民」榮譽。2004年,他再購入克拉克度假城(Fontana Leisure Parks),發展成今日的超級豪華度假特區。
飲水思源捐獻念家鄉

飲水思源是中國人的美德,林英樂也不例外,他並沒有忘記家鄉廣東茂名,多年來,在家鄉捐資辦學、把茂港區七徑鎮柏坡村的母校柏坡小學,建成為一流的現代化花園式重點學校,茂名政府為表揚他,更將柏坡小學改名為林英樂學校。

時至今日,人稱「積哥」的林英樂,其博彩旅遊業版圖更遠至菲律賓、韓國,並將博彩業結合娛樂、美食、休閒等多個元素,成為一種新時代的產業。

林英樂一手創辦的集美集團有限公司成立於1995年,成立初期,業務以旅遊、娛樂服務為主,其後集團不斷拓展,現時,旗下業務包括酒店、郵輪、高爾夫球場,更包括專營藝人管理的東美廣告娛樂製作公司、網上體育博彩、娛樂場及餐廳等,可謂包羅萬有。

集美集團旗下亦有涉足飲食界, 旗下食肆包括金匯庭酒樓夜總會及佬沃金匯庭韓、日、台極品料理等。

2003年,佬沃海景假日酒店及高爾夫球鄉村俱樂部成功獲菲律賓政府列為旅遊經濟特區,令集團上下感到非常鼓舞,今後集團將全力發展菲律賓克拉克為最新的旅遊推廣特區,吸引更多旅客到菲律賓觀光,亦希望能在菲律賓宣傳及推廣中國旅遊,從而促進雙方旅遊經濟發展。

【鏈接】

林英樂,1961年出生於中國廣東茂名電白,因洋名是Jack,故又被稱為林積,號稱亞洲新一代賭王。祖籍茂名市茂港區七逕鎮柏坡村委會上文貢村,茂港區政協常委。他1975年到香港經商。業務範圍不斷拓展,全面涉足酒店、飲食、郵輪等行業。2000年以來,林英樂累計為母校茂名市茂港區七逕鎮林英樂學校(原柏坡小學)捐資200多萬元。在他傾力支持下,現在該校樹木成蔭,校舍、教學設施一流。2002年9月,他出資為家鄉修建了一條造價80多萬元的硬底化鄉道。鄉親們特意用他父親林如風老先生的名字將該路命名為「如鳳大道」。2002年8月,他投入50萬元,為家鄉建造了一個頗具規模的文化集會場所。2007年,他捐資100萬元,支持家鄉泥磚房改造。每年春節,他都捐資3萬多元給村裡演戲或搞文藝活動等,從不間斷。
55 : greatsoup38(830)@2014-07-20 11:42:47

http://www.nownews.com/n/2013/10/14/991834
一提到澳門,第一印象就是那一間間金碧輝煌、徹夜點著絢爛霓虹燈光的賭場,而每一間賭場裡都有大大小小的不同故事,但這裡流傳一個神秘低調又不凡的傳奇人物故事,是一個白手起家,從廣東來打工的農家子弟,經過幾十年的努力,如今他的事業版圖橫跨香港、澳門、菲律賓,被譽為「亞洲新賭王」的集美集團主席「林英樂」。

林英樂是賭業中的重量級人物,還有「百億身家娛樂大亨」之稱。看到他被譽為亞洲新賭王,可別以為他就是靠「賭」起家的,那就錯了,他是靠著做「疊碼仔(幫賭客換籌碼,從中獲取一些傭金)」起家的,他說,「只要自己不賭錢,絕對是一門只賺不虧的生意。」

許多人會問,賭不是最快賺到錢的方法嗎?對於當時經常進出賭場的林英樂來說,這可不是賺錢的好方法,因為第一,他身上沒有錢;第二,在賭場裡總是可以看到大起大落的人生,有些人可以一夕致富,當然也有人一夕破產,而當「疊碼仔」不僅可以認識人脈,有時候還可以賺到為數不少的小費,只要自己不賭,那就一定是穩賺的生意。

那林英樂又是如何涉足賭業?在18歲之前,他一直都在家鄉廣東茂名幫父母耕田種地,生活十分困苦。於是在1979年,他隻身前往香港,投靠做生意的叔父,起初在工廠打雜,月賺1000元(以港幣計價,以下同),大部分都寄回家鄉給父母。但,林英樂當時覺得「不能打一輩子的工」,所以他不斷的尋找創業機會。

▲集美集團主席林英樂。(圖/集美集團提供)

▲集美集團主席林英樂與現任香港行政長官梁振英合照。(圖/集美集團提供)

當時林英樂的叔父很喜歡到澳門賭錢,他也經常與他見見世面,因為身上沒有多少錢,所以不捨得下注,通常都是看叔父和朋友賭錢,他們只要一贏錢就會給林英樂一點分紅。此外,林英樂也在賭場裡面找尋可以賺錢的機會,當時讓他發現幫賭客換籌碼的「疊碼仔」賺錢非常容易,而這不僅是他人生的轉捩點,更造就了他不凡的人生,還成為澳門博奕界的一個傳奇。

林英樂在叔父的幫忙下進到賭場工作,但一開始可不是做「疊碼仔」,而是從跑腿做起,幫客人買煙遞茶,邊做邊學,跟各方面都混熟了,才正式成為疊碼仔。不過,他很爭氣,加上年輕,初生牛犢不畏虎,也不怕出醜,經常笑臉迎人,懂得討客人歡心,讓許多客人都找他代換籌碼,因此,廣交權貴,生意也愈做愈大。

對於「疊碼仔」的時光,林英樂曾在一次採訪中回憶說,「最難忘的是有一次幫客人買東西,因為我手腳夠快,加上客人又贏了大錢,一把竟給了我4000元的小費。這相當於我當時四個月的薪水。」也就是這個經驗讓林英樂深深體會到,賭場不僅是最能聚集有錢人的地方,也是一門最好賺錢的生意,因此,當下他立志要開賭場。

林英樂努力的賺錢並存錢,直到1995年,終於等到他的第一個創業機會,和別人一起合資經營香港郵輪,而他也很大膽的將自己賺到的第一桶金投注到這艘「集美郵輪」,並改變了當時的單一經營模式,讓集美郵輪化身成為集「旅遊、娛樂、美食、休閒」於一身的郵輪。林英樂的眼光獨到,而且很有生意頭腦。集美郵輪的業績蒸蒸日上,甚至讓香港旅遊業因此增色不少。

從經營集美郵輪起,林英樂開始累積財富,並開始一步步他的娛樂集團事業,首先到菲律賓開設貴賓賭廳,這個賭廳的營業額雖遠不及澳門一個賭廳的賭場,但他認為投資外國賭場,可以讓顧客有更多出國度假兼賭錢玩樂的選擇。

▲集美集團豪華郵輪。(記者邱榮吉/攝影)

▲集美集團豪華郵輪裡面的各種遊樂設施。(記者邱榮吉/攝影)

在菲律賓裡,除了賭場外,他還收購了佬沃海景假日酒店和克拉克度假城,其中佬沃海景假日酒店是呂宋島北部最高級的五星級度假酒店,也是菲律賓前總統馬可仕當年送給二女兒的結婚禮物。酒店的設計及完善的設施皆屬總統級水準,樓層及遊玩設施富有西班牙風味,酒店海灘獨有的黑色海沙更是吸引了遊客,也因為林英樂的收購,現在人才有機匯入住這個夢幻行館。

除了菲律賓外,林英樂的娛樂事業觸角慢慢深入了南韓、大陸等地,如在大陸北京、上海、深圳等地開設私人會所、桑拿浴及夜總會,就是要結識各行各業的富商名流,而這些人也是他貴賓賭廳的潛在客戶。當然,澳門是整個事業體最主要的,不僅擁有規模最堅的VIP貴賓賭廳,還投資多個酒店、娛樂場、餐廳、證券、期貨等,更包括專營藝人管理的東美廣告娛樂製作公司、網上體育博彩等,可謂包羅萬象。

現在目前還在澳門橫琴興建集美總部大樓及六星級酒店,這一建案總投資68億元。此建案占地面積8萬平方公尺,總建築面積約64萬平方公尺,將建成兩座塔樓和一棟獨立的大型商業購物中心,其中一棟為地上106層,地下4層的摩天大樓,整體建案將集超豪華辦公大樓、奢華五星級酒店、標準五星級酒店、國際時尚購物中心、頂級會議中心、IMX影院、雲端休閒娛樂觀光於一體。未來還計畫將在香港上市。

就這樣,林英樂在澳門博奕產業打響名號,整個事業版圖遍及香港、澳門、菲律賓、新加玻、南韓、大陸及台灣,身家保守估計超150億港元,據說連世界級賭王何鴻燊、史蒂芬‧永利及愛德森等博奕業舉足輕重的人物,還要藉助他為其下賭場帶來源源不斷的豪客,因而被稱為亞洲新賭王。

▲佬沃海景假日酒店。(圖/集美集團提供)

▲克拉克度假城。(圖/集美集團提供)

亞洲新賭王林英樂行事相當低調,但善心助人總是不落人後,他的秘書李嘉欣表示,之前很多天災人禍的時候,很多機構都會傳真一些捐錢的表格過來,只要一問他,他每次都會義不容辭的去幫人。另外,他不忘飲水思源,多年來在家鄉廣東茂名捐資辦學,把茂港區七逕鎮柏坡村的母校柏坡小學,建成為一流的現代化花園式重點學校,而茂名政府為表揚他,更將柏坡小學改名為林英樂學校。

不只這樣,他還為家鄉修建了一條造價80多萬元的硬底化鄉道,鄉親們還用他父親林如風老先生的名字命名此路為「如鳳大道」;還投入50萬元,為家鄉建造了一個頗具規模的文化集會場所;捐資100萬元支援家鄉泥磚房改造。每年春節,他都捐資3萬多元給村裡演戲或搞文藝活動等,從不間斷。

除了家鄉外,對於國外也非常的樂善好施,在2000年收購菲律賓佬沃海景假日酒店時,為了發展佬沃旅遊市場,當時不僅擴建國際機場,開闢多條包機航線,更完善城市道路交通建設,投資酒店業務,創造了不少就業機會。也因為在當地慷慨捐贈公共設施,2003年獲得「佬沃市榮譽市民」榮譽。除了這項榮譽外,林英樂還得到世界華商投資基金會的肯定,榮獲「世界傑出華人獎‧榮譽博士」。

林英樂憑著一股幹勁,吃苦耐勞、肯搏肯捱,成為新一代的娛樂大亨。他雖然坐擁百億身家,卻樂善好施,而且他覺得人不能鋒芒太露,所以他低調行事,認為就是做好自己就可以了。他還以「豈能事事盡如人意,但求無愧於心」時時提醒自己,並高度要求自己,除了將事業做好外,更會繼續回饋社會,為慈善事業盡點綿力。
56 : greatsoup38(830)@2014-07-20 11:43:20

可能見到洗米華同波波都搞到風山水起,他又想加埋一份
57 : greatsoup38(830)@2014-07-20 11:44:06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40115/00176_103.html
法庭:集美主席追妻物業得益

【本報訊】據報身家高達一百五十億港元、在東南亞經營博彩、旅遊、娛樂事業等生意的集美集團主席林英樂,昨入稟高院向妻子盧麗紅追討她六年前,出售一個由兩人聯名持有的沙田樂林道樂怡小築一個豪宅單位連兩個車位後所得利益,林更指稱對方疑挪用出售該單位的得益,要求她賠償損失。

「疊碼仔」出身創娛樂事業

按土地註冊處紀錄,原告林英樂和被告盧麗紅在九四年聯名以一千零卅八萬元購入涉案物業,該物業在○八年一月以一千二百萬元出售,若未計印花稅和其他開支,持有該物業十四年後帳面賺一百六十二萬元。入稟狀內沒有交代事件經過及二人關係,只列出原告的多項要求,包括要求被告交代○八年一月出售涉案物業後欠原告的售樓得益,及要被告將原告應得的賣樓得益歸還原告。

據資料指,林英樂是賭業界人士,由「疊碼仔」出身,九五年創辦集美集團,在香港、澳門、菲律賓、新加坡和南韓等地經營賭船「集美郵輪」、澳門集美娛樂場、酒店渡假村、哥爾夫球場等業務,資料亦顯示盧麗紅是其妻。
58 : greatsoup38(830)@2014-07-20 11:44:22

asset
59 : 自動波人(1313)@2014-07-20 13:36:46

估唔到呢隻會賣

初以為塞番521件舊野
60 : qt(2571)@2014-07-20 13:42:03

年頭3x仙炒到1.3, 都上左3~4倍
注入資産改名再炒過
61 : greatsoup38(830)@2014-07-20 13:52:41

可能當初真是咁,點知呢單更有價值吧
62 : 自動波人(1313)@2014-07-20 13:54:37

greatsoup3861樓提及
可能當初真是咁,點知呢單更有價值吧


咁又係,眼見1076走去開個賭都升到癲

初步可否注入疊馬仔生意?
63 : greatsoup38(830)@2014-07-20 13:56:05

自動波人62樓提及
greatsoup3861樓提及
可能當初真是咁,點知呢單更有價值吧


咁又係,眼見1076走去開個賭都升到癲

初步可否注入疊馬仔生意?


洗米華那單未搞掂
64 : GS(14)@2014-07-30 23:53:28

盈警
65 : GS(14)@2014-08-27 01:27:49

維持虧800萬,輕債殼
66 : GS(14)@2014-10-09 16:24:10

http://www.sfc.hk/edistributionW ... s/doc?refNo=14PR117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在原訟法庭對中國綠能國際集團有限公司(中國綠能)前主席唐錫麟(男)及兩名前執行董事高麗瓊(女)和鍾惠愉(女)展開法律程序(註1及2)。

證監會指,唐、高及鍾於2008年處理出售一家中國綠能的附屬公司時違反身為董事的職責,令中國綠能蒙受損失。證監會正尋求法庭頒令取消該三名前董事擔任公司董事的資格,並飭令三人就涉嫌因他們的失當行為而造成的虧損向中國綠能支付賠償(註3及4)。

證監會對中國綠能出售一家在內地從事印製電路板製造業務的附屬公司一事(該出售交易)進行調查後,採取上述行動。證監會指:

唐與買方進行磋商期間,透過一家私人公司與買方訂立秘密協議,並收取了100萬美元秘密收益(註5)。
唐本須就他與買方訂立的安排中所擁有的利益,向中國綠能、其他董事、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及中國綠能股東作出全面及適當披露,但他沒有如此行事。
高及鍾批准該出售交易前,沒有以小心審慎和勤勉盡責的態度行事,亦沒有對該出售交易作出全面及適當查詢。
唐、高及鍾均沒有確保中國綠能全面遵從聯交所《上市規則》的披露及批准規定(註6)。


備註:

1.中國綠能,前稱泰盛實業集團有限公司,於1998年3月13日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主板上市。中國綠能主要從事製造及經銷電子商品、導電矽橡膠按鍵、印製電路板及通訊產品以及投資控股業務。
2.是次法律程序乃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4條展開。原訟法庭將於2014年12月16日就證監會提出的呈請進行首次聆訊。
3.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4條,若法庭裁定某公司的事務曾以涉及對該公司或其成員作出虧空、欺詐、不當行為或其他失當行為的方式處理,或導致成員未獲提供他們可合理期望獲得的所有資料,而某人須為此負全部或部分責任的話,則法庭可(除作出其他命令外)作出命令,取消該人擔任公司董事的資格,或飭令該人在不超過15年的期間內,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任何法團的管理。法庭亦可命令某公司以其本身名義對該命令指明的任何人提起法律程序,及可作出法庭認為適當的其他命令。
4.該出售交易關乎中國綠能的間接全資附屬公司China Ample Investments Limited(China Ample)於2008年向KFE Hong Kong Limited(KFE Hong Kong)出售Jet Master Limited(Jet Master)100%股權。Jet Master當時持有東莞泰山電子有限公司,該公司在內地經營一所製造印製電路板的廠房(印製電路板廠房)。
5.證監會指,根據日期為2008年7月28日的初步條款書,該出售交易的總代價原定為400萬美元,而中國綠能將(除其他事項外)承諾協助KFE Hong Kong升級印製電路板廠房的污水設施。於2008年9月12日及26日,唐代表中國綠能與KFE Hong Kong簽訂買賣協議,當中訂明該出售交易的代價僅為300萬美元。同於2008年9月26日,唐代表其全資擁有的公司Extract Group Limited(Extract Group)與KFE Hong Kong簽訂一份顧問協議(該顧問協議),據此,Extract Group將會承辦印製電路板廠房的污水設施升級工程,並收取顧問費100萬美元。
6.證監會指,當計及該顧問協議後,根據聯交所《上市規則》該出售交易理應被視作一項主要交易及關連交易,所以中國綠能未有遵守適用於主要交易及關連交易的披露及批准規定。
67 : GS(14)@2014-11-03 23:34:43

換老細
68 : GS(14)@2014-11-07 00:40:51

每手1拆8
69 : 200(9285)@2014-12-09 22:16:27

中國綠能獲猛人入主
除冠華外,另一隻遭證監緊盯的股份是剛獲澳門賭業猛人、經營集美賭場的集美集團主席林英樂買起的中國綠能。據悉,證監的法規執行部早於10月底向券商發信,要求提供中國綠能的股東倉存紀錄,未幾證監就發公告指公司的股權高度集中。證監在11月中再次向券商發信,要求交出多個個別股東的詳細資料。
中國綠能自7月25日發公告指林英樂有意入主後,股價就不斷被炒上。消息人士指出,證監在鑑定屬股權高度集中個案後,再向券商索取個別股東資料,不排除與股價短時間出現異動有關。

http://hk.apple.appledaily.com/f ... t/20141209/18962615
70 : greatsoup38(830)@2014-12-09 22:52:37

呢隻股真是傻左
71 : 200(9285)@2014-12-10 17:49:42

難道又有華哥咁勁?
72 : greatsoup38(830)@2014-12-10 22:52:07

集美呀
73 : 200(9285)@2014-12-12 20:32:10

greatsoup3872樓提及
集美呀


我知,但我對佢既實力有點懷疑,因為佢連自己條賭船線也俾人食埋似乎真係無太陽系咁有實力‧
74 : greatsoup38(830)@2014-12-14 10:55:17

此話又何解
75 : greatsoup38(830)@2015-01-15 00:42:09

盈警
76 : greatsoup38(830)@2015-02-01 15:40:11

虧損增1成,至1,800萬,1.1億現金
77 : GS(14)@2015-02-03 17:23:31

Australia market
78 : 200(9285)@2015-02-13 23:34:20

greatsoup3874樓提及
此話又何解


一艘名為集美錦星郵輪近日出現中港城碼頭,惹起網民議論紛紛指出現一艘新賭船,又指屬集美郵輪集團旗下。不過,集美郵輪集團上周五立即刊登廣告澄清,「集美錦星郵輪」與集美沒有任何關係,集美郵輪現進行內部設備升級。
知情人士指出,集美錦星郵輪屬另一海上遊公司「大都會郵輪」。本報以客人身份致電大都會查詢,職員承認集美錦星為旗下新船,並給記者門巿電話查詢上船詳情。記者按號碼致電,對方稱可在中港城碼頭免費上船,還包免費自助餐,「你上到去任飲任食,好抵玩,忍住唔賭錢就唔會輸錢」。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40223/18635011
79 : greatsoup38(830)@2015-02-15 12:15:35

20077樓提及
greatsoup3874樓提及
此話又何解


一艘名為集美錦星郵輪近日出現中港城碼頭,惹起網民議論紛紛指出現一艘新賭船,又指屬集美郵輪集團旗下。不過,集美郵輪集團上周五立即刊登廣告澄清,「集美錦星郵輪」與集美沒有任何關係,集美郵輪現進行內部設備升級。
知情人士指出,集美錦星郵輪屬另一海上遊公司「大都會郵輪」。本報以客人身份致電大都會查詢,職員承認集美錦星為旗下新船,並給記者門巿電話查詢上船詳情。記者按號碼致電,對方稱可在中港城碼頭免費上船,還包免費自助餐,「你上到去任飲任食,好抵玩,忍住唔賭錢就唔會輸錢」。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40223/18635011


以假亂真
80 : GS(14)@2015-03-02 09:49:35

新投資者認購8.8億股,其他投資者認購4.2億股,每股56仙
81 : greatsoup38(830)@2015-08-04 02:05:08

盈喜
82 : greatsoup38(830)@2015-08-17 00:52:41

轉盈5,200萬,2,800萬現金
83 : Clark0713(1453)@2015-08-17 01:07:51

更改公司名稱、更改公司標誌及更改股份簡稱


"本公司董事會欣然宣佈,將本公司之英文名稱由「Sinogreen Energy International
Group Limited」更改為「Jimei International Entertainment Group Limited」及將本公
司之第二名稱由「中國綠能國際集團有限公司」更改為「集美國際娛樂集團有限公
司」已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生效。"
84 : greatsoup38(830)@2015-08-17 14:10:17

個名好強
85 : greatsoup38(830)@2015-11-06 01:40:07

issue 365m CB
86 : GS(14)@2016-03-21 02:40:38

搞柬浦寨賭業
87 : GS(14)@2016-09-07 01:18:31

無盈虧,重債空殼
88 : GS(14)@2016-12-06 15:28:57

澄清關於指稱菲律賓當局下令拘捕執行董事兼控股股東林博士的報章
本公司股份(「股份」)已自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五日上午九時正起於聯交所短暫停止買
賣。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注意到近期有報章指稱本公司一名董事兼控股股東因
涉嫌賄賂及經濟破壞而被下令逮捕(「報章」)。
有關報章所指乃本公司執行董事兼控股股東林英樂博士(「林博士」)在菲律賓涉嫌經
濟破壞及賄賂事件。關於該等報章,本公司澄清報章所指的博彩業務並非本集團業務
一部分。
董事會確認,報章所指稱的有關林博士的事件乃其私人事件,並不會嚴重影響或牽連
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本集團」),預期亦不會影響本集團正常業務營運或任何其他
當前或未來計劃。於本公告日期,據本公司所知,林博士並無被菲律賓當局拘留。
89 : GS(14)@2017-04-20 11:02:07

股份買賣協議
本公司獲賣方告知,於二零一七年四月六日(交易時段後),賣方(作為賣方)、林
博士(作為擔保人)及要約人(作為買方)訂立股份買賣協議,據此,賣方同意出售
及要約人同意購買合共369,308,914股股份,佔本公司於股份買賣協議日期之全部已
發行股本之約65.04%,代價為443,170,696.80港元(即每股股份1.20港元)。

90 : GS(14)@2017-04-20 11:03:00

要約人的資料
要約人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九日於塞舌爾共和國註冊成立為有限公司,為一家國際業
務公司及分別由顏旭先生及陳虹女士最終實益擁有80%及20%。於本聯合公告日期,
要約人之唯一董事為顏旭先生。
顏旭先生,48歲,於二零零三年獲四川省人事廳授予專業管理經濟師稱號。彼現任成
都旭和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之法定代表及自二零零六年七月起為該公司執行董事,
及現任四川旭和影業有限公司之法定代表及執行董事。彼擁有20年中國房地產開發
經驗及透過投資於多家公司及電影融資於娛樂業擁有豐富經驗。
陳虹女士,46歲,於二零零四年獲得上海財經大學經濟學碩士學位,亦為上海馬上飛
揚計算機技術有限公司之天使投資人。陳女士為資深投資者,投資覆蓋技術及通訊領
域。彼亦投資於多家中國基礎技術及╱或通訊相關公司及香港上市公司。
賣方、林博士、Mega Start及周先生為要約人之一致行動人士。有關詳情載於本聯合公
告上文「股份買賣協議」一節「代價及支付條款」一段。
要約人有關本集團之意向
要約人有意讓本集團繼續從事其現有業務,旨在進一步多元化及提升本集團娛樂業
務。要約人亦將對本集團之業務營運及財務狀況進行檢討,以制訂本集團之未來業務
發展計劃及策略。待檢討有結果後,要約人可能為本集團探索其他業務機會(尤其是
娛樂領域的業務機會),如收購或投資資產及╱或業務撤資及集資,從而提升其整體
增長及未來發展。
91 : GS(14)@2017-04-22 08:59:38

林英樂不玩了
股份買賣協議
本公司獲賣方告知,於二零一七年四月六日(交易時段後),賣方(作為賣方)、林
博士(作為擔保人)及要約人(作為買方)訂立股份買賣協議,據此,賣方同意出售
及要約人同意購買合共369,308,914股股份,佔本公司於股份買賣協議日期之全部已
發行股本之約65.04%,代價為443,170,696.80港元(即每股股份1.20港元)。
完成已於二零一七年四月七日落實。
92 : GS(14)@2017-06-06 20:05:13

集美國際娛樂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董事會(「董
事會」)建議將本公司之英文名稱由「Jimei International Entertainment Group Limited」
更改為「Starlight Culture Entertainment Group Limited」及將本公司之中文第二名稱由
「集美國際娛樂集團有限公司」更改為「星光文化娛樂集團有限公司」(「建議更改公
司名稱」)。
93 : GS(14)@2017-06-22 11:20:39

終止澳門框架協議
誠如日期為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之公告所披露,澳門框架協議所載之簽立最終可
變權益實體協議之目標日期已延遲至二零一七年第二季度末,而可變權益實體訂約
方擬在與特許經營公司磋商的合作條款大致確定後方簽訂最終可變權益實體協議,
以便中介人能夠於建立可變權益實體架構後立即開展業務。
董事會謹此向股東提供最新資料,於本公告日期,並未與特許經營公司就間接參與澳
門博彩推廣業務之合作條款達成協議,並認為無法於有關經延長之磋商期間後與特
許經營公司達成協議。因此,可變權益實體訂約方同意終止澳門框架協議,並決定不
進行可能合作。於澳門框架協議終止後,可變權益實體訂約方毋須向彼此承擔任何責
任。終止將會導致可變權益實體訂約方之間之磋商結束,且可變權益實體訂約方之間
將不會訂立最終可變權益實體協議。
董事會認為澳門框架協議終止將不會對本集團之業務、營運及財務狀況造成任何重
大不利影響。
94 : GS(14)@2017-07-04 12:40:58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之公告,內容有關就開發及製作電影
項目聘請Felix Gary Gray先生。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欣然宣佈,本集
團亦已就開發及製作電影項目聘請Roland Emmerich先生(「Emmerich先生」)。
...
於三年期內,Emmerich先生將開發三個電影項目(「項目」)(預期每年一個項目),供
本集團考慮及核准。倘本集團批准有關項目,本集團將進一步與Emmerich先生進行磋
商,以將該項目投入製作,且本集團與Emmerich先生將進一步探討電影製作過程的其
他詳情,包括但不限於撰寫完整的劇本、製作預算的詳情、暫定開拍日期、建議地點
及建議演員名單。Emmerich先生可能會以導演、製片人或執行製片人的身份參與有
關獲批項目的製作。Emmerich先生亦同意其將不會與其他中資擁有或控制之公司接
洽類似安排。
經考慮Emmerich先生於全球電影行業聲譽卓著,董事會相信,聘請Emmerich先生開發
及製作電影項目符合本集團的業務發展,並對本集團的整體增長有利,且符合本公司
及股東的整體利益。
95 : GS(14)@2017-09-15 10:44:28

BUY FILM COMPANY
96 : GS(14)@2017-11-28 15:29:03

業務更新-
就擬內容合作簽署的框架協議
97 : GS(14)@2018-03-14 19:37:29

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謹此知會本公司股東(「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根據董事
會現時可得資料(包括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未經審核綜合管理
賬目),預期本集團於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錄得之虧損將較截至二
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虧損大幅增加約201,000,000港元。董事會認為,有
關虧損增加乃主要由於:(i)於二零一七年確認毛損約3,000,000港元,而於二零一六年
則確認毛利約77,000,000港元;(ii)減值虧損減少約77,000,000港元;(iii)於二零一七年
確認有關本公司發行之可換股債券之衍生金融負債公平值變動虧損約30,000,000港
元,而二零一六年則確認收益約89,000,000港元;及(iv)本集團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經營開支因探索及發展傳媒及文化業務而增加約72,000,000港元所
致。
98 : GS(14)@2018-04-02 18:34:00


99 : GS(14)@2018-04-08 21:41:39

虧,負資產
100 : GS(14)@2018-04-09 01:17:43

虧,負資產重債
101 : GS(14)@2018-06-08 06:23:39

董事會謹此知會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本公司之全資附屬公司(「本集團之簽署
公司」)、一名獨立第三方(「共同融資方」,連同本集團之簽署公司統稱「融資方」)及
Midway Island Productions, Inc.(「MIP」)最近已訂立具法律約束力之條款書(「條款
書」),以確定條款書訂約方理解之主要條款,內容有關融資方建議為名為「中途島」之
電影(「該電影」)(其將由Roland Emmerich執導並由Roland Emmerich、Mark Gordon
及Harald Kloser製作)進行共同融資。
根據條款書,融資方須以書面方式批准(其中包括)完片擔保人所批准超出總預算
98,550,000美元之最終預算之任何金額,包括完片擔保公司批准不少於6,500,000美元
之或然費用。本集團之簽署公司將提供最多為8,800,000美元之股本融資為該電影進
行共同融資。此外,根據條款書所載之條款,本集團之簽署公司將有權收取可分派予
融資方之全球收益之40%。
就董事經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深知、全悉及確信,共同融資方及MIP均為獨立於本
公司及其關連人士(定義見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且與彼等概無關
連之第三方。
股東及本公司潛在投資者務請注意條款書項下擬進行之交易可能會或可能不會進行,
彼等於買賣本公司股份時務請審慎行事。
訂立條款書乃於本公司日常及一般業務過程中進行,且並不構成香港聯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4章項下之本公司須予公告交易。
102 : GS(14)@2018-07-22 22:19:45


103 : GS(14)@2018-08-04 09:45:57

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謹此知會本公司股東(「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根據董事
會現時可得資料(包括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期間之未經審
核綜合管理賬目),預期本集團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期間
(「二零一八年期間」)將較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期間(「二零
一七年期間」)之虧損錄得虧損大幅減少約200,000,000港元。董事會認為有關虧損減
少乃主要由於以下各項所致:
(i) 於二零一八年期間確認衍生金融負債公平值變動收益約36,000,000港元,而二零
一七年期間則確認本公司發行之可換股債券虧損約152,000,000港元;及
(ii) 減值虧損減少及減值虧損撥回增加約30,000,000港元。
104 : GS(14)@2018-09-02 10:55:23

虧,負資產重債
105 : GS(14)@2018-09-06 23:12:17

華納兄弟公司投資發行、本集團參投的,且由本集團的簽約導演-朱浩偉導演的電影
《摘金奇緣》(Crazy Rich Asians)又名《瘋狂亞洲富豪》,已於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五
日上映。該電影是自一九九三年《喜福會》後第一部全亞裔班底的當代題材好萊塢電
影,在整個好萊塢乃至世界電影中都擁有特殊的意義。影片自上映以來,獲得口碑與
票房的雙豐收,爛番茄新鮮度93% ,CinemaScore獲得A級評分,Metacritic網上收集的
48家媒體給該片的綜評為74分。該部電影上映3周以來累計已獲得1.19億美金的北美
票房,且持續保持北美周票房排行榜第一名位置*。《摘金奇緣》也亦於二零一八年八
月二十三日在香港上映。該片的製作預算為三千萬美金,而全球(包括新加坡、馬來
西亞、澳洲及新西蘭)累計票房已達1.39億美金*。
曾獲得奧斯卡最佳原創劇本獎的尼爾‧喬丹導演,著名的法國演員伊莎貝‧雨蓓主
演的驚悚╱犯罪類電影《葛莉塔》(Greta)又名《遺孀》由資深國際銷售公司Sierra/
Affinity公司進行國際銷售。目前國際地區總銷售額預計600萬美金。該電影已確定於
二零一八年九月六日的多倫多國際電影節特別展映單元首映,正式上映預計在二零
一八年年底或二零一九年年初。
本集團組盤,由本集團簽約的著名導演羅蘭‧艾默裡奇(Roland Emmerich)導演的電影
史詩類劇情片《中途島》(Midway)已於二零一八年九月五日在美國夏威夷開機。該電
影根據二戰期間中途島戰役真實故事改編,總投資預算將近一億美金,主要演員包括
伍迪‧哈裏森,帕特裏克‧威爾森,艾德‧斯克林,艾倫‧艾克哈特,盧克‧伊萬斯,
曼迪‧摩爾,丹尼斯‧奎德,尼克‧喬納森,基恩‧約翰遜,豐川悅司,淺野忠信以及
國村隼。電影已定檔於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八日上映,時逢美國退伍軍人日假期,將獲
得為期4天的開畫首週末。
刊發本公告乃旨在向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提供本集團的最新業務發展資料。股東及潛
在投資者於買賣本公司股份時務請謹慎行事。
106 : GS(14)@2018-09-10 00:52:24

bad
107 : GS(14)@2018-09-15 11:01:07

0.8936 賣殼
108 : GS(14)@2018-10-28 17:42:33

222股
109 : GS(14)@2018-12-18 19:35:59

有關目標集團A及目標集團B之資料
目標集團A包括目標公司A,而目標公司A擁有Ostar International已發行股份之51%。
目標集團B包括目標公司B,而目標公司B擁有霍爾果斯之100%股權。
目標公司A為一間於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七日於英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並
為一間投資控股公司。
Ostar International為一間於二零一一年三月九日於澳洲註冊之有限公司,並主要從事
提供娛樂項目服務。
目標公司B為一間於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一日於香港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並為一間投
資控股公司。
霍爾果斯為一間於二零一七年七月十四日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有限公司,主要
從事(其中包括)知識產權諮詢服務、企業管理諮詢、投資諮詢、經濟信息諮詢、商業
信息諮詢、市場信息諮詢、公關諮詢及市場推廣及銷售諮詢及策劃。
下表載列目標集團A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兩個年度根據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編製之未經審核綜合業績:
截至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截至
二零一七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營業額 775,000港元 6,188,000港元
除稅前虧損 456,000港元 1,280,000港元
除稅後虧損 456,000港元 1,280,000港元
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目標集團A之未經審核綜合負債淨額約為4,148,000港
元。
「目標公司A」 指 Jimei Entertainment Overseas Development Limited,本公
司之全資附屬公司
「目標公司B」 指 中國綠能實業有限公司,一間於香港註冊成立之公司,
由尚榮發展全資擁有
「目標集團A」 指 目標公司A及其附屬公司
「目標集團B」 指 目標公司B及其附屬公司
「目標集團」 指 目標集團A及目標集團B
110 : GS(14)@2019-02-04 18:34:08

CICFH Innovation由江陰星輝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直接全資擁有,而江陰星輝文化傳播
有限公司由國投中聯全資擁有。於建議轉讓完成後,中投中財投資將不再持有任何股
份,並不再直接持有本公司任何權益,同時,CICFH Innovation將成為369,313,514股股
份之實益擁有人及本公司之控股股東。該等369,313,514股股份之最終實益擁有人將
維持不變。
授出豁免
建議轉讓或會導致CICFH Innovation須就已發行股份遵守香港公司收購及合併守則
(「收購守則」)規則26.1項下之全面要約責任,惟執行人員(定義見收購守則)可豁免
遵守該等規定。因此,CICFH Innovation已申請豁免其因建議轉讓所引致就股份作出
全面要約的責任及執行人員已授出有關豁免(「豁免」)。
於取得執行人員豁免後,中投中財投資及CICFH Innovation將於切實可行之情況下盡
快進行建議轉讓。
111 : GS(14)@2019-02-24 18:37:30

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謹此知會本公司股東(「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根據董事會
現時可得資料(包括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之未經
審核綜合管理賬目),預期本集團於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二零
一八年年度」)將較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二零一七年年度」)之
虧損錄得虧損大幅減少約210,000,000港元。董事會認為有關虧損減少乃主要由於以
下各項所致:
(i) 於二零一八年年度確認衍生金融負債公平值變動收益約36,000,000港元,而於二
零一七年年度則就本公司發行之可換股債券確認虧損約30,000,000港元;
(ii) 減值虧損減少及減值虧損撥回增加約68,000,000港元;
(iii) 經營開支、行政開支及融資成本整體減少約44,000,000港元;及
(iv) 於二零一八年年度確認毛利約29,000,000港元,而於二零一七年年度則確認毛損
約3,000,000港元。
112 : GS(14)@2019-04-30 08:29:48

誠如先前公告所披露,未償還本金總額305,000,000港元的二零一五年可換股債券
的到期日已延期至二零一九年一月二日,及該等未償還本金連同應計利息已以現
金及向二零一五年可換股債券持有人發行金額約284,000,000港元的承兌票據贖回
及結算。於本公告日期,承兌票據下之未償還本金總額及應計利息(按年利率介乎
10%至15%計息)為約273,900,000港元且尚未於二零一九年一月及三月之到期日前
悉數償還。承兌票據之遞延結算表明不明朗因素可能可能令本公司的持續經營能
力成疑。於發行債券前,本公司尚未與本公司核數師解決相關持續經營問題及根據
上市規則第13.49(1)條,尚未於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刊發二零一八年年
度業績。因此,應本公司要求,股份於聯交所的買賣於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上
午九時正起暫停。為與本公司核數師解決相關持續經營問題,本公司一直尋求集資
活動。
(1) 根據一般授權發行債券(附帶有條件轉換權)
於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本公司與三名認購人分別訂立認購協議,據此,
認購人已各自有條件同意認購,而本公司已有條件同意發行債券。債券之本金
總額為180,000,000港元。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擁有合共673,564,799股已發行股份。假設(i)本公司之現
有股權概無其他變動;(ii)債券附帶之轉換權成為無條件及不可撤回;及(iii)
債券所附帶之轉換權按初步轉換價每股轉換股份2.50港元獲悉數行使,則最
多72,000,000股轉換股份將獲發行,相當於(i)本公司於本公告日期之現有已發
行股本約10.69%;及(ii)本公司經配發及發行轉換股份擴大後之已發行股本約
9.66%。

113 : GS(14)@2019-05-02 08:29:37

虧,負資產重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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