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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多月前Victoria曾推薦過信義玻璃(868),認為它是一間管理得不錯的公司,2009年下半年盈利又會因產品需求回升,及價值大幅上升而受惠。推薦時股價是港幣5.2元左右,最高曾見過6.5元,即是升了25%。現在股價為5.98元,升幅只剩下15%,跟其他股票比,表現實在不突出。 這一個月大盤一直在輪流炒,作為行業龍頭,估值又不算貴,信義玻璃是很有藉口炒上的,但是股價卻一直沒有多大突破。到官司出了,Victoria終於知道原因了。 上星期四,信義玻璃宣布,美國俄亥俄州北區區域法院就Saint-Gobain控告該公司侵權案(擋風玻璃產品的位置穩固用膠條)作出裁決,要求信義向控方賠償8,533萬元。消息一出,信義玻璃股價一開市便大跌,這幾天都收到不少電郵詢問如何看待這次侵權賠償。 信義玻璃市值超過港幣100億元,公司在銀行現金有4億多元,總負債為8億元。 受金融海嘯影響最厲害的2009年上半年,公司仍是賺錢,可以賺港幣2億多元。我認為,即使要信義玻璃此刻馬上拿出8,000多萬現金,對公司來說,根本不會構成任何財政上的壓力。 從長期看,信義玻璃被裁敗訴,代表公司根本沒有權利去利用這個專利賺錢,那會不會影響日後產品的銷售?只要去看信義玻璃的公布,有提到Saint-Gobain所持有相關專利的最後到期日為2009年6月。即使信義玻璃上訴再失敗,公司最多的損失都是8,000多萬元現金加上法律訴訟費用。因為相關專利已經到期,信義玻璃是可以繼續在它的產品上利用這個技術。 不過,這次公司卻有一樣事情做得不好,便是事前沒有披露這起官司,沒有與投資者保持充分溝通。到官司失敗消息一出,市場變得恐慌。 公司解釋為事前未能合理估計索償金額,裁決前披露索償詳情實屬過早。我認為,事情應該是反過來的,即使不能合理估計索償金額,集團都應該儘量披露官司任何的資料,起碼讓投資者知道有這起官司存在,讓投資者從披露的資料中,自行去思考對公司的影響。(作者任職申銀萬國證券,負責港股經紀業務,在2007年2月中港模擬投資比賽拿下冠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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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洪良國 際(Hontex 00946)涉嫌造假帳一事,好得人驚,震動會計界,好影響香港嘅國際金融中心聲譽。洪良呢間公司,寂寂無名,由台資擁有,經營紡織布料生意,去年十二月 四日招股,每股定價二元一角五仙,十二月二十四日上市,收市價係一元九角七仙,集資九億九千七百萬元,在三月三十日就俾證監會指示停牌,停牌前收報二元六 仙。三個月交易期間,股價最高係二元六角三仙,最低係一元八角三仙。 四月八日,廉政公署宣佈落案起訴一名畢馬威會計師行高級經理梁思哲,三 十二歲,指梁於二月二十二日與另外一名人士向畢馬威另一名僱員提供十萬元作為擬備供洪良上市帳目嘅報酬。證監會指洪良招股書嚴重誇大了公司的財政狀況。 據 講,畢馬威負責新股上市嘅有一隊人,到公司核數嘅係另一隊人,有人透過內部檢舉熱線揭發,畢馬威自動向證監會報告,於是證監會在三月二十九日向法院申請凍 結洪良上市所得款項。 上市保薦人係台資兆豐資本Mega Capital (Asia),律師係Sidney Austin,公關係iPR Ogilvy,收款銀行(receiving bank)係東亞。收款銀行嘅工作最簡單,一切代人辦事,依指示收取集資銀碼,奉命凍結款項而已,但係保薦人與核數師就責任重大咯,睇番時序,證監會在三 月二十九日前已知道洪良出事,呢件事肯定屬於「股價敏感資料」,但秘而不宣,到三月三十日先至指示洪良停牌。假如有散戶在停牌前買入股票,豈非喊咁口?證 監會要求別人以第一時間宣布股價敏感資料,但係調查洪良一事幾個星期,散戶被蒙在鼓裏,公唔公道呀?又另外一件事,廉署在四月八日落案起訴梁思哲,係幾時 拘捕佢嘅呢?點解唔公開呀?早啲公開咗,散戶知道就唔會買洪良股票啦!如果話廉署拉人係機密行動,起訴前不能公開嘅話,點解拘捕陳志雲就哄動全港,搞到街 知巷聞?對陳志雲公唔公道?另外一間公司聯康生物科技(00960)在三月九日發通告,表示廉署於三月一日搜查公司,拘捕CFO,三月八日拘捕主席,呢啲 肯定係重大股價敏感消息,但遲咗八日先至公布,做香港投資散戶真係慘情!廉署以後帶走上市公司高層,請以陳志雲案為藍本,即時公開,以免投資者死得寃枉。 |
(按: 鳴謝鱷兄在此貼的資料。)
(1)
該 公司母公司原為一鄉鎮企業,稱浙江展望 針織廠,最初從事針織業,在1995年加入生產萬向節業務, 並逐步擴充其紡織業務,後在2002年改制為私人企業,由唐利民為首的管理層實施MBO,取得該集團的股權,不久把萬向節業務拿來上市,終在2004年2 月上市發行2,300萬股,集資金額只是約3,000萬,扣除費用後,集資僅2,151萬元。
當年上市的核數師為陳業馮、保薦 人為南華,可以知道該公司的素數如何,但要提及業績中資產負債表有 幾點不符常理的地方:
(1)在2003年首3季報 表中,營業額及盈利連年增加,但是利潤超高,毛利率達30%,較行業大型的萬向錢潮(000559)的2003 年年報中披露(p.52),萬向節毛利率約15%高1倍,有點不 合常理。
(2) 2002年營業額大增1倍,雖應收款有相應增加,但是存貨方面竟然下降,細閱明細(附註18),其中原材料及在製品有增加約40%,但是製成品卻大幅下降 25%,有提早出貨,提高營業額和應收款的嫌疑。
(3) 2002年公司增資5,100萬,有逾5,000萬現金短期存款,超過去年營業額,但該部分存款竟無附註,有點懷疑。在這樣充裕的現金下,但竟然有 2,300萬銀行貸款,次年現金稍有下降,但仍有逾4,700萬,但債項更上升至3,700萬。
初步估計公司營業額經營只需約 2,000萬現金即可營運,以其經營規模約6,000萬計,現金估計都 只需約2,000萬,所以借款也不用這樣高非常奇怪。
筆者懷疑, 該部分現金只是向銀行借款製造出來,抵押品就是該筆存款,並利用這筆現金以增資款打入上市公司,以符合上市及增資規定。在銀行方 面,只是左手交右手,沒有損失,公司方面成本只是一點利息而已,況且上市後成功集資,那個上市地位已經值錢了,故此實在是一筆划算的交易。
(4) 在增資後,公司的固定增產增加有所加速,2003年首9月約增加600多萬,後3個月增加了200多萬,並增加了土地的使用權價值約700萬,較2002 年增加100-200萬有所不同,公司的存款有所下降,當中部分懷疑用作降低貸款之用,致款項有所減少,但未能根本性解決問題,這筆款項這亦造成未來一大 堆懷疑交易的開端。
(2)
上市集資後,公司仍保持高現金高負債情況,另固定資產增加提速,在2004 年又提升了1,000 萬,2005年又增加2,200萬,其中從在建工程轉撥的款項約2,500萬,以過往營業額約100萬固定資產增加約2,000萬營業額計,估計增加的固 定資產估計約300多萬,估計約2,200萬,逐步用作償還貸款之用,剩下款項約2,000萬-3,000萬。
2006 年年報中, 預付款、按金及其他應收款金額劇增了1,400萬,又添置了約600萬固定資產,估計該部分資產已基本上被抹平,但是可能該數年中,因為紡織業不景氣,母 公司又挪用上市公司款項,短期存款提升,可能有部分用作抵押存款,作支援母公司之用。
在這個過程間,由於固定資產增加,使折舊提升, 加 上競爭激烈,以及各種各樣的問題,使帳目合理化之 下,營業額持續上升,利潤一直在減少,加上紡織業當年情況不佳,故此產生賣殼之念,亦因為缺乏資金,故此難以償還以上市公司存款抵押的借款,故此有以下幾 次的交易,但一直不成功,導致可能有一些不規範的情況出現。
(3)
2007年9月,乘著當時港股直通車的熱潮,浙江展望向楊 頌新持有啓濤集團有限公司及王國利、及趙茂 祥持有的浙江天昊實業有限公司(「天昊」)收購紹興華盛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紹興華盛」)45% 股本權益及紹興華鑫環 保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本權益,後者持有紹興華盛45%股權,即合共收購紹興華盛75%股權,作價共3億人民幣,即紹興華盛估值4億人民幣。
此外並擔保2007年及2008年紹興華盛部分盈利不少於4,000萬及 6,500萬人民幣,即分 攤盈利約3,000萬及4,875萬,對應市盈率為10倍及6.15倍,不如一般騙錢交易般,負數的盈利是需要賠償的。
紹興華盛公司主要從事工業及化學廢物之處理及循環再用。華盛已經掌握有關的技術, 並已裝置必要之設 備,能夠從PTA殘渣中提取多種有用物料,主要為鈷、錳、苯甲酸、對苯二甲酸及PVC塑劑,然後銷售予客戶,此等物料在化工行業用途廣泛。2006年8個 月盈利約936.3萬人民幣。
公告稱,公司已支 付 3,000萬按金作收購的代價,餘2.7億按發行1億新H股及4,000萬內資股集資支付,估計發行新股價格約1.52元,這批新股佔現有股本的282.77%及擴大後股本的64.64%,可謂把公司主導權拱手相讓,但從上述資料可見,和銀河半導 體(527)的交易相像,上市公司方提供集資平台,新人提供賺錢業務,但前者屬強勢一方,取得較好的條款,但後者亦能獲得足夠的資金發展。
但其後因市場轉差關係,集資管道受阻,加上該公司在2008年10月公告稱,因母公司持有一家19.012 %股權,並由主席擔任董事長的浙江華聯三鑫石化有限公司(「華聯三鑫」)19.012 %股權出現財政危機,故在2008年9月倒閉,並正在重組中。
因母公司擔保上市公司近4,500萬人民幣,但母公司並無財力還款,故考慮需要以 上市公司資產擔保取代母公司的擔保。
因此不利消息,加上聲稱因金融亦難以達成保證盈利,故在9月延遲收購,2008年11月宣佈收購 失敗,這筆現被迫退回。
(4)
該筆按金可能因為最後都是協助原母公司償還款項,以撇清以往的舊帳,使公司變成一 家正常的企業所做 的行徑,但隨著這項收購失敗,夢想隨之破滅,故公司亦再以其他方法一氣抹平帳款,把之變成一隻空殼,然後出售此殼股圖利。
但從以上可見,母公司財務已陷入困境,故此這筆錢難以償還,所以在帳上有大量奇怪 的事情出現,以掩 飾情況。
從2008年年報中,有一項支付建議收購土地使用權之按金3,200萬人民幣(附註22),其稱「本公司與一名第三方訂 立一項有條件協議,以收購中國紹興之土地使用權作業務擴充之用,代價為6,400萬人民幣」,但因為該土地被質押,故收購告吹,按金已被退回。但當時市場 情況開始轉差,應需收縮生意以渡過寒冬,為何還要購入此地呢?可見此或是掩飾這筆按金被挪用的真實情況,但最終失敗,導致公司有一張遲來的公告。
(5)
2010年6月24日,公司宣佈已在 於2009年11月1日、2009年12月6日及2009年12月31日,本公司與賣方分別訂立該協議、第一補充協議及第二補充協議,以現金代價 3,500萬人民幣向天昊及洪金坤收購專利權。
據 2010年3月30日發佈的2009年年報所稱,於2009年12月31日,根據協議須支付賣方按金2,500萬人民幣,專利權之所有權尚未轉讓予本公司及有關轉讓正處於登記中。鑑 於延遲支付代價,一份補充協議已於2009年12月31日獲簽立。
根據補充協議,轉讓合約將於餘款1,000萬人民幣獲償付後完成,於年報發佈的3 月30日,餘款尚未獲償付,至5月13日及6月18日各 付500萬人民幣,以結清該款項,不過該專利權在購入一個多月後,只剩下700萬人民幣,其稱,「東歐目標銷售市場經濟復甦步伐突然減慢而導致根據專利權 生產之產品之銷售估計收益減少。」
在年報發出的當 時,已接獲聯交所之查詢該交易的資料,其後雙方對涵義之詮釋交換意見。聯交所表示,其認為由於收購事項之資本性質及專利權很有可能被當作無形資產處理,故 收購事項或屬於創業板上市規則第19.04 (1)(a)條所訂明之「交易」定義之內。經考慮上市公司就收購事項採納之會計處理後,董事認為收購事項構成創業板 上市規則項下之須予公佈交易。
但是,購入的時期正 值金融海嘯,買入一定會使資金減值,此外還要保留現金作未來用途,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為何管理層還要用現金買入此項東西呢,這或是有可能是2007年 挪用現金交易沒法子還的延續。
(6)
據鱷兄稱,賣方及專利也有可疑:
1. 天昊
根據該公告稱「2007年9月9日,本公司與天昊,就本公司收購紹興華鑫環保科技 有限公司之 100%股份權益簽訂買賣協議」(如(3)段所述的交易),我們從這邊找線索。
鱷兄找回當年的通函稱 (p.10),曾提到「天昊主要於中國國內從事化工產品貿易」,而收購的公司紹興華鑫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則是「主要從事醫療廢物及工業危險廢物之收集及處 理,並已於2006年12月取得《紹興市醫療廢物經營許可證》,可以收集、運輸、儲存及處理醫療廢物。」
此外,在華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2008年7月30日的公告,亦 有提及天昊的資料:
(2)浙江天昊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昊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4 年10 月,注册资本8,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陈忠。经营范围: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品),甲苯、二甲苯、苯乙烯、醋酸等。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该公司总资产42,726 万元,净资产14,689 万元。
從上面的資料可見,公司根本是從事化工行業,並無從車汽車零件行業,故鱷兄質疑為 何「天昊會有不相干 的汽車離合器及自動漲緊輪等專 利出售?」
2. 專利問題
鱷兄隨便找一個 專利4(自動漲緊輪)看看,他 找到兩個問題:
1. 申請人: 洪金坤而非公司,產權是否由公司持有是一大疑問。
2. 申請人地址: 這個是公司地址,公司名是紹興精盾軸 承有限公司,公司網址表明洪金坤是公司總經理,洪金坤也是這公 司的法定代表人。
既然申請人是洪金坤而非公司,將 洪金坤列作賣方是可以理解,可是天昊與紹興精盾軸承有限公司之間的關係,似乎從沒任何資料證實過。
由此可見,該交易仍是疑點重重,筆者懷疑,之前收購失敗的按金可能因已進母公司的 袋子,因母公司財困,沒 辦法償還,所以此前有機會是利用一些關連交易非關連化的事情,以解脫母公司挪用資金的事,使上市公司變成淨殼,為第二次嘗試賣殼做好準備,以協助母公司脫困的方法,其情可憫,但不合法,希望民營企業以此為鑑,不要把自己業務造得過份的 多,使自己的資金情況保持暢順,從而減少挪用上市資金的機會。
(1)
昨 日,威華達控股(622,前凱達集團、銀網集團)宣佈認購Hennabun Capital Group Limited 33,333,333股新股,每股約6元,共2億元,佔Hennabun Capital Group Limited 現有已發行股本約24.51%,或股份擴大後已發行股本約
19.69%。
這件事其實是非常簡單的事。但是,根據2004年3月10日的公告, 威利國際(273,前怡南實業、首創、中聯控股、互聯控股,餘名等同),認實同一大股東歐亞平先生持有的另一家公司百仕達控股(1168)亦曾認購該公司 前身Hennabun Management International Limited股份,且根據最新公告,仍有其餘的股東,未知是否有百仕達控股的存在?
證據1:
證據2: 2009年1月29日民豐控股(279,前東方紅、恆盛東方、內蒙發展)收購莊先生之Equity Spin 及認購Hennabun Capital Group之公函(pdf. p.275,下稱公函)
「本集團於年內收購金融服務集團Hennabun Group(前稱HennabunManagement International Limited )之更多權益,該公司隨後於完成監管機構之批准程序後成為本集團之聯營公司。」
(2)
那由當時持有Hennabun Capital Group的回報是多少呢?首先要了解當中有沒有股本重組。
在2009年民豐控股收購完成時,該公司在有8,079,633,333股,據公函的附註稱,每股面值為0.01美元,股本共80,796,333.333元。
在2010年年報稱,「已發行股本13,679,633美元」。但據最新公告稱「及已發行股本為13,599,633美元,分為135,996,333股每股面值0.10美元之股份。」,由此可見公司一定有股本重組,也有回購。
民豐控股認購公告:
民豐控股2010年年報資料:
先 解決股本重組的問題,從2009年時,民豐控股持有7,062,133,333股,看不出有公告認購該公司股份,故2010年應沒變更。現時最新公佈為 「Hennabun由民豐金融﹙民豐控股之一間全資附屬公司)、Equity Spin及其他股東分別持有約51.93%、41.36%及餘下之6.71%。」
假設公司股本沒有重組,估計民豐控股股數應該為約135.9933億股,以現時股數為135,996,333股計算,大約進行了100股合1的程序。
由此亦可解開回購的問題,以0.10美元面值計算,2009年民豐控股年報估計有136,796,333股,少了800,000股,即100合1前的80,000,000股,和上面公告稱的渝港國際(613)持股相同,故估計回購股份應和該公司有關。
由 此可見,根據2004年公告,當年百仕達認購5,000萬股,投入資金為9,000萬,如果它仍持有股份,但現時合為50萬股,以威華達認購價6元計算, 估計剩下300萬,可以推論,在6年間,只剩下3.33%,加上公司在2005年後,已經連續5年虧損,真的令人感覺到本次交易是否值得。
(3)
根據上市規則第14章14.11條,關連人士可以指:
(1) 上市發行人的董事、最高行政人員或主要股東;
(2) 交易日期之前12 個月內曾任上市發行人董事的任何人士;
據14.12條,關連交易的定義為:
(ii) 上市發行人與一名非關連人士之間的任何交易,而有關交易涉及上市發行人收購一家公司之權益(或可購得該等權益之選擇權),並且,控權人(或其聯繫人)是該公司的股東或將會成為該公司的股東,而擬收購的權益:
(B) 是股份,而收購的條款較給予控權人或其聯繫人的條款為差;或
百仕達當年認購價為1.80元,合股後為180元,但現在其另外一家同主公司認購價是是6元,故如果它仍持有股票,亦需要留意是否會導致關連交易。
個人認為,這一系股認購一家中南證券及金江證券母公司的股票,這兩家證券行往績大家可見,已經屬於不可沾手之列,強烈建議大家不要碰這系股。
http://www.eeo.com.cn/2012/0118/219626.shtml
經濟觀察報 記者 仇子明 1月9日,自稱要做「中國西門子」的廣州白雲電器設備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白雲電 器)IPO首發再度折戟。這是該公司第二次IPO衝刺失敗,早於2007年9月,該公司就計劃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但過會前夜,招股書臨時撤下,證監會方 面「因有關事項需進一步核查」而取消該公司的審核資格。
記者從一位接近證監會發審委的市場人士處獲悉:白雲電器連續兩次IPO被否,或都與其刻意隱瞞同業競爭有關。
一家名為揚州白雲電器設備有限公司(下稱:揚州白雲)的公司,其與白雲電器業務相近,且與後者在股權結構、人事任命上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但這家公 司卻被白雲電器2007和2012年兩個版本的招股說明中有意或無意地「匿去」,在招股書中,胡氏家族承諾「本人家庭成員」不參與和白雲電器主營業務或者 主營產品相競爭或者構成競爭威脅的業務活動。
神秘的揚州白雲
據揚州白雲官方網站介紹,該公司系香港添興國際投資有限公司於2002年9月在揚州市邗江工業園合資設立的高新技術企業,佔地面積6.66萬平方米,產值過億元。主要產品有環保電控設備、新型頻率控制與選擇元件、新型電力電子元件等。
對比揚州白雲官方網站對該公司主業的描述和白雲電器的招股說明書,不難發現,揚州白雲的主打產品可謂與白雲電器「一模一樣」。
在一篇發表於2004年4月、在網絡上流傳甚廣的、標題為《胡氏兄弟:昔日打鐵鋪 今日打造中國西門子》的新聞報導中,有如下描述:「去年11月,揚州白雲電器設備有限公司正式開業,它將作為白雲進軍長三角的橋頭堡。」
此外,另有一篇發表於2007年6月標題為《與白雲電器集團總裁胡明聰談品牌成長之路》的新聞報導中,胡明聰稱:與揚州電器合作,是看中該公司的 「核心技術」,由其控股,雖然將少拿收益分成,「但重要的是:在合作中,我們輸出了品牌。」胡明聰在胡氏五兄妹中排行老三,現任白雲電器董事兼總經理。
1月12日,記者在揚州市工商局調閱的工商檔案顯示:揚州白雲的現任法人代表為徐長華。徐長華系白雲電器發起人股東之一,據其身份證號碼顯示為江蘇 揚州人。2004年11月,徐長華斥資377萬元受讓胡明聰的100萬元出資額後,白雲電器改制,折合377萬股,佔公司當時總股本的2%。不過,在 2007年1月,白雲電器啟動第一次IPO衝刺的節骨眼上,徐長華便以377萬元平價將手中股權「還」給了胡明聰。
白雲電器董事長胡明森的秘書王先生告訴記者,「揚州白雲與白雲電器沒有任何關聯,不存在隱瞞同業競爭之說。」王還強調,徐長華目前並不在上市公司任職。
白雲電器內部知情人士向記者透露稱,徐長華原為國有企業揚州三力的高層,因原企業效益較差,被胡明聰「挖」到公司廣州總部任職主管營銷的副總裁,而 後,徐長華說服胡明聰去揚州投資,在召集了揚州三力的舊部後,組建了揚州白雲。2006年前夕,即白雲電器於2007年啟動第一次IPO前夕,徐長華因與 胡氏家族中的老二,即主管銷售的胡明高發生矛盾,而「被離職」,回到揚州。「但揚州白雲乃是胡明聰的心血之作,胡家人不可能真正放手。」
兩片白雲的關聯
王秘書稱,其問詢過董事長胡明森後,胡氏家族給記者的正面答覆是:揚州白雲和胡氏家族並無關係,不存在同業競爭之說。
記者從公開信息中發現:
其一,在揚州白雲官方網站的產品目錄中,有一款名為「BML智能型組合式低壓開關櫃」的產品,該產品的產品概述有如下一段表述:「BWL1-Z智能 型組合式低壓開關櫃是廣州白雲電器設備有限公司吸取同行業多種類型低壓配電開關櫃的優點,結合國內行業的具體情況,開發出的新一代國產的通過型式試驗的智 能型交流低壓開關櫃。」
其二,2010年12月30日,「中國廣州政府」網掛出了一篇名為《白雲區黨政考察團赴江蘇南京、泰州考察》的新聞,文中稱廣州市白雲區的政界人士 於當年12月24日—27日,曾組團赴南京、泰州考察,白雲電器的董事長胡明森以白雲區政協副主席的身份隨行。在考察項目中有一處便是「白雲電器位於南京 和揚州的廠區」。這則政府網站的新聞至少證明,白雲電器在江蘇揚州有廠區,但無論是2007版還是2012版的招股說明書,白雲電器都對「揚州的廠區」隻 字不提。
其三,有一家名為「艾博白雲電氣技術(揚州)有限公司」的中德合資公司,其工商資料顯示,其股東方便有廣州白雲電氣集團,該股東的董事長便是白云電 器董事長之子胡德良。在揚州白雲的官方新聞《第一期營銷培訓班在二樓報告廳正式開班》中稱該培訓班的主辦方是「艾博白雲電氣技術(揚州)有限公司」。
記者提出欲就上述情形向胡家當事人求證時,王秘書稱:「我給你的答覆,就是公司的官方答覆:胡氏家族和揚州白雲沒有任何關係。」
誰的添興國際
揚州市工商局提供的揚州白雲工商檔案顯示:該公司開業於2002年9月27日,法人代表為徐長華,註冊資本為5010萬元。揚州白雲共有三個股東, 其中港資方的添興國際投資有限公司(下稱:添興國際)佔2500萬元的註冊資本,與同樣註冊資本的揚州三源通電氣設備有限公司並居第一大股東,揚州順景企 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以10萬元的認繳額位居小股東。
有意思的是,添興國際投資有限公司的名字在白雲電器的招股說明書中也一閃而過。在白雲電器招股說明書第71頁,白雲電器在介紹控股公司廣州新宗華電器實業有限公司的股東結構中,稱添興國際持有該子公司25%的股權,但對添興國際的股東背景則隻字不提。
1月12日晚間,記者致電揚州白雲董事長徐長華詢問添興國際的背景,被其告知:添興國際與胡氏家族並無關係。當記者追問其是否確定時,徐長華改口稱儘管自己是揚州白雲董事長,但並不清楚股東方的背景。
不過,記者在香港公司註冊處綜合諮詢系統調出的添興國際(公司編號:0469692)資料顯示,該公司註冊金額僅有5萬港元。現任股東只有兩個自然人,分別是控股60%的胡德健和控股40%的胡德良。
據白雲電器招股說明書,胡德健系公司總經理胡明聰之子,胡德良則是公司董事長胡明森之子。
江蘇泰和律師事務所的證券律師稱,如果上述股權結構資料屬實,那麼則可認定揚州白雲與白雲電器均與胡氏家族有關,涉嫌同業競爭,白雲電器招股書中對 揚州白雲隻字不提,則涉嫌隱瞞同業競爭。「兩家公司的主打產品相似,若白雲電器成功上市,很難保證上市公司會把最優質的客戶留給上市公司,而不是家族企業 的其他公司,從而損害中小股東的利益。」
http://news.imeigu.com/a/1328891461215.html
完美世界暗控尋寶網 關聯交易疑團未解
1月,完美世界捲入「入股智珠網絡涉嫌關聯交易」的傳聞,在完美世界否認匿名指控之後,本報記者調查發現,完美世界可能仍有重大事項未予披露——完美世界或是其合作虛擬交易平台「尋寶網」的實際控制人。
儘管完美世界極力撇清與其指定合作虛擬交易平台「尋寶網」存在關聯關係,但種種跡象顯示,完美世界可能隱瞞了事實。若完美世界實際控制「尋寶網」屬實,則與網遊行業相關法規存在衝突之處。
而一位負責過尋寶網相關業務的完美世界前員工,則向本報記者透露稱,「尋寶網正是完美世界所有」。
誰的尋寶網?
最新的工商信息顯示,尋寶網註冊時間為2009年11月12日。在尋寶網的官網首頁上,重點提示是完美世界官方合作虛擬物品交易平台。
2月6日,完美世界媒體中心媒介經理湯永健在接受本報採訪時表示,「尋寶是完美官方合作虛擬物品交易網站,但不是完美的。」
一個值得注意的細節是,在本報記者向湯永健求證之後不久,百度百科(微博)裡的尋寶網介紹由原來的「尋寶網是完美時空收購的網站之一」變更為「尋寶網已獲民族網遊龍頭企業完美時空的獨家授權」。
記者同時瞭解到,完美世界一些對外的賬目是通過尋寶網支付的。一位曾經和完美世界合作過的寫手稱,很多像她這樣的網絡寫手不是從完美世界領錢,而是完美通過尋寶網的賬戶打給她。
「這是普遍現象,很多像她一樣的個人和完美世界有業務往來的話,都是從尋寶網走賬。」上述前員工透露。而作為「合作網站」的尋寶網,只能充當遊戲道具的交易平台,而並不應該成為賬務渠道。
此前,5173作為市場上最大的虛擬交易平台一直和完美世界接觸,洽談虛擬交易道具在其平台交易事宜。「但溝通未果」,一位參與了雙方接觸過程的知情人士透露。
艾瑞分析師曹笛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完美肯定不敢說尋寶網是自己做的,這樣就可以操縱價格,而這會使玩家反感。」
據文化部、商務部2009年6月下發的《關於加強網絡遊戲虛擬貨幣管理工作的通知》顯示:「網絡遊戲虛擬貨幣發行企業」不得同時經營發行或交易以上 兩項業務。「在尋寶網立項的時候,完美內部分為兩派。一派是以公司首席設計官李青為代表,主張嘗試;一派以總裁竺琦為代表,反對立項。」上述知情人士透 露。
最終該項目得到完美董事長池宇峰的同意,由池宇峰的清華大學校友李青負責。為了規避風險,將單獨成立一個完美體系之外的公司。實際情況是,「尋寶網和完美世界其實是兩個班子、一套人馬。」上述知情人士稱。
和尋寶網類似的「藏寶閣」,是網易遊戲官方的虛擬交易平台。對此,網易也同樣對外諱莫如深。但「藏寶閣就是網易的」,一位網易遊戲在職員工對本報記 者透露。「藏寶閣現在一個月的交易量達到6000萬元。」一位虛擬交易平台不願具名的負責人稱,「尋寶網差不多也有2000萬。」粗略估算,尋寶網一年約 有2億元人民幣的交易額。
截至目前,尋寶網開放了完美世界4款遊戲的虛擬道具交易。尋寶網的客服人員稱「後面還會陸續開放」。
「習慣性」隱瞞?
此前,完美世界已經遭遇「隱瞞門」,被匿名指責「隱瞞涉嫌關聯交易的重大事項」。
1月上旬,一份匿名發佈的網帖稱,完美世界在入股「智珠網絡」(178.com)以及3.6億元向快樂永久兜售完美影視時,涉嫌關聯交易。傳聞稱該人士系完美內部中高層員工。本報記者試圖聯繫這位發帖人,未果。
該匿名網帖稱:2010年6月1日,未經公司董事會決議批准,池宇峰簽字支付款項2700萬元收購智珠網絡20%的股權。這筆投資對智珠網絡來說堪 稱「巨額」,令業界費解。另一遊戲網站的負責人李盛傑就表示,「2010年,178還是入不敷出的狀態,收入不過1000萬。」
此外,網帖對完美影視的剝離表示很大質疑,「完美世界3.6億元平價出售完美影視,接盤人是池宇峰90%控股的快樂永久」。
但記者在和一個負責完美世界招聘的獵頭公司——北京精英置頂諮詢接觸的過程中瞭解到,快樂永久依然在打著完美集團的旗號招聘。該公司負責完美世界招聘的趙靜說,「快樂永久正在招商務和發行,而且招聘都是統一從完美集團走流程。」
據瞭解,2011年8月4日,完美世界宣佈已與北京快樂永久影視文化有限公司簽訂正式出售協議,將旗下的影視業務經營實體即完美世界(北京)影視文化有限公司以人民幣3.6億元出售給後者,而北京快樂永久影視文化有限公司90%的股份,正是完美董事長池宇峰所持有。
「影視業務在虧損的時候,完美時空沒有怕拖累業績售賣,反而在賺錢的時候賤賣。」一位遊戲行業人士對此表示很不能理解。
隨後,記者致電完美影視官網的聯繫電話,索要相關負責人聯繫方式,對方表示「完美影視和完美世界是同一個公關部」,但在進一步瞭解到記者的採訪意向後,該員工又對此前的說法予以否認,並表示「不願意回應」。
「完美影視已經獨立出來,但招人這種事情應該問人事部。」完美世界總裁竺琦對此表示「自己也不清楚」。隨後的跟進溝通中,竺琦的電話一直處於無人接聽狀態。
BBG:記得Richard Bowen嗎?(明顯不記得.....)
他是前花旗集團高級主管,他在2007年11月對他的同事和花旗董事會發表了一次感人的演講——銀行的巨大信貸質量問題若隱若現。
Bowen是花旗抵押證券銷售部門的首席包銷人,這個部門每年從第三方買入價值500億美元的居民住房抵押貸款,然後把它們打包成為證券出售給全球投資者。在07年11月3日,Bowen發了一封「緊急的」電子郵件給所有花旗董事,其中包括羅伯特·魯賓——前高盛主席和美國財政部部長,當時為花旗執行委員會的主席,還包括當時花旗的CFO Gary Crittenden。信中提到「內部控制出現了問題,導致銀行裡存在巨大但可能未被發現的金融損失」。
Bowen寫道,他對這個問題已經「多次感到痛苦」,特別是從2006年中發現問題以後,已經多次向他的直屬高管反映,但銀行幾乎沒有做出任何行動修復該問題。Bowen當時發現花旗所持有的60%從第三方購買回來的居民住房抵押貸款——價值300億美元,是「有缺陷的」,這意味著這些貸款並不符合花旗的包銷標準。儘管如此,花旗仍然把這些存在缺陷的貸款資產打包出售。
其實什麼都沒做
大家都知道最終的結果是什麼。而花旗的高管幾乎什麼都沒做。魯賓在09年1月離開了花旗,在2010年4月8日向聯邦金融危機調查委員會表示,「要麼我要麼其他人把它(Bowen的警告郵件)轉發到了合適的人手裡,我確實知道,銀行當時迅速地行動,並採取了應對的措施。」該委員會主席Phil Angelides要求魯賓遵循委員會的指示,詳細解釋花旗究竟在收到Bowen警告郵件後採取了何種行動。幾個月後,魯賓的代表律師回了一封信,表示「那封郵件已經轉發給銀行裡的相關人員」,同時「花旗應該有能力提供關於應對Bowen所指出問題的應對細節描述」。這完全就是尼克松應對水門事件的回應方式。
接著,花旗的代表律師在2010年10月寫信給委員會表示,銀行已經就Bowen的郵件作出了反應,解僱了集團中負責審查購買回來的抵押貸款資產信貸質量的「主管」——實際上Bowen早就這麼幹了,並部署了一系列的新「流程」。但是,根據BBG在2012年7月發表的採訪報導,Sherry Hunt(當時Bowen的下屬)表示:「Bowen的警告並沒有導致抵押資產業務機構發生明顯改變。」
當然,當魯賓在委員會作證時,花旗已經接受了納稅人450億美元的救助,同時還獲得了聯邦政府價值3060億美元的擔保,而接受政府擔保的有毒資產正是Bowen警告存在質量問題的資產。魯賓在花旗工作了大約十年時間,一共獲得了1.26億美元的報酬。而Bowen,在發出那份有損花旗名譽的警告郵件後不久,就被剝奪了原來的職位,最後在魯賓離開的兩週後也離開了花旗。他現在在達拉斯的德州大學教授會計。
警告被無視
不單是魯賓,當時花旗CFO Crittenden和其它人都無視了Bowen明確的警告,而這並不是這個故事的結局。作為告發花旗內部錯誤行為的一部分,Bowen還給美國證券和交易委員會(SEC)——銀行最主要的監管者,發出了警示,希望SEC會認真調查花旗內控系統出現的問題,並對相關負責人採取法律行動。在花旗接受政府救助前,Bowen向SEC提交了兩份口供和1000多頁的文件,其中一部分文件來源於網絡,細述了花旗問題的嚴重性和Bowen嘗試修復它們的努力。更重要的是,Bowen表示他還同意SEC公開他的口供和相關文件。
很明顯,在動用納稅人數百億美元救助花旗之前,SEC什麼都沒做。但SEC仍必須遵守信息自由法案(FOIA),該法案授予公眾獲取像Bowen提交的文件之類信息的權利。SEC在認真履行FOIA請求的歷史記錄並不好,比如說不能按時地公開資料。經驗證明,SEC非常憐惜它的資料,只會公開儘可能少的部分。
今年早些時候,BBG的Ivry要求SEC按照FOIA公開Bowen提交的兩份口供和1000多頁文件。Ivry只是希望知道Bowen在花旗究竟發現了什麼不良行為,最終導致花旗接受救助。開始的時候,SEC有意迴避,聲稱Bowen的資料足以構成花旗的「交易秘密」。
當Ivry最終根據FOIA從SEC拿到了文件,他失望了。「裡面根本不存在相關的討論,而且被大幅篡改了,包括Bowen的名字。」Ivry通過電郵告訴我(「我」指的是本文作者William D Cohan)。不必說,Ivry無法從文件獲知關於Bowen所發現問題的更多資訊,所以也無法把Bowen的故事說全。
不能公開的資料
上週,我告訴Bowen,SEC沒有向Ivry公開他提交的文件和證詞,Bowen吃驚了。因為法律的原因,Bowen不能直接公開這些資料,但他一直期待SEC會對記者公開這些資料。Bowen還期待SEC會調查其中的違法行為。
Bowen告訴我:「坦白地說,我怒了。他們曾經告訴我,如果調查結束會根據FOIA公開相關的材料。而現在看起來,SEC已經決定不公開了,公眾無法瞭解其中的內幕了。我不知道SEC在法律上的顧慮,但坦白地說,我真的怒了。」
上兩週,我提出公開Bowen的文件和證詞的FOIA權利請求。10月22日,我受到了一份SEC寄來的確認信。我的查詢號為13-00937-FOIA。老實說,我對這個不放太多的期望。
曾供職於德意志銀行的三位人員向包括SEC在內的美國監管機構表示,德意志銀行在金融危機期間未確認在衍生品「槓桿化超級高等份額交易(leveraged super senior,一種CDO交易)」中蒙受的最高達120億美元的賬面虧損,以避免政府救助。
他們三人表示,如果德意志銀行按規定確認這筆名義價值1300億美元的交易的損失,其資本將降至危險的水平,這可能導致需要政府救助才能夠擺脫困境。為此,德意志銀行的交易員在明知應當按市值計價(Mark to market)的情況下而做出隱瞞,以避免在金融危機時刻引起恐慌。
舉報者中有兩人表示,德意志銀行錯誤記錄了2009年伯克希爾提供的保險的價值,而這此前一直不為人知。
德意志銀行在聲明中表示,這些指控已經過去兩年半,並且在2011年6月就已經公開;他們進行了細緻而徹底的調查,發現這些指控「完全沒有根據」。
德意志銀行表示,舉報者缺乏對於事實的瞭解和責任感,德銀將繼續配合SEC對此事的調查。
這些舉報是在2010和2011年分別發生的。三名舉報者配合SEC的律師提供了銀行的資料。
其中兩名人員表示,由於他們在銀行內部表達了對此事的憂慮而被解僱。其中一人Eric Ben-Artzi是德銀的風險管理經理,他在向SEC遞交了舉報材料的三天後被德銀解僱。他在向勞工部的文件中表示自己被解僱是因為舉報行為而遭受的迫害。
德銀的高級交易員Matthew Simpson也在向SEC遞交了舉報材料之後被解僱。德銀向Simpson支付了900000美元來私了「舉報迫害」的問題。
第三名舉報者要求匿名,他之前就職於德銀的風險管理部門。在向SEC作出舉報之後,他選擇主動離職。
SEC執行部主管Robert Khuzami對此次調查採取迴避態度,因為他在事件發生期間擔任德意志銀行美國分支的總顧問。現任總顧問Dick Walker之前則擔任Robert Khuzami目前所在的SEC執行部主管一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