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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名牌港設店拓內銷 商標遭內地搶註

1 : GS(14)@2012-06-25 23:40:31

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20625/News/eb_eba1.htm


據讀者報料及本報從主管全中國商標註冊工作的國家工商管理局總局商標局網上紀錄獲悉,包括化妝品、香水、洗護用品、眼鏡、家電、珠寶首飾、手表、旅行包、手提包、錢包、脇上用品、家具等商品種類,早已有一間名為百優集團有限公司在2009年用「Tommy Bahama」字樣註冊了商標,其中有部分商品如與手表、錢包等,與美國Tommy Bahama銷售的產品種類重疊,換句話說,Tommy Bahama將不可以在內地發售這些產品,否則屬侵權。
6年前曾敗訴 商標申請結果未明
網上紀錄顯示,Tommy Bahama曾經就此向商標局提出異議但被駁回,於是採用折衷辦法,除「Tommy Bahama」字樣外再加上圖案Logo去申請商標,但網上紀錄未有透露是否已批准這些文字加圖案的商標申請。
原來,今次已不是Tommy Bahama首次在內地遇到商標被搶註。早於1997年,Tommy Bahama分別向商標局註冊啤酒類及餐飲類的「Tommy Bahama」商標,但沒有就其主要的服裝產品作申請。直到2001年,一間名叫杭州泰利針織製品有限公司搶註了服裝、鞋、帽等商品的「Tommy Bahama」商標後,Tommy Bahama才提出異議,但經過法律訴訟後,2006年Tommy Bahama敗訴,2011年,該商標紀錄顯示,泰利針織公司已將其轉讓予Tommy Bahama,有指轉讓費為79萬元(人民幣.下同),但確實金額未能證實。
2 : GS(14)@2012-06-25 23:45:21

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20625/News/eb_eba2.htm
西南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研究員兼內地律師韓中節便指出,內地注重商標註冊保護,而香港或外國則強調使用保護,兩地法規差異就會造成問題,以榮華為例,香港法律是「先使用商標即可獲保護」,但內地卻是先註冊商標者擁有權利,因此榮華未有及早在內地註冊商標,結果陷入法律糾紛。

正由於內地商標註冊「先到先得」,所以近年來,搶註品牌商標竟成為另類生財之道,因為註冊一個商標才2000元(人民幣.下同),一旦手持商標「奇貨可居」,便可開高價轉讓費牟利。

像年初於美國NBA掀起熱潮的美籍華人林書豪,其名字「林書豪」內地商標原來已被一間服裝玩具公司註冊,該公司負責人更表示,出讓價估計不會低於500萬元。

現時不少港商都強調拓內銷,香港貿發局中國商務顧問譚思洛便指出,一旦有商標糾紛,可向內地工商局作行政投訴或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前者處理時間快,但無權決定民事賠償;後者需時,但可申請索償。

當然,最理想的辦法是防止自家品牌被搶註,好像Facebook早於2006年開始便在內地陸續註冊商標逾68個,除了「Facebook」、「THEFacebook」等英文商標,就連「臉書」、「面書」、「飛書博」等中文意譯也註冊,大大減少了日後出現商標糾紛的可能性。
3 : hh0610(1603)@2012-06-26 00:43:41

割肉渣嘛. 鬼佬唔係最鍾意玩呢D咩?
4 : GS(14)@2012-06-26 01:00:44

3樓提及
割肉渣嘛. 鬼佬唔係最鍾意玩呢D咩?


唔知點玩?
5 : hh0610(1603)@2012-06-26 01:07:47

各式各樣, 有D國家要你經渠道, 有D要你經WALWAMT, 有D要拎認証.

在我看來, 不同的貿易壁壘而已.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9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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