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方 本刊記者
編輯/卡西 劉惜墨
1、為什麽要打假?
近三個月,已有數名投資大佬發出信號:希望業界都能形成一股誠信風,爆出各自真實的融資數據(這句話翻譯過來就是:別再這麽幹了,再幹就削你。)
去年12月底,在黑馬創交會上,易凱資本CEO王冉說,經常看到這種情況,一家公司融了3000萬美元,然後報出來就是8000萬美元,融了1億美元報出來可能是3億美元。他呼籲:“建立誠信社會,從公布正確的融資額做起。”
2月22日,真格基金創始人徐小平也發起倡議:一起來消除這個虛報投資額的現象!他要求真格所投公司要麽不報,要報就報真實數字,否則小心他說出真相!
看到倡議,黑馬哥也是淚眼雙流。平日里,這種風氣把媒體搞得烏煙瘴氣,遇到這種事,媒體就成了其虛假宣傳的工具。比如融資敲定前,一些公司通常會求報道,說文章是寫給投資人看的,數字體面些能給投資人一點壓力,多拿點錢。融資敲定後,又來求報道,拋一個無法證實的天文數字,讓媒體們苦不堪言。
現在,終於有大佬出來抵制了。
企業要做得長久,總可能有上市的一天,當遞交招股說明書的一剎那,你是穿了“內褲”還是“裸泳”,一看便知。當然,絕大多數的情況是,連誠信都沒有的企業,通常在走到IPO之前,就已死在了路上。
2、哪些企業在造假?
先用天使投資人蔡文勝的觀點,給這些虛報融資額的企業貼一個標簽:自卑、不成熟。
2010年12月,蔡文勝曾發布一條微博,內容如下:
“經常看媒體爆料,誰和誰又拿到錢,融資金額很大。其實,一般主動對外公布融資的,大多是自信不足的企業,多報金額的更是忽悠成分,公布融資好處是宣傳企業,但壞處更多。嘿嘿,我以前投資企業也犯過這樣錯誤。而融資到手又不對外公布,說明企業相對成熟,並進入快速發展沖刺階段。”
據黑馬哥了解,創業者融資時,會與投資方簽訂一個3個月的保密期。所以經常會有消息稱,某企業3月份完成融資,半年後才宣布。至於選擇哪一天,主要看公司是否有宣傳需要。
但成熟的企業會默默沖刺,即便宣布,也是真實的融資額。哪些公司會這麽做?比如被上市公司投資過的公司,它們想虛報也不會被允許,因為投資方財報通透,涉及到嚴格、敏感的上市公司,沒必要因小失大。
3、哪些人在打假?
融資造假這麽多,為什麽被曝光出來的少之又少?因為,創業者與投資方往往坐在一條船上,除了競爭對手之外,誰還會更在乎這個數字的真相。於是乎,之前少數被曝有造假嫌疑的融資案例,主要是通過競爭對手舉報的方式:
1、同行爆料,這種情況最為常見。
早前如2011年團購大戰時,各種不知名公司裹挾著巨資破土而出。當年4月,大眾點評、拉手網均獲得巨額融資,前者宣布超1億美元,後者稱數額達1.1億美元。大眾點評創始人張濤便爆料,某網站1.1億美元註水不少。“真正的融資金額差不多是對外版本的一半左右,大約是5000萬美元。”
最近的如超級課程。去年12月,超級課程表CEO余佳文參加央視《青年中國說》稱,已獲得由阿里巴巴集團領投的千萬美元級B輪融資,並稱“明年給員工發1個億”。後被匿名網友、離職員工舉報“虛假融資”:實際僅為小幾百萬美元。阿里以上市公司不便披露為由,對具體數值不予評論。
這種方法缺陷很大:眾說紛紜,真實性存疑。同行是直接競爭對手,不排除刻意攻擊。目前為止也沒有實際證據證明,某團購網站、超級課程表確實虛報融資。
2、第三方監督。
上市公司比較嚴格,有證監會、渾水做空機構專門監督,但多針對於上市公司本身,至於其投過的公司虛報,中間隔著十萬八千里,出事兒的概率很低。
非上市公司就更是如此,誰來監督?工商局?貌似還沒有過先例哪家公司因虛報融資額受罰。靠媒體?許多媒體已成為企業、投資方的虛假傳播代言人,監督義務名存實亡、節操盡失。So,第三方監督的方法有時也很無力。
4、黑馬教你“5招”識破虛假融資額
那麽對於小白用戶而言,應該如何戳破謊言?其實,門檻沒有想象中高,方法有幾種:
1、查閱其工商資料。部分企業牛皮吹得太大,只需查閱工商資料,一輪融資完畢後,資料顯示投資總額增加了多少,再對比其公開宣稱的數額,大致能推算結果。
2、查閱招股說明書(上市公告)。吹牛遲早要納稅,出來混總是要還的。現在是創業公司,總有一天是要上市的。而上市是要公開招股說明書的,某年某月融資多少,乘以3乘以5還是乘以10,這份文件里會寫得清清楚楚。
3、投融界也專門有一套“算法”:不錯的項目,適用易凱資本CEO王冉總結的定律。“大多融資會做乘法:乘2或乘3,圈里知道會這麽做,又會除回來,做除法也並不難。”
4、不太行的項目,適用禮物說創始人溫城輝總結的定律。溫城輝是90後創業者,經常戳破投融界的謊言,為此還曾跑到央視去揭假。每碰見黑馬哥,他也會對把同行的糗事拿出來調戲一番。
在那篇《叔叔阿姨為何要撒謊》的文章里,他說:“現在的互聯網創業公司很喜歡把融資金額誇大,最常見的方式就是把人民幣說成美金,明明只是1000萬人民幣,開口一說就成了1000萬美元,金額瞬間提高到6倍!”
5、很水的項目,適用人人貸董事長楊一夫總結的定律。今年1月,楊一夫通過鳳凰視頻表達了自己的看法。“創投泡沫很大程度是由於創業者披露融資不實造成,譬如估值變融資額,翻個5-10倍。”
創業者不惜犧牲誠信,背後目的是什麽?投融界也進行了分析,藍石天使創始合夥人桂曙光曾分析原因如下(黑馬哥對其有刪減):借機宣傳營銷,金額大甚至大到爭議更有效果;投資機構借機宣傳;3)給競爭對手市場、融資、人才等制造壓力;虛報金額是給投資機構的LP看的.....
根據歷史慣例,什麽行業火,這種現象就在什麽行業流行,危害極大,2010-2011年的團購和電商、2012年的手遊和社交APP、2013年熱起的O2O、去年的進口電商和物流... ...
會有什麽危害?去年12月,紅杉資本創始人沈南鵬曾有過一段這樣的發言:“我們經常聽到企業家說把數字說得大一些,競爭對手也把數字說的大很多。這種心態特別需要防範,做一家企業還是應該抱著百年老店的想法,走得太快、拔苗助長,往往會給這個公司發展留下陰影,留下潛在的課需要去補,這種規律是沒有辦法去改變的。”
對,黑馬哥想說,走得太快會留下陰影 ,出來混遲早要還的!這個規律無法改變。創業者請時刻謹記!
本文記者王方,著重TMT及移動互聯網方面的報道,個人微信:wangfang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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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了小幾百萬天使的對外都報近千萬投資,拿了近千萬投資的對外都報數千萬融資,還有的拿人民幣的對外報成美元,業內人都“呵呵”了。
身處於創業圈中,每隔不久就聽聞哪位朋友又拿到融資,而一些行業的網站上,基本上每天都有數條融資信息的資訊文章,但大多這些文章最後都有著這麽一句話,”報道中所涉及的融資金額均由創業公司提供,僅供參考,XX網不對真實性背書”,大致意思是我就這樣報道了,信不信是你的事,跟我無關。
在這幾年的創業浪潮下來,太多太多的創業者為了融資,忘記初心,徹底拋棄了自己的商業模式,而幾乎所有報出來的融資額度,在大家眼里都會大打折扣。就在上周末,有個朋友還問我,他們天使拿到後,是按行規翻一倍對外報還是怎樣,不知不覺的,拿了小幾百萬天使的對外都報近千萬投資,拿了近千萬投資的對外都報數千萬融資,還有的拿人民幣的對外報成美元,業內人都“呵呵”了,但還是會有大量人相信,創業公司為何喜歡虛報融資呢?
1、自我炒作
在互聯網時代,每個人都有喜歡的事物,同時也有認可自己的人,一家被罵的很慘的企業,很多時候比一家完全無人談及的企業要好的多,因為有點名氣,至少做做商務合作,都不用先介紹公司是幹什麽的。
因此企業需要不斷刷出新聞,而出一個好的新聞,不需要一分錢即可刷爆朋友圈。例如京東這家公司,不知有多少人是因為奶茶妹妹,大幅度提高對這家企業的認知,從劉強東跟奶茶妹妹疑似在一起、確認在一起、訂婚、結婚、懷孕、待產一系列事件,省了京東幾年的品牌公關費,而今天又被龔小京(劉強東前女友,京東名字中“京”字的由來)重返京東的新聞刷爆朋友圈。
不過任何新聞都是有正反面的,可不是每家企業都能隨意的玩好的,可關於融資的新聞,玩砸的卻很少,因此有些公司,如果近期實在沒新聞,拋個“據傳”開頭的融資新聞,只要額度夠炫目,就可以迅速刷爆朋友圈。有媒體求證也沒關系,公關回複“不予置評”就可以了。謠言自己長著翅膀,飛一陣兒才會落下,眼球也賺完了。
2、招募員工
一家大公司和一家小公司,擺在你的面前,你基本上會選擇大公司;而一家大公司和一家有情懷、充滿激情、趨勢良好的創業公司相比呢?很難選擇了吧。這時候如果你正好聽聞這家公司的融資信息,估計很多人就直接簽約,去實現自己的抱負去了。
在當下一家企業最重要的是什麽?人才!有人說一個CEO最需要做的事就是“找人”,而一家剛獲得融資的企業,代表商業模式的到投資機構的認可,投資人可是最聰明的一群人,他們都進來了,作為員工還怕什麽呢?種種數據表明,發布一輪融資信息後,無論是高端人才的引進,還是基礎崗位,都對人事招聘都大大有利!
3、擊鼓傳花
很多人想,一家創業公司不誠信虛報融資,但其的投資機構完全知道真實的數據,難道就不怕給投資機構留下不好的印象,會被其當眾指出嗎?殊不知投資行業逐漸的在很多機構眼里,變成了一場擊鼓傳花的遊戲,投資機構都巴不得你多報高一些融資額度和估值呢,用這更好忽悠下一輪接盤的傻瓜進來,他們也好退出。因此當你看到融資信息,如果詢問涉及的投資機構,他們大多會三緘其口,即使被人逼問到不得不回複,用一個“保密協議”的回複就可以應付了。同時,這其實也是在帶著投資機構一起曝光,而這家投資機構也會被更多的創業者主動找上門來,交上項目。
所以關於融資信息大家看看就好,如同八卦新聞一般,反正與自身也無多大的關系。而創業者們,切忌被融資所謂的數字而亂了自己內心。
作者孫淩,多年校園創業者,微信號:sunoling。
據發改委網站4日消息,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了《省級電網輸配電價定價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規定了省級電網輸配電價的定價原則、計算辦法,與之前發布的《輸配電定價成本監審辦法》,共同構成了對電網企業的成本價格監管制度框架。
《辦法》明確了對電網企業的激勵約束機制。其中包括建立投資定期校核機制,防止電網企業虛報投資,當電網企業實際投資額低於規劃投資額時,對差額投資對應的準許收入的70%予以扣減,反之,差額投資對應的準許收入不再上調。
據悉,2015年以來,通過輸配電價改革、實施煤電價格聯動、推進電力市場化交易等方式綜合施策,已累計降低用電成本1800億元以上。
以下為2016年末,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對此問題的相關問答:
問:為什麽要制定《辦法》?
答:深化電力體制改革、推進價格機制改革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要求,將政府定價範圍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和網絡型自然壟斷環節。《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幹意見》(中發〔2015〕28號)、《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幹意見》(中發〔2015〕9號)明確提出按照“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的思路,推進電力價格改革。
制定出臺《辦法》,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在新常態下把價格改革向縱深推進、建立健全政府定價制度的重要探索,有利於政府價格監管方式轉變,提高政府定價的科學性,最大限度減少自由裁量權。
制定出臺《辦法》,是在新形勢下加強對超大網絡型自然壟斷企業價格監管的重大創新。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是世界範圍內規模巨大的電網企業。盡管網絡型自然壟斷企業具有規模經濟優勢,有利於電力資源在更大範圍內優化配置,但為更好地規範企業行為,防範企業利用壟斷地位損害發電企業和電力用戶的合法權益,必須加強監管。
制定出臺《辦法》,有利於加快電力體制改革總體進程,推動有序放開競爭性環節定價、有序向社會資本放開配售電業務、有序放開公益性和調節性以外的發用電計劃,加快構建主要由市場配置電力資源的體制機制,還原能源商品屬性。
問:核定輸配電價過程中要堅持哪些原則?
答:《辦法》明確,核定輸配電價過程中要堅持三個方面的原則:
(一)建立機制與合理定價相結合。以制度、規則、機制建設為核心,轉變政府價格監管方式,既要提高政府定價的科學性,最大限度減少自由裁量權;又要規範電網企業的價格行為,通過科學、規範、透明的制度形成合理的輸配電價。
(二)彌補合理成本與約束激勵相結合。按照“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的辦法核定輸配電價,以嚴格的成本監審為基礎,彌補電網企業準許成本並獲得合理收益;同時,建立激勵約束機制,調動電網企業加強管理、降低成本積極性,提高投資效率和管理水平。
(三)促進電網健康發展與用戶合理負擔相結合。通過科學、合理、有效的價格信號,引導電網企業的經營行為和用戶的用電行為。既要促進電網健康可持續發展,確保電網企業提供安全可靠的電力,滿足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又要使不同電壓等級和不同類別用戶的輸配電價合理反映輸配電成本,以盡可能低的價格為用戶提供優質的輸配電服務。
問:《辦法》最核心的內容是什麽?
答:《辦法》的核心可以概括為“三個明確”,即明確了獨立輸配電價體系的主要內容、明確了輸配電價的計算辦法、明確了對電網企業的激勵約束機制。
(一)明確了建立獨立輸配電價體系。《辦法》規定,以提供輸配電服務相關的資產、成本為基礎,確定電網企業輸配電業務準許收入,並分電壓等級、分用戶類別核定輸配電價,建立規則明晰、水平合理、監管有力、科學透明的獨立輸配電價體系,既要確保電網企業提供安全可靠的電力,又要使輸配電價合理反映輸配電成本,以盡可能低的價格提供優質的輸配電服務。
(二)明確了輸配電價的計算方法。《辦法》按照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則,既明確規定了折舊費、運行維護費、有效資產、準許收益率等指標的核定原則和具體標準,又明確規定了不得計入輸配電價定價範圍的成本費用、資產,還規定了分電壓等級、分用戶類別輸配電價的計算辦法,提出了妥善處理政策性交叉補貼的初步思路。
(三)明確了對電網企業的激勵約束機制。《辦法》創新性地引入激勵性管制理念,建立對電網企業的激勵和約束機制。一是實行費率上限管控,材料費、修理費、其他費用等高出上限部分不計入輸配電價,激勵企業以費用上限為目標盡可能通過節約成本費用來獲得收益;二是強化投資約束機制,電網投資與電量增長、負荷增長、供電可靠性不匹配的成本費用暫不予納入輸配電價,抑制電網過度投資,鼓勵工程造價節約,減少不必要投資;三是建立投資定期校核機制,防止電網企業虛報投資,當電網企業實際投資額低於規劃投資額時,對差額投資對應的準許收入的70%予以扣減,反之,差額投資對應的準許收入不再上調;四是建立成本節約分享機制,規定企業實際借款利率、線損率低於政府核定標準的,節約部分按1:1由企業和用戶共同分享,調動企業降成本的積極性;五是建立與供電可靠性和服務質量掛鉤的輸配電價調整機制。供電可靠率、服務質量等達不到規定標準的,相應扣減電網企業準許收入。
此外,為平穩推進輸配電價改革,《辦法》建立了平滑機制。監管周期內新增投資、電量變化較大的,在監管周期內對準許收入和輸配電價進行平滑處理;情況特殊的,可以平滑到下一周期。
問:請介紹《辦法》的制定過程。
答:對超大網絡型自然壟斷企業進行價格監管是世界級難題,各國監管機構都經歷了多年的探索,才形成了比較完善的監管制度框架。輸配電價也是我國價格改革中最難啃的“硬骨頭”之一。在制定《辦法》過程中,認真總結試點經驗,並借鑒成熟市場經濟國家監管辦法,形成了以“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為基礎,引入現代激勵性監管理念的監管制度框架。
首先,《辦法》是在充分試點的基礎上制定出來的。2014年,國家發展改革委部署深圳和蒙西開展輸配電價改革試點;2015年,將試點範圍擴大到寧夏、湖北、安徽、雲南和貴州等5省(區)。今年年初,又決定在12個省級電網和華北區域電網開展輸配電價改革試點;9月決定進一步擴大試點範圍,實現全覆蓋。我們與試點省份價格主管部門、國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機構進行了反複溝通,並邀請中國宏觀經濟研究院院價格研究所、華北電力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專家共同研究,形成了《辦法》初稿。
其次,《辦法》反複征求了有關方面的意見。2015年,在輸配電價改革試點之初,國家發展改革委首先印發了《輸配電定價成本監審辦法(試行)》,對如何認定歷史成本做了規定。根據試點經驗,我們起草了《辦法》初稿後,反複征求了國資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能源局的意見。12月16日-27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向社會公開征求了對《辦法》的意見。征求意見期間,社會各界人士通過網上留言等方式提出了近800條意見和建議,相關意見建議中肯、全面,對完善辦法具有積極的借鑒意義。多數意見認為辦法意義重大,科學合理,與國際先進電力監管理念接軌,建議盡快出臺。所提具體意見基本已在辦法中體現或在修改時采納,還有一些是在改革試點中需要研究解決的問題,將在改革過程中逐步細化落實。
第三,《辦法》合理借鑒了國外經驗。對電網企業進行價格監管是市場經濟國家通行做法,美、英等國已有30余年的監管經驗。一年多以來,我們通過各種方式加強與美國、英國等輸配電價監管機構的溝通交流,詳細了解各國監管經驗、遇到的挑戰及解決辦法,對《辦法》補充完善。
需要說明的是,輸配電價改革畢竟是一個新生事物,核定輸配電價過程中還面臨很多問題和挑戰,我們將在推進改革的過程中,繼續傾聽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為將來修訂完善輸配電價成本監審辦法打下良好基礎,也歡迎社會各界幫助我們工作。
問:去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降低電力價格,今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又提出降低用能成本。《辦法》能夠降成本嗎?
答:“降成本”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五大任務之一,也是推進電力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辦法》遵循了“著力建機制、合理降成本”的理念,在建立科學、規範、透明的輸配電價監管機制的同時,努力推動降低工商企業用電成本。2015年以來,通過輸配電價改革、實施煤電價格聯動、推進電力市場化交易等方式綜合施策,已累計降低用電成本1800億元以上。
一是實施煤電聯動機制,降低燃煤機組上網電價,相應降低工商業用電價格。煤電價格聯動機制建立以來,由於電煤價格上漲,2004年-2011年曾連續7次上調燃煤機組上網電價,並相應提高工商業銷售電價。2013年以來,電煤價格持續走低,已連續4次下調了上網電價,共下調每千瓦時7.44分錢。其中,2015年4月20日和2016年1月1日,還相應下調了工商業銷售電價和一般工商業銷售電價,下調幅度分別為每千瓦時1.8分錢和3分錢。兩次調價共減少企業用電支出900億左右。
二是通過輸配電價改革嚴格成本監審,降低電網企業輸配電費用。2015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在深圳、蒙西、湖北、安徽、寧夏、雲南、貴州開展輸配電價改革試點。通過成本監審,核減電網企業不相關資產、不合理成本後,綜合考慮未來投資增長因素後,用於降低銷售電價的部分約80億元。目前,我委正在加快審核2016年第一批12個省級電網輸配電價水平,從成本監審情況,電網歷史成本平均核減比例為16.3%。從輸配電價測算情況看,除北京、河北北網受投資大幅增長、售電量增速較低等因素,輸配電價有上漲需求外,大多數省級電網的輸配電價均將有不同程度的降低,近期我們將陸續批複12個省級電網的輸配電價,並由試點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按規定對外公布分電壓等級的輸配電價。根據初步測算結果,預計還將較大幅度降低用電企業電費支出。
需要說明的是,由於定價辦法規定了平滑機制,北京、河北北網測算出來的輸配電價較現行購銷差價有了適當提高,但暫時先不調整到位,銷售電價繼續維持現行水平。
三是推動電力直接交易,降低大用戶電力價格。輸配電價改革的目的之一,就是通過制定獨立輸配電價,推動電力市場交易。據測算,2015年全國電力直接交易4300億千瓦時,按每千瓦時平均降低5分錢測算,減輕了用電成本215億元。2016年電力市場交易規模又進一步擴大,初步測算,2016年電力直接交易將達7000億千瓦時,按每千瓦時降低6.4分錢測算,全年可降低用電費用450億元。
四是完善基本電價執行方式,減輕大工業用戶基本電費支出。針對用電企業反映在經濟下行壓力較大、部分企業無法滿負荷用電的情況下,向電網企業申請調整基本電價計費方式周期長、限制多,用電負擔凸顯的問題, 6月30日出臺了完善基本電價執行方式的改革舉措,放寬用電企業申請調整計費方式、減容、暫停的政策條件,電力用戶可根據企業實際需要選擇最有利的計費方式。據測算,可減輕大工業用戶基本電費支出150億元。
五是推動跨省跨區電力交易,降低受電地區用電成本。2015年4月,國家發展改革委發文降低了部分跨省跨區的輸電價格,平均降價幅度每千瓦時2分錢,並完善跨省跨區電力市場化價格機制,由送電、售電市場主體通過協商或競價的方式確定送受電量、價格。2016年,跨省跨區送電價格根據受電省份燃煤標桿電價變動幅度同步降低,將有利於降低受電省份企業用電成本。在原有計劃之外,新增跨省跨區用電通過市場協商進一步降低價格。指導北京、廣州兩大交易中心,進一步組織跨省跨區電力直接交易,將西部地區“棄風”、“棄光”、“棄水”的電力以較低的價格送到東部負荷中心,既降低東部地區用電成本,又促進西部地區可再生能源發展。例如,“銀東直流跨區送電直接交易”共成交90億千瓦時,每千瓦時降價6分錢,減少山東用電企業支出5.4億元。北京市創新工作方法,由電力公司統一代理(自願選擇其他售電公司代理的除外)郊區工商業用戶掛牌采購區外電力,郊區工商電價平均降低2.44分錢,促進了非首都功能疏解。
問:在輸配電價改革方面,還將開展哪些工作?
答:目前,我們已經實現了省級電網輸配電價改革試點的全覆蓋。近期即將公布第二批12個省級電網的輸配電價,剩余14個省級電網輸配電價成本監審的實地審核即將完成,並轉入輸配電價測算階段,預計明年二季度將全部向社會公布。接下來,根據電力體制改革和價格機制改革的總體部署,我們還將開展以下工作:
第一,合理核定區域電網和跨省跨區電網輸電價格。華北電網的成本監審工作已經完成,並對輸配電價作了初步測算,明年將啟動東北、西北、華中、華東等區域電網的輸配電價核定;同時,還將合理制定或調整跨區跨省線路的輸電價格,促進跨省區電力交易的發展和西部可再生能源的消納。
第二,指導地方核定地方電網和新增配電網配電價格。為有序向社會資本開放配售電業務,國家發展改革委已經發布了第一批105個新增配電網試點;四川、廣西、雲南等地還有一些地方小電網。明年,我們將參照省級電網輸配電價辦法,指導地方科學核定地方電網和新增配電網配電價格。
第三,研究建立常態化監管制度。我們已初步建立了有關電網企業按規定上報日常運行的數據信息,並將以相關信息為基礎構建電價監管的數據庫,定期對電網企業的投資、生產、運營數據進行核查,不斷提高價格監管的科學性合理性。
第四,積極推動電力市場化交易。輸配電價改革在“管住中間”建立了制度框架的基礎上,也為“放開兩頭”、推進電力市場化交易提供了重要基礎。我們將積極與有關部門一道,共同研究電力市場交易的規則、辦法,共同推動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電力市場體系,不斷擴大市場決定電力交易、電價的範圍,構建主要由市場決定電力資源配置的體制機制。
問:去年,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了新的煤電價格聯動機制。今年1月1日下調了電價。今年下半年煤價出現大幅上漲,請問明年1月1日還啟動煤電價格聯動嗎?
答:經國務院批準,發展改革委於2015年底完善了煤電價格聯動機制。完善後的煤電價格聯動機制規定,依據向社會公布的中國電煤價格指數和上一年度煤電企業供電標準煤耗,測算煤電標桿上網電價。每期電煤價格按照上一年11月至當年10月電煤價格平均數確定。本期全國電煤價格指數平均為每噸347.5元,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公布的年度燃煤電廠供電標準煤耗為每千瓦時319克。
根據煤電價格聯動計算公式測算,2017年煤電標桿上網電價全國平均應上漲每千瓦時0.18分錢。由於聯動機制規定,標桿上網電價調整水平不足每千瓦時0.20分錢時,當年不調整,調價金額納入下一周期累計計算。據此,2017年1月1日全國煤電標桿上網電價將不作調整。
在當前形勢下,煤電標桿上網電價不調整,客觀上有利於穩定市場預期,有利於穩定實體經濟用能成本,有利於促進煤電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我們將密切跟蹤電煤價格走勢,繼續采取釋放先進產能、調配鐵路運力、推動簽訂長協、穩定市場預期等措施,推動電煤價格盡快合理回歸,促進燃煤發電行業平穩健康發展。
2018年6月13日至14日,最高人民法院在第一巡回法庭大法庭公開開庭審理顧雛軍等虛報註冊資本,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挪用資金再審一案。
該案合議庭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第一巡回法庭庭長裴顯鼎擔任審判長,第一巡回法庭副庭長張勇健和主審法官羅智勇、司明燈、劉艾濤為合議庭組成人員,石冰、羅燦擔任法官助理,書記員張燕清擔任法庭記錄。最高人民檢察院指派檢察員羅慶東、劉小青、趙景川,助理檢察員楊軍偉依法出庭履行職務。原審被告人顧雛軍、姜寶軍、張宏、張細漢、嚴友松、晏果茹、劉科及顧雛軍的辯護人陳有西、童漢明,姜寶軍的辯護人盛沖,張宏的辯護人馬振彪,張細漢的辯護人張友學,嚴友松的辯護人李江、袁軍到庭參加訴訟。
2006年9月11日,廣東省佛山市人民檢察院向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指控顧雛軍等人犯虛報註冊資本罪、提供虛假財會報告罪、挪用資金罪、職務侵占罪,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08年1月30日作出判決,認定顧雛軍犯虛報註冊資本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六百六十萬元,犯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犯挪用資金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六百八十萬元。對其他原審被告人也分別作出相應判決。宣判後,顧雛軍等提出上訴。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於2009年3月25日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2012年9月,顧雛軍刑滿釋放後,提出申訴。最高人民法院經審查,於2017年12月27日決定提審本案,由第一巡回法庭再審。
庭審開始時,合議庭成員宣讀了庭前會議報告、再審決定書等相關材料。在法庭調查階段,合議庭對原判認定的事實進行了全面審理,組織檢辯雙方對原判列舉的有爭議的證據進行了質證,對雙方提交的以及合議庭調取的新證據進行了質證。同時,應檢辯雙方申請,合議庭通知了相關證人、有專門知識的人到庭作證、提出意見。
在法庭辯論階段,檢辯雙方對本案的事實、證據和法律適用等問題充分發表了意見。顧雛軍等及其辯護人均認為各原審被告人的行為不構成犯罪,要求依法改判無罪。最高人民檢察院出庭檢察員認為,顧雛軍等人在調整完善註冊資本結構過程中實施了虛報註冊資本行為,但行為社會危害性較小,尚屬行政違法範疇,不構成犯罪;科龍電器2002年至2004年每年年底通過壓貨方式進行虛假銷售,導致其公開披露的年度財會報告含有虛假成分,但在案證據不足以證明造成了嚴重損害股東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後果,對顧雛軍等人的行為,應按無罪處理;顧雛軍等人挪用科龍電器和江西科龍合計2.9億元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原審裁判相關部分定性準確,量刑適當;顧雛軍等人挪用揚州亞星客車6300萬元的基本事實清楚,但適用法律錯誤,且在案證據不能證實顧雛軍等謀取了個人利益,不構成挪用資金罪。法庭辯論結束後,各原審被告人分別作了最後陳述。
庭審充分保障了訴訟參與人的各項訴訟權利。法庭對待檢辯雙方始終不偏不倚。針對顧雛軍等個別原審被告人及律師在庭審中情緒激動和發言不適當,合議庭進行了適度提醒和訓誡。同時,對於辯方提出檢察員質證方式存在問題的意見,法官也予以采納並及時提示。整場庭審雖交鋒激烈,但井然有序。
原審被告人親屬、部分全國人大代表和全國政協委員、專家學者及有關單位代表等旁聽了庭審。最高人民法院通過官方微博等渠道進行了全程圖文直播,庭審完全公開透明。
本案將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