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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著作權大戰

http://magazine.caixin.com/2012-02-17/100357864_all.html

網名為「一毛不拔大師」的貝志誠,計劃在2012年2月底擴大戰線,向蘋果公司提出幾起新的盜版侵權訴訟。

  就在一個月之前,包括韓寒、李承鵬、慕容雪村等十位作家,在「作家維權聯盟」的協助下起訴蘋果公司,指蘋果商店的應用程序中包含侵權作品。這一 起訴已經由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受理。而在2011年10月,「作家維權聯盟」還曾協助這些作家在北京市海淀區法院起訴了百度公司。

  這場網絡著作權大戰,源自去年的百度文庫侵權糾紛。(相關報導參見本刊2011年第13期「『避風港』救不了百度文庫」)

  2011年3月,50位作家聯名聲討百度文庫無果。隨後,出版界宣佈與百度談判破裂,原軟件公司企業主貝志誠捐出了100萬元人民幣,噹噹網總 裁李國慶、京東商城總裁劉強東也各自捐出100萬元,於2011年7月成立了「作家維權聯盟」,為首批30位簽約的作家維護著作權。貝志誠被推舉為這個維 權聯盟的執行人。他聯繫律師,啟動了上述的訴訟戰。

  這些爭訟不過是互聯網時代著作權爭議的冰山一角。中國的《著作權法》自1990年頒行以來,雖經2001年和2010年兩次修訂,仍不符日新月異的網絡時代需要。第三輪修法已在2011年7月由國家版權局啟動。此番修法,意在重新構建互聯網環境下的著作權保護體制。

  2012年1月13日,國家版權局舉行的修法工作會議上傳出消息:三家高校的知識產權研究機構受託分別起草的修法專家意見稿已經完成,下一步即是彙總三部專家意見稿,形成《著作權法》修訂草案稿,報送國務院。

「打」出幾個經典案例

  2011年3月24日下午,由中國文學著作權協會常務副總幹事張洪波、出版人沈浩波、路金波、華楠以及作家慕容雪村、香港導演彭浩翔組成的出版業、作家代表,在北京與百度公司代表進行談判。四個半小時之後,談判破裂。

  隨後,上述六名出版業、作家代表公開發布的《3·24談判破裂六代表告百度書》稱,在中國,幾乎任何一本暢銷書或原創小說,都會在百度文庫中出現,任用戶瀏覽、下載、存儲在電子閱讀器中。

  百度方面則辯解稱,百度文庫只是一個「在線文檔分享平台」,其對侵權問題並不知情。「上傳者是用戶而非百度」、「免費分享」是百度認為自己未參與侵權的主要理由。

  這正是注重用戶共享的Web2.0時代互聯網著作權保護的困境所在。在網絡環境下,網絡內容提供商可以自行採集和上傳作品內容,網絡服務提供商則為網絡用戶提供接入、傳輸、存儲、搜索等服務。

  若內容提供商直接上傳侵權作品,即直接構成侵權;而網絡服務提供商如果只是提供了網絡空間或者上傳服務,一般不需承擔法律責任。包括中國在內的 許多國家,對網絡服務提供商都設立了「避風港」原則。如果網絡服務提供者鏈接、存儲的相關內容涉嫌侵權,在其能夠證明自己並無惡意,並且及時刪除侵權鏈接 或者內容的情況下,網絡服務提供者不承擔賠償責任。簡單來說,這就是「通知+移除」規則。

  但如今,網絡服務商從事的內容日益多樣化,已經不能簡單地給他們貼上「內容」或者「服務」的標籤。清華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崔國斌認為,在具體案件中,需要對其行為進行仔細分析,才能確定是直接侵權還是間接侵權。

  在貝志誠看來,按百度文庫原來的運作模式,一個用戶上傳的東西,下載的人多,就能獲得相應積分,用這個積分又可以去買更多其他的文檔。這就是鼓勵盜版的模式。貝志誠還認為,除了百度文庫,百度提供的手機小說搜索、百度貼吧等的盜版情況也很嚴重。

  為此,「作家維權聯盟」希望通過訴訟使百度做到幾點:首先是切實改正錯誤,「過去說的很好聽,但多次說話不算數」;第二,要為過去的違法付出相應的代價;第三,要斷開鏈接,如果接到了相應的網站鏈接盜版的通知,百度的搜索中不應搜出這些網站的鏈接。

  貝志誠認為,專業的搜索網站應屏蔽一些盜版網站的關鍵詞,這樣才能保證搜出來都是正版的網站。

  但這一點,成為雙方之間最大的分歧。百度公司向財新記者表示,從網頁搜索的技術層面上,無法判斷一個頁面提供的內容是否是盜版,這屬於法律層面的問題。

  比如,兩個設計相同的視頻網站都提供同一個電影在線播放服務,但其中一個是有版權的,另外一個沒有的。這種法律關係不會在網站設計中體現出來,搜索引擎自然無法識別。

  對於蘋果公司而言,情況還要更加複雜一些。「作家維權聯盟」委託的律師發出侵權通知後,蘋果公司回覆,除了要求提供涉嫌侵權作品的名稱,還需提 供相應的鏈接。此外,還有一些必須的格式要求,比如被應用程序侵犯的授權權利人,對受侵權權利以及相關應用程序如何造成侵權給予描述等等。蘋果公司還要求 直接與應用程序的開發者聯繫。直至今天,大部分的盜版作品都還未從蘋果商店撤下。

  對於蘋果商店出現的盜版作品,「作家維權聯盟」認為,蘋果公司沒有理由聲稱自己不知情。蘋果商店中的作品除了蘋果自行上傳的以外,很多是其合作開發者上傳的。

  而要成為蘋果的合作者,必須滿足三項條件:一是個人開發者向蘋果每年支付99美元,單位開發者每年支付299美元;二是提供主體資格證明文件; 三是提供信用卡號等信息。只有經審核通過,才可以成為蘋果的合作開發者。同時,開發者還必須使用蘋果軟件開發工具包(SDK)開發相應應用軟件,經審核通 過後才能上傳到蘋果商店。

  貝志誠表示,起訴蘋果公司目的就在於促使其在上傳審查中,增加著作權權屬證明的內容。

  不過,貝志誠說,現在「作家維權聯盟」還不能擴大維權作家的範圍,從精力和財力上都有困難。但只要這幾個案子打下來,創造出一些規則和模式,他們願意將訴訟中的各種注意事項都公佈出來,供其他的著作權人參考。

  貝志誠還稱,如果精力允許,今年下半年還將追究淘寶、新浪等網站中存在的盜版情況。他們希望找出一條既能保證網站的創新和運營,又能保護著作權人利益的新路子。

《著作權法》怎麼改

  儘管以上訴訟目前還沒有結果,但影響已經顯現。

  現在,點開百度文庫,網頁的上方會出現兩行醒目的紅色文字:「我們不允許任何未經著作權人同意而將其作品進行上傳和公開分享的行為。一旦您發現了此類文檔,希望您能前往投訴區進行投訴,我們非常感謝您為維護百度文庫無盜版環境作出的貢獻。」

  在去年作家針對百度文庫集體維權以後,百度CEO李彥宏曾經公開表示,「(百度文庫)如果管不好,就關掉。」

  百度文庫負責人對財新記者表示,百度進一步加大了對文庫內容的排查力度。從2011年3月至今,下線涉及版權爭議的文檔數百萬份。2011年4 月,上線了「反盜版DNA對比系統」,不僅可以系統清除文庫中網友已經上傳的侵權作品,也使得將來侵權作品在上傳時能被系統自動拒絕,從源頭上控制侵權作 品的傳播。

  2012年1月,百度文庫升級「反盜版DNA比對系統」,提升盜版比對技術,嚴格對網友上傳的文檔進行過濾,凡上傳盜版文檔三次以上的用戶,其ID將被封禁處理。

  此外,百度文庫設立了「綠色舉報通道」。在已有版權投訴通道的基礎上,向全國近400家出版社、文著協、作協等相關機構發放了快速處理賬號。這 些賬號向「文庫投訴中心」投訴後,不再需要舉報人單獨提供版權證明,文庫將先對投訴進行處理,後向版權方抽樣索取版權證明。同時,百度文庫還發動用戶的力 量,成立「綠色行動團」,設立文檔版權檢舉功能。

  百度文庫的負責人表示,百度文庫目前已經與87家機構進行合作,收錄授權的各類專業文檔30萬份。後續的措施中,還將推出用戶認證計劃,讓著作 權人能夠更便捷地分享版權文檔,增加更多保護著作權人利益的渠道與方式。同時,百度專門推出百度閱讀,向網友提供正版數字閱讀資源,採用HTML播放器, 不提供下載服務,從而實現版權保護。

  目前,百度與「作家維權聯盟」間的這起訴訟還在進行中,未來會走向何方,還有待司法的判決。

  實際上,互聯網環境下的著作權保護,其邊界如何釐清,是個世界性課題。就在2011年底,美國兩個關於網絡知識產權保護的法案就引起軒然大波。

  美國眾議員Lamar Smaith提出一個名為《停止在線盜版》(Stop Online Piracy Act,簡稱SOPA)的法案,參議員Patrick Leahy則提出《制止對經濟創新力的在線威脅以及對知識產權的侵犯》(Preventing Real Online Threats to Economic Creativity and Theft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Act of 2011, 簡稱PIPA)。

  兩個提案的主要目的,在於打擊美國境外網站的盜版。擬議中的一個措施是,美國司法部可以請求法院頒發令狀,要求網絡服務提供商切斷盜版網站的域 名鏈接;另外一個措施是,權利人可以請求法院頒發令狀,要求網絡支付服務提供商、廣告商以及搜索引擎停止與侵權網站的商業合作。

  這兩項法案雖然得到了眾多音樂出版商聯盟、電影、電視製作聯合會以及劇院經營者聯合會等著作權人的支持,但互聯網公司的反對聲音顯然大大超過了前者。

  維基百科的英文網站在美國東部時間1月18日暫停服務24個小時,以示抗議。由於涉及到對網站內容進行事先審查,很多人擔心這會影響到言論自由。Google、Facebook、Twitter、Yahoo、eBay 等九家互聯網公司也聯合在《紐約時報》上發佈整版廣告,以《我們站在一起,為了保護創新》為題,反對SOPA和PIPA法案。

  抗議聲中,2012年1月20日,眾議員Lamar Smaith撤回了SOPA法案。

  崔國斌對財新記者表示,儘管SOPA和PIPA的相關規定過於極端,但也反映出美國社會要求加大對網絡環境下著作權保護的訴求。盜版情況比美國嚴重得多的中國,應當適用更加嚴格的保護機制。

  中國現行的互聯網著作權保護已經有了一個體系。2001年《著作權法》修訂時,增加了信息網絡傳播權的規定。2006年5月國務院通過《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條例的第22條和第23條即規定了針對網絡服務提供者的「避風港原則」和「紅旗原則」。

  「避風港原則」是指,在發生著作權侵權案件時,當ISP(網絡服務提供商)只提供空間服務,並不製作網頁內容,如果被告知侵權,則有刪除的義務,否則就被視為侵權。如果侵權內容既不在ISP的服務器上存儲,又沒有被告知哪些內容應該刪除,則ISP不承擔侵權責任。

  「紅旗原則」則強調,網絡服務商必須「不知道也沒有合理的理由應當知道」盜版的存在,才能獲得「避風港原則」的庇護。

  在2011年4月的一次新聞發佈會上,最高法院知識產權庭庭長孔祥俊表示,最高院將啟動網絡著作權保護的司法解釋工作。其中涉及「避風港原則」 如何適用、「紅旗原則」標準如何把握的問題,這兩者是界定網絡服務提供者的從業自由與公眾享受信息自由之間權利義務關係界限的關鍵。

  崔國斌認為,雖然《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借鑑了美國《數字千年版權法案》(DMCA法案)關於避風港和紅旗原則的規定,但並沒有像DMCA一樣為網絡服務商設定最低限度的積極審查的注意義務,使得網絡服務商無需採取任何積極措施避免第三方侵權。

  因此,當美國的網絡服務商被要求安裝技術過濾措施、懲罰反覆侵權者時,中國的網絡服務商卻並不需要這麼做。中國的做法實際上將利益的天平進一步向網絡服務商傾斜,過度損害了著作權人的利益。

賠償標準亟待提高

  目前的法律框架下,損害賠償標準亦成為著作權人維權的障礙之一。

  按照現行《著作權法》的規定,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如果實際損失 和違法所得不能確定的,可以由法院根據情節,判決給予50萬元以下的賠償,即所謂的法定賠償。司法實踐中,法院一般會按照「合理稿酬」的2到5倍來確定 「法定賠償」。這個合理稿酬依據的是1999年國家版權局制定的《出版文字作品報酬規定》,原創文字的稿酬是每千字30元到100元。

  貝志誠算了一筆賬,按照最高上限,100元每千字,5倍的賠償,最高的法定賠償標準就是500元每千字。而像「作家維權聯盟」代理的作家,出版 社要取得版權一般會預付版稅,這個版稅的標準平均是2000元到5000元每千字。像韓寒這樣的作家,預付的版稅可以高達兩萬元每千字。「即使法院按照最 高標準來判,違法的成本還是太低了」。

  賠償或補償標準的差異,在音樂製作領域爭議更大。2011年7月,環球、華納、索尼三大國際唱片公司和百度在北京市高院的調解下,簽訂了和解協議。根據該協議,今後網絡用戶可以直接從百度服務器上免費在線播放或下載大量的正版歌曲。

  但是一些音樂創作者和一些小型的音樂製作公司對這種模式並不認可。北京太合麥田音樂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詹華對財新記者表示,當互聯網在技 術、市場佔有率都具備優勢的情況下,唱片公司根本沒有辦法和互聯網公司進行博弈。當互聯網公司搞定幾家大唱片公司以後,小公司就更沒有話語權了。而在訴訟 實踐中,一首歌曲的賠償金額通常只有幾百塊錢,「連請律師的費用都不夠」。他提議,音樂行業也應當像電影行業一樣,製作方應該拿到40%的收益,至少要有 20%的收益,才能使這個產業順利存活。

  中國社會科學院知識產權研究中心主任李順德教授認為,目前的賠償標準遵循的是「填平」原則,但是這個原則對互聯網環境下的侵權問題,「貌似公平,實則不公平」。

  由李順德領銜起草的《著作權法》修訂專家建議稿提出了一些解決思路。首先,將最高的法定賠償限額從50萬元以下,提高到100萬元以下,並增加了一萬元的賠償下限。「只要你去打官司,法院確認侵權,至少能獲得一萬元的賠償。」

  第二,針對反覆侵權、惡意侵權的情況,規定了在一年之內,如果連續兩次以上侵犯他人著作權的,可以處以2倍或者3倍的懲罰性賠償。

  相關知識產權專家認為,明確網絡服務商最低限度的積極審查義務,以及提高侵權賠償標準,是《著作權法》修訂可以預期的兩大關鍵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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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衛著作權

http://magazine.caixin.com/2012-04-13/100379454_all.html

幾乎從來沒有一部法律草案,讓藝人們覺得法律離他們的生活原來是如此之近。

  這就是2012年3月31日國家版權局公開向社會徵求意見的《著作權法》修改草案。該法律草案中部分條款備受爭議,被認為「漠視創作者權利」。

  視詞曲創作為生命的音樂家們,很多都停下了筆;幾乎所有唱片公司的老闆,都從財報中抬起了頭。大家一起諮詢律師和法學專家,學習研讀這部枯燥的法律草案。

  在已經逐漸淡出音樂製作領域的宋柯眼裡,3月31日之後中國音樂圈,主題不再是音樂,而是法律——開會,呼籲,發聲明,痛心疾首——宋柯是麥田 音樂製作公司的創始人,曾任華納唱片中國區常務副總經理和音樂總監,先後推出過老狼、朴樹等歌手,被媒體和業界尊為內地唱片工業的頂尖操盤手。

  4月9日、10日,中國音協唱片工作委員會(下稱唱工委)、中國音協流行音樂協會各自召開了四個小時的閉門會議,討論如何應對這一法律草案。

  4月11日下午,上述兩組織在北京舉行聯合媒體通氣會,就修改草案中的相關條款予以批評,擔憂作為私權的著作權,將可能被帶回「統供統銷時代」,扭曲市場原則,傷害原創精神。

  截至財新記者發稿,廣東、河北、河南、四川等地的音樂協會,也都發表了類似聲明,或者直接致函國家版權局,呼籲修改草案中有關條款。

  中國的《著作權法》於1990年頒佈,分別於2001年和2010年進行過兩次修訂。前一次修法主要是為了滿足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需要,後一次 則是為了履行世界貿易組織關於中美知識產權爭端案裁決的需要。本次修訂則主要源於內部動力——為適應本國經濟社會的發展和現實需要而作出主動、全面調整。

  在歷時八個半月、召集了30位專家委員、廣泛聽取了近200家單位和個人的意見之後,國家版權局完成並公佈了本次修改草案。該草案的基礎,是中國人民大學知識產權學院、中國社科院法學所知識產權研究中心和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提交的三部專家意見稿。

  修改草案長達88條,涵蓋了版權領域被長期關注的幾乎所有問題。一經公佈,便遭遇兩種截然不同的評價——就總體而言,草案頗多進步和完善之處,體現了較高的立法水平;幾處個別條款,則激起廣泛爭議。

  除了音樂界對草案中法定許可的強烈反彈,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網絡著作權保護等問題,都引起廣泛爭議。

「但書」保衛戰

現行法律中的「(錄音製品)著作權人聲明不許使用的不得使用」的「但書」被取消了

  修改草案遭到強烈質疑的一個條款,是在錄音製品法定許可方面,取消了著作權人做出權利保留的但書條款。

  所謂「但書」,是指法律條文中「但」或「但是」以後的部分,內容一般都是法律條文規定的一般原則的例外或限制。現行《著作權法》第39條規定: 「錄音製作者使用他人已經合法錄製為錄音製品的音樂作品製作錄音製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但應當按照規定支付報酬;著作權人聲明不許使用的不得使 用。」

  本次修改草案的46條和48條規定:「錄音製品首次出版3個月後,其他錄音製作者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的條件,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使用其 音樂作品製作錄音製品。」相關條件包括:「使用前向國家版權局申請備案;使用時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和作品出處;使用後一個月內按照國家版權局的標準, 向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支付使用費,同時報送使用作品的作品名稱、作者姓名和作品出處等相關信息。」

  由此,現行法律中的「(錄音製品)著作權人聲明不許使用的不得使用」的「但書」被取消了。這意味著,針對任何一部錄音作品,發行三個月後,任何 人都可以重新錄製唱片,而不需經過著作權人許可,只要向相關的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下稱音著協)繳納費用即可。費用的計算標準,也 和著作權人無關,由國家版權局決定。

  上述條款一經公佈,立即引發軒然大波。數名唱片公司老總都向財新記者抱怨,三個月太短。「根據行業規律,每張唱片的推廣期大概在半年左右。發行 一年後基本才可能估計出銷量和盈虧狀況。如果三個月後大家都能翻錄,唱片公司根本收不回成本,結果誰都不會再去製作新歌,不再推藝人。所帶來的,只能是山 寨的氾濫。」宋柯表示。

  音著協副總幹事劉平則回應稱,錄音作品的法定許可制度是個舶來品,該制度的初衷,是為了防止唱片公司壟斷,保障權利人能夠獲得更多權益。同時,也有利於滿足公眾的需求。

  劉平解釋說,在唱片公司面前,絕大多數的權利人都處於弱勢地位。唱片公司很容易以一個極低的價格,逼迫權利人簽署專有許可協議,然後,權利人便再無其他收益。有了新的條款,就同一首歌,不同公司可以錄製不同的唱片。錄得越多,權利人獲利也就越多。

  但在唱工委秘書長盧建看來,這一說法非常荒謬:「現在內地的唱片行業,連一家上市公司都沒有。最大的一家,還不到100人。能達到二三十人規模的公司,也不過三四十家。這樣的規模,怎麼壟斷?」

  而且,即便壟斷真的存在,取消前述「但書」也無法達到預期效果。不少業內人士指出,實踐中,大一些的唱片公司,更多的是向權利人直接購買版權,然後自己成為作品的權利人。這種情況下,就算其他公司重新錄製了唱片,也不能使原作者的收入有增加。

  對於這一條的修改,權利人們也並不買賬。因為付費問題上,主要通過音著協,這等於剝奪了他們處分自己作品的權利,而將其降低為一項單純的獲酬權——而且是喪失了議價權的獲酬權。

  《北京歡迎你》的曲作者小柯表示,看到草案之後,他一夜未眠。「我寫的歌大家喜歡,我很高興;甚至被大家拿去免費傳播,我也很高興。但是今天有個白紙黑字的法律,堂而皇之地告訴你,這是應該的,甚至活該!你會高興嗎?」

  當然,錄音製品的法定許可,並沒有涵蓋表演者權。比如,依據草案規定,汪峰的《春天裡》發佈唱片三個月後,旭日陽剛可不經作為詞曲作者汪峰允許,將其翻錄成唱片銷售。但是,汪峰依然可以禁止旭日陽剛在演唱會中演唱這一作品。

  這意味著,在當前唱片業普遍衰落、藝人多靠演出盈利的情況下,這一法定許可規定,對歌手的影響相對較小,但對唱片公司來說是雪上加霜。根據唱工委公佈的數據,2003年-2009年,中國傳統唱片市場的銷售額下滑95%,從12.2億元降到1.3億元。

  本次修法的專家委員會成員、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汪湧律師和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張今認為,為保障權利人的意思自治,應當保留「但書」條款,允許權利人禁止他人翻錄。同時,將錄音製品的法定許可和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聯繫到一起,也並不合適。

  「這哪裡是要打破唱片公司的壟斷,根本是要建立音著協對音樂的壟斷!」唱工委法律事務負責人、北京鳥人藝術推廣責任有限公司(下稱鳥人公司)CEO周亞平的這一總結,說出了眾多音樂人的心聲。

  談及草案中爭議巨大的第46條,汪湧告訴財新記者,在一次有關修法的研討會上,有學者介紹,音著協曾做過一個調研,發現在實踐中因現行《著作權法》第39條「但書」而引發的訴訟案件幾乎為零,實在沒有保留的必要。

  但實際上,前述「但書」條款在司法實踐中的適用其實並不少見。周亞平所屬的鳥人公司曾提起的訴訟中,就包括了數十起憑藉這一「但書」條款勝訴的 案件。例如,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2006)二中民終字第12665號」判決書中提到,「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雖然依據國家有關規定代為收取了涉案《兩隻 蝴蝶》詞曲作品的錄音法定許可使用費,但因鳥人公司在2004年首次使用涉案歌曲錄製《龐龍·兩隻蝴蝶》CD音樂專輯時,已在多處明確做出了的包括《兩隻 蝴蝶》在內的全部音樂作品未經授權不得使用的聲明,所以任何人如使用《兩隻蝴蝶》錄製錄音製品,不能再適用錄音法定許可的有關規定」。鳥人公司因此勝訴, 獲賠5.5萬元。

  音樂人劉歡更是告訴財新記者,「我幾乎從沒見過,有哪張唱片會不做出這樣的聲明。」

「只能被代表」

自行維權的所得不能超過集體管理組織的定價,純屬本次修法的創造,無論中外,都未有先例

  相比起草案新確立的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延伸性管理制度,上述法定許可條款引發的爭議,只能算是小巫見大巫。從中獲益的,不單是音著協,還包括其他四家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

  所謂的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是指為權利人的利益依法設立,根據權利人授權、對權利人的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進行集體管理的社會團體。這一制度的本意,是為瞭解決在某些著作權領域,海量著作權人面對海量著作權使用者,逐一授權成本過高的問題。

  目前,中國目前已經成立的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除音著協,還包括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下稱音集協)、中國電影著作權協會、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下稱文著協)和中國攝影著作權協會。他們的區別,主要在於所管理的權利不同。

  所謂的延伸性管理,是指根據此次《著作權法》修改草案第60條的規定,經過國家版權局批准的、能在全國範圍內代表權利人利益的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可以突破會員的範圍,對非會員的相應權利進行管理。不過,仍不得對未經會員授權的其他權利進行管理。

  該條雖然也包括了一個「但書」條款——「權利人書面聲明不得集體管理的除外」,但是由於草案第70條同時規定,「使用者依照與著作權集體管理組 織簽訂的合同或法律規定向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支付報酬的,對權利人就同一權利和同一使用方式提起訴訟,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當停止使用,並按照相應的集體 管理使用費標準支付報酬」。這就使得第60條的「但書」條款的作用非常有限。

  本來,著作權人有權選擇是否加入相應的集體管理組織。如果對該組織並不信任,或對其服務不滿意,可以選擇通過其他途徑來管理自己的權利。在很多國家,同樣類型的集體管理組織不止一家,某些版權代理公司或律師事務所也可加入市場,參與競爭。

  但按照目前修改草案的規定,即便權利人未加入國家指定集體管理組織,且聲明拒絕延伸性管理,但如果使用人和集體管理組織簽署了授權合同,權利人即使通過訴訟維權,也只能要求使用人停止侵權,而不可能取得超過集體管理組織收費標準的侵權賠償。

  業界普遍認為,這無疑使得相關權利的實際控制者從著作權人變成了集體管理組織,鞏固了後者的壟斷地位。

  「如果真這樣執行,所有的權利人都將被它們綁架。」宋柯說。不少音樂人都反映,自己去維權,雖然麻煩一些,仍比從集體管理組織那裡獲得的多。但 如果根據現行草案規定,自行維權的所得不能超過集體管理組織的定價,「無論是否加入它,效果都是一樣的。我們只能被代表」。周亞平表示,更令他憤怒的是, 這一條款純屬本次修法的創造,無論中外,都未有先例。

  據瞭解,該項條款乃是由文著協、音著協、音集協等幾家機構提出。廣東省流行音樂協會在給全國音樂人的公開信中說,「現在的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 無論組織的代表性、非營利性、授權性等方面均難言成熟。」「著作權本質是一種財產權,如果著作權人隨意以集體的名義被代表,就是對著作權人財產的一種掠 奪。」

  「說到底著作權是私權,權利人應該自己來決定如何處分。這是私法上意思自治理念的基本要求。」清華大學副教授崔國斌說。

互聯網侵權法無作為

《著作權法》修改草案明確規定網絡服務提供者不承擔著作權審查義務

  某種意義上,本次法律修改也是中國著作權人維權艱難的一次徹底展示,互聯網領域的侵權問題尤為典型。

  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知識產權庭副庭長饒亞東告訴財新記者,2011年該庭收案1211件,其中著作權763件,佔63%;涉及信息網絡傳播權的案件452件,佔著作權案件的59.23%。

  可惜的是,大多數網絡著作權侵權案件,都以權利人的失敗而告終——或者直接敗訴,或者賠償金額很少,甚至不夠支付律師費。

  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遊云庭律師解釋稱,根據現行的《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互聯網企業對於用戶上傳的內容,並不承擔版權審查義務,而 只需對自己上傳的內容負責。只有在知道或應當知道存在侵權,且接到權利人通知後仍未採取必要措施的情況下,企業才需承擔連帶的賠償責任。而在音樂和文字領 域,認定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實非常困難,所以那些起訴百度mp3侵權的案件,幾乎全部敗訴。

  之後,百度文庫侵權糾紛也引起了法律大戰(參見本刊2011年第13期「『避風港』救不了百度文庫」、2012年第7期「網絡著作權大戰」)。 從2012年開始,掀起這場大戰的「作家維權聯盟」,繼續擴大戰線,起訴蘋果公司的應用程序商店侵權,同時還準備針對百度手機小說搜索提起新的訴訟。

  這些爭訟,不過是互聯網時代著作權爭議的冰山一角。此次《著作權法》修訂,本是重新構建互聯網環境下的著作權保護體制的一個良好契機。

  然而,令業界失望的是,草案中涉及網絡著作權保護問題的第69條,其內容幾乎是對現行《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有關規定的全盤照搬,沒有什麼實質突破。

  作為法律層級比《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更高的《著作權法》,明確規定網絡服務提供者不承擔著作權審查義務,對互聯網企業是一個重大利好。

  幾位參與修法的專家委員都告訴財新記者,該條主要考慮到要和《侵權責任法》的有關規定相一致,對於互聯網企業的版權審查義務,沒有提更高的要求。「知道或應當知道」的標準確實有待細化。這一問題,可能要靠相關的法規或司法解釋來解決。

  不過,相比實力雄厚的互聯網公司,力量分散的著作權權利人方面,不僅在實際司法過程中維權困難,對立法或司法解釋的影響也要弱很多。

  顯然,在由行政部門主導的法律草案起草過程中,具有濃厚官辦色彩的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具有龐大財力的互聯網大企業,話語權比分散而廣泛的創作者隊伍要大很多。

  《著作權法》修改草案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4月30日,博弈還在繼續。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2718

巴黎兄著作讀後感 止凡

http://cpleung826.blogspot.hk/2014/07/blog-post_17.html
早前有一篇文章「從價值投資到成為作者」有關巴黎兄出書,當時話會待買入市面版的書本,再閱畢就會寫篇讀後感。找這篇文章的插圖,特別影下書背的推介文,難得止凡有寫推介文的機會,就拿這幅作插圖。



巴黎兄這本書叫「大學沒有教的股票價值投資法」,副題為「港股與美股實踐篇」,文章主要收錄巴黎兄blog內的文章,經過整理再編成一本有序的書籍。整本書分成七章,頭三章是較基礎的,第四章是港股投資實踐,第五章是美股投資實踐,第六及七章都是進階一點,講一些深入一點的會計分析及股票以外的一些證券投資。

頭三章看起來都沒太大難度,大體上都是這裡blog友都會認同的知識,我作為一個閱畢巴黎兄每篇blog文的blog友,回看這些文章都很有親切感,跟心中的信念亦有共鳴。雖然我這樣說,blog友們千萬不要少看這些文章,我認為不斷在基本功上溫故知新,再配合不同的經驗,才能發揮出最大的投資技巧,這跟每每「抄考」(參考)人家的投資實際操作來得更有用。

第四章,巴黎兄拿了匯控在金融海潚時的供股事件作了很多分析,事件發生後他不時追蹤匯控股票價值,到第五章時再拿被政府注資了八成的AIG作分析,對人人都怕的有毒資產作出分析及投資,藝高人膽大,賺得十分精彩。其實金融海潚之後,巴黎兄提到的這些名牌公司股份的價格及價值的變化,大家都清楚,就算不清楚,上google finance及下載年報都能理解。但當時對這些出事的公司如此留意及作出深入分析,最後差不多以零風險的狀態買入,這算是真正吃了一頓金融海潚大餐。

來到第六及第七章,坦白講,就算由初稿時來到今天買了這本書再閱一遍,我還是不能完全掌握內容,尤其當中討論了一些衍生工具,如何拿期權作為莊家賺手續費之類,我都不善於此。這又證明了同是價值投資者,門派實在多的是,而且我深信條條大路通羅馬,這裡的blog友如要討論衍生工具相關知識的話,應該知道到誰的blog更有效吧,哈哈。

其中一個對我最有啟發的知識,是有關債券的考慮,由於香港的債券市場並不活躍,所以很少人對債券有所研究。其實債券跟股票應該是「孖公仔」,Benjamin Graham甚至建議在不同的市場環境,股、債的佔有比率應該不時控制著,可見債券的重要性。

而在書中巴黎兄給我們指出選擇債券的四大原則,第一是應著眼公司的償還能力,這才是決定其債券的安全性。第二是公司償還能力是針對經濟蕭條時所作的衡量。第三,若安全度不足,給高一點債息也難以補償。第四是選擇時定個原則再向上找,好像政府向銀行定立可買債券類別,低過這原則的都不用理會。

除了這四個原則之外,還有一點,同一家公司出了不同級別的債券,這是不合理的,巴黎兄在書中把這情況形容為同一個人,硬要把其手腳劃開,分辨其重要性的高低。既然同一家公司,同一個償還能力,因為債息而出了不同級別的債券,不妨選最高債息的一類,這才算最合理,反正公司償還不了債務,所有債務最終都變廢紙。

看完整本書,大家會發現巴黎兄的功力很深厚,而且非常理性,投資個案是成功也好,失敗也好,每個個案都做足功課,亦跟隨Graham的理念行事,這都是對投資的應有態度,讓我們好好在巴黎兄這本書中偷師吧。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06608

著作讀者的反應 止凡

來源: http://cpleung826.blogspot.hk/2014/11/blog-post_27.html

早前止凡與出版社再次會面,被問及讀者對著作的反應,很奇怪,這問題一般都是作者向出版社提問的,因為如果讀者或發行甚至書商要連絡多是靠出版社,但出版社則表示她們多不能接觸讀者,而我透過blog就能很快很直接地接觸,這是十分有趣的地方,正如我之前所言,這本書的讀者可以與原作者保持很近的距離,感覺良好。



回答出版社這個問題,我只能說「很好」、「不錯吧」,出版社繼續問及有否意見話哪部份可以改進之類時,我又只能說「普遍反應都很正面」、「暫未有需要改進的具體意見」、「始終只發出了不足一個月,可能讀者們還未仔細看完吧」。這的確是實情,對著作的回應是有不少,而多是正面的,今天不如幹脆把來自不同渠道的部份回應節錄出來再整理一下,匯集成一篇文章,可以直接讓出版社看看,這也不錯吧。


讀者對著作《不讓自己陷入中產貧窮 尋找財務自由的關鍵之路》的意見:


stanley:

止凡兄,我是你的新讀者,亦是透過你新出版的書讓我初次認識你。這本書的命名非常吸引,我認為也是香港中產現正所面對的事情,公屋/綠表居屋又住不到,私樓 又貴又不值得,對上有父母,對下有小朋友,如果還要供樓,真的很大問題。我相信在這個混亂的時局,靠自己及有相同理念的朋友一起努力,為財務自由努力,才 能有較舒適的生活,感謝你整理及出版這本有意義的書,加油!


Samuel Chan:

拜讀完閣下的作品,只能夠講句真的是一本好書,好書的原因不在於讀完此書能否即時令讀者致富(相信有認真讀此書的朋友都該明白吧),反而我認為是在於令讀此書的人心靈或思維上都得到啟發,更甚的是啟發不單單在於投資道路上,甚至人生的思維上。


自由一千萬:

你真煩,搞個書名這麼長,我去到書局怎樣找呢?問職員時都記不起書本的名字,又要我帶手機去書局問。書本中能不能見到有作者的照片呢?絕對是妒忌,哈哈哈哈哈!恭喜老朋友第二次出書。進步好多,因為上一本書看完個書名都不知道想說什麼,哈哈!妒忌心又起啦 :D


聚寶盆:

「加上書本銷情是否成功還是未知之數,隨時不好賣,到時更連累了出版社賠本,很是尷尬。」(這句節錄於止凡的文章中)

恭喜!止凡兄,實在太謙了!有我們支持,新書一定賣斷巿!我已在「超閱網」落訂購買,因害怕以止凡受歡迎的程度,隨時可能「手快有手慢無」。

另外,書名實在太長了,很難令人看一次記住,下次再出書的話,要起一個容易記又難以忘記的名字比較好,就像林森池的《平民資本家》,書名簡潔且難以忘記!


Fida:

之前已經恭喜了止凡兄,在這裡再一次恭喜!

追 蹤了止凡兄的部落已近兩年,現在上來瀏覽已是每日的指定動作,無論看看止凡兄的新作,或blog友們的留言都有所得著,所以一聽到止凡兄出書,二話不說一 定要捧場,只可惜今日去到太古的商務,服務員說已售罄,幫忙查存貨通北角分店只餘少量,只有銅鑼灣還在存貨,好高興終於買到了。

一口氣購入四本,除了留一本給自己,另外會送給幾位好友,大家都有著相近理念,送給他們大家分享除可作交流之外,亦會請他們閱後可多上來留言交流心得,以及閱讀部落其他文章,相信大家定必有所得益。(他日有機會遇到止凡兄,定必索取簽名啊!哈哈!)

近排該書店還有折扣優惠(88元一本還有88折),三百多元已買到四本止凡兄份量十足的著作,真的物超所值!

期待往後的《取之有道二、三、…… 》


Fida後續留言:

已經看完了止凡兄新作一遍,相信會再看多幾遍,書內充滿財務正能量,好書!

雖然在網上已經看過大部份blog文,但今次來一次整合,每篇文章以問題方式為題,以不同例子及角度深入淺出鼓勵讀者思考,就每個讀者本身環境所需而制定個人財務計劃,一步一步實踐財務自由,使每位讀者都明白一個問題,不一定只得一個答案或只得一條路可選擇。

這並不是一本「等開飯」、「拿貼士」的書,而是指出有價值的投資四處皆是,需切合個人需要而決定投資項目,非叫人盲目跟風。而最後以幾篇例子作總結,說故事式令讀者明白投資要有計劃的重要,結尾很完整。

對錢的運作、投資價值、財務自由沒有概念的朋友,絕對絕對值得一看再看。

要擺脫灰心,消極的負面思想,積極學習,面對挑戰。財不入急門,致富需要耐心創造。

不怕起步慢,只怕不起步。

謝謝止凡兄的心血結晶,期待《取之有道2, 3》......


Sandy:

報告:在銅鑼灣誠品有得賣,下午看了半本,內容好實用,要多買幾本送給我一些沒有理財概念的好友!


Iz:

止凡老師,做了CD-ROM很久,在這個 blog學了很多東西,所以一知道老師要出書,一定毫不猶疑去支持!這次買書的過程,出現了一些小插曲。事緣上星期日,我在鑽石山荷里活廣場三聯書店找不 到該書,詢問過店員,得知由於是新書,所以還未有貨。接著今天便在藍田啟田的三聯書店逛逛,由於仍找不到該書,遂向店員查詢,但店員去了幫其他客人找書, 久久未回來,由於趕著上結他課,所以便匆匆離去了。下課後決定再去書店,經店員指引後,發現原來該書放在新書宣傳的地方,還未上架。最後排隊付款時,前方 女士突然望了我兩眼,然後詢問我是否買書,然後就慷慨地借了她的會員咭給我購買,結果我就以85折購入了止凡老師的書,是次購書經驗令我覺得十分幸運,就 是因為鑽石山那邊未入貨,店員去忙而又趕著去上課,才造就了最後以85折的優惠價購了一本有質量的書,總括來說,一個字,正!


Louis@Business:

今日有幸看到止凡兄的新書,先在此恭賀出版。略略看過案例分享,意味深長,記憶猶新。止凡的內功著實深厚。愚昧一問,會不會有機會搞一個類似讀書分享會的後續活動以助交流?
未讀但先謝謝你大大小小既分享。


bcblog:

恭喜止凡兄出書,無私的分享終換來實質的回報,止凡兄可能單靠賣書已換來財務自由,實在值得恭喜。

我買了書後,怎樣才可獲得你在書上簽名作為留念?


CF:

新書已買,獲益良多,十分感謝,還多買一本送朋友。


咚:

止凡兄,我接受了你的財務自由洗禮才可以有好像現在這樣不憂股價上落的安心,不然我只會步老媽子的後塵,終日炒炒賣賣,以現在有的被動收入每年的1%,剛好 夠買止凡兄你的這本啟蒙書,也是我第一本關於財務自由的書(雖然大部份已在止凡兄的網誌學習了),謝謝止凡兄你的無私分享。


Tony's Fans:

已看完你的書,很高興找到一個與我理念接近的人,很認同你那句,「每月看一本書...」。以後會多到訪你的blog。


Dan:

恭喜你止凡兄,小弟也是看了你的文章很久,只是沒有留言。本身小弟沒有什麼財務知識,只買大藍籌,但看過閣下文章,就很想做真正價值投資者。

明天去書店碰碰運氣,支持止凡兄,買兩本,ㄧ本收藏ㄧ本送給好友。


80後迷途小羔羊:

小弟的文學根底很淺,只有中五畢業,希望止凡兄見諒。

我很妒忌書中提到的那位80後阿輝,能遇上止凡兄,改變價值觀,達成目標。

相信香港有很多人都擁有上車或者財務自由的入場券,但沒有遇上止凡兄的上乘心法同指引,相信都可以達成目標,但好可能要走一大段冤枉路,或者半途而廢,繼而活在當下,天天在罵政府。

很感恩止凡兄會不忙提攜一些後輩「些牙(share)」自已的心得,不會把我們80後標籤。

我很喜歡書中提到的幾個觀點:
- 人有惰性
- 喜歡依賴社會政策的人難向上流
- 急但是不趕的心態

看完後令我得到好多反思,改變了不小價值觀,更加清楚確定自已的目標。

還有很欣賞你對佔中事件的看法。對,香港還有希望!


Crystal:

我的舊同事出書,當然要撐場!以前返工我的big brothers們好喜歡講投資,但他們的是看長缐那種,不是炒賣的一羣,因此我觀察到他們財產是隨著個人成長和時間一同增長!當時的我比較註重個人技能 上的投資(投資買鋼琴同學琴然後努力教琴),今天目標大致上開始轉入直路,開始去做你們一直教導的財務處理,雖然我不是在那刻就坐言起行,但我明白要有目 標才能成功!那時我一直緊緊記著並思想你們提醒我這方面的投資,所以多謝你和其他brothers&老闆的言教身教,使我由零知識的投資概念不斷 被教導正確理財。我會努力去學習去做!所以今天也誠意推介朋友們buy、buy、buy!


後記:

整理這篇文章,一口氣再看一遍讀者在不同地方留下的評論,感覺很暖心。寫起來好像一面倒的讚好,這可不是我做手腳噢,常來這裡的人都知道我不介意不同聲音甚至反對意見,但的確絕大部份的意見都是支持的,加上出版社所告訴的銷情,這終於令我放心一點,看來今次出版社不需要賠本了。

大家看到這篇之後,如果還有意見,繼續可以留個言分享討論交流,始終我經常都話大家的距離很近。看到讀者評論之後,另一個感覺是我正在正面地影響著不少人的思維,希望繼續能以生命影響生命,也借大家的力量把這正面影響宣揚開去,覺得著作好看的不妨推介身邊朋友,這絕對是好事。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21319

紮克伯格讀習近平著作:要了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

來源: http://wallstreetcn.com/node/21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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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今年10月的清華中文演講引發熱烈反響後,Facebook創始人馬克·紮克伯格如今正認真學習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的最新著作《習近平談治國理政》。不僅如此,他還為公司其它員工也買了這本書。

中央宣傳部副部長、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主任魯煒,近日到訪了Facebook公司。

紮克伯格陪同魯煒參觀Facebook園區,並用普通話進行講解。他指著辦公大廳中的一個工位說:“這是我的。”魯煒笑著問:“我可以坐下嗎?”在紮克伯格工位上,魯煒發現一本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的著作。紮克伯格解釋說:“這本書我也給同事買了,我要讓他們了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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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紮克伯格辦公桌擺放著一本英文版《習近平談治國理政》)

《習近平談治國理政》收錄了習近平在2012年11月15日至2014年6月13日期間的講話、談話、演講、答問、批示、賀信等79篇,為幫助各國讀者了解中國社會制度和歷史文化,書中作了必要註釋,以中、英、法、俄、阿、西、葡、德、日等多語種出版發行。

Facebook創辦於2004年,至今已擁有十多億用戶,是全球最大的社交網站。其創辦人馬克·紮克伯格,被譽為“比爾·蓋茨第二”,是全球最年輕的億萬富豪。

今年10月22日,紮克伯格訪問北京期間,出人意料地用中文與大學生問答半小時。

(更多精彩財經資訊,點擊這里下載華爾街見聞App)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22723

處理舊著作《永不當田雞》 止凡

來源: http://cpleung826.blogspot.hk/2014/12/blog-post_41.html

曾經在某篇文章的留言版被blog友問過舊著作《永不當田雞》的資料,當時我話家中還有部份存貨,有興趣可以與我連絡,今天就跟一位blog友有以下的email討論安排。


豪:

止凡先生你好,我是你BLOG的新閱讀者,很喜歡看你的文章。


在留言中,看見你說仍有《永不當田雞》的存貨,請問可索取一本嗎?


止凡:

無問題,亦多謝你有興趣。不過提醒一下,這是一本哲學類的書籍,是與財務知識無關的。


不知道你買了我的新書未,即《不讓自己陷入中產貧窮
尋找財務自由的關鍵之路》,如果你未買而又想買,
我可以連這新書一併寄出,還可以親筆簽名,你把新書價錢$88加郵費(在港平郵我想$10以內可以了吧)作銀行過戶即可。
 

如果只想要《永不當田雞》的話,可直接給我地址,我寄一本給你,這樣的話,郵費就由我付吧。即是,要新舊兩書,就付新書價錢加$10,只要舊書的話,給我地址就得,看你如何選擇。
 

豪:

止凡先生,好的,請連新書一併寄給我吧,因我在兩間大型書店也找不到呢。有勞你在書上親筆簽名了~ ^^,謝謝你。

我的地址是:xxxxxx

哪我共過數 $98 元給你,對嗎?請給我過數戶口號碼。


止凡:

在簽名中叫你「豪」,下面是我的匯豐戶口:
xxxxxx
 


我下周一或二會把兩本書寄出,待你收到書之後才過戶給我吧。  

若還有朋友有興趣,不妨提出,讓我也在blog中談談,謝謝
 

後記:

相信不是每位blog友都閱讀文章的留言,所以這個處理舊著作的消息未必太多人知道,所以今天不如發這一篇文章出來,有興趣的blog友不妨email與我連絡。

《永不當田雞》是2006年的作品,亦與投資理財無關係的,只是一本無聊的哲學書,索取的blog友要有心理準備。

如果人數不多的話,一點點郵費我不會計較的。若然好像上面的blog友連新書也想要的話,我也可以幫忙代買,加簽名,不過這就要按市價付錢的噢。


email:[email protected]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23513

對著作有意見不妨寫過來 止凡

來源: http://cpleung826.blogspot.hk/2014/12/blog-post_25.html

早兩日收到blog友的email,就著作給予了珍貴的意見,當中有發問問題,所以發文分享及回應,可能其他讀者也有類似的感想吧。


Keith的email:

剛我看完你的新作,以下小弟的愚見。

這書極度缺乏內容!大部份文章都在你的blog曾看過,只是把他們重新分類,編排由淺入深 讓讀者更容易吸收理解。
這書極度缺乏內容!我從書中得到的答案很少,卻更令我產生更多的問題。

這書極度缺乏內容!我思考的時間比我看的時間多更多。

以上純搞笑。

不過書的讀者定位感覺有點含糊,如果是完全新手,會感覺是看散文集,亦很難理解書中的內容(內容行得太快?感覺如果是以前少接觸理財書籍的會不明你想帶出的問題)。
如果是有跟開你blog的,可能會感覺很熟識,變相覺得明明是免費看的要收費了。我是年初才看你的blog,但也感覺內容很相似。不過編排得好好,前提如果讀者有留意封面內容和下面的小故事。

看完你的書,我的問題更多了,亦更令我自知不足,有幾個位置很感觸。

我4-5年前還是「月光族」,純因為個人一些小問題,去了圖書館借書。每日lunch就睇書,限定自己二星期內一定要睇完,這樣維持了二年,原來計算一下自己居然看了這麼多本書。原來幾年前我的收入還是8-9千,計數時都是計一條「死數」,很多東西都是覺得沒可能。現在我的收入是2萬多,還是基層,但想法已經改變了,原來只是幾年前的事。

可惜的是我想得到解答的問題還是沒有,我好想知究竟怎樣管理現金流,究竟資產值是否不重要。有關買樓的程序,選樓等知識我都想知(雖然我暫時還未有居住的需求)。還有我聽說首期 400萬以下的樓是不能9成按。

另外,有一樣你本書出錯了,你不應該把iphone(or Apple)跟facebook和Microsoft放到一起,Apple是用軟件去賣硬件,Microsoft和facebook則是用軟件去賺錢,所以門檻來說Apple 也是高的。

至於,《永不當田雞》那本我可能要下一年才能看了,明年再給你評語,如有得罪請見諒。
還有,可能我都是數理系出生的,感覺上如果有一份guideline可以跟會容易點上手。

坊間好多理財書,不是太macro地講大環境和經濟(但又copy and paste報導的多),就是太micro地研究「蠟燭」怎樣「插」,或者點樣記帳還信用卡等。看到你說破產那一篇時我真的笑了,因為我試過幫朋友搞破產,亦曾經借了書來看。

如果可以多說一點中間的題材,我會很高興的,當然你需要顧慮太多讀者,實在很難。

互勉之,Merry Christmas!

止凡回應:

收到這麼大篇讀者意見,在回覆中沒有好好作出回應,留待發這篇文章才好好整理及給予回應。

首先是Keith指內容重覆,其實這是一般blog友出書的慣性,就算在討論區比較熱烈的發文者有機會出書時亦然。當文章有一定的瀏覽量時,出版社都很樂意建議把文章內容編成著作出版。出書能讓這裡的blog友算是有個紀錄,加上出書跟網上發文的接觸面是很不一樣的。

今次主要是希望藉著出書去讓更多人分享到財務知識,版稅不版稅都不是我的考慮範疇(其實寫多幾本都不夠我一支股票的一年股息噢)。這本書主要心血在於用心編排內容,將散亂的blog文(近1000篇)有序地排好也花了不少功夫。如果有下一本著作的話,我還是會註意一下內容方面,盡可能選一些新鮮內容會較好。

第二是有關讀者定位問題,其實這都不只是著作的問題,更是寫blog時偶爾都會想的問題。思考過後,還是寫最喜歡寫的東西,還是寫自己覺得最有意義的東西,最能幫助別人的東西。反而,太商業化,太規劃化,為賣紙而定好位,把著作的內容都改變去遷就定位原則,編寫出來的東西未必可取。就以這個blog為例,其實都沒有一個好好的定位,每篇文章有深有淺,從blog友的瀏覽量及反應,我都大概能了解每篇文章的受歡迎及接受程度,深淺及題材確實有很大影響,但我還是沒有因此而減少寫某類題材或多寫某類題材,所以這裡的文章好像野草一樣,包羅萬有,就是這樣的隨意性,形成了這裡的一種「氣質」。

Keith提到看完我的書,反而問題更多了,亦有感自知不足。我看到這裡是很高興的,因為這證明我的著作對他的確有所啟發。知己不足,這就會形成一種推動力,努力去吸收知識。反之,自滿者,進步空間較少。他亦透露了自己的故事,他由一名「月光族」,月入8-9千變為增長了不少財務知識,又月入2萬多元的人,實在恭喜,這算是真人引證了計劃未來的確不是靠一條「死數」,人生充滿變數,尤其是有財務知識的人,幾年間可以是完全不一樣的處境。

除以上論點,Keith問了一些問題,好像怎樣管理現金流、究竟資產值是否不重要、有關買樓的程序及選樓等知識、首期 400萬以下的樓是否不能9成按等等。其實這些問題,得到別人一兩句回答「是」或「不是」,其意義不大的,反而有機會可讓自己好好研究分析追求知識,自己去找答案,比起聽別人的答案來得更好。其實如果Keith用心看畢這個blog的舊文,相信他應該有一個不錯的財務知識基礎,再找任何自己想要的答案,應該不是難事。

有一點被Keith指出著作出錯,他認為我不應該把iphone(or Apple)跟facebook和Microsoft放到一起,主因是它們的賺錢模式都不一樣。我完全明白Keith的意思,亦很多謝提點。不過,其實該段文字並不是討論它們的賺錢模式作類比,只是指出這類企業都不用太多租金成本,這些企業都不是資產持有人能「吸血」的對象,所以其賺錢模式相不相同在這段文字未必相幹。

有關guideline這個問題,在真實世界追求知識,我想還是不要追求像讀書時期的guideline好了。我也是理科出身,原本也有類似想法,但隨時間過去,漸漸明白這個世界或投資理財事宜未必總有最佳答案的,所謂「沒有最好,只有更好」。

我同意Keith所言,的確坊間的理財書,可能太宏觀,又可能太技術,如果可以多說一點中間的題材就更好。但又回到定位問題,加上正如他所言,需要顧慮太多讀者是很難的,但我日後也會註意一下。

看來這著作替Keith帶來不少共鳴,他一口氣亦說了很多意見,十分感激。如果大家看過都有任何意見或提點,不妨告知,我定必會逐一認真回應的。

祝大家聖誕快樂!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25142

看過著作後要立即投資? 止凡

來源: http://cpleung826.blogspot.hk/2015/03/blog-post_8.html

收到有著作讀者提問,問題間看似因為看過著作之後有不少啟發。然而,這位讀者又好像對自己的投資方向沒多大信心,他從止凡著作所得到的信息是通脹很厲害,應該要投資,所以就行動。



Mark訊息:

止凡兄!本人最近睇了你本書《不讓自己陷入中產貧窮 尋找財務自由的關鍵之路》,覺得你書上所講平均買入法去買一些收息資產對我個人投資有一種完全不同的睇法。

本人最近亦買入了領匯當時是3.5厘(指股息),現在價升了相對如果再買入的話是3.3厘(已經增加了派息後),如果現在想用平均買入法去買其它股票如中海油的話,請問你怎看呢?

我看過中海油的財務報表,它都很健康,派息亦每兩年就會增加20%左右,或選擇中資銀行股呢?(本人認識有限)只作長期收息的。

本人未看你本書的時候只拿著錢,未有去作任何投資活動。當看完你本書了後,開始察覺了最近這3至4年間通脹了十分多,回頭一看相對本錢減少了很多。


止凡回覆:

感謝Mark的支持,多謝你的提問。

若你常來我blog的話,你會發現這裡是分享財務知識,追求財務自由的地方,而不像坊間問操作,問number的地方。

平均成本法是需要長時間(10年以上)才能發揮功效,所選的股票需要是有長線盈利能力的優質股票,選股很重要。我常說,若需要問專家們如何看待一支股票,不如問問自己有多了解這家公司,為何過千上市公司之中會選出這一家?因為某某都話這家公司可以嗎?這些問題比起你所提出的問題更值得深思。

建議你現在要做的,應該是增進財務知識,反而如果你拿著錢,問兩問「專家」就入市投資,所交的「學費」將會更多,得不償失,加油。

另外,不妨到blog內留言,這能使對答可讓更多人看到,交流分享。不介意的話,我也可能把這編成新文發布討論。


後記:


了解我們身處的環境,知道投資的重要性,這是第一步,但若然不好好下過苦功就作出投資,這會很吃虧的,亦會交不少「學費」。

我所寫的財經著作,主要是著重啟發,是一個起步點,看完之後,相信讀者都會明白投資的重要性,但單單這樣未必足夠的,最重要還是自己要好好增長財務知識,深入研究投資項目,反而向「專家」發問可以省回。

今天統計一下,原來我送出了超過100本舊著作《永不當田雞》給讀者,連帶也代買了幾十本財經著作(包括取之有道1及2)。經常到書店十本八本地買入自己的作品,有時被書店職員確認說:「你買的這幾本都是一樣的,無問題嗎?」,感覺好像怪怪的,而寄出時每本都親筆簽名,實在手都軟。然而,我當然不介意,最開心是有人賞識自己所寫的東西,無聊的哲學書也好,財經著作也好,知道能替讀者帶來啟發,心中的興奮實在非筆墨所能形容的。

我最希望自己的著作能幫到人,最怕是自己有限的文筆,有時會有理說不清,讀者看完著作後,在未作好充足準備之下,被著作語意間鼓勵了加入投資投機,最後輸錢,這有點「推人進火坑」的感覺,不好受。所以,在此希望各位,若看完著作後,有任何不明白的,來這裡留言也好,電郵也好,facebook短訊也好,最重要問個明白,以免出事。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34895

看完著作的失落 止凡

來源: http://cpleung826.blogspot.hk/2015/04/blog-post_19.html

普遍來說,讀者對止凡所出版的財經著作反應多是正面的。有一天有位blog友在「取之有道facebook page」處短訊我話看完著作後有感失落,想必有負面批評,應該要細心聆聽吸收,看看著作有何不足,加以改進。


Actmen:

止凡兄,人人說看完你的書,都很開心,興奮,對將來有了新希望,有新大計,但可能你不知,還有一小撮的人,看了你的書感到失落,我是這些人中的一個。

看完你的書,的確眼前一亮,明白金錢原來可這樣運用,生活中機會處處。

但我還有幾年便到退休年齡,看完閣下大作後,感到失落的原因是,發覺過去浪費太多光陰,對錢沒有正確運用概念,你可知澳門樓價這十年升了20,30倍,如把握到,早幾年已可財務自由,不用今天還擔憂退休生活如何。

而最重要是,我過往只交到吃喝玩樂的朋友,如果當中,有一個你出現,人生便可大不同。現在唯有把握時間,努力為退休準備。

謝謝你的無私分享,令我對生活有另一看法。

止凡:

明白,道理這東西,遲知比不知要好,而且有心不怕遲,KFC的創辦人也是六十多歲才創出成功事業,看你如何看事情,若有財商,作好準備,說不定三兩年有個大危機,處理得當,身家能翻幾番也不奇,加油吧


Actmen:

是的,正如你說,機會無處不在,可能下一秒鐘便出現,謝謝。


後記:

原來所謂的失落,不是如我所想話本著作不好看,對著作失望而感失落,反而是失落於自己太遲知道一些財務知識及道理,所以有感而發。這對我來說算是有點安慰,但Actmen所提出的問題又需要我們正視。

的確,時間值是一個很重要的東西,記得我在imoney雜誌訪問的其中一個意見,就是舉例30年後的內銀可能一百幾十元一股,情況就好像30年前的匯控、恒生都只是一個幾毫,今天都一百幾十元一股。於是,雜誌在內文就陳述了我憧憬內銀30年升十倍。當這個點子流傳到坊間討論區時,不少網友會話:「30年?傻的嗎?到時買個麵包都要100元啦,升十倍有何用?」。

很多時,不少人對20年30年這類時間性都不上心,認為這都是天荒地老之時,不是今天的我去想的問題,某投資升10倍好,20倍好,100倍好,都不太有興趣,反而關心在這年頭升3成5成的股票,什麼「寧買當頭起」,追求短線利潤之心相當重。

這有錯嗎?我不作評論,只不過今天有這位老前輩告訴我們,若年輕時沒有好好的財務管理及累積,到年近退休之時,可做的東西實在不多,因為時間值已經用完,而當初沒有好好把時間值化為價值,時間是走不了回頭的。30年10倍,30年前沒有好好播種,30年後就連這顆你看不起的10倍大樹也不會見到,而事實是麵包仍是要100元一個,但你卻沒有一個比當年升值10倍的資產。

話說回頭,正如我在回覆中所言,事實與知識,遲知道始終比不知道為好,無論你年紀多大,有了知識之後,你還是有機會調整你的財務部署。時間值是一個長線投資的重要因素,然而,增長財務知識也能令你在有限的時間中找到很好的投資機會,如我第一本財經著作的名字中「關鍵路徑」,財富的累積除了靠時間之外,還有一些關鍵時刻做對事,所需要的又是財務知識。

舉例,對上十多年的香港,97年樓市高峰時買了物業的話,靠時間慢慢打工累積多年,今天也可能安好,但事實當中損失了多少資本與機會成本,心中有數。相反,在03年沙士時買入物業,08年金融海嘯時買入優質股票,今天所擁有的財富增值可謂幾何級數。所談的幾個市況大上落機會都只是十年八載之時發生,能否把握?是否在適當時候做對事?又是否有能力在適當時候做對事?這就要看你所累積的財務知識了,所以,有心不怕遲,不要失落。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40593

第三本財經著作《財商有價》 止凡

來源: http://cpleung826.blogspot.hk/2015/07/blog-post.html

出版社通知,止凡的第三本財經著作將會在今個星期陸續發到書局,大家可以留意一下,這篇文章還未發出來,已經有blog友在書局看見,證明這裡的確有不少經常流連書店的「書蟲」,哈哈。


本來目標應該在7月書展推出這本著作的,尤其不少書籍亦是趕書展出籠,所以出版印刷行業應該忙得很,想不到我這本著作能超標完成,在書展前兩星期就已經印好並發行面世,太好了。

早前收到imoney與亮光文化出版社邀請在書展時替他們的攤位站臺,可能在攤位站站,替讀者簽簽名,寒暄一下,打打氣之類,不過還未落實。始終,按過往我常到書展的經驗,類似我們這些新晉作家,在人來人往的書展站著,多只會受冷待,坐冷板凳,所以最好約一下知音作家(如巴黎兄)一起站站,可能更好,無人理都至少可以當是聚舊吧。

大約一年時間,至今寫了三本財經著作,算是慢慢找到了寫作定位及方向。工具書非我所應該寫的讀物,至於條理有序的教授理財書籍,市場亦多的是,專題講股講樓的亦大有供應,所以我所寫的,還是財務理財小品,寫寫身邊小故事大啟發。這類書籍不容易在坊間找到,可能未必有作家敢以這樣的普通故事編制成一本書,希望沿著這個路線可以補足市場空缺,讓讀者們多個選擇。

這本著作有較多討論股票投資理念的篇幅,主打是心法及態度,這是我認為在今天這個大起大落的股市應該傳播的信息。對於終日炒炒賣賣得個桔的散戶,又或者見股市早前大升就加入股市希望賺點錢,近期股市回落又被震走,以賺蝕、輸贏來對待股票投資的散戶,我不期望這樣的一本書就能改變到他們的取態。只不過,影響生命的機會常在,這本簡單的著作,能影響到一個人,啟發到一個人,令他從此能以正確態度對待投資,這已經有其存在的意義。可以的話,幫幫手share到更多朋友處,希望影響更多生命。

想回看之前的著作,可到這裡:
http://cpleung826.blogspot.hk/search/label/%E6%AD%A2%E5%87%A1%E8%91%97%E4%BD%9C


新書簡介

書名:《財商有價》

作者:止凡
開度:150X 210mm             
價錢:$88                      
頁數:256頁
ISBN:978-988-8249-96-1

出版社:亮光文化有限公司
出版日期:2015年7月


內容簡介:

今天,坊間說得最多的是如何增加財富,卻忽略了當一個人面對財富增值或虧損時,個人的心態反應。建立自己穩固的財務力量前,原來影響結果最大的因素,不是大市,不是外圍,而是個人一些錯誤的心態及想法。

財商,財務智商,就是涉及財富投資的心態及操作能力。

作者眼見身邊有不少真實個案,當中的主人翁,不乏教育水平高之士,卻為何在面對投資課題時,卻變成一頭羊,跟著人群走,人雲亦雲呢?為何總有些人,無論大市上升或下跌,都是賠錢呢?原來都不是用錯方法,而是心態出了問題,錯誤心態帶來失敗的投資行動。

在今天的股市「大時代」,不少市民平生都沒多留意股票,但都被這「大時代」吸引進股市,對這些散戶來說,股票是不熟悉的東西、不熟悉的市場、不熟悉的遊戲,在這樣的前提之下,他們又想賺錢,這樣合理嗎?這就解釋了為何多數散戶都總是在股票市場上賠錢了。

作為止凡第一本直接談股票投資的著作,本書先談心法及態度,這是股票投資中最重要的事情,絕對比實戰操作還緊要。作者認為只要有好心法及態度,就算只玩弄恆指(例如盈富基金),也能有可觀的投資成果。作者期望讀者不要捉錯用神,心法及態度一定要走在前,尤其在「大時代」之中。


友好推介

巴黎(著名投資網誌人、暢銷書《大學沒有教的股票價值投資法》作者)
「我相信讀者在閱讀這本充滿日常生活例子的書後必然同意他已做到,同時也會驚訝,為什麼有價值投資想法的人是這樣做而不是那樣做,兩者的分別是如此天淵之別。」

鄭嘉瑋(RkwC)(「九十後投資記」博客、暢銷書《買起英國樓》作者)
「通過他的文字,讓我們看到一個坊間絕少提及的理財世界,令人眼界大開。透過止凡的分享,擺脫社會上一些坊間在理財上的迷思,大大幫助到財務上的安排。」


作者簡介:

著名財經blogger,其網誌「取之有道」瀏覽量超過100萬,主要分享財務知識及正面人生觀,成功結集不少價值投資及財務自由的追隨者,交流熱烈。並為iMoney專欄作家。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52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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