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KIZ Archives


民主派質疑阻查UGL五千萬案

1 : GS(14)@2016-10-20 08:00:50

■梁振英。資料圖片



【本報訊】立法會昨流會,導致兩項調查梁振英收受UGL400萬英鎊(約5,000萬港元)的涉貪案和梁被指干預廉署的人事安排的議程,無法如期討論和表決。民主派批評建制派製造流會,除要阻青政兩名議員及劉小麗不能重新宣誓,亦可一石二鳥「放生」特首梁振英,避開面對立會調查,質疑建制派配合梁競選連任選舉工程,為他備選拖延時間。根據立法會原本議程,新任議員完成重新宣誓後,先處理由會計界梁繼昌和民主黨尹兆堅提出的呈請,成立專責委員會調查梁振英收取澳洲公司UGL巨款涉貪案,之後處理議員口頭質詢、首讀及二讀《追加撥款(2015-2016年度)條例草案》,草案要求撥逾200億元用作支付截止今年3月底財政年度結束前,政府各項服務開支,以及包括民主黨林卓廷提出動用特權法,調查梁振英UGL案與早前的廉署高層人士變動是否有關、以及梁有否干預廉署人事任命。


為梁連任抬轎

梁繼昌昨質疑建制派策動流會,是要配合梁振英準備連任的前哨戰,為梁備選連任抬轎,因之後他代表專業議政提出的呈請,就是要求成立專責委員會調查梁收受澳洲公司UGL400萬英鎊費用,「今日嘅呈請只需要幾分鐘就可以成立一個專責委員會,但係因為建制派議員嘅舉動令到呢件事失敗」。林卓廷也對流會感到極之遺憾,批評建制派製造流會,客觀效果「係幫緊梁振英去防守,阻止泛民主派提出關乎香港重大公眾利益嘅議案,令到我哋無法了解今次廉政風暴嘅真相」。由於昨日會議流會,昨日議程全數順延下次會議,但若然下次會議再度流會,議程會留待再下一次會議討論。■記者姚國雄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1020/19806638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12793

網民促查梁特收UGL五千萬案

1 : GS(14)@2017-02-18 09:47:38

■梁振英被踢爆上任後收UGL5,000萬元,廉署仍在調查。



【本報訊】法庭宣判曾蔭權罪成之後,網民最大反應是:「CY is NEXT!」(下一個是CY)特首梁振英被踢爆上任後收取UGL五千萬元酬金,廉署仍在調查中。曾蔭權今次被控的其中一條罪名,為《防止賄賂條例》第4條(2B)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惟該條例下的第3條公職人員索取或接受利益罪及第8條與公共機構有事務往來的人對公職人員的賄賂罪,均未有涵蓋特首。梁振英上任前曾承諾修例,但一直未有兌現。曾蔭權開審前3個月被加控的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屬於《防止賄賂條例》條文。該條例在2008年、即他任內獲行會支持修訂並在立法會通過,令條例部份內容適用於監管特首。但條例下覆蓋全部公職人員的第3條及第8條,始終不適用特首,令監管存有缺口。


梁未履行承諾修例


梁振英2012年上任前曾揚言積極考慮修例。至他上任兩年後,被澳洲傳媒踢爆上任後收澳洲企業UGL五千萬元作為他離職戴德梁行的協議酬金,梁並無申報利益,涉觸犯《防止賄賂條例》、作出失實聲明和違反利益申報規定等。自此,梁至任內最後一份施政報告,仍未有履行承諾啟動修例程序,僅稱會盡最大努力檢討條例。昨晚曾蔭權罪成消息廣泛報道後,網民紛紛留言追究另一特首梁振英:「689下一個應該到你,證據更加明顯!」社民連主席吳文遠指出,梁振英UGL事件現時仍未能處理,冀7月1日他落台後廉署能即時調查。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廉署前調查主任林卓廷則指,防賄條例修例不涉複雜法律問題,梁振英沒有理由拖延,「我會質疑佢係咪其身不正,所以唔肯做」。他促下屆政府必須盡早處理,以防特首涉貪問題出現。《防止賄賂條例》第3條訂明任何公職人員未得特首許可,索取或收受利益,即屬犯罪,林卓廷指,第3條舉證門檻較本案控罪低,指控方毋須證明公職人員收受利益目的是甚麼或該利益是否影響公職,只要沒申報,即可提出起訴。政府在2008年作修訂時,曾研究將特首納入第3條規管,但遭當時的曾班子政府及建制派議員阻撓,結果不獲通過。時任政務司長唐英年曾在立法會上解釋,公職人員接受利益,需特首批准,故把特首納入第3條,存在結構性困難,因特首不能批准自己接受利益,特首有獨特憲制地位,受傳媒及公眾監察,故不用修訂條文。■記者楊思雅、鄭啟源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218/19932383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26811

Next Page

ZKIZ Archives @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