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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银行的劣势——华夏银行不值得投资 宁静致远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17caecf0100iuo9.html


到三家银行转了转,两家大型国有银行人很多,但是华夏银行门可罗雀,可见在吸收居民存款方面,华夏银行要差很多,这直接影响华夏银行的成本。在上海这种人 满为患的城市,华夏银行的这种冷清是很少见的。

白领一族用招行的非常多,周边就有不少金葵花的贵宾客户,招行在小资中渗透率极高,甚至某人如果不用招行的卡,经常受到周围人的"奚落"。这些人群的存款 一般都是活期,知识层面比较高,中间费用收入比较高,对银行来说,负债利率极低,所以加息对招行业绩提升明显,是很明显的事。招行在中产者中间算是很有特 色的一个银行,有一定的客户忠诚度和吸附客户的能力,有明显的价值高估是正常的。从长远看,中小银行就是一个连锁发展的过程,这几年在很多城市看到了越来 越多的招行网点,招行发展的地域空间还很大。很多地级市都还没有招行的网点。随着招行影响力的增大,我觉得招行这个连锁店还可以开很多地方,但是对于浦 发、兴业、民生,我总是觉得他们缺少点特色,连锁开店的扩张能力可能不如招行。

虽然大型银行服务了很多附加值很低的客户,但是网点多,居民信赖的优势也很明显,能够拿到比较低成本的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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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夏銀行「飛單」糾紛

http://magazine.caixin.com/2012-12-07/100469856_all.html#page2
因11月底「理財產品」違約,華夏銀行(600015.SH)和投資者溝通無果,引發投資者公開抗議。

  12月3日,憤怒的投資者湧向華夏銀行上海分行門口,華夏銀行當日股價放量下跌4.15%,亦拖累銀行板塊。上海銀監局同日展開調查,華夏銀行總行副行長李翔等奔赴現場談判,但雙方難就解決方案達成一致。

  這是銀行業員工私售「飛單」造成糾紛並爆發的首個完整案例。惠譽評級在報告中稱,此事凸顯了「銀行在向投資者出售投資產品過程中引發的信譽風險」。

  「飛單」即銀行違規代銷理財產品。從目前調查事實來看,華夏銀行肇事支行銷售的這一投資產品未在總行報備,更未按程序報監管部門審批、報備。這是華夏銀行總行對外一直否認這四款理財產品是該行代銷的原因所在。

  多位業內人士承認,雖然規模難以統計,但「飛單」私售在業內不罕見。經濟向好時,相安無事。華夏銀行此次事件則引爆了飛單的風險,不僅令華夏銀行聲譽蒙塵,更為所有銀行敲響了警鐘。商業銀行總行和監管當局都在重點排查「飛單」現象。

  投資者最關心莫過於誰來承擔損失。財新記者諮詢多位律師獲知,從法律角度看,即使是銀行合法合規代銷的產品,銀行作為中介機構也不提供代償,投資風險應由按照合同規定在發行人、擔保機構、投資者之間分擔,所謂「買者自負」。

  但在華夏銀行一案中,投資者提出了頗多證據證明「飛單」行為不僅僅是產品經理個人所為,至少華夏銀行肇事支行上下均參與了這一銷售業務。顯然,華夏銀行負有較大的管理責任,存在過失或不當行為,不但應接受監管的懲處,也應該賠償投資者的部分損失。賠償多少,應在法律框架下留待法院依法判決或調解。財新記者瞭解到,該事件目前正在向這一方向推進。

  這或許不是投資者期望的馬上由銀行兜底的結果,但卻是符合市場和法制的解決方向。

  「此事件對行業而言有標誌性的意義。」中金公司研報稱,「若能市場化解決,全行業短期或面臨新業務和流動性衝擊,中期則進入健康發展軌道。」

  「產品出事了」

  2011年11月起,投資者們陸續從華夏銀行嘉定支行購買了四期「理財產品」。四期產品名為「北京中鼎投資中心(有限合夥)入夥計劃」,管理人均為通商國銀資產管理公司(下稱通商國銀),擔保方為中發投資擔保有限公司(下稱中發擔保)。四期募集期共半年,計劃籌資超過1.5億元,實際出售1.19億元。

  四期產品中,2011年11月的第一期募集4000萬元,投資於河南省商丘市永恆生典當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同年12月,第二期募集2000-2500萬元,投資於河南鄭州新盛博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馬自達4S店)的股權;2012年初的第三期募集5500萬元,投資於河南省奧鑫汽車銷售有限公司(奧迪4S店)的股權;2012年3月第四期募集3500-4000萬元,投資於河南云頂文化娛樂投資有限公司的裝修。

  自然人認購金額門檻分50萬元、100萬元和300萬元三檔,相應承諾11%、12%和13%三檔預期收益率。據投資者統計的名單,合同投資者約80人——但大部分人實際上達不到門檻,是幾位到十幾位親戚、朋友和同事湊單購買。按他們粗略估計,四款理財產品背後的實際投資者可能達到三四百人。

  按原計劃,中鼎系列的第一期於今年11月25日到期兌付。11月26日,投資者們被召集到當地一家賓館,原支行高級業務經理濮婷婷和她的個人律師告知:產品出事了!一位投資者回憶,濮婷婷說,如果想追回損失,可以聘請這位律師打官司,但需要自付律師費。

  投資者們拒絕聘請這位律師,直接找到華夏銀行嘉定支行,但交涉無果。11月28日,首期產品的客戶打電話串聯其它三期的客戶:產品出事了!

  早在月餘前,產品擔保方中發擔保已知道項目出了問題。中發擔保張姓經理告訴財新記者,中發擔保一直想找到資金實際使用方——河南商人魏辰陽,發現後者已被刑拘。

  1976年出生的魏辰陽早已麻煩不斷。2011年10月,首期中鼎產品發行之前,其旗下通商擔保已出現數億元窟窿,無法向投資者兌付本息。2012年4月,魏辰陽又因操縱關聯賬戶、超比例持股未披露而遭到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目前,其因涉嫌非法集資被河南省鄭州市警方立案調查。

  張經理對財新記者說,項目管理人通商國銀實際被魏辰陽控制,其法人代表是魏辰陽之妹魏小琛,募資並未用於項目。她稱,永恆生典當行辯稱魏辰陽私刻單位公章,不知通商國銀用公司資料對外融資一事,資金到賬後被通商國銀轉走;馬自達4S店由魏辰陽之妻的親戚運營,融完資公司就已倒閉;奧迪4S店也稱魏辰陽私刻公章,偽造股東簽名,從未見過股權款;云頂俱樂部的裝修在融資之前四個月早已停工,再未重新開工。

  中發擔保由此認為,魏辰陽提供虛假項目資料,涉嫌詐騙,拒絕承擔擔保責任。

  11月中旬,將前述四個項目引入嘉定支行的濮婷婷也從另一渠道聽說了管理人通商國銀早已解散的消息。濮婷婷的丈夫許先生對財新記者表示,她立即向支行行長蔣黎做了匯報,12日到18日,她和中發擔保以及上海分行一位分管風控的副行長到河南實地瞭解,後到北京總行匯報。

  19日回到上海後,分行令其宿於賓館,派一位女同事與其同住,稱要商量緊急預案,並要求濮婷婷主動辭職。許先生稱濮婷婷拒絕。11月25日深夜一點,她收到銀行的開除通知,稱其違反管理規定,解除勞動合同,落款日期為19日。

  當有投資者被濮婷婷告知出事,找到支行時,投資者說,自己也購買了一、三期中鼎計劃的支行行長蔣黎表現出十分驚訝的樣子,說從不知道該產品的存在。

  「一切以司法程序和官方公告為準,不要聽信小道消息和謠言。這當然是濮婷婷的個人行為。是她為了自己的非法所得,瞞著組織和領導銷售。」12月5日,蔣黎在電話中對財新記者說,當被詢問其是否也購買了中鼎入夥計劃,蔣黎答道:「我不方便多說。」

 

  「非官方代銷」

  12月2日,華夏銀行上海分行公告:「該『入夥計劃』不是華夏銀行產品,華夏銀行也從未代銷過該『入夥計劃』。」

  華夏銀行上海分行相關人員對財新記者表示,沒有證據證明這是華夏銀行銷售的自有理財產品或代銷的第三方產品。「如果是代銷產品,託管賬戶一欄就應是華夏銀行。」華夏銀行相關人士解釋。中鼎系列產品的合同上,託管賬戶一欄寫的是「北京中鼎財富投資中心(有限合夥)」。

  從產品介紹來看,這種股權投資類品種不在銀監會批准、銀行可以發行或代銷的理財產品類別。

  然而,投資者向財新記者出示了一張屏幕截圖的複印件:2012年11月26日21時許,投資者在華夏銀行官方網站向客服詢問「中鼎投資是不是你們銀行的理財產品?」一分鐘後,客服回答說:「您好,是我行代銷的。」

  對此,華夏銀行相關人士解釋稱,當時,對方上來就問「你們理財產品到期不付錢作何解釋」,並連續追問具體負責人和聯繫方式。急於作出解答的客服代表沒有按服務規範查詢知識庫進行核實,以為客戶既然已經購買並已到兌付期,就應是本行代銷的產品,遂給出了錯誤回答。但該客服代表立即意識到該表態未經核查,反覆建議投資人去向當地分行確認。

  華夏銀行相關人士還指出中鼎計劃的可疑之處:該行正規代銷的理財產品沒有一款承諾保本。另外從收益率來看,去年年底年化11%-13%的收益太高,肯定無法保本。

  華夏銀行12月2日宣佈,濮婷婷因「違規私下參與推介該入夥計劃」已被經偵立案。

  「作為一名銀行員工,濮婷婷私自參與推介『入夥計劃』,違反了銀行從業人員工作禁令和職業操守,銀行根據規定對上述行為有權作出處理。關於她本人離職的原因,濮婷婷個人非常清楚。」華夏銀行相關人士稱。

  「沒出事時,濮婷婷先進工作者的照片掛在牆上;怎麼一出事就說把人立刻開除了事?」投資者認為,「我們買的不是濮婷婷的產品,是華夏銀行的產品,是銀行(員工)在上班時間賣給我們的。」

  「客戶走進銀行,只有普通的注意義務,沒有義務承擔過高的風險。銀行對員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地點的行為負有管理責任。」 廣東知明律師事務所律師崔小平說。

  35歲的濮婷婷是華夏銀行嘉定支行高級理財經理、個人業務部負責人。她三年前跳槽到華夏銀行,之前曾在建行,並從建行帶來不少老客戶。

  從財新記者調查情況看,濮婷婷開發了這一產品並銷售了90%的金額,案發後華夏銀行對其追責可以理解。但這是否真的可以完全歸咎為她的個人行為呢?

  「產品銷售期長達半年,不是趁行長出差時偷偷銷售。如果這不是支行行為,至少也是集體行為。」 濮婷婷的丈夫許先生並不否認,是濮婷婷將這一項目介紹到嘉定支行的:2011年濮婷婷從一位長期合作的信託公司張女士處瞭解到這一項目,便告訴支行行長蔣黎,蔣黎認為該項目不錯,允許銷售。許先生稱,四期入夥計劃共1.19億元的實際募集總額中,有一千多萬元是其他四名員工銷售,餘下是濮婷婷銷售。

  根據許先生介紹和投資者提供的資料,支行行長蔣黎在第一期和第三期產品中共投資170萬元,並介紹自己妹妹和客戶購買了該計劃。濮婷婷也向家人推薦了這個產品,其親戚朋友共投入了數百萬元到一、三、四期產品中。

  許多投資者說,他們之所以踴躍購買該系列理財產品,正因為聽說支行行長購買了這款產品。

  華夏銀行相關人士認為,蔣黎的購買是個人行為,並不構成代銷的證明,「但至少說明她對該『入夥計劃』是知情的,卻沒有及時向分行匯報。」

  華夏銀行表示,對蔣黎尚未形成處理意見。知情人士對財新記者透露,有關部門前去調查時,這位支行行長當場嚎啕大哭。

  部分投資者確認,是嘉定支行大堂經理徐清(音)將他們領進了貴賓理財室。「我本要買一個華夏銀行自己的產品,利息是5.8%。單子都填好了放在櫃檯上,大堂經理看到我要買110萬,就說貴賓理財室裡面有個12%收益率的產品銷售,100%無風險。」一位投資者口述,但無法提供旁證。

  案發後,財新記者在嘉定支行看到,該貴賓理財室已被關閉。

  金諾律師事務所律師張路喬認為,涉案員工屬於職務行為,構成表見代理人(表見代理是指行為人雖無代理權,但由於本人的行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權的表象,而與善意第三人進行的、由本人承擔法律後果的代理行為),華夏銀行難脫干係。

  張路喬律師進一步解釋說,「濮婷婷是在上班時間、上班地點向客戶推薦產品,前後共計銷售了四期該理財產品,時間跨度一年,銀行領導也購買了該理財產品,憑此點完全能夠讓購買該產品的客戶相信,濮婷婷不是『私自』銷售該理財產品,而是代表華夏銀行的職務行為。如此則濮婷婷構成表見代理人,根據合同法及民法的有關規定其代理行為有效,華夏銀行就應當承擔因此給客戶帶來的損失。」

  公開的「飛單」

  此事暴露後,華夏銀行總行已派出工作組去各地分支行調研,重點排查「飛單」現象。

  一位創投公司投資經理透露,由於市況不佳,通過傳統募資渠道籌資困難,會去找銀行關係幫助募資。類似發行「理財產品」的形式,通過銀行「代賣」,一般屬於銀行員工自接私單。其和銀行自己發行的理財產品以及代銷基金、保險、信託不同,銀行並不簽署任何合同。

  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游云庭律師認為,「飛單」是指各種行業中銷售人員的不忠誠行為,把本該屬於本公司的訂單「飛」到別家去,在華夏銀行案例中,嘉定支行員工把本銀行的客戶「飛」到了別家,也可以說是做私活。

  投資者向財新記者展示的一條短信顯示,濮婷婷私售的「飛單」絕不止中鼎系列。直到今年6月18日,濮婷婷還在推介一個名為「中方財富國酒茅台投資基金」的產品,基金規模3000萬元,管理人為中方財富,用於茅台酒經銷商的採購和流動資金補充,年化收益率11%-13%,河南九思投資有限公司與基金管理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保證。

  這個 「投資基金」廣告中,也沒有一句話提示其並非華夏銀行自家理財產品或代銷產品。

  「嘉定支行的做法,我更願意把它解釋成員工的道德風險。銀行作為機構犯不上。」另一家大型銀行財富管理中心的一位高管評論道。

  銀監會對銀行可以銷售的理財產品有嚴格規定,而且要報批備案,類似中鼎計劃的股權類產品不在其列。接近華夏銀行的人士表示,一般銀行的理財產品包括基金、保險和券商集合管理計劃等。「入夥計劃」是利用有限合夥這種企業組織形式,吸納投資人錢財,根本不算理財產品。

  在專業人士的眼中,這份「理財產品」的合同明顯可疑:投資人拿到的合同是《入夥協議書》,投資人以「有限合夥人」的身份向合夥基金投入了資金,而不是理財的「委託人」。

  中鼎系列的投資者多為中老年人,多數分不清利息和收益率的區別。在持有該系列產品的一年中,沒有得到任何信息披露。12月3日下午,結束抗議的苦主們在華夏銀行上海嘉定支行二樓會議室等待與銀行高管開會商談。一位投資者高聲叫道:「今天才是真正的風險提示!」

  一拖多湊單的形式相當普遍。到目前,大部分投資者還不敢把無法兌付的消息告訴身後「拖著」的親友。3日抗議時,當攝像機掃過人群,一位老阿姨把臉埋入前排座位下方。她對財新記者說,「不能讓攝像機拍到我。家裡人還不知道。我根本不敢告訴他們。」

  知情人士表示,商業銀行信貸員一般可以拿到千分之二的提成,其他銷售人員也有好處,因此信貸員銷售理財產品的動力很大,會到處找項目。他估計,中鼎系列的提成可能接近20萬元。

  誰該買單

  雖然在華夏銀行事件之前,銀行發行、代銷的理財產品至今未有違約爆出,但業內人士透露,其它銀行也有過類似違約的情況,銀行一般都是自己趕緊抹平,和投資者私下和解,不讓外界知道。一位業內人士說,「此次華夏銀行開除了最瞭解情況的員工,將其推向對立面,導致事情暴露。」

  據投資者介紹,12月3日,華夏銀行副行長李翔以及上海分行負責人與10位投資者代表對話了兩個小時。華夏銀行方面承認,銀行在管理上確有疏忽。李翔希望投資者給銀行兩個月時間進行調查,尋找一個雙方都認可的解決方案。投資人則要求銀行書面承諾兩個月內拿出方案,還要求歸還全部本金,華夏銀行未能接受。

  多位受訪人士均認為,華夏銀行應依法解決此事,不宜簡單代償。「即便是正式代銷的產品不能兌付,銀行也沒理由代償。如果華夏這次要買單,肯定是考慮聲譽風險,對業內是一個很不好的先例。」前述大型銀行財富管理中心的高管說。

  中金公司12月4日的研究報告認為,監管機構若要求華夏銀行兜底將後患無窮,進一步強化社會對銀行兜底的預期,對銀行甚至所有金融機構是災難性的衝擊,而且會進一步扭曲金融體系風險定價體系。「若兜底,我們認為這預示著銀行將成為當前各類融資渠道狂歡的最終買單者,行業發展前景黯淡。若事件市場化解決,打破剛性兌付的困局,則全行業短期可能會面臨新業務和流動性衝擊,但是中期有望進入健康發展的軌道,實現收益與風險的匹配。這將令我們保持對行業發展前景的積極態度。」

  接近銀行監管的知情人士稱,過去銀行私下解決得做法雖然隱藏了風險,維護了銀行聲譽,但也隱藏了風險,逃避了監管追責。華夏銀行案事已至此,已經不能再走私下了結、抹平之道,而要在法律框架下解決,讓法院依據雙方的責任劃分來確定賠償。需要注意的是,投資者自身也有責任,貪圖高回報就意味著要承擔高風險,一味要求100%賠償是不合理的。

  如果投資者最終因銀行負有管理責任將其訴至法庭,銀行仍難免為其過失買單,但其中意義,賠償的性質與簡單的代償大不相同。

  廣東知明律師事務所律師崔小平認為,法院判賠可能有兩種思路。一是參考《擔保法》規定。本案中銀行不構成擔保,責任應比無效擔保責任輕,承擔的責任應該不超過損失的50%。

  另一種思路是參考香港雷曼事件或證券公司挪用客戶保證金事件的處理,賠付比例可能高達80%-90%。2008年9月雷曼兄弟破產,其發行的信貸掛鉤票據價值暴跌,在香港,雷曼兄弟擔保的迷你債券總價值約127億港元,最終絕大部分人是通過回購和解方案處理。■

  (本刊記者於寧、田林對此文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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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力萬科,恒大33億收購華夏銀行4.5%股份

來源: http://wallstreetcn.com/node/74053

繼萬科入股徽商銀行後,恒大也邁步進軍銀行業。恒大地產在二級市場耗資33億元收購華夏銀行4.522%,成為華夏銀行第五大股東。華夏是全國性股份制銀行中較小的一家。昨日晚間,恒大在港交所公告披露,其董事會已於2013年11月13日至2014年1月24日期間,公司已透過其附屬公司在市場上收購共402,695,498股華夏股份,總代價為人民幣33億元。公告披露,恒大目前收購華夏銀行股份占本公布日期華夏銀行已發行股本總額約4.522%。根據華夏銀行2013年3季度報,華夏銀行此前排名前5的股東包括首鋼總公司、國網英大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德意誌銀行盧森堡股份有限公司、德意誌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紅塔煙草(責任)有限責任公司,持股比例分別為20.28%、18.28%、9.28%、8.21%以及4.37%。以此計算,則收購之後,恒大將取代紅塔煙草(責任)有限責任公司,擠入華夏銀行前5名股東之列。地產巨頭正在將目光投向銀行業。2013年10月30日,萬科宣布通過旗下子公司,以基石投資者身份參與徽商銀行H股首次公開發行。最大認購金額為34.3億港元。認購完成後,萬科持股8%成為徽商銀行最大單一股東。而在萬科之前,越秀地產母公司越秀集團116億港元收購創興銀行75%的股份,成為創興大股東。旗下有房地產業務的複星和蘇寧集團也參與進入民營銀行牌照的爭奪。21世界經濟報道此前稱,截至2013年9月末,中國20家主要銀行機構房地產貸款及以房地產為抵押的貸款占各項貸款比重高達37.9%。地產商此時大力進軍銀行業,這會給本已與房地產命運牢牢綁定的中國銀行業帶來什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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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意誌銀行內部爭論是否保留華夏銀行股份

來源: http://wallstreetcn.com/node/214532

20150224huaxia

在國內銀行不良資產規模擴大、違約零星爆發的背景下,德意誌銀行內部對於是否繼續持有華夏銀行股份發生了激烈爭執,華夏銀行股票有可能面臨拋售。

路透社引述德國媒體稱,德意誌銀行重新考慮銀行服務全球布局之際,聯席執行長Anshu Jain反對繼續持有中國華夏銀行的股份。

WirtschaftsWoche雜誌援引監事會消息人士稱,Jain多次對持有華夏銀行近20%股份提出質疑。這些股份的價值約為16億歐元(18億美元)。

據該雜誌報導,華夏銀行被認為在缺乏未來前景之際吸收了過多的資本。

但該雜誌稱,德意誌銀行的零售與商業銀行業務主管Rainer Neske一直堅定支持投資華夏銀行。

德意誌銀行正在檢討業務模式,該行因涉嫌違規而面臨巨額罰款,還得面對行業監管日趨嚴格。由於獲利能力落後,德意誌銀行股票2014年在全球性投資銀行中表現最差。

德意誌銀行的一名發言人重申,戰略調整結果將在第二季公布,拒絕進一步置評。

2005年11月,華夏銀行與德意誌銀行簽署《全面長期戰略合作協議》,在技術支持、信用卡業務以及其他業務領域開展了戰略合作。雙方合作範圍包括技術支持與協調、信用卡業務合作及公司客戶、國際結算業務和貿易融資、本外幣資金業務、銀團貸款、國內結算業務、不良資產處置、網上銀行和電子商務、現金管理、市場研究、保險代理、資金產品代銷、基金相關業務、零售銀行(如財富管理業務)等合作。

此後,德意誌銀行數次增持,2010年5月德意誌銀行再度增持華夏銀行股份至19.99%的上限,一度有控股華夏銀行、將其變為一家外資銀行的情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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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夏銀行傾註全行1/6資源 搶灘京津冀協同發展融資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2015/05/4621442.html

華夏銀行傾註全行1/6資源 搶灘京津冀協同發展融資

一財網 張菲菲 2015-05-22 18:26:00

“京津冀協同發展,從目前來看最迫切的是融資,光2015年我們計劃在京津冀地區投入的表內外資金350個億,重點項目我們定的是每年200個億,目前來看,14個項目90多億即將投入。”華夏銀行副行長黃金老說。

“京津冀協同發展,從目前來看最迫切的是融資,光2015年我們計劃在京津冀地區投入的表內外資金350個億,重點項目我們定的是每年200個億,目前來看,14個項目90多億即將投入。”華夏銀行副行長黃金老近日在該行媒體座談會上對包括《第一財經日報》在內的媒體表示。

經濟下行、實體風險上升,銀行在權衡風險防控與信貸投放陷入兩難尷尬境地。今年4月底,《京津冀協同發展規劃綱要》莆一推出,京津冀協同發展上升至國家戰略。在三地工業化、城鎮化協同發展的進程中,巨大的資金需求成為銀行信貸投放新的發力點。

三地匯集全行1/6資源

“對於我們銀行的產業來講,最需要的就是強烈的資金需求,如果沒有資金需求,大家的收益就不能保證了。”黃金老表示,京津冀協同發展帶來了龐大的資金需求,比如說今年表內外投放資金350個億,如果按照3%利差來算,對銀行是一筆可觀的收益。

正是瞄準這一政策紅利和經濟效益,華夏銀行已於去年2月起提前搶灘京津冀地區的金融布局。在頂層設計上,去年8月成立推動京津冀協同發展工作領導小組,由行長樊大誌擔任組長。在智囊支持上,該行還由發展研究部設立專門課題進行政策研究。

事實上,華夏銀行加碼京津冀區域發展也形成了較好的市場條件。黃金老介紹,在客戶基礎上,京津冀三地對公大小企業六萬戶,占全行客戶的20%,個人客戶300萬戶,占該行全轄的22%;在資產規模上,京津冀三地資產累計3000多億,占全行資產規模的1/6;在機構設置上,京津冀三地機構124家,占全行600家機構的1/6。

表內外融資+碧水藍天產業基金

“表內表外融資齊上陣”黃金老這樣形容華夏銀行為京津冀協同發展提供的融資方案特征。

按照黃金老的測算,2014年京津冀地區固定資產總投入為4.6萬億,當年全國固定資產投入增速為15.7%。考慮到京津冀屬於重點發展區域,假設每年投入增速達到17%,從2015年到2020年,京津冀地區累計的固定資產投資約為50萬億。

“必須要靠表外的資金。”黃金老介紹,利用表內、表外融資的目的在於:最大化滿足企業資金需求,同時降低自己的成本。

華夏銀行公司業務部總經理肖鋼表示,在具體服務大的項目過程當中,會運用一些創新的技術和監管允許的投資的工具,通過與券商、信托、基金等合作,把項目服務到位。

“相對於京津冀地區這麽大的融資需求,光靠我們表內外是實現不了的。”肖鋼表示,在產品創新和同業渠道能夠運用的過程中,該行還通過直接融資工具、發債等業務,優先支持京津冀地區的項目。

今年4月,天津自貿區掛牌,華夏銀行第一批設立天津自貿區分行。“希望通過自貿區分行來引進境外低成本的資金,因為現在境外的資金至少比國內低兩個百分點,自貿區分行就是我們為這個地區嫁接境外資金的一個橋梁。”黃金老說。

與此同時,作為銀行表內資產的補充,華夏銀行還在今年推出了碧水藍天產業基金。

“最低限額是50億,如果是50億不夠,分兩期,第一期50億,第二期我們再加到100億,也就是50億到100億服務京津冀地方的環境產業發展。” 華夏銀行資產管理部總經理許明透露。

在基金投資運作方式上,許明介紹,主要是債權和股權結合的方式。具體方式根據企業需求和項目風險控制的要求去操作。

嚴防風險 挖掘經濟效益

當前經濟下行,實體經濟和區域風險暴露,銀行業資產質量承壓,各家銀行紛紛收緊鋼貿產業、房地產等傳統領域的項目。

“未來對於商業銀行而言,機遇更多在於我們的風險控制能力。在自身的風險控制能力比較有把握的情況下,如果有更多的客戶和更多的優質的項目,可能對於銀行來說是未來一個很好的發展。”肖鋼說。

正是基於此,在京津冀協同發展的國家戰略背景下,華夏銀行將優質項目鎖定在四個領域。黃金老介紹,該行在京津冀協同發展的信貸資源主要投向生態環境治理、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產業遷移和科技創新等。

知所周知,基礎設施、生態環境治理領域的項目投資周期長、見效慢、回報低,商業銀行如何在服務國家戰略的同時保證經濟效益?

在華夏銀行個人業務部總經理王耀增看來,要綜合評估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除了有參與區域的經濟建設、基礎設施建設之外,京津冀協同發展的核心其實在人,服務於京津冀三地的一億多人口,也是國家戰略的一個基本立足點。

由此撬動的個人業務增量不容小覷。據其介紹,去年9月底發行的京津冀協同卡,目前發行數量26萬張。以此為載體,華夏銀行提出“協同發展京津冀,三地互通如同城”,打造服務三地居民的“大同城”金融服務圈的構架也逐漸清晰——即三地的異地客戶可以享受到與同城客戶完全相同的金融服務,包括免收系統內異地櫃臺及ATM存款、取款、轉賬等多項手續費,以及異地解掛、異地強行改密等,預計將進一步方便三地流動客戶異地辦理業務,給銀行帶來商業價值。

在貸款方面,今年350億元貸款不僅涉及大型項目,也包含中小企業融資。黃金老介紹,貸款利率整體水平隨行就市,因為目前全國資金價格窪地並不是京津冀地區,而是在市場競爭更加充分的長三角、珠三角地區。銀行作為資金的中介,不低於全國市場的利率水平保證了息差收入。

另一個值得關註的問題是,既然全行重視京津冀協同發展的機遇,是否意味著該地區授信更加便利呢?對此,華夏銀行信用風險管理部授信管理中心副總經理張敏介紹,華夏銀行對任何信貸項目都有嚴格的基本準入標準,當然各區域之間情況不同,會根據當地基本情況有所區別。

特特別是對於商業地產、產能過剩行業,華夏銀行都有比較嚴格的風險管控措施。張敏表示,總行對房地產和產能過剩行業都有總量控制要求,同時引導分行在總量控制的基礎上,根據國家產業政策導向和我行風險控制的需要,扶優限劣,加強內部結構調整。

編輯:孫汝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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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壽謀求入主銀行 廣發與華夏銀行等在列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2015/10/4703633.html

中國人壽謀求入主銀行 廣發與華夏銀行等在列

一財網 一財網綜合 2015-10-28 11:08:00

10月27日,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獲悉,中國人壽正在與多家銀行接洽,希望最終收購一家銀行,比較聚焦的幾家包括廣發銀行、華夏銀行等。

10月27日,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獲悉,中國人壽正在與多家銀行接洽,希望最終收購一家銀行,比較聚焦的幾家包括廣發銀行、華夏銀行等。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收購計劃由中國人壽集團操作,而非上市公司,並且通過二級市場完成收購的可能性較小。

一位接近中國人壽的人士表示,中國人壽最終收購廣發銀行的可能性會更大一些,持股比例有可能達到40%-60%。

目前,中國人壽持有廣發銀行20%的股份,與花旗集團、中信信托以及國家電網公司旗下國網英大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並列第一大股東。

此外,對於中國人壽正在洽談的另一家銀行——華夏銀行,前述接近中國人壽的人士稱,“華夏銀行也是中國人壽比較感興趣的目標之一,並且存在機會。”

此前不久,德意誌銀行曾發布公告,將減記所持華夏銀行19.99%股份置存價值減值約6億歐元,並稱“這部分股權已經不再被認為有戰略意義”。

公開資料顯示,2006年5月,德意誌銀行入股華夏銀行。2008年10月和2011年4月,德意誌銀行兩次增持華夏銀行股份,目前所持股比例已經達到19.99%。

編輯:顧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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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夏銀行上半年凈利增速潤6.08%

華夏銀行8月10日公布的2016年半年度報告顯示,截至2016年6月末,華夏銀行總資產規模達到22,505億元,比年初增加2,299億元,增長11.38%,比去年同期快7.84個百分點;貸款總額11,642億元,比年初增加950億元,增長8.89%;存款總額13,818億元,比年初增加301億元,增長2.23%。

從業績情況來看,上半年華夏銀行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98.26億元,同比增加5.63億元,增長6.08%;實現營業收入312.05億元,同比增長10.16%,比去年同期快2.76個百分點;實現中間業務收入74.64億元,同比增加15.53億元,增長26.27%。

凈利差下降 調整收入結構

隨著利率市場化的深入,銀行“坐吃利差”的傳統盈利模式難以為繼,2016年上半年,華夏銀行凈息差和凈利差均呈現下滑。截止到6月末,該行凈利差2.34%,較去年的2.45%同比下降了12基點,凈息差2.48%,較去年同期的2.63%下降了15基點。

2016年上半年,在經濟下行的大背景下,華夏銀行積極調整貸款結構,積極穩妥推進資產證券化,信貸資產周轉效率提升;小微企業貸款繼續實現“三個不低於”要求,個人貸款占比提升。存款結構進一步優化,帶動存款付息率下降。主動拓寬融資渠道,成功發行金融債、優先股,增強資金統籌調度管理能力。

上半年,華夏銀行實現中間業務收入74.64億元,同比增加15.53億元,增長26.27%。華夏銀行收入結構進一步優化,資產管理、金融市場和信用卡等業務繼續保持良好發展勢頭,帶動中間業務收入較快增長,中收占比同比提高3.05個百分點;推行降本增效,深化費用管理,成本收入比34.87%,同比下降1.73個百分點。

在凈利差空間持續收窄的背景下,華夏銀行持續大力發展中間業務,截至2016年上半年,實現中間業務收入74.64億元,同比增加15.53億元,增長26.27%。國際業務整體保持了較快增長勢頭,國際業務中間業務收入實現同比增長26.75%;不斷深化重點產品營銷,打造貿易金融優勢服務,上半年國內信用證業務量超過500億元,同比增長23.62%。資產托管業務規模達到16,109.54億元,較年初增長3,044.29億元,增幅為23.30%。理財相關業務手續費收入25.76億元,到期理財產品全部按期兌付。

表現在收入結構上,截止到6月末,華夏銀行凈利息收入241.1億元,手續費及傭金凈收入69.26億元,營業利潤131.28億元。上半年,華夏銀行資產收益率、凈資產收益率分別為0.46%、8.02%。

不良貸款率1.56% 逾期貸款上升

受經濟下行影響,銀行信用風險持續上升,華夏銀行上半年不良貸款率為1.56%,較去年底小幅增加4個基點,不良貸款率低於銀監會二季度公布的1.75%行業水平。同時,該行不良貸款余額181.43億元,比上年末增加18.46億元;不良貸款率1.56%,比上年末上升0.04個百分點;關註類貸款余額495.55億元, 比上年末增加45.45億元,關註貸款率4.26%,比上年末上升0.05個百分點。

半年報顯示,截止到6月末,華夏銀行重組貸款賬面余額2.07億元,比上年末增加0.26億元。受經濟下行、結構調整、實體經濟資金回籠周期延長等因素影響,報告期內該行逾期貸款余額及占比有所上升,逾期貸款余額601.30億元,比上年末增加177.82億元,占比5.16%,比上年末上升1.20百分點。

受經濟下行、區域、行業等風險因素影響,報告期末,華夏銀行不良貸款行業主要集中在批發和零售業、制造業,不良貸款率分別為3.96%、3.25%,合計較上年末上升了0.10個百分點。不良貸款地區主要集中在華南及華中、華東地區,不良貸款率分別為 1.71%、1.62%,分別較集團平均水平高0.15和0.06個百分點。

在貸款減值準備金的核銷和計提方面,華夏銀行披露,截止到6月末,該行在計提貸款減值準備金額55.1億元,報告期內核銷25.12億元,貸款減值準備金余額299.6億元。

對此,華夏銀行表示,在資產負債表日按照個別評估和組合評估兩種方式對各項貸款的減值損失進行評估。對於單筆金額重大的貸款,該行采用個別評估方式進行減值測試。對於單筆金額不重大的貸款及按個別評估方式測試未發生減值的貸款,將包含在具有類似特征的貸款組合中,以組合為單位評估其減值損失,計提相應減值準備並計入當期損益。

在風險管理上,華夏銀行表示,2016年上半年,該行全面風險管理組織架構調整到位,風險管理機制有效運行,全面風險統籌管理加強。強化信用風險管理,開展對重點行業、領域和地區的風險排查,持續強化授信實施環節的風險管理,加大問題貸款清收化解力度。建立授信業務運行的監測、分析、調控、評價工作機制,積極推進貸後管理中心建設。

在資本充足率方面,截止到6月末,華夏銀行一級資本充足率為9.94%,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為8.56%,資本充足率11.73%,一級凈資本額1399.84億元。

為了補充資本,華夏銀行於2016年3月非公開發行2億股優先股,每股面值100元。扣除發行費用後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為199.78億元,全部用於補充一級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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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夏銀行上半年實現凈利98.26億元 同比增6.08%

華夏銀行10日晚間發布半年報顯示,報告期內,該行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98.26 億元,同比增長6.08%;實現營業收入312.05億元,同比增長10.16%。

報告期內,該行實現中間業務收入74.64億元,同比增加15.53億元,增長26.27%;資產收益率、凈資產收益率分別為0.46%、8.02%;成本收入比34.87%,同比下降1.73個百分點。1

報告期內,該行的凈利差2.34%,較去年同期收窄0.11個百分點。凈息差2.48%,較去年同期收窄0.15個百分點。截至6月30日,一級資本充足率(並表)9.94%,較去年末上升1.05個百分點;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並表)8.56%,較去年末下降0.33個百分點。

截至報告期末,集團不良貸款余額181.43億元,比上年末增加18.46億元;不良貸款率為1.56%,比2015年上升0.04個百分點;關註類貸款余額495.55億元,比上年末增加45.45億元,關註貸款率4.26%,比上年末上升0.05個百分點。

報告期末,集團總資產規模達到22,505億元,比年初增加2,299億元,增長11.38%,比去年同期快7.84個百分點;貸款總額11,642億元,比年初增加950億元,增長8.89%;存款總額13,818 億元,比年初增加301億元,增長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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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夏銀行打造京津冀金融服務平臺

以“落實國家發展戰略、打造京津冀金融服務平臺”為主題,華夏銀行近日亮相第65場銀行新聞例行發布會。

如今,“協同發展”已經成為紅遍京津冀三地的熱詞。早在2014年2月,華夏銀行已經著手規劃,並於當年8月成立了推動京津冀協同發展工作小組,將做好京津冀協同發展的金融服務工作確定為全行的重要戰略,從資金、產品、渠道、機構、體制、機制等八個方面研究提出全方位服務京津冀協同發展的工作方案和措施,確保推進落實。

華夏銀行發布的數據顯示,截至2016年6月末,當年已儲備重點項目78個,累計投放370億元;個人業務方面,京津冀協同卡累計發行74萬張;京津冀地區ETC卡累計發行近170萬張,簽約客戶達到85萬戶。

華夏銀行積極響應京津冀協同發展的國家戰略,在2014年8月,行長召集相關經營機構和部門,以專題會研究金融服務京津冀協同發展。在2015年5月,該行出臺了《京津冀協同發展金融服務工作方案》,提出了更具體的工作措施。

在華夏銀行目前開展的京津冀協同發展重點項目中,交通一體化、生態環境治理、產業轉移升級等方面是推進較快的領域。

華夏銀行新聞發言人、董事會秘書趙軍學表示,華夏銀行集中資源重點支持京津冀交通一體化、生態環境治理和產業升級轉移。在原有信貸計劃外,華夏銀行每年單獨安排200億元資金,重點投向三地交通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城鎮化建設、環保、高科技、物流、園區等產業發展領域。

華夏銀行公司金融部總經理肖鋼表示,為支持京津冀地區的產業升級轉移,該行制定了專項政策,匹配專項資源。通過總行的協調,對遷出客戶有信貸支持,對遷入客戶有金融對接服務,確保對遷移客戶的持續服務,幫助其實現產業升級。

同時,針對目前京津冀三地之間居民往來頻繁、迫切需要高效便捷的跨區域金融服務,華夏銀行著力打造京津冀個人業務“同城通”品牌。在行業內率先推出京津冀協同卡,打造“七維一體”的產品功能體系,實現三地金融服務一體化。同時,為服務綠色出行,支持節能減排,華夏銀行還在京津冀三地積極推廣ETC(高速路電子繳費)業務,使客戶享受ETC業務帶來的通行便利、省時高效、收費優惠、增值服務、綠色環保等服務功能。

另外,華夏銀行定位於“中小企業金融服務商”,為此,該行主動對接產業遷移過程的小微企業金融需求,幫助小微企業紓解融資難、融資貴問題。

華夏銀行根據《京津冀協同發展規劃綱要》對北京“全國科技創新中心”的戰略定位,成立了專門服務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業的中關村管理部,在機構設置、客戶定位、信貸管理、考核機制、服務模式、金融產品等六大方面創新突破和先行先試,著重突出“科技金融”和“互聯網+”兩個特色,打造專門服務科技企業的北京“第二分行”,全力支持中關村地區的科技創新發展。

華夏銀行中小企業部總經理陳皓表示,總行授予部門授信的權限,在個人業務、小微業務和公司業務三個維度給予授權,由於科創企業規模較小,通過一個部門更有利於為其提供綜合服務。

同時,華夏銀行註重發揮平臺效益,從批量對接和平臺對接角度批量進行客戶的服務。比如,做客戶對接時著重對中關村的PE公司、政府平臺或者是通過數據化獲取客戶,從批量對接和平臺對接角度批量提供客戶的服務,創新了服務方式。

陳皓表示,總結科技企業經驗之後,華夏銀行形成了一套風控方法,建立了對科技企業有標準,實現對科技企業進行貸款無需抵押物;在知識產權方面,也積累了評估經驗,開展知識產權的抵押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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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夏銀行:銀監會同意中國人保財險受讓德意誌銀行所持公司股份

華夏銀行11月3日晚間發布公告稱,公司於近日收到《中國銀監會關於華夏銀行股權變更事宜的批複》(銀監複﹝2016〕338號),同意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受讓德意誌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意誌銀行盧森堡股份有限公司及薩爾∙奧彭海姆股份有限合夥企業(普通合夥人為股份公司)持有的本行2,136,045,885股A股普通股股份。

受讓後,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行2,136,045,885股股份,持股比例為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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