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週一宣佈對沖基金Philip Falcone至少5年內不得進入證券業,而他的對沖基金Harbinger Capital為犯下的錯誤支付超過1800萬美元賠款。
監管當局指出Falcone在運營Harbinger Capital時的數項措施不合規。
其中包括:挪用客戶資金支付他個人稅款,更為「照顧」某些客戶的贖回請求,以及操縱債券價格。
SEC執法部門聯合主管Andrew Ceresney說:
「Falcone和Harbinger資本發生嚴重違規並損害了投資者,調查表明他們毫無疑問違反了聯邦證券法「。
Ceresney說Falcone將協助清盤對沖基金Harbinger Capital,目前該基金管理資本約為30億美元,而在巔峰時它曾管理高達260億美元的資金。
Ceresney說Falcone將會協助清盤對沖基金Harbinger Capital,而Falcone本人仍然堅持他的對沖基金不會關閉。
不過不管Falcone本人的命運如何,他的妻子Lisa Maria可能必須改一改自己奢華的生活作風。
ZH說這位曾經的紐約時尚女王將從
變成這樣?
近日,美國聯邦檢察官對沖基金SAC下最後通牒,敦促其迅速認罪,並繳納20億美元罰金。兩名匿名知情人士在向紐約時報透露,SAC目前正在考慮做認罪打算。
9月,SAC的律師團在曼哈頓會見Preet Bharara為首的聯邦檢察團。上述知情人士稱,檢察官在此次談判中表現出非常強硬的態度,強調如果SAC在11月之前不認罪,將考慮增加罰金額度。SAC 方面覺得檢方定罪太重,企圖進行討價還價。
其實,檢方要對SAC 定罪也有法可循:公司內部員工有犯罪行為,公司知情但不阻止,那麼該公司必須承擔一定法律責任。
此前,聯邦檢查機構就SAC 涉嫌內幕交易,調查過8名SAC前僱員,其中6名已經認罪,兩名拒絕認罪。今年7月,聯邦檢察官對SAC及其子公司Sigma和 CR Intrinsic 提起刑事訴訟。
目前,SAC老闆 Steven Cohen本人未受到任何定罪; 但Cohen的摯友、SAC前投資組合經理Steinberg因涉嫌在Dell和 Nvidia股票交易中洩密以被上訴,該案件將於11月18號開庭審理。如果 Steinber被無罪釋放,那SAC還有機會向檢方提出申請減少罰金的要求。
今年年初,SAC 管理的資產規模為150億美元,東窗事發後,不少外界投資者紛紛撤走,所以未來的SAC會轉變成一個「家庭」企業,因為只剩下老闆Cohen 90億美元的私人財產可以經營。
華爾街見聞網站此前援引MNI的報道稱,在同業存款納入存貸比時,央行將暫不會要求這部分存款繳納存款準備金,這意味著近期央行降準的可能性降低。《21世紀經濟報道》文章稱,央行近日已正式下發了相關文件。
報道稱,中國人民銀行向銀行下發了《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存款口徑調整後存款準備金政策和利率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
該文件內容為:
新納入各項存款口徑的存款是指存款類金融機構吸收的證券及交易結算類存放、銀行業非存款類存放、SPV存放、其他金融機構存放以及境外金融機構存放。
上述存款應計入存款準備金交存範圍,適用的存款準備金率暫定為零。
上述存款的利率管理政策保持不變,利率由雙方按照市場化原則協商確定。
金融租賃公司和汽車金融公司按照存款類金融機構執行。
上述這種調整將從2015年開始。
那麽,這項政策都有哪些影響呢?
新浪財經文章稱,這意味著以余額寶為代表的貨幣基金吸收的存款將繳納存款準備金。但這並不意味著其收益將下降,因為文件同時規定上述計入存款準備金的存款適用的存款準備金率暫時為零,這意味這貨幣基金存款暫時不需要繳納準備金。
報道援引中信建投證券觀點分析稱,同業政策變更主要在於釋放銀行信用擴張空間,是放松性目的 ,為銀行增加信貸創造條件。同時,暫不繳準備金意味著對沖性的降準也不會實施,利好資金面程度好於同存繳準並整體降準。
民生宏觀對此解讀稱:給你額度,但你不一定會用
①同業存款納入一般性存款,但暫不繳納存款準備金,央行因新規修改降準對沖的必要性下降,降準預期後延。
②貨幣寬松和強勢美元導致匯率貶值,制約了央行貨幣寬松空間,央行用巧招,將同業存款納入一般性存款,理論上可提高銀行的潛在放貸額度,達到貨幣放松降低融資成本的效果。
③此前因同業存款的繳準預期制約了銀行間市場銀行融出資金的意願,導致資金面緊張,若同業存款不繳準,將有助於資金利率下行。
④理論上釋放額外信用額度利好銀行股,但銀行的風控要求和資產質量壓力仍將制約銀行的信用擴張。跟給你發票額度但你不一定會用完是一個道理。
該消息在本月25日就已經傳出。當時,民生證券管清友指出,若非存款類同業存款納入一般性存款,存款準備金也將多補繳1.76萬億(按9.8萬億非存款類金融機構同業存款和18%的存準率計算),至少需下調三次存準率對沖。
對此,興業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魯政委在微博中評論稱:這並不準確。從流動性的角度,不繳沒改變流動性狀況繳了就收緊了;從資金成本的角度,不繳直接成本不變,降準就降了成本;從釋放信貸潛力角度,貸存比的松綁釋放了信貸潛力,與降準具有異曲同工之處。
網傳的央行第387號文件如圖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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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P/圖)
在退休職工是否應該繼續繳納醫保費用的議題上,最根本的問題不是國家基本醫保資金能否收支平衡,而是醫療保險這項社會政策是否公平公正,是國家是否要為公民提供基本的社會保障。
2016年1月5日晚間,中國人民大學勞動人事學院教授常凱在研討會上表達了上述觀點。
由於2016年第一期《求是》雜誌刊發了財政部長樓繼偉的署名文章《中國經濟最大潛力在於改革》,文章提出,“要改革醫療保險制度,建立合理分擔、可持續的醫保籌資機制,研究實行職工醫保退休人員繳費政策……”一時間,退休職工是否應該續繳醫保成為輿論熱點。為此,中國人民大學勞動人事學院特別組織了一場研討會,多名學者就這一問題展開討論。
常凱指出,退休職工繳納醫保是重大的勞工政策,事關勞動者基本權益。勞工和一般市民不同,勞工問題涉及雇主、雇員等多方利益。盡管現階段,社會保險的外延已遠遠超出勞工政策,社保正在向去勞動化的全民保險趨勢發展,但在中國,社保、醫保問題仍然屬於勞工政策範疇。
目前,中國基本醫療保險共分為四類:公費醫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四類中,雖然城鎮居民醫保及新農合實行終身繳費原則,但那是因為兩項醫保的參保人沒有工作、不屬於勞工,同時由國家財政出錢進行了大量補貼。常凱向南方周末記者表示,職工醫保與居民醫保、新農合針對的參保人群、制度初衷根本不同,所以後兩者終身繳費的規定對職工醫保並不適用。
人大勞人院教授潘錦棠認為,醫保要想公平公正,就要在頂層設計上處理好政府、企業、個人的關系,平衡各群體的醫療福利分配,同時,對於各群體的醫療福利水平也應公開透明。“比如網上曾經流傳醫療費用支出的百分之七八十花在黨政幹部身上,雖然後來有人辟謠,但這部分支出仍然不為公眾知曉。”潘錦棠說,讓各群體的醫療福利公開透明,應該是收繳退休職工醫保費用的前提之一。
尤其對於現有的退休職工來說,這部分人經歷過上山下鄉,回城後開始實行計劃生育,上世紀末又趕上下崗。他們親歷了特殊的歷史時期,對國家做出的貢獻已經凝結在國有資產中,他們與政府間有著“低工資、高福利”的心理契約。“這部分退休人員認為年輕時沒怎麽生病卻逐月繳納了醫保,現在年老退休應該由國家對他們進行回報了。”人大勞人院教授趙忠表示,如果政府在此時單方面改變現狀,要求退休職工繼續繳納醫保費用,那麽就會打破政府與他們之間的隱性契約,會威脅到正常的社會管理和運行。“所以改革應該漸進,不能損害現有人員的利益。”
此外,退休職工繳納醫保與現行《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相悖。該條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趙忠指出,如果社保法實施未滿5年便面臨著改變,其消耗的成本遠遠大於退休職工醫保繳費帶來的收益。
常凱對此表示認同。“官方表達傾向性意見必須慎重、有依據,應該在取得廣泛共識的基礎上推進。尤其在法律未做修改的情況下,政府如果隨意改變基本原則會影響社保制度的嚴肅性,得不償失,”常凱說。
中紀委今日發布的一則消息,因事關全國八千多萬黨員,令外界關註。
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20日報道,為配合“兩學一做”學習教育,進一步增強廣大黨員黨的意識、黨章意識和組織觀念,中國方正出版社近日出版發行了《中國共產黨黨費交納手冊》一書。
本手冊收錄入黨誓詞、黨員義務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便於黨員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對照檢查。“黨費收繳相關問題”部分,依據中組部印發的《關於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規定》等文件設題作答,回答了黨費交納需要註意的問題。手冊還附有黨費交納記錄表,以供黨員每月交納黨費時進行記錄。
據新華社報道,中央組織部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4年底,中國共產黨黨員總數為8779.3萬名,比上年凈增110.7萬名,增幅為1.3%。黨的基層組織436.0萬個,比上年增加5.6萬個,增幅為1.3%。
此外,發展黨員增速繼續放緩,結構不斷改善。2014年,全國共發展黨員205.7萬名,較上年減少35.1萬名。發展35歲及以下黨員169.3萬名,占發展黨員總數的82.3%,所占比例較上年提高0.6個百分點。發展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的黨員79.7萬名,占發展黨員總數的38.8%,所占比例較上年提高2.6個百分點。157.9萬個非公有制企業已建立黨組織,占非公有制企業總數的53.1%。18.4萬個社會組織已建立黨組織,占社會組織總數的41.9%。
近期,“繳納黨費”在紀委工作中成為一個出現較高的詞匯,多地在巡視整改工作通報中也時常提及“補交黨費”情況。
上月,天津市管國有企業黨員幹部交納黨費專項整改工作中,天津66家國有企業、12萬余名黨員幹部,共補欠交少交黨費2.77億元。山西省省監管企業黨費收繳自查自糾工作中,22家國企共補交黨費8000余萬元。
中紀委的下屬媒體今年也曾數次提及黨費問題。
(詳見:“不交黨費”成巡視高頻詞 中紀委稱“這事很嚴重” http://www.yicai.com/news/5013998.html)
5月15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表《忠於黨章 勇於擔當》的文章稱,最近巡視發現,有的單位司局級幹部竟然寫不全、答不全“五大發展理念”“四個全面”“四個意識”的內容;有的領導幹部竟然記不住自己的入黨年份,有的甚至幾年沒交過黨費。
一周前的5月8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表《喚醒黨章意識》的文章中已經表示,現在有的國有企業、金融機構的黨員幹部,拿著高薪卻不及時、足額交黨費。
在今年1月19日,中紀委官網更是發表署名文章《不交黨費這件事兒,很嚴重嗎?》
該文直接表示:不交黨費這件事很嚴重。
“試問某些拿著高薪的央企黨員幹部,他們真的舍不得交那點兒黨費嗎?只怕是因為黨組織在他們心里早沒了“存在感”,根本不記得還有交黨費這一回事兒,甚至已經忘了自己是個黨員,忘記了黨賦予的責任。這背後反映的,是黨的觀念淡漠,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弱化。如此導致的結果,必然是作風建設、選人用人等方面出問題,出現各種腐敗亂象。”上述文章稱。
該文稱,黨章規定,黨員如果沒有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交納黨費,就被認為是自行脫黨。支部大會應當決定把這樣的黨員除名,並報上級黨組織批準。
北京市政府今天正式出臺《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試行))》,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
政策的整體框架是“4+2+7”,即4個資格條件,2項基礎指標和7項導向指標。4個資格條件包括:需持有北京市居住證、法定退休年齡以下、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7年以及無刑事犯罪記錄。
正式文件中將申請人年齡“門檻”由不得超過45周歲變更為“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同時增加了年齡指標及分值:“申請人年齡不超過45周歲的,加20分”。
在教育背景指標設定中,專科畢業生積分從征求意見稿的9分增加為10.5分,本科生不變,而碩士和博士的分值較征求意見稿時分別降低了1分和2分。
文件還明確了榮譽表彰指標及分值,申請人獲得以下榮譽表彰之一的,加20分:被評選為省部級以上勞動模範;全國道德模範或首都道德模範;全國見義勇為英雄模範或首都見義勇為好市民。國家相關表彰另有規定的,按照國家規定執行。以上情況積分不累計。
與意見稿相比,正式文件還刪除了部分減分指標,如疏解行業就業、遷入六城區居住和就業、企業信用記錄等方面。
根據規定,積分落戶每年申請一次。為了讓積分落戶政策實施更加“陽光透明”,文件中明確,積分達到規定分值的申請人,要經過公示環節後才能落戶。對於政策實施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單位及個人,將被取消當年及以後5年的申請資格,已經落戶的也將予以註銷。
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落實戶籍制度改革精神,堅持和強化首都城市戰略定位,進一步加強人口服務和管理,逐步有序推進長期在京穩定就業和生活的常住人口落戶工作,緊密結合本市實際,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積分落戶是通過建立指標體系,對每項指標賦予一定分值,總積分達到規定分值的申請人,可申請辦理本市常住戶口。
第三條 堅持公平公正、總量控制、存量優先、有序推進的原則,穩步實施積分落戶政策。
第四條 申請人申請積分落戶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持有本市居住證;
(二)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
(三)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7年及以上;
(四)無刑事犯罪記錄。
第五條 積分落戶指標體系由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以及教育背景、職住區域、創新創業、納稅、年齡、榮譽表彰、守法記錄指標組成。總積分為各項指標的累計得分。
(一)合法穩定就業指標及分值
申請人與在京用人單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並連續工作滿1年及以上,或在京投資辦企業並連續經營滿1年及以上,或在京註冊登記為個體工商戶並連續經營滿1年及以上;以連續繳納社會保險年限作為合法穩定就業年限的計分標準,每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1年積3分。
(二)合法穩定住所指標及分值
申請人擁有取得本市房屋所有權證的自有住所;或簽訂正式房屋租賃合同,合法租賃符合登記備案、依法納稅等有關規定的住所;或居住在用人單位提供的具有合法產權的宿舍。申請人需連續居住滿1年及以上。在自有產權住所每連續居住滿1年積1分,在合法租賃住所和單位宿舍每連續居住滿1年積0.5分。當連續居住年限多於繳納社會保險年限,以連續繳納社會保險年限作為連續居住年限。
(三)教育背景指標及分值
申請人取得國民教育系列及教育部認可的學歷(學位)的,可獲得相應的積分。具體積分標準為:大學專科(含高職)10.5分,大學本科學歷並取得學士學位15分,研究生學歷並取得碩士學位26分,研究生學歷並取得博士學位37分。學歷(學位)的認定以申請人獲得的最高學歷(學位)為準,不累計。取得學歷(學位)期間連續繳納社會保險年限及連續居住年限的積分與學歷(學位)積分不累計。
(四)職住區域指標及分值
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申請人居住地由城六區(東城區、西城區、朝陽區、海澱區、豐臺區、石景山區)轉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區域的,每滿1年加2分,最高加6分。申請人就業地和居住地均由城六區轉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區域的,每滿1年加4分,最高加12分。
(五)創新創業指標及分值
申請人在科技、文化領域以及創新創業大賽獲得國家級或本市市級獎項的,可獲得相應加分。其中,獲國家級獎項的最高加12分,獲本市市級獎項的最高加6分。只計最高分,不累計加分。
申請人在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擔任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且在持股比例、工資收入等方面符合一定條件的,工作每滿1年加2分,最高加6分。
申請人在經認定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及眾創空間中符合一定條件的創業企業投資或就業,且在投資金額、持股比例、工資收入等方面符合一定條件的,投資或就業每滿1年加2分,最高加6分。
申請人在經認定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及眾創空間、技術轉移服務機構、專業科技服務機構投資或就業,且在投資金額、持股比例、工資收入等方面符合一定條件的,投資或就業每滿1年加1分,最高加3分。
上述創新創業指標各項加分不累計,同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的,只計最高分。
(六)納稅指標及分值
申請人近3年連續納稅,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加6分:工資、薪金以及勞務報酬的個人所得稅納稅額平均每年在10萬元及以上;依法登記註冊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自然人股東、合夥企業的出資人,根據企業已繳納的稅金,以其出資比例計算納稅額,平均每年納稅20萬元及以上。以上情況積分不累計。
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有涉稅違法行為記錄的個人、企業法人和個體工商戶經營者,申請積分落戶的,每條記錄減12分。
(七)年齡指標及分值
申請人年齡不超過45周歲的,加20分。
(八)榮譽表彰指標及分值
申請人獲得以下榮譽表彰之一的,加20分:被評選為省部級以上勞動模範;全國道德模範或首都道德模範;全國見義勇為英雄模範或首都見義勇為好市民。國家相關表彰另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以上情況積分不累計。
(九)守法記錄指標及分值
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申請人在本市因違反有關法律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處罰的,每條行政拘留記錄減30分。
第六條 市有關部門另行制定積分落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包括積分落戶指標的具體認定標準和政策執行具體操作流程等。
第七條 積分落戶每年申請一次。符合第四條規定的申請人,可向用人單位提交申請,由用人單位統一向有關部門申報。
第八條 市政府根據年度人口調控情況,每年向社會公布積分落戶分值。市有關部門根據申請人積分情況和落戶分值,初步確定年度積分落戶人員,並將其積分情況向社會公示。公示通過後,申請人可按相關規定辦理本市常住戶口。
第九條 獲得積分落戶資格的申請人,其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未成年子女可以隨遷落戶;其配偶、父母申請落戶按照本市現行親屬投靠落戶政策辦理。
第十條 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應當依法履行職責。對在積分落戶工作中存在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索賄受賄等行為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監察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申請人及所在單位應當保證所提供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對申請材料弄虛作假的,取消申請人當年及以後5年內的積分落戶申請資格;已經落戶的,予以註銷。對所在單位協助提供虛假材料的,當年及以後5年內不受理其積分落戶申請事項。以上情形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一條 根據本市經濟社會發展實際,由市有關部門對積分落戶指標體系適時提出調整方案,經市政府批準後向社會公布。
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
預付卡行業翹首以盼的營改增政策終於落地。
近日,國稅總局下發《關於營改增試點若幹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3號,下稱“53號公告”),其中單獨對預付卡業務的營改增如何執行做出了具體的規定。讓預付卡行業人員“欣慰”的是,原來對於銷售預付卡業務所收取的預收資金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的擔心不再存在,因為在53號公告中明確這部分資金並不繳納增值稅。
預收資金不繳納增值稅
在預付卡行業,分為單用途商業預付卡(下稱“單用途卡”)和支付機構預付卡(俗稱“多用途卡”)。其中,單用途卡是指發卡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行的,僅限於在本企業、本企業所屬集團或者同一品牌特許經營體系內兌付貨物或者服務的預付憑證。而多用途卡,是指發卡機構以特定載體和形式發行的,可在發卡機構之外購買貨物或服務的預付價值。
根據第一財經了解,如果售卡方和貨物/服務銷售方不一致的情況下,預付卡的一般業務模式是:購卡客戶向預付卡企業購卡,持卡人去預付卡特約的銷售商戶進行消費,預付卡企業將消費額結算給商戶,商戶再支付一定傭金或手續費等給予預付卡企業。
53號公告分別對單用途卡和多用途卡的營改增做了規定,但從實質來看,對兩者繳納增值稅的規定內容基本相同。
53號公告規定,無論是單用途卡和多用途卡,在售卡或充值時取得的預收資金均不繳納增值稅,同時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而對於售卡方或支付機構辦理相關資金收付結算業務取得的手續費、結算費、服務費、管理費等收入,應按照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稅。
普華永道表示,在預付卡的經濟業務中,通常會出現三方當事人,分別是銷售預付卡的售卡方或支付機構,購買並使用預付卡的持卡人,以及實際銷售貨物或服務的銷售方。預付卡由於其較為特殊的業務模式,在進行增值稅處理和開具發票上一直存在爭議。主要包括: 售卡方或支付機構銷售預付卡的行為如何定性,是否繳納增值稅,如何開具發票;銷售方向持卡人銷售貨物、服務時,是否繳納增值稅,如何開具發票;銷售方收到售卡方的結算款,是否繳納增值稅,如何開具發票。
根據本報在53號公告落地前對多用途預付卡企業人員的采訪,他們普遍擔心,在增值稅以票控稅的前提下,售卡所得的預收資金由於需要開具發票,會被征收增值稅,從而甚至使稅金高過收入(詳見6月7日報道《營改增之後,你手里的預付卡會有變化嗎?》)。而這一擔心在53號公告下發之後將不再困擾預付卡企業,其正常業務模式也將不會受到很大影響。
“這次針對預付卡業務的營改增細則對於我們來說,在增值稅下和之前的營業稅相比流程上就一致了,可以讓我們比較順利地過渡到增值稅,而稅負水平從之前的營業稅下5%到增值稅下6%影響也不是很大,因為還有一些固定資產、系統采購之類的可以進行抵扣。”一名預付卡企業財務經理對本報表示。同時,政策總算落地,預付卡企業針對營改增的系統改造等工作就可以進行下去。
無法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從53號公告的規定來看,在預付卡的整個業務流程中,都無法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而持卡人購買預付卡,僅能從售卡方或支付機構取得普通發票,無法取得專用發票。且持卡消費後,銷售方或特約商戶也不得向持卡人開具增值稅發票。那就意味著持卡人的購卡金額無法抵扣進項稅。
對此,普華永道表示,53號公告及文件解讀雖並未給出解釋,但綜合考慮《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中的不得抵扣規定以及預付卡通常的消費內容,政策制定部門或許考慮預付卡多用於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以及餐飲服務、娛樂服務等不得抵扣項目,因此直接給予不得開具專用發票的限制性規定。納稅人應合理判斷稅務影響,結合具體經濟業務需求,選擇是否采用預付卡形式購買貨物或服務。
不過,上述財務經理表示,對於開具的是增值稅專用發票還是普通發票,客戶倒不是特別在意,因為他們以公司名義購卡大多是發放給員工作為福利,即大多企業會將這筆款項計入員工福利費,而計入員工福利費本身就不能抵扣進項稅。
此外,在現行增值稅文件中,納稅人購買加油卡雖然在購卡環節無法取得專用發票,但可在加油後憑相應憑證要求開具專用發票。
普華永道認為,加油卡作為預付卡的一種,53號公告是對於預付卡的增值稅處理的一般性規定,而上述有關加油卡的增值稅文件是對加油卡的特別規定,該文件在53號公告後應繼續有效,否則將對運輸公司的增值稅抵扣產生負面影響。具體該文件如何與53號公告銜接或並行,需要納稅人持續關註。
(來源:普華永道)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今日發布《關於做好深港通業務上線相關工作的通知》,要求港股通結算保證金以結算參與人為單位通過各結算參與人的A股自營結算保證金賬戶收取,繳納標準為20萬元人民幣。對於參與港股通業務的結算參與人,自營結算保證金賬戶的最低限額由原20萬元人民幣調整為40萬元人民幣。
附全文
各結算參與人:
深港通下的股票交易將於2016年12月5日開始。為做好深港通下港股通(以下簡稱“港股通”)業務上線相關準備工作,確保港股通存管結算業務的平穩運行,現將有關註意事項通知如下:
一、港股通結算業務
(一)交易交收日歷
港股通的交易交收日歷安排可通過 www.chinaclear.cn —“通知公告”欄目進行查詢。
結算參與人及市場參與機構請根據相關安排進行業務及技術準備。
(二)結算賬戶及結算路徑
結算參與人需根據本公司深圳分公司於2016年10月14日通過D-COM對外發布的《關於啟動深港通下港股通業務資金結算賬戶開立工作的通知》,向本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請開立港股通資金結算賬戶。
結算參與人根據自身業務需要,可以分別開立客戶、自營或者托管港股通資金結算賬戶。通過托管人結算的市場參與機構,需確保其托管人已經申請開立港股通資金結算賬戶,並已按本公司要求做好相關的業務及技術準備。
結算參與人及市場參與機構需申請開通港股通交易單元權限、建立港股通結算路徑,保障證券資金結算路徑暢通。
(三)結算保證金
港股通結算保證金以結算參與人為單位通過各結算參與人的A股自營結算保證金賬戶收取,繳納標準為20萬元人民幣。對於參與港股通業務的結算參與人,自營結算保證金賬戶的最低限額由原20萬元人民幣調整為40萬元人民幣。
本公司於結算參與人申請開通港股通資金結算賬戶次月第二個工作日16:00收取港股通結算保證金,請各結算參與人根據次月第一個工作日的結算明細數據做好相應資金安排,確保足額繳納結算保證金。
(四)風控安排
港股通業務風控資金適用的按金率暫定為22%,適用的按金乘數暫定為1。今後如有調整,本公司將及時向市場發布通知。
港股通業務上線的首三個交易日,因證券尚未完成交收,不能作為擔保證券減免相應的風控資金,各結算參與人需繳納的風控資金金額可能較大。請各結算參與人做好資金頭寸安排,及時完成資金交收義務。
(五)資金劃撥
結算參與人劃入資金時,應當將資金劃入本公司指定的港股通結算備付金專用存款賬戶,並備註港股通結算備付金賬號:B301+XXXXXX。相關銀行賬戶列表可通過本公司網站www.chinaclear.cn—“服務支持—業務資料—銀行賬戶信息表”進行查詢。
結算參與人劃出資金時,需確保港股通結算備付金賬戶已經預留了指定銀行收款賬戶。
(六)資金交收
港股通客戶、自營或者托管的風控資金交收需通過對應的客戶、自營或者托管港股通結算備付金賬戶完成,結算參與人應將擬繳納的風控資金劃入港股通結算備付金賬戶。其中半日市需進行風控資金交收。
結算參與人需分別於兩批次交收前,登錄D-COM查詢港股通結算備付金賬戶尚未支付金額,並及時補足交收資金,完成資金交收義務。
二、公司行為業務
(一)港股通公司行為業務複雜,與現有A股業務差異較大,請各結算參與人務必做好投資者教育和培訓工作,使投資者充分了解、熟悉公司行為的申報方式和操作細節,以保護投資者的正當利益。
(二)本公司在每個工作日通過通知信息文件(SZHK_TZXX)將公司行為信息發送結算參與人,結算參與人應當做好文件的接收和處理工作。通知信息文件於11月28日晚開始首次發送,結算參與人應註意查收該文件並做好業務開通的相關準備工作。
(三)港股通以股代息紅利業務、投票業務、供股/公開配售業務和收購業務,結算參與人應當收集投資者意願,並通過D-COM向本公司申報。
(四)港股通投票業務中,本公司發送給結算參與人的投票信息包括證券代碼、投票期間、股東會議類型、會議舉行日期、會議地點、股權登記日、議案編號、議案概述(不含議案具體內容),結算參與人應及時將本公司發送的投票信息通知相關港股通投資者。關於議案具體內容,投資者可在披露易網站查閱相應股東大會公告獲取。
(五)港股通股份分拆合並業務中,如果發行人股份分拆合並議案在股東大會上最終未獲通過,該股份分拆合並業務將取消。結算參與人應密切關註分拆合並業務是否生效,做好相關應對工作。
三、非交易業務
(一)港股通業務涉及的司法凍結、質押登記業務及非交易過戶業務,需根據《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港股通存管結算業務指南》的相關規定辦理。
(二)證券公司需註意:港股通業務涉及的司法凍結,可以通過證券公司和本公司櫃臺辦理,質押登記和非交易過戶業務需通過本公司櫃臺辦理。
四、技術系統及運維準備
各結算參與人及市場參與機構應當根據深交所與本公司深圳分公司於11月7日聯合發布的《關於深港通相關技術系統上線安排的通知》及自身上線計劃和方案,於12月2日前完成港股通相關技術系統的上線,並於12月3日參加深交所及本公司組織的深港通業務通關測試,驗證相關技術系統上線後的正確性,確保次一交易日交易結算等業務的安全運行。
五、業務聯系方式
結算業務:0755-21899208
公司行為業務:0755-21899330
非交易業務:0755-21899123
特此通知。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