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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高端房產繁榮背後——洗錢與縱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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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八月,美國房地產泡沫中,出現一種讓人難以理解的現象:頂級豪華房產似乎有著源源不斷的需求,而且大都是全額現金支付,高盛發佈的報告稱,這個比例高達60%,ZH認為造成這一現象的原因很簡單:犯罪。

通過美國房地產市場,犯罪分子可以非法地進行境外洗錢,而美國房地產經紀人協會擁有反洗錢規定的豁免權,換句話說,那些花了4700萬美元購置弗羅里達房產的海外寡頭政權們幾乎都是想通過這種方式將現金匯入美國,且不用經過嚴格的審查。

ZH曾在去年八月的文章中提到:

無論這些寡頭政權是否參與過大規模犯罪活動,是否與伊朗、阿富汗或其他國家在某個時間點進行過交易,都正在利用美國房地產作為洗錢工具?其實我們無法回答,因為美國房地產經紀人協會積極遊說而得到了反洗錢條款所賦予的豁免權承諾,不像匯豐等銀行受到監管,你找不了他們的茬。

而這一現象今年再現端倪。根據《華盛頓郵報》報導,美國當局週二宣佈將尋求沒收一售價過高的曼哈頓房產,此房產與一樁欺詐案有關,一位俄羅斯律師在死前揭發了此案。

多家房地產商宣稱,俄羅斯2.3億美元的稅收欺詐中有一部分就是通過購買四間位於華爾街的頂級公寓以及兩項位於市中心和切爾西黃金地段的商業地產進行洗錢。

據媒體披露, 這位名叫Sergei Magnitsky的律師曾在2008年宣稱,有組織的不法分子與腐敗的俄羅斯內政部官員相互勾結,騙取2.3億美元的退稅。他隨後因逃稅指控而被逮捕,並與2009年11月死於獄中。俄羅斯總統人權理事會在2011年發現他曾遭遇過毆打,並且拒絕藥物治療。

Magnitsky生前就任的Browder投資公司宣稱,其中一位受賄的官員在莫斯科、迪拜和黑山共和國擁有高檔房產,資金通過她丈夫的賬戶進行來往,共計3900萬美元。

美國一位律師Bharara表示,「沒收行為是對洗錢計劃的揭發和處置,紐約是國際金融中心,但不是犯罪活動的避險天堂。」

最近受到俄羅斯內政以及塞浦路斯財政崩潰的影響,不少人包括很多億萬富翁將現金轉移到美國房地產市場,這裡不僅沒人問沒人說,還有媒體大肆宣揚紐約房地產市場欣欣向榮。

但問題是,真正解決洗錢等問題還要多久?如果這些一擲千金的「搖錢樹」消失了,恐慌的美國房地產經紀人協會拿什麼去遊說?最後,如果黑錢不再進入美國房地產市場,那就真要跟房地產復興的幻象say goodbye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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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縱容八大建商在工業區蓋豪宅?

2013-09-30  TCW
 
 

 

工業區,想像中應該廠房、商辦林立。但在台灣,許多工業區,冒出來的卻是氣派的高級豪宅。

近年來,政府以拚經濟為由,透過徵收農地與民間私有地,來發展新的科學園區或工業區,苗栗大埔案就是典型案例。

幌子!訴求「經濟發展」事實是三步驟豪奪民地賺暴利

只是,在經濟發展的大帽子底下,許多工業區的開發,經濟發展僅是表象,地方政府真正目的,檯面上是要讓土地增值,獲利進庫;檯面下,則有綁樁、分配利益等種種好處。

其做法,第一步,透過一般徵收或區段徵收,將民間私有地變成政府所有。若是一般徵收,民眾只能拿錢,不能分地,土地全數歸政府所有;若是區段徵收,民眾可拿補償費、或取得「抵價地」,但最高不會超過原持有土地的四成,亦即政府拿六成以上。

第二步,透過土地重劃或都市計畫變更地目後,進行標售。其中變更為住宅用地利潤最高、商業用地次之、工業用地最差。

但是不管變更為哪一種用地,土地只要賣得出去,對地方政府來說就像是「無本生意」,支付少少徵收費,成本固定住,往後賣價越高,獲利就越多。

第三步,如果建商、財團與地方政府交好,透過標售,取得變更後價格較便宜的工業用地,以蓋廠、設商辦為由,游走法律邊緣,先蓋住宅販售,之後再透過地目變更成為住宅用地,低買高賣,取得暴利。就算暫時無法變更地目,違法興建住宅出售,通常也只是被罰款,影響不大。

各縣市對工業用地蓋住宅的規範不同,某些縣市法規較嚴(如台北市),建商雖難以透過地目變更取得合法住宅資格,但「每次」最高不過罰三十萬元,相較於「每坪」動輒六、七十萬起跳的豪宅成交價,這罰款實在不符比例原則。

如果在某些法規較寬鬆的縣市(如新北市、高雄市),工業用地要變更地目為住宅用地,依照目前法令,建商只要繳怠金(公告現值加四成),或是透過捐地,就有機會從違法變合法。

「工業用地蓋住宅不管能不能合法,可說怎麼算都划算,」台大經濟系教授林建甫說。

怠惰!依法可強制拆除事實是連斷水斷電都沒執行

根據《都市計畫法》規定,都市計畫土地與建築物的使用,若違反內政部或所屬縣市所發布命令者,可處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並勒令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若不依,可按次處罰,並停止供水、供電、封閉、強制拆除等。

雖執法有據,但依據本刊調查,目前尚未有任何縣市,針對工業區蓋住宅祭出鐵腕,實施拆除、斷水斷電的重罰。反倒是想讓其就地合法,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者比比皆是。

由於執法寬鬆,目前工業區違法蓋住宅,在台北、新北、桃園甚至高雄都已經是司空見慣。

以台北市內湖五期重劃區來看,驅車行經內湖五期行善路、石潭路一帶,一棟棟氣勢磅礡的豪宅林立眼前。最早,這批土地多數為民間私有農地,北市府透過市地重劃,在二○○七年七月進行標售,當初市政府規畫以明美公園為界,分隔住宅及工商、辦公服務用地,沒想到現在整區幾乎都成了豪宅建築。建商從二○○七年下半年取得土地到二○○九年推出建案銷售,短短兩、三年數億獲利輕鬆入袋。

「這附近的豪宅,交通方便、生活機能強,住宅區已經有每坪百萬成交的案例,其他建案因區位不同,每坪至少也都是六十五萬起跳,」一位當地的房仲業者說。但房仲業者沒說出口的是,部分豪宅華麗外觀的背後,隱藏著「違法」問題。

因為,在這片高樓林立的內湖五期重劃區,石潭路兩側明美公園以東都是工商混合區、辦公服務區、工商展售服務區,這些地區上的建物只能當作一般零售業及一般事務所,不能做住宅使用。

「但是現在這裡卻有多個建案,建商都是以較低價取得用地,然後悄悄把『辦公場所』違規改建為豪宅,再以高價出售賺取暴利,」台北市議員王鴻薇說。

豪宅的售價、賣相本來就比商辦好,加上建商當初是以工業區地目取得用地,單價也比一般住宅用地低(約三成),「這一來一回就成為暴利,」台灣房屋高資產中心執行長邱太煊說。而附近取得合法住宅建地的建商,認為有業者「用低價的工業用地推住宅破壞當地房價,相當不公平」,因此向北市府檢舉,北市府開始注意到內湖五期「商辦變豪宅」的問題。

其實北市內湖五期重劃區的違規豪宅僅是冰山一角。二○○二年,因經濟不景氣,內政部為活化工業用地,修法規定建商可「有條件」在乙種工業區建築一般商業設施,不過因法令配套未完善,讓部分建商有機可乘。許多建商將工業區一樓蓋成店面,二樓以上全數以住宅出售,甚至在工業區上蓋了大片集合式住宅,如今,違規的「工業住宅」在全台全面擴散。

目前台北市的南港、大直,新北市三重、中和、新莊、樹林、蘆洲、新店,以及即將成為第六都的桃園,工業區違規蓋住宅案例可說層出不窮,其中新北市共有一百零八件領得、未領得使用執照的工業住宅建案,共一萬二千多戶(居全台之冠),南台灣的高雄也有一百零四件、八百多戶違法工業住宅,甚至在高雄三民、左營一帶,早有建商直接將獨棟透天厝蓋在工業用地上面。

偷渡!建商就地合法監察院明確點名內政部失職

對於違規的工業或工商綜合住宅,台北市建管處在今年四月及九月,兩度針對內湖五期重劃區及南港共十處違規建商開罰,單次、每棟三十萬元,同時要求限期改善。但新北市、高雄市政府都曾針對工業區蓋住宅建案,向內政部提出申請,企圖讓建商透過「繳交怠金」,讓非法的工業住宅取得就地合法資格,但內政部並不同意。

由於工業區蓋住宅的問題實在過於氾濫,監察院在二○一一年十一月對主管機關內政部提出糾正。監委劉玉山表示,工業住宅本來就違法,內政部卻未有效管理、嚇阻及查處,放任都市計畫工業區土地變相規畫,興建做為住宅出售使用,實有怠失。

追根究柢,監察院認為,現今工業區住宅、豪宅氾濫的問題,來自當初內政部大幅鬆綁工業區土地活化,結果反而導致適法性及合理性的質疑,活化結果讓工業區的劃設有名無實,反而假借興建一般商業設施,變相開發及違規使用工業住宅,這有違公平正義原則。

現在地方政府運用「土地徵收」與「地目變更」兩大魔法,以低廉價格取得民間私有地,轉為工業、工商用地再招商、標售,而後讓建商在工業、工商用地上,違規蓋豪宅,賺取暴利,甚至只要付一點代價,便能就地合法。這一連串「把你家變我家」的操作手法,正在台灣各地進行。

如果政府以「拚經濟」為由,要民眾「犧牲小我」,所以拆民房、毀田地一切都是為了設立工業區、經濟發展,結果從民眾手中取得土地所設立的工業區、工商綜合區,最後蓋起來的卻是小老百姓再也買不起的豪宅,那我們不禁要問:

當政府以建造各類園區為由,徵收民間私有地的同時,為何不先處理工業用地上的豪宅,讓土地回歸原本用途?為何放著手邊土地不管,卻費盡心機另徵民地?

如果你以為:我的土地、房子既不會被徵收,也不買豪宅,苗栗大埔、工業區豪宅兩件事跟我有何關係?那就錯了。因為,政府徵收這些土地的錢,其實都是你繳的稅金。

當你、我辛苦賺來的血汗錢繳了稅,卻讓政府拿去徵收不必要的土地,最後這些土地還被炒高,對周邊地價產生漣漪效應,最後你、我想圖個安身立命之所,還要花大錢去向建商買房,「這不是劫弱濟強的資源掠奪戰,什麼才是資源掠奪戰?」律師詹順貴說。

搶救!阻擋不公不義挺身而出才能建立遊戲規則

我們支持經濟發展,但是反對不透明、不公平的遊戲規則,反對政府透過行政手段,讓某些人明顯得利,某些人卻深受其害。

因為經濟發展有其必要,我們並不反對徵收,但反對沒有必要性、需求不明、浮濫的徵收。

內政部以及旗下營建署、地政司所轄區域計畫委員會、都市計畫委員會、土地徵收審議委員會,應該擔任起嚴格把關、監督各地開發、徵收案的責任,而非動輒推給地方政府。否則,不公平的土地遊戲,削弱民眾對政府的信任,怠忽職守的執政者,終究會付出代價。

【延伸閱讀】一般徵收:只能領取補償費,2011年修法前,以土地公告現值加4成為徵收補償費。修法後,改以市價徵收,惟「市價」高低仍由地方政府決定。

區段徵收:可領取補償費(計算方式同上)或是選擇領取「抵價地」,通常被徵收者最高只能領回原面積4成的土地。

【延伸閱讀】工商辦用地轉手變豪宅,建商賺很大!—內湖五期重劃區與南港工業區違規10建案

地區:內湖五期 建案:維多利亞嘉醴 建設公司:維多利亞建設 土地分區類別:工商混合區 該建案目前售價行情:70~75萬元╱坪

地區:內湖五期 建案:新潤悅峰 建設公司:新潤建設 土地分區類別:工商混合區 該建案目前售價行情:65~70萬元╱坪

地區:內湖五期 建案:新潤峰哲 建設公司:新潤建設 土地分區類別:工商混合區 該建案目前售價行情:65~70萬元╱坪

地區:內湖五期 建案:合康捷境 建設公司:合康建設 土地分區類別:工商混合區 該建案目前售價行情:65萬元╱坪

地區:內湖五期 建案:興富發領袖 建設公司:興富發建設 土地分區類別:辦公服務區 該建案目前售價行情:70萬元╱坪

地區:內湖五期 建案:忠泰恆美 建設公司:忠泰建設 土地分區類別:辦公服務區 該建案目前售價行情:65~70萬元╱坪

地區:內湖五期 建案:忠泰至美 建設公司:忠泰建設 土地分區類別:辦公服務區 該建案目前售價行情:65~70萬元╱坪

地區:內湖五期 建案:遠雄藝朗 建設公司:遠雄建設 土地分區類別:辦公服務區 該建案目前售價行情:65~70萬元╱坪

地區:南港工業區 建案:世界心 建設公司:英德建設 土地分區類別:策略性工業區 該建案目前售價行情:50~55萬元╱坪

地區:南港工業區 建案:鼎峰 建設公司:兆鑫建設 土地分區類別:第三種工業區 該建案目前售價行情:—

註1:內湖五期工商綜合區,以附近業者2008年7月取得土地成本每坪約68萬元,根據宏大不動產估價估算,建商推出36~40萬元╱坪左右建案,就可以取得合理利潤。

註2:內湖五期辦公服務區,以當初得標土地每坪達97.2萬元,根據宏大不動產估價估算,建商推出45~50萬元╱坪左右建案,就可以取得合理利潤。 資料來源:台北市建管處、房仲業者

【延伸閱讀】兩度變更地目,京華城地價飆升十三倍!

地目變更的利潤有多大?看京華城案就知道。

位於北市八德路四段的京華城購物中心,原為唐榮鐵工廠土地、屬工業用地,一九九一年威京集團取得該地,並以促進經濟發展為由,向北市府申請專案變更地目為「第三種商業區(特)」,即限定只能做國際購物中心等六種商業用途、但不能蓋住宅。

不過京華城近年因生意不佳,向北市府申請擬拆掉改建豪宅,北市府也基於時空變化,目前正研議放行其基地面積中,有三成比率可興建住宅,目前全案尚未經都委會審議通過,京華城能否蓋豪宅仍有變數。

房仲業者認為,若此案最後經都委會通過,將創下「工業用地轉百貨、再轉蓋豪宅」首例,當初威京集團用十三億元取得近五千坪基地,該區現每地坪三百五十萬元,預估土地總值約達一百七十五億元。從地目由工業用地轉變為住宅用地,價格翻漲約十三倍之多,可見「地目變更」是地價飆漲的最佳潤滑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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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寬頻縱容Sales疑盜客資料開單

2013-10-17  NM
 
 

 

有市民接獲電訊商銷售電話,指可享「特別優惠」簽寬頻合約,遂提供個人資料作登記;後來事主發現優惠縮水,向電訊商索取錄音翻聽時,竟發現聲帶中的「申請人」並非自己,揭發疑有營業員套取客戶資料後,再冒認客戶開單的蠱惑招。有律師指出,盜用身份乃嚴重刑事罪行,呼籲警方應盡早介入調查。

「九月初有香港寬頻男職員打嚟推銷上網,話可以做特別優惠,簽兩年約就免五個月月費,話口頭確認就得;但要我提供姓名、地址、身份證號碼、電郵及電話俾佢登記。」黃先生(化名)在通話中確認簽下兩年家居寬頻連電話合約,月費二百一十六元。惟直至本月初,黃向門市職員查詢計劃詳情,才發覺寬頻公司的合約版本,竟與當日電話內容不符。

「門市同我講從來無五個月免費優惠,話合約寫明只免三個月;我就要求香港寬頻播番段錄音聽。」豈料一聽之下,黃驚覺錄音內之「申請人」原來另有其人,「嗰陣我係同個男職員傾嘅,但錄音裡面係一個男人同女人講嘢,我從來沒接觸過女職員,成個電話對話都係虛構!」黃懷疑有營業員套取其資料,欺上瞞下擅自簽約,多次向香港寬頻反映,惟對方懶理。及後他向將軍澳警署報案,指個人資料遭盜用,當值警員僅指事件屬銷售糾紛,同樣未予處理。

懷疑盜用資料示意圖

跟進營業員支吾以對

記者以三人電話會議方式,見證事主與替其開單的營業員對話,電話中該營業員含糊其詞,一時強調免費五個月之「特別優惠」屬實,一時又表示無法於合約中列明,「公司規矩係做三個月,但去到一四年嘅二、三月呢,我哋有辦法幫你免咗呢兩個月囉……喺系統可以做到。」但至於為何未有在合約列明、曾否盜用身份開單等,營業員卻一概沒提及,只反覆說「我呃你就連份工都冇埋啦、可以搵經理求證」。「佢都認係當日幫我登記個男職員,咁點解後來又會有另一條向女職員登記嘅聲帶,又講得出我嘅資料!」黃不滿自己遭人冒認開單,但香港寬頻收到投訴後卻不展開調查,變相逼他接受有關條款。

專家話律師:盜用身份屬刑事罪

大律師陸偉雄指出,事件表面上看似只屬「相差兩個月」之消費爭議,實質卻屬嚴重的盜用身份罪行,「而家最大問題係,有段對話係虛構出來,事主無授權過亦唔知道,營業員呃緊個客又呃公司先簽得成呢張單。」陸指出,就算報案人未能提供證據,警方亦應該受理,「呢個係刑事,如有人盜用身份,警方一定要跟進。」他建議,市民應避免於電話中簽訂合約,因在未能確認對方身份下提供個人資料,風險相當高;就算幫襯,亦要自行錄下對話內容自保。

回應取消合約

香港寬頻回應指,公司一向有將所有職員與客戶的通話錄音存檔,惟反覆翻查記錄仍未有發現事主與營業員之通話錄音;鑑於個案情況特殊,願意安排取消有關服務合約,並強調重視保障客戶資料,如事主懷疑個人私隱被不當使用,公司樂意協助事主向警方求助。警方則仍然認為個案不涉及刑事成分,暫將案件列作顧客糾紛處理。(趙振龍)

壹判官

營業員為求開單出盡蠱惑招,疑點重重寬頻公司仍闊佬懶理;消費者接受電話推銷前切記要自行錄音,以保障自己!劣劣劣劣(五個劣為最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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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長期縱容、缺乏風險管控、罰則不痛不癢 政府三大錯誤 養出劇毒日月光

2013-12-23  TWM
 
 

 

撰文‧鄭閔聲

寬闊平整的自行車道,蜿蜒穿過像絲絨般柔軟的草地,後勁溪兩岸的親水公園,被高雄市政府視為珍貴的景觀資產。但緩緩流過人行步道下方的溪水,卻有如調酒「血腥瑪麗」般棕紅,且時不時傳出刺鼻異味,與周邊的優美景致呈現強烈反差。

半導體封測大廠日月光高雄K7廠,本月初遭高雄市環保局查獲,將含有超量致癌重金屬的強酸廢水私自排入後勁溪,毒害下游上千公頃農地,讓這條長年孕育北高雄,半世紀來卻飽受汙染荼毒的溪流,再次受到各界關注。

儘管日月光辯稱事件起因是設備故障與管理疏失,絕未惡意汙染環境,但隨K7廠私設的廢水海放暗管曝光,中壢廠也因偷排逾千噸廢水,遭桃園縣環保局勒令停工,日月光為增加獲利,將廢水處理成本轉嫁全民承擔,幾乎已是事實。

十二月十六日,神隱近一周的日月光董座張虔生終於出面說明,卻仍堅持未蓄意排放廢水、沒有私設暗管,僅願為「造成社會紛擾」鞠躬致歉;就連承諾分三十年捐三十億元推動環保工程,他也強調「不是因為做錯什麼事,只是日月光熱心公益,願藉推動環保回饋台灣。」言談之間毫無悔意。

犧牲國土保育換取經濟數字然而,在台灣過度重視經濟數字的發展思惟下,日月光絕非唯一一家犧牲環境牟利的無良企業;在業者普遍缺乏環保意識之下,後勁溪當然不是唯一一條發出哀鳴的河川。

早在一九八八年,高雄縣林園鄉就因工廠聯合排放廢水,造成河川魚蝦大量死亡,引發居民群起抗爭;友達、華映兩家面板大廠,自一九九九年起,每日將萬噸廢水排入新竹霄裡溪;桃園老街溪,長期遭沿岸的印刷電路板與砂石廠汙染;再加上日月光事件爆發後,彰化、桃園也陸續查獲類似案件,全台各地水域,幾乎無一倖免。

而政府長期以經濟發展至上的思惟、缺乏環境風險管控概念,以及對汙染業者不具嚇阻力的罰則,是造成汙染現象無所不在的三大關鍵。

「從台灣政府的法令與管制措施,我看不到對環境保育足夠的重視。」儘管日月光已遭高雄市環保局依《水汙染防治法》處以最高罰款六十萬元,並追繳不法利得逾一億元;但環保作家朱淑娟認為,這對年營收兩千億元的日月光而言,根本無足輕重。尤其不法利得金額雖高,業者卻可藉行政訴願與政府長期抗戰,例如台塑仁武廠因汙染後勁溪,遭追討八三○○萬元不法利得,至今雙方仍在訴願階段糾纏,政府連一元都還沒討到。

時間拉回一九九○年,當年台塑美國德州廠因造成多起水汙染事件,被德州政府處以二十四萬四千美元罰款(約七百萬新台幣)。隔年,台塑又因廢水處理不合標準,造成廠區周邊地下水汙染,這次美國環保署決定重罰,對台塑開出破紀錄的三三七萬美元罰單(約一億新台幣)。從這兩次裁罰紀錄,不難理解為何朱淑娟會認定國內罰則對業者不具嚇阻力。

即使主管機關祭出殺手鐧||勒令停工,業者只要提出改善計畫,經常能在半年內復工,期間只要拉高備用產能,幾乎不會對營運造成影響。「法規沒有嚇阻力,才讓業者一再挑戰政府公權力!」朱淑娟說。

除罰則不夠嚴厲,政府長期縱容以發展經濟名義遂行的破壞環境行為,是業者能有恃無恐的另一大關鍵。十二月十一日,當立委要求經濟部終止日月光的租稅優惠,經濟部長張家祝的回答竟是「日月光是非常好的公司」,不能因為一個錯誤就把它打入十八層地獄,否則以後沒有人敢來我國投資;財政部長張盛和更認為,租稅優惠是獎勵而非懲罰,對取消或追繳租稅優惠持保留態度。

無風險管控 成「汙染天堂」財經部會首長發言,與外資瑞銀(UBS)認定日月光汙染是「政治議題」(It becomes a political issue)的立場相互呼應;但這種經濟成長先於一切價值的重商思想,在環保意識抬頭,且貧富差距逐漸擴大的台灣社會,不僅不具說服力,更讓一般民眾感受到強烈的相對剝奪感。

「像日月光這麼嚴重的汙染行為,在美國絕對立刻被勒令停工,沒有任何緩衝期限。」曾任職美國環保署十五年的環保署前署長陳重信表示,美國政府因應突發性的人為汙染時,唯一的考量就是如何減緩環境衝擊,不計代價,也不擇手段。「如果汙染已經是事實,就應該用最快的手段防止傷害繼續擴大,這時候不會有人考慮經濟問題。」其實,從發展至上到兼顧環境永續這段路,美國也走了數十年之久。陳重信指出,一九七○年代末期,陸續爆發紐約州愛河災難區(Love Canal Disaster)、肯塔基州鐵桶谷(Valley of the Drums)等重大環境災害事件,讓美國政府意識到工業汙染對土地與人類的重大危害。因而在一九八○年制定《全面性環境應變補償及責任法》,並設立「超級基金」(Superfund)專門進行工業汙染管制與恢復作業。

這項法案授權超級基金針對土壤及地下水汙染事件提供資金,採取必要的應變措施與整治工作,避免汙染再度擴大,隨後再由美國環保署向造成汙染的企業或行為人求償,追溯時效無上限,讓業者無從逃避。

但比起汙染後的懲罰措施,美國政府更重視事前風險管控,而這正是台灣政府缺乏的觀念。陳重信指出,高汙染事業若想在美國境內取得營運許可,必須先向環保署提出完整的環境風險評估報告,交代生產過程中對環境與生態的潛在衝擊,並詳述管控措施,平均每份報告的成本是四千萬美元。「美國政府認為,恢復被汙染環境需要的成本,是事前管控的數百倍,所以寧可在規畫階段多下工夫。」比起美國經驗,毫無風險管控概念的台灣簡直像是「汙染天堂」。陳重信認為,國內環境汙染層出不窮,正是因為環保單位的管控作為不足。舉例而言,第一任環保署長簡又新任內即提出廢水處理設備應設「獨立電表」,此概念隨後也確實入法,但相關單位的檢測作為卻未與時俱進。立委田秋堇日前就建議,廢水處理設施的電表應數位化,並與政府環保單位連線隨時監控,才能更有效防止廠商心存僥倖。

不過,這一回令高雄市環保局意外之處,也包括了日月光廢水電表的讀數竟無異狀,這也顯示,再怎麼嚴謹的風險管理,也無法杜絕人為環境汙染的可能性,提高汙染罰則依舊勢在必行。高雄市環保局局長陳金德就認為,目前《水汙染防治法》六十萬元的罰款上限,至少應提高十倍,且得以連續舉發;後續再依《行政罰法》追討不當利得,對廠商才有基本的嚇阻作用。

應提高罰款、追究刑責

除了提高罰款金額,地球公民基金會執行長李根政也主張,將排放有毒廢棄物廠商,比照食品安全問題,依《刑法》公共危險罪追究刑責。

「環境正義的『價值』,與創造利潤的『價格』,是截然不同的概念,就連達到平衡都很不容易。」陳重信這段話,點出開發中國家在經濟發展與環境永續價值間面臨的兩難。但企業為創造私人利益不惜破壞環境,已經牴觸了最基本的公平正義原則,沒有任何理由繼續在台灣這片土地上發生。

日月光10廠區汙染 5年裁罰27次384萬元罰則太輕 環保靠邊?

工廠事業名稱 總裁罰金額(萬元) 裁罰次數 裁罰內容

日月光半導體

K5廠 58 6

(2011.06~2012.11) 排放廢汙水、放流水不符標準

日月光半導體

K7廠 96 5

(2011.08~2012.07) 排放廢汙水、放流水不符標準日月光半導體中壢分公司 63 5(2009.02~2011.10) 事業廢棄物處理不符標準、放流水不符標準日月光半導體 117 4(2012.01~2013.02) 放流水不符標準

日月光半導體中壢分公司

封測四廠 1.2 2

(2011.02同日兩筆) 事業廢棄物處理不符標準

日月光半導體

11廠 14 1(2012.07) 放流水不符標準

日月光

電子一廠 14 1(2012.01) 放流水不符標準

日月光半導體

包裝材料廠 10 1(2011.10) 排放空氣汙染物不符標準

日月光半導體

中壢分公司封測一廠 10 1(2013.02) 空氣汙染防制計畫不合格日月光電子中壢分公司一廠 0.6 1(2011.05) 事業廢棄物處理不符標準

總計 383.8 27

資料來源:環保署 製表:何欣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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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聯儲縱容高盛不當獲利?“無間道”錄音起底

來源: http://wallstreetcn.com/node/208810

美聯儲,高盛,FED,Goldman Sachs,金融監管

上周,美國一檔在500多個廣播電臺播放的公共節目“美國生活”(This American Life)爆出一條震動美國國會的消息:一位前美聯儲的監察員秘密錄下了聯儲內部、以及聯儲監管者和高盛高管的對話,它們反映出,紐約聯儲沒能鼓勵、反倒妨礙監察人員,變相縱容高盛進行不合法規的交易,而且拒不接受對高盛利益沖突管控不足的評估。

這位公開高盛內部錄音的“無間道”名叫Carmen  Segarra。2011年10月31日,她成為紐約聯儲派駐高盛的風險監察專家,調查高盛是否遵循法規,是否無論進行何種金融活動均按要求進行風險管理,特別是對利益沖突的管理。不過,她才做了七個月就被解雇。去年她起訴紐約聯儲不當解雇,索賠700萬美元。今年4月,她的上訴被聯邦法官駁回,理由是其申訴未能證明應出於保護告密者而給予賠償。

上周Segarra接受“美國生活”節目采訪,將自己2011年到2012年錄下的上述紐約聯儲和高盛相關對話與會議內容公之於眾,錄音時長約46小時。一些美國國會議員對此深感不安。參議院銀行委員會的民主黨議員Elizabeth Warren呼籲召開聽證會,該委員會的另一位民主黨委員Sherrod Brown要求就錄音引起的指控展開“全面深入的調查”。

紐約聯儲官網發布聲明稱,該機構“堅決否認就監管金融機構方面的誠信指控。”高盛的發言人稱,該司已執行了更嚴格的投資規定,從嚴管理旗下銀行家進行個人股票與債券投資。一位知情者向路透表示,高盛新的利益沖突規定已經實行了一段時日,但那些規定都與Segarra的這類指控無關。

諷刺的是,當初紐約聯儲雇用Segarra的目的是查明高盛有無不合法規的行為,可Segarra的錄音卻讓紐約聯儲也成了與高盛沆瀣一氣的“被告”。這樁官司的起因還得從六年前的金融危機說起。

2008年金融危機爆發後,美聯儲等政府機構備受監管失察的指責,紐約聯儲主席杜德利不得不請一位“外人”——哥倫比亞大學金融學教授David Beim介入調查危機成因,授予他可以毫無限制獲取資料的權力,但所有調查結果都不得公開,必須保密。

走訪了紐約聯儲的幾十位員工以後,Beim發現了令他震驚的真相:原來紐約聯儲監管美國大金融機構面臨的最可怕障礙是自身的文化,紐約聯儲不但極為不願披露所監管銀行的風險,而且對監管對象不能一視同仁,有親疏之分。紐約聯儲的監察員常常迫於上司的壓力,把調查結果寫成取得被監管機構共識的報告,其中對機構舉動的描述已經大打折扣。

Beim在調查報告中不僅揭示了根本問題,還提供了解決方法。他敦促紐約聯儲聘請敢於說出真相的專家監察員,並鼓勵他們披露真相。Beim認為,這才是避免又一場金融危機的治本對策。

一年後,國會賦予美聯儲更大的監管權,紐約聯儲開始聘用專業的監察員,派駐對金融系統風險最大的“大而不能倒”機構,當時紐約聯儲調整了組織結構,要派更多的專家監察員執行監管,Segarra就是重組後招入的風險評估專家。

過去美聯儲在銀行安插的監察員頭銜是“客戶關系經理”。如果他們覺得某個領域需要深入審查,通常會再請一位風險評估的專家為他們核查。根據新的組織框架,原來的客戶關系經理改名為“行業專家”。他們要花更多時間了解銀行怎樣獲利,向紐約聯儲委派去相關銀行坐鎮的更高一級負責人匯報工作。

Segarra就是Beim上述報告所指的那種專家。她有工作熱情,為人坦誠,在常春藤聯盟的高校畢業後做了律師,擁有至少十三年的合規工作經驗。所謂合規就是幫助銀行遵守政府的各類法規。

可Segarra在高盛的調查工作並不順利。因為對目睹的事實感到擔憂,她覺得需要做一份記錄,以免調查活動受到幹擾,所以買了一部微型錄音機,在與上司交談和在高盛期間工作時開始錄下一些對話內容。

這些錄音和Beim三年前遞交給杜德利的報告一樣,都暴露了紐約聯儲內部無視、甚至掩飾大型金融機構風險問題的畸形文化。錄音顯示,紐約聯儲時常不願推進審查高盛,竭力樹立權威並設法讓Segarra等新一批專家監察員同流合汙。

桑坦德交易:美聯儲的妥協

Michael Silva是當年幫助Beim調查的紐約聯儲員工。在Segarra被派駐高盛兩個月後,Silva和她一起被卷入了錄音中多次提到的高盛與桑坦德銀行交易。

那是在2012年1月6日,一位高盛的高官給Silva、Segarra和她的上司Johnathon Kim發去電郵,通知他們高盛希望同西班牙大銀行桑坦德做一筆交易,西班牙的監管機構已經同意,高盛要向美國的監管機構征詢有無疑問。

當時歐洲銀行業管理局(EBA)要求全歐洲的銀行增加銀行資本金,以防未來可能出現損傷,特別是西班牙的銀行。為了達到EBA的增資要求,桑坦德決定將部分股份轉讓給高盛的巴西分公司,這樣做可以減少桑坦德需要增加的資本金,提前六個月達到EBA要求的資本充足率。高盛在持有幾年以後再返還這部分桑坦德的股份,並向桑坦德收取一些費用。

Segarra的錄音顯示,一位紐約聯儲的員工將這筆交易比作,高盛“為照看一個行李箱收費”,Silva承認交易會讓高盛得到4000萬美元收費,可能最終收入有幾億美元,但他不喜歡這種交易。他認為這樣做不對,是在幫助桑坦德偽裝得更健康。

那筆交易周日完成,此後一周Silver和高盛的高層談到這個問題。他告訴下屬自己問過高盛為什麽“應該”交易。據Silver所說,美聯儲和高盛對桑坦德的這筆交易存在分歧。

在Segarra看來,Silva和他手下的監察員關心的都是一些含糊其辭的抽象問題,比如什麽應不應該、什麽“名譽風險”,可高盛還有更緊迫的合規問題沒能解決,比如調查交易雙方的背景是否符合反洗錢法規。

桑坦德交易結束後不久,Segarra向自己的上級匯報了Silva的擔憂,他們要求她調查這筆交易。那時Silva向Segarra暗示,紐約聯儲的法務主管Tom Baxter“管著我”,“他不希望我讓美聯儲行使並未得到的權力。”

錄音記錄並未表明是什麽困擾著那位法務主管,可它們已經展示出,美聯儲的高層感到,即使聯儲的官員認為高盛不應交易,聯儲也沒有以此為由制止桑坦德與高盛交易的權力。

隨著調查深入,Segarra發現了異常情況:協議條款規定,高盛應警示美聯儲相關條款內容,並且得到“毫無異議”的回複。

這個發現激起Silva不滿,他說高盛方面從未派律師來征詢有無異議,所以召集下屬全面調查整個交易,還說可能會“發現一些更陰暗的東西。”

可Silva的質疑還是沒能阻止交易。在紐約聯儲官員與高盛會晤時,一位高盛的高管解釋,“毫無異議”的條款不意味著高盛進行交易的必要條件。

最後,監管機構並未繼續就此施壓,還是放行。錄音顯示,一位監察員說,

擔心Silva領導的團隊把高盛逼得太緊,“我認為,我們不想在披露這類事方面打擊高盛今後的積極性。”

他建議這樣告訴高盛:

“不要誤解我們的好奇,也不要誤解我們更了解整個市場的願望,它們和給你們的批評一樣,都是作為一家公司必要的。”

而Segarra認為,上述用“好奇”來表達質疑的評語意味著,紐約聯儲的工作人員怕給高盛帶來麻煩。實際上,根據法律規定,只要紐約聯儲提出要求,高盛就應該提供信息,而且高盛此前也主動向紐約聯儲報告了交易的消息。

此後幾個月,派駐高盛的美聯儲工作人員為怎樣表達他們對桑坦德交易的不滿爭論不休。大多數工作成員支持的一種方法是,向高盛發函表達美聯儲的擔憂,可信中並未強制高盛采取任何相關行動。

錄音顯示,一位美聯儲官員2012年1月透露,這件事帶來的唯一負面結果是,高盛以後只會無視紐約聯儲的人。

Beim此前的報告中提到過這種偏袒,認為性質嚴重。他在一次采訪中解釋,這種行為可能讓人自然而然地希望與自己朝夕相處工作的人維持良好的關系。它會產生監管方反倒被監管對象俘獲的危險。為此,紐約聯儲應該每隔幾年就換一批監察員。

利益沖突規管:不能說的秘密

Segarra在高盛的任務就是,判斷高盛是否在全公司範圍內貫徹全面的利益沖突監管政策。到2012年春天,Segarra認為上級也同意自己的結論,即高盛並沒有符合美聯儲指示的這類政策。

Silva後來寫郵件告訴Segarra,高盛的行為準則里有一個名為利益沖突的章節,其中界定了員工的行為。但Segarra認為,那種準則還不足以達到美聯儲的官方指引效果。因為美聯儲規定,這種政策要覆蓋全公司,而且要提供”評估、控制、衡量、監督和匯報“沖突的框架。

錄音中有一段40分鐘的會議記錄,那是Segarra被解雇一周前錄的。錄音顯示,Segarra認為,高盛缺少處理利益沖突的政策,上司反複勸說她改變這個結論。Segarra提出,讓紐約聯儲的高層領導審核自己的證據,還說只要把自己的發現匯報給高層,即使高層推翻了她的結論,她也接受。但就算這樣做上司也不滿意。

在那段對話快錄音快結束的時候,Segarra的上司問:“為什麽你非得說他們沒有那種政策?”

Segarra回答:“從專業的角度,我不能同意。”

Silva說,美聯儲的律師已經斷定高盛有這類政策。他還拿上述桑坦德交易作比較。他說過去自己覺得那項交易是不當的行為,可法務主管給了他壓力。Silva認為:

“我輸掉了桑坦德的交易,很大程度上是因為我堅稱它是騙局,他們堅持說我的話荒謬絕倫。結果沒人把我的看法當回事。”

現在同樣的事發生在利益沖突政策上。

一周後,Silva把Segarra叫到一間會議室,通知她被解雇了。據錄音顯示,他當時告訴Segarra,紐約聯儲對“(她的)能力失去了信心,認為她未能用其他所有人的判斷替代個人判斷。”(更多精彩財經資訊,點擊這里下載華爾街見聞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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奢侈品牌稱難與阿里巴巴和解 訴其縱容售假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12887

據路透社5月19日消息,開雲集團旗下古馳、伊夫·聖洛朗和其他品牌在美國對阿里巴巴提起訴訟,指控阿里巴巴允許假貨商將假冒商品銷往全球。 (新華社/圖)

11月11日,據新華網消息,起訴阿里巴巴集團的奢侈品牌已請求美國法庭暫時放棄調解。品牌方面稱,阿里巴巴創始人馬雲說寧願輸官司也不願和解,讓他們感到法庭調解將是無用功。

阿里巴巴今年5月因旗下電商平臺涉嫌賣假貨遭法國開雲集團起訴。開雲集團擁有古馳、伊夫·聖洛朗和巴黎世家等奢侈品牌。

開雲集團在美國紐約指控阿里巴巴及其相關公司“有意識鼓勵、協助售賣假貨,從其在線平臺的假貨售賣中提取利潤……使假貨大軍得以在全世界出售非法商品”。

阿里巴巴當時回應說,開雲集團的指控沒有根據;阿里巴巴幫助品牌打假,將積極應訴。

美國《福布斯》雜誌上周一篇報道援引馬雲的話說,阿里巴巴與上述奢侈品牌達成和解的幾率為零,“我寧願輸掉官司,輸掉錢……但我們將贏得尊嚴和尊重”。

原告律師11月6日致信美方法官,稱馬雲的這番言論令原告“倍感困擾”,因為當初是阿里巴巴要求法庭調解在先。

路透社10日援引信件內容報道,原告懷疑阿里巴巴的調解要求動機不純,是一種拖延時間、消耗對手資源的策略。

信中說,原告雖不願意排除法庭今後調解此案的可能性,但“現階段調解似乎是無用功”。

阿里巴巴發言人鮑勃·克里斯蒂回應,馬雲這番言論發表在開雲集團同意阿里巴巴提出的法庭調解建議之前。

克里斯蒂在致路透社記者電子郵件中寫道,如果開雲集團打算放棄調解重走司法程序,阿里巴巴將“積極捍衛法律權利和聲譽”。

法官凱文·卡斯爾呼籲雙方堅持調解。他9日寫道,“法庭強烈建議雙方進入調解程序”,正式調解尚未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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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開墾卻縱容採礦 20個問題礦區誰來管? 第一站.台灣

2016-04-25  TWM

車子經過宜蘭新冬山橋,從台九線拐進宜三十五線後,矗立於蘭陽平原南側的蘭崁山近在眼前,道路漸窄,兩邊樹林漸漸聚攏,平原農舍景象已在身後。 如果想要找一個眺望蘭陽平原全景的制高點,就得從這裡進去。「安平坑林道」是唯一上蘭崁山的道路。許多攝影迷愛到這裡取景,但若再往裡走,就會看到全然不同的景象。 進入林道半小時車程後,來到海拔一千公尺處,本該是蓊鬱山林處,卻出現一大片裸露崩塌的碎石坡,慘白的泥灰色與周遭綠意的林相形成強烈對比。

直擊一 宜蘭蘭崁山 岩層破碎 小崩塌變大崩塌三月四日,跟著宜蘭縣環保局副局長康立和站在此處,氣氛凝重,大家都為水土保持的狀況傷腦筋。「我一階也看不到啊,你的排水溝在哪裡?最基本的排水……。」康立和詢問周圍幾位工作人員,這裡是潤泰精密生產水泥,開採石灰石礦場。

若按業者提出的水土保持計畫,應該會像梯田一樣,一階一階約有二十階,不僅可避免最上層的表土直接沖刷,也能設計引導排水,但眼前一個成形的邊坡都看不見。

潤泰工作人員趕緊解釋:「去年底到今年初有完成幾個階段,但因為沖刷所以看不到。」他們說,潤泰在二○○九年七月,從力霸公司接手此礦場後沒多久,就發生大規模崩壞沖刷,從那時就難以恢復原貌。「去年花了兩、三千萬元做植生綠化。」但顯然花錢效果不大。

位於保育優先的保安林內

潤泰:已重提水土保持計畫他們談到的大沖刷,是指○九年十月的芭瑪颱風,三天內讓宜蘭冬山鄉下了上千毫米雨量,致使這一帶山區發生土石流。「以前是小崩塌,現在變成大崩塌,已經破碎了,一擾動都有困難……。」康立和踩踩腳下的碎石說:「這是泥灰岩,遇到水就會滑下來。」事實上,潤泰原先提交的水保計畫因為地貌改變太大,已經無法執行施做,目前正在提送新的方案。

宜蘭地屬新生代,地質脆弱,宜蘭山林有不少區域被劃定為保安林(編按:依《森林法》編入的保安林,有的位於集水區或深山峻嶺,功用為鞏固山區地質破碎帶的土石,涵養水源),而潤泰礦場就位在保安林地內。保安林相對於經濟林,按理應保育優先。

芭瑪帶來的豪雨,將宜蘭岩層破碎特質暴露無遺。「保安林都不能開墾了,種菜都不行,可是居然允許炸山採礦?」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員潘正正質疑合理性。

花錢都未必能解決崩塌問題,但潤泰又在兩年多前提出新礦業用地申請,位置就在崩塌地旁的山頭。此案雖然已被環評審查委員會以「未完備程序」退件,但業者將原申請面積從三十六公頃縮小到八公頃,現在又重新遞件,目前由礦務局審理中。

潤泰精密總經理室協理林依潔回應:「保安林並沒有說不能開採。我們已經把申請範圍縮小,重新辦理審查,送件給礦務局。」而崩塌地會如何處理?「那一塊也正在重提水保計畫審查,水保技師已經通過,若縣政府發函給我們,就會依此計畫執行。」至於什麼時候可以完成水保與植生綠化?林依潔表示,因為天候等等不可控制因素,「計畫書裡面並沒有時間表。」如果按工作人員所說,植生綠化是花大錢的大工程,除非業者便宜行事,否則做了又崩,崩了又做,成本提高,環境又無法復原,雙輸局面到底所為何來?

直擊二 宜蘭太白山 礦區就在珍稀植物旁 破壞生態誰來賠離開潤泰礦區再往上走,標高一千兩百公尺處,又來到另一個正在申請礦業用地的礦區—萬達。站在萬達礦區內,往另一個山頭看去,就會看到俗稱山毛櫸的水青岡。

水青岡是冰河時期植物,數量稀少,因而成為《文化資產保存法》中明訂的五種珍稀植物之一。「那是台灣目前發現海拔最低的水青岡分布群。」潘正正說。一開始,萬達礦業用地申請水平距離水青岡不到一百公尺,但環評委員要求,現在退縮到一百八十公尺,此案正進入第二階段環評。

萬達是老礦區,五年前,業者報請停工,隨即申請原址旁另一礦業用地。依規定,業者結束用地使用時必須復育造林,但停工用地顯然只有雜草沒有栽種樹木,萬達礦業小老闆簡銘達稱:「以後新案通過後,這塊還是會開採,現在種樹很浪費資源。」他提到,為了採礦已經投入七億元,過去每月淨利兩百萬元。按他所言,若以礦區執照二十年計算,即使淨利一律維持兩百萬元,淨賺也只有四.八億元,怎樣算都不合成本效益。然而,核發礦區執照的經濟部礦務局並不評估申請案經濟效益,只做程序審查,但沒有經濟開採價值的礦區為何還要犧牲環境?即使它退離珍稀植物群很遠值得嗎?

提到礦場,多數人的反應是:原來台灣還有礦區!地球公民基金會執行長李根政說,○五年,他擔任環評委員而審查到礦業用地案時嚇了一大跳,因為台灣在民國八十一年就全面禁伐天然林,但居然可以為了挖礦把整座山頭剷平?實在不可思議。

事實上,根據《一○三年礦業統計年報》,台灣有二五四個礦區,其中一八九個開工,超過一半是水泥原料的大理石、石灰石、矽砂礦。花蓮縣有七十九個開工礦區,其次宜蘭縣有四十九個,這兩個縣市就擁有台灣七成的礦區(開工中)。另外,根據台大地質系教授陳宏宇○七年的研究報告,約有六成礦區分布在海拔五百公尺以上山區,多數與森林區重疊。

李根政說:「我了解後就發現,礦區是早期威權時代的一個特權。」為了延續特權,法規管理都為它開後門,以至於在種種森林保育辦法出爐後,現在還可看到國家公園裡(如太魯閣國家公園的亞泥礦場)、保安林內(如宜蘭潤泰),甚至在禁止採礦的「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內(南投北原)都有礦區,「這特權現在成為台灣森林保育黑洞。」他說。

據《報導者》調查,在現存的礦區,至少有七個礦區位在非法的「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而位在目前合法但不合理的環境敏感區,國家公園內有花蓮亞泥一處,保安林至少有十二處,其中宜蘭占了七處。

這些不合理礦區何以在森林保育政策上路二十多年來依舊屹立不搖?這一條一條政府自己剪斷的管理絲線是如何開始,得以讓業者突破種種屏障,成為森林管理下的漏網之魚?

爭議1:未更動用地面積

竟連環境影響評估都免了?

按《環境影響評估法》規定,若礦業用地位在國家公園、重要溼地,海拔超過一千五百公尺以上等環境敏感地區,或開發面積超過五公頃以上,就必須進行環境影響評估。

若礦區申請依此執行,並無疑義,但偏偏在民國八十八年時,環保署發出一則法規函釋:「礦業用地如屬延續租用,且實際採礦用地範圍無擴大或變動情形,則無須實施環境影響評估。」換言之,既存老礦區只要礦業用地沒有擴大變更,就不須環評。

當時,此函釋直接受益者之一,就是在太魯閣國家公園內開採的亞洲水泥公司(隸屬徐旭東遠東集團)。亞泥礦權本在一九九八年到期,當時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已表明不同意展延,但主管單位礦務局不但沒有駁回展延申請,甚至本該在申請用地核定時,要一併遞交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都用「續租」理由免了。

爭議2:礦權執照一發20年要從保護區驅逐,還得賠大錢?

然而,若從源頭控管,位在敏感區的老礦區不再展延礦權執照,是否就解決問題?潘正正說,《礦業法》的立場是不得駁回業者展延申請,且在環境敏感地區要駁回,駁回單位還要賠償業者損失。

當初,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駁回區內業者(除亞泥之外)展延時,就由太魯閣國家公園編列一.二億元賠償金。現在,這個規定正掐住林務局,原定要公告的「台灣水青岡自然保護區」至今遲遲未公布,原因就在於萬一將保護區內的萬達礦區劃設在內,林務局就得賠償。「賠償很貴的,我們怎麼可以拿納稅人的錢去做這件事?」林務局副局長楊宏志說。

為何業者展延似乎非准不可,不准許還得賠償業者損失?礦務局副局長陳逸偵解釋,這是因為政府的「信賴保護原則」。但礦業權費一公頃一年才收四五○元,如潤泰水泥一年繳不到五萬元礦業權費,就能開採國家地下資源,信賴保護原則居然還可無限上綱到不限次數展延?法界並不認同。

最高行政法院曾做出判決,認為礦權展延是「新權利的賦予」,而不是「舊權利的保護」。事實上,早期礦權執照一發就是五十年,現在《礦業法》雖已修改成最多二十年,但也都不算短,何來信賴保護原則問題?

如果是新權利賦予,不僅展延申請視同新礦申請,就連前面提到的環境影響評估,也應比照新礦同樣接受審查才對,現存《礦業法》也是另一不合理之處。

爭議3:保安林不能開墾

為何卻能允許採礦?

《保安林經營條例》規定保安林不得採伐,但只要在「地質穩定、無礙國土保安與林業經營」的三項前提下,就可出租給礦業主。楊宏志也承認,因為有爭議,林務局態度已經調整:新礦申請保安林內用地,林務局已不出租;若舊礦申請的礦業用地位在保安林範圍內,那麼還是在那三個前提條件下審核。

宜蘭潤泰精密的石礦場崩塌情況嚴重,今年他們跟林務局的租約六月將到期,由於其他多數保安林租約也都將在今年進行換約,林務局如何審核?潤泰精密將是指標性案例。

爭議4:問題礦權沒人敢駁回業者還是能橫行環境敏感區!

南投的北原礦業位在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內,按《飲用水管理條例》不能採礦,但礦務局竟在前年核准礦權展延申請,之後被環保團體糾舉。對此,陳逸偵無奈說,當初環保署與南投縣政府公告保護區時,沒有來詢問礦務局意見,才導致有失誤。

陳逸偵後又補充說:「但法令既然規定不准,我們又重新將北原申請案送到各單位去。」問他是不是會駁回展延?他強調:「哪個單位說駁回,將來就由哪個單位負責賠償業者損失。」但如果所有單位都因為怕賠償而不願意表態時,「在主管單位還未准駁之前,業者的礦權視同存續。」在保育與經濟開發平衡的前提下,礦區去留要如何評估?地球公民基金會長期關注礦區議題,潘正正就認為,不是所有礦區都不好,但位在環境敏感區內的採礦就應該禁止。

若要禁止,當務之急須修改《礦業法》,讓礦權展延回復到「新權利的賦予」精神而非「舊權利的維護」。否則像業者仍可依《礦業法》視同權利存續,繼續做違法事情。

除此之外,礦區管理也要技術更新,避免大面積裸露,造成豪雨沖刷崩塌。台大地質系教授陳宏宇曾經考察英國倫敦北部一家砂石場,「進去根本不覺得在礦區,大部分都在樹林裡,只有作業的一小塊地方,也沒有什麼聲音。」宜蘭縣環保局副局長康立和建議,礦場應分階作業,兩階開採完立刻做植生復育,再去開採。

「不是像現在,礦區一核准就是幾十公頃,業者為了成本方便,乾脆把整座山炸掉。」台灣森林保育走了二十多年,卻因利益讓礦區突破屏障,成了管理幾乎消失的黑洞。不能摘花丟果皮的國家公園卻能挖礦,不能開墾的保安林竟可炸山,明明邏輯不合卻又明顯存在,應該稱得上是台灣山林史中,最魔幻寫實的一章了。

撰文 / 《報導者》方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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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創業者野蠻生長 還不是互聯網太縱容

在資本高呼寒冬的當下讓一個並不新穎的O2O創業公司“一夜成名”,有的時候只需要剪幾根電線,或者只是假裝剪了幾根電線。

這一次嘗到“甜頭”的是O2O洗衣創業公司宅代洗。

在日前發表的一篇報道中,宅代洗方面稱自己在創業之初,通過剪斷大學宿舍樓自助洗衣機的電源線,逼迫學生用該品牌衣服代洗服務,來獲取訂單。

於是,這樣一個不顯山不露水的創業公司就這樣憑借“剪電線事件”一片鄙視聲中迅速出名了。

而較真的網友還研究起了法律。根據中國警察網安徽站官方微博@中警安徽官方微博的消息,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最終的結果是,宅代洗官方微博在今日淩晨4點對此發布聲明,稱“剪電線”只是一場炒作。

宅代洗創始人郭超宇在上述聲明中解釋稱宅代洗團隊未做過剪斷洗衣房電線,本次事件純屬商業炒作行為。

這樣一場“剪電線事情”對於宅代洗而言似乎已經到此為止,公司已經承認只是商業炒作,而且創始人郭超宇說了“創業不易,心里的苦只有自己知道”,希望大家給年輕人一個機會。

但是這樣一個承認錯誤的聲明背後,宅代洗的公關在事件後發布的朋友圈為自家的這次炒作成果喝彩。

毫不費力的火了一把,知名度打上去了,銷量也漲了,只不過聲譽目前差了點,對於創業團隊而言著實不虧。

而萬眾創業大潮之下,創業成本無限降低的現在造就的是不時就冒出一個刷新公眾道德底線的奇葩創業者。

日前,互聯網科技風雲榜爆料稱:“大姨嗎將BP中的MAU數據放大到4200萬,而易觀千帆中7月份大姨嗎MAU為388.05萬,另一家研究機構QuestMobile的數據顯示,6月份大姨嗎MAU為515萬,DAU僅為80萬。”如此對比,機構的數據與大姨嗎BP中數據差距竟然超過了10倍。

如今的互聯網圈,做記者的采訪一個創業者都不知道采訪對象提到的數據有幾個是真實的。當創投圈融資造假已成為公開秘密之後,很多時候說謊的創業者還和投資人沆瀣一氣。而這被真格基金創始人徐小平描述為“行業內的一種新默契”。

於是,不少創業公司現在再主動曬出融資金額的時候,公眾的第一反應不是錢多錢少,而是這個數是真實可信的麽?

即使融資數據註過水,如今容忍度極高的互聯網圈也展示出的極大的寬容,只要能活下去走到最後,誰還會在意當年那點黑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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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局縱容病假王 開工3日支11個月糧

1 : GS(14)@2013-04-07 14:05:12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407/18219256

                病假王譚官標是葵涌醫院廚房二級支援工人,現年55歲。譚的同事陳先生(化名)說去年5月初,譚在醫院廚房工作時撞傷手部後,一直以工傷理由不斷支取病假,最新病假延至今年4月9日,過去11個月只開工3天。

「養傷」期間拖篋切菜

                                    記者3月18日下午約3時,發現報稱右手手腕受傷的譚官標離開寶琳寓所,一直用右手拖着大型行李,上面還放了手挽膠袋,步行到港鐵寶琳站。入閘後,譚仍以右手拖着行李左轉右拐,非常靈活,其間並無轉用左手。同行妻子與一名年約20歲少女及另一名拖着行李的外籍少年,也毋須協助譚拖行李。記者過去三個月連日在譚的寓所外守候,多次聽到他獨留在家期間,單位內傳出切菜及炒餸聲音。
醫管局其實有制度監管濫用病假的員工,只是疏於執行。醫管局《人力資源條例》規定,屢放病假的員工要往8間指定的職員診所就醫才可支取病假,「如果管理層懷疑放假員工(蛇王),院務主任會向當事人了解病因,情況無改善,會發信要求有指定醫生嘅病假紙才承認。」一名醫管局職工說。
不過,譚最近提交的兩張病假紙,都是由同一名私家骨科醫生許志偉開出,同樣以右手手腕受傷為由,日期由3月1日至20日,及21日到4月9日合共逾1個月工傷病假。
記者上月底找譚官標對質,他說去年5月初在葵涌醫院廚房拿皂液時撞傷手部,最初獲政府醫生開病假至12月,但12月上班3天後,可能又觸及手患,手腕感痛楚,所以再求診公立醫院獲並發病假至今年2月底。他承認政府醫生之後不肯再開病假,遂向私家醫生求診。
2 : qt(2571)@2013-04-07 14:49:46

個骨科醫生診所仲有blog添喎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82470

地政處縱容工廈寵物龕場

1 : GS(14)@2013-05-12 14:15:00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510/18255334

                早於04年,工廈所在當區地政處接獲法團投訴,指工廈有單位被用作動物火葬場。地政處調查證實兩個單位用作焚化寵物屍體及存放寵物骨灰,取得法律意見指兩單位違反地契訂定的用途限制。處方再諮詢相關部門,認為兩單位無牴觸環境衞生、環保及消防法例,個案不屬須優先處理類別,故無即時採取執行契約條款行動,包括釘契。

只發警告信

                此後同一工廈同類投訴不斷增加,涉及單位增至七個,更有單位業權人拒讓地政處入內視察。地政處一直只發出毫無法律約束力的警告信,更兩度徵詢法律意見,隨後卻一直未有執法。法團去年轉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公署介入事件,地政處才將仍有辦公的四個單位的其中兩個釘契,並向餘下兩個發警告信,要他們在限期前作出糾正。
申訴專員黎年批評,地政處的處理手法過於寬鬆,認為即使個案被評為非優先,也不應沒有訂立任何行動時間表,令執法無期,指該處既然不斷收到市民就同一問題投訴,便應提升個案優先次序,而非長年以個案不屬須優先處理類別作藉口,一再拖延執法。
黎年指事涉工廈所有單位均受相同地契條款規限,所涉違規用途大致相同,地政處毋須浪費時間重複徵詢法律意見。他認為牽涉單位漸多,當局應從速執法,以儆效尤。
地政總署接納公署調查結果及建議,同意處理個案可更積極。署方解釋,對於遇到極度不合作的業權人時,無可避免會拖長執法時間,已要求各分區地政處在處理同類個案時,採取更迅速的執行契約行動。該署已要求地政處不時就該類個案提交報告,以便密切監察行動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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