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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企股息稅注意

1 : GS(14)@2011-06-11 13:00:52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110609/LTN20110609716_C.pdf

由于近期中國稅務法律法規的變動,國家稅務總局于二零一一年一月四日于《關于公布全文失效廢止、部份條款失效廢止的稅收規範性文件目錄的公告》中廢止了《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外籍個人取得股票(股權)轉讓收益和股息所得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3] 45號)(「該通知」)。該通知規定,對持有H股的外籍個人,從發行該H股的中國境內企業所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和《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暫行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相關規定」)及中國有關稅務機關的意見,H股個人股東從本公司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應當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並由本公司代扣代繳;
...
2 : GS(14)@2011-06-11 14:10:15

http://www.inv168.com/phpBB3/viewtopic.php?f=48&t=63213

【本報訊】 H股個人股東今年起將被徵收兩成股息稅。中國國航( 753)公佈,由於近期中國稅務法律法規變動,國家稅務總局在今年 1月發佈《關於公佈全文失效廢止、部份條款失效廢止的稅收規範性文件目錄的公告》中,廢止了《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外籍個人取得股票(股權)轉讓收益和股息所得稅收問題的通知》。

該通知原本規定,對持有 H股的外籍個人,從發行該 H股的內地企業所收取的股息,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現時該通知被廢止,因此在派發 2010年度末期息時,持有該公司 H股的個人股東,已不能免予扣除個人所得稅,須繳納 20%個人所得稅,並由公司代扣代繳;不過,若股東可提供相應資料供稅務機關進行確認,便可根據稅收協定等相關規定享受優惠待遇,但公告並無闡述具體條件。預計新規定將適用於其他 H股。

08年內地實施新稅法,針對並非以個人名義持有 H股的股東,會被扣起 10%稅率。今次連個人名義持股也須徵稅,而且稅率更高出 1倍
3 : GS(14)@2011-06-11 14:10:47

由 大廢柴 » 週五 6月 10日, 2011年 9:27 am

照法例黎講應該係堅。但之後會唔會有例出就唔知。
A股個人股東同海外H股股東都有50%的減免, 即以10%計稅,只有H股個人股東無,唔太公平

由 Philip » 週五 6月 10日, 2011年 9:43 am

如係真, 連提實貨都慳番; 如果用行都係收 10, 有乜可能個人會收廿個; 加就一定一齊加喇; 其實公司賺錢已交左稅, 都唔知點解仲要抽多次股息稅, 的小股民又唔係億萬富豪
4 : GS(14)@2011-06-11 14:11:02

http://talk-global.info/viewthread.php?tid=11937
小心 H 股派紅股而非現金股息之預扣稅問題

注意 : 馮先生所講既 "企業",包括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HKSCC Nominees Ltd) !


信報 2010-09-11
馮培漳
馮培漳會計師事務所創辦人
港胞嫡嫡親 港企當外人


... 年前於民生銀行上市時,我曾用個人及企業名義申請,分別獲派了一手即五百股,此股後來每手送了一百股紅股。


企業名義持H股稅項驚人


近日收到派息通知單,展讀之下大吃一驚!企業名義持有的應享每手毛股息是28.51元,被扣除了稅項14.26元,扣除的百分比竟高達百分之五十?禁不住要學曾志偉大叫一聲:「有冇攪……錯」!以個人名義持有的則完全不用扣稅。


以企業名義持有H股要扣預提所得稅是常識範圍之內的事,但一向所知稅率只是百分之十而已,怎會忽然之間變成了百分之五十?寫了封信去股票過戶處查詢,方知內裏大有文章:原來申請獲分派的五百股,可享之股息仍只是抽一成稅,simple!但一百股紅股則另有一番足以令阿公阿婆為之頭暈的計算。根據在偉大祖國施行的企業所得稅法,收取紅股者是要納稅的,送給你一百股紅股,每股面值一元,即醒了你一百元的利益,收取者須按百分之二十的稅率交納所得稅。


幸好中央人民政府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已於2006年8月21日簽署了「內地和香港特別行政區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安排」(簡稱新安排)。在「新安排」下,香港居民投資內地企業時,按收取之股息徵收的預提稅最高稅率,將由原來的兩成減至一成。(<--- 詳見p.14, 第十條 - 股息)


上稱派發的現金股息是每股5五仙人民幣,五百股就是25元人民幣,即28.51港元,扣一成即2.85港元。紅股一百股的面值是100元人民幣,應納稅10元人民幣,即11.41港元,兩者合共是14.26港元,這一百股紅股在此次現金派息中無份。


上民生銀行的網站查看了派息通告,其中有「為非居民企業的H股股東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公告」,說明「根據自2008年1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以及相關的政策法規,任何中國境內企業就2008年1月1日起的任何財政年度,向境外非居民企業股東派發股息、紅利性質分配時,須為境外非居民企業的股東統一按10%的稅率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


除派發的股息外,以股票形式於保留溢利轉增的紅股屬權益性投資收益,亦同時受限於上述稅務法律,須按向非居民企業的H股股東支付股票紅利賬載金額的10%繳付企業所得稅」。


此段說明了「保留溢利轉增的紅股屬權益性投資收益」,故必須一視同仁地扣稅也。


可自行到過戶處轉名


在此例子中,一百股紅股不享派息之事實在息單上沒有說清楚,因紅股而生的稅款則立刻被扣掉了。五百股的每股五仙的現金股息加上紅股需扣的稅款剛好等於派息額的五成,故令人產生了中國已無端端變成了高稅國家的誤會。按此理引伸,若有關企業只派紅股而不派現金息,港企股東應有責任要另外滙款去交稅,但又感覺不到市面上曾有人提出此話題來討論。


其實香港投資者應該反思一下,應否繼續用香港企業之名持有H股?


如要把香港企業之名持有的H股轉為個人持有,好享免納預提稅之利,同時又不想浪費金錢者,可以自行到香港股票過戶處要求轉名,支付按當天股價計算出來的印花稅和過戶處的手續費便可,不需委託經紀辦理故也不需支付經紀費。


正是少數怕長計,今天的存款息率有等於無,小戶投資者想買點債券收收息卻是有buy無sell,想多賺它一個幾毫惟有自想辦法。如是一向貪方便用了公司名義持有頗多數量之H股者,理應盡快轉名,以便永遠把此稅省掉也。


不過,也很奇怪,這麼一件不大不小的事,好像不曾在圈子中引起議論,想是香港人的內地稅務知識已十分豐富,只是你馮某人唔識嘢而已!還是大家都覺得濕濕碎不用理會,豈及得上集中精神觀照屏幕攪單大茶飯更「值博」?
5 : vinchichak(3180)@2011-06-30 20:31:25

753
"鑒于本公司向H股個人股東徵集相應資料及主管稅務機關確認需時,為確保本公
司既不違反相關規定又能按時向全體股東派發股息,董事會謹宣布,此次向H股
個人股東派發截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末期股息時,將暫留擬向H
股個人股東派發股息總額的20%"


今日廣汽個份口風變左D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110630674_C.pdf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和《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暫行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個人稅法」)及中國有關稅務機關的意見,H股個人股東從本公司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應當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並由本公司代扣代繳;在主管稅務機關根據H股個人股東提供的相應資料進行確認的前提下,該等個人股東可以根據稅收協定(安排)等相關規定享受相應的優惠待遇(如有)。
6 : GS(14)@2011-06-30 22:03:57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110624166_C.pdf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110620422_C.pdf

8111、1066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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