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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黄光裕胞兄黄俊钦被移送检方


http://www.nbd.com.cn/newshtml/20100113/20100113080758655.html


每经实习记者  李卓  发自北京

        黄光裕上月没有如期走入法庭参与庭审,而其家族却再掀波澜。据公开资料,黄光裕胞兄黄俊钦因涉嫌五宗罪,已于近日被移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

        据了解,黄俊钦此次被曝总共涉嫌内幕交易罪、合同诈骗罪、贷款诈骗罪、重婚罪、出入境证件上涉嫌犯罪五项罪名。下一步检察机关将对黄俊钦案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对其提起公诉追究其刑事责任。

        1月12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宣传处的负责人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有关媒体报道黄俊钦已被移送审查起诉的消息源并不出自该院,消息是否属实该院尚不掌握情况,不能予以确定。

        记者随后致电黄光裕的代理律师杨照东,杨律师也对此事表示“不清楚”。截至记者发稿时,黄俊钦所在的新恒基集团也未进行任何回应。

        据公开资料,黄俊钦曾历任国美电器公司总经理、北京静安物业董事长、北京新恒基房地产董事长和山东金泰集团董事长,在很多人眼中是个精 明、低调的商业奇才,1987年他始创新恒基集团,初期以连锁商业、电子技术贸易为主要业务。1993年,黄俊钦离开国美电器,投身房地产业,此举也一度 被商界看作是个极为漂亮的转身。新恒基集团经过十余年的发展,以每年递增30%的速度发展成为拥有员工近千名,以房地产开发、网络通信、高新技术、生物制 药、金融投资、物业管理等为主的综合性企业集团。

        中国危机公关品牌联盟秘书长、危机管理学家艾学蛟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黄俊钦本身地产已经做得不错了,但还想要再做大, 想成为国美的翻版,因此没有控制住自己的欲望和经受住资本市场的诱惑。艾学蛟同时认为,黄俊钦的这次栽倒可能会让其控股的新恒基集团面临重大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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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計劃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犯罪問題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2015/07/4647527.html

令計劃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犯罪問題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新華社 2015-07-20 22:12:00

7月2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並通過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令計劃嚴重違紀案的審查報告》,決定給予令計劃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對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7月2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並通過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令計劃嚴重違紀案的審查報告》,決定給予令計劃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對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根據中央紀委、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在查辦案件中發現的線索,2014年12月22日,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召開會議,決定對令計劃立案審查。

經查,令計劃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政治規矩、組織紀律、保密紀律;利用職務便利為多人謀取利益,本人或通過家人收受巨額賄賂;違紀違法獲取黨和國家大量核心機密;嚴重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本人及其妻收受他人錢物,為其妻經營活動謀取利益;與多名女性通奸,進行權色交易;對親屬利用其職務影響力斂財牟利負有重要責任。調查中還發現令計劃其他涉嫌犯罪線索。令計劃的行為完全背離了黨的性質和宗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極大損害黨的形象,社會影響極其惡劣。

2015年7月20日,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並通過中央紀委《關於令計劃嚴重違紀案的審查報告》,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參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決定給予令計劃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令計劃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編輯:姚逸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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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近期向公安部移送22起涉嫌犯罪案件(附表)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2015/08/4678831.html

證監會近期向公安部移送22起涉嫌犯罪案件(附表)

一財網 一財網綜合 2015-08-28 19:13:00

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28日表示,證監會近日向公安部集中移送22起涉嫌操縱市場、內部交易及編造傳播虛假信息等犯罪案件。

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28日表示,證監會近日向公安部集中移送22起涉嫌操縱市場、內部交易及編造傳播虛假信息等犯罪案件。

據證監會網站消息,證監會大力強化與公安部的執法合作,進一步加大協作配合的力度,共同開展打擊證券期貨違法犯罪活動。在公安部的大力支持下,近期,證監會向公安部集中移送了22起涉嫌操縱市場、內幕交易、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及編造、傳播虛假信息、非法經營犯罪的案件。這是監管機關和公安機關緊密合作,依法嚴打證券期貨違法違規行為的一項重要舉措。加上此次移送的案件,今年以來,證監會正式啟動刑事移送程序的案件總數已達48起。

發言人介紹,這22起案件主要涉及當前市場條件下的突出違法典型案件,特別是涉及操縱市場、內幕交易等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交易型案件:一是操縱市場案件,特別是利用市值管理等手段為掩護實施信息操縱的案件。相關違法主體與職業操盤手合謀操縱股價,通過上市公司“編題材、講故事”,操盤手同步在二級市場拉擡股價,刺激股價巨幅上揚,非法獲利數額巨大。二是內幕交易案件,共涉及案件7起。相關內幕交易情節嚴重,不少涉及證券從業人員。如某證券公司從業人員羅某利用因職務便利獲取的多家上市公司內幕信息,先後多次從事內幕交易,非法獲利;在相關內幕交易案件中,內幕信息知情人不僅自己從事內幕交易,還泄露內幕信息給親友,供其從事內幕交易,非法獲利。三是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案件,共涉及案件6起。證券從業人員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牟利仍然多發高發,有的案件交易金額巨大,非法獲利多達億元。四是編造、傳播虛假信息及非法經營證券業務案件,共涉及案件6起。不少案件通過媒體以及股吧等網絡平臺編造、傳播公司並購重組虛假信息,影響股票價量後借機獲利。

上述案件類型多樣,違法主體身份各異,涉案資金規模較大,違法犯罪手法隱蔽,個案非法獲利巨大,嚴重破壞資本市場秩序。證監會將一如既往對各類違法犯罪活動,特別是對前期股市異常波動期間的違法違規活動開展嚴厲打擊,充分依托與公安機關建立的良好工作機制,有效發揮各自工作優勢,繼續加大重大案件移送力度,依法有效維護市場穩定健康發展,切實保護廣大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附:證監會近期移送公安機關22起案件情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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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顏靜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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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中國電信董事長常小兵涉嫌受賄 將被移送司法機關

7月11日,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中國電信集團公司原黨組書記、董事長常小兵因涉嫌受賄等問題將被移送司法機關。

中央紀委監察部宣布常小兵存在多項違紀違法問題,包括幹擾中央專項巡視工作、對中央巡視組反饋的問題整改落實不力、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涉嫌受賄犯罪等。

中央紀委監察部表示,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常小兵開除黨籍處分;由監察部報國務院批準,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015年8月以前,常小兵曾在中國聯通任職11年,長期擔任中國聯通黨組書記、董事長。2015年12月27日,調任中國電信黨組書記、董事長四個多月的常小兵因涉嫌嚴重違紀被帶走接受組織調查,其被調查當日,恰好距離中央巡視組離開中國聯通一年。

2014年11月27日至12月27日,中央巡視組進駐中國聯通,隨即掀起強烈的反腐風暴。2014年12月15日、12月17日,三天之內,中國聯通兩員大將張智江、宗新華就分別遭到調查,張智江、宗新華曾分別任中國聯通網絡建設部總經理、信息化和電子商務事業部總經理職務,負責關鍵的網絡建設、IT支撐系統和電子渠道建設等業務。

去年2月5日,中央巡視組向聯通領導班子反饋了專項巡視情況,指出中國聯通存在的問題包括:部分領導和關鍵崗位人員利用職權與承包商、供應商搞權錢、權色交易,支持親屬、老鄉或其他關系人在自己管轄範圍內承攬項目或開辦關聯企業謀利,在子女出國留學、就業等方面接受供應商利益輸送等。常小兵當時代表中國聯通接受中央巡視組反饋。

圖:2015年2月5日,常小兵代表中國聯通接受中央巡視組反饋

值得註意的是,中央巡視組當時還表示,收到了反映部分中國聯通領導人員的問題線索,並已按有關規定轉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國務院國資委等有關部門處理,這意味著中國聯通的反腐行動仍在持續。2015年8月14日,三大運營商時隔11年首次出現一把手集體變動,常小兵從中國聯通調到了中國電信,但不久後即遭調查。

2015年4月11日,中國電信已正式宣布任命楊傑擔任中國電信黨組書記、董事長,任命原副總經理楊小偉擔任中國電信董事、總經理、黨組副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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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亞有色涉嫌非法集資 20名嫌疑人被移送起訴

昆明市公安局新聞發言人辦公室1日發布,昆明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單九良等20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移送昆明市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通報稱,2015年12月1日,昆明市公安機關依法對昆明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泛亞有色)及其關聯公司、授權服務機構涉嫌犯罪問題立案偵查,現已基本查明泛亞有色及部分關聯公司、高管人員涉嫌非法集資的犯罪事實,並於2016年6月30日依法對泛亞有色實際控制人單九良等20名主要犯罪嫌疑人移送昆明市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目前,昆明市公安機關正對泛亞有色部分高管人員涉嫌其他犯罪問題繼續開展偵查,並全力追贓挽損。公安機關希望投資人積極配合,為後續涉案資產處置工作打好基礎。

附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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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租寶案移送審查起訴 北京市一分檢依法受理

正義網8月16日報道,據從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消息,備受關註的“e租寶案”有了最新進展,e租寶實際控制人鈺誠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涉嫌集資詐騙 罪,董事長、董事局主席丁寧、總裁張敏等11人涉嫌集資詐騙罪,黨委書記、首席運營官王之煥等15人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一案,由北京市公安局偵查終結 移送審查起訴,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於2016年8月15日依法受理。

同時,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告知“e租寶案”被害人在審查起訴階段享有回避、委托訴訟代理人、要求翻譯的權利。

被害人在審查起訴階段的主要權利如下:

一、對於檢察人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權要求其回避:

1.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當事人的近親屬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親屬和本案有利害關系的;

3.擔任過本案的證人、鑒定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

4.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處理案件的。

二、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

三、被害人有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訴訟的權利;對於不通曉當地通用的語言文字的,有要求翻譯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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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檢方:對雷洋案涉案警務人員偵查終結 已移送公訴部門

11月29日據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官方微博消息,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四分院今日對犯罪嫌疑人邢某某、孔某、周某、張某某、孫某某等5人涉嫌玩忽職守案偵查終結、依法移送公訴部門審查,並對犯罪嫌疑人孔某、周某、張某某、孫某某等4人取保候審。

@北京檢察 微博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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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省環境違法案件逾千 全國移送行政拘留案件3274起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4日從環境保護部了解到,剛剛過去的2016年,全國按日連續處罰等五類案件數量呈逐月上升趨勢,與2015年同期相比也呈上升趨勢。

這一方面說明了環境形勢的嚴峻,另一方面也反映各地執法力度持續加大。

統計數據顯示,2016年1-11月,全國共實施按日連續處罰案件共798件,同比上升31%,罰款數額達75012.82萬元;查封、扣押案件7413件,同比上升100%;限產、停產案件4410件,同比上升76%;移送行政拘留3274起,同比上升89%;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機關案件1725起,同比上升17%。

案件數量1000件以上的地區有7個,分別為浙江、江蘇、廣東、福建、安徽、河南、山東,占全國案件總量64%。

2015年,新《環境保護法》及其配套辦法在各地實施,但出現了不均衡狀況。河北、山西、內蒙古、江西、河南、陜西、甘肅等7個省區環境汙染較重、立案監督案件較少。

2016年5月27日,環保部聯合最高人民檢察院在河北省石家莊市召開“破壞環境資源犯罪專項立案監督活動”督導會,對上述7省區的檢察院、環保廳進行了重點督導。

涉汙企業人員被警方控制。攝影/章軻

2016年上半年,北京以大氣和水汙染治理為重點,嚴厲查處了一批具有典型意義的環境違法案件,開出4600萬元罰單,並曝光了其中十大典型案例;

6月,湖北省荊州市環保局對超標排汙、私設暗管的湖北楚源高新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做出罰款573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對其下屬公司華麗公司處於2196萬元罰款,這是湖北史上最大罰單;

7月,備受關註的浙江臺州椒江“8.28非法小電鍍環境汙染案”在歷時8個月後成功告破,犯罪嫌疑人最終被繩之以法;

11月,福建省三明市環保局依法啟動按日連續處罰程序,對超標排放汙染物的西部水務(福建)有限公司處以162萬元罰款,這也成為新環保法實施以來三明市開出的最大罰單。

江蘇省環保廳政策法規處副處長賀震對此表示,這些數據折射出各地對環境法治要求的理解更加深入,對環境執法手段的運用更加得力,對環境違法行為的威懾力更強。

環境在線監測數據既是企業排放的真實記錄,又是環保部門執法履職的根本依據。新環保法對環境監測造假提出了更為嚴厲、明確的處罰。據本報記者了解,“嚴打數據造假行為”是去年環保執法的一個重點。

2016年3月,福建龍巖長業水務公司通過在監測儀器內放礦泉水瓶方式進行數據造假行為被環境執法人員查獲,此案移送公安機關後,相關人員被行政拘留5日;

5月,山東環保廳查處巨野縣三達水務公司、日照城市排水有限責任公司兩起監測數據造假事件,兩家企業均被處以10萬元罰款,案件移送公安機關,負責人被拘留;

河北省昌黎縣環境監測人員三進現場,查獲秦皇島索坤玻璃有限公司自動監測數據造假案,案件被移送公安機關後,有關負責人被拘留7日,企業被處以20萬元罰款。

此外,各地還根據本地實際情況,開展了一系列有針對性的專項執法。貴州開展“環保風暴”專項行動打黑清汙;山東專項檢查焦化、火電、鋼鐵、鍋爐等重點行業的治汙設施運行情況和汙染物達標排放情況;浙江開展百日環保執法專項行動等,都查處了一批環境違法案件,整治了一批汙染企業。

環保執法人員隨同環保警察一起查案。攝影/章軻

一位環保警察在破案現場向記者介紹案情。攝影/章軻

2016年,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聯動更趨成熟,執法效果得以保障。

2016年6月~11月,環保部、公安部在全國範圍內聯合開展了打擊涉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行為專項行動。專項行動期間,共檢查涉危險廢物單位46397家、責令整改企業5866家、環保立案查處1539件、移送公安部門330件。

本報去年曾重點報道了廣東汕頭環保警察的執法經驗。汕頭公安局於去年8月增設了治安巡警支隊環境保護偵查大隊,各區縣也成立相應機構,組建環保警察。在大型專項執法行動中,都將環保警察列入分組配備力量,聯合執法成為常態。最新統計數據顯示,從2016年6月13日~11月4日,汕頭市共偵辦汙染環境刑事案件12宗、行政案件39宗,抓獲違法嫌疑人147人,行政拘留128人,逮捕12人。

此外,四川省什邡市針對環境執法人員經常被拒之門外,遭遇調查難、取證難、執法效果不理想等問題,專門成立了環保警察中隊;在雲南,公安機關針對環保部門對刑事法律的理解和運用存在不足的實際,做到提前介入,提供支持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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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監會自揭監管短板,對虛假註資堅決移送司法

自從把防控風險放到更重要的位置後,保監會新規的出臺便“開足了馬力”。

保監會7日發布《關於彌補監管短板構建嚴密有效保險監管體系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各級保險監管部門深入排查梳理,找準並彌補存在的短板,切實完善監管制度。

第一財經記者發現,這已是近半個月內保監會針對強監管、防風險所發布的第四個通知文件了,監管力度也在不斷升級。《通知》明確:“對利用虛假保費註資、關聯交易侵占公司利益等挑戰監管底線、無視國家法律的違法犯罪行為,堅決移送司法處理。”

“一方面保險業近幾年來也暴露出了一些不小的風險點,一方面中央今年對整個金融行業的風險控制都比較重視,保監會也開始反思和梳理一些監管的不足並加以改進。今年保監會包括公司治理、償二代等的檢查和評估也比較多,對於負債端和資產端的監管也會更為嚴格。”一名保險公司高管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

八領域出手,堵制度漏洞

“近年來,保監會根據行業發展形勢出臺了一系列規章制度,較好地完成了保險監管任務,但由於市場變化較快,部分制度已難以滿足實際工作需要,存在著滯後、缺位、交叉、重疊甚至相互沖突等問題。”保監會在上述《通知》中表示。

保監會列舉了以下三種制度“短板”:有些制度違背了金融規律,給不良資本控制公司提供了可乘之機;有些制度存在漏洞,對業務結構失衡、個別產品粗放發展、少數公司無序舉牌沖擊實體經濟等風險問題管控不嚴;有些制度執行不力,對一些違法違規行為還存在失之於寬、失之於軟的現象。

針對這些問題,保監會在《通知》中在公司治理、保險資金運用、償付能力、產品管理、中介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高管人員管理、新型業務八大重點領域提出堵住制度漏洞的相關政策。而從《通知》內容來看,一大波監管法規又將誕生。

具體來說,在公司治理方面,保監會將研究制定保險業統一的保險機構股權管理規則,設立更加科學嚴格的股東分類約束標準,建立市場準入負面清單,降低單一股東持股比例。

去年12月29日,保監會發布《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提出將保險公司股東劃分為三個類型,並將單一股東持股比例上限由51%降低至1/3。同時,關聯股東持股的,需按照持股比例合並計算。不過該管理辦法目前還未正式發布。

上月末,保監會還發布了《保險公司章程指引》,對股東權利義務、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三會”的具體職責和表決規則做出規定,並要求公司采取訂立“生前遺囑”的方式,在章程中預先列明公司治理機制失靈的情形、公司可采取的糾正措施以及內部糾正程序無法解決問題時申請保監會監管指導的程序。

同時,此次《通知》中,保監會表示將研究出臺系統重要性保險機構監管制度,評估確定首批國內系統重要性保險機構名單。

2016年5月,保監會發布《關於開展國內系統重要性保險機構評定數據收集工作的通知》,包括中國人保集團、中國人壽集團、中國平安、新華保險、陽光保險、安邦保險集團等16家國內保險機構進入“備選名單”。

在資金運用方面,保監會表示將研究制定保險公司資產負債管理監管規定,建立定量評估、定性評估和壓力測試等規則。

一名中型保險公司高管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保監會今年的另一項重點工作就是推進資產負債管理工作。目前保監會就資產負債管理的新規正在業內征求意見。”

另外,保監會表示將推進保險資金運用分類監管制度,提高境外投資能力要求,建立境外投資分級管理規則。並堅持去杠桿、去嵌套、去通道導向,從嚴監管保險資金投資各類金融產品,嚴禁投資基礎資產不清、資金去向不清、風險狀況不清等多層嵌套產品。

在負債端的保險產品方面,保監會則將進一步修訂保險產品管理制度,對問題產品強制退出,加大問題產品通報、處罰力度。

翻看保監會最近兩張監管函,都是關於對保險產品備案的駁回和處罰,對象分別為安邦人壽及複星保德信。涉及安邦人壽兩個產品分別是“安邦長壽安享5號年金保險”和一個萬能險產品。前者被駁回的原因是安邦人壽將消費者所交保費大量快速返還,通過“長險短做”規避中短存續期產品有關監管規定;後者則因為董事會決議無總精算師簽字。安邦人壽還被禁止在三個月內申報新產品。

除上述公司治理、資金運用及產品管理外,保監會在《通知》中透露出“在路上”的監管新規還包括:啟動中國風險導向償付能力體系(簡稱“償二代”)二期工程,修訂完善投資資產風險因子、保險合同準備金負債評估標準等現行規則;探索建立人身保險業務分級分類管理制度;修訂出臺《保險代理人監管規定》《保險經紀人監管規定》《保險公估人監管規定》;修訂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建立高管人員“黑名單”;研究出臺價格保險、指數保險等創新型業務管理制度等。

那麽多新規政策“在路上”,如何確定“輕重緩急”?《通知》明確,本著急用先建的原則,對問題突出、市場急需且已基本達成共識的監管制度,近期先行制定、修訂和出臺一批;對制度不完善、操作細則不明確的,加快增補和完善一批;對完善監管體系、提升監管有效性有重要作用但尚處於空白地帶的監管制度,抓緊列入規劃,盡快研究推進。

一查到底,決不姑息

保監會近半個月來已第四次發布針對加強監管、防範風險的通知。前三次分別為4月20日的《關於進一步加強保險監管維護保險業穩定健康發展的通知》、4月23日的《關於進一步加強保險監管維護保險業穩定健康發展的通知》及4月28日的《關於強化保險監管打擊違法違規行為整治市場亂象的通知》。

從上述四份通知來看,“嚴”字當頭是貫徹始終的基調,其中許多風險防控、監管措施及保監會的態度都在這四個通知中反複被提及。

值得註意的是,盡管四個通知中的涵蓋面不盡相同,但它們均提到了保監會對違法犯罪行為的決不姑息。

在5月7日的《通知》中,保監會表示:“對利用虛假保費註資、關聯交易侵占公司利益等挑戰監管底線、無視國家法律的違法犯罪行為,堅決移送司法處理。”而在4月20日的通知也出現過基本一模一樣的語句。在另兩份通知中,保監會也表態對涉嫌犯罪的行為將毫不手軟,堅決移送司法機關依法嚴肅處理。

除此之外,加強股東增資、關聯交易監管;加強資產負債管理;問題產品強制退出等也在多個通知內被提及。

梳理這四個通知可以發現,其中多次提到了“嚴查”“審查”“自查”等字眼,預示著目前“嚴字當頭”的保險業今年仍有一大波與“查”有關的事項。

《通知》中所提及的檢查計劃就包括:入股資金真實性審查;投資人背景、資質和關聯關系穿透性審查;建立償付能力數據核查機制,嚴查嚴處數據造假行為;落實備案產品事後抽查機制等。

保監會此前幾份通知中也涉及多項檢查計劃,包括償付能力、財務、業務等數據真實性的大檢查、資本真實性專項整治、信用保證保險開展穿透式排查等。

4月20日與5月7日的通知也都強調,業務擴張激進、風險指標偏離度大的公司,將作為現場檢查重點對象。

事實上,保監會已於今年2月底啟動了全面鋪開的保險公司治理大檢查。一名參與檢查工作的保險公司高管稱,此次檢查采用異地保監局負責檢查的方式,由非本地的保監局派駐隊伍進行檢查,檢查內容十分全面和嚴格,例如在股東核查方面,要求“查三代”,即保險公司股東的股東,對部分股東還需要其出具出資證明等文件。

“我們公司治理的大檢查剛剛完成,馬上就要迎來‘償二代’的SARMRA評估(保險公司償付能力風險管理能力評估)。從目前保監會的發文來看,今年或許還會有不少檢查要展開。”參與保險公司治理大檢查的一名保險公司高管笑稱,“我們已經準備單獨留出一間會議室供檢查人員長期使用了。”

“其實從保監會最近發的文來看,不管是負債端的‘保險姓保’理念、資產端的資金運用規範,還是公司治理、產品開發、銷售渠道,保監會的未來監管計劃可謂覆蓋方方面面,多項政策和檢查的出臺也預示著保監會對‘後端’的進一步管控。雖然作為保險機構可能會需要應對多項檢查和新規,但這也是梳理自身和自省的機會,這對整個保險業的長期發展是利好的,也是為進一步‘放開前端’做好鋪墊。”上述中型保險公司高管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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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寶系”非法集資超千億元,張小雷被移送起訴

記者從南京市公安局了解到,27日,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區分局依法對“錢寶系”企業實際控制人張小雷以涉嫌集資詐騙罪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根據南京市公安局提供的信息,張小雷於2017年12月26日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南京市公安機關依法對張小雷等人涉嫌非法集資犯罪立案偵查。經偵查,現已查明張小雷涉嫌集資詐騙犯罪的主要事實:依托錢旺、錢寶公司建立了網絡平臺——錢寶網,在未經國家金融主管部門批準的情況下,通過錢寶網,以年化收益率20%至40%的高額收益為誘餌,設置資金池,以“交押金、看廣告、做任務、賺外快”為名,利用眾多第三方支付平臺通道,向不特定社會公眾大量非法集資。持續采用吸收新用戶資金、用於兌付老用戶本金和高額收益,即“借新還舊”的方式維持錢寶網的運營。非法集資款主要用於償還集資參與人的本金和收益、維持“錢寶系”企業運營成本、支付公司高管高額薪酬、張小雷個人揮霍以及少量對外投資等。

截至案發,錢寶網累計非法集資總額超過千億元,未兌付集資參與人本金數額300余億元。

據南京市公安局介紹,為最大限度地追贓減損,他們組織辦案民警先後輾轉上海、吉林、四川等15個省區市,對涉案資產實行“兜底翻”,同時對張小雷將非法集資款用於個人揮霍的財物進行追繳,依法查封凍結了一批涉案資產。對本案查封凍結的所有資產,司法機關將依法處置,按法定程序發還集資參與人。

公安機關再次提醒,請廣大集資參與人及時主動報案、登記信息、提供證明材料,避免因不及時、不如實報案登記而損害自身利益。同時,請廣大集資參與人依法表達訴求,不信謠、不傳謠,對於編造、散布謠言,嚴重擾亂公共秩序的違法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嚴肅處理。

責編:顧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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