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福州中院在第二法庭公開宣判湖北省政協原副主席陳柏槐濫用職權、受賄一案。 (福州中院微博截圖/圖)
2015年4月17日早上,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湖北省政協原副主席陳柏槐濫用職權、受賄一案。陳柏槐被判有期徒刑17年。
據中新網報道,陳柏槐,1950年8月12日出生,湖北省武漢市人,漢族,在職碩士研究生學歷,原系湖北省政協副主席,曾任湖北省農業廳黨組書記、廳長。因涉嫌犯濫用職權罪、受賄罪於2014年3月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21日被逮捕。
2014年12月23日8時30分,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湖北省政協原副主席陳柏槐濫用職權、受賄一案。
福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陳柏槐在擔任湖北省農業廳廳長和湖北省政協副主席期間,違反規定,徇私舞弊,授意、批準將農業廳下屬單位的國有劃撥地非法轉讓用於經營性開發,給國家造成經濟損失6.1億多元,並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財物共計283萬多元。
在法庭辯論階段,被告人陳柏槐曾表示,起訴書指控其濫用職權沒有證據證實,其審批都是依照程序進行,也未給國家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其在偵查階段關於受賄的有罪供述系特定情況下作出的虛假供述,從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過利益,認定其受賄沒有事實與法律依據。
福州中院官方微博消息,法院審理查明,2004年至2008年,被告人陳柏槐擔任湖北省農業廳黨組書記、廳長期間,違反國有資產和土地管理有關規定,擅自決定將下屬單位湖北畜禽育種中心國家劃撥的畜牧科研用地非法轉讓用於經營性開發,並弄虛作假幫助受讓方競得土地使用權,給國家造成經濟損失6.1億余元。
2003年11月至2013年8、9月間,陳柏槐利用擔任湖北省農業廳黨組書記、廳長、湖北省政協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武漢佳和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深圳泰然公司等單位和個人在土地轉讓、項目開發、企業經營、工程招標等方面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親屬多次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務功績折合人民幣283萬余元。
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柏槐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早上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其還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陳柏槐的行為分別構成濫用職權罪、受賄罪,依法應數罪並罰,遂依法作出如下判決:認定被告人陳柏槐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30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7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30萬元。
12月1日據長江日報消息,今日下午,湖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決定任命童道馳同誌為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
童道馳
童道馳簡歷:
男,漢族, 1967年10月出生,湖南平江人,2004 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1年7月參加工作,中國人民大學行政管理學研究所行政管理學專業、加拿大卡爾頓大學公共管理專業研究生畢業,在職博士研究生學歷。 現任湖北省政府黨組成員 。
1984.09-1988.07 北京大學經濟管理系國民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1988.07-1991.07 中國人民大學行政管理學研究所行政管理學專業碩士研究生;
1991.07-1992.07 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經濟與政治研究所助理研究員;
1992.07-1994.08 加拿大卡爾頓大學公共管理專業碩士研究生;
1994.08-1999.04 美國蘭德公司研究生院政策分析專業在職學習,獲政策分析博士學位(其間: 1994.08-1998. 07 美國蘭德公司國際部亞太研究中心研究員);
1999.04-2000.10 世界銀行總部企業發展部公司治理局公司治理專家;
2000.10-2000.11 中國證監會規劃發展委員會幹部;
2000.11-2001.04 中國證監會規劃發展委員會委員 (副局級);
2001.04-2006.08 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部副主任;
2006.08-2007.04 中國證監會發行監管部副主任;
2007.04-2008.02 中國證監會國際合作部副主任 (主持工作) 兼發行監管部副主任;
2008.02-2014.04 中國證監會國際合作部主任;
2014.04-2016.11 商務部部長助理、黨組成員,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成員(2015.10)
春風又綠長江岸,一面雲山一面城。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把修複長江生態環境擺在壓倒性位置,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重要指示精神,宜昌市下足“繡花”功夫,圍繞“關、改、搬、轉、治、綠”,全域推進生態修複,建設長江經濟帶綠色發展示範城市,讓母親河永葆生機活力。
生產向生態的嬗變
芬芳四月,興發集團宜昌新材料產業園所在的長江岸線分外美麗:白玉蘭迎春綻放,紫玉蘭爭奇鬥艷,還有相互交錯的香樟、桂花、銀杏……
完成一期複綠工程後,興發又立即啟動了二期、三期工程,準備栽植1400棵樹,複綠總面積將達到56000平方米。
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香溪化工所在的生產岸線也在向生態岸線嬗變。
去年8月,香溪化工啟動拆除工程,打響了宜都化工企業關閉清理的“第一槍”。目前,電石項目原料系統設備及建築物拆除已接近尾聲,二期電石系統的拆除將在下個月啟動。
“所有拆除、地平工作將在6月底完成。”現場負責人童海告訴記者,之後將運土種草,完成複綠。
破解“化工圍江”,宜昌市痛下決心、壯士斷臂,首批關停25家企業。“這次複綠的江段,不少工業企業想在此布局,全部予以回絕。”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介紹。
與此同時,宜昌市還強力推進非法碼頭整治,取締長江幹線及支流非法碼頭151家,讓出更多生態空間。
曾經“砂堆成線”的點軍區,依法取締了12家碼頭,並完成綠化美化,讓36.9公里的岸線煥然一新;“依港興城”的宜都市,對保留的26個碼頭,按照綠化面積不低於15%等規定進行規範、提升,維護岸線生態……
集約節約利用岸線資源,精心編織長江“綠絲帶”,目前,長江宜昌段岸線複綠已達66公里。
堅持“四季挖窩、三季種樹”,推進長江生態環境修複常態化,今年,宜昌市還將在長江主要支流、交通沿線、農村荒山、臨時占地等處繼續開展複綠工作。
流域到全域的輻射
4月3日,葛洲壩至至喜長江大橋江段,10余頭江豚在碧江細浪中探出憨厚的笑臉,構成蜿蜒長江中的亮麗風景。
探索水生態治理,宜昌市以長江宜昌段一級支流、宜昌母親河——黃柏河為突破口,出臺了《宜昌市黃柏河流域保護條例》,探索了黃柏河流域綜合執法機制,建立了黃柏河流域生態補償機制,全面落實了河湖長制……多措並舉,黃柏河總體水質持續趨好,達到和超過Ⅱ類占比88.26%,比上年同期增加4.93%。
科學治理水汙染,宜昌市還實施截汙工程,推進全市134家化工企業“關、改、搬”,高標準建設枝江、宜都化工園;實施治汙工程,取締湖庫網箱養殖3510畝;實施控汙工程,全面排查、登記、管控長江宜昌段排汙口;實施減汙工程,開展總磷專項治理……
立體修複長江生態,構建綠色生態網絡,宜昌市還同步推進大氣、土壤等汙染治理。
治理大氣汙染,宜昌市以工業汙染為重點,淘汰20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602臺,完成13家重點行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工程,關閉安能、美聯2座熱電廠和86座土磚窯。
治理土壤汙染,宜昌市啟動重點行業企業及工業園區土壤環境質量調查監測和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詳查,科學編制全市土壤治理和修複規劃,投入專項資金開展化工企業汙染場地修複。
通過綜合治理,全域生態環境正在持續好轉。截至3月底,全市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增加13.1個百分點,PM10平均濃度下降13%,PM2.5平均濃度下降13.4%,納入國家和省考核的9個地表水斷面全部達到考核要求,水質達標率和優良率均為100%。
綠色對綠享的回饋
4月18日,總投資60億元的宜昌長江三峽遊輪中心項目啟動建設。
該項目定位為大三峽區域遊船母港基地,以遊船管理服務與娛樂休閑為核心發展方向,著力構建新一代複合式遊船母港休閑綜合體,以促進湖北省長江旅遊的轉型升級。
加快產業轉型升級步伐,宜昌偏重的結構正在調優,科技含量和附加值正在調高,集約節約發展正在調密。去年,精細化工占化工產業比重提高11.6個百分點,單位生產總值能耗下降7.14%、地耗下降5.32%、水耗下降13.7%。
把綠色融入城市,宜昌市在城區規劃建設“六大水系、八大公園”,實施城區山體修複保護106公頃,建成城市綠道108公里,建設海綿城市7.2平方公里;實施規劃控綠,宜昌新區規劃面積220平方公里,生態用地115平方公里,占比超過50%;鞏固提升國家森林城市和國家園林城市創建成果,全市森林覆蓋率達到65% 以上,城區人均公園綠地面積超過14平方米。
加強引導,更多綠色正朝著生活的點點滴滴深入、滲透。
“希望大家不要購買、使用含磷的生活用品和含磷的化肥農藥,共同守護綠水青山。”4月20日 ,500余名遠安市民在“無磷消費·從我做起”宣傳橫幅上簽名表態。
宜昌市還不斷完善基礎設施,在農村居民集中點建設微動力處理設施;倡導綠色出行,在全省率先建成BRT快速公交系統;鼓勵社會參與,“三峽蟻工”環保誌願者每天在長江邊撿半小時垃圾;普及生態教育,推出全國首套生態公民教育校本教材,設立全國首個“生態市民日”……
讓長江母親河永葆生機活力,讓更多市民享受綠色福利,宜昌仍在努力!
經國家武漢生物公司效價不合格百白破疫苗處置工作核查組核查,企業存在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質量管理不嚴格,對生產故障處置不當等問題,地方政府存在屬地管理責任落實不力,監管責任傳導層層弱化等問題,地方監管部門日常監管不深入、行政處罰力度偏輕等問題,經紀檢監察機關依紀依法調查,根據《藥品管理法》《湖北省藥品生產日常監督管理辦法》《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和《監察法》等相關規定,並報經湖北省委批準,決定對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武漢市政府、武漢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等單位11名履職監督失職失責人員予以嚴肅問責。
1.給予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鄧小川(牽頭工作)黨內警告、政務記過處分。
2.給予時任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現任省政協常委曹敬蘭(非中共黨員)政務記大過處分。
3.給予時任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化妝品生產監管處處長、原二級巡視員王元廷(2017年10月退休)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給予武漢市政府副市長龍良文黨內警告、政務記過處分。
5.給予武漢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姚彬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
6.給予武漢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艾力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並免職。
7.給予時任武漢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現任省政府參事室參事肖紅(非中共黨員)政務記大過處分,省政府解聘其參事職務。
8.給予武漢市食品藥品執法總隊總隊長金漢林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並免職。
9.給予武漢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法制處處長範緒淵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並免職。
10.給予時任武漢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監管處處長,現任武漢市蔡甸區政協副主席陳俊(非中共黨員)政務記大過處分並免職。
11.給予時任武漢市江夏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現任江夏區統計局黨組書記、局長尹於華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並免職。
同時,責令武漢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依法糾正對武漢生物公司的行政處罰;責成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武漢市政府向省政府作出深刻檢查。
關於武漢生物公司,有關單位已經啟動追責程序,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追責問責。
201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