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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搭棚」大廈再爆收樓毒招

2015-07-09  NM

收樓手法,無法無天﹗本刊早前報導位於銅鑼灣的快樂大廈,出現收樓怪招。收樓公司將大量已收購單位 搭棚拆窗,一旦狂風大雨,便導致大廈其他單位出現水浸。報導出街後,有恃無恐,招數再加碼。其中一個空置單位,上週四離奇地「無關水掣」,引發大水浸,留 下未走的商鋪小業主,根本不能做生意。

上週四下午,快樂大廈七樓、一個已被收購,人去樓空的空置單位,廁所中一條接駁食水管的膠水喉,突然「水長流」。本來無人住的單位,應該無水無電,但偏偏 水喉猛噴水。流出來的水已令該單位水浸,再從門口一直向下、流落樓下單位。在一樓經營美甲店的張小姐說:「我四點開始,發覺樓梯濕晒,仲以為洗樓梯,之後 見到鋪頭牆身都有啲濕,先知上面單位漏水。我擔心牆裡的電線受影響會引發火警。我已經掃咗好多水走,不過仲有好多。」直至晚上七時,她懷疑事出有因,故決 定報警。記者來到該單位,發現鎖門的鐵鏈鬆開,從外向內望,一片凌亂,並且被水淹蓋。四名警察到場後,嘗試進入該單位關掉水掣,但擾攘約十分鐘,才發現該 水管並無開關掣。最後一樓的髮型屋老闆阿健,提議上天台將該單位的總水掣關上,事件才暫告一段落。警員表示會找業主(即收樓公司)了解,將事件記錄在案就 離去。

拆窗陰謀

快樂大廈座落銅鑼灣波斯富街的黃金地段,早已成為收樓集團的目標。收樓公司早已派人進入大廈管理委員會,三個月前更把已收回的單位拆窗,下雨天時樓下商戶 根本做不到生意,在一樓經營髮型屋的業主阿健說:「佢哋一次過將廿幾個單位同時搭棚拆窗,又一直無安番個窗。早輪又紅雨又黑雨,樓上拆窗的單位同時水浸, 水好似百川匯海咁從樓梯湧下。我間鋪浸晒,我做唔到生意,逼我賣鋪。」但收樓公司開價八百萬,他認為要三千五百萬才合理。執業律師兼立法會議員涂謹申,一 ○年已經向政府提出,收樓公司拖延大廈維修保養,令大廈出現滲水影響住客。到今天問題依舊,因為收樓公司不是明刀明槍塞鑰匙孔、淋紅油,故難以從刑事方向 解決,「好似今次事件,警察只可以幫你關水掣。若果去屋宇署投訴,佢唔會考慮係針對收樓嘅違法個案,你要慢慢排隊。」他指業主可從民事起訴,「但你要有能 力請律師出禁制令。」另一做法,就是找專業人士提供證據,顯示水浸的問題嚴重,影響樓宇結構安全,要求政府發出強制維修令,否則把單位釘契。但作為小業 主,只怕收樓公司到時又有「過牆梯」。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52424

恐怖的女護士...毒招箍煲

1 : GS(14)@2011-08-31 21:22:08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104&art_id=15571200
女護士箍煲毒招


•兩度買樓搬入原告居住的同一幢樓
•跟蹤原告與同事遠足
•派私家偵探調查行蹤
•得悉原告與家人到上海旅行,飛往當地與•原告乘同機返港
•盜用原告個人資料租停車場
•借用原告公司名義,在網上刊登招聘廣告
•在網上討論區貼文尋人,指原告失蹤
•報警誣告原告偷她錢及手機
•向原告鄰居派傳單,唱衰他有愛滋、精神病及性無能
•街邊貼大字報詆毀原告及其父母
資料來源:入稟狀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866&art_id=15571201

被告葉麗娟又在討論區的尋人帖文中,要求原告回心轉意及稱「我永遠等你」。
2 : 200(9285)@2011-08-31 21:26:35

相逢何必曾相識
3 : 200(9285)@2011-08-31 21:28:40

問此刻世上痴線女子有幾個
4 : Sunny^_^(11601)@2011-08-31 21:31:28

OMG.同X富商一樣
5 : GS(14)@2011-08-31 21:31:45

但是呢種女人搞到人做唔到野,算是痴心?
6 : GS(14)@2011-08-31 21:32:02

4樓提及
OMG.同X富商一樣


佢是唔要錢,那女子要
7 : 亞力士(1473)@2011-08-31 23:01:24

點解受害人張相可以周圍貼 反而個護士就影都冇
8 : 龍生(798)@2011-09-01 01:59:06

我懷疑護士咁做本身己獲快感, 是否能令男友回心轉意, 己不在考慮之列

另外....亞力士兄再次點出重點

為何沒有女護士張相? 受害人張相反而隨處可見?
9 : GS(14)@2011-09-03 08:48:34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104&art_id=15581438


今日護士無出庭...

暫委法官歐陽桂如認為,劉的指控相當嚴重,案件若能以溫和方式解決。她問:「為甚麼要將私事公諸於世及繼續在傷口灑鹽呢?」雙方無必要對簿公堂,甚至毋須進行調解便可平息事件,希望雙方律師給予其當事人適當的法律意見若案件現階段要繼續進行,法官指示葉於 42天內呈交答辯書,接着劉有 28天時間回應。
10 : GS(14)@2011-09-03 09:55:35

http://www.hket.com/eti/article/ ... 110e937bbe57-875796
葉女的代表律師在庭外透露,葉並不承認有做過原訴人所指的滋擾行為,由於無做過,也不介意守承諾,但關鍵是對方要求索償,所以有可能要展開聆訊。

女主角昨並無現身,只由大律師代表出庭;據知她與29歲的男事主劉達偉年齡相若,現仍是醫管局護士。

劉達偉雖然已獲批法援聘代表律師,但他昨亦親自到庭,一身西裝打扮。對於記者爭相追訪,劉達偉婉拒說自己不擅詞令,要交由律師代答。記者追問他因事件登上報紙頭條,有否影響工作時,他一臉無奈地慨歎:「EQ不夠一定有影響……EQ不夠唔得!」記者再問他這些年來是否很困擾,他沉默不語,只抿嘴唞大氣。
11 : 龍生(798)@2011-09-03 23:25:23

似乎和解了

你信唔信就此放下? 我就唔信...哈哈哈
12 : 200(9285)@2011-09-04 00:28:05

11樓提及
似乎和解了

你信唔信就此放下? 我就唔信...哈哈哈


係咁容易就好了‧
13 : GS(14)@2011-09-04 09:19:38

我覺得個護士是驚,一定要告下去
14 : 龍生(798)@2011-09-05 01:08:02

煑死佢容乜易, 己經去到呢個位...

而家留條生路俾佢, 可能就係想摶佢收手....

當然...咁樣係婦人之仁....但未嘗不是個好結局
15 : greatsoup38(830)@2013-04-11 00:27:28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410/18223004
【本報訊】工程師嫌護士女友太「黐身」而提出分手,料不到對方化身為恐怖女護士,5年來不停滋擾,包括派傳單唱衰他「生愛滋,性無能」、淋紅油,甚至搬進同一座大廈居住以求「箍煲」。工程師為此申請禁制令及向她索償,案件昨天開審,他透露三天前仍然收到相信是女友的滋擾電話,聲言多番搬屋轉工轉電話和看心理醫生,均無法解決問題,逃離不了對方的魔掌。   
記者:蔡少玲



案中35歲被告葉麗娟昨玩失蹤無出庭,亦無派出律師代表。她曾經因為恐嚇及與原告劉達偉打架,被法庭頒令自簽守行為,去年又因恐嚇劉而被定罪及罰款5,000元。
較葉年幼4年的劉達偉除了申請禁制令外,亦向葉索償,總額未有披露,但庭上曾就賠償額作部份描述,包括他和家人因避開葉而搬離將軍澳欣明苑,另租他處暫住的租金連地產佣金、薪金損失等約9萬元。
劉說,自2008年10月第一份工作至今,先後轉職三次,其中一次他更為了避開葉到日本打散工。去年3月,他曾接到用變聲器打來的電話,從對話內容他認定是葉,其後有20多次的無聲來電,最後一次是三天前。
拍拖三個月

劉形容葉神通廣大,他搬屋轉電話轉工或離開香港,葉仍有本事查到他的電話,就算劉返工遲到3分鐘,葉也瞭如指掌。劉為此失眠,又無人傾訴,看心理醫生也幫不上忙,孤立無援,怕她下一步會傷害家人,感到十分恐慌。
劉與葉在2007年學日語時相識,旋即成為情侶,但拍拖三個月劉便提出分手。劉稱,葉此後不停滋擾他,包括致電和發電郵、派發誹謗他及家人的傳單、搬入跟他同一大廈居住,利用大廈電梯閉路電視監視他進出時間,跟蹤他返工。
劉位於將軍澳的寓所在前年3至6月間,更曾三度被淋紅油,劉認為亦是葉所為。他指葉曾發電郵要他由日本返港,否則傷害其家人。劉父則供稱,因淋紅油後被大廈業主立案團要求搬走,他為此要在工廠及車上度宿,妻子則搬往深圳。
案件編號:HCA1466/11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5852

浸大女生涉四毒招虐前男友

1 : GS(14)@2012-05-13 11:56:47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20513/16332236
女被告鄧萬盈(20歲),報稱浸會大學一年級學生,控罪指她於今年3月某日,在香港恐嚇事主會對其身體及名譽受損,另並被控於今年5月8日,在浸會大學學生宿舍南座一單位內襲擊事主,導致他身體受傷害,暫毋須答辯。
雨傘打到爛掉

據悉,女被告與同在浸大讀書的事主於2010年拍拖,事主於今年3月提出分手,女被告便聲稱會將事主的裸照給他父親看,又恐嚇他會放火燒屋。至5月8日事主到女被告宿舍,當時她情緒激動,用香薰蠟燭在事主手部滴蠟,以玻璃樽襲擊他頭部,打火機燒灼事主的手,最後更用雨傘狂打事主20多下,連雨傘也爛掉,令他的頭及手指流血。

事發後女被告向警方自首,警誡下指稱將事主的裸照放上網,只是「講吓笑啫」,而事主亦承認曾拍下裸照。
母指女精神病

控方昨表示,女被告及其母親均稱女被告有精神病,需先替她索取精神報告,決定是否適合答辯,加上控罪嚴重,擔心她會傷害自己,故反對她保釋。
辯方替女被告申請保釋,指她自小從內地來港,能入讀大學可見她學業成績不俗,認為事件只是感情問題所致,家人十分關心她。
日前女被告接受精神科診治,發現她因感情問題而患有焦慮症,她願意繼續治療面對問題。
辯方又指本月底女被告要應付考試,若不能出席,一年來的努力便會前功盡廢,她願承諾只在考試當日才返回學校,並在母親家中居住。但裁判官以控罪嚴重及擔心她自殘為由拒絕,將她還押小欖至本月25日再訊。本報記者昨到宿舍附近向浸大學生查問,有一女學生與女被告同班,但稱對她認識不深,另一男生則表示,聽聞有女生在宿舍打人被捕。

案件編號: FLCC980/12
2 : GS(14)@2012-08-02 13:44:14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20802/16568636


被告鄧萬盈(20歲)原被控傷人及刑事恐嚇罪,刑恐罪昨獲控方撤銷。辯方求情指,被告有情緒問題,現接受校方提供的輔導。被告與事主於2010年拍拖,之後已「打過好多次」,甚至在事主同意下進行。案發時事主明知被告情緒易激動,仍多次出言侮辱她,又透露對其他女性的性幻想,被告受挑釁才失控犯案。
辯方又稱,事主身高逾六呎,若非他自知做錯,也不會讓被告任滴任打,事後更自行清理現場,又多次向被告道歉。事主事後曾向警方透露「我只有被打,並冇還手,一直講對唔住」。辯方呈上40多封包括浸大校長及親友的求情信。
裁判官認為即使事主同意被打,被告也不可令對方受傷,勸告她愛情並非人生的全部,應有更多有意義的事可做,被告應多想想自己的前途及家人。裁判官考慮她因感情問題情緒失控,事主並無永久的後遺症,替她索取感化官及社會服務令才判刑。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9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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