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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昕fb稱被母摑 曾偉雄不調查指非家暴「唔可能網上講過就查」

1 : GS(14)@2015-03-22 21:56:02





■梁齊昕早前在網上稱被母掌摑,引起市民關注。


【本報訊】特首女兒梁齊昕早前在網上社交平台留言,聲稱遭母親辱罵、掌摑、想自殺,其後報警召喚警車及救護車。警方以報案人毋須協助為由,收隊離開,警方被質疑無按處理家暴案件的指引執法。警務處長曾偉雄昨指梁齊昕的個案並非定義中的「家暴」,故有關指引不適用,表示「我哋唔可能就個別人士喺網上講過嘅嘢就走去調查」。記者:張婷婷曾偉雄昨出席撲滅罪行聯席會議後表示,注意到有報道將家暴和親屬之間的暴力混淆。他指,家暴是指配偶及有親密關係的伴侶,不論性別,之間出現的暴力。若非關這類個案,警方處理家暴的相關指引便不適用。家人之間的暴力是另一個問題,「當然我唔想揣測究竟有冇發生過暴力或邊種暴力」。不少市民關注梁齊昕在網上留言稱被母親掌摑,曾偉雄昨說:「我哋唔可能就個別人士喺網上講過嘅嘢就走去調查。」並反問記者:「你喺網上講過嘅嘢都唔希望警方去調查,係唔係?」



留言涉罪行 警應介入

在滅罪會的答問環節中,有委員要求警方打擊網上號召反水貨示威時,曾偉雄卻表示:「網上言論、網上世界受法律嘅約束係一樣,如果有人喺網上作出違法嘅言論,佢可能已經犯咗法,警察當然會採取執法行動。」曾稱,警方會一如現實世界警察般在網上巡邏,留意公共討論區,對違法行為採取適當行動。立法會資訊科技界莫乃光認為,不論是談及家暴或是調查網上言論,曾的言論存在雙重標準。無論以何定義家暴,若有人稱被另一人打,不管是否家人,或已存在傷人、襲擊的罪行,當然不能立即判定有人犯法,但警方有責任了解事件。至於是否調查網上留言,莫直斥曾偉雄「九唔搭八」,問題不在於是梁齊昕、記者或反水貨示威者在網上留言,而是留言內容是否涉罪行,梁齊昕的留言顯示她可能是襲擊事件的受害人,警方有責任介入。工黨立法會議員張超雄指出,警方在處理家庭暴力案件的時候,有一套內部指引,包括有警長或以上職級人員督導,及依循「行動清單」處理;對於曾偉雄對「家暴」的定義,張超雄指警方是根據《家庭及同居關係暴力條例》處理家暴案件,條例中施暴者與受害人的關係不只涵蓋配偶、伴侶,多年前已擴大至其他親屬,包括父母、兄弟姊妹及婆媳等,張指警隊未有與時並進,因應法例修訂警隊內部指引,「警察係執法者,佢嘅內部指引唔係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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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非建制派宣誓違釋法內容反佔中司機提覆核 促撤8議員資格

1 : GS(14)@2016-11-11 08:07:20

【梁國雄】 手持黃傘,攜「人大8.31決議」道具,高叫「雨傘運動、不屈不撓、人民民主自決、梁振英下台」。宣誓後高喊「撤銷人大8.31決議」、「我要雙普選」及撕爛「8.31決議」道具



【釋法風暴】【本報訊】宣誓風波越演越烈。人大常委本周一通過就《基本法》第104條釋法後,首次有市民入稟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指劉小麗等8名非建制派議員宣誓時的言行和道具等,均違釋法內容,要求推翻立會秘書長陳維安及主席梁君彥,分別就其中6名議員宣誓的有效性和准許其中兩人重新宣誓的裁決,同時宣佈8人宣誓無效、喪失議員資格和議席懸空。記者:蔡少玲 戴國輝 呂浩然本身是的士司機從業總會會員的申請人鄭玉佳接受傳媒訪問時透露,一旦申請法援失敗,會發起眾籌。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接受查詢稱,按一般程序,律政司可以「申請人」或「相關人士」身份申請介入該巿民的司法覆核案。


羅冠聰:政治打壓

鄭於入稟狀中逐一列舉梁國雄、羅冠聰、鄭松泰、邵家臻、陳志全、朱凱廸、姚松炎和劉小麗8名議員宣誓時的表現,指他們當時的言行、語言、服飾和道具等,均違反人大常委本月7日的釋法內容,要求法庭裁定8人宣誓無效、喪失議員資格,並宣告議席懸空,同時聲明立法會主席或任何監誓人不能再為8人安排宣誓。另一方面,有「長洲覆核王」之稱的郭卓堅今天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指特首梁振英及建制派的黃定光、蔣麗芸、石禮謙4人的宣誓也違人大釋法內容,要求法庭頒令4人宣誓無效,喪失就任相關公職資格。郭稱若非有人入稟要求撤銷8名非建制派議員資格,他不會「以暴易暴」,他指梁宣誓就任特首時漏讀香港二字,而蔣的普通話水平猶如澳門特首崔世安般叫人聽不懂。遭入稟的其中7名議員昨見記者,他們均認為宣誓有效。香港眾志羅冠聰強調已按法律完成宣誓,認為入稟是政治打壓,目的是趕民主派離開議會,他籲法律界人士守住底線,質疑釋法與《基本法》第79條有牴觸,法律界是否還要全盤接受釋法。社福界邵家臻相信法院獨立、市民有雪亮眼睛判斷其宣誓是否已完成,強調自己莊嚴地、一字一句清楚讀出誓詞,無政黨姚松炎亦指,除非可持續發展的訴求危害到國家安全,否則不覺得其宣誓有問題。人力陳志全稱,會待梁頌恆、游蕙禎案件有判決後才處理,但強調自己已依法完成宣誓,過去亦試過有議員在宣誓前後加入個人表述,當時港府、建制派、甚至人大都沒提出質疑,難以理解為何今日會變成問題。社民連梁國雄直斥李飛、張榮順、陳佐洱連日言論是「釋法的釋法」,因釋法只提出4點,但他們卻越講越多。無政黨劉小麗則指,無論釋法前後,監誓人都有權決定宣誓是否有效,而她兩次宣誓後,宣誓人都認為有效,故釋法前後不應有問題。案件編號:HCAL200/16



8名遭入稟議員所受指控

【姚松炎】 首次宣誓時將「定當守護香港制度公義,爭取真普選,為香港的可持續發展服務」加入誓詞中;同日第二次宣誓時,將自行增加字句內容,放在誓詞最後


【陳志全】 批評政府干預立法會事務,撕爛政府前一天發出有關議員宣誓聲明,宣誓後高喊「我是香港人」、「我要真普選」、「『拉布』抗惡法」


【邵家臻】 宣誓後高叫「雨傘運動」、「散而不敗」、「We're back」等口號,敲響佔領運動時使用的鈴鼓



【羅冠聰】 以反問語氣讀出「中華人民共和國」,誓詞前高呼「希望在人民,改變始於抗爭」



【鄭松泰】 宣誓前表明不認為宣誓儀式可達到抗爭效果。讀完誓詞後加上「全民制憲」、「重新立約」、「雨傘運動」等字眼



【朱凱廸】 在誓詞後加「民主自決,反對梁君彥做立法會主席」



【劉小麗】 以「龜速」讀出誓詞,每字中間均停頓約3秒



資料來源:入稟狀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1111/1983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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