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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萊德執行長致500大企業:別再狂發股利 搶先看!華爾街之王獨家投書精華

2016-02-29  TCW

投資未來才是王道!芬克呼籲企業拋開短期資本市場壓力,當台灣企業持有現金創近十年新高,這些錢怎麼用,攸關成敗。

「不要再追求EPS(每股稅後盈餘)」!

二○一六年才開春兩個月,全世界資本市場還在沉浸處於悲觀氣氛,全球最大資產管理公司貝萊德(BlackRock)執行長芬克(Laurence Fink)卻獨家投書本刊,致企業的執行長們,要大家「不要再無限制的發放股利」、「不要再實施庫藏股」、「不要再追求EPS」。

芬克掌管的資產將近五兆美元 (約合新台幣一百六十兆元),他的一通電話,可以直通華盛頓。從美國財政部、聯準會,到淡馬錫控股,再到全球最大主權基金阿布達比投資局,全是他的客戶。

做為喊水能結凍的「華爾街之王」,芬克說:「總要有人敢站出來講出不同的聲音!」

警訊:不改變就淘汰企業平均壽命不到18年

他指出,標準普爾五百大企業平均壽命不到十八年,這代表公司若僅靠單一或少數產品業務,不根據生態系統的變化隨時做出調整,不斷再生,很快就會被淘汰。在芬克眼中,像網飛(Netflix)、亞馬遜、陶氏化學,就是能拋開短期資本市場壓力,發展長期策略的公司。

曾在華爾街創業成功,公司資金規模達兩百億美元,中華開發前副總裁胡一天分析,芬克的言論,代表當前具成長潛力的投資標的越來越少。胡一天指出,當企業把現金都拿去發股利、買庫藏股,等於是在投資「過去」。

企業經營本就在長短期之間,須取得最佳平衡。當台灣企業手上現金創近十年新高,卻未見在人才、技術、基礎設施上有新投資,芬克此時提出的論述,對台灣投資人與企業而言,確實值得警惕與思考。

這封信件長達八千多字,以下是濃縮摘要:

過去幾年,我在寫給美國大型企業執行長的信中提出呼籲,希望企業執行長能抗衡短視主義。這對貝萊德大部分為達成退休等長期目標而儲蓄的客戶,以及全球經濟來說,仍然無比重要。

〇九年以來,標準普爾五百大企業股利分配,占其獲利的比重已經達到新高,而在一五年第二季,庫藏股的實施在十二個月之內增加了二七%。我們當然支持將多餘的現金還給股東,但不應該以犧牲能創造長期價值的投資為代價。

經營:須有長期思維發展策略重於EPS預測

我們呼籲,每位執行長每年向股東提出,能創造長期價值的策略性架構。企業的年度致股東報告書,以及其他對股東的溝通太過著重於回顧過去,而在闡述經營團隊對未來願景的看法和計畫,卻做得不夠多。

我們也呼籲企業停止提供每股獲利預測。目前,市場過度執著於每季獲利的文化,這與我們所需要的長期思維完全背道而馳。

長期發展並不代表要犧牲掉財務透明,而是希望執行長在財務報告中,更注重交代策略性計書的進度,而不是在每股獲利數字上錙銖必較,或是想盡辦法回應分析師的預期。

一旦有了長期發展策略,企業的財務報告就可以成為建立長期行動的基石,而不是僅淪為助長短視主義的工具。

呼籲:短視主義要改仰賴稅制、融資機制配合

當然,要扭轉短視近利的文化,不能只靠執行長和董事會,還需要仰賴有遠見的決策者,在兩大領域上進行革新:

首先,以資本利得來說,一年並不符合長期持有的標準,我們需要一個鼓勵長期投資,亦即至少持有三年,並隨著持有期間每年遞減(在十年後可以降到零)的稅制。

第二,基礎建設不足,同樣也會威脅企業成長。在這個全球發展極度不平等的時候,基礎建設的投資及其帶來的創造就業等利益,是全球多數新興市場成長的關鍵。當政府支出緊縮時,企業與投資人應倡導發展民間融資機制,以填補龐大建設需求。企業領袖一直是經濟前景樂觀的源頭。當資本市場、政治環境和整個社會充斥著不安和不確定時,投資人格外需要有長期目標的遠見、以及為達成永續成長目標所需要的公共政策。這些挑戰的解決方案就在我們手中,希望與各執行長一起努力,共同找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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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合理化 關鍵在房地合一 陳沖投書掀論戰 學者:對財產稅誤會大

2016-08-01  TWM

前行政院長陳沖近日投書媒體,倡言「房屋稅不可增、只能廢」,使沉寂已久的房屋稅爭議再起漣漪。

陳沖指出,基於《憲法》第十五條「人民之財產權應予保障」,政府不該對人民持有的財產課稅。他比喻,政府不會對「持有存款」課稅,僅會對存款利息課徵所得稅;而因為「持有房屋」所衍生的房屋稅,意義就像是對「持有存款」課稅,因此違憲。

「這表示院長對財產稅有錯誤認知!」曾擔任中研院賦稅改革政策建議書召集人的中研院院士王平,嚴詞反駁。

王平強調,「財產稅與所得稅不同。例如房屋、汽車這類財產,雖然沒有產生收入,但都必須利用公共設施才能運作,而且公設越完善,財產的價值也會跟著提高。」也就是說,房地產增值的主因之一,是仰賴政府在當地的建設,因此「繳納財產稅理所當然。」

房地產增值 靠政府建設

此外,陳沖質疑房屋稅稅基「房屋現值」的計算中,包含「路段率」(房屋街路等級調整率),與同屬房地產持有稅之一的「地價稅」有重複課稅之虞;這部分,學界多予以認同,追根究柢,造成此一問題的根本原因,在於台灣房地產持有稅是「房地分離」,分別課徵房屋稅及地價稅。

二○一四年間,財政部曾研擬房地產稅制朝「房地合一」方向改革,但僅針對交易稅部分進行改革。時任財政部長的張盛和當時表示,由於《房屋稅條例》甫完成修法,已調高非自住房屋稅的法定稅率,因此不宜再做調整。

如今看來,當時這種「不思考稅基合理化、僅先調高稅率」的錯亂作法,似乎也是導致陳沖認為「重複課稅」、「房屋稅率不夠謙卑」的原因。

那麼,房地產持有稅的稅基改採房地合一該怎麼做?政治大學地政系教授張金鶚表示,就技術面沒有問題;至於法規,「現在房屋稅由財政部負責,地價稅由內政部主管,兩者須進一步合作修法。」房地合一,再逐步導入實價課稅,才能讓房地產持有稅的稅基合理化;而也惟有在稅基合理後,才能進一步基於財政需求、分配正義、人民負擔、社會衝擊等面向,在稅率上進行更周延而精準的規畫。這樣的邏輯順序,或許才是此次房屋稅爭議中,政府應該看到的重點。

撰文 / 蔡曜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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