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爾街見聞網站介紹過,經歷了長達11小時的談判,希臘與歐元集團周五達成了協議——延長援助計劃四個月,避免了希臘退出歐元區。
投資者應該如何看待這次談判結果,未來應該關註什麽?對此,智庫Open Europe 展開了深入的分析:
協議主要內容和背後原因?
為了讓希臘在短期內獲得融資和後續談判得以開展,協議延長了現行金融援助工具協定(Master Financial Assistance Facility Agreement ,MFAFA)四個月。
延長MFAFA是為了,在完成對現有救助項目的基本條款的評估後,(“三駕馬車”)給予希臘最大程度的靈活性。
昨晚的協議似乎本質上是延長現有協議,並受到現有諒解備忘錄的約束。
希臘在哪些方面讓步了?
現行救助項目的評估得以完成,意味著希臘基本上已經認同了該項目。
希臘的任何融資都是有條件的,需要走這樣一個流程:
只有在“三駕馬車”認可了延長項目的評估結果後,希臘才能獲得當前EFSF項目提供的資金和2014年證券市場計劃(SMP)所分配的利潤。但兩者都需要歐元集團的批準。
對於希臘總理齊普拉斯(Alexis Tsipras)來說,這是明顯的一個讓步。他此前稱現行救助項目已“死”,“三駕馬車”已成“過去”。
至於剩余的銀行資本補充資金,希臘希望在延長計劃期間,這筆錢能夠由希臘金融穩定基金(Hellenic Financial Stability Fund,HFSF)持有,甚至希望能用在銀行業之外的地方。但是這一希望遭到了拒絕,資金仍然由歐洲金融穩定基金(European Financial Stability Fund,EFSF)持有,盡管希臘銀行業仍然可從EFSF獲得資金補充資本。
IMF的角色。歐元集團聲明稱,“我們也一致同意,IMF繼續在其中扮演它的角色。”在這一點上,希臘也讓步了,“三駕馬車”繼續存在,並強勢參與其中,只是不再叫“三駕馬車”罷了。
無單邊行動。根據聲明,希臘政府承諾避免任何可能對實現財政目標、經濟複蘇和金融穩定產生負面影響的政策反轉和結構性改革轉向。至於希臘政府的行動是否會對這些產生影響,將由機構們(institutions,也即“三駕馬車”)評估。
鑒於此,希臘執政黨SYRIZA在競選時做出的許多承諾將很難再去兌現。根據歐元集團主席Jeroen Dijsselbloem和歐盟經濟事務專員Pierre Moscovici舉行的新聞發布會,這些可能無法兌現的承諾包括齊普拉斯本周早些時候公布的希臘議會采取的措施——反轉原希臘政府通過的勞動力市場改革。
四個月VS六個月。希臘要求將現行援助項目延長六個月,但歐元集團只給了四個月。這點很關鍵:這意味著延長計劃將在6月底到期。如下圖所示,希臘在7月和8月需要向歐洲央行償還兩筆共計67億歐元的關鍵債務。這是一個硬的到期償還期限,希臘可以爭取更長期限談判的時間很有限。等到6月底,希臘和國際債權人很可能會重新回到與現在相似的處境。
希臘得到什麽好處了嗎?
希臘獲得的好處屈指可數:
在考量2015年財政盈余目標時,機構們(The institutions)會將希臘的經濟狀況考慮在內。
這意味著,希臘今年、尤其是在延長計劃期內,可能在財政(盈余)目標上獲得一些回旋的余地。如我們此前多次預測,這最終會演變為財政盈余目標的下調。這一小小的勝利可能給予希臘政府暫時喘息的機會。但從現實來看,鑒於稅收大幅下降,希臘今年本來也很難完成盈余目標。
希臘還成功底讓“過橋”一詞出現再了聲明中,並且從對方處獲得了可以討論新項目和措施的承諾。延長計劃將為希臘與機構們可能有的後續安排爭取到了協商和討論的時間。
現在什麽狀況?
如在新聞發布會上強調的那樣,希臘將在星期一“呈現一系列改革措施,但要基於現行救助項目(的要求)”。展望未來,原則上來說,這個新協議很大程度上是有條件地達成的,希臘提出的新措施需要機構們認為是充分的才行。
一旦這一工作完成,接下來就是走各國的“國家程序”,獲得所有必要國家國會(例如德國和芬蘭)的同意,使得延長計劃在下周結束之前獲得通過。
在不會太久的將來,圍著“可能的後續安排”的討論將會展開。如我們強調的那樣,雙方有大量的分歧需要消弭。其中關鍵的分歧包括勞動力市場和養老金改革,以及債務減記。雙方能否達成協議仍是未知數,但是我們預計,希臘在得嘗所願之前需要再次做出一番掙紮。
最終,希臘政府將不得不回到希臘,徹底投降式地出賣自己的國會議員(部分寧可離開歐元區也不願放棄目標)、盟黨和公眾(支持希臘政府采取強勢立場)。這一點,從希臘財政Yanis Varoufakis在新聞發布會上的發言即可見一斑:
從第一天起,我們就拒絕將談判視為零和博弈。
我們正在成為我們命運的聯合締造者。
歐元集團關於財政盈余目標的聲明是“建設性模棱兩可”(constructive ambiguity)的一個很好的例子。
我很高興地宣布,我們做出的承諾本來就是我們想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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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週中國財政部確認了置換地方存量債務的傳聞。外媒評論認為,通過這種創造性的方式,中國政府希望解除償還逾3萬億美元地方債務的擔憂,這麼做實質上是拖延問題。
本月8日上週日,財政部新聞發言人表示,近期財政部已下達地方存量債務人民幣1萬億元的置換債券額度,允許地方把一部分到期的高成本債務轉換成地方政府債券,政府債券利率一般較低,匡算地方政府一年可減少利息負擔400-500億元。兩天前,華爾街見聞援引中國三大經濟類報紙之一《經濟觀察報》網站發佈的消息稱,財政部批覆置換的存量債務總額為3萬億元,其中1萬億已批覆到各省財政廳。
彭博新聞社報導認為,財政部上述置換存量債務的方法還有些問題懸而未決,比如投資者會不會被迫要參與債務置換、地方債務有多公開透明、這類負債會不會導致全國財政緊張。該報導援引瑞穗證券亞洲有限公司(Mizuho Securities Asia Ltd.)預測稱,中國地方政府債務約有25萬億元,超過整個德國的經濟規模。
今年中國政府預算的地方債自發自還試點總額度為6000億元,其中一般債5000億元,專項債1000億元。上述報導援引穆迪旗下評級機構Moody's Investors Service的觀點稱,這6000億元還無法滿足地方政府融資平台今年的融資需求。該機構駐香港的高級副總鐘汶權(Ivan Chung)認為,
地方政府自主發行債務將為中央政府解決地方債務問題爭取時間,過渡期需3-5年。上述1萬億元置換存量地方債務將能滿足今年地方到期債務的再融資需求。
對於上述地方存量債務置換的方法,彭博報導總結了以下五大問題:
1、投資者會不會被迫將地方融資平台債券轉換成低收益的市政債?
法國興業銀行中國首席經濟學家姚煒認為,置換存量債務近期將緩解地方政府面臨的流動性風險。鐘汶權認為,小型地方融資平台的前途未卜,平台債的收益價差可能擴大。
2、置換存量債務是會提高還是會降低地方債務的透明度?
管理固定收益投資人民幣20億元的上海耀之資產管理中心首席運營官王鳴預計,市政債的信息披露將符合財政部設定的標準,今後幾年透明度會提高。市場會歡迎增加信息披露和透明度。
3、哪種地方融資平台債券能置換為市政債券,這類平台債支持的項目是否可以歸為地方政府債務類別?
去年10月初,國務院公佈《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當月財政部出台相關甄別地方債務的辦法,將存量債務分為地方政府應償還和不應償還兩類。
中誠信國際信用評級有限責任公司(中誠信)預計,在地方融資平台債之中,劃分為不屬於地方政府償還債務的佔比達30%。中誠信的分析師認為,高鐵、地鐵、公用事務等符合公共利益的項目可能歸為地方政府債務。
今年1月,中誠信副總裁韓巍向《21世紀經濟報導》表示,經該司測算,今年全年到期的地方融資平台債務規模約為1.4萬億,預計今年地方政府債的發行規模為7000億元,其缺口需通過項目收益債、PPP項目其他融資方式進行補充。
4、用於置換的新發市政債券將得到哪種主權保障?
穆迪昨日的報告認為,中國31個省和5個計劃單列市的債券信用與他們同中央政府的密切關係有關。他們的評級可能較集中,不會比中國主權評級Aa3級低兩級以上。
5、置換存量債務會不會導致政府財政緊張,影響信譽度?
數據供應商CMA數據顯示,昨日,體現違約風險的中國信用違約互換(CDS)跳漲5個基點至92基點,漲幅創今年1月9日以來新高。渣打去年6月估計,中國公債與GDP之比為251%。
本月6日,中國財長樓繼偉提到,按預算收支口徑,今年中國政府預算赤字與GDP之比將由去年的2.1%升至2.3%,按實際收支差額口徑,今年的赤字率約為2.7%。
野村駐香港經濟學家張智威認為,置換存量債務這種重組有助於償債,但無助於支持今年投資所需的債務增長,而這類增長與GDP增長的關係更大。還不清楚中央政府會不會將市政債納入其資產負債表。
中共中央政治局2月21日下午就我國脫貧攻堅形勢和更好實施精準扶貧進行第三十九次集體學習。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在主持學習時強調,言必信,行必果。農村貧困人口如期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底線任務,是我們作出的莊嚴承諾。要強化領導責任、強化資金投入、強化部門協同、強化東西協作、強化社會合力、強化基層活力、強化任務落實,集中力量攻堅克難,更好推進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確保如期實現脫貧攻堅目標。
學習時,播放了有關脫貧攻堅的專題片,劉永富、陳敏爾、陳豪、王三運先後發言,他們結合本部門本地區實際談了脫貧攻堅面臨的形勢、存在的問題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中共中央政治局各位同誌認真聽取了他們的發言,並就有關問題進行了討論。
習近平在主持學習時發表了講話。他強調,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對脫貧攻堅作出新的部署,吹響了打贏脫貧攻堅戰的進軍號,脫貧攻堅取得顯著成績。2013年至2016年4年間,每年農村貧困人口減少都超過1000萬人,累計脫貧5564萬人;貧困發生率從2012年底的10.2%下降到2016年底的4.5%,下降5.7個百分點;貧困地區農村居民收入增幅高於全國平均水平,貧困群眾生活水平明顯提高,貧困地區面貌明顯改善。總的看,黨中央確定的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管理體制得到了貫徹,四梁八柱的頂層設計基本形成,各項決策部署得到較好落實,各方面都行動起來了。在實踐中,我們形成了不少有益經驗,概括起來主要是加強領導是根本、把握精準是要義、增加投入是保障、各方參與是合力、群眾參與是基礎。這些經驗彌足珍貴,要長期堅持。
習近平指出,要充分認識打贏脫貧攻堅戰的艱巨性。今後幾年,我國脫貧攻堅面臨著十分艱巨的任務。越往後脫貧難度越大,因為剩下的大都是條件較差、基礎較弱、貧困程度較深的地區和群眾。要把深度貧困地區作為區域攻堅重點,確保在既定時間節點完成脫貧攻堅任務。
習近平強調,要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要打牢精準扶貧基礎,通過建檔立卡,摸清貧困人口底數,做實做細,實現動態調整。要提高扶貧措施有效性,核心是因地制宜、因人因戶因村施策,突出產業扶貧,提高組織化程度,培育帶動貧困人口脫貧的經濟實體。要組織好易地扶貧搬遷,堅持群眾自願原則,合理控制建設規模和成本,發展後續產業,確保搬得出、穩得住、逐步能致富。要加大扶貧勞務協作,提高培訓針對性和勞務輸出組織化程度,促進轉移就業,鼓勵就地就近就業。要落實教育扶貧和健康扶貧政策,突出解決貧困家庭大病、慢性病和學生上學等問題。要加大政策落實力度,加大財政、土地等政策支持力度,加強交通扶貧、水利扶貧、金融扶貧、教育扶貧、健康扶貧等扶貧行動,扶貧小額信貸、扶貧再貸款等政策要突出精準。
習近平指出,要加強基層基礎工作。要加強貧困村兩委建設,深入推進抓黨建促脫貧攻堅工作,選好配強村兩委班子,培養農村致富帶頭人,促進鄉村本土人才回流,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貧工作隊”。要充實一線扶貧工作隊伍,發揮貧困村第一書記和駐村工作隊作用,在實戰中培養鍛煉幹部,打造一支能征善戰的幹部隊伍。農村幹部在村里,工作很辛苦,對他們要加倍關心。
習近平強調,要把握好脫貧攻堅正確方向。要防止層層加碼,要量力而行、真實可靠、保證質量。要防止形式主義,扶真貧、真扶貧,扶貧工作必須務實,脫貧過程必須紮實,脫貧結果必須真實,讓脫貧成效真正獲得群眾認可、經得起實踐和歷史檢驗。要實施最嚴格的考核評估,開展督查巡查,對不嚴不實、弄虛作假的,要嚴肅問責。要加強扶貧資金管理使用,對挪用乃至貪汙扶貧款項的行為必須堅決糾正、嚴肅處理。
習近平強調,幹部群眾是脫貧攻堅的重要力量,貧困群眾既是脫貧攻堅的對象,更是脫貧致富的主體。要註重扶貧同扶誌、扶智相結合,把貧困群眾積極性和主動性充分調動起來,引導貧困群眾樹立主體意識,發揚自力更生精神,激發改變貧困面貌的幹勁和決心,靠自己的努力改變命運。
8月30日和31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五次會議分組審議了民法典各分編草案,其中物權編草案關於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續期問題,引發多位與會人員熱議。
2016年1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提出,要研究住宅建設用地等土地使用權到期後續期的法律安排,推動形成全社會對公民財產長久受保護的良好和穩定預期。
關於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續期問題,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沈春耀27日在向常委會會議作說明時表示,根據黨中央批準的有關工作安排,該項工作由國務院有關部門研究,提出方案後,國務院提出法律修改議案,修改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或者物權法。
沈春耀稱,目前國務院有關部門尚未正式提出方案和修法議案。物權編草案根據現行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對此先作出一個原則性規定,即: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國務院正式提出修改有關法律的議案後,再進一步做好銜接。
在分組審議中,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委員孫憲忠表示,關於建築物區分所有權制度,我們不能從物權法的規定往後退。
“建築物區分所有權住宅70年到期自動順延,這是我2006年提的方案,物權法149條采納了。至少我們目前應該認識到這個條文不能往後退,再增加一些內容就麻煩了。”孫憲忠說。
2016年4月,溫州房屋20年土地使用權到期事件引發社會高度關註。當年12月23日,原國土資源部副部長王廣華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針對溫州當地二十年住房土地使用權到期問題,國土部和住建部會商後回複,可以采用“兩不一正常”的過渡性辦法處理,即不需要提出續期申請,不收取費用,正常辦理交易和登記手續,涉及“土地使用期限”,仍填寫該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原起始日期和到期日期。
孫憲忠說,2016年溫州想再收一次出讓費,老百姓意見非常大。法律規定自動續期就是無條件的,還要收費老百姓不滿意。實際上我們國家土地所有權不是封建國家或者私有制國家所有權,是社會主義所有權,歸根到底是人民的權利,現在收了一次錢,再收幾次錢從社會主義法律思想上說不過去。
他表示對目前立法方案有點不滿意,因為現在立法方案後面又加上一句話“關於收費問題有待國務院另行規定,關於是否減免再做規定。”本來物權法149條是沒有這句話的,現在加上這句話問題就來了,認為收費是應該的,至於怎麽收、如何減免由國務院規定。
“建議這句話萬萬要不得。”孫憲忠說。
歐陽昌瓊委員說,編纂民法典是為具體的法律法規提供一個基本遵循。比如城市住宅用地的問題,至少在編纂民法典的時候提出一個帶有指向性、原則性的意見。住宅用地70年使用權期滿以後如何自動續期,應該有一個基本遵循和上位法依據,而不是反過來,等住建部門提出意見,國務院作出決定以後再來修改民法典里面關於住宅用地的條款。
“比如,自動延期的提法,比物權法更進了一步,但自動延期是有償的還是無償的,也就是收不收錢,如果收錢,收的錢叫費叫稅還是叫租,至少有一個原則性、指向性的規定。”歐陽昌瓊說。
馮忠華委員說,關於住宅建設用地期限屆滿續期問題,目前的規定給大家兩個信號,第一個是自動續期,這是不能回避的。第二個是費用征繳或者免除,由有關法律規定,給大家的印象就是一定要收費了,只是征繳還是免除差別,是不是這種政策取向還要研究。另外一定要和當前正在研究的房地產稅立法工作緊密結合起來。如果這里做一個明確規定,對下一步房地產稅立法工作也會有積極意義。
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周光權說,住宅土地使用權70年到期(問題),國務院當然要研究,現在續期的費用按照法律、行政法規來減免,按照這個考慮,把立法的很多工作推給了國務院,這不是一個好方案。按這個方案最後會發現困難還在那里,而且立法沒有往前推進,沒有進展。建議類似這樣的問題慎重研究,而且要有表態。
“住宅權70年自動到期是繞不開的問題,現在的立法還是有繞著困難走的味道。有的地方之前批出去的土地,使用權就是二、三十年,有的住宅早已到期,這在廣東、浙江已是個問題,到現在沒有一個解決方案。”周光權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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