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參考報》日前從權威渠道獲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住建部)擬出臺收購商品房用於保障性住房的指導意見,對地方政府回購或回租普通商品房分類做出具體要求。業內人士預計,打通市場庫存房源與棚戶區改造的安置需求後,將釋放超過一千萬套棚改安置房的需求。
《經濟參考報》由權威人士處獲悉,根據對地方政府回購或回租商品房的指導意見,涉及數量最多的棚改項目安置房可以以回購方式補充,而公共租賃住房項目,可長期集中租賃存量待售商品房。地方已有部分較為成功的商品房回購先例,有較大推廣意義。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員趙路興向《經濟參考報》表示,“十二五”期間,3600萬套保障房建設已接近尾聲,大規模棚戶區改造才剛剛開始,地方面臨的建設任務較重。與此同時,現在一些城市商品房庫存較大,消化周期甚至高達5、6年。在這類地區,如政府回購或回租成熟的存量商品房項目,不僅可有效降低配套投資壓力,實現低成本、高效率安置,也將進一步減小地方房地產庫存壓力。
面對今年國內房地產投資增速和經濟增速均持續下滑的形勢,中國政府大力推進棚戶區改造,上半年國家開發銀行已完成棚戶區改造貸款2000億元,預計2014年棚戶區改造資金將達到5000億元左右。下圖來自中國國家統計局。
華爾街見聞今年7月文章提到,成都、蕪湖等城市在棚改中正研究或已實施政府回購方式,但地方在實施中多數是悶聲做、不願說。主要是怕被誤解為在“救市”。
不少評論認為政府回購的方式看起來一舉多得,但也有人質疑這種模式其實就是多年前政府救市模式的翻版。2008年末4萬億政府投資政策出臺,各地方政府紛紛在房地產領域註入大量資金救市。而政府回購商品房用於所謂保障房,正是救市最主要的手段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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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6日舉行的國務院例行政策吹風會上,住建部副部長陸克華稱,北京市在2014年對3萬多名年輕人住房狀況進行了調查,其中43.8%的人都表示在租房的過程當中遇到了中介方面的一些不良行為,甚至黑中介、欺詐中介費等問題。
他透露,北京市住建委有一個投訴平臺,對中介的投訴主要有:隱瞞房屋的真實狀況,發布虛假的房源信息,把成套的住宅私自打隔斷以後出租,還有亂收費,甚至騙取中介費等。
針對目前國內住房租賃市場中介服務不規範、虛假房源、中介欺詐以及無序競爭等問題,陸克華提到,在今年3月15號的新聞發布會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準備從七個方面入手,目前正在制定具體可操的,能夠抓落實的、管用的、能見實效的措施。不然的話,容易流於形式。
以規範中介機構房源信息發布為例,陸克華說,信息要求真實、全面、準確、及時。中介機構不得以虛假的信息、虛假的價格進行“釣魚”,即在網上掛著一個信息,說這個房子位置也好、戶型也好、價格更好,一打電話查詢,說這個房子被別人租走了,之後就不斷地打電話推薦別的房子,說是服務,但多了就是騷擾。
陸克華說,住建部即將開展一次全國範圍內的房地產中介專項整治行動。對於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中介機構,各地要責令限期改整,記入信用檔案,取消網上簽約的資格;情節嚴重的依法處以罰款,並列入黑名單。要嚴肅查處一批違法違規機構,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將害群之馬清出市場,切實維護群眾的利益。目前,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已經率先開展了清理整頓工作,從目前的成效來看還是不錯的。
除了中介問題外,此次例行發布會還提到了住房租賃企業的問題。
陸克華稱,在我國住房租賃市場中,供應的主體主要是個人出租,占到90%以上。但是在一些國家成熟的房地產市場,專業的租賃企業提供房源的占比是30%左右。這中間的差距還比較遠。
陸克華說,雖然最近幾年情況有所改善,有一些房地產開發企業,像萬科、招商、保利,開始將一些住房用於出租經營,還有一些中介機構,像鏈家等一些其他企業,也專門開展住房租賃的業務。但是總體來看,由於缺少配套的系統政策支持,專門從事住房租賃的企業還不多,還不能夠滿足住房租賃消費的需求。
為何企業不願涉足租賃市場?陸克華認為,原因有三個。
一是開發企業買地一次性投入,加上開發建設,資金投入比較大。如果采用出租的方式,資金收益率比較低,所以租房子不如賣房子。二是企業持有經營租賃住房,資金回籠的時間比較長,要幾十年,需要金融配套,比如說長期、低成本資金的支持,但是目前房地產貸款的期限一般只有三五年,不匹配,企業沒法做租賃經營。三是租賃企業負擔比較重。從目前來看,稅費等各項支出加在一起,算下來以後沒有什麽利潤,甚至還虧損。
這是之前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先後組織9個專項課題,調研了13個省市,召開了40多個座談會,廣泛聽取租賃雙方當事人、地方主管部門、房地產企業(包括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住房租賃企業和專家學者的意見建議,並會同公安、工商、財政、稅務等相關部門開展聯合調研發現的情況。
2016年《政府工作報告》強調,要建立購租並舉的住房制度,把符合條件的外來人口逐步納入公租房供應範圍。國務院總理李克強5月4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指出,實行購租並舉,發展住房租賃市場,是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有利於加快改善居民尤其是新市民住房條件,推動新型城鎮化進程。會議確定,發展住房租賃企業,支持利用已建成住房或新建住房開展租賃業務。鼓勵個人依法出租自有住房。允許將商業用房等按規定改建為租賃住房。
為此,陸克華表示,從以下四個方面來扶持住房租賃企業的發展。
一是從稅收方面給予優惠。對依法登記備案的住房租賃企業、機構,包括個人,給予稅收優惠政策的支持,具體不再介紹,文件很快會出來。
二是提供金融方面的支持。支持符合條件的住房租賃企業發行債券、不動產證券化產品,穩步推進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試點,拓展直接融資的渠道。
三是完善規劃建設和用地政策。合理確定新建租賃住房建設的規模,在年度住房建設計劃和住房用地供應計劃中予以安排。鼓勵地方政府盤活城區的存量土地,采用多種方式增加租賃住房用地的有效供應。允許將商業用房等按照規定改建為租賃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積率不變,土地用途調整為居住用地。
四是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開展租房租賃業務。鼓勵開發企業出租庫存的商品住房。引導開發企業與租賃企業合作,發展租賃地產,從開發、銷售向租售並舉的經營模式轉變。總的來講,是要充分發揮市場的作用,調動企業的積極性,來提高住房租賃企業規模化、集約化、專業化的水平,形成大中小住房租賃企業協同發展的格局。謝謝。
在6日舉行的國務院例行政策吹風會上,住建部副部長陸克華稱,北京市在2014年對3萬多名年輕人住房狀況進行了調查,其中43.8%的人都表示在租房的過程當中遇到了中介方面的一些不良行為,甚至黑中介、欺詐中介費等問題。
他透露,北京市住建委有一個投訴平臺,對中介的投訴主要有:隱瞞房屋的真實狀況,發布虛假的房源信息,把成套的住宅私自打隔斷以後出租,還有亂收費,甚至騙取中介費等。
針對目前國內住房租賃市場中介服務不規範、虛假房源、中介欺詐以及無序競爭等問題,陸克華提到,在今年3月15號的新聞發布會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準備從七個方面入手,目前正在制定具體可操的,能夠抓落實的、管用的、能見實效的措施。不然的話,容易流於形式。
以規範中介機構房源信息發布為例,陸克華說,信息要求真實、全面、準確、及時。中介機構不得以虛假的信息、虛假的價格進行“釣魚”,即在網上掛著一個信息,說這個房子位置也好、戶型也好、價格更好,一打電話查詢,說這個房子被別人租走了,之後就不斷地打電話推薦別的房子,說是服務,但多了就是騷擾。
陸克華說,住建部即將開展一次全國範圍內的房地產中介專項整治行動。對於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中介機構,各地要責令限期改整,記入信用檔案,取消網上簽約的資格;情節嚴重的依法處以罰款,並列入黑名單。要嚴肅查處一批違法違規機構,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將害群之馬清出市場,切實維護群眾的利益。目前,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已經率先開展了清理整頓工作,從目前的成效來看還是不錯的。
除了中介問題外,此次例行發布會還提到了住房租賃企業的問題。
陸克華稱,在我國住房租賃市場中,供應的主體主要是個人出租,占到90%以上。但是在一些國家成熟的房地產市場,專業的租賃企業提供房源的占比是30%左右。這中間的差距還比較遠。
陸克華說,雖然最近幾年情況有所改善,有一些房地產開發企業,像萬科、招商、保利,開始將一些住房用於出租經營,還有一些中介機構,像鏈家等一些其他企業,也專門開展住房租賃的業務。但是總體來看,由於缺少配套的系統政策支持,專門從事住房租賃的企業還不多,還不能夠滿足住房租賃消費的需求。
為何企業不願涉足租賃市場?陸克華認為,原因有三個。
一是開發企業買地一次性投入,加上開發建設,資金投入比較大。如果采用出租的方式,資金收益率比較低,所以租房子不如賣房子。二是企業持有經營租賃住房,資金回籠的時間比較長,要幾十年,需要金融配套,比如說長期、低成本資金的支持,但是目前房地產貸款的期限一般只有三五年,不匹配,企業沒法做租賃經營。三是租賃企業負擔比較重。從目前來看,稅費等各項支出加在一起,算下來以後沒有什麽利潤,甚至還虧損。
這是之前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先後組織9個專項課題,調研了13個省市,召開了40多個座談會,廣泛聽取租賃雙方當事人、地方主管部門、房地產企業(包括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住房租賃企業和專家學者的意見建議,並會同公安、工商、財政、稅務等相關部門開展聯合調研發現的情況。
2016年《政府工作報告》強調,要建立購租並舉的住房制度,把符合條件的外來人口逐步納入公租房供應範圍。國務院總理李克強5月4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指出,實行購租並舉,發展住房租賃市場,是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有利於加快改善居民尤其是新市民住房條件,推動新型城鎮化進程。會議確定,發展住房租賃企業,支持利用已建成住房或新建住房開展租賃業務。鼓勵個人依法出租自有住房。允許將商業用房等按規定改建為租賃住房。
為此,陸克華表示,從以下四個方面來扶持住房租賃企業的發展。
一是從稅收方面給予優惠。對依法登記備案的住房租賃企業、機構,包括個人,給予稅收優惠政策的支持,具體不再介紹,文件很快會出來。
二是提供金融方面的支持。支持符合條件的住房租賃企業發行債券、不動產證券化產品,穩步推進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試點,拓展直接融資的渠道。
三是完善規劃建設和用地政策。合理確定新建租賃住房建設的規模,在年度住房建設計劃和住房用地供應計劃中予以安排。鼓勵地方政府盤活城區的存量土地,采用多種方式增加租賃住房用地的有效供應。允許將商業用房等按照規定改建為租賃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積率不變,土地用途調整為居住用地。
四是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開展租房租賃業務。鼓勵開發企業出租庫存的商品住房。引導開發企業與租賃企業合作,發展租賃地產,從開發、銷售向租售並舉的經營模式轉變。總的來講,是要充分發揮市場的作用,調動企業的積極性,來提高住房租賃企業規模化、集約化、專業化的水平,形成大中小住房租賃企業協同發展的格局。謝謝。
在17日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住房城鄉建設部副部長易軍說,根據對企業的調查,全國各類保證金總額占到企業年營業收入的10%。通過對近兩年大概估算,全國加起來,每年的保證金都能超過上萬億。
日前,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從工程建設領域入手,清理和規範各方面過多過繁的保證金。易軍說,目前工程建設領域,除了依法依規設立的履約保證金、投標保證金、工程質量保證金及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之外,各地設立的保證金多達24種。
他說,從前一段時間對部分省市調查的情況,以及對七家央企調查情況來看,全國的平均情況是,各類保證金的總額占到企業年營業收入的10%。通過對七家央企的了解和統計,他們繳納的各類保證金,僅2015年度就高達3116億元,占了他們營業收入的11.3%。
易軍補充說,這對企業的負擔是很重的,而且這些保證金大多還是以現金方式繳納。同時,很多業主,包括政府業主也包括其他業主,沒有及時按約定的時間返還給企業,給建築業企業造成了很大的負擔。
為此,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清理規範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降低企業成本、營造公平競爭環境。
易軍說,這樣做的積極一面是盤活了近萬億的資金,大大減輕了企業負擔,同時也激發了市場活力,有利於發展信用經濟,資信越好的企業,開銀行保函的基礎越牢,相對也越便利;同樣也有利於建立統一的建築市場,促進公平競爭,能把全國各地的門檻都統一起來,把不利於競爭的因素都去掉。同樣,也有利於促進企業加大對工程質量的保障、人員培訓、技術研發等方面的一些資金的投入,真正促進這個行業的轉型升級。
針對保證金取消後,將對企業如何進行約束,易軍說,將推行銀行保函制度來替代現金方式繳納保證金,這也是一種國際慣例。引進了第三方金融機構,對企業雙方,不管是業主也好、施工企業也好,都是一種約束,是一種擔保,促進了信用的管理。
為做好《城市供水價格管理辦法》修訂工作,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近期開展了城市供水價格管理情況調研,其中,一些樣本城市供水企業將按照要求填寫2013年至2015年三年間的運營收支情況。
第一財經記者發現,在“收支情況”一欄中,供水企業需要填報的內容包括售水收入,財政補貼,其他收入,制水成本,輸配成本,設施建設,稅金等具體數據。
在此次調研中,一些城市的供水行業主管部門也將填寫“《城市供水價格管理辦法》在實施過程中存在哪些問題?建議如何修改?”等方面內容。
為何進行此次調研?住建部表示,此舉的目的是: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幹意見》,進一步研究完善城市供水價格機制,修訂《城市供水價格管理辦法》。
2015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幹意見》下發,該文件要求凡是能由市場形成價格的都交給市場,政府不進行不當幹預。推進水、石油、天然氣、電力、交通運輸等領域價格改革,放開競爭性環節價格,充分發揮市場決定價格作用。
“創新公用事業和公益性服務價格管理。全面實行居民用水用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推行供熱按用熱量計價收費制度,並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完善。”上述文件稱。
現行《城市供水價格管理辦法》是由原國家計委和原建設部共同制定,1998年9月發布並開始實施的。此後在2004年做過一次修訂。
有業內人士認為,在當時水務行業沒有完全開放、市場化程度較低的情況下,《辦法》的實施為行業的健康、快速發展以及理順水價創造了條件。但是,隨著特許經營制度的深入,資源性價格改革的推進,供水水質與服務標準的提高,城鄉一體化的發展,以及行業相關問題社會關註度的不斷提升,使得行業的發展面臨著一些難以解決的問題。
地方層面的調研已經開始。據湖北住建廳網站消息,湖北省住建廳近期組織對城市供水價格管理情況開展調研。此次調研將重點了解《城市供水價格管理辦法》在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修改建議,地方城市供水價格管理的總體情況,城市供水成本與企業運營情況,城市供水定價與調價情況,城市供水成本監審與信息公開情況。
國家發改委和住建部在2013年年底曾下發《關於加快建立完善城鎮居民用水階梯價格制度的指導意見》要求,2015年底前,設市城市原則上要全面實行居民階梯水價制度;具備實施條件的建制鎮也要積極推進。各地要按照不少於三級設置階梯水量,第一級水量原則上按覆蓋80%居民家庭用戶的月均用水量確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第二級水量原則上按覆蓋95%居民家庭用戶的月均用水量確定,體現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質量的合理用水需求;第一、二、三級階梯水價按不低於1:1.5:3的比例安排,缺水地區應進一步加大價差。
該《意見》強調,實施居民階梯水價要全面推行成本公開,嚴格進行成本監審,依法履行聽證程序,主動接受社會監督,不斷提高水價制定和調整的科學性和透明度。
為做好《城市供水價格管理辦法》修訂工作,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近期開展了城市供水價格管理情況調研,其中,一些樣本城市供水企業將按照要求填寫2013年至2015年三年間的運營收支情況。
第一財經記者發現,在“收支情況”一欄中,供水企業需要填報的內容包括售水收入,財政補貼,其他收入,制水成本,輸配成本,設施建設,稅金等具體數據。
在此次調研中,一些城市的供水行業主管部門也將填寫“《城市供水價格管理辦法》在實施過程中存在哪些問題?建議如何修改?”等方面內容。
為何進行此次調研?住建部表示,此舉的目的是: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幹意見》,進一步研究完善城市供水價格機制,修訂《城市供水價格管理辦法》。
2015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幹意見》下發,該文件要求凡是能由市場形成價格的都交給市場,政府不進行不當幹預。推進水、石油、天然氣、電力、交通運輸等領域價格改革,放開競爭性環節價格,充分發揮市場決定價格作用。
“創新公用事業和公益性服務價格管理。全面實行居民用水用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推行供熱按用熱量計價收費制度,並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完善。”上述文件稱。
現行《城市供水價格管理辦法》是由原國家計委和原建設部共同制定,1998年9月發布並開始實施的。此後在2004年做過一次修訂。
有業內人士認為,在當時水務行業沒有完全開放、市場化程度較低的情況下,《辦法》的實施為行業的健康、快速發展以及理順水價創造了條件。但是,隨著特許經營制度的深入,資源性價格改革的推進,供水水質與服務標準的提高,城鄉一體化的發展,以及行業相關問題社會關註度的不斷提升,使得行業的發展面臨著一些難以解決的問題。
地方層面的調研已經開始。據湖北住建廳網站消息,湖北省住建廳近期組織對城市供水價格管理情況開展調研。此次調研將重點了解《城市供水價格管理辦法》在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修改建議,地方城市供水價格管理的總體情況,城市供水成本與企業運營情況,城市供水定價與調價情況,城市供水成本監審與信息公開情況。
國家發改委和住建部在2013年年底曾下發《關於加快建立完善城鎮居民用水階梯價格制度的指導意見》要求,2015年底前,設市城市原則上要全面實行居民階梯水價制度;具備實施條件的建制鎮也要積極推進。各地要按照不少於三級設置階梯水量,第一級水量原則上按覆蓋80%居民家庭用戶的月均用水量確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第二級水量原則上按覆蓋95%居民家庭用戶的月均用水量確定,體現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質量的合理用水需求;第一、二、三級階梯水價按不低於1:1.5:3的比例安排,缺水地區應進一步加大價差。
該《意見》強調,實施居民階梯水價要全面推行成本公開,嚴格進行成本監審,依法履行聽證程序,主動接受社會監督,不斷提高水價制定和調整的科學性和透明度。
第一財經從建築行業內了解到,近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築市場監管司就“調整建築業企業資質標準部分指標”征求意見(建市施函[2016]86號),主要內容有兩點:
1、取消《施工總承包企業特級資質標準》(建市[2007]72號)中關於企業經理、財務負責人、一級建造師的指標要求;取消《建築業企業資質標準》(建市[2014]159號)中關於註冊建造師、職稱人員、持有崗位證書的現場管理人員、技術工人的指標要求。
2、2017年1月1日起,申請建築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特、一級資質的企業,工程業績以全國建築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發布平臺為準,未進入發布平臺的業績不作為有效業績認定。
9月5日,從住建部網站獲悉,住建部日前通報各地清理規範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有關工作情況。數據顯示,天津、浙江等6省、直轄市工作進展較快,已向有關企業退還保證金。其中,安徽等3省退還各類保證金數額較高。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清理規範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的通知》和《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關於切實做好清理規範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有關工作的通知》部署,截至8月26日,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向住房城鄉建設部報送了清理規範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有關工作的進展情況。
根據各地上報數據,天津、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6省、直轄市工作進展較快,均已向有關企業退還保證金。其中,安徽、浙江、湖北3省退還各類保證金數額較高,分別為23810萬元、21011萬元、10936萬元;安徽、浙江兩省退還保證金涉及企業最多,分別為3514家、2810家。
根據初步統計,各地共清理出有關部門或建設單位未按時返還和超額收取(預留)的投標、履約、工程質量和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共計75023萬元,涉及企業4128家、項目4308個,目前已累計返還企業26669萬元。各地還清理出應取消的保證金共計164784萬元,涉及企業4409家、項目3515個,退還32259萬元。
住房城鄉建設部要求各地提高工作效率,繼續深入抓好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清理規範工作。對相關工作開展不力的地區,將列入重點督察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