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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神的年終獎和一碗牛肉麵引發的思考

http://www.yicai.com/news/2013/02/2481041.html
者按:雖然有很多明星企業曬出令人羨慕的年終獎,但在整體經濟下滑的形勢下,大多數老闆們考慮的是在開源節流的基礎上,使有限的資源獲得最大的效果,用有效的管理和激勵機制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近日,敦煌網CEO王樹彤發表一篇博文,其中就備受關注的年終獎問題談了自己的看法。

如何運用浮動薪酬、差別福利來更好地激勵高績效員工,同時又不挫傷有潛力的員工呢?王樹彤在文中推薦了一則「一碗牛肉麵」的生動小故事,給大家很好的闡述了管理和獎勵機制之間的道理,趣味盎然又給人啟發,無論是員工和老闆,都不妨一讀。

歲末年初,年終獎又成了大家熱議的話題。其實,為年終獎傷神的不只是員工,還有老闆,特別是一些創業企業和小微企業的老闆們。我看到已有小老闆們在年關時刻在微博上吐槽:「怕過年!1、辛苦一整年,沒日沒夜,就是個傷腦的苦力;2、交完費,納完稅,賬戶要空了;3、員工等著年終獎,等著漲工資。少了怕跑路,多了給不起,很糾結;4、年底要送禮。這個不能少,更糾結;5、仔細一尋思,活得真窩囊,其實自己才是最底層的「打工仔」,別人年過的都比自己強!」

雖是小老闆的自嘲,這段話卻真實地反映了如今年終獎所產生的影響之大,無論對員工還是對企業來說,都已不再是對年度工作的簡單獎勵和總結,員工往往用它來衡量所在企業的發展前景,判斷自身工作能力是否獲得認可,老闆們則在考慮企業盈利和持續發展的前提下,以此衡量員工為企業創造的價值、預估人才的去留。員工想的是,我到底能拿多少年終獎,老闆們想的是我能給出多少?給多少合適?

雖然有很多明星企業曬出令人羨慕的年終獎,但在整體經濟下滑的形勢下,大多數老闆們考慮的是在開源節流的基礎上,使有限的資源獲得最大的效果,用有效的管理和激勵機制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但是如何運用浮動薪酬、差別福利來更好地激勵高績效員工,同時又不挫傷有潛力的員工,常常也讓老闆們傷透腦筋。前兩天偶然看到一篇很有意思的文章,用一則生動的小故事講出了管理和獎勵機制之間的道理,趣味盎然又給人啟發,我推薦給大家,無論是員工和老闆,都不妨一讀。

附:一個博士、一個研究生和一個MBA對一碗牛肉麵的思考

我跟朋友在路邊一個不起眼的小店裡吃麵,由於客人不多,我們就順便和小老闆聊了會兒。談及如今的生意,老闆感慨頗多,他曾經輝煌過,於蘭州拉麵最紅的時候在鬧市口開了家拉麵館,日進斗金啊!後來卻不做了。朋友心存疑慮地問他為什麼。

「現在的人賊呢!」老闆說,「我當時雇了個會做拉麵的師傅,但在工資上總也談不攏」。

「開始的時候為了調動他的積極性我們是按銷售量分成的,一碗麵給他5毛的提成,經過一段時間,他發現客人越多他的收入也越多,這樣一來他就在每碗裡放超量的牛肉來吸引回頭客」,「一碗麵才四塊,本來就靠個薄利多銷,他每碗多放幾片牛肉我還賺哪門子啊!」

「後來看看這樣不行,錢全被他賺去了!就換了種分配方式,給他每月發固定工資,工資給高點也無所謂,這樣他不至於多加牛肉了吧?因為客多客少和他的收入沒關係。」

「但你猜怎麼著?」老闆有點激動了,「他在每碗裡都少放許多牛肉,把客人都趕走了!」「這是為什麼?」現在開始輪到我們激動了。「牛肉的份量少,顧客就不滿意,回頭客就少,生意肯定就清淡,他(大師傅)才不管你賺不賺錢呢,他拿固定的工錢巴不得你天天沒客人才清閒呢!」

啊!結果一個很好的項目因為管理不善而黯然退出市場,儘管被管理者只有一個。

當我們把這個案例告訴給其他的朋友並討論的時候,他們先是拍案叫絕,繼而沉思,時而悲憤,時而慷慨陳辭。

下面是一個博士、一個研究生和一個MBA對這個問題的激辯,請大家先談自己的想法,這可是第一手的實戰啊!

1.首先我們考慮將小老闆所用兩種方案進行折衷,即:底薪加提成的方法,提成根據每碗的利潤分配。這樣既可以防止他少放牛肉,又能防止他瘋狂地多放牛肉。

2.後來又想到這一條是有條件的。問題是每碗的利潤界定後怎麼個分配法?一碗麵能掙多少是瞞不過大師傅的,如果不能讓雙方的利益在某個點達到平衡,一切又會回覆原樣。而要達到所說的那種平衡涉及到一個複雜的相關函數問題,說不定還要用到博弈論。

3.把麵館承包給大師傅,老闆拿了提成後回家養花弄鳥去。當然,提出這個方案後大家都有過短暫的臉紅,再否定!

4.然後我們談到了企業文化、正義、道德、人性,並一致認為:管理學博大精深,成為一個優秀的管理者非得經過百般磨練方能修得正果,再先進的管理理論也有不適用的時候。

是啊,就這個小小牛肉麵的故事,卻反映出了一個小企業管理中的種種問題。

首先就是一個關於大師傅激勵的問題。可以設計一個激勵機制,就是在定額約束下的銷量或利潤累積獎勵。首先根據每碗麵的顧客可接受效用制訂一個材料定額,大師傅的工資還是按照銷售量提成,但是前題是月度的材料消耗不得偏離定額太多,例如允許波動幅度為20%,否則只有基本工資。或者說每碗麵規定需要添加的牛肉克數,一批牛肉的總量是固定的,拉麵的賣出量是可以計算的,多少碗麵放多少斤牛肉限定住了,哪個加牛肉的要敢給我多加或者少加,工資就對不起了。還是底薪加提成工資,老闆自己心裡得算清楚一碗麵的成本是多少?利潤是多少?如果牛肉放多了,客戶多了,以牛肉最大量為定量,以面條量為變量,控制一下放面條的多少使自己還有利潤可賺,這個就得有一個取值的過程了!雖然現在都講公司效益與員工利益進行掛鉤,股權分配是個好法子,但對於一個小店,搞什麼股權激勵,有點不切實際了。

其次,我想飯店也是製造,必須有工作程序、定額消耗以及制度規範,可以沒有書面東西,但老闆必須心中有數才行。對這個小老闆的拉麵店來說,其實就是師傅以技術入股的方式和老闆利潤分配,大家都雙贏。兩個人合夥做,費用兩個人攤,進行規劃化管理。在工作程序上:比如制訂sop,包括面條的量,水的量,肉的量等bom明確規定,製造方法、工藝也請大師傅標準化;在定額消耗上,也與上述的激勵密切相聯;薪水報酬上:參考社會上的平均工資和本店的盈利水平,結合師傅的勞動量、勞動結果(營業額的增加降低、顧客的反饋等)進行綜合評定。

此外,將複雜的事情簡單化:老闆娘放牛肉不就得了?關鍵的資源一定要掌握在關鍵的人手裡!關鍵資源才是最重要的。老闆掌握了店面的所有權,才可能有大師傅為他打工;老闆娘掌握了牛肉的分發權,才有可能防止材料的浪費和濫用。不過,老闆還應該再掌握大師傅這一核心的人力資源,怎麼掌握還是一個難題……唉,人力資源……而且,作為小規模店舖,老闆要熟悉每一個環節,才能做好管理。如果牛肉拉麵老闆很熟悉牛肉麵的製作,師傅也不敢亂來。有效的經營監督就是這樣。

另外,任何工作除了要有監督、控制,其餘的事情都可以通過溝通來解決。我們認為本例中沒有一種好的辦法能一勞永逸地解決分配問題,在這種作坊式的小企業裡,老闆與員工每天有大量時間接觸,關係是否和諧非常重要。惟有靠小老闆良好的個人魅力並善待下屬,才會讓大師傅內心產生歸屬感及滿足感,積極工作努力為老闆創造利潤,到那時候牛肉的多少就不成麻煩了。

通過以上的分析,我認為管理應該是這樣的:

1.底薪加提成,提高積極性;

2.不能把全線流程的權利都下放給大師傅,比如加牛肉;

3.建立有效的制度,包括獎賞和懲罰,制度根據顧客的滿意程度和利潤來 建立;

4.大師傅的工資提成不能只和銷量掛鉤,應該和老闆的利潤掛鉤,比如一碗麵中老闆利潤的30%是大師傅的利潤;

5.有效的溝通、激勵,平時給大師傅精神的獎勵,讓大師傅認為自己也是麵館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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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學人:當前時代和一戰前驚人相似

來源: http://wallstreetcn.com/node/69304

經濟學人指出,如今的國際形勢和100年前一戰前夕非常相似:1、世界格局相似,有一個超級強國和一個崛起中的大國;2、全球民族主義情緒漸增;3、經濟上存在自滿情緒。文章最後還指出兩個預防重蹈覆轍的措施。雖然一些觀點可能略有偏頗,但文章提出的問題卻值得我們反思和警醒。以下為原文編譯,見聞略有刪節: 一個世紀前的今天,大多數西方人都熱切期待著即將到來的2014年。自從滑鐵盧戰役之後,歐洲大陸已經一百年沒有大的戰亂。盡管仍有些區域性爭端,但整個歐洲大陸一片歌舞升平。全球化和技術進步將世界連接到一起,比如電話、蒸汽輪船、火車等等。凱恩斯是這樣描述當時生活狀態:一個理想的倫敦人,早上起來先在床上悠然地喝一口茶,然後在家里購買來自全球各地的商品,就像人們如今在亞馬遜上購物一樣。 然而,就在短短一年之內,全世界都被拖入一場最可怕的戰爭,900萬人因此喪生。技術從朋友變成了大規模屠殺的工具。戰後,全球各國紛紛以鄰為壑,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1930年的大蕭條時期。 一個世紀前的這場災難,罪魁禍首是德國。該國一直想找個理由稱霸歐洲。但自滿也難辭其咎。無論在倫敦還是巴黎,許多人都認為英國和德國相互之間是僅次於美國的貿易夥伴,從經濟上沒有理由開啟戰端。 今昔角色對比 人類總是能從錯誤中吸取教訓。由於一個世紀前的可怕教訓,今天領導人們不太可能再陷入那樣的戰爭。而且核武器的制衡也大大降低了開戰的可能性。 但現在和歷史的相似性仍然值得憂慮。美國就是當年的英國,一個以全球安全為己任的超級大國。美國的最大貿易夥伴中國則扮演德國的角色,一個略帶民族主義、軍事力量漸增的強大新興經濟體。日本就像是昔日的法國,是美國的盟友但影響力正在下降。但情況也不完全相同——中國缺乏對領土的野心,美國的國防支出也遠超過大英帝國。 這還不算。如今和1914年最令人擔憂的相似之處在於自滿。兩個時期的商人們都很像:都忙於掙錢而忽略了一些貿易的基礎問題。政客們正在采取民族主義政策,這和一個世紀前一樣。中國掀起了反日的情緒,以此來掩蓋改革中的國內矛盾。安倍晉三也出於同樣的理由掀起了日本國內的民族主義。印度明年可能會選舉莫迪(Narendra Modi)作為總理,他是一個印度教民族主義者,拒絕向2002年對穆斯林的屠殺道歉。他有可能開啟與巴基斯坦的核爭端。普京一直樂於看到敘利亞爭端。歐盟正面臨著自成立以來最嚴重的民族主義情緒。 如何防止重蹈覆轍 有兩個預防措施可以幫助避免沖突。第一是建立一個將潛在危險最小化的機制。沒有人知道朝鮮危機一旦爆發會發生什麽,但中國和美國應該消除芥蒂共同防患於未然。 第二個使全球更加安全的措施是美國需要采取更加積極的外交政策。盡管與伊朗達成了歷史性協議,但奧巴馬仍然從中東撤了出來,這也說明奧巴馬不願意向敘利亞開戰。他在將中國、印度、印尼、巴西等新興市場國家納入全球體系中做的努力也很不夠。這是缺乏抱負,也是無視歷史的表現。由於其強大的軍事、經濟和軟實力,美國依然是不可或缺的,尤其是在處理一些跨區域恐怖主義和政治形勢變化的時候。除非美國盡到一個全球秩序領導者和維護者的責任,否則我們就會縱容一些地區性強權欺淩弱小鄰國。 全球目前的各種威脅都還不會導致1914年那樣的慘劇。但是,無論是由於種族、宗教還是部族沖突,瘋狂往往會催生出理性的自我利益的膨脹,而正是這一點導致了最終的大屠殺。所以,自滿是要不得的。這就是一個世紀前的悲劇給我們留下的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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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俠影”PK廣匯能源案跟蹤報道:三篇博客和一條微博引發的刑案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03211

廣匯能源旗下的新疆哈密淖毛湖煤田。網友“天地俠影”被刑拘的原因之一,便是對這一煤田的煤層厚度、埋藏深度等數據的真實性提出質疑,並推斷出廣匯能源可能存在財務欺詐。 (CFP/圖)

因為在網上發文質疑上市公司廣匯能源,汪煒華被刑拘已近十個月。檢方對其的指控,最終鎖定在他發表的三篇博客和一條微博。至其案發,這條微博總共被轉發4次。

“合理推測”還是“捏造事實”;“故意攻擊”還是“正常評論”……此案的審判結果,事關批評公司的尺度。

“廣匯崩盤,就會影響新疆的穩定;否定孫廣信(廣匯集團董事局主席),就會影響新疆的穩定。”

2014年8月8日,汪煒華(網名“天地俠影”)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一案,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首府烏魯木齊市天山區法院一審開庭。代表“受害單位”廣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廣匯能源)出庭的新疆天成律師事務所主任董新勝律師,在庭上如是說。

被告人汪煒華戴著腳鐐和手銬出庭。此時,距他從上海家中被烏魯木齊警方帶走,已近十個月。兩位辯護人——上海嚴義明律師事務所律師嚴義明、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江華,均為其作無罪辯護。

庭審持續了近十個小時,控辯雙方激烈交鋒。公訴方天山區檢察院建議對汪煒華判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但當事人汪煒華並不願意接受有罪判決,他在堅稱無罪之余,還當庭表示,“如果真要判有罪,不在乎再多關幾個月”。此前,他曾經拒絕取保候審。

截至8月13日,此案尚未宣判。

是不是打擊報複

律師嚴義明在庭審中明確表示,如果最終汪煒華被判處有罪,他本人將實名向證監會繼續舉報廣匯能源。

生於1971年的汪煒華,擁有兩個碩士學位和一個博士學位,40歲以前的人生主要在校園里度過。

四年前,他從澳大利亞墨爾本大學辭職從事個人投資,並以“天地俠影”為網名,活躍在新浪微博、股吧、雪球等社交網站上,不時對中國資本市場各個角色發表激烈批評,是一個網上小有名氣的“刺頭”。

新疆上市公司廣匯能源,是汪煒華著重“點評”的幾家公司之一。其大股東廣匯集團,是新疆最大的民營企業。

2013年10月12日,烏魯木齊市公安局在上海以涉嫌“編造並傳播證券、期貨交易虛假信息罪”將汪煒華刑事拘留;隨後,又把他帶至烏魯木齊關押。同年11月15日,烏魯木齊市檢察院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對其批準逮捕。

為汪煒華一案,烏魯木齊警方用時約四個月,飛赴全國各地“偵查取證”。2014年1月,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把汪煒華案移送檢方。不過,此後案件又兩次被檢方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至今年6月16日,由天山區檢察院提起公訴。

起訴書中指控,2012年10月至2013年8月,汪煒華利用互聯網,以“天地俠影”的網名撰寫多篇文章,多次被點擊和轉載。汪煒華捏造並散布廣匯能源中報嚴重作假,存在嚴重財務欺詐等虛假信息,造成廣匯能源多次被相關部門要求發表澄清公告,嚴重損害了其商業信譽。

8月8日,此案一審開庭。雖然起訴書內容只有短短一頁半,但控辯雙方交鋒激烈,庭審持續了近十個小時,至北京時間21時許方告結束。

作為“受害單位”廣匯能源委托出庭的訴訟代理人,董新勝律師在庭審中用相當多的時間,介紹廣匯能源和廣匯集團取得的成績和榮譽。

汪煒華的辯護律師則提出,汪向證監部門的舉報,戳到了廣匯能源的“痛處”,才導致其向警方報警,然後推動司法機關抓捕汪。這在時間上,也相當“吻合”。“廣匯能源此舉,有報複之嫌。”

董新勝律師對此回應,廣匯能源的報警行為“不是打擊報複”,更不是對汪煒華向證監會等監管機構舉報廣匯能源後做出的報複之舉。因為在廣匯能源的多次公告中,公司都寫明了,“將永久保留通過法律手段進行追訴的權利”。

嚴義明律師在庭審中明確表示,如果最終汪煒華被判處有罪,他本人將實名向證監會繼續舉報“廣匯能源曲線買賣自家股票”之事。

一個相關細節是,汪煒華案被檢方退回補充偵查時,曾要求警方核查中國證監會和新疆證監局是否收到汪煒華的舉報,以及是如何處理的。但烏魯木齊警方給出的回複報告是:“我局已向新疆證監局發函並通過自治區公安廳經偵總隊與其溝通,‘均無果’。”

被羈押近十個月的汪煒華,出庭時精神不錯,相當健談,不時有情緒激動。他的父母也出現在旁聽席上,這是兒子被帶走後,他們第一次相見。

廣匯能源董秘、副總經理倪娟,帶著一批員工前往旁聽庭審。倪娟中途曾離席通過電話通報庭審情況,對於南方周末記者提出的問題,倪娟則以“我不清楚”回應,就匆匆離去。

“我的成名作”

“廣匯能源將會成為我的成名作。”檢方稱,這就是汪煒華的“犯罪動機”。

汪煒華被抓後,他持續質疑廣匯能源的動機一度在網上引發猜測,亦有說法認為“背後有團夥作案”。

這些揣測早已存在,汪煒華曾多次在網上發帖解釋:對廣匯能源的關註起於看不慣但斌等“明星”私募、公募經理人被廣匯能源高規格接待,過度“鼓吹”。

在發表第一篇分析廣匯能源的文章時,汪煒華就在開頭寫了條聲明:“本人從不做空,沒有融券賬戶,更不持有任何相關的廣匯能源融券頭寸”。此後近一年里,他十次以上反複重申自己只看空,不做空。

從持續約半年的偵查及兩度補充偵查結果來看,雖然警方對此奔赴多個省市調查取證,調取了汪煒華多位家屬的股票賬戶,對多位在QQ上與汪煒華聊過廣匯能源的朋友或記者進行筆錄,但並無“突破”。

警方偵查階段,曾多次問汪煒華,“誰讓你發的這些文章”。汪回答說,“沒有別人指示,是我自己發的東西”。

這個背景下,汪煒華是否“故意”在網上發布針對廣匯能源的“虛假信息”,成為法庭上控辯雙方主要爭議之一。

檢方認為,汪煒華的文章和評論,有些帶著感情色彩,屬於主觀故意。

汪的辯護律師則稱,帶著感情色彩,並不代表汪是“故意”去攻擊廣匯能源。辯護律師認為汪煒華不存在“故意”的緣由——他從來不是廣匯能源的員工,從未買賣過廣匯能源的股票,與廣匯能源沒有任何業務往來,也不存在商業競爭關系。

不過,警方偵查中,從2013年7月汪與家人的QQ聊天記錄里找到一句話,“廣匯能源將會成為我的成名作”。檢方稱,這就是汪煒華的“犯罪動機”。

在這段對話里,汪煒華把扳倒了藍田股份的劉姝威引為榜樣。劉是中央財經大學財經研究所研究員,2001年她的文章揭開了當時正大紅大紫的上市公司藍田股份的財務造假,致其最終退市。這是一個震動中國資本市場的事件,劉姝威因此成名,當年被評為中央電視臺“2002年經濟年度人物”和“感動中國-2002年度人物”。

這段聊天記錄中,在家人問扳倒廣匯能源對你有什麽好處時,汪煒華說,混跡資本市場,需要個人威望。在法庭上,汪煒華解釋,這段對話“僅僅只是與家人的一句閑聊”。

汪煒華說,他寫的批評文章,不僅僅包括廣匯能源一家,還有中國建材等幾家上市公司,這些文章同樣都是發布在自己的博客或微博等社交網站上。

瀏覽他在多個社交網站的個人頁面可以看到,除了廣匯能源,貴州茅臺、中國建材和蘇寧雲商等幾家上市公司也是他長期抨擊的對象。汪煒華亦以此為傲,他的個人博客名就叫“投資,從質疑開始”。

三篇博客和一條微博

在事實性資料基礎上所做的財務欺詐等結論,屬於“捏造事實”,還是“評論”、“合理推測”,是雙方爭鋒最激烈之處。

與年初烏魯木齊警方出具的一份長達九頁的起訴意見書相比,起訴書已濃縮至短短一頁半。檢方對汪煒華的指控,最終鎖定在他發表的三篇博客和一條微博。

三篇博客,均為汪煒華在分析文章中推斷廣匯能源存在財務欺詐等行為。而涉事的一條微博,原文為:“廣匯就是一家地道的黑幫企業,哪怕這家公司公開上市已久,哪怕市值遭市場追捧……是中國資本流氓市場里的一塊又黑又臟的遮羞布”。

這種語言,是汪煒華在網上一貫的風格。至其案發,這條微博被轉發了4次。

檢方認為,汪煒華上述言論屬於“虛假信息”,造成廣匯能源多次被相關部門要求發表澄清公告,嚴重損害公司商業信譽。

法庭上,辯護律師出具了汪煒華這些言論所依據的事實和數據,主要包括上市公司公告和地質勘探報告等公開資料。控辯雙方對於這部分內容本身,並沒有爭議。

但是檢方認為,汪煒華在這些事實性資料基礎上所做的結論——財務欺詐、操縱股價、曲線買賣自家股票和黑幫企業,屬於“捏造事實”。而汪煒華的辯護律師回應稱,這部分有的屬於汪煒華的“評論”、“觀點”,有的是其根據事實給出的“合理推測”,不屬於捏造。

這是當日庭審時兩方爭論最為激烈的問題之一,也是汪煒華一直以來質疑的缺環——他的文章結論,往往來自推理,一些涉及公司財務操作、資金流動等方面的情況,他作為局外人並無任何實質性“證據”。

早前在網絡上,也有網友向他提出了這一點,但汪煒華認為這應該交給證監會去調查,而不是自己。

“汪煒華不是專業新聞單位或機構,他是作為個人在網絡發布自己的觀點和評論,如果這樣的行為定義為犯罪,顯然會極大抑制社會公眾對上市公司輿論監督的熱情,與證券市場監管的基本理念、公民言論自由保護的思想相悖。”

一份受辯護律師委托,由華東政法大學經濟法律研究院出具給法院的法律咨詢意見書提出,在金融證券領域,當“言論自由”遭遇“商業信譽”,應側重保護前一權利,因為資本市場本身是一個信息不對稱的市場,這種特征加大了公眾投資者的投資風險。而上市公司涉及公共利益,對投資者而言,信息公開和輿論公開殊為重要,監管部門也多次表態歡迎輿論監督。資本市場是一個高度專業化市場,有一定投資經驗的投資者,依據公告等公開信息,經過合理推論發表觀點,對於監督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幫助投資者做出理性判斷,具有積極意義。

之前被警方列入起訴意見書的另一項“罪狀”,則未出現在最後的指控中。

這項“罪狀”是,汪煒華根據中國駐哈薩克斯坦大使館經濟商務參贊處報告,質疑廣匯能源參股的一個油氣項目,實際位於哈薩克斯坦沒有石油的“東哈”地區。

最初,盡管汪指出了發言出處,警方還是稱其“置事實於不顧,未經考證,仍然轉載他人寫的文章……言論含沙射影,暗示廣匯能源在哈薩克斯坦的投資存在問題,必然誤導投資者,使廣匯能源投資價值大打折扣”。不過,檢方將案件退回警方補充偵查時,曾要求公安調取和確認汪煒華的這部分言論來源,並最終去掉了這部分指控。

“其他嚴重情節”

檢方稱,汪煒華的文章,屬於“有其他嚴重情節”,而不是“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

對比烏魯木齊市公安局出具的起訴意見書和天山區檢察院出具的起訴書可以看到,對汪煒華言論帶來的相關利益方損失情況的描述,出現顯著變化。

最初廣匯能源報案時稱,“天地俠影”的“虛假言論”被“多家媒體不經核實地轉載”後,監管機構要求廣匯能源股票停盤、寫書面情況說明並發布澄清公告,公司信譽嚴重受損,股價大幅下跌,市值縮水兩百余億元……公司股價下跌損害了投資者的利益。

在2014年1月形成的起訴意見書中稱,汪煒華在網上大量發表捏造散布詆毀廣匯能源的文章,並經《投資快報》、《金證券》、《第一財經日報》、《北京青年報》、網易財經、鳳凰網、財經網、人民網、財經頻道、北青網和《現代快報》等國內主流媒體轉載,嚴重損害廣匯能源商業信譽和公司正常生產經營,給廣匯能源投資者帶來嚴重經濟損失。

除了列舉廣匯能源股價下跌帶來的市值蒸發數據作為佐證,起訴意見書還稱,已查證多位投資人因受汪煒華“虛假信息”影響,低價拋售廣匯能源股票,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共計1468萬元。

在汪煒華被拘後,烏魯木齊警方曾奔赴東莞、杭州、北京、南京等地,對幾位不同職業的個人投資者進行詢問筆錄,並提取他們的股票賬戶記錄作為受損證據。

這些“損失”,正是汪煒華被控損害商業信譽罪的立案追訴依據。

此後,檢方在案件退回公安補充偵查過程中,曾要求公安機關提供汪煒華涉案言論的媒體轉載情況和核實轉載原因。而公安補充偵查完畢後提交的補充偵查報告書,沒有提交轉載情況,並稱無法核實轉載原因。

南方周末記者也曾查閱過這些媒體同期針對廣匯能源的報道,發現主要是由汪煒華的質疑引發出記者獨立撰寫的新聞報道。在上述媒體的部分報道中,汪煒華作為采訪對象之一出現。

8月8日的庭審中,董新勝律師強調,汪煒華的文章,造成了廣匯能源股價的不正常下跌,經“有關專家估算,損失四十多億元……有的投資者,一個人就損失三千多萬元”等。

對此,汪煒華的辯護律師提交了上證指數和廣匯能源等能源類上市公司股票走勢圖,用以佐證汪煒華文章發表期間,廣匯能源股價走勢與上市指數及同類公司走勢相似,並未嚴重偏離。而幾位“受害”投資者賣出廣匯能源股票時段,上證指數和同類公司股價也發生嚴重下挫。

據此,汪的律師們認為,廣匯能源股價變動存在證券市場系統風險等原因,不能把投資者受損與汪煒華的行為簡單扯上因果關系。

雖然廣匯能源和汪煒華兩方律師就這個問題在法庭上出現爭辯,但在最後提起公訴時,上述媒體轉載、廣匯能源股價下跌以及投資者損失情況均未在起訴書中被提及,只稱汪煒華的“虛假信息”,造成廣匯能源多次被相關部門要求發表澄清公告,嚴重損害廣匯能源商業信譽。

檢方在法庭上也明確表示,廣匯能源的股價損失,包括股民損失,已不在公訴方指控的範圍內。

對於被訴內容,汪煒華的辯護律師表示,針對市場質疑予以公告說明情況,本就是上市公司的公開披露義務之一。

根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條,汪煒華被指控罪名的認定包括:“捏造並散布虛偽事實,損害他人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檢方稱,汪的文章,屬於“有其他嚴重情節”,而不是“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

董新勝律師稱,汪煒華的文章,對廣匯能源的生產、經營、銷售,沒有造成影響,主要是對廣匯能源在資本市場上的信譽造成影響。

“不在乎再多關幾個月”

“這是我做律師以來,第一次遇到這種當事人拒絕取保候審的情況。”

天山區檢察院出具的隨起訴書提交給法院的一份量刑建議書稱,汪煒華“利用互聯網公開損害他人商業信譽”的行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應以“損害商業信譽罪”追究刑事責任。

這個罪名的法定刑期是兩年以下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因為汪煒華歸案後“如實供述罪行”,“可以從輕處罰”,因此檢方建議法院判處汪煒華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至今,汪煒華被羈押已10個月。這意味著,如果按照檢方建議判決,汪煒華將很快恢複自由身。

但汪煒華和他的兩位辯護律師均表示,即便如此,也不接受有罪判決。

嚴義明律師說,在案件由公安機關偵辦時,律師為汪煒華申請取保被拒,但移送至檢方後,檢方曾告知可以為汪辦理取保候審。不過,汪煒華拒絕了,他擔心一旦接受這個條件,案件可能長期拖延,而自己將不清不楚地背負“罪名”,並可能影響辦理出國手續等。

“我做律師以來,第一次遇到這種當事人拒絕取保候審的情況。”嚴義明說。

“都關了這麽久了,不在乎再多關幾個月。”法庭上,汪煒華說。如果法院一定要判“有罪”,“千萬不要判緩刑”,因為自己已經被關了將近十個月了。

“天地俠影”涉案的 三篇博客和一條微博

汪煒華被最終指控涉嫌犯罪的第一篇博客,是《廣匯能源的資本巨像必將坍塌》。文中,汪煒華結合一些網上公開查閱到的地質機構勘探數據,對廣匯能源哈密淖毛湖煤田的煤層厚度、埋藏深度和剝離率數據的真實性提出質疑——由於這些數據的大小直接關系到財務報表中的長期攤銷費用計算,汪煒華據此推斷廣匯能源存在財務欺詐。

第二篇名為《廣匯能源,黔驢技窮》。汪煒華指責股價正在大跌的廣匯能源,為一項股票回購計劃申請的停牌行為,是“赤裸裸的操縱股價”,目的是應對跌勢,“保護四十多億元的市場融資盤”。

第三篇《廣匯能源:曲線買賣自家股票涉嫌嚴重違紀》,是汪煒華被拘的“導火索”——他從廣匯能源2013年的中報中,發現一個名列第四大股東的自然人張建國,其名下公司曾從廣匯能源獲得過1.5億元委托貸款。據此,汪煒華推測廣匯能源通過放貸給張的公司,再假手於張個人曲線炒作廣匯能源股票。對此,汪煒華向監管部門進行了舉報。

涉事的一條微博,原文為:“廣匯就是一家地道的黑幫企業,哪怕這家公司公開上市已久,哪怕市值遭市場追捧……是中國資本流氓市場里的一塊又黑又臟的遮羞布”。至其案發,這條微博被轉發了4次。

發布這條微博的背景是:當時廣匯能源的一家運輸合作夥伴公司,正在公開控訴廣匯能源修建路況很差的簡易公路,並使用非國家標準的運輸車輛,運費低廉被迫超載造成多起車毀人亡事故等。實際上,汪煒華轉發並評論了這家運輸公司就此所發的微博內容。

檢方認為,汪煒華上述言論屬於“虛假信息”,造成廣匯能源多次被相關部門要求發表澄清公告,嚴重損害公司商業信譽。

南方周末對此事件的報道。 (南方周末資料圖/圖)

事件回放

過去兩三年里,個人投資者汪煒華以網名“天地俠影”在社交網絡上發表多篇文章,通過分析與推斷,對多家上市公司提出質疑。

新疆上市公司廣匯能源,是汪煒華2013年著重“點評”的幾家上市公司之一。其控股股東廣匯集團,是新疆最大的民營企業。公司董事局主席孫廣信,在2014年“福布斯富豪榜”上,以34億美元的凈資產名列中國內地富豪榜第27位、全球富豪榜第466位。

廣匯能源也曾幾次發公告,回應汪的質疑。

在自己的微博、博客等社交平臺上持續撰文批評廣匯能源大半年後,汪煒華采取了更進一步的行動。2013年8月下旬,他通過電子郵件向中國證監會、新疆證監局舉報稱,廣匯能源“曲線買賣自家股票,涉嫌嚴重違規”,並在網上“直播”舉報進展,此舉隨即引來不少媒體的關註與報道。

烏魯木齊市公安局出具的起訴意見書顯示,汪煒華的涉案,起於2013年9月2日“受害單位”廣匯能源的報案。次日,該局即“經過審查”立案偵查。

2013年10月12日,烏魯木齊市公安局,在上海以涉嫌“編造並傳播證券、期貨交易虛假信息罪”將汪煒華刑事拘留並將其帶至烏魯木齊關押。同年11月15日,烏魯木齊市檢察院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對其批準逮捕。

2014年1月,汪煒華被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移送檢方。此後,案件兩次被檢方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2014年6月16日,烏魯木齊市天山區檢察院提起公訴。8月8日,一審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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