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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無能 劉皇發威脅作反 丁屋惡霸瘋狂僭建

201-5-12  NM




申訴專員公署發炮,狂轟政府規管村屋僭建不力,新界原居民大怒,鄉議局內鷹派勢力,威脅謂「入嚟拆樓,幫你拆骨!」揚言動員包圍政府總部洩憤,又向中聯辦告御狀,狂插申訴專員黎年是「引發社會動盪的罪魁禍首」,連新界王劉皇發都明言:「唔講得笑」、「真係會(作)反」。

違例丁屋失控,政府束手,全因新界地頭蟲夠惡。本刊發現全港僭建情況最嚴重的六個鄉郊地區,不單發現凌空僭建天橋,有丁屋為避耳目,在室內搞「蠱惑僭 建」,地底加建七百呎大地牢,令原本只限建三層的丁屋,在上加高三層,在下挖多一層,隨時變身「七層大廈」!一遇風吹雨打,難保不會成為一枚枚鄉郊炸彈!

記者過去兩週查察新界各區丁屋僭建情況,發現問題遠比申訴專員的調查報告嚴重。重災區是元朗屏山鄉、廈村鄉、錦田鄉、八鄉、新田及十八鄉等村落,甚少丁屋依照法例限制只建三層,反而四層甚至六層超高丁屋比比皆是。

丁屋僭建五花八門,有些天台建全層玻璃屋,有些更凌空搭建天橋,一條行人通道橫跨兩屋,上面還起多一層,千奇百怪。大棠原居民金伯一家十七口、三代同住一 幢四層高丁屋,共二千八百呎面積還要再起,他說:「我有三個仔,佢哋娶晒老婆,九個孫仔孫女愈嚟愈大,點可以無自己間房呢?三層丁屋,加建多一層,天台嗰 間原本我住,後來年紀大,行唔到樓梯,咪喺隔籬起多間鐵皮屋,我哋有丁地,無起之嘛!」

新界僭建重災區

地牢屋

向上發展之餘,亦有丁屋向地底發展。記者假扮買家,跟羅姓地產經紀到離元朗朗屏西鐵站十五分鐘車程的屏山鄉盛屋村,這裡一帶村屋同樣建在平整了的地基上。 記者一入屋,發現有樓梯通向地牢。「無人會申請建地牢,申請等到幾時先?好多都係原居民自己掘嚟自住,呢間肯定係筍盤,七百八十萬全幢,人哋三層二千一 呎,呢度四層二千八百呎,一樣價錢,偷多七百呎地牢俾你,去邊度搵?」羅經紀說:「呢度幾間村屋,全部都僭咗地牢,用嚟做酒窖放紅酒或者整間卡拉OK房, 一樣咁爽!你唔夠住,喺天台起多層都無問題,多幾個人都肯定夠住!我之前喺大埔黃宜坳同沙田,先賣咗兩間呢啲地牢屋。」根據土地註冊處的資料,地牢屋落成 僅兩年多,前業主吳耀於○七年十一月,取得由地政署發出的滿意紙。地底多建一層,為何地政總署竟批准?羅經紀解釋:「地產咁興旺,地政邊得閒逐間睇。地政 署搵人嚟睇,發滿意紙,你遮住道門就得,佢唔通會敲牆,睇吓係咪中空咩?」

僭建「有理」

丁屋僭建氾濫,抗議政府針對丁屋僭建的行動組召集人、大棠村村長梁福元還說僭建有理:「未計七二年前落成嘅祖屋,依家全港有四萬幢丁屋,保守估計一半以 上,都有僭建問題,影響廿幾萬人,但呢啲係歷史問題。政府咁多年唔管,家吓派黎年(申訴專員公署署長)出嚟,話要拆晒佢。我係行動召集人,負責吹BB,你 毀我家園,後果自負,我同我啲村民都咁話:『你入親嚟拆屋,我幫你拆骨!』」接着,身兼十八鄉鄉事委員會主席梁福元又話僭建問題是政府逼成,「我哋十八 鄉,就好似毛澤東咁講,係鄉村包圍城市嘅格局,最近元朗市中心同西鐵,政府收晒村民啲地,去俾發展商起高樓,搞到原來嘅丁地,愈來愈細,村民開枝散葉,先 被迫向上發展!」梁福元有恃無恐,連唯新界鄉民馬首是瞻的行會成員、鄉議局主席劉皇發也覺政府離譜,揚言此事「唔講得笑,真係會(作)反!」有鄉議局中人 更乘勢向中聯辦告御狀,實行全面反擊。

僭建風險高

鄉郊高樓湧現,甚至有不法承建商違規僭建地牢,香港工程師學會前會長黃澤恩指風險好高,「僭建一定存在風險,因為無監管,你唔知用咩物料、地基穩唔穩固。 建屋有所謂安全系數,加建一層,重量多三分一,應該還在安全系數之內,無問題,若加高兩層,就會較原建築重七成,風險自然較高。唔好忘記,所有僭建樓宇, 一旦發生意外,就算唔係塌樓,吹倒天台屋玻璃傷到人,保險一定唔賠,隨時得不償失。」黃說。

發展商盲公竹

現年五十三歲的梁福元,是大棠村原居民,祖先梁偉大是大棠大地主。他中三輟學,自小跟母上山務農,認識當時的理民府專員鍾逸傑。八十年代農業式微,因梁家 種荔枝、龍眼等果樹,他靈機一觸,將家族三十萬呎農地改種二萬棵荔枝樹,九四年辦大棠荔枝山莊,成為新界名勝,生意額千萬元。梁見荔枝園和露天倉收入有 限,近年積極拓展地產,除了大棠山莊一期屬家族地皮,他還成立源發建築有限公司,承建樓盤如三十座丁屋的元朗龍騰閣,實行地產、建築一條龍,一幢屋的利潤 動輒二、三百多萬。早於九七年,梁福元已將近大欖郊野公園山腳三百萬呎農地轉做康樂地,地積比率二點五倍,可建低密度別墅及度假屋。位於大欖郊野公園旁的 荔枝山莊,坐擁約一千萬呎的荒廢農地,成為不少發展商覬覦的目標。根據土地註冊處資料,長實於○六年初,以一百三十多萬向梁福元購入約二萬呎的土地。而新 地及新世界也曾接觸梁福元,透過他跟大部分原居民洽商買地事宜,搖身成為地產發展商投石問路的盲公竹。鄉紳透露,梁由人稱「元朗教父」的戴權扶持上位,二 人既屬同鄉,又屬師徒關係,但隨戴於九九年捲入十八鄉賄選案,之後他的均來集團又有爛尾樓風波,梁欲在政圈再上層樓,於是離開師傅,轉投新界王劉皇發陣 營,。早於兩年前,劉皇發有意把位於新元朗中心毗鄰的大橋村,搬入大棠山道,以發展他的六十億地產項目,貴為大棠村村長的梁福元,積極協助發叔完成搬村大 計,以贏取發叔支持他出選鄉村選舉,重奪十八鄉鄉頭公職。毗鄰元朗YOHO Town的十八鄉,是發展豪宅的上佳地皮;誰當上村代表,甚至更高的話事人「鄉主席」,誰就能成為地區發言人,左右土地發展利益,近年積極進軍地產發展的 梁福元,自然不會錯過機會。在鄉議局內屬「鷹派」的梁福元,年初重奪十八鄉鄉議會主席,上月底又當選元朗區議會副主席,雄心勃勃。一名鄉議局中人說:「新 界北六個鄉頭,四個換班,新官上任,梗想打響頭炮,張學明(鄉議局副主席)係局內鴿派,成日話同政府傾,鄉議局入面啲鷹派,一早好唔耐煩,家吓鷹派勢力抬 頭,加上丁屋僭建咁貼身,最易攞票,唔乘機發難等幾時呀?」

丁屋與祖屋

丁屋屬於新界小型屋宇的一種,是一九七二年港英政府給予新界原居民有權興建的建築物,男性原居民可將自己的農地,或從政府批出的指定官地,申請俗稱「丁 牌」的建屋牌照建丁屋。丁屋的規格有嚴格規定,樓高不得超過三層及在二十七呎內,每層不得超過七百平方呎,其後任何改動,都需要再申請。丁屋有限制買賣轉 讓條款,若在五年內轉讓需要補地價。另一類俗稱「舊屋地」,亦叫「祖屋」,是在一九○五年清朝時港英政府批出的集體政府租契內,某些註用為屋地的地段,無 限制買賣轉讓條款。測量師陳旭明指出,鄉議局一直認為,舊屋地沒有發展限制,故可建超過三層,但地政署的觀點卻不同意,認為以前是一至兩層,重建後亦只能 是一至兩層,雙方至今仍在爭論,未有共識。

知法犯法張學明

張學明這邊跟政府談判僭建問題,另一邊廂父子兩人瘋狂僭建,認真諷刺。現年五十八歲的張學明,○四年獲選為鄉議局副主席,同年亦首度進身立法會議員,近年 更有傳他是劉皇發的接班人。但這個新界第二把交椅的話事人,不僅在大埔林業村丁屋住所上,違例建天台屋,其子張以嵐兩年前申請在隔鄰建丁屋,更加「巧 妙」。原來張以嵐在三層高丁屋落成後,向地政署申請批完工紙,同步申請屋前約一千五百呎政府用地作短期租約,結果○九年十二月底批出完工紙後,不出三日, 他立即大肆僭建,加建圍牆、造魚池、屋後加建二百呎小屋、造豪華玄關、甚至霸了行人路官地作花圃。「僭建已經衰,仲要做對花架撐埋出行人路,咁都仲批出租 約。」有街坊向本刊說,他們向地政總署舉報,得來回覆卻是:「個花槽建喺路出面,係屬於公眾得益,人人都享受到,所以唔算僭建……」據熟知村屋運作的承建 商透露,丁屋的完工紙就等如是一般樓宇的入伙紙,必須獲發完工紙才能入住及買賣。「好多原居民就係先做一間規規矩矩嘅村屋出嚟,等地政總署嘅人查完認為無 問題喇,攞到張完工紙後就大改個結構,一般政府部門睇完之後就好少再嚟巡查,咁佢哋點改都得啦!」本刊就此質詢張學明,他承認父子倆的丁屋均有僭建,並透 露兒子的物業已被「釘契」。

無力執法

官員縱容,村民才瘋狂僭建。「我哋嘅村長好多都係委任區議員,如果啲官因為僭建問題阻撓我哋,咁村長第日咪喺區議會上唔撐政府囉。咁多年來,我哋見過不少 地政專員喺土地政策上得到方便,第日容易升級,所以早已有不成文嘅規矩,唔會點理我哋啲僭建問題。」一名粉嶺原居民透露。高官怕鄉紳,前線人員就怕惡霸。 地政署督察人員協會主席劉耀華表示,遇僭建投訴,要入村執法,不時會遇上阻撓,由於被拒入村及上樓,往往因無法舉證,難以提出檢控。有不願透露姓名的地政 署人員則承認,前線人員執法困難重重,「我哋依家行孖咇,但一樣好驚,試過有村民攞住枝棍喺後面追,我哋好多時揸AM車,未入村,已經有天文台出嚟阻攔, 試過話私家路唔俾入,要兜上山入村,又試過有人見我哋貼違例通告,推石落嚟同放狗追我哋,好恐怖。」更想不到是執法的地政總署及屋宇署,竟想出新方法互相 卸膊。申訴專員上月公布調查報告,發現現時完工後的僭建物由地政署管,興建中的屬屋宇署負責。由於以「完工與否」作為由那個部門負責的分水嶺,結果兩個部 門你推我讓。另外,對落成少於一年的僭建,屋宇署竟給予豁免,理由是「積壓太多個案」!申訴專員公署指,近四年政府接獲丁屋僭建投訴大幅增加五成至近三千 宗,但執行清拆令則急跌一半至只有三十五宗。其中一個例子,有市民曾於○八年十一月向地政總署投訴,有人在村屋內違規建泳池,署方接獲投訴後七個月內,四 度嘗試進入建築物,但被住戶拒絕,事件竟不了了之。○九年四月,投訴人再次投訴,署方將個案轉介屋宇署,屋宇署在五月介入時,泳池已完工,屋宇署便以個案 已完工為由,不再採取執法行動。

熟悉村屋政策的前測量師學會會長陳旭明直言政府無能:「仲唔係執法不力?好明顯唔係資源問題,以前市區舊樓好多花籠、露台,屋宇署話要做,咪一樣做到!村 屋周圍都有僭建,只係政府無決心去做啫。」他認為,屋宇署和地政署即使人手不足,亦可以利用外判形式執法。曾任中央政策組顧問、對丁屋問題有研究的元朗區 議員黃偉賢,直言現在局面是政府「欺善怕惡」下的惡果,「政府其實一直見到個問題,但就唔敢郁,回歸前梁寶榮任規劃地政局嘅年代,政府已謂要普查,分階段 清拆丁屋僭建物;又試過搵咗十八鄉嘅鈞樂花園做試點,話要集中清拆僭建物,嗰時鈞樂仲係戴權根據地,唔使講全部不了了之!」九八年,粉嶺一間丁屋因無落鋼 筋,發生露台倒塌意外,政府一度建議丁屋須加強監管,建屋前要入則,但遭居民反對,同樣功敗垂成。○五年,政府終同新界鄉紳談判丁屋僭建問題。可是本刊得 知,政府竟跪低,願意容許丁屋天台僭建一層,但必須符合結構安全,業主亦要就多建的位置補地價,並繳付差餉。怎料鄉議局依然未收貨,有鄉紳說:「好似十八 鄉梁福元,佢就覺得同政府有乜好傾,傾咗咁多年都係得個桔,總之團結班鄉下佬,政府就奈我哋唔何,莫講話四層,就算起到六層政府都唔應該取締。」「依家丁 屋的僭建問題,根本係計時炸彈,涉及公眾安全問題,唔通等到有丁屋倒塌,有人死傷先做嘢咩,呢個問題一定要正視,明明唔啱,無理由一遇反對就縮,但呢個弱 勢政府,你都唔敢對佢有期望啦。」黃偉賢無奈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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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屋僭建 愈揭愈臭

2011-5-19  NM




本刊揭發立法會議員張學明父子僭 建後,丁屋僭建風波愈揭愈大,叱咤上水多時的簡炳墀,亦霸佔萬呎官地。本刊向他質詢,他還鬧官地租金「鬼死咁貴,我反建議佢用一蚊租俾我!」政府被簡嚇 怕,十一年來任他霸官地不理,簡得寸進尺:「搞逆權侵佔都得啦,我無搞之嘛,一個人梗係愈住愈大o架啦,邊有人愈住愈細先?」丁有丁僭,豪有豪僭,本刊揭 發屋王康樂園及匡湖居僭建地牢成風,有地庫用作酒窖、K房、桑拿室甚至巨型按摩池!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果然對僭建「一視同仁」。

新界丁屋僭建風波如雪球愈滾愈大,包括曾叱咤新界北的上水鄉事委員會前主席簡炳墀。

食力簡:邊有人愈住愈細?

記者前往上水松柏塱村簡炳墀「大宅」,門口約闊四米,左右掛有「綠茵稱無敵,沙場更絕情」對聯。沿小路進去,有塊鋪滿地磚的大空地,面積一萬二千呎;周邊 都修建矮牆,明顯圍了地皮供自己享用。磚地上有棟三層大屋,附近亦搭建停車場,供三部勞斯萊斯和平治停泊。記者翻查地政總署圖則,發現簡炳墀家族於該處擁 有三幅地,包括三層大宅,但並無包括萬二呎私人空地及停車場。記者週二向簡炳墀詢問有否霸佔上址逾萬平方呎官地,他直認「霸佔官地」,但就不承認「違 法」:「地政署二千年同我講,話嗰度係官地,建議我用短期租約形式租,但佢話要收番市值,鬼死咁貴,我反建議佢用一蚊租俾我!佢哋無覆我話得唔得,件事之 後就不了了之。」一拖十一年,簡認為既然「塊地用咗咁耐」,根本「已係佢嘅私人土地」,所以不算違法。簡炳墀振振有詞:「城市同鄉下地方唔同,基本上一出 門口,已係官地,早喺一九三四年,我老豆簡壽樂已經住喺呢度,之後透過換地,起咗呢間丁屋,周邊以前用嚟種菠蘿樹同其他果樹嘅土地,咪填平用嚟做私人花園 囉,有咩問題? 都用咗咁多年,搞逆權侵佔都得啦,我無搞之嘛,一個人梗係愈住愈大o架啦,邊有人愈住愈細先?」地政總署為何十一年都不追究簡炳墀霸官地?記者多番追問, 署方仍未回覆。人稱「食力簡」的簡炳墀,現年七十四歲,他於○三年,告別廿五年香港練馬師生涯,轉往澳門任練馬師。他是松柏塱村原居民,曾組織與新界鄉議 局對立的新界原居民議會,在北區舉足輕重。他言論出位,曾表態要求前特首董建華下台。雖然他已從鄉事政治退下來,現只在新界鄉議局當永遠顧問,但是非不 斷,三月涉嫌於上水鄉委會選舉中賄選,被廉署拘捕。

侯金林圈地霸竹林

賄選案中另一被捕鄉紳、民建聯北區議員侯金林原來一樣有霸地、僭建。有上水河上鄉村民爆料,指前村長兼區議員侯金林在任時,「當正河上鄉啲地係自己嘅」, 將其鄰近河上鄉松菊徑的丁屋「大幅擴建」,連附近約二千呎的竹林亦不放過。記者到河上鄉松菊徑,發現原先一片竹林早已被圍欄圈起,中間更開了一條私家行車 路,通往侯的丁屋寓所,花園內有傘枱及休閒椅,驟眼一看還以為是度假會所。村民說,他們從不敢過問這塊地是否官地,但侯變本加厲,在河上鄉排峰路路口非法 搭建私人停車棚,上面還肆無忌憚掛着民建聯橫額。本刊就此向地政總署和侯金林查問,但至截稿前署方和侯也未回覆。五十四歲的侯金林是近年鄉事派的新星,他 不僅身兼惠州政協,與內地關係密切,又得鄉議局主席劉皇發和不少北區村長歡心,拉攏到古洞、河上鄉一帶村長商討發展計劃,跟政府討價還價。

國師玻璃屋

除了兩大鄉紳僭建,本刊亦發現前特首特別顧問葉國華居住的西貢豪宅彩濤別墅,一樣有僭建。葉雖不是鄉紳,但絕對是權貴,董建華看重他的兩岸人脈,請他做特 別顧問;他在商界很吃得開,除了經營保安公司,他和妻子同當董事的耀中教育機構,就營辦了名校香港耀中國際學校。葉居住的彩濤別墅,位於銀線灣,這屋苑樓 齡廿五年,戶戶有既定建築規格,平均呎價二萬一千元。記者發現葉宅位處大單邊的排屋,二樓建了玻璃屋,明顯與附近單位規格不同。記者翻查屋宇署圖則,未有 發現葉宅有申請興建玻璃屋,於是致電葉國華及署方查詢,至截稿前兩者仍未回覆。

豪宅地牢屋

香港屋宇條例已形同虛設,除了丁屋目無法紀,連豪宅獨立屋一樣違法私挖地牢,多出千呎作K房、酒窖、按摩泳池!距大埔墟火車站六分鐘車程的康樂園,是新界 老牌豪宅,全園約一千幢獨立屋,每屋平均二千多呎,呎價約八千元。記者睇樓,地產代理一口氣安排四間有地牢屋的單位,全部掘空地底一層,僭建多千呎空間。

康樂園按摩池

「依家好興掘地牢,香港寸金尺土,空間多啲,比原本同呎數嘅單位貴啲,但好搶手,你見過就知。」地產代理落足嘴頭,帶記者參觀十八街一個二千多呎單位,沿 客廳樓梯拾級而下,原來加建了八百呎地牢,除了十乘四呎巨型按摩泳池、桑拿浴室,還有一個足可容納二十人的卡拉OK房,儼如私人club house。「管理處隻眼開隻眼閉,裝修時最緊要密封整幢單位,唔好俾屋宇署巡查時見到,包保萬無一失。到住耐咗嘞,就算唔好彩接到building order(清拆令),大把人拖足七八年,到你賣出去,只要有買家鍾意,一樣大把銀行肯做按揭,呢度個個都咁改,唔通銀行唔做你生意咩?」地產代理滔滔不 絕。另一個位於東街的三千呎單位,則售二千八百萬,同樣僭建地牢,內設桑拿室、沖涼房、娛樂室及閱讀音樂室等。地牢氾濫的屋苑豈止康樂園,記者到面向西貢 白沙灣的匡湖居睇樓,帶記者睇樓的地產代理說:「呢度想搵一幢未改動過嘅屋,難於登天!匡湖居同康樂園唔同級數,出得起錢,大家都有地牢,梗係揀呢度!」

處理僭建「秉公」執法

丁屋僭建,政府跪低,反觀在市區卻雷厲風行,去年觀塘雲漢街一名地鋪業主,便因兩度違反屋宇署發出清拆令,被判即時入獄一個月,屋宇署何曾對土豪惡霸如斯 嚴厲?違例建築工程會影響樓宇結構及消防安全,根據《建築物條例》,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清拆令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二十萬元及入獄一 年。根據屋宇署資料,目前全港的僭建物估計多達七十五萬個,遍布港九新界,但執法人員不足六百。由○七至一○年的四年間,屋宇署共只發出七百二十一個清拆 令,佔投訴數字不足一成,不過幾多屬丁屋、幾多屬市區,署方拒絕交代。

匡湖居地牢通天井

匡湖居約四百五十幢獨立屋,每屋平均面積二千呎,呎價一萬元。經紀帶記者到一間J座單位, 一條樓梯由客廳直達大地牢,地牢外直通天井花園,可賞湖景。「下面地牢掘深啲,多四、五百呎空間,有啲客直情掘通整個地底,喺向街的大門口,加條樓梯直通 都得。呢度個個都咁改,外國人鍾意將天井花園改做泳池,游住水歎靚景,中國人就鍾意多啲室內空間,通常加闊個廳,你買咗之後,點改,隨你鍾意。」代理說。 記者站在僭建的大平台上遠望,匡湖居排屋的確家家戶戶都僭建了伸出天井的大平台,部分甚至圍封成為室內空間,自製「靚景發水樓」。經紀說:「好多單位,屋 契寫一千八百八十呎,但你睇緊呢個,起碼二千五百呎以上,我再帶你睇下一個,可以係三千呎!

造價每呎一千

據一名熟知豪宅地牢裝修的承建商透露,造一個地牢平均每呎一千元:「你去搵承建商,由挖空地底啲泥,到安裝泳池,唔使半年,屋宇署唔可以擅闖民居,裝修時 密封整幢單位,就點改都得。」記者翻查睇樓的匡湖居J座地牢屋地政註冊資料,發現單位業主是「麗聯發展有限公司」,於去年二月以一千八百六十萬購入,裝修 後現以二千七百八十萬元放售。雖然可以賣得好價,但要找到銀行提供按揭並不容易,記者以顧客身份向三間銀行,包括滙豐、渣打及中國銀行查詢上面提及的地牢 屋估價,發現代理提及的「筍盤」均未到價。其中,渣打銀行按揭部的職員,更明言有僭建物的獨立屋,未必按到五成,需要估價公司上門確定僭建地牢的面積,買 家或須簽署額外責任聲明,保障銀行承擔的額外風險。

小心地基

除了按揭,地牢屋也有倒塌風險。香港測量師學會前會長陳旭明就提醒業主和有意「入市」的市民便宜莫貪:「在地底掘多一層地牢,安全與否,好視乎樓宇本身地 基深唔深,仲有加固工程做得好唔好。一般加建地牢,原理如建泳池,要先造好護土牆,啲泥若受壓沖番入地底,就會影響樓宇結構。」陳謂地牢屋始終違法僭建, 存在風險,萬一出現塌樓意外,隨時「賣埋層樓都賠唔晒」。 鄉紳目無法紀,僭建丁屋,一向被特首讚「好打得」的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也跪低屈服,非但不秉公執法,還公然將丁屋僭建比作市區樓宇冷氣機支架、晾衣架等 小事,試圖大事化小。鄉議局週一召開緊急會議「救亡」,通過由新界王劉皇發擔任「理順計劃」掌舵人,接替被揭僭建天台屋而辭任的副主席張學明,期望盡早與 發展局重回談判桌。「理順」目標一致,能否成功拆彈,仍屬未知之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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僭建成風 左丁山

2011-6-7  AD





 

僭建風波沒完沒 了,連「蘋果日報」都要透過李八方自爆「壹傳媒」大廈天台有疑似僭建物,可知道剃人頭者,人亦會剃其頭。呢幾日聽地產代理、地產投資投機者講,全港周街係 僭建物,去渣甸山、百德新街、半山區豪宅街道,抬頭便可見玻璃密封露台。呢日大學師弟律師F叫左丁山與五位暑期實習生見吓面,傾吓偈,於是請佢地到陸羽飲 茶,呢班入得到法律學院嘅學生,會考高考成績當然屬於精英級,人人成績表都有幾枝火箭,問佢地所居何處,答案係將軍澳、藍田、黃大仙、筲箕灣、城市花園。 再問:「你地住所附近有無見到疑似僭建物?」佢地異口同聲咁答:「成個區都有啦!」

於是同呢班未來律師講:「大律師公會主席職位係法律界專 業人士之峯頂位置,但主席家裏就有違章建築,幾難話自己唔知法律,總之大人物搞僭建,小市民搞僭建,違章建築全港無處不在,數量以幾十萬計,如何解決呢個 法律與現實嘅大矛盾,請你地與法律系教授開一個論壇,討論一番!」

資深地產投資者L講起僭建,講咗一個笑話。有一位相熟代理月前搵佢入康樂 園睇筍盤,叫價低於市場成交價,投資L問:「冇理由啫,呢間獨立屋幾好呀,點解會平咗少少?」代理同佢細細聲講:「呢間屋輸在內櫳與花園、天台,都無僭建 物呀!在康樂園係罕有嘅。」投資C幾乎笑到碌地,笑完後就話:「咁我未必鍾意啫,買咗用嚟放租,業主會蝕底,隔籬間屋有卡拉OK房,有桌球室,我呢間冇 噃,唔夠人地爭!」

總之各師各法去僭建啦,屋宇署請多一萬人去做嘢,日日去巡查,都怕要搞多十年,都仲未可以理順僭建問題。以肉眼所見,一 啲近十幾年落成嘅新屋苑,可能因為管理處管得嚴就完全不見密封露台,與干德道、麥當勞道等三四十年樓齡豪宅大廈有分別。測量師、裝修承包商發嘞,起碼有十 年生意可做,做極不完,以後如果台北、上海都興起嚴打僭建之風,香港「清拆業」更可輸出專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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僭建政治 左丁山

2012-02-23  AD

講講吓唐英年僭建,講劉秀成議員在 now電視台講地下室僭建,阿拔突然醒起,佢間屋邨可能有僭建,立即閉口不言,律師 W笑佢:「唔駛驚啫,你唔係名人;你唔會參與政治,你唔好發神經出嚟競選做區議員,就一定冇人理你。林鄭月娥局長講得好明白,知名人士住宅有僭建,經傳媒 報道嘅話,屋宇署先至會優先處理!」
唔,係嘞,香港周街有隱形富豪住在獨立屋內,屋內有埋隱形地下室,一啲都唔奇。見慣闊佬嘅證券 M就話港島區乜乜山,新界乜乜園,以至九龍塘,只要係有獨立屋聚集嘅地方,隱形地下室到處都是,見怪不怪,何以政府不理─要有人踢爆先至郁手,律師 W話屋宇署根本唔夠人手清查全港僭建,幾十年來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嘅態度辦事,咪只係關注現今俾傳媒點名嗰啲囉,而傳媒為咗新聞哄動,只會搵知名人士、 政客埋手嘅唧,故此愈係知名度高嘅人物,佢地要知道,佢地屋企有僭建嘅話,隨時曝光。
何解如此容易在獨立屋興建地下室?劉秀成教授在 now電視解釋,香港建屋嘅安全系數好高,起三層高嘅屋都打樁到石底,十分堅固,故此即使興建地庫從地底挖泥,都唔會影響獨立屋嘅結構安全,在美國反為唔 得噃,劉教授話美國獨立屋建於平地上,與香港唔同,反正美國加拿大獨立屋好多時都有地庫嘅啦!咁又係,左丁山以前到多倫多探訪朋友呂家明,印像中佢間屋嘅 地庫肯定不細於 2400平方呎。

 

因僭建而涉及誠信問題,有人要唐英年退選,乃人之常情,女子或者尤其感覺強烈,唔怪得葉劉 淑儀急急走出嚟話想入閘,但更奇怪嘅就係曾鈺成突然宣佈認真考慮參選。葉劉無關大局,不足掛齒,但曾鈺成係老愛國分子,根正苗紅,一旦下定決心,民建聯/ 工聯會一定全力支持,入閘無難度,如此一來,受到最大影響嘅反而係梁振英,好可能係中央意圖封殺梁生,等曾與唐競選其實即係俾唐生一個機會,此中情形,咁 複雜,我地唔識睇咯,加上王立軍闖入成都美國領事館之事,影響及薄熙來與習近平(據蘋果引述外電, 2/17),會唔會波及香港特首選舉,好難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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僭建事小 人在中環

http://manincentral.blogspot.hk/2012/11/blog-post_30.html
我查實真心覺得,僭建真係唔係啲咩大罪。

如果我今日唔覺意撞親個頭,失去左過去三百六十五日既記憶,忘記左自己當日睇過果幾場直播辨論,我其實都真係會覺得,傳媒今天響度小事化大,上綱上線。

當然,世界係冇咁多如果既。

大半年前,我地親眼見證過,候選人利用僭建去打擊政敵,拉對手落馬,亦見證過候選人在直播既鏡頭面前,親口將對手僭建既問題提升到個人品格與及誠信既層面。大半年之後,當日既候選人被揭發自己原來其身不正,傳媒用返你當日打擊對手既標準,幫你小事化大,除左自己,你仲可以怨得邊個?

我等平民街坊,睇住如此鬧劇,除左向當日既候選人拋下一句「抵x死」之外,仲可以講啲乜?

*****

N年前讀大學既既時候,上過幾堂political science。當日教授講過有幾句說話,印象都幾深既。佢話:「從政既人,其實不能將佢區分為『好人』與『壞人』,只能將佢地分辨為『稱職』同埋『不稱職』。」

當一個人選擇是否去支持一個政客既時候,好多時都會憑佢地既感覺,覺得呢位政客,到底係個「好人」還是冇誠信冇膊頭既「壞人」。然而鏡頭前面,一個人既好與壞,同佢真實既本人可能差距甚大。一個不斷響鏡頭前擘大眼講大話既政客可能私底下其實係個大好人,某個天天佔據道德高地,日日表現到非常為民請命既政客,也可能係個偽君子。所以教授話,用「好人」與「壞人」去區分一個政客既質量,往往得出黎既只會係失望。

但政治既複雜之處,就係即使用「稱職」和「不稱職」去衝量一個政客既質量,當中也離不開民眾到底覺得該位政客係個「好人」抑或「壞人」。一個政客要成為一個稱職既領袖,除左能力之外,民眾對政客既信任直接影響佢既管治能力。政客可能好有能力,但大家覺得佢係個「壞人」,信任成為最大問題既時候,能力再高,都只會係一個唔稱職既領袖。

一個唔稱職既領袖要翻身可以點?派錢會唔會係其中一個方法?還是選擇將阻住自己辦事,批評自己既人,嘗試打成「壞人」,叫人應該shout at them?

如果響一間商業機構裡面,某個部門主管,出現「誠信」問題,令到佢冇能力去有效管理下屬的話,除非有辦法扭轉,否則最合乎商業邏輯既做法,就係將呢位主管撤換,以免拖累機構既運作。即使呢位主管拍晒心口話有辦法扭轉敗局都好,管理層都仲要衡量一下,「扭轉」既成本會否過高,例如每個同事明年無條件加薪三倍可以扭轉下屬對該位主管既睇法,但如此既成本代價,又係咪值得去付?

okok,講就咁講啦。不過政治環境同商業環境有大量不同之處,不能偏頗地一概而論,這個我明白,唔駛駁我啦。

僭建事小,「不稱職」才是大問題。

可唔可以扭轉,有冇辦法翻身?我對政治既認識跟牛頭角順嫂分別唔大,以一個無知街坊既角度睇,我覺得事到如今,機會接近零。

如果我有這樣一個下屬,此時此刻,我可能會選擇止蝕。

祝大家有個愉快既週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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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赤柱大屋又僭建

2012-11-29 NM  
 

 

參選特首時,梁振英天天攻擊對手唐英年僭建、婚外情,鍥而不捨,今年六月被踢爆山頂寓所僭建,卻一直「賴」是上手業主僭建,拖至上週五才以書面回覆,自揭單位多達十一處僭建,承認部分自己僭建!原來,梁振英除了山頂僭建外,其持有的赤柱大宅同樣有僭建。對於這所大宅的僭建問題,他同樣是「賴」上手業主,不過,本刊翻查政府不同年份的衞星圖片,證實梁振英入住後才加建僭建物,梁振英一直講大話欺騙市民。更離譜的是,本刊向屋宇署追問了四個月,署方一直拒絕回覆,擺明包庇。

這幾天,梁振英一直忙於為其山頂大宅的僭建解畫,但愈揭愈臭,大話精特首繼續一個大話冚一個大話,始終不肯老實認錯。其實,除了山頂大宅外,他所持有的赤柱東頭灣道三十九號C座一樓的寓所,亦涉僭建密封走廊。早在二○○○年,已有報章揭發有關僭建,當時身為資深測量師兼行政會議召集人的梁振英辯稱,他入住赤柱舊居時已發現有部分結構未經批准,有關僭建物是一道由大屋通往後花園的密封走廊,當時他曾計劃將該部分拆卸,但由於沒法查閱原有圖紙及急於遷入,最終未有即時清拆。當時的屋宇署署長梁展文亦為梁振英解圍,指梁曾多次找圖則,還指僭建物存在已久,沒有向僭建物發清拆令,梁振英最終在二○○一年將走廊拆除。翻查資料,梁振英和太太現時以公司「LOTVEST LIMITED」名義持有兩個物業,分別是山頂貝璐道四號及五號屋(於○○年以六千六百萬購入),及赤柱東頭灣道三十九號C座一樓全層連低座兩個車位。赤柱大宅一直被喻為是梁振英的風水屋,是背山面海的單位,面積達二千多呎,該單位原由昔日富豪葉樁齡持有,於一九七九年由建築師胡翰章及其太太以「LOTVEST LIMITED」公司用八十萬購入,其後公司連單位轉售予梁振英。

衞星圖踢爆大話

梁於一九八五年搬入東頭灣道,於九九年才搬到山頂寓所。梁一直辯稱單位的僭建物是上手業主留下,但根據一九八七年政府的衞星圖片顯示,該單位的密封走廊並未存在,但在一九九二年及二○○○年的衞星圖片中,卻清晰看到該密封走廊,證明該走廊是在梁振英入住後才出現及僭建,亦即是︰梁振英講大話!另外,赤柱大宅後面的空地屬官地,梁振英卻將之變成自己的後花園。他在二○○○年以每季二千四百多元租金向地政署租用,他指稱因僭建物沒有構成安全問題,亦不佔用政府或公共地方。不過,記者連月向政府查詢,政府卻沒有回覆租約年期及租金多少,租給該單位的理由等。

疑有二千呎密室

除眼見的僭建外,屋宇署曾證實該單位內的僭建部分包括加建簷篷及單位內有改建,惟署方一直沒有透露實際的僭建物是什麼,更沒有透露有否還原。曾有自稱有份參與改建的工人稱,室內僭建了二千呎的密室,內有兒童遊樂場及梁振英曾監工,由於有關密室是向山坡內挖掘而成,十分隱蔽,外界根本查看不到。早前,記者在大宅附近觀看,當年被指僭建,現在已經拆除的秘道痕跡及簷篷鐵釘仍在。至於被指是地下密室的位置,記者見到一細小的透氣窗,未知是否密封通風位。據知,梁振英現將該屋作收租之用,根據選民登記冊顯示,住客名為吳威廉,看更表示現由一外籍人士入住。記者欲向該住客查詢室內情況,惟遭保安拒絕。蕭若元和姐姐蕭若慈、兒子蕭定一曾是梁振英東頭灣道的鄰居。蕭家在九四年入住東頭灣道三十九號A座,九八年遷出。蕭若慈指:「九八年梁振英諗住賣樓,我哋都諗住賣,當時有地產經紀同我講,話梁振英間屋整咗個密室,有成二千呎咁大。」蕭若慈說特別記得兩件事,第一件事發生在九四年,「當時裝修間屋,有裝修佬開架大車入嚟,點知梁振英親自走出去鬧個司機,話佢唔可以駕架大車入嚟,話影響到佢間屋。照計車路唔會影響到間屋,除非個僭建密室喺條路下面,所以驚影響到?」另一事則是在九五、九六年,一天在暴雨過後,蕭若慈見到有多輛泥頭車入來,原來他們全是去清理梁振英單位內的泥頭。「平常單位點會一落雨就咁多泥頭出現?」懷疑是密室的泥頭塌陷所造成。她還指,每年過時過節,她都見到新華社香港分社(中聯辦前身)送花到梁振英單位。本刊於七月份,曾就梁振英的東頭灣道大宅內僭建情況,是否有密室等查詢,惟屋宇署卻只表示僭建問題已交有關部門處理,一有結果,即會回覆本刊。惟四個月後,本刊週一再向屋宇署查詢,只獲同一答案,且當記者直接前往屋宇署找署長區載佳時,署方兩名助理新聞秘書更態度惡劣說︰「你喺度等只係浪費時間,署長唔會答你o架!」屋宇署發言人週一晚表示,無暇跟進東頭灣道僭建的提問。

再揭山頂五處僭建

自從去年被踢爆山頂貝璐道四、五號獨立屋有僭建物後,梁振英五個月來一直迴避僭建問題,又自稱已找了專業測量師找僭建物和處理方法等。不過,他上週五黃昏,終於發表聲明交代檢查僭建物經過,還自揭四、五號大宅的五處僭建,當中更包括將儲物室豪裝成桑拿房和淋浴間,但其聲明卻顯得欲蓋彌彰,聲稱入伙時已有該改建,但又表明想保留。梁振英又在聲明中「鬼拍後尾枕」,自爆他早在去年十月特首選舉剛開始時,已知自己的單位有僭建地庫,違規建築面積二百方呎,以近年山頂貝璐道平均呎價逾五萬元計算,僭建的二百呎已值一千萬元。然而,梁振英非但沒即時向傳媒「開誠布公」,反而在未向屋宇署申請下,去年十一月偷偷地將該擴建部分以石磚密封,圖瞞天過海。根據《建築物條例》,任何建築物之外的建築工程,均須向屋宇署入則審批,否則可罰款四十萬元及監禁兩年。梁振英沒有入則便私自密封僭建密室,即屬違法。不過,屋宇署回應指,六月二十二日曾向業主發出勸喻,要求盡快糾正僭建物,包括四號屋金屬閘門外的四項僭建物;至於梁振英上週五聲明新發現的僭建物,屋宇署聲稱傳媒報導是僭建工人房,但他們發現是桑拿房和浴室,經檢查後,確定這些改動不涉及違反建築物結構,是可豁免事先審批工程。至於士多房的一幅外牆有部分與原來的批准圖不同,屋宇署指已三次書面催促認可人士提供相關資料,但梁振英懶理。雖然梁振英違規多多,但屋宇署仍強調不會隨便就違規者作出刑事調查。聲明還引發更多疑點,包括原業主在正式簽署買賣合約前三天,突然提出加入梁振英不得追究僭建物的條款,當時代表梁振英的胡關李羅律師行都發覺情況有異,提出反對,並要求原業主提交詳細圖則,然而梁振英非但沒有聽律師行勸告,更以自己和家人都十分喜歡該單位為由簽約購入,事後只求其找一名友好建築測量師看看了事,連書面報告也沒有。他拒絕透露該位友好姓名。唐英年位於九龍塘約道的住宅被傳媒踢爆僭建時,屋宇署高調派員到場了解情況。但梁振英自上週五自爆多處僭建後,屋宇署卻未有立即派人到貝璐道獨立屋了解,亦拒回應記者提問,屋宇署署長區載佳更龜縮,不肯回應記者提問。直至週一,多間傳媒在屋宇署守候,署方見避無可避,才突然在下午三時半通知,下午四時將到梁宅視察,但只針對其中兩處僭建,包括密封的密室,以及露天庭園變成客人洗手間。

梁振英妹、太太愛炒樓 妹曾欠稅

特首家族,無論特首夫人唐青儀,或是梁振英妹妹梁桂蘭、妹夫鄧觀瑤,也是懂得投機的港人,常常炒樓生財。本刊翻查梁太的買賣物業記錄,梁太除了與梁振英共同擁有的公司Lotvest limited持有赤柱東頭灣道及山頂貝璐道大宅外,在91至97年間,她曾以個人名義分別以400萬及1,200萬購入翠怡閣一單位及麥當奴道單位,微賺18萬。另又以廣港有限公司(該公司已於2005年解散)及Groomsport Company Limited(該公司已於2004年解散)先後購入五個單位,但梁太的投資眼光非常一般,三賺二蝕,前後微獲29萬。梁振英的妹妹梁桂蘭和妹夫鄧觀瑤,亦屬買樓投資的活躍分子,鄧曾任生產力促進局總裁,二人常以個人及公司名義買賣樓宇,過去多年炒樓賺得1,300萬。其中梁、鄧於93年以750萬購入葵涌海峰花園一單位,兩年後更由哥哥梁振英親自接貨,以Jumbo Land Limited公司名義,以1,000萬購入該單位,梁振英後來在97年6月回歸前將單位出售,賬面賺得150萬元。 雖然梁桂蘭稱得上富貴人家,但記錄顯示,鄧觀瑤和梁桂蘭的公司曾屢被稅務局入稟追稅,他們共同持有的「佳成玩具有限公司」在02及03年兩度被追稅,另外,「互光有限公司」也曾在97年被追稅,涉款55萬。

部門包庇

對於再踢爆僭建,民主黨單仲偕坦言,事件已充分證明梁振英不停講大話,而他聲稱自己是「不知道要入則」而私下填封貝璐道的密室,在行內也被視為「呃人」,因為任何測量師均需要讀《建築物條例》,否則考試一定「肥佬」。單仲偕又批評,屋宇署擺明包庇梁振英,沒有跟進梁振英的僭建是否他入住後才興建,調查力度亦不及對唐英年的做法。他認為應調查屋宇署是否包庇梁振英。民主黨的立法會議員胡志偉已打算於下月十二日,向立法會提出不信任梁振英動議。唐營主帥、立法會議員林大輝亦認為,梁振英強調自己誠信沒有問題,但部分議員、市民、傳媒卻不相信,「梁振英同政府係要面對全港市民同全部傳媒,如果佢唔能夠取得全部人信任,佢應該進一步澄清、釐清質疑!如果唔係,佢之後嘅施政都唔會暢順!」他建議梁振英落區向市民解釋、到立法會向立法會議員解釋及開大型記者招待會,以釋公眾疑慮。

中方不滿

梁振英隱瞞僭建,就連中聯辦契仔的立法會議員謝偉俊也立即出來抽水,向梁振英提不信任動議。據知,梁振英亦因而觸怒中央部分權力核心,北京紛紛派人「教導」梁振英坦白從寬,而有部分老左更重提「棄梁」的言論,但中央仍希望梁振英能完成五年任期。消息人士指,由於梁振英誠信問題令社會反響極大,引來不穩定,反而令中央擔心二○一七普選進度。在選舉期間是梁振英頭號支持者的劉夢熊也指,對梁振英僭建處理感失望。「上星期日我去佢屋企食飯時,我已經盡朋友嘅責任提醒佢,講水門事件嘅教訓,呢件事最唔啱係掩飾,最衰唔誠實,呢樣嘢仲弊過事情本身!佢上任前以為佢比白更白,當時仲以為佢有政治潔癖添!」他說若梁振英早於今年二月已知有僭建,應該「坦白從寬」,主動向屋宇署自首,並向傳媒交代僭建始末及將會清拆。劉夢熊勸梁振英以後由自身做起,希望盡量挽回市民的信心,他又批評梁身邊的「局長、中策組成員無個得,班底完全無政治頭腦,回歸以嚟都從未試過官員、行會成員咁無威信,完全唔受市民尊重,市民唔會覺得佢德高望重!」那麼梁振英能否完成任期?劉夢熊說︰「政治七日都嫌長啦,佢而家開始咗幾個月,出現誠信問題,佢要快啲做實事啦。」

屋宇署查僭建唐、梁宅大細超

唐英年、梁振英同樣被傳媒踢爆僭建,但屋宇署的執法速度及態度卻截然不同。唐英年在今年2月13日被報章揭發僭建,屋宇署在事件被揭後三日,即高調派六人調查,署長區載佳當時更開腔回應傳媒,指會公正調查,翌日更發聲明稱會進行刑事調查,及會邀請承建商和業主了解是否有人向政府提交假圖則,至今尚在調查當中。不過,在6月時已是候任特首的梁振英,被傳媒揭發大宅多處僭建後,屋宇署分別於6月22日及26日只派幾名職員看過兩次。直至上週五梁振英自發聲明,再發現多了五處僭建的地方,即使屋宇署六月稱曾調查,惟仍是「專業地」睇漏眼,被人質疑有意放軟手腳。屋宇署在週二的聲明中,更表明不會進行刑事調查,擺明放生梁振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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僭建單位安發射器通訊辦照發牌


2013-02-21  NM
 
 

 

有讀者投訴,指電訊網絡商繞過法團,私下和單位業主接洽,於外牆違例裝設電訊發射器,七年來不但未被取締、甚至屋宇署指單位有僭建兼被釘契,負責審批發射器牌照的通訊辦仍然置若罔聞。翻查資料,申訴專員公署早在○五年已批評當時的電訊管理局,在審批牌照時「太粗疏」,即使違反了其他部門規定,仍會批出申請。原來事隔八年,當局竟沒半點改善。

投訴人楊先生是亞皆老街嘉登大廈的法團成員,他指大廈的天台及外牆自○五年起遭住戶非法僭建十多個手機發射器,法團雖然多番向各政府部門投訴,但七年多來,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通訊辦)一直未有跟進,亦未有巡查。事緣早年有電訊商曾聯絡大廈業主立案法團,希望租用天台及大廈外牆安裝發射器,遭法團拒絕後竟轉而和頂樓連天台的單位業主私下達成安裝協議,「大廈公契寫到明我哋幢樓只能作純住宅用途,唔可以用來做商業用途(安裝發射器);而且外牆屬公共範圍,點可能繞過法團,求其搵戶人家入屋裝咗就算?」楊先生說︰「我同通訊辦反映過,佢哋竟然話局方嘅職責只係監察輻射水平,至於個地點合唔合法,佢哋係唔會理!照呢個邏輯,就算塊地係偷返嚟、霸返嚟都好,佢哋都一樣批牌,咁仲有咩監察可言呢?」法團曾向屋宇署及地政署投訴,證實天台工程屬非法僭建及擅自更改土地用途,唯因項目「未有即時危險性」,屋宇署表明不會優先取締,而地政署則將單位釘契了事。「個戶主裡裡外外擺咗十幾支發射器,早就唔喺度住!個單位又唔會賣,釘契佢都唔會驚!點解無部門監管?」楊先生大感無奈。

跟進每月淨袋廿幾萬

記者到大廈頂層單位查詢,但單位重門深鎖,附近街坊指從未見過戶主出入。至於大廈天台及外牆,則放置了起碼十二支發射器。根據通訊辦的回覆,一共有三間電訊商在該大廈設置發射器,分別是中國移動、CSL及Smartone。「呢度係整條亞皆老街嘅發射中樞,以當年佢哋向法團開價每月二萬蚊放一支估計,呢度已經月入廿幾萬!屋宇署上到嚟又話單位無人,跟進唔到,個業主就係睇準官僚作風一拖再拖。」楊先生說。根據土地註冊處資料,涉事單位由一名蔡姓女子持有,她於九○年以一百五十多萬購入該面積四百多呎單位連天台;記者曾到她報住、位於元朗Yoho Midtown的地址查詢,但記者一道明來意,她即拒絕回應,更要求管理員驅趕記者離開。本刊向通訊辦查詢,職員承認發牌原則只視乎發射器輻射量,「不超標就會發牌」,又指雖然知道上述大廈的違規清況,但因「不在工作範圍」,故不會跟進。事實上,申訴專員公署早於○五年已公開批評當時的電訊管理局對於天台發射站的審批「過分依賴電訊營辦商自律」;即使營辦商違反其他部門的規定,當局仍會批出申請,做法「太粗疏」,並建議局方修改發牌指引堵塞漏洞。不過事隔足足八年,通訊辦的審批漏洞如舊。

專家話法團可追討樓價損失

大律師陸偉雄指出該單位業主已明顯違反《建築物條例》,難逃法律責任。「首先不管係法團私樓定新界村屋都好,如果大廈公契寫到明只能作純住宅用途,就算你裝一支發射器牟利,都要申請轉土地用途,而且外牆絕對係公家範圍,個別業主根本無權代為接洽;如果唔係,電訊商一早就唔使先搵法團傾啦。」他續指,該住戶的做法等同將垃圾放在大堂、走廊,是罔顧他人權益的行為,一但上庭好大機會入罪,不但要負責還原大廈外牆,法團更有權追討多年來造成的樓價損失、精神或健康困擾等的賠償。

回應聲稱已收緊發牌條件

通訊辦回覆本刊時指,目前全港共有約三萬個電訊發射站,其中六成安裝於全港六千多座大廈的天台或外牆。通訊辦表示,已因應申訴專員公署的規定於○九年收緊發牌條件,電訊商於申請時須透過獨立人士聲明設置地點已符合城規會、屋宇署及地政署的規定及《建築物條例》;唯嘉登大廈的發射站於修例前已經運作,新例對其並不適用。記者亦分別向三間電訊商(中國移動、CSL及Smartone)查詢,截稿前只有中國移動回覆指公司會確保租用的地點合法合例,一旦發現地點有違規或僭建,會即時安排工程拆除。(趙振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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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唔執法工廈業主瘋狂僭建鎖逃生門

2013-08-08  NM
 
 

 

舊式工廠大廈問題多!有讀者購入近五十年樓齡的工廈單位,兩年來受盡天台僭建物漏水滋擾,導致單位跳掣停電,須花上逾萬元維修,卻投訴無門。專家指舊式工廈問題繁多,投資價值低,火警發生時更逃生無門,隨時貼錢買難受!

讀者胡小姐兩年多前以二百九十八萬元,呎價近一千二百元,購入新蒲崗利森工廠大廈十一樓一個單位,用作辦公室出租,惟多名租客一直投訴受天台漏水困擾,近月天雨頻仍,其中一個辦公室更因漏水突然跳掣停電,大熱天時無電燈冷氣之餘,職員更要準備多個水盆接水,狼狽不堪。「成年都好唔得閒,就算無落雨都要倒水!」從事成衣的租客英姐指,租用單位兩年來樓上不時滲水,單位天花板因而油漆剝落,電燈更閃個不停,有漏電危機,業主胡小姐曾僱人作防漏工程,情況一度改善,但近日樓上卻再度漏水滋擾租客。

上週二,胡小姐再僱工人處理滲水問題,防漏師傅於外牆搭棚勘察後,發現樓上單位僭建地台影響天台正常去水,結果滲漏至胡小姐單位的天花、牆身和樁柱。胡小姐多次自費維修花費逾萬元,卻一直投訴無門,樓上業主亦拒絕跟進事件,遂向本刊求助。

跟進僭建物霸佔逃生門

一九六七年落成的利森工廠大廈樓高十二層,公司註冊處資料顯示,於天台僭建的十二樓二室,由從事建築的「雄瀚有限公司」於二○○○年以一百萬買入,公司股東為何德英。記者上週到訪利森工廠大廈,發現整個天台空間幾乎全被僭建物霸佔,與大廈於六十年代批出的建築圖比對,「雄瀚」僭建後霸佔公家面積,單位膨脹近三倍,不但令樓下單位飽受滲水之苦,更只「霸剩」一條狹窄通道,而且堆滿建材雜物,又凌空架設多條接駁簡陋的喉管,萬一發生火警,天台的狹窄通道根本沒有足夠空位予逃生的人集合等候救援,行人有機會被水喉絆倒,雜物更會令火勢加劇,眾人性命堪虞。

屋宇署放生肇禍

更離譜的是,「雄瀚」僭建後將三個逃生出口納入單位範圍,並私自加裝鐵閘上鎖,萬一遇上火警,逃生人潮將被困梯間,全無機會逃生。翻查土地註冊處記錄,早在○八年屋宇署已兩度發出命令,指「雄瀚」有僭建及阻塞走火通道等問題,並勒令改善,惟其後「雄瀚」並無作改善工程,屋宇署亦離奇「放生」,沒有繼續跟進或將肇事單位「釘契」,「雄瀚」仍能於二○一一年獲財務公司承造按揭,而嚴重影響整座大廈安全的問題至今卻仍然存在。樓齡四十六年的利森工廠大廈設施老化殘舊,天台滿布僭建物,逃生出口堆積雜物兼被上鎖,屋宇署、消防處卻無人處理,大廈管理人更懶懶閒。投訴人胡小姐曾就樓上漏水問題向管理處及業主立案法團多番投訴,管理處不但未有介入處理糾紛,反叫胡小姐「唔好搞住樓上」。

舊工廈大火奪命

九六年香港發生轟動一時的嘉利大廈五級火後,政府已隨即修訂《消防安全(商業處所)條例》,並把涵蓋範圍擴展至一九八七年前的舊式商業建築物,以確保其防火設備達標,惟很多舊式工廈設計上難作改動,仍不符合標準,火警發生時,拯救工作難上加難。一○年長沙灣近五十年樓齡的麗昌工廠大廈發生四級火,因欠缺消防設施,走火通道又布滿雜物,增加搜救難度,令兩名煙帽隊員遭塌下的貨物壓中,消防隊目楊俊傑更不幸殉職。

專家話消防、屋宇署應插手

香港測量師學會副會長何鉅業指,現行法例規定,無論單位怎樣分間,都絕不可鎖上逃生門,否則會阻塞消防通道違反《消防條例》。他又指,由於舊式工廈多無灑水系統,火警發生時,天台是工廈一個重要的逃生地點:「所以喺天台僭建會有一定風險,如果因為僭建而封閉往天台嘅樓梯口,風險就更高,鎖住咗嘅話其他人咪唔走得!」何鉅業認為,屋宇署明知單位有問題並已發出命令,若該單位沒作改善,政府有權作出檢控,如情況太危險,政府更應主動聘請承辦商改善安全問題。地產代理監管局成員郭昶亦指,舊式工廈天台應有足夠的空間讓逃生者等候求援,但現時天台已被僭建霸佔,即使租客可逃生至天台,天台空間也不足以容納各層的用戶,情況危險,他建議事主向屋宇署施壓,爭取改善情況。

回應承諾跟進

記者到十二樓二室查詢,負責人張小姐否認單位滲水至投訴人單位,反指樓下住戶惡意針對:「樓下話漏水嘅位置係我哋嘅會議室,點會漏水?」雖然她否認單位有僭建,但言詞間透露的「會議室」其實屬僭建物。屋宇署則未有回應遲遲不執法之問題,只表示會與食環署調查滲水事件。消防處則於本刊轉介投訴後到工廈調查,發現多個樓層單位違章改建防煙門、天台有雜物阻塞走火通道等問題,處方將向負責人發通知書指令改善。但處方指,僭建阻塞天台逃生門之問題,須由屋宇署跟進。(陳凱敏、李詠珊)

壹判官

屋宇署縱容舊式工廈業主僭建兼阻塞走火通道唔執法,萬一火警出事難辭其咎!劣劣劣劣(五個劣為最嚴重)

同場加映不要買舊式工廈

僭建、漏水、阻塞走火通道等為舊式工廈通病,專家指當年政府批核圖則較馬虎,舊工廈一般設計欠周詳,管理問題繁多,直言「免得過唔好買」。

問題一大廈設計不利逃生

以利森工廠大廈為例,七條逃生樓梯分別建於各工廠單位內,沒有公用樓梯,訪客只能搭升降機上落。如遇火警,工廠單位必須打開廠房大門,供他人入內使用其專屬逃生樓梯,否則訪客將被困升降機大堂,可謂九死一生。何鉅業解釋,不少六十年代工廈消防設計考慮「無咁周詳」,未必預計到有人會被困電梯大堂,故出現設計漏洞,如今已難作改善,一般只能在升降機加裝通訊設備,萬一發生火警升降機大堂的人可逃入升降機通知消防員其位置,等候救援。

問題二易手困難

舊式工廈間隔沒有特別設計,而且不少舊工廈地台承重量不足,難以改作其他用途,卻常有防火設計不足、難以成立業主立案法團、無人處理大廈維修、管理不善等問題,不利於投資。若買家購得的單位有僭建物,更隨時被「釘契」,銀行或會拒絕承造按揭,買賣時須全數付款,要易手難上加難。郭昶則提醒有意買舊式工廈的買家,應事先向屋宇署查詢該工廈的圖則,了解當日入則時的界線:「漏水同僭建係工廈較常見嘅問題,當日批則又批得比較馬虎,所以要特別注意。」(陳凱敏、李詠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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龕位 6.9萬個 首期已出售 10月「入伙」 明月山龕場僭建須清拆-問博控股(8212)

1 : GS(14)@2010-08-09 21:52:18

上市公司十幾億看來就此沒有了...但人地穩贏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LN20100421032_C.pdf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867&art_id=14325517

【本報訊】特首曾蔭權那邊廂批評 18區「各家自掃門前雪」,要求覓地建骨灰龕;這邊廂私營骨灰龕違規加建下,繼續其發展大計。其中位於元朗新圍村的私營龕場「明月山」,以「先人豪宅」作招徠,龕場規模龐大,完成後料有 6.9萬個龕位出售,最貴的開價 20多萬元,今年 10月 1日正式「入伙」;但屋宇署指龕場有部份牽涉違規加建,署方即將發出清拆命令。
記者:陳凱迎
上述私營骨灰龕位於元朗新圍村 60號,該址原本是一間建於 20世紀初、具嶺南建築風格的兩層高老屋;根據該村村民指,老屋於前年起被人進行改建及加建,疑似開設骨灰龕。記者昨日於現場所見,老屋被改建後,原有的尖形屋頂已被移平;有村民透露,近日不時有旅遊巴載着一批批長者前來參觀,昨日亦見代理商到場視察環境。
代理指上市公司作後台
根據該名代理商的資料,於該處興建的骨灰龕名為「明月山」。記者以顧客身份向該名代理商查詢,對方表示明月山骨灰龕項目共分 6期,現階段第一期已設有 2,000個龕位出售,最便宜每個售 2萬元,最貴的「齊眉位」則每個要 20多萬元;當 6期全部完工,代理商指屆時將共有 6.9萬個龕位出售,首批龕位今年 10月 1日正式「入伙」。
「家已經賣咗幾百個,賣得好快,好多時啲人嚟現場睇完都即刻話買」!代理商游說記者時,更以毗鄰豪宅「元朗葡萄園」為賣點,稱該骨灰龕為「先人豪宅」,更指龕場有上市公司作後台,不會是違規;而根據早前有傳媒報道指,該上市集團為問博控股有限公司(國民黨將領張學良養女張桂蘭為上任主席,現已辭)。
於村內居住了 50多年的謝先生表示,已就有關骨灰龕工程向地政署、規劃署、屋宇署等投訴,上月 28日更去信特首辦,要求政府正視事件;特首辦翌日回覆時表示,會轉交發展局跟進事件。
地政總署則於本月 3日,收回新圍村村口部份已被擅自鋪平的地段,並豎立警告牌;屋宇署更於本月 6日,書面回覆謝先生指, 60號屋的加建工程由於未事先獲得該署批准及同意而展開,署方即將向該址土地業權人發出清拆命令,飭令將其加建部份拆除。
                                村民擬下周日發動抗議謝先生表示,除擔心骨灰龕「入伙」後,令村內空氣轉差及人流增加外,亦怕一旦龕場因違規而須清拆,已購入龕位的消費者將會血本無歸,「到時真係個個拎住個骨灰龕去政府總部問特首點算」!該村村民計劃下周日發動抗議行動表達不滿。
圖建骨灰龕王國【本報訊】骨灰龕位需求龐大,人人想分一杯羮。被指是明月山項目背後後台的問博控股有限公司( 8212),本身為創業板公司,經營食油內銷及持有油田股權。
設有紙紮殯儀服務問博去年底突然發出備忘,指數年前已有參與骨灰龕業務,並以 18億代價購入聲稱擁有元朗多幅土地及舊屋的註冊公司 Casdon Management,翻新相關舊屋後,可用作放置先人遺物作拜祭用,並揚言會繼續積極增強其業內之主導地位。
根據問博的公司公告,現任主席為林衛邦,已故國民黨上將張學良養女張桂蘭則是前任主席。公告指,張桂蘭是為投入更多時間作其他發展,才辭任董事會主席一職,與董事會並無分歧。
除骨灰龕業務外,問博於上月又發出新聞公告,指 Casdon Management的子公司與台灣新派紙紮產品生產商 SKEA簽訂協議,在港獨家代理 SKEA的紙紮產品,並與四個香港基督教團體合作提供基督教殯儀服務。
落力游說
聲稱列政府認可名單內骨灰龕一位難求,記者昨以顧客身份向私營骨灰龕「明月山」的代理查詢時,對方亦出盡法寶游說,包括以骨灰龕鄰近元朗豪宅葡萄園為賣點,又稱日後會有鐵路直達,並指骨灰龕場將會在政府的「認可」名單內,不斷游說記者要到現場參觀視察。
指日後有鐵路直達記者昨以顧客身份,致電明月山其中一家代理商「利時國際代理公司」查詢購買龕位詳情,公司職員陳先生形容,因骨灰龕場鄰近豪宅元朗葡萄園第二期的御葡萄,故可稱為「先人豪宅」。
當記者表示擔心骨灰龕場位置偏僻,交通不方便時,陳又聲稱將來有鐵路直達龕場附近的牛潭尾,並保證不會有違法經營的問題,「我哋有上市公司做後盾,上市公司點會做違法嘅事?」他表示在政府即將公佈的私營骨灰龕名單上,此骨灰龕場會在「認可」的一號名單內,日後很大機會獲發牌,「已經收晒附近嘅地,自成一國,唔使擔心」。
陳續指已有 2,000個龕位落成,若日後共六期的工程全部竣工,將會有 6.9萬個龕位,規模非常之大。為了加強記者購買的信心,他極力游說記者到現場參觀,更可安排接送,隨時成行,務求令記者盡快落實購買。
本報記者


元朗新圍村部份官地被人擅自鋪平,疑用作修路往私營骨灰龕場,地政總署已在相關地段豎警告牌。


張學良養女張桂蘭為上市公司眾彩股份主席,與問博關係密切。
2 : reference(1610)@2010-09-17 17:07:21

2010年9月17日  03:12:40 p.m. HKT, AAFN
問博<08212.HK>澄清已向骨灰龕銷售代理發出終止信

問博<08212.HK>發表澄清通告,全資附屬明月山和骨灰龕銷售代理簽訂代理合約時,集團代理指引訂明任何銷售代理以「明月山」商號作市場推廣或與其他產品一併出現於代理的推廣活動文件前,必須取得公司的書面允許。經調查後發現,有媒體報道所指的網上廣告,並未事先得到公司允許,公司已要求該代理即時刪除該廣告,並向該代理發出終止信,保留追究該名代理的權利。

另外,公司支持政府通過立法途徑,以規管骨灰龕設施,並冀望政府在釐清法律問題及社會達成共識前,不應以過份簡單列表處理該議題。公司表示,不認同及不支持政府單靠土地和規劃相關的條例,發布兩份私營骨灰龕供應商名單。公司建議,業界於過渡期內自行註冊登記,以提高經營透明度,增加市民信心。待政府訂定發牌條件和完成立法後,相關部門便能本著公眾利益而作出全面規管香港現有骨灰龕設施。(mk/d)


阿思達克財經新聞
傳真: 852 2186 8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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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址: www.aastocks.com
3 : GS(14)@2010-09-18 08:36:25

http://realforum.zkiz.com/thread.php?tid=6656
暫時放在此
4 : 大粒米(1247)@2010-10-16 13:08:14

那8212會爆煲嗎??
5 : GS(14)@2010-10-16 21:00:45

4樓提及
那8212會爆煲嗎??


爆緊啦..合埋先想想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0244

防煙門無裝 防火膠漏貼 僭建物未拆 嘉禾未汲教訓 火警危機處處

1 : GS(14)@2010-11-03 22:33:57

http://www.hket.com/eti/article/ ... 4-570403?category=m




08年旺角嘉禾大廈無情火斷送4人寶貴生命,當年相關人士信誓旦旦稱會做好防火措施,但本報發現,事隔2年多肇事大廈仍然危機處處,低層防煙門未重新安裝、其他樓層防煙門或開關困難、或漏貼防火膠,連被指於肇事當天阻擋散煙的天台僭建物亦未清拆。

區議員指曾向屋宇署反映區內僭建問題,但對方以未有即時結構性危險為由,沒有立即處理,反映部門各自為政,未能汲取血的教訓。

死因庭昨日裁定4名死者死於意外,並提出多項建議(見另文——「比鄰大廈 拆防煙門擴營業」)。雖然嘉禾大廈在火警後花了逾百萬元翻新及安裝防火門窗等設備,但本報記者前日由退休消防員、金科消防顧問技術總監梁錦得陪同下巡查該大廈,仍發現危機處處。

事隔2年 燒焦物仍未清理

現場所見,位於閣樓的肇事卡拉OK夜總會,被燒焦雜物仍未清理,低層防煙門或未安裝、或以木板作臨時防煙門;部分防火門氣鼓度數疑未有調校,開關有困難;6樓其中一扇防火門內側未有防火膠,一旦發生火災,濃煙便可能蔓延。

梁錦得解釋:「防火膠遇熱膨脹,可逼緊防煙門防煙;但由於防火門及防火窗均非消防設備,屬屋宇署管轄範圍,政府沒有立例管制安裝者的資歷,一旦出事惟有告業主,但業主根本無這些專業知識,對他們並不公道!」

沿樓梯抵達天台,堆放着一些油漆工具,被指令梯間濃煙不散的僭建天台屋,至今仍然存在,屋宇署發言人只回應表示:「已交有關部門處理。」

投訴有僭建 屋署未處理

但油尖旺區議會防火事務委員會主席許德亮則踢爆,2年前已向屋宇署反映嘉禾有天台僭建屋,但對方竟回覆稱無即時結構性危險,未有勒令即時清拆;區內10幢樓宇9幢有僭建天台屋問題,每次反映均無功而還,對居民構成威脅。他批評,現行由消防及屋宇署條例「斬件式」監管消防設備問題,造就部門各自為政、互相推卸責任,促政府應統一處理大廈消防問題。

本報昨日再次進入嘉禾大廈,見到有工作人員更換電梯大堂滅火筒,但未有回覆是否昨天才接獲更換通知;而數名消防員亦到大廈巡查,檢視梯間消防設備;而在該大廈上班的余小姐表示,事發後大廈梯間及走廊已較之前乾淨。

消防:明年改用數碼通訊

昨陪審團倡消防處即時更換裝備及通訊器,消防處長盧振雄指,明年7月會改用新數碼化無綫電通訊系統,可解決無綫電波穿牆或受濃煙環境等因素而衰減的問題外,新系統亦有流動轉播器可攜上樓層,加強電波轉播,新的手提無綫電機內亦增設緊急按鈕;處方已購置更佳保護性能的金色抗火衣,數月內分發予前綫。

消防處發言人表示,會仔細研究死因庭判詞及建議,又透露早前曾試用一款9公升呼吸氣樽,但消防員背負時耗用更大體力,效果不理想。對於死因庭裁定4名死者死於意外,消防處職工總會主席趙善聰稱無奈接受,希望同類慘劇不要再發生;他對處方在慘劇後才加強裝備感遺憾,擔心明年中才更新通訊系統,會影響同袍在火場工作安全,盼盡快落實1人1通訊機,但對提升氣樽量的建議則有保留,認為會增加人員的體力消耗。

撰文:吳婉茵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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