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hk.myblog.yahoo.com/yccft/article?mid=7297
一段時間無update個blog,原因是最近沉迷於玩 i Pad Apps,上個星期亦接受了明報訪問介紹我這個打工仔的整餅方法,幾日前菲律賓的『特蠢部隊』協助殺害香港人質又另我義憤填胸,無言以對 >︹< 。。。!
還是說回今天的主題,現今香港社會已是M 型社會,富者越富,貧者越貧,發達容易打工難,中產收入永遠追不上支出,表面上是中產,實際上已跌入下流變得越嚟越窮。幾年前在日本讀書時,曰本媒體也時常報導這一社會現象,很多曰本人都自認是中產,但卻是「日光族」,「月光族」每月清,旅行也只是國內温泉旅館的一泊二食,國外旅行是夢想。最近看有線money cafe 其中一集講到M型社會中產自保的方法,就是『要有窮人的生活習慣,有富人的投資行為,減開支以收入作投資,累積財富』,這方法不就是我堅持的生活方式嗎!
前篇「Dream Bigger Work Harder」有blog 友問我怎樣18年供完4層樓,這些都是塵年往事,現時香港環境未必apply 到,不過都估且紀錄下來當故仔給大家打打氣:
這一個階段的現金流可以 roughly break down as follow :
退 休前供滿4層樓這一個階段其實每個有份安定職業的打工仔都不難做到,供到幾多層就要depends on 你嘅income,要訣是盡量不要在高位入市,買樓收租是長線投資,無必要在高位追貨入市,另外就是堅持買樓收租這種投資方式,不要將儲蓄或re- mortgage返嚟嘅錢投機輸掉。這一個階段好漫長好沈悶,但這是我第二個階段(將250萬退休金在5年間買入8層樓)的foundation。
打工仔致富是沒有捷徑的,祈望投機致富可能會輸得更慘,我有2個同事在97年抄樓最終於都要破產收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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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前,被稱為食品界食安海嘯、幾乎「動搖國本」的塑化劑案,團體求償訴訟在十月十七日一審宣判。 這起國內首件食品安全團體求償案件,相當具有指標性意義,消基會替五百六十一名消費者向三十七家業者提出二十五億元團體訴訟求償金,但一審法院僅判賠一百二十萬元,大大出乎各界意料之外。 其實從塑化劑團體求償這個指標性案例,法院的思考邏輯及判決態度,幾乎可以斷定,「未來台灣食安事件仍將層出不窮,國人健康仍將持續亮紅燈,」立委田秋堇說。 因為當主管民眾健康的衛福部幾乎形同淪陷、黑心食品業者又橫行,甚至連最後一道司法關卡也不能保護人民,國人身體健康正遭到「黑心大老鼠」嚴重啃食,每次出事總是「重重舉起、輕輕放下」的「官僚體系」,就是養肥黑心大老鼠背後那隻黑手。 理賠差很大企業損失,比民眾健康重要 在這次塑化劑集體訴訟案中,讓人覺得很瞎的判決當屬:把「添加塑化劑」食品吃下肚的消費者,也就是事件「直接受害者」,有人僅獲得新台幣九元的補償,但食品業者卻「搶先」獲得鉅額賠償。 塑化劑案爆發後,下游食品業者統一、大漢酵素生物科技、康富生技公司紛紛將箭頭指向上游原料提供源頭─賓漢與昱伸公司。 其中統一因長期向賓漢採購起雲劑做為「蘆筍汁」、「寶健運動飲料」添加物,當賓漢被查出將塑化劑加入起雲劑使用,統一於是以「企業蒙受損失」為由,向賓漢求償近八千萬元,大漢酵素及康富也跟隨腳步同樣對昱伸進行求償。 去年八月,食品業者向塑化劑供應商求償的一審判決出爐。 板橋地院判決賓漢及負責人要連帶賠償統一企業七千三百四十萬元,接著,法院也判決昱伸須賠償康富四百二十一餘萬元,另外也須賠償大漢酵素三千三百八十三萬餘元。 統一成為「塑化劑」風暴中,首家獲得賠償的「受害廠商」,若加上大漢酵素及富康,整個塑化劑事件發展至今,食品業者所獲得的賠償金額已超過一億元。 如果按照新北地院這樣的判決,顯示法官的思考邏輯是「企業的聲望和損失比民眾身體健康還要來得重要,」消基會名譽董事長謝天仁說。 責任差很多代言人責任,比廠商還重 根據《消費者保護法》(下稱消保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因企業經營者「故意」所造成的損害,消費者得請求損害額三倍以下之懲罰性賠償金;但因「過失」所造成的損害,得請求損害額一倍以下之懲罰性賠償金。 而塑化劑團體訴訟一審宣判結果,消基會原先求償二十多億元,但法院判廠商僅須賠償一百二十萬元,判賠金額會這麼「不成比例」,主要是這些賠償金額只是消費者當初購買這些「含塑化劑」商品的金額,並不包含消保法當中強調的「精神及懲罰性」等其他損害賠償。 「原本還在期待法院至少會對食品業者進行『懲罰性賠償』,現在法官連《消保法》獨有的懲罰性賠償精神都不提,那法律何必特別立個《消保法》來『偽裝』保護消費者,本來的《民法》就足夠使用了,」玄奘大學法律系副教授陳汝吟說。 因為對照《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一條(以下簡稱公平法)的「薦證人」責任,也就是產品代言人代言產品,若發生爭議,也要負起連帶賠償責任。換句話說,受害者不僅能夠對廠商求償,也能對代言人提出民事求償(若以胖達人事件為例,受害消費者除了對胖達人求償,小S可能會被消費者以民事求償)。 如果代言人都有這種需要負連帶責任的風險,那塑化劑案中,這些大廠商可以將責任推給原料商,然後自己除了退換貨的「補償」以外,「賠償」責任輕微,甚至還可以以「受害者」名義進一步向原料商求償,相當不可思議。 「藝人代言都得負連帶責任,販賣『塑化劑』有毒食品的業者卻沒事,那食品業者的責任不就比代言人還要輕?」陳汝吟點出塑化劑集體求償判決「荒謬」之處。 另外,這次消基會塑化劑集體求償案之所以會在一審「敗下陣來」,主因在於法官採信食品業者提出:衛生福利部旗下食品藥物管理署以及國民健康署網站所公布的「食品中塑化劑污染衛教手冊」當中針對塑化劑「無害」的描述,因此採信塑化劑對人體無害。 解釋差很遠食衛署函文,內容自相矛盾 根據手冊內容:「塑化劑DEHP會在二十四到四十八小時內,由尿液或糞便排出;塑化劑DINP在七十二小時內有八五%從糞便排出,」法官於是認為塑化劑DEHP與DINP會在短時間內排出人體,對健康並未造成傷害,因此不構成「精神及懲罰性」等損害賠償。 但在統一對於賓漢的求償案中,法官採信的卻是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另一函文。 法官根據此函文等證據得知,以六十公斤成人而言,DINP每日總耐受量是九毫克,二十公斤的兒童則是三毫克,喝一罐寶健攝入八.九九○八毫克、蘆筍汁是八.九九六四毫克、7-select為九.○○二八毫克,均已達或超過六十公斤成人每日耐受量,對兒童更超標近三倍,足以危害人體,因此判賠賓漢須賠償統一七千三百萬餘萬元。 這當中令人不解的是:同樣是中華民國法院,為何塑化劑「對人體有害還是無害」,卻有完全不同的解釋? 早在團體訴訟期間,消基會就已發現「幾乎所有廠商都拿食衛署的手冊內容來辯解」,消基會委任律師徐則鈺於是趕在今年二月發函食衛署(當時仍為食藥局),除請食衛署針對「塑化劑對人體傷害做進一步說明」,也有提醒食藥署「趕緊撤下手冊」的用意存在。 怎知二月二七日,食衛署給予消基會的回函,文中僅輕描淡寫提到「此數據僅是國外動物實驗結果,網站所揭露內容,僅係說明國內外的科學研究結果,且食品中驗出塑化劑,除人為添加,也可能是環境污染或塑膠容易正常溶出的背景值等,」至於塑化劑到底會對人體造成什麼樣的危害,食衛署的回函完全「隻字未提」。 惡例一開,後患無窮胖達人、大統,判賠機率低 如今,塑化劑案一審判決結果消費者權益出現大潰敗,國內食安界私下都認為,「第二起食品安全團體求償」胖達人案,甚至接下來可能提起「團體求償」的大統黑心油案,消費者一方想要「集體求償」成功,機會恐怕更是渺小。 「明顯違法添加的非法添加物,加在食物中,法官都可以認為此對身體無害,業者不須對消費者進行賠償,那合法的添加物,要如何向法官說明或舉證『合法添加物』會對身體會造成傷害?」徐則鈺對於胖達人甚至是大統案的「團體求償」能有多大效果,感到「不樂觀」。 就算最後,胖達人集體求償案,針對胖達人「廣告不實」,消費者只要主張「被騙」就可獲賠償,而讓這起「團體求償」案勝算增高,但以目前有六百多人提團體訴訟,全部發票加一加總額不過五、六十萬元。 如果依消保法,懲罰性賠償三倍,賠償金額不過一百多萬元,若依新通過的《食衛法》第五十六條(非財產損害包括精神損害的話),每人可求償五百元到兩萬元,就算最多每人可賠兩萬元最高上限,總數也不過賠一千萬元,一百萬元或一千萬元,這對於以「天然」為訴求,賺取暴利的胖達人來說,根本就是九牛一毛,無關痛癢。 「當廠商獲得的暴利與罰則不成比例,不肖商人當然不會把一點點的罰金,看在眼裡,」謝天仁說。 相較於日、美等重視消費者權益的國家,每每祭出「重罰」遏阻問題食品及業者,在台灣不管是消費者「吃毒」或是「被騙」,似乎只要消費者「沒死」,販售黑心商品的無良廠商,最後幾乎都沒事。而這次的塑化劑案,只是讓我們再次印證,司法對於黑心業者果然是「重重舉起、輕輕放下」。 【延伸閱讀】塑化劑事件,重重舉起輕輕放下—塑化劑大事紀 時間:100/03事件:衛生署技正檢驗台南衛生局送檢減肥用益生菌是否摻西藥,發現含塑化劑DEHP 時間:100/05/19事件:彰化檢方查出塑化劑來自新北市昱伸公司,將負責人賴俊傑等羈押偵辦 時間:100/05/23事件:衛生署全面檢驗食品,含塑化劑者下架銷毀 時間:100/05/27事件:新北地檢署查出賓漢香料公司販售塑化劑給統一、津津等公司生產飲料,將負責人夫妻等依詐欺等罪嫌起訴 時間:100/12/16事件:統一向昱伸負責人求償1.4億元 時間:101/03/15事件:消基會代表561名消費者對昱伸、賓漢、統一等37家公司求償,共24.9億元 時間:101/03/20事件:賓漢負責人被判刑13年 時間:101/08/06事件:統一企業向賓漢公司求償8,000萬元,新北地院判賠7,300萬元 時間:101/11/20事件:康富生技向昱伸求償851萬元,獲台中地院判賠421萬元 時間:101/12/27事件:昱伸負責人被判刑15年 時間:102/02事件:北市李姓男子因購買統一寶健運動飲料,向統一求償商品價格25元及精神慰撫金1元,另向衛生署及工業局各求償1元,一審法院認定統一與政府機關無疏失,判李男敗訴 時間:102/05事件:金果王負責人判刑14個月 時間:102/08事件:大漢酵素公司向昱伸求償,獲新北地院判賠3,300萬餘元 時間:102/10/17事件:新北地院判昱伸等18家公司須賠償消費者120萬7,868元 |
http://www.yicai.com/news/2015/07/4646615.html
日本自民党和公明党议员占着人数上的优势,不顾民意的强烈反对,在众议院强行通过新安保法,在日本国内外闹得沸沸扬扬。不过,首相安倍晋三的终极目标,是要最终修改宪法,而这次通过的新安保法,是这个终极目标的第一步。
这大概也是反对派们反应异常激烈的主要原因。因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们正在进行一场宪法保卫战。
日本关于宪法的争论在战后从来就没有停止过。二战惨败之后,日本被美军为主的联军占领,在当时联军最高司令官麦克阿瑟主导下,1946年日本制定宪法,1947年生效。
关于这个宪法争论的焦点在于其第九条。这一条内容译成中文是:日本国民真诚地祈求以正义和秩序为基础的国际和平,日本人民永久放弃以战争、武力或武力威胁的方式解决国际争端。为了达到这一目的,不保持海陆空军和其他武装力量,也不承认交战权。
安倍晋三推出新安保法
这个内容体现到实际政策中,就是日本不能拥有军队,不能使用武力。因为这个“宪法九条”,日本的宪法被成为“和平宪法”。但随着战后东亚局势迅速变 化,国民党败走大陆,朝鲜半岛爆发战争,美国重新审视对日本地位的评估。在1952年日本恢复武装力量,但只用于自卫,因此称自卫队。
在随后的几十年里,美国都一直根据国际环境和自己的国际战略,调整对日本的政策,日本国内随着经济发展,也有很多人民族主义高涨。日本的防卫策略和 自卫队也逐渐变化,包括前些年将原来的保安厅升格为防卫省,自卫队逐渐走向世界其他地区执行维和任务等。但日本自卫队的根本性质未变,和平宪法的本质也没 有变。
针对这部宪法,日本社会可以说大致分为三派观点,彼此争论不休。激进的右翼保守派认为,这部宪法乃是战败后外力强加给日本的,是个屈辱。用最近支持 自民党刊发的一部漫画上的人物说法就是,“如果继续接受占领当局强加给战败国的宪法,那么就说明日本将永远是战败国。”因此这一派势力,虽然在战略选择上 重视美日同盟,但对这宪法很不满,念兹在兹要修改宪法,废除第九条,争取让日本成为一个军事是的“正常国家”(另一个相关的是要让日本成为政治上的“正常 国家”,终极目标是成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
日本民众抗议通过新安保法
与这个观点针锋相对的激进左派认为,幸亏日本有了这部宪法,所以才能得以避免卷入武力战争的可能,保证了日本战后以来的和平、繁荣,也保障了日本民主制度的发展。因此,左派虽然反对把日本和美国捆绑在一起,但对这部“和平宪法”却非常珍视,认为自卫队都是违宪的。
处于这两种观点之间的,是比较温和的一派。这一派认为宪法虽然不完美,自卫队也许违宪,但现状却很好,把防务托付给美国,日本集中精力发展经济。实际上也是反对修宪。大多数工商界人士、政界官僚和农民阶层都持这种中间派观点。
所以总体看来,日本反对修改宪法的势力是大于支持修改宪法的,起码主张持“慎重”态度的居绝大多数。
但一直以“振兴日本”为己任的安倍是个激进的右翼人士,他明确表示要修改宪法。奈何修改宪法需要众议院三分之二同意、同时两院都要同意才可以。自民党虽长期执政,却没法达到这个条件,修宪的目的很难达到。安倍的策略,便是以与安保事务有关的法案为突破口。
目前日本自卫队仍用于“专守防卫”,派兵的地理区域有限制,维和时不能使用进攻武器,只能从事后勤与建设,更重要的是,自卫队没有“集体防卫权”。集体防卫权就是,当日本盟国受到攻击,自卫队也可以参战,地域没有限制。
这次新安保法的要害之处,就在于该法将赋予日本自卫队更广泛的权力,包括向海外派兵,获得“集体防卫权”。美国出于自己的战略需要,欢迎这个法案。安倍等右翼受美国鼓舞,在防卫政策上取得突破,因此实际上架空“宪法九条”,为自己修宪目的迈出重要一步。
从这一点来说,日本众议院此次通过新安保法,不仅仅事关安保,也的确威胁到日本现行的宪法,对日本未来发展的性质有很大影响。这也是为什么不仅日本国内大批民众反对,日本周边国家也立即提出警告的原因。
國家林業局4日表示,將抓緊清理與野生動物保護法不一致的規章、規範性文件和相關技術標準,並要求地方林業主管部門同時推進這項工作。
此前,林業部門有關棲息地保護、人工繁育野生動物等多項與野生動物保護的規定在社會上爭議較大。
7月2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簡稱野生動物保護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修訂後的野生動物保護法,增加了野生動物重要棲息地保護和名錄制度、野生動物收容救護制度、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制度、人工繁育技術成熟穩定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管理制度、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標識制度、禁止生產經營使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以及禁止為食用非法購買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制度、引進外來野生動物的核準管理和野生動物放生制度,以及涉及野生動物管理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等。
此外,野生動物保護法還增加了禁止性規定及相應的法律責任,提高了罰款額度,增加並細化了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有關政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不作為及不依法查處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明確了縣級以上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對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出售、購買、利用、運輸、寄遞等活動進行監督檢查。
一直以來,民眾對虎骨、犀牛角、熊膽是否可以入藥公開銷售爭議很大。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人工繁育技術成熟穩定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經科學論證,可憑專用標識出售和利用,但“野生動物及其制品作為藥品經營和利用的,還應當遵守有關藥品管理的法律法規”。
1993年5月發布的《國務院關於禁止犀牛角和虎骨貿易的通知》,其中第三條規定,“取消犀牛角和虎骨藥用標準,今後不得再用犀牛角和虎骨制藥。”因此,人工養殖的虎骨、犀牛角等重點野生保護動物制品仍禁止入藥。
修訂後的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將野生動物放生至野外環境,應當選擇適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當地物種,不得幹擾當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產,避免對生態系統造成危害。隨意放生野生動物,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害或者危害生態系統的,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在4日上午召開的全國林業法治工作會議上,國家林業局副局長陳鳳學表示,根據修訂後的野生動物保護法,“處理好保護和利用的關系”。他說,野生動物保護法明確規定,國家保障依法從事野生動物科學研究、人工繁育等保護及相關活動的單位和個人的合法權益。為了適應國家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客觀需要,野生動物保護法簡化了科學研究、人工繁育和經營利用野生動物的審批程序和環節,同時也加大了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
陳鳳學介紹,野生動物保護法在野生動物重要棲息地保護、人工繁育野生動物、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專用標識等許多方面作出了新的規定。這些新制度的實施,還需要抓緊修改完善《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和《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按照立法程序報國務院審議發布。
陳鳳學透露,國家林業局將制定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人工繁育許可證管理辦法、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專用標識管理辦法等部門規章和相關規範性文件,抓緊清理與野生動物保護法不一致的規章、規範性文件和相關技術標準。地方林業主管部門要抓緊清理、修改和完善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文件。根據立法法的規定,凡設區的市和自治州林業主管部門要結合本地方的實際,起草制定與野生動物保護法配套的規定,履行立法程序,確保野生動物保護法在本地方的順利實施。
據共同社報道,日本安全保障相關法(簡稱“安保法”)19日迎來成立一周年,市民團體當天在國會議事堂前舉行大規模抗議集會。據主辦方統計,約有2.3萬人到場,參加者在雨中高喊“絕不放棄直到廢除”、“以大家的力量保護憲法”等。同時呼籲共同行動,示威及集會活動在全國各地展開。
國會議事堂前的集會由“不允許進行戰爭·不允許破壞憲法第九條!統籌行動實行委員會”主辦。趕到現場的在野4黨黨首等人表示,“(安保相關法)不論過多少年都是違反憲法的”。集會人群連聲高呼“在野黨共鬥”。欲促使在野黨為廢除安保法統一步調。
9月19日下午,在國會議事堂前參加抗議集會的人群。(來源:共同社)
曾是8月解散的學生團體SEALDs成員的林田光弘(24歲)質疑政府的做法稱:“到現在還未向國民說明解禁集體自衛權的證據。”
大阪市西區也聚集了超過5000人。參加者高舉寫有“反對戰爭”等的黃色標語牌,在主幹道禦堂筋遊行。在名古屋市,約2000人在市中心約1公里進行了示威遊行。
9月19日下午,反對者在大阪市舉行的集會上手持標語呼籲廢除安保相關法。(來源:共同社)
7月的參院選舉結束後,安倍政府改組內閣,最大在野黨民進黨選出了蓮舫擔任黨首。新成員陣容已齊,本月26日將召集臨時國會。民進、共產、生活、社民4個在野黨主張廢除安保法,論戰將再次開啟。
新安保法使“和平憲法”名存實亡
據悉,2015年7月16日和9月19日,新安保法相關法案先後在國會眾院、參院通過,正式成為日本的法律,並在2016年3月29日起正式實施。
新安保法包括《國際和平支援法案》和由10項小法案構成的《和平安全法制整備法案》,主要影響有三點:
即使日本未受攻擊,自衛隊也可主動馳援盟友,對他國行使武力;
自衛隊在海外用兵不受地域限制;
派兵性質從後勤支援變為戰場支援。
日本憲法第九條規定,日本放棄戰爭、不設軍隊,放棄集體自衛權。因此,新安保法的誕生與實施,不僅標誌著日本成為可以隨時介入全球軍事沖突和紛爭的“可戰國”,也意味著該國放棄戰爭、禁止行使集體自衛權的“和平憲法”名存實亡。
安倍政權推進安保法至今,日本民眾的反對和抗議一直沒有停止。
據共同社26日報道,日本第192屆臨時國會今日開幕,首相安倍晉三在眾院全體會議上發表了施政演說。關於自身意欲實現的修憲,他稱向國民出示修憲草案是“國會議員的責任”,呼籲跨越朝野政黨加深在眾參兩院憲法審查會上的討論。
報道稱,安倍此次演說把重心放在了宣傳安倍政府推進的“安倍經濟學”和“一億總活躍社會”等招牌政策上,並未就頗受關註的完善社會保障給出具體措施,也緘口不談安保相關法等。 給人以拋開課題“避重就輕”之感。
安倍就作為核心內容之一的經濟增長戰略表決心道,會促使在本屆國會上成為重要課題的跨太平洋夥伴關系協定(TPP)盡快生效以及實施農業改革,但對農戶老齡化等結構性問題仍然是沒有提出解決辦法。
安倍強調,為了避免全球經濟增速放緩“將采取規模超過28萬億日元(約合人民幣1.85萬億元)的經濟刺激計劃”,鮮明地表露了加快“安倍經濟學”力爭擺脫通縮的姿態。他還明確談道,“會堅持”2020年度使基礎財政收支出現盈余的財政健全化目標。
他還承諾,將實現解決兼職打工者等與正式員工之間待遇差距的“同工同酬”。他呼籲道:“為了糾正不合理的待遇差距,將以年內為目標制定新的指針。”
關於外交,安倍表示憑借實現俄羅斯總統普京12月訪日,會使包括北方四島領土問題在內的日俄和平條約談判“通過首腦間的領導力向前邁進”。
安倍指出,日本的外交與安全保障支柱是日美同盟,“這是不變的原則”。他稱,將在兩國堅實的互信關系之下“竭盡全力減輕沖繩的基地負擔”。安倍就旨在實現部分歸還美軍專用設施“北部訓練場”的中央政府相關努力謀求了理解。
鑒於贊成修憲的勢力在眾參兩院超過了由國會提議所需的三分之二,安倍此前已明確了為鎖定修憲項目加快憲法審查會討論步伐的意向。此次演說再次將修憲意願展現人前。
此外,關於天皇生前退位問題,報道稱安倍有意通過專家會議推動討論。
施政演說是指日本首相在臨時國會或特別國會伊始的全體會議上,就當前政治課題表明基本姿態的演說。這是安倍晉三2012年第二次上臺執政以來,第四次發表施政演說,上次是在2014年9月。
1樓提及好可惜
http://realblog.zkiz.com/greatsoup38/17765
3樓提及
這做法違反人性嘛....
過窮人的生活, 作富人的投資....
那還不是徹頭徹尾的窮人嗎....
不過中產生活, 就不是中產!
他只是一個投資有道的窮人!
所以雖然這法則成功的機會很高, 卻很少人會用....
5樓提及
也己然遲了...
細蚊仔時最開心的是最新款玩具....
青春期最想的是同班花拍拖...或讀書第一
廿零歲最開心係有部跑車
三十零歲最開心係事業有成
四十零至死個日, 最開心係有無上權力
6-70歲係天倫之樂....
呢的野, 時間最好唔好錯
三十零歲先有最新款玩具有何用?
50歲先有18歲的靚女或法拉利, 雖比無好
但....己不是那種味兒了
結論是....享樂要趁早
18-22 去日本, 著到成個潮童咁番黎, 的frd 會讚你好型
40歲著到潮童咁....你的frd 會扮唔識你!
8樓提及
咁又係....回歸現實.....又談何容易呢....
昨天看報紙, 李氏帝國大佬...
(70-80歲享無上權力....)
看見那打從心底發出的笑容....
真令當勞情何以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