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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抽血”1.46萬億,超4個省份GDP總和!剛剛,監管層對TA亮劍了

來源: http://www.nbd.com.cn/articles/2017-02-17/1077248.html

近段時間以來,上市公司再融資一事,頻繁被新華社等官方媒體提起,證監會也曾在新聞發布會上有所表示,但這把達摩克利斯之劍似乎一直懸而未落。

每日經濟新聞(微信號:nbdnews)記者註意到,今日(2月17日)下午,證監會官方微信發布了題為《證監會完善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規則 規範上市公司再融資》的文章,明確對再融資“亮劍”。

證監會到底是怎麽要求的?

證監會:已受理的再融資申請不受影響

今日下午,證監會官方微信發布了有關再融資監管要求的文章。文中表示,證監會對《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部分條文進行了修訂,發布了《發行監管問答——關於引導規範上市公司融資行為的監管要求》(以下簡稱《監管問答》)。

每日經濟新聞(微信號:nbdnews)記者註意到,《監管問答》主要內容為:

一是上市公司申請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擬發行的股份數量不得超過本次發行前總股本的20%。

二是上市公司申請增發、配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本次發行董事會決議日距離前次募集資金到位日原則上不得少於18個月。前次募集資金包括首發、增發、配股、非公開發行股票。但對於發行可轉債、優先股和創業板小額快速融資的,不受此期限限制。

三是上市公司申請再融資時,除金融類企業外,原則上最近一期末不得存在持有金額較大、期限較長的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借予他人款項、委托理財等財務性投資的情形。

不過,證監會特別表示,為實現規則平穩過渡,在適用時效上,《實施細則》和《監管問答》自發布或修訂之日起實施,新受理的再融資申請即予執行,已經受理的不受影響。規則調整實行新老劃斷,已經受理的再融資申請不受影響,給市場預留一定時間消化吸收。

新華社曾7分鐘連發兩文談再融資

每日經濟新聞(微信號:nbdnews)記者註意到,進入今年2月以來,官方媒體頻頻對再融資發聲。

比如,2月9日16:45,新華社發布了一篇題為《IPO審核趨嚴再融資規模“瘦身” 上市公司融資“抽血”難了》的文章。文章稱,從近期定增市場呈現趨嚴的態勢看,防止定增套利、避免過度融資、引導“脫虛向實”是2017年監管政策的主基調。

當日16:52,新華社再度發表了一篇題為《防止“擴容恐懼癥”A股需要哪些“藥方”?》的文章,表示“求解‘擴容恐懼癥’,A股當先堵住再融資這個‘出血點’”。文章稱,“過度融資、融資結構不合理,募集資金使用隨意性大、效益不高……再融資種種亂象,已經被監管層納入視野。農歷猴年的最後一次例行發布會上,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明確表示,下一步將采取措施限制上市公司頻繁融資或單次融資金額過大,健全上市公司募集資金使用現場檢查制度,督促保薦機構對在審上市公司再融資項目進行複核。”

早在1月17日,新華社就發布文章談及再融資問題。

彼時的背景是,A股市場受到新股擴容加速的影響,滬指和創業板指連續下跌,不少投資者憂心忡忡。在這樣的背景下,1月17日,新華社發文稱,“上市公司再融資門檻較低、規模較大,再融資後續的解禁減持,以及伴生的違法現象等,也讓市場擔心。數據顯示,2016年,A股市場整體募集資金(IPO、再融資合計)為18355億元,再融資額度達歷年新高。”

新華社上述文章最後一句話給市場各方留下了深刻印象:“據記者了解,目前監管層正在研究再融資相關政策。”

證監會早已表態:抑制上市公司過度融資

那麽,再融資市場到底處於一個什麽狀態呢?

據券商中國報道稱,2016年的最大權益融資,不是新股,而是增發!增發成為A股最強抽水機,一年的增發募資相當於2010~2013年四年總和1.45萬億(原文如此,編者註)。2016年A股增發募資總額達到1.46萬億元(原文如此,編者註),是新股募資的10倍,如將IPO、增發和配股合計,2016年的募資總額達1.62萬億元,變身為歷史第一位。

▲券商中國微信公眾號報道原文截圖

記者註意到,如果按照券商中國的數據,2016年A股增發募資總額1.46萬億,已經超過了去年海南省(4044億)、寧夏回族自治區(3150億)、青海省(2572億)和西藏自治區(1150億)四個省或自治區的GDP總和。

事實上,作為主管部門的證監會,對再融資問題早就做出了表態。

每日經濟新聞(微信號:nbdnews)記者註意到,1月20日,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在當日的例行新聞發布會上表示:

“下一步還將采取措施限制上市公司頻繁融資或單次融資金額過大,健全上市公司募集資金使用現場檢查制度,督促保薦機構對在審上市公司再融資項目進行複核。”

新聞發言人稱,“現行再融資制度從2006年開始實施,至今已逾十年,有必要對實施情況和效果進行評估,予以優化調整。總體考慮是嚴格再融資審核標準和條件,解決非公開發行與其他融資方式失衡的結構性問題,發展可轉債和優先股品種,抑制上市公司過度融資行為。”

分析人士認為,如上所述,證監會此前已非常明確地表示:要“抑制上市公司過度融資行為”。今天又明確表示要規範上市公司再融資行為,那麽,瘋狂的、不規範的再融資,要到頭了。

每經編輯 趙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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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監會:開展打擊損害保險消費者權益行為“亮劍”行動

據保監會網站17日消息,保監會印發《2017年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要點》的通知提出,深度開展打擊損害保險消費者權益行為的“亮劍”行動。在對保險機構電網銷業務專項檢查的基礎上,延伸至投訴集中、業務量大、分支機構多的銀行、郵儲等兼業代理機構和第三方平臺重點檢查,規範新興渠道的保險銷售業務。根據過去兩年的檢查情況,抽取個別公司開展“回頭看”檢查,落實監管措施。加大現場檢查力度。

以下為全文:

2017年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要點

2017年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要按照全國保險監管工作會議部署,認真貫徹《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幹意見》和《中國保監會關於加強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意見》,堅持穩中求進總基調,堅持“保險業姓保、保監會姓監”,堅持“抓服務、嚴監管、防風險、促發展”,強化保險公司維護消費者權益的主體責任,督促保險公司重視和改進保險服務,嚴厲打擊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強化保險消費投訴處理監管,加強消費者教育和風險提示,加快推進保險業信用體系建設,愛護好、維護好、保護好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

一、督促保險公司切實改進保險服務

(一)啟動保險服務標準化建設。在現有《機動車保險理賠基礎指標》、《人身保險業務基本服務規定》和《保險小額理賠服務指引(試行)》的基礎上,根據行業發展水平、服務能力狀況以及人民群眾對保險服務的需求,逐步建立完善覆蓋產、壽險和中介業務的服務標準。

(二)紮實開展保險公司服務評價。在總結首次服務評價經驗基礎上,進一步完善相關指標,特別是重要服務創新和重大負面事件評價指標,調整優化指標權重,加強參評保險公司報送數據的監督檢查,科學評價保險公司服務情況,並將評價結果向社會公開。

(三)推進保險小額理賠服務質量監測。依照《保險小額理賠服務指引》完善配套方案和措施,持續開展保險小額理賠服務質量監測工作,每半年發布小額理賠服務指標監測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二、加大監督檢查力度

(四)深度開展打擊損害保險消費者權益行為的“亮劍”行動。堅持問題導向,在對保險機構電網銷業務專項檢查的基礎上,延伸至投訴集中、業務量大、分支機構多的銀行、郵儲等兼業代理機構和第三方平臺重點檢查,規範新興渠道的保險銷售業務。根據過去兩年的檢查情況,抽取個別公司開展“回頭看”檢查,落實監管措施。加大現場檢查力度,對損害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問題查深、查透、查實,消除風險隱患,將違規行為遏制在萌芽狀態。強化責任落實追究,不僅對直接責任人依法予以重處,同時嚴肅追究公司高管人員的責任。

三、提升保險糾紛化解能力

(五)規範投訴處理流程。結合投訴管理系統正式上線運行以來的使用情況,規範投訴處理的接收受理、甄別轉辦、辦結審結等環節。統一各保監局、各保險公司的投訴處理流程,提高投訴處理的效率和規範性。

(六)加強投訴處理考評。進一步強化公司投訴處理主體責任,督促公司規範投訴處理流程,嚴格辦理時限,增強處理時效,提高投訴案件一次性解決能力和水平,減少重複投訴案件產生,及時妥善解決消費者的合法訴求。加大對公司投訴事項辦理回複報告的審查力度,核實整改情況,推動公司切實執行溯源整改要求。對投訴案件較多,處理不到位的公司,采取提示風險、個別談話、集體約談等方式,督促有效降低消費投訴數量。

(七)強化投訴數據分析。加強對投訴處理數據分析,定期形成投訴分析報告,發現投訴反映的突出問題,及時將有關信息反饋給市場主體,發揮投訴數據預警作用。

(八)全面推進保險糾紛訴調對接機制建設。按照保監會與最高人民法院聯合下發的《關於全面推進保險糾紛訴訟與調解對接機制建設的意見》要求,指導各地建設好保險糾紛調解組織,健全調解工作制度,規範調解流程和訴調對接工作流程。

四、加強信息披露

(九)及時發布行業投訴情況通報。按月度發布保險消費投訴情況通報,客觀呈現各保險公司投訴處理情況,真實反映消費者在投訴爭議中的訴求。

(十)定期披露損害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典型案例。在對“亮劍行動”查實問題和投訴處理調查所發現問題梳理分析的基礎上,形成損害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典型案例,適時向社會公布。

(十一)編制並公布保險消費者信心指數。聯合中保基金公司,依托保險公司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官方微博等平臺,拓展調查範圍,改進調查方式,編制2017年度保險消費者信息指數,並及時向社會發布。

五、普及保險消費知識

(十二)開展保險消費者教育宣傳活動。組織全行業開展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和教育系列活動,利用重要時間節點開展活動,普及保險知識,幫助保險消費者樹立理性消費觀念,提高消費風險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在全社會形成保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良好氛圍。

(十三)加強保險消費風險提示。建立“保險消費風險提示統一平臺”,完善保險消費風險提示工作機制,推動保險消費風險提示工作制度化、科學化、規範化,及時發布保險消費風險提示信息。

(十四)編印保險基礎教育普及讀本。根據保險消費特點,結合保險消費過程中的相關法律規定和可能出現的風險點,從社會公眾的視角,組織編寫《保險消費指南》,為公眾購買保險產品、接受保險服務和提高自我保護能力提供具體指導。

六、加強基礎建設

(十五)完善並落實保險消保各項制度。進一步完善消費者保護各項制度,出臺《保險銷售行為可回溯管理暫行辦法》,實現銷售過程可回放、重要信息可查詢、問題責任可確認;加快修訂《保險消費投訴處理管理辦法》,完善保險消費投訴處理及監管機制;發布《保險公司消費者事務委員會工作指引》,強化保險公司消費者權益保護主體責任;研究制定保險產品適當性銷售制度,推動公司將合適的產品銷售給有相應需求的消費者。加大制度執行力度,監督保險公司貫徹落實《關於加強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意見》和各項監管制度規定,組織開展保險消費者保護制度執行情況督導檢查,壓實保險公司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主體責任。

(十六)大力推進保險業信用體系建設。加快推進信用信息系統建設。積極參與構建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格局,配合相關部委落實聯合激勵懲戒措施,逐步形成常態化工作機制。建立保險行業失信懲戒制度,與有關部委簽署對保險領域違法失信責任主體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推動相關措施的落實。落實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公示,進一步規範公示內容,加強業務支撐系統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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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上線“明日頭條”,亮劍直指今日頭條?

來源: http://www.iheima.com/promote/2017/0402/162354.shtml

知乎上線“明日頭條”,亮劍直指今日頭條?
劉曠 劉曠

知乎上線“明日頭條”,亮劍直指今日頭條?

知乎在這個時候突然推出的“明日頭條”,著實讓人有些驚訝......

4月1日淩晨,知乎悄然上線了“資訊類內容”,並對外宣稱發布了“明日頭條”,意圖向移動資訊開始發起進攻。來自知乎內部員工發布的《知乎重磅發布[明日頭條],直接促使領結婚證免費》愚人文章中煞有介事地稱:“知乎現在正式重磅發布新功能——明日頭條,這個劃時代新功能將顛覆性地為知乎用戶帶來全新的內容體驗,通過高質量內容的聚合,知乎希望,給世界增加一點顏值。”

知乎在這個時候突然推出的“明日頭條”,著實讓人有些驚訝,難道知乎真的要向今日頭條發起進攻?

懷著好奇感,劉曠仔細體驗了一番知乎這個最新的“明日頭條”後發現,完全是與今日頭條走一條不同的路線。

功能上的不同:“明日頭條”是基於知乎原有“分享內容”的一次定向升級

據聞,在今年知乎內部一年一度的黑客馬拉松上,有人提出了把“用戶推薦資訊”和“社區衍生討論”結合到一起的想法,“資訊類內容”就這樣應運而生。此前,知乎平臺就提供了用戶分享的功能,支持用戶將自己感興趣的內容分享到知乎平臺,然後進一步討論,這一次知乎發布的“內容資訊”則是基於分享“內容”的一次定向升級。

知乎根據用戶添加和傳播的第三方內容,通過後臺算法進行數據分類、整理,然後通過用戶關註、熱門話題等方式流通到用戶首頁,並在“發現”中增加“熱門資訊”,將內容進行統一展示。

由此看來,知乎的“明日頭條”,並非單獨上線一個類似於今日頭條的興趣資訊推薦產品,僅僅只是對過去用戶分享內容的一次功能升級,為了方便用戶對自己感興趣的內容更好探討。在此前,只有關註的人才能夠看到其他用戶所分享的內容動態,而今用戶分享的資訊可以在首頁和發現欄目流通,能夠吸引更多人參與到熱門資訊話題的討論當中。

此外,用戶在知乎平臺上能夠看到的,僅僅只是卡片形式的一部分內容,包括了內容資訊的標題和開頭部分,他們在知乎平臺上看不到完整的內容。而用戶如果想要對相關資訊內容進行一個詳細的了解,用戶點開內容後則會直接跳轉到該資訊的原頁面或者原鏈接,在手機上啟動對應APP或者通過瀏覽器來訪問,知乎並不會針對原文做轉碼或者鏡像,這與今日頭條資訊分發有著本質上的功能區別。

屬性上的不同:知乎“明日頭條”仍然是平臺化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知乎“明日頭條”是為了讓用戶第一時間了解到自己關註領域的熱點事件,更好地促進站內話題討論。為了讓它的展現形式更為美觀,更符合知乎的原有形態,感興趣的用戶可以通過點擊瀏覽原鏈接文章,也可以在進一步延伸瀏覽到知乎的相關回答內容,做延展閱讀或參與討論。

知乎作為一家知識社交平臺,“資訊類內容”仍然是平臺化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一方面,通過此次升級,知乎用戶可以更為快速、更全面地了解到最新的熱門事件,而這些獨特性立場和角度的討論內容,會進一步成為用戶了解熱門事件的一個擴充閱讀。

另一方面,用戶可以通過分享鏈接看到更為詳細的內容,同時在該條資訊摘要頁面,可以看到與該資訊關聯度最高的知乎站內討論,這將有效提升知乎社區的用戶對話題的參與度和關註度,從而提升整個知乎社區的用戶活躍度,增加用戶粘性。

對於一家知識社交平臺來說,資訊內容是整個平臺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之一,不能說任何平臺只要推出資訊內容,就是想要做今日頭條。也就是說,資訊內容是今日頭條的全部,但是“明日頭條”資訊類內容卻僅僅只是知乎平臺為滿足用戶需求,所做的內容結構化補充。

戰略上的不同:知乎想要的是整個內容生態

從最開始的知乎問答,到知識付費平臺知乎Live的推出,再到“知乎書店”的上線,知乎作為一個知識社交平臺,一直都在為打造一個完善的知識內容生態體系而努力,此番上線的“明日頭條”同樣是如此。

知乎想要的,絕不簡簡單單只是想做一個資訊類的內容,而是要對整個平臺內容信息的組合和再組織,然後讓組合後的信息不論是在質量上還是在用戶覆蓋上都有極大的提升,從而滿足更大和更細分用戶的需求。

“相比搜索引擎連接已經產生的信息,問答則通過完全不同的方式,幫助用戶連接到還沒有產生的知識、經驗和見解。”這是知乎創始人兼CEO周源在今年SXSW西南偏南大會上的一段講話。“明日頭條”的上線則恰恰為知乎打通了內容生態的關鍵一環,讓更有價值的信息連接更多的用戶,從而打通了用戶從信息獲取到內容分享、積極討論的完整閉環。

而對於知乎的內容生態來說,“明日頭條”的上線一方面能夠幫助知乎搶占更多的用戶時間,提升平臺的用戶留存率;另一方面也能夠提升平臺的用戶體驗,對於提升整個知乎內容生態的價值具有積極的推進作用。

由此看來,知乎在今天的愚人節宣布推出“明日頭條”並非是真的要對標今日頭條,不過上線“知乎資訊”的功能卻並非愚人節玩笑,知乎這是項莊舞劍,意在“內容生態”。

劉曠,以禪道參悟互聯網、微信公眾號:liukuang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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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監會“亮劍”:一季度銀行被處罰近2億 明確2017“強監管、強問責年”

“今年是明確強調強監管的一年,也是監管問責的一年。”銀監會主席助理兼辦公廳主任楊家才在4月7日銀監會新聞發布會上表示,2017年將是“強監管、強問責”的一年。

從今年一季度銀監會系統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處罰力度加大,可以窺見“強監管、強問責”的監管重點。

在該新聞發布會上,楊家才還提及2017年銀行業監管工作重點,包括高度重視金融服務、防控風險、強協調、強化源頭管理、治理亂象等。銀監會今年還專門開展“三套利”的專項整治,包括監管套利、空轉套利和關聯套利,同時大力整治“四不當”行為,包括不當展業、不當交易、不當激勵和不當收費。

當天,銀監會也下發《關於提升銀行業服務實體經濟質效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要求銀行支持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方面重點開展十大工作,例如實施差異化信貸政策和債權人委員會制度,盤活信貸資源,加快處置不良資產,因地因城施策,促進房地產市場長期穩健發展等。

監管“亮劍”:一天處罰17家機構

“敢於亮劍、敢於碰硬,勇於‘揭蓋子’、‘打板子’,堅持嚴罰重處,始終保持整治金融亂象高壓態勢,”銀監會法規部主任劉福壽在前述新聞發布會上稱,重拳出擊查處了一批違法違規案件。

今年一季度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處罰數據來看,銀監會加大了處罰力度。2017年一季度,銀監會系統作出行政處罰485件,罰沒金額合計1.9億元。處罰責任人員197名,其中,取消19人的高管任職資格,禁止11人從事銀行業工作。

2016年的統計數據顯示,全年銀監會系統,一共處罰銀行業機構631家,罰沒入庫的金額是2.7億元。處罰責任人442名,其中取消了88人高管的任職資格,禁止42人從事銀行業工作。除了行政處罰以外,銀監會還用責任紀律處分等手段來追究個人責任。這兩年,內部問責的人員已經達到9萬人。

在新聞發布會上,銀監會還對相關違規金融機構進行點名。2017年3月29日,銀監會機關針對票據違規操作、掩蓋不良、規避監管、亂收費用、濫用通道、違背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等市場亂象,作出了25件行政處罰決定,罰款金額合計4290萬元。

此次處罰,共懲處了17家銀行業機構,包括信達資產管理公司、平安銀行、恒豐銀行、華夏銀行以及作為信達資產管理公司交易對手的招商銀行、民生銀行、交通銀行等機構。同時,對8名責任人員分別給予警告和罰款,其中含2名機構高管。

能夠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相關違規違法行為“亮劍”,出以重拳,一個重要的因素還在銀監會對監管處罰工作組織架構進行了重大改革。例如,設立審理機構、行政處罰委員會,建立“雙罰制”,推處罰信息公開,實行罰管掛鉤。

“目前,又一批違法違規行為已經立案,正處於行政處罰調查審理程序中。針對屢查屢犯、案件頻發、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各類亂象,銀監會將繼續加大監管處罰力度,進一步嚴厲打擊、嚴肅處理。”劉福壽稱。

強監管、強問責

“強監管、強問責”也定調了銀監會2017年的監管工作,“2017年是我國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也是金融業風險防控的關鍵之年。”銀監會相關負責人稱。

強監管方面,首先體現在銀行業的風險防範。《指導意見》針對當前部分金融機構存在的服務實體經濟主業不突出的問題,提出要進一步強化重點領域監管的約束,督促銀行業回歸服務實體經濟本源。

《指導意見》要求銀行確保業務規範性和透明度,加強創新業務制度建設和風險管理,將各類創新業務納入全面風險管理體系,杜絕違法違規行為和市場亂象,切實查糾參與方過多、結構複雜、鏈條過長、導致資金脫實向虛的交易業務,確保金融資源流向實體經濟。

風險監管是銀行業監管永恒的主題,楊家才在發布會上透露,銀監會接下來會下發防控金融風險的指導意見,4月7號中午銀監會主席郭樹清才簽定,文件正在印制過程中,很快會下發。

對於風險的監管今年會做得有針對性,並且對銀行重點風險制定了行動方案,實施“一險一策”。

治理市場亂象,遏制監管套利也是銀監會今年的工作重點之一。對此銀監會制定了相關文件,梳理出十大問題,要求銀行的網點和法人機構去“對號入座”,自查自糾並對照問題進行“拆彈”。

同時,彌補監管短板以及加強監管協調,也被列入銀監會監管工作重點。“今年跨市場、跨行業、跨地區的風險問題會得到很好的改善,監管套利會得到有效的遏制。”銀監會表示,會主動參與、服務監管協調,監管政策、規則統一基調統一口徑。

在強問責方面,前文提及今年一季度銀監會對金融機構的處罰力度增強已經有所體現,楊家才在新聞發布會上還詳細介紹了銀監會相關問責制度。

例如,堅持“一案三問”,發生案件的,堅決問責經辦人、相關知情人和機構負責人。“一險三問”,造成風險的,嚴格懲處業務發起人、業務審批人和機構負責人。“一損三問”,一經損害消費者利益的,要問責銷售人、核準人和機構負責人。

同時,堅持“上追兩級”,推行“雙線問責”,情節嚴重的,堅決頂格處罰。銀監會還提出“三並追責”,即究罰並重,罰沒並重,雙罰並重,要處理機構也要處理人。

同時,銀監會還推動建立銀行從業人員“黑名單”和“灰名單”,對於嚴重違規違紀、被機構開除的責任人員,一律列入黑名單,實施行業禁入,防止高管帶病流動、提拔。對於“灰名單”則是有違規違紀的行為但是從輕處理的從業人員。

“‘黑名單’是禁止進入銀行業,是損失類,‘灰名單’是關註類。”楊家才如是比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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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亮劍高送轉 超高預案火速“瘦身”

證監會主席劉士余怒批“10送30”全世界罕見的話音剛落,此前提出此高送轉預案的7家公司中有5家便火速調整預案,調整幅度最大的要數金利科技,由每10股轉增30股降至每10股轉增6股。此外還有4家原來擬“10轉增20”的也進行了下調。

第一財經獲悉,部分上市公司下調資本公積金轉增比例是不想因“高調”而被抓典型,向監管思路看齊。“近年來,高送轉開始不斷攀升,如果不打擊的話,就不只是‘10送30’了,沒有最高,只有更高。”有資深業內人士表示。

“資本公積金的大比例轉增其實是一個增資擴股的行為,如果動機不純的話,就容易變成了股價操縱、內幕交易。”在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教授董登新看來,若難以核查出上市公司高送轉背後的違法違規行為,可以采取其他定向的強化監管的威懾方法,監管層可以指定第三方機構對提出高送轉預案的上市公司近3年財報進行重新審計,以看是否存在財務造假,從而起到聲東擊西、降溫高送轉氛圍的作用。

隨著監管層的持續嚴監管表態,如今高送轉板塊以及作為高送轉主力的次新股板塊的行情連續遭遇重挫。董登新表示,相信後市人氣會大降,關鍵看證監會如何出手,且投資者也要自我覺醒,對上市公司高送轉行為要用腳投票,以自我保護。

多家公司火速調整高送轉預案

4月8日,劉士余在中國上市公司協會第二屆會員代表大會上表示,“10送30”的高送轉方案在全世界罕見,必須列入重點監管範圍。

話音剛落,在“每10股轉增30股”之列的凱龍股份便迅速做出反應,於4月10日晚間公告稱,將原來的分紅送股預案“每10股轉增30股派現5元”變更為“每10股轉增15股派息8元”。該公司給出的調整理由中,提到“高度重視監管部門的監管理念和監管導向”。

一天後的4月11日晚間,這一現象便集中爆發,原來在“每10股轉增30股”陣營中的金利科技、合眾思壯、合力泰3家公司也均公告要調整高送轉預案,其中金利科技調整為“每10股轉增6股”;合眾思壯在下調至“每10股轉增20股”的基礎上,增加了擬每10股派現1元(含稅);合力泰在當日還進行了臨時停牌,並在晚間披露新的預案為“每10股轉增10股,每10股派息0.84元(含稅)”。

同日,還有原來擬“每10股轉增20股”的興源環境、北信源、索菱股份3家公司也提出變更分紅送轉預案,其中,興源環境和索菱股份均在原來的基礎上對轉增股數進行了調整,為“每10股轉增10股”;北信源則是由原來的“每10股派息0.25元(含稅),每10股轉增20股”變更為“每10股派息0.4元(含稅),每10股轉增15股”。

從上述7家公司分紅送轉預案的調整情況來看,金利科技轉增股數的調整幅度最大,新的預案相較原來,每10股轉增縮水了24股;合力泰則次之,每10股轉增縮水了20股。

“調小一點沒有那麽突出,像以前公司被排在前面,跟監管思路差不多就好了。”合力泰證券事務部人士回應轉增股數下調幅度較大的原因時表示,原來計劃分紅送轉方案時的條件與現在的情況並無變化,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的要求,“10送8”以上是高送轉,“我們高送轉10送10屬於正常,以前高送轉也一般都是以‘10送10’為主”。

上市公司因監管趨嚴而調整分紅送轉預案的動作還在持續中,4月12日晚間,原計劃“10轉30派2元”的贏時勝也重修了預案,變更為“10轉15派3元”;在“每10股轉增20股”陣營中的賽摩電氣則是由原來預案中的“每10股轉增20股”變更為“每10股轉增8股”。

以此來看,在2016年度的分紅送轉預案中,目前每10股轉增30股的上市公司還剩下大晟文化、東方通2家。

對於上市公司陸續下調送轉預案,有市場人士表示,在嚴監管下,有的上市公司可能心虛了,但也不排除有的公司經過證監會道義勸告突然反省了。

“高送轉+減持”、“高送轉+股權激勵”的套路此前在A股市場盛行,在中泰證券中小盤分析師看來,根據證監會的監管口徑,這些高送轉的套路將是監管重心。

在3月24日,證監會再度重申將對高送轉進行嚴監管。滬深交易所也在近期展開“閃電式”問詢,直指高送轉是否與業績相匹配、有無股東減持等。此前計劃“每10股轉增10股”的鹽湖股份便因為高送轉預案收到深交所的問詢函,雖然目前該公司仍未給出回複,但已經將預案調整為“每10股派現0.2元(含稅),每10股轉增5股。”

證監會將如何出手?

高送轉實質是股東權益的內部結構調整,對凈資產收益率沒有影響,對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並沒有任何實質性影響,也無法提升上市公司價值,送轉後每股收益還因股本擴張而下降。從市場影響看,“高送轉”不僅是概念股炒作的常見類型,也容易被信息合謀類市場操縱借道藏身。

“資本公積金的大比例轉增其實是一個增資擴股的行為,從某種意義上講也可以看成是對股價的管理,但是這個股價管理背後有不純動機的話,就容易變成了股價操縱、內幕交易。”董登新舉例稱,若一家上市公司業績一般般,沒有很高的成長性,而資本公積金大比例轉增之時,恰臨定增發行的股票鎖定期滿或者大股東持股鎖定期滿,那麽在這個時間窗口前後實施高送轉,便極有可能涉嫌股價操縱。

在董登新看來,資本公積金送轉比例沒有合理不合理之說,只是要看有沒有配合市場炒作、配合大股東減持、配合定向增發解禁、配合大機構減持或炒作等嫌疑,關鍵是看背後有沒有操縱嫌疑,“上市公司有沒有被利益集團遊說、綁架,主要從大股東、大機構、大資金三個方面去核查”。

以高送轉為由頭假定上市公司有違法違規嫌疑,從而核實相關的證據存在一定的難度。董登新認為,可以采取其他定向的強化監管的威懾方法,監管層可以指定第三方機構對提出高送轉預案的上市公司近3年財報進行重新審計,看是否存在上市公司財報因會計師事務所失職而蒙混過關,是否存在財務造假的行為。

“槍打出頭鳥,針對資本公積金較大比例送轉的上市公司,可以先不定義其存在未違法違規行為,查財務報表可以是一個聲東擊西的懲治辦法。”董登新表示,對於A股上市公司而言,最具威懾力的一個手段便是查信息披露,以往的信息披露是否真實,這其中近3年的財報是重點核查目標,如此,把道義勸告和審計抽查的威懾結合起來,一舉兩得,也可以大大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質量。

4月8日,劉士余在中國上市公司協會第二屆會員代表大會上也提出,對從事高送轉企業年報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也要列入檢查範圍。

“目前而言,監管層可以對已經實施高送轉的上市公司,率先入場對財報進行重新審計。”董登新提出建議。

Wind數據顯示,目前,2016年度分紅送轉已實施的上市公司中,“10送30”已經實施完畢的上市公司有易事特和南威軟件兩家;另外“每10股轉增20股以上”已經實施完畢的上市公司有4家,分別為雲意電氣(每10股轉增28股)、飛凱材料(每10股轉增25股)、樂心醫療(每10股轉增22股)、光迅科技(每10股轉增20股)。

作為只是一個數字遊戲的高送轉,其本身並不創造價值,但市場因對上市公司股價具有“填權”預期,從而對高送轉股票趨之若鶩,營造炒作氛圍。然而隨著監管層的持續嚴監管表態,如今高送轉板塊以及作為高送轉主力的次新股板塊的行情連續遭遇重挫。

Wind概念板塊中的高送轉概念指數,在劉士余怒批高送轉之後的首個交易日跳空下跌3.97%,4月10日至4月12日期間累計下跌4.65%;次新股板塊則表現得更為明顯,4月10日當天重挫6.31%,4月12日再度下跌2.72%,位居Wind概念板塊跌幅榜前列。

“這說明證監會的窗口指導有一定效果。”在董登新看來,相信後市人氣會大降,關鍵看證監會如何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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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士余:交易所要敢於亮劍,對擾亂市場的行為絕不手軟

15日從深交所官網獲悉,證監會主席劉士余日前在深交所2017年會員大會上致辭。

劉士余指出,交易所是資本市場重要的監管主體。交易所必須依法主動行使全方位的監管職能,包括對公司上市、退市和並購重組的實質性監管,這不是交易所職能的越位,而是交易所依法履職的到位。再比如對中介機構的監管,不僅對上市公司,對會員,而且對會計師事務所等從事證券業務的其他中介機構,交易所都必須有規可約、有矩可束。總之,入場者都要受交易所監管,沒有例外。

劉士余還表示,交易所要進一步解放思想,敢於亮劍,捍衛法定監管權威,運用自身規則的靈活性,對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堅決打擊、絕不手軟。上市公司在交易所上市,投資者在交易所交易,會員是交易所的會員,信息也通過交易所披露。交易所對維護市場秩序責無旁貸,交易所的會員對維護市場穩定也責無旁貸。交易所市場是大家吃飯的鍋,鍋壞了,大家都吃不飽,也吃不好。

以下為劉士余發言全文:

各位會員代表,女士們,先生們:

大家上午好!

很高興參加深圳證券交易所會員大會。這是時隔二十年後,深交所再次召開會員大會,意義重大,影響深遠。我代表中國證監會,向大會的召開表示熱烈祝賀!借此機會,我講幾點意見。

一、充分認識證券交易所的國家屬性

從全球看,各國交易所都是國家利益、國民利益的載體。證券交易所作為資本市場的核心平臺,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直接關系到一個國家金融市場的穩健運行,關系到一個國家的居民財富、經濟發展和社會信用信心信任,關系到一個國家經濟體系的安全運行。

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重視證券交易所的建設和發展。滬深交易所是我們國家的法定特設機構,目前有1億多投資者參與交易,這就直接關乎上億個家庭、數億人口的財富與利益。辦好交易所,依法保護好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是貫徹我們黨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的必然要求和具體體現。

根據《證券法》第102條、第105條,證券交易所實行會員制。今天,在座的各位會員代表是投資銀行家、各個專業領域的專家,也都是金融機構的領導。大家必須有家國情懷和時代擔當,這就是實實在在的政治,這就是實實在在的大局。當今,沒有不講政治的金融,也沒有不重視金融的政治。交易所和證券經營機構都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樹立“四個意識”,成為堅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的先鋒力量,成為身體力行新發展理念的關鍵力量,成為市場各方及投資者最可信賴的依靠力量。

當前,我國資本市場保持穩健運行,這種態勢來之不易,要倍加珍惜。今年將召開黨的十九大,這是黨和國家政治生活中的頭等大事。今年重大活動和敏感節點多。資本市場改革發展的任務異常繁重,同時也面臨複雜的國際經濟金融形勢。我們各方面必須通力協同,切實維護好資本市場穩健運行。

二、交易所是資本市場重要的監管主體

交易所的功能定位,是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與時俱進的,目前已經遠不是簡單的證券發行與交易場所的原始定位了。我到證監會任職後,在學習和研究《證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方面花的時間最多,其中包括認真地梳理《證券法》對交易所的有關條文。我終於悟出來,證券交易所不僅是法定的證券交易場所,而且是個法定的監管機構。《證券法》第三章第二節整節規定了證券上市、退市的監管,給了交易所最終決定權。《證券法》第五章名字就是“證券交易所”,共20條,明確規定了交易所的組織及監督職能。比如,第114條、115條規定了證券交易實時監控權,異常交易限制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監督權和臨時停市、停牌的決定權。這方面的內涵其實是海量的,交易所一線監管的主要職責在這里都有依據。第121條規定了紀律處分權,交易所有充足的法律授權,對違反交易規則的在證券交易所從事交易的人員,情節嚴重的,采取撤銷其資格,禁止其入場進行交易的監管措施。《證券法》第118條規定,證券交易所依照證券法律、行政法規制定上市規則、交易規則、會員管理規則和其他有關規則,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我理解,這一條實質上是賦予了交易所通過制定規則對市場進行“全方位”監管的權力。

我認為,法律對交易所的授權,既符合國際上資本市場發展與監管通行的制度安排,更體現了黨和國家對交易所一線監管的信任和重托。交易所具有實時全景式透視市場的法定職責,又具有貼近市場各類主體的天然優勢,把一線監管的職責扛起來、扛得住,體現了市場運行和監管的內在邏輯。與行政監管和一般的自律監管不同的是,法律賦予交易所的監管職能具有廣泛性、多樣性和有效性,可以更好地實現市場運行的目標和方向。交易所必須依法主動行使全方位的監管職能,包括對公司上市、退市和並購重組的實質性監管,這不是交易所職能的越位,而是交易所依法履職的到位。再比如對中介機構的監管,不僅對上市公司,對會員,而且對會計師事務所等從事證券業務的其他中介機構,交易所都必須有規可約、有矩可束。總之,入場者都要受交易所監管,沒有例外。

一線監管是《證券法》賦予交易所的法定職責,監管是交易所的法定主業。交易所既有法定機構的權威性,又有自律監管的靈活性。要進一步解放思想,敢於亮劍,捍衛法定監管權威,運用自身規則的靈活性,對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堅決打擊、絕不手軟。上市公司在交易所上市,投資者在交易所交易,會員是交易所的會員,信息也通過交易所披露。交易所對維護市場秩序責無旁貸,交易所的會員對維護市場穩定也責無旁貸。交易所市場是大家吃飯的鍋,鍋壞了,大家都吃不飽,也吃不好。全體會員要積極響應和落實一線監管要求,共同維護好市場秩序。

三、交易所和會員要服務好國家發展戰略大局

資本市場要圍繞落實新發展理念、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來謀篇布局。交易所要發揮好樞紐作用,匯聚會員和市場力量,主動對接國家戰略,支持企業改革發展,支持科技創新,提高直接融資比重。要始終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改革方向,穩步推進雙向開放,通過交易設施互通、產品互掛、技術合作和參股合資等多種方式,深化與全球主要交易場所的聯系,逐步形成交易所的全球布局。

投行作為交易所的會員,要回歸本源、專註主業,真正講誠信,做天使。從事證券業務的註冊會計師與會計師事務所,要做資本市場的“看門人”,不要讓劣質企業混進來。交易所、投行及註冊會計師事務所等要共同努力,支持上市公司並購重組、整合資源、做優做強。要縮短服務鏈條,降低融資成本。讓資本市場紅利惠及廣大投資者,惠及各類企業。

深交所這次會員大會將選舉產生新一屆理事會、監事會,新班子要有新理念、新作為。證監會將大力支持交易所搞好改革發展,依法履行一線監管職責,維護市場穩健運行,服務實體經濟發展,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建設資本市場美好明天,以優異的成績迎接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

最後,預祝深交所會員大會圓滿成功!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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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監會再“亮劍” 整治保險銷售欺騙隱瞞行為

多年來,“銷售誤導”等侵犯消費者權益的問題一直是市場對保險業的一大“槽點”。為此,5月15日,保監會發布《關於2017年繼續開展打擊損害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亮劍行動”的通知》(下稱《通知》),宣布將進行多項檢查,著力整治因營銷失信、數據失真等市場亂象造成的損害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

據了解, 從2015年開始,保監會已經持續兩年展開“亮劍行動”,而今年的“亮劍行動”除了針對部分保險機構外,進一步將銀行類兼業代理機構納入檢查範圍內,重點檢查是否存在保險銷售欺騙隱瞞行為、客戶信息真實性以及小額理賠服務落實情況三方面內容。

16家機構和7家銀行類代理機構將面臨檢查

“開展‘亮劍行動’是踐行‘保監會姓監’的重要舉措,各保監局要高度重視,切實把打擊損害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工作當作一項核心監管任務來抓,牢記使命職責,堅持‘嚴’字當頭,敢於動真碰硬。”保監會表示。

根據《通知》,此次檢查將分為專項檢查、個案檢查、回頭看檢查三項。

在專項檢查中,將由保監會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局(下稱“消保局”)統一部署,根據近幾年保監會及各保監局消費投訴考核排名及往年“亮劍行動”檢查情況,結合地區分布和市場實際,確定檢查16家保險法人機構的46家分支機構(其中人身保險公司分支機構26家,財產保險公司分支機構20家),以及7家銀行類兼業代理機構。檢查過程中,消保局可根據工作需要,對檢查機構進行適當調整。

專項檢查範圍以保險機構2016年1月~2017年4月業務為主。

值得註意的是,此次“亮劍行動”進一步加強對創新業務和交叉領域的監管,在規範保險公司銷售行為的基礎上,將違規銷售行為的檢查對象延伸至銀行類兼業代理機構,規範中介渠道的保險銷售業務。

“在保險銷售代理機構中,銀行由於客戶資源豐富,可謂是保險公司最重要的合作夥伴。銀保渠道一方面為保險公司貢獻了眾多保費,但另一方面由於個別保險公司和銀行管理的缺位,也會是‘銷售誤導’的‘溫床’之一,‘存單變保單’的事情時有發生。”一名保險中介公司高管對第一財經表示。

而在個案檢查方面,保監會要求消保局和各保監局根據消費投訴、輿情監測等日常監管情況,對損害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個案,特別是對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的典型案件,要果斷出手、依法嚴查快處,在原則問題上絕不妥協讓步,更不得以任何理由漠視縱容。

另外,保監會表示,消保局將抽調部分保監局人員組成檢查組,對部分保險總公司開展“回頭看”檢查。重點檢查保險公司對消費者權益保護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以及對往年專項檢查中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三大檢查重點

在上述三個類別的檢查中,專項檢查無疑是此次檢查在機構上覆蓋面最廣的“重頭戲”。

根據《通知》,保監會在此次專項檢查中將重點檢查保險銷售欺騙、隱瞞行為;客戶信息真實性;小額理賠服務落實情況三方面內容。

在檢查保險銷售欺騙、隱瞞行為時,保監會表示,檢查重點為保險公司和兼業代理機構在開展保險銷售過程中是否存在欺騙、隱瞞等違法違規行為。欺騙行為包括但不限於:誇大保險責任或保險產品收益,對與保險業務相關的法律法規或政策作虛假宣傳,以其它金融產品的名義宣傳銷售保險產品,誘導唆使投保人為購買新的保險產品終止保險合同而損害其合法權益,以“叫停返還型健康險”“重大疾病保險費率調整”等為名的違規“炒停”行為,以“商業車險改革後保費增加”為由欺騙消費者提前續保商業車險的違規行為等。隱瞞行為包括但不限於:不告知責任免除、特別約定條款、提前解除合同可能產生的損失、萬能保險投連保險費用扣除情況等。

其中,利用一些保險產品的更新換代以及保險政策生效之際造成的產品叠代來進行“炒停”行為,是部分保險營銷人員的慣用“伎倆”。今年3月,保監會就發布了《關於炒停“返還型健康險”的消費提示》,對“返還型健康險即將停售,有病賠錢,沒病返本的時代已經終結……”的市場傳言進行辟謠,並要求保險公司不得借用自查整改時機,虛假宣傳,采取產品“炒停”等營銷策略違規開展保險業務,違背保險最大誠實信用原則。

在此次專項檢查中,保監會還表示,將重點檢查人身保險公司的新型保險產品業務、財產保險公司的車險業務,銀行類兼業代理機構的電話銷售業務。除上述檢查內容外,對銀行類兼業代理機構的檢查內容還應包括是否配備專業、完備的電話銷售系統,是否有完善的電銷業務管理制度,是否建立禁撥管理制度並有效執行等。

而在客戶信息真實性方面,保監會的檢查重點為保險公司業務系統中記載的投保人、被保險人的重要客戶信息是否存在缺失、虛假等情況,是否存在偽造、篡改客戶信息等行為;在小額理賠服務落實情況方面,則整治保險公司理賠手續繁多、告知不到位、時效不及時等理賠難問題以及小額理賠數據不真實問題。

保監會表示,對查實的各類損害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要依法從嚴從速處罰,並將持續向社會公布“亮劍行動”中發現的損害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典型案例,加強消費風險提示,警示震懾保險公司違規行為,切實保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

多項消保工作將展開

事實上,消費者權益保護一直是保監會的重點工作之一。在這半個多月以來保監會關於保險業風險防範、加強監管的幾個通知中,消費者權益是一大高頻詞。

保監會4月28日發布的《關於強化保險監管 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整治市場亂象的通知》中,保監會就已經表示,監管部門要組織開展打擊損害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的“亮劍行動”,在對保險機構電網銷業務專項檢查的基礎上,延伸至保險銷售交叉領域中投訴集中、業務量大、分支機構多的銀行類兼業代理機構重點檢查,規範新興渠道的保險銷售業務。組織各保監局針對銷售誤導和客戶信息真實性等問題開展檢查,依法從嚴從速處罰。

而此次的檢查《通知》,無疑就是對4月28日文件的落地。

從保監會此前的文件來看,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保監會也有多項工作將會一一展開。

5月7日保監會發布的《關於彌補監管短板構建嚴密有效保險監管體系的通知》中顯示,保監會將推動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制度體系建設。

具體來說,保監會將進行建立保險銷售可回溯制度,實現保險銷售行為可回放、重要信息可查詢、問題責任可確認;研究制定保險產品適當性銷售制度,加快推進保險服務標準化建設,健全完善保險公司服務評價和小額理賠監測機制及結果公開制度;大力推進保險業信用體系建設,全面實施保險實名登記制度,建立保險行業失信懲戒機制等工作。

其中,在建立保險銷售可回溯制度方面,去年8月保監會就下發《保險銷售行為可回溯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並至少已在業內進行了兩輪意見征集。一名業內人士表示,可回溯服務意味著保險銷售將有望開啟“有據可循”消費主權時代,防範和治理銷售誤導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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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為、OPPO、vivo如何才能更好地亮劍?

來源: http://www.iheima.com/promote/2017/0626/163774.shtml

華為、OPPO、vivo如何才能更好地亮劍?
孟永輝 孟永輝

華為、OPPO、vivo如何才能更好地亮劍?

國產手機之間競爭進入白熱化!

國內市場上,華為、OPPO、vivo三大智能手機生產廠商正在逐步蠶食著國外手機廠商業已確定下來的市場優勢地位。而在國外市場上,以華為、OPPO、vivo為代表代表的智能手機生產廠商似乎並沒有像國內市場一樣風光。

根據國外媒體報道,以華為、OPPO、vivo為代表的智能手機生產廠商正在面臨在海外市場出貨困難的困境,因此,三大智能手機生產廠商已經悄悄下調了今年的出貨目標。有關人士表示,盡管在國內市場上,華為以很快的速度成為僅次於三星、蘋果的國內手機生產廠商,但是其在國外市場的開拓上卻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戰。

以美國市場為例,由於華為手機在美國市場上的出貨量較低,目前,其正在面臨智能手機出貨量增長停滯的尷尬局面。在國內市場上風光無限的手機生產廠商為何在國外市場上遭遇到了困境呢?國外市場的的銷售模式又和國內有著怎樣的區別呢?

水土不服,國內手機生產廠商的“國外難題”

同其他行業一樣,國內手機生產廠商在國際化的道路上依然面臨著很大的問題。即使華為這樣的率先國際化的公司同樣不能例外。根據國外媒體報道顯示,華為第二季度的智能手機出貨量將有去年同期的3200萬部減少至3000萬部。以華為、OPPO、vivo為代表的智能手機生產廠商正在遭遇“走出去”的嚴重困境。

國內屢試不爽的營銷模式在國外遭遇到了尷尬的局面。國內手機生產廠商主導的是以70後和90後兩端為主要群體的商品銷售模式,這種手機銷售模式決定了他們將會選擇線下布局到農村,線上開拓到電商等看似極端的銷售模式。之所以會選擇這樣一種商品銷售模式,主要是因為這種銷售模式能夠覆蓋到他們想要覆蓋到的消費者群體。

這種看似極端的商品銷售模式達到了覆蓋所有消費者的目的,但是在城鄉差別並不明顯的國外市場上,這種銷售模式卻遭遇到了尷尬。因為國外消費者對於智能手機的認知可能依然停留在以自己國家的品牌為主的層面上,以華為、OPPO、vivo為代表的國內智能手機生產廠商想要在國外市場上達到國內市場上的效果必然需要借助新的手段才能真正破解當下面臨的難題。

試想一下,我們看到以三星、蘋果為代表的國外智能手機品牌時是一種什麽感受吧,盡管這些國外的手機品牌在進行宣傳的時候會借助中國相關的元素,但是在利用這些元素進行表達的時候,依然會有一些生硬,中國消費者在接受這些手機品牌進行宣傳的時候依然會有些不適應的感覺。

以華為、OPPO、vivo為代表的國內手機生產廠商在國外市場進行宣傳的時候同樣會面臨同樣的問題,在國內以明星代言、城鄉線下店布局、線上官網銷售的屢試不爽的模式在國外市場遭遇到了尷尬,或許只有進行本土化的操作才能從根本上解決當前他們面臨的難題。

國內市場消費者的消費習慣與國外市場有著千差萬別的聯系。作為互聯網發展較為深入的一個地區,國內市場上的消費者已經逐步習慣了使用智能手機進行消費、社交、支付等操作,而在國外市場上,這些消費者對於這些消費習慣的理解可能並不如國內市場消費者這樣。所以就導致了國內智能手機品牌在進行同樣的營銷時遭遇到了困境。盡管我們並不能夠以一年的出貨量來代表當前這些智能手機廠商的營銷策略出了問題,但是我們依然能夠確定的是我們需要結合國外用戶的習慣進行相應的調整。

因為當前以華為、OPPO、vivo為代表的國內手機生產廠商在國內市場上取得成功的一個主要原因就在於它的消費渠道的無孔不入。除了分銷商之外,這些廠商自己也設立了大量的零售店,通過這些零售店來將他們的智能手機觸達到幾乎可以覆蓋到的所有地區。

而在國外市場,這種消費模式的成熟似乎還需要很多時間和金錢。另外,即使投入了大量的金錢,這種消費模式是不是真正能夠受到國外消費者的歡迎還有待於觀察。所以,國內智能手機廠商如何在借鑒國內成功經驗的基礎上,又能夠把握好當地市場的真實情況,推出符合當地人們消費習慣的銷售模式成為破解當下發展困境的關鍵。

以華為、OPPO、vivo為代表的國內智能手機生產廠商在國內市場日趨飽和的情況下,選擇走向海外市場是企業發展的必然,而如何在走出的過程中保持業已形成的節奏,減少試錯成本成為決定他們到底能夠走多遠的主要因素。

自我革新,國內手機生產廠商的本土化之路

只有進行自我革新才能從根本上破解國內手機生產廠商當前面臨的困境和問題,而堅持本土化的一個比較成功的例子就是要結合當地消費者的習慣和風土人情從產品設計、市場營銷等多個方面進行一系列的變革才能完成。

產品致勝,蘋果模式的成功值得借鑒。人們對所有好東西的認知都是一樣的,以華為、OPPO、vivo為代表的智能手機生產廠商同樣需要從產品上著手進行優化才能讓消費者最終買賬。盡管這些手機生產廠商的性價比正在不斷提升,走出了一條國產手機產品研發的新路子,但是我們依然能夠看出很多產品設計依然在追尋國外大牌手機生產廠商的步子。

這種尾隨的態度讓國內智能手機生產廠商能夠在營銷上借助價格優勢獲得足夠多的用戶,但是真正促使消費者買單的一個最為主要的原因依然是產品上。所以,國內智能手機生產廠商依然需要從產品創新上進行著手,不斷研發出新的產品,不斷豐富智能手機的功能以迎合消費者口味的變化才能讓消費者買賬。

蘋果的模式值得我們借鑒。這種模式的一個很大的特點就是借助產品的力量來吸引用戶,通過不斷引領手機產品技術革新來獲得技術上的先發優勢,再借助這個先發優勢實現消費者購買的轉化,從而從根本上提升智能手機的出貨量。

本土化營銷,國產手機走出去需要的是接地氣。正如很多行業在走出去的過程當中都會遇到很多的困境和問題一樣,國產手機在走出去的過程當中同樣遭遇到了困境。其中本土化的困境就是國產手機遭遇到的一個最大挑戰。因為無論是當地市場的成熟狀態抑或是消費者的消費習慣,國內外市場都有很大的區別。只有堅持本土化的策略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國產手機當前面臨的困境和難題。

以本土化來實現銷售量的提升是破解當下發展困境的一個主要方法。我們在進行智能手機的營銷和推廣的時候要充分了解當地市場的市場情況、消費者特征,再結合這些特征進行有針對性的營銷推廣計劃。對於國外市場上零售店布局欠缺的難題,我們可以按照加盟、直營等聯合推進的方式來進行,通過將不同的加盟方式加入到智能手機的營銷過程當中來解決當前智能手機生產廠商都會遇到的走出去的難題。

比如,我們在美國市場可以按照蘋果手機的營銷推廣模式來進行,因為我們不會比蘋果公司更了解美國市場;比如我們在英國市場可以按照沃達豐的營銷模式來進行推廣,因為我們不會比他們更加了解英國市場……在每一個市場上,我們首先要找到一個競品,然後我們在按照同樣的推廣模式進行推廣即可,這樣才能讓國產手機的本土化營銷不會僅僅停留在口頭上,而是有實實在在的對標企業。

另外,除了進行本土化的營銷之外,我們還要結合當地的消費習慣進行產品創新。這一點可以和海爾做對標,因為海爾的模式就是徹底的本土化,從產品設計、產品生產、產品營銷等一系列的流程全部都是本土化運作的。以華為、OPPO、vivo為代表的智能手機生產廠商同樣需要這樣的魄力和勇氣。盡管在前期推廣和運作的時候會遭遇到很多的困難,但是只有進行徹底的本土化才能將當地用戶的消費習慣、使用習慣摸清楚,只有這樣生產出來的產品才能被用戶買賬。

結語

以華為、OPPO、vivo為代表的國產手機生產廠商目前所遭遇到的困境是所有企業在“走出去”的過程當中都會遇到的。在國內市場取得相對優勢的情況下進行海外市場的布局成為提升當前這些企業發展質量的主要手段,而在拓展國外市場的過程當中,必然會出現水土不服的情況,只有將國外消費者的消費習慣、使用習慣了解清楚,我們才能知道如何推進才能更好地提升自我,借鑒先進競爭對手的成功經驗,徹底地進行本土化的操作無疑是這些國產手機破解當下發展難題的主要方式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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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談中美經貿摩擦:若美方任性妄為,中方必將毅然亮劍

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17日表示,美方行為是典型的單邊主義和赤裸裸的經濟霸權。如果美方任性妄為,繼續逆潮流而動,我們必將嚴陣以待,毅然亮劍,打贏這場多邊主義和自由貿易的保衛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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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親下令「亮劍」保政權

1 : GS(14)@2016-08-04 04:06:09

【話你知】2015年7月9日開始,北京突然大規模抓捕近年活躍的維權律師和維權人士。至同年9月,先後有近300人被刑拘、帶走、失聯、約談、傳喚、或短期限制人身自由,涉及省分多達23個。外界稱為「709大抓捕」,引起國際關注。海外報道指,此次大抓捕指令來自中共最高層,是習近平親自下令,旨在打擊近年內地法律界日益高漲的「集體維權」、抓住官方缺點與官「死磕」(意即作對到底)的趨勢。特別是當局認定,他們打「維權」招牌要推翻共產黨,當局「主動亮劍」,先下手為強,掀起這場「政權保衞戰」。709大抓捕共18人被羈押,除本案四人外,王宇律師已公開「認罪」獲保釋;被控「顛覆國家政權罪」還有王全璋、劉四新、李和平、李春富、劉永平五人;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有謝陽、謝燕益、包龍軍、吳淦(屠夫)、林斌(望雲和尚)五人;幸清賢、唐志順被控「偷越國境罪」;另有任全牛被刑拘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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