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適房「轉軌」公租房的利與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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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日,江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從2012年起,江西省將停止新建經濟適用房和限價商品房,廉租房、經適房與公租房保障對象將統一納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範圍。
根據大江網發佈的消息,在停建經適房的同時,公租房的覆蓋面將擴大到城鎮常住人口,包括新就業人員和農村進城就業、創業人員,申請條件不受戶籍限制。
廉租房、公租房、經適房是保障性住房的「三駕馬車」。目前,江西省是全國首個正式宣佈停建經適房的省份,也是首個將三種保障房「並軌」為公租房的省份。
經適房分配:亂象叢生
與承租者沒有產權的廉租房和公租房相比,經適房的本意是讓一部分低收入者實現居者有其屋,擁有房屋的部分或完全產權。然而,在巨大的利益誘惑面前,如何公平地分配經適房成了一個難題,各地都曾曝光過不少申請者造假,「開奔馳買經適房」的案例。
最近的一個例子是西安市一大型國企慶安集團申請者「集體」造假。據西部網
消息,2011年10月,在西安市網上公示了經適房申購者的信息3天後,網友「有倆酒窩」爆料稱西安市慶安集團員工申購經適房資格造假。他通過公示的申請者的身份證號碼查詢其公積金,發現大部分來自慶安集團的申請者,在申請表中填寫的上年工資都在1萬元左右,而公積金中的月繳基數卻都在2500元以上。而因為公積金的繳存基數理論上是接近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均工資的,所以這些申請者的收入明顯存在造假嫌疑。
在商品房價格暴漲的情況下,經適房常被用來違規出租或繳納少量「轉商」費用後出售,一轉手往往就是數十萬的利潤。《法制晚報》消息,全國人大委員吳曉靈認為,由於經濟適用房能上市交易,即使補交了土地增值收益仍有巨大的增值空間,真正夾心層難以享受到此政策。
北京是最早也是推出最多經適房項目的城市之一。1998年底,北京推出回龍觀、天通苑等首批19個經適房項目。正是在北京,違規出租經適房等亂象被央視等媒體多次曝光。
2007年,《北京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試行)》明確規定經適房不得出租。然而,過去好幾年了,為何經濟適用房出租依舊?
《每日經濟新聞》一則報導用了一名中介的話揭示了「禁租」政策的不可操作性:「隨便一個理由就能說過去,難不成你說是親戚還得拉你去驗DNA嗎?」
對於部分人高價轉賣經適房牟利的現象,有人曾建議經適房只能由政府部門回購。
但是,正如《新京報》 引用中國社科院城市發展與環境研究中心主任牛鳳瑞所言,經適房家庭是擁有部分產權的保障房。住房保障的目標是解決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但如果住經適房 的家庭收入資產出現了變化,不再屬於中低收入階層,再想讓他們退出,目前法律上還是空白。而且由於擁有部分產權,從實際操作上也很難。
經適房還常被詬病為公務員的變相「福利房」,成為腐敗的高發區。據《京華時報》報導,全國人大前副委員長成思危在2011年的中國房地產50人論壇2011北京夏季峰會上曾表示,一些公務員「近水樓台先得月」,他們既掌握分配權,又掌握了優先選擇權。由於經濟適用房是一塊財富,有的人會想辦法用各種不正當的手段來謀取,這就是為什麼出現「6連號」的原因。
公租房能讓他們落戶嗎?
不過,在目前不少城市的戶籍管理仍然與房產密不可分的客觀情況下,部分人士認為經適房仍有其存在的意義。
據《廣州日報》報導,2011年8月,廣州市政協委員曹志偉曾透露,廣州有關部門也正在研究停建經適房。消息一出,立即引起強烈爭議。
在眾人曆數經適房分配過程中存在的種種不公及腐敗外,合富輝煌首席市場分析師黎文江認為,雖然停建經適房應是未來的方向,但現在還不能說停就停,「從目前來看,沒有自己一套有產權的房子,辦理子女入學等事情都會比較困難」。
黎文江的話指出,在不少大城市,房子的產權與戶口往往捆綁在一起。沒有一套有產權的房子,對於數以十萬計的城市外來人口來說,就意味著無法讓自己和子女落戶,無法讓孩子入讀公立學校。
《南方週末》早前報導指 出,在廣州等一線城市,一個外地大學畢業生進入一個新城市工作,一般只能以「集體戶口」的方式落戶。這類戶籍的奇特之處是,想結婚,就必須把戶口遷走。而 如果集體戶口者沒有在這個城市擁有房產或直系親屬,他的戶口能遷到哪裡?而如果沒有價格相對低廉的經適房,外來人口要落戶,只有購買商品房一條路。
壁壘的鬆動出現在有數十萬集體戶口人員的廣州。據《信息時報》報導,只要是廣州集體戶口,就可落戶公租房具體房號內,小孩就讀問題也迎刃而解。廣州市教育局有關人士透露,如果公租房租戶可以將戶口落到具體房屋內,可以儘量就近解決、就近協調這批租戶小孩學位問題。
江西停建經適房統一建設公租房後,能讓承租者落戶,能讓他們的孩子上學嗎?江西出台的新規中並沒包括戶口的內容。不過,根據規定,公租房按照「先租後售、租售並舉、自願購買、有限產權、規範管理」的原則實行租售並舉。承租公租房的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可自願申請購買其承租的公租房。
《中國青年報》的一則署名評論指出,江西省宣佈停建經適房,至少釋放了兩個信號:其一,一些地方政府向低收入人群提供的住房保障,只限於讓他們「居有其所」或「住有所居」,而不再包括讓他們「居有其屋」。其二,儘管該不該取消經適房在理論層面仍然爭執不休,但在實踐層面,減少、停建經適房,將可能成為更多地方政府的選擇。
評論稱,2010年和2011年,武漢市連續兩年沒有下達新建經適房的計劃;鄭州市委書記曾明確要求,鄭州市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要大量減少經濟適用房,大幅增加公租房;近年來北京市也將保障房建設重點放在了公租房上。
據前述《廣州日報》報導,廣州市國土房管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廣州現在已經逐步降低經適房、限價房所佔的比例,並正在研究更加嚴格管理已售經適房和限價房的轉手交易。
城鎮化轉軌
http://magazine.caixin.com/2012-04-13/100379397_all.html 近期高層頻頻表態,透露出經濟轉型過程中,城鎮化被寄予厚望。
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4月2日在博鰲亞洲論壇2012年年會開幕式上發出強音:繼續促進中國經濟社會發展,加快轉型是關鍵;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是轉方式的主攻方向,擴大內需是結構調整的首要任務,城鎮化是中國內需最大的潛力所在。
寄望城鎮化拉動內需,不無道理。城鎮化會帶來巨大的投資和消費需求,不僅交通、通信、供電、供氣和供水等基礎設施投資和住房投資需求增加,而且隨著農民變市民,城鎮人口特別是中等收入階層人數的增加,也會提升基本生活、教育、醫療等消費需求。
根據國家統計局的數據,2011年中國城鎮化率首次突破50%,達到51.27%,而2000年這一數字僅為36.2%。根據今年全國「兩會」制定的發展目標,2012年末全國城鎮化率預期達到52.07%,較上年提高0.8個百分點。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認為,中國城鎮化水平的峰值在70%-75%之間,到2020年,城鎮化水平達到60%左右,到2030年會接近67%左右。今後20年,中國還將處在城鎮化快速發展的階段,城鎮常住人口還要增加3億左右。
城鎮化趨勢不可逆轉,但這並不意味著現行的城鎮化推進路徑和方式已經成熟。3月底的2012中國城鎮化高層國際論壇上,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
組長陳錫文即表示,中國城鎮化率的快速增長,依靠低成本的強力推進,包括土地和勞動力的低成本、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的欠賬、相當一部分人員社會保障殘缺不
全,以及公共服務能力明顯落後於城市擴張,「目前的城鎮化推進的路徑和方式難以持續」。
城鎮化的實質應該是,將農村剩餘勞動力逐步轉變為有就業、有住所、有社會福利和高素質的市民,並且逐步成為中等收入者。但中國的土地城鎮化明顯快於人口城鎮化。
如何真正實現人口城鎮化、找到真正適合的推進路徑,已經成為中國城鎮化進程中不得不面對的問題。
模式之辨
關於中國城鎮化模式,歷來有「大城市為主」和「小城鎮為主」之爭。前者認為,應該多發展大城市、超大城市,認為這是世界潮流;後者認為中國應以小城鎮為主。
現狀是,一些大城市雖然工作機會多,但交通擁擠、房價上漲,生活成本太高;而小城鎮很難達到規模經濟的要求,造成能源利用效率低下,加之國際市場的變化,增加就業機會面臨困難。
「十二五」規劃綱要提出,以大城市為依託,以中小城市為重點,逐步形成輻射作用大的城市群,促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
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劉鶴曾表示,要把大中小城市網絡化,通過基礎設施一體化實現大中小城市的同城化,為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合理
分工,大城市提供市場,中等城市界定產業分工,小城市、小城鎮增強居住功能,形成合理經濟圈和生活半徑,既能轉移農業人口,又能避免某種城市過大過小的弊
端。
「過去的城市化形成了大城市模式,存在很多問題,應該再發展一些二級城市,成為新的中心,使移民願意去。」劉鶴稱。
盤點近年來出台的九大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重慶和成都(成渝)全國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武漢城市圈和長沙、株洲、湘潭(長株潭)城市群,都不同程度地在城鎮化模式上做出嘗試。
不過,希望移民轉向小城市居住的政策初衷要成為現實,還有漫長的距離。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去年對20多個城市7000多名農民工的調查顯示,外
出農民工希望在地級市以上、在大中城市定居的佔到一半以上,希望在縣城和小城鎮定居的還不到40%,選擇今後要回到農村定居的還不到10%。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農村部副部長劉守英告訴財新記者,出現這一情況的原因是,中國城鎮化佈局正在跟隨工業化佈局,建設城市群的思路是正確的,但是,中國區域發展需要大的調整。
他稱,長三角、珠三角等地區已經實現了經濟集中度和人口集中度的重合,土地開發強度已經很大。未來工業化、城鎮化需要往中西部佈局。
金融危機以來,在資源環境惡化、勞動力短缺等多重壓力下,中國經濟從沿海向中西部地區的轉移加速。
政策層面,國務院批准了安徽皖江城市帶承接產業轉移示範區規劃,廣東推出了產業與勞動力「雙轉移」戰略,中西部各地也紛紛出台政策鼓勵承接產業轉移。
不過,財新記者在各地採訪中發現,雖然有諸多鼓勵政策,但是,產業轉移更多的是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做出的決策,要綜合考慮生產成本、運輸成本、產業配套等多方面因素。
比如說,同為傳統勞動密集型產業,近年來選擇向中西部轉移的紡織服裝企業明顯增多,但箱包企業並不多見,因為相對於轉移後節約的生產成本,增加的運輸成本更高。
考慮到東西部在基礎設施、產業配套等方面的差距,產業轉移的進程不會快速完成。
「長三角、珠三角是從開埠以來就開始慢慢發展了。」劉守英認為,雖然近年來中西部工業化速度加快,但這不是一兩年能完成的。
人口城鎮化滯後
在中國城鎮化過程中,一個突出特點是,城鎮建成區快速增長,而集聚的人口則明顯滯後。
按國際公認標準,衡量土地城鎮化和人口城鎮化關係的城鎮用地增長彈性係數,其合理區間在1至1.12之間。
而國土資源部副部長胡存智透露,從2000年到2010年,土地城鎮化速率是人口城鎮化速率的1.85倍。如果再考慮人在城市,但是沒有城市戶籍的人口,不能充分享用城鎮用地的情況,實際上土地城鎮化的速度還應該更快一些。
他稱,國土資源部曾做過測算,按照現在土地城鎮化的速度,如果讓人口城鎮化的速度跟上來的話,2010年城鎮化率應該達到59%。即人口城鎮化率與土地相比,大概慢了10個百分點。
即便如此,常住人口口徑的城鎮化率也常被人為高估。國家統計局按國際慣例把一年中在城市居住六個月以上的人口都統計為城市人口,這其中就包括1億多在城市打工的農民工。
而農民工及其家屬,無論是在公共服務、社會保障還是在公民權利方面,都存在嚴重、明顯的缺失。陳錫文曾多次表示,如果以農民工實際享受的待遇衡量,目前納入統計的城鎮居民中,「至少有四分之一的人口」沒能充分享受市民待遇。
廣東省政協4月6日公佈的《廣東勞動力轉移情況調查報告》顯示,目前城市主要的公共服務項目仍面向本地戶籍人員,農民工與城市社區活動基本隔絕,只有17.2%的農民工認為自己是城裡人。
農民工對政府在入戶城鎮、生存保障、保障房建設等方面滿意度都較低。他們面臨急需解決的生活問題依次是子女教育、條件艱苦、醫療問題等。
如何將農村居民轉為享有公共服務、社會保障的城鎮居民,真正實現「人的城鎮化」?陳錫文認為,中國可以借鑑發展水平相似國家的做法,設計一種允
許過渡的制度,對選擇未來留在城市和返鄉的農民工,設計不同的社會保障,同時加快推進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這樣既給了農民工自我選擇機會,也給了政府過渡
的時間。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韓俊則表示,解決這一問題,政策上有三個層次,首先要建立以居住地為基本單元的人口管理和服務體制,將流動人口的服務
管理納入當地社會經濟發展規劃;其次,免費推進居住證制度,辦理居住證的流動人口在子女就學、各種公共服務上要與當地人口享受同等待遇;第三,要分類調整
戶口遷移政策,逐步讓符合條件的農民工在就業居住地有序落戶。
今年2月,國務院辦公廳公佈了一年前出台的《關於積極穩妥推進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明確縣級城市放開戶籍登記,地級市對有合法穩定職業滿三年並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同時按照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達到一定年限的人員及其配偶、未婚子女、父母,放開戶籍登記。
不過,韓俊認為,光放寬戶口落戶政策是不夠的,關鍵還是要增強中小城市的吸引力,「第一靠就業,第二有比較好的公共服務」。
劉守英則對財新記者表示,這一政策只是在原來縣一級放開的基礎上,增加了地級市,不會有什麼根本性的變化,「核心的還是大城市的問題」。
制度改革待舉
中國目前的土地城鎮化和人口城鎮化分處兩條不同的軌道。政府通過徵地賣地獲得增值收益,用於城市建設,而原住民及農民工自發的城鎮化卻集中在城鄉結合部,基礎設施建設落後。
要解決這一問題,制度改革不可避免。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彭森公開表示,積極穩妥推進城鎮化,最核心、最緊要的是要著力完善城鄉平等的要素交換關係,通過制度設計,恢復農村生產要素和資源參與市場平等交換的權利。其中,最重要的是推進徵地制度的改革。
廣東省政協前述報告認為,由於農村土地有償流轉機制不活,缺乏具體的操作規範,降低了土地流轉的速度及數量,加上當前農村社會保障體制不健全,土地逐漸成為農村勞動力的失業保障和養老保險屏障。
去年12月27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指出,要加快制訂徵地制度改革方案,「明年一定要出台相應法規」。他表示,推進集體土地徵收制度改革,關鍵在於保障農民的土地財產權,分配好土地非農化和城鎮化產生的增值收益。
劉守英認為,現有的徵地制度雖然簡單快捷,但也帶來很多後遺症,原住民並未獲得土地增值收益。合理推進城鎮化,必須對徵地制度和土地增值收益分
配做大的調整,理論上和政策上都要有所突破,需要明確農民工、原住民、政府如何獲得、政府如何使用這部分收益,「而這中間會存在激烈的爭論」。
中國土地學會副理事長黃小虎認為,徵地制度改革的理想模式,是賦予農民完全的土地財產權。首先,要構建城鄉統一的土地市場,允許農民在國家規劃引導下,自主地參與工業化、城市化進程;其次,對必須征為國有的土地,賦予農民談判權,參照市場價協商補償標準和補償方式。
他認為,由於利益關係調整比較大,改革不一定能一步到位。但方嚮應該明確下來,不能含含糊糊。改革方案,應有一定彈性,鼓勵地方繼續探索,避免「一刀切」的弊病。
對於政府經營土地獲利,黃小虎認為,問題的主要根源在於,政府成了市場主體,以管理手段實現經營目的,「這個問題不解決,單純改革徵地制度,很難改得徹底,而且落實起來也會阻力重重」。
他表示,改革政府經營土地制度,涉及幹部制度、財稅制度等更深層次的問題,難度更大。可以考慮分步實施,第一步應是把經營土地的職能從土地管理部門分解出去,管理部門只負對城鄉土地按統一規則實行管理的責任,經營土地的職能則交由另外的部門承擔。
「改變現行辦法,可以對城市建設過分依賴賣地收入形成倒逼機制,促進財稅、投資等方面深化改革,形成健康、可持續的發展模式。」黃小虎稱。
而劉守英則認為,未來城市建設中,仍然需要靠土地增值收益來解決資金問題,同時政府也會逐步調整,對民間投資的開放會有一些進展。
本刊記者王長勇、常紅曉、霍侃對此文亦有貢獻
俄羅斯首次經濟特赦 轉軌期企業家的罪·罰·赦
http://www.infzm.com/content/93202為了激發國內的經濟活力,俄羅斯對經濟犯罪首次進行特赦。但這個一再「縮水」的特赦方案能否重振俄羅斯經濟,能否重建俄羅斯社會對法治的信心,依然有待觀察。
2013年7月4日,俄羅斯開始實施為期6個月的經濟特赦。
這是俄羅斯第一次經濟特赦,旨在提升商業環境。特赦對象是經濟活動中第一次被判刑的罪犯、嫌犯或被告,涉及俄刑法和民法中與企業活動相關的27項罪名。儘管最後實施的方案比最早的提案縮水不少,但依然影響了數千俄羅斯商人的命運。
俄羅斯總統企業家權益委員會負責人鮑裡斯·季托夫(Boris Titov)向當地媒體透露,截至2013年7月底,一共赦免了87人,其中釋放了3名服刑犯,解除了對13人的隔離審查,免予處罰10人,停止對61人進行預審。為獲特赦,經濟罪犯已歸還國家財政和受害人經濟損失4300萬盧布(約合超過8000萬人民幣)。
「翻過1990年代的篇章」
在「特定案件」中的犯罪指控,用季托夫的話說,成為了「奪取財富」的一種手段。僅僅2009-2012年間,「不少於60萬人被指控,110924人被定罪」。
季托夫是此次特赦的發起人。他生於1960年,父親曾是俄羅斯外貿部的官員。
自1983年畢業於莫斯科外交學院國際經濟學專業後,季托夫在俄羅斯對外貿易協會工作了6年,之後開始經商。
季托夫親歷了蘇聯解體,也懂得俄羅斯商人的生存處境。2005年開始,季托夫開始涉足政界。在普京政府任職以前,他是非政府組織遊說機構「商業俄羅斯」的領導者。
2012年,普京再次當選總統時,定下了一項改善國內商業環境的任務。這其中包括,要將俄羅斯在世界銀行投資環境指標的排名在五年內從第120位提高到第20位。為了這一目標,普京設置了一個專門的機構來保護企業家的利益,使其免於政府官員的干擾。這個機構就是俄羅斯總統企業家權益委員會,當年6月,季托夫被普京任命為該委員會負責人。
普京直接指導該委員會的工作。在當地媒體報導的一次與委員會的座談中,普京描述了後者的工作任務,「我唯一的希望就是,季托夫和委員會不要參與商業利益遊說,保護那些事實上已經觸犯法律的人,而是主要致力於幫助那些權利受損的企業家,幫助恢復他們的合法權利。我可以肯定地說,很不幸,這類情況很多,有許多工作要做。」
上任不到一年,2013年5月初,季托夫就拿出了一份關於經濟特赦的方案,建議國家杜馬(即俄聯邦會議的下議院)在企業家節(5月26日)宣佈特赦經濟犯。在他看來,特赦將確保「一個穩定和增長的經濟」。
季托夫對俄羅斯《生意人報》解釋說,赦免是「翻轉寫於荒蠻的1990年代的歷史篇章」。按照他的說法,那一時期「遊戲規則由概念而非法律來解釋」。他認為,「那一時期商人們成為和不公平競爭鬥爭的犧牲品——這些鬥爭經常是在法庭畫下句點。」
在1990年代蘇聯解體進行資本主義轉型的過程中,私有化成為事實上最為重要的關鍵詞,幾乎所有國有資產都落入私人手中。但這場倉促的私有化是如此混亂而沒有規則,招致諸多不滿,並給政治勢力提供了各種理由。
這被克里斯蒂婭·弗里蘭描述為「古怪的資本主義」。這位前《金融時報》駐莫斯科記者在她記錄這場大變革的《世紀大拍賣》一書中寫道,「在這個社會中,每個商人都可能是潛逃的罪犯。那是前克格勃官員的天堂,是他們以高尚的法治的名義實施國家控制的最佳環境。」
尤其是2000年普京上台後,一度對寡頭們非常強硬,某種程度上是順應民眾呼聲,但也被普遍評價為暗含別的心思。
在「特定案件」中的犯罪指控,用季托夫的話說,成為了「奪取財富」的一種手段。僅僅2009-2012年間,「不少於60萬人被指控,110924人被定罪」。很多情況下,「受害人沒有出現,他們卻受到法律制裁」。
在季托夫看來,雖然「已經展開了經濟領域犯罪立法更加人性化的工作,稅法得到修訂,鼓勵商業的措施更加透明」,但過去十年俄羅斯商人們的處境並沒有改善。
普京的轉變
「此後法律已經做了大幅修正,如果以今天的法律來衡量,許多商人本來就不應該進監獄。」這一次,總統表現出更急切的心情,普京在演講中呼籲國家杜馬在夏季假期到來之前通過該特赦。
其實,俄羅斯政界對於經濟特赦的呼聲已久。俄自由民主黨早在2012年4月就向國家杜馬遞交議案,建議赦免「經濟犯」中的未成年人、18歲前犯法的人,多子女、懷孕以及55歲以上的婦女、60歲以上的男性、有3歲以下孩子的男性案犯和殘疾犯人等。當時的俄羅斯總統梅德韋傑夫,在隨後的「開放政府」會議上也表示,將向國家杜馬建議近期內大赦經濟犯,但最後並沒有結果。
民眾對特赦的態度,則呈現出巨大分歧。2013年5月18-19日,俄羅斯輿情中心在42個地區選取1600位居民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33%的人支持,36%的人反對,還有31%的人未表態。
但這一草案還是獲得了俄羅斯國家杜馬的支持。同月,國家杜馬發言人謝爾蓋·納雷什金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部分支持季托夫關於特赦經濟犯的提議。「一些人認為那些所謂的經濟犯們可以並應當被特赦。另外還有些經濟犯們應該繼續服刑。」不過,他同時還表示,「為了理解這兩部分的比例,我們需要做更細緻的研究。」
季托夫的這一提案也提交給了普京,可是根據媒體報導,普京認為「太粗糙」,且準備不夠充分。比如,普京指出草案所涉及的在押商人裡,包括了提供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材料的軍火走私犯,顯然不妥。他建議重新起草,把赦免條件規定清楚。
普京的這番表態,被外界解讀為反對特赦的信號。
根據俄羅斯憲法規定,國家杜馬具有做出大赦決定的權力,既不需要聯邦委員會(上院)的允許,也不需要總統簽字。也就是說,即使沒有普京的支持,特赦也可以進行。
事實上,1994年,俄羅斯國家杜馬曾通過一項政治大赦,當時的總統葉利欽既沒有支持,也沒有反對,而是採取默認的態度。
不過,在前一次表態之後不到一個月時間裡,普京的態度逆轉。2013年6月21日,他在聖彼得堡國際經濟論壇上發表主題演講時宣佈將大赦經濟犯罪。
聖彼得堡國際經濟論壇,是俄羅斯最重要的年度經濟事件之一,有著「俄羅斯達沃斯」之稱,聚集了來自幾十個國家的數千名代表。2013年第17屆論壇的主題為「尋求建立新的全球經濟體系」。
來自世界各地的投資者們對普京的宣佈報以掌聲,媒體普遍解讀為普京正在力圖改善俄羅斯投資環境。
「此後法律已經做了大幅修正,如果以今天的法律來衡量,許多商人本來就不應該進監獄。」這一次,總統表現出更急切的心情,普京在演講中呼籲國家杜馬在夏季假期到來之前通過該特赦。
半個月後,7月2日,國家杜馬以298票贊同、1票棄權、無票反對的表決結果,一天三讀通過了普京總統提出的經濟特赦令。
寡頭沒有心情投資
「普京這次總統任期所遇到的困難是空前的,在外部投資難以增長的情況下,必須通過大赦來增加國家經濟的內部活力。」
「普京現在面對經濟、政治上的重大選擇。如果不大赦由於1991年經濟自由化引起的寡頭和民眾的敵對情緒,那麼寡頭也沒有心情在俄羅斯進行深入投資。」俄羅斯國立高等經濟研究大學卡港諾夫教授告訴南方週末記者。他是俄羅斯世界和平基金會董事,也是前國安會秘書長伊萬諾夫的好友。
無論是經濟的穩定還是增長,都缺乏刺激,這是俄羅斯目前面對的現實。而在普京第二次就任總統以來,俄羅斯已經出現了一股有錢人的移民潮。
「普京這次總統任期所遇到的困難是空前的。」俄羅斯外交部亞洲司前司長、現為世界和平基金會副主席、負責普京在非政府活動方面的全面協調工作的托拉拉雅說。在他看來,國際非政府組織認為俄羅斯的人權狀況在退步,外部投資必將受到影響,必須通過大赦來增加國家經濟的內部活力。
俄羅斯商業環境不容樂觀,越來越多的政界人士都很清楚這一點。在2013年聖彼得堡國際經濟論壇上,俄羅斯經濟發展部長別洛烏索夫說,2013年1至5月俄經濟增速僅為1.8%,他認為投資下降是增速放緩的主要原因。俄羅斯總統助理納比烏林娜也在論壇上表示,俄羅斯經濟增速若想保持5%以上就必須大力改善國內投資環境。
此時,極度依賴能源產業的俄羅斯正面臨著轉型的壓力。
現今的俄羅斯首富阿利舍爾·奧斯曼諾夫(他不僅投資於俄羅斯傳統的能源產業,還是美國著名社交網站Facebook最大的海外股東),在接受莫斯科獨立電視台採訪中就提出,俄羅斯寡頭需要進行一次投資創新,但前提是國家必須在對寡頭和獨立企業經營人的管理上進一步放鬆。在他看來,俄羅斯需要在創新產業上進一步鬆綁,這樣才能夠在外資投入沒有增長的前提下,保持內部的活力。
特赦的「減法」
欺詐、挪用和造成財產損失,是過去俄羅斯經常用來對付商人們的「大棒」。但在此次特赦中,這些罪名大多不包括在內。
不過,普京在演講中同時宣佈,特赦將只適用於那些第一次犯罪的人。這意味著,他已經就特赦範圍做了一次減法。
最後執行的特赦,在國家杜馬又做了一次減法——根據俄羅斯總統企業家權益委員會提供的數據,目前一共有110924人因為經濟犯罪而被判刑,他們最初的建議是,特赦涵蓋53種經濟罪名,基本覆蓋到這11萬人。但最後通過的特赦方案,只適用於刑法規定的27種犯罪行為,罪名幾乎收窄了一半。
在俄羅斯有關經濟犯罪的罪名中,最有爭議性的是刑法第159條所規定的罪名(欺詐)、第160條(挪用)和第165條(以欺騙或者不守信用造成財產損失)。這三條均包含在俄羅斯總統企業家權益委員會的赦免提案中,但只有159條中的部分情況進入了最後的赦免方案,其餘兩個罪名均不在特赦之列。
欺詐、挪用和造成財產損失,是過去俄羅斯經常用來對付商人們的大棒。甚至連反對派領導人阿列克謝·納瓦爾尼也是因此挨打——他被指遊說一家木材公司簽署不利協議,導致該公司損失約人民幣30萬元,並被控盜竊該公司價值約人民幣319萬元的資產。2013年7月14日,納瓦爾尼被判處5年監禁,隨後又暫時獲釋,但是與這次經濟特赦無關。
俄羅斯經濟界最著名的挨打者,則是前俄羅斯首富、石油公司尤科斯總裁米哈伊爾·霍多爾科夫斯基。他能否得到特赦,成為俄羅斯社會眼下的關注焦點所在。
經濟特赦實施前一週,霍多爾科夫斯基在獄中迎來了50歲生日。十年前,霍多爾科夫斯基和合作夥伴被捕,之後被指控詐騙和逃稅,判刑8年。他們兩人本應在2011年出獄,但是在2010年12月再次被指控侵吞超過2億噸石油和洗錢,加判6年。很多人認為時任俄羅斯總理的普京及其支持者操縱了這些判決,從而使霍多爾科夫斯基這位政治上潛在的敵人喪失自由。
不過,2010年的第二次指控,使得霍多爾科夫斯基直接被排除在特赦範圍之外。因為他並不滿足普京公佈的特赦條件——只適用於第一次犯罪的人。
北京時間2013年8月6日下午14點,霍多爾科夫斯基針對他的第二次審判,向俄羅斯最高法院提起上訴,但當天就被駁回,只不過爭取到了減刑2個月。
在5月初提出特赦提議時,季托夫曾經希望影響到11萬人,但在7月末,他不得不改口說「數千人將重獲自由」。
比一次特赦更重要的
「如果他們不能這麼做,任何特赦商人的做法都是沒有意義的。」
特赦只是一次性的動作,但是真正積極的影響,是司法實踐能否有相應的變化,因為這決定了人們獲釋之後是否會繼續他們的商業活動、創造新的工作崗位——企業家是否會擴大他們的生意。俄羅斯高等經濟學院公司和市場分析研究所主任Andrei Yakovlev接受俄羅斯媒體採訪時如此表示。他說,2000年前後,很多人因為捏造的指控被監禁,接著有人搶奪他們背後的財產。
不過,俄羅斯經濟特赦正式實施一週後,在一場匪夷所思的死後審判中,已故律師謝爾蓋·馬格尼茨基被判有罪,這給經濟特赦蒙上了陰影。
2008年,在俄羅斯警方涉嫌參與2.3億美元稅務欺詐的庭審中,作為代理律師的馬格尼茨基指證警方實質上沒收了他客戶的公司,並利用這些公司開展騙稅活動。此次指證後不久,馬格尼茨基被指控逃稅,未經審理就被監禁了11個多月,直到因併發症於2009年末死於獄中,年僅37歲。
此事曾受到國際社會的廣泛關注。2012年12月,美國總統奧巴馬簽署《馬格尼茨基法案》,拒絕對那些被控違反人權的俄羅斯人發放簽證,並凍結他們在美國的資產。
眼下,對馬格尼茨基的這場判決再度引起了質疑。
全球化問題研究所主任米哈伊爾·傑利亞金就公開對特赦的效力表示懷疑。在他看來,一方面,應該要更加依法辦事,確保將來人們是因為事實上的犯罪被法院傳訊;另一方面,政府官員要停止對經濟事務的干預,同時不再濫用稅收系統來恐嚇商人。「如果他們不能這麼做,任何特赦商人的做法都是沒有意義的。」
【方家說】制度轉軌需要歷史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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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制度經濟學一個分支的“轉軌經濟學”,興起於20世紀80-90年代,當時,原來實行計劃經濟的國家紛紛開始了向市場經濟轉變的過程。
轉軌經濟學與“制度變遷”(古典制度經濟學當中描述從一種制度向另一種制度轉變過程的概念)的差別在於,歷史上的制度變遷發生時,人們不知道自己究竟會向、要向什麽樣的目標模式轉變。而“轉軌經濟學”描述的是從一種已經存在的制度向另一種已知的、已經存在的制度進行轉變的過程。
這其實可以使我們更加清楚地理解鄧小平的一句名言“摸著石頭過河”——要過河,要去彼岸,這是知道的,不知道的僅在於如何過河,所以要摸著石頭加以探索。彼岸的很多細節我們可能也還不是很清楚,但是大致上,當時出國訪問過的領導人們知道我們要搞一個什麽樣的制度。“市場”這個概念很早就作為一個目標模式提出來,是能說明很多問題的。
這也說明,我們正在進行的,是一場歷史上很特殊的制度變革。
從20世紀90年代開始,一大批國家開始了體制轉軌的過程,用簡單的歸類法,可以說存在兩種不同的轉軌方式,一種是以俄羅斯為代表的“大爆炸”式的激進改革,另一種是中國的漸進式改革。那麽,兩種方式有沒有一個孰優孰劣的問題?
在我看來,中國與俄羅斯的差別,首先在於舊體制的覆蓋程度有很大的不同。前蘇聯幾乎90%的國內生產總值來自國有計劃部門,幾乎所有的勞動力都加入了統一的社會保障體系。而1978年的中國,國有部門只占國內生產總值的不到60%,享受統一社會保障的只有占勞動力總數18%左右的國有企業職工。在俄羅斯,如果不改革國有部門,把勞動力和生產力釋放出來,非國有經濟就不可能發展。在中國,由於大多數勞動力都在非國有的農業部門,只要實行了農業改革,允許鄉鎮工業和服務業在市場上發展,就可以在先不進行國有部門改革的情況下,就開始非國有經濟的發展,通過“雙軌制”的方式,使新體制成長起來,逐步為改革舊體制創造條件。
其次,中國與俄羅斯在經濟發展階段上有著很大的差別。前蘇聯基本實現了工業化,人均收入水平較高,國民受教育水平較高。而1978年的中國仍屬於一個相當落後的發展中國家,這就決定了中國的制度改革必須隨著經濟的發展而逐步展開。俄羅斯盡管開始階段會有較大的陣痛,卻相對容易引入發達國家的一些制度要素,可以較快地實現轉軌。在這個意義上,中國與俄羅斯的差別在於發展階段的差別。
另一個重要的因素,是歷史背景的差異。俄羅斯本來就是一個歐洲國家,宗教、文化、政治、法律,與西歐和北美有著諸多的共性,可以較大限度地發揮“後發優勢”或實現“知識外溢”,比較容易以一種簡單的方式移植西方的制度。而中國在過去兩千多年的歷史上與西方有著太多根本性的差異,從政治制度到宗教文化,走過了極不相同的歷史路徑。在一定意義上,中國的體制改革,不是簡單的轉軌,而是一個大方向基本明確前提下的“適應性體制創新”。幾百年後,各國的制度可能趨同(西方國家也一定要不斷改革和調整),但是各國走過的路徑,卻可能因歷史背景的差異而各不相同。
總之,確實存在一些可以稱為“中國特色”的東西,確實存在具有中國特色的制度轉軌。差別主要在於各國的起始條件不同、發展階段不同、歷史背景不同,而不在於孰優孰劣。
就體制改革與經濟發展的關系而言,中國與俄羅斯的差別在於:俄羅斯是一個經濟已經較為發達的國家實行制度改革,而中國既是一個經濟落後的發展中國家,又是一個體制轉軌國家。正因如此,我們要充分估計中國“雙重使命”的複雜性,充分認識到中國改革與發展的長期性。沒有發展,我們的制度就不可能完善,而沒有制度變革,我們的發展就會因效率低下而困難重重。
中國一個重要的後發劣勢在於,人們往往會用發達國家比較完善的市場經濟制度來直接對比我們當前的制度缺陷,並不認真思考發展階段的差異和歷史背景的差異。許多我們現在面臨的問題,發達國家在歷史上與我們類似的發展階段中同樣存在過,但是當下的人們不會進行這種歷史的比較,而是每每做著當下“橫斷面”的直接比較,由此提出各種超越歷史的訴求,各種“大躍進”或“體制趕超”的主張就會層出不窮。作為經濟學者,我們的一個重要責任,就在於提醒人們要有足夠的“歷史耐心”,直面一個落後國家可能面對的發展與改革的特殊問題和特殊困難,積極推動改革,同時堅持以一種平和的心態走過我們必須走過的歷史階段。
(本文為《制度改變中國》(樊綱著)序文節選。作者為北京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