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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公司治理模範生 今日收購下市惹風波 陳泰銘 在爭議駭浪中殺出巨富之路

2011-4-18  TWm




國巨董事長陳泰銘,曾經是最被看好的青年總裁,透過購併,打造台灣最大被動元件廠;他買樓、買畫、買股權。他說話疾如風,腦筋動得比誰都快,卻常用在爭議作為上。

他是友人口中「聰明過了頭」的人,只是屢屢傷透股東的心。

撰文‧賴筱凡、林亞偉

「當他(國巨董事長陳泰銘)的朋友,是最好的;當他的員工呢,次之;可是當他的股東,則最不好!」這是一位跟過陳泰銘多年的高階主管,為他下的最精闢注解,儘管陳泰銘可能不太同意,但多數小股東應該心有戚戚焉。

灰白小平頭、圓框眼鏡,這是陳泰銘十年如一日的打扮,就連他不斷進行購併,從事業外投資,都與十年前如出一轍,「他真的是聰明過了頭!」認識他多年的朋友,在看到陳泰銘這次的作法後,也是嘆氣搖頭。

這 兩年來,國巨法說會改為線上舉行,陳泰銘雖仍親自主持法說,但要見到他的機會,實在鮮矣。然而,陳泰銘曝光見報的新聞量,卻從未減少,只是報導他新聞的不 再是財經版,而換成了影劇版與藝文版,躍上版頭的標題也不再是「國巨董座談景氣」,而變成「關之琳十指緊扣國巨百億董座」與「陳泰銘砸十億元買名畫」。

大 家逐漸淡忘,陳泰銘曾經是「購併天王」,先後吃下十一家公司,將國巨推上台灣最大被動元件廠;大家也都忘了,陳泰銘也曾經苦過,白手起家的他,短短幾年就 讓國巨成為明日新星,還被《富比世》雜誌選為美國之外的世界最佳一百家小型企業,甚至《亞元雜誌》還評選國巨為台灣十大最佳經營管理企業。

他, 評價兩極汲汲投資業外 財測跳票氣壞小股東但市場上無數投資人都忘不了的,卻是他給的財測數度跳票,購併不成反與好友撕破臉,「他有過太多不良紀錄,導致現在投資人不相信他。」 在小股東眼裡,陳泰銘極具爭議、評價兩極,但他又聰明絕頂,只是這次,陳泰銘用十六.一元的低價收購國巨,再度震撼市場。

陳泰銘帶給小股東 的痛,實在多不可數。時間倒回一九九八年,那是科技泡沫的前夕,電子股大為當道,就連威盛都用一五○元的天價辦現增,一堆投資人搶破頭,當年同樣搶搭順風 車辦現增的還有國巨,先用每股八十元溢價現增,後來再發海外可轉換公司債,讓國巨手上多了百億元資金,只是自此之後,國巨股價再也沒見過八字頭。

捧著百億元資金,陳泰銘先是砸下四十五億元在台北市信義計畫區買大樓,打算蓋國巨總部,還用現增募來五十六億元資金裡的十六億元,力挺殷琪投入高鐵。

其實國巨經營業外投資行之有年,不論是用二十億元投資與被動元件八竿子打不著的通路德記洋行五成股權,或是以六十五億元換聲寶三成股權,以及九千萬元投資誠品一○.八%股權,都難免讓小股東有「不務本業」的負面觀感。

如 果這些業外投資報酬率得宜,可能為國巨帶來長遠發展助益,股東摸摸鼻子也就算了,但先是信義區大樓以高於市價兩成買入,原先陳泰銘看好可望超過五十億元售 出,最後也僅賣在四十九億元;多年來投資的通路物流業德記洋行,國巨進場成本價在每股十元之上,最後僅能以每股九.七五元,將手上的一九.五%股權出給統 一,更別提聲寶、高鐵與誠品的投資案,都難對國巨本業有幫助。

陳泰銘之所以批評不斷,就在於他的作風實在太引人非議,甚至曾有主管諫言,「股東投資國巨,是希望投資一家被動元件廠,而非買我們的業外投資。」但陳泰銘卻始終聽不進去。

二○○○年的一場天價購併案,更是種下國巨十年股價都無法翻身的苦果。

一 個年營收七十億元的飛利浦高雄建元廠,加上營收三十億元的飛利浦荷蘭被動元件事業部,價值多少錢?在第二大被動元件廠華新科評估裡,這是一場開價一百億元 的標購案,但國巨卻開出一八○億元天價,最後建元廠的員工大半跑到了華新科,陳泰銘被譏笑,「不只買貴,還買到一家核心技術階層大量流失的公司。」憤而告 上華新科。

只是任陳泰銘再會算也沒想到,五年後,在三十五號公報實施下,國巨得提列飛利浦購併案的資產減損,這一列就多了一一七億元的虧損,讓○四年每股虧損四.五一元,也讓國巨的每股淨值從十六.二元,縮水僅剩十元。

此外,國巨財測跳票,也是屢屢讓小股東為之氣結的原因之一,加上國巨股價長期疲弱,他卻享樂、騎馬、住豪宅。這次陳泰銘又出招要讓國巨下市,聽到消息的小股東早已不意外,但看到陳泰銘發表讓國巨下市的三大理由,小股東實在難掩怒氣。

小股東的罵名,十年前的陳泰銘可能會非常在乎,「他甚至覺得市場的評論對他不公平。」陳泰銘的好友說,每每媒體又作負面報導,他總是企圖要解釋,就在陳泰銘宣布收購國巨的一周後,他還是按捺不住,選擇出來面對媒體。

穿 著灰白色的國巨外套,一貫的低沉嗓音,「我這樣悶在心裡,也不是辦法。」縱使陳泰銘明白市場對他的作法多有指責,也明白不是每個人都能理解,但他還是堅持 要走這條路,只因他認為,「我還是有一個夢,希望讓國巨跟Murata、TDK一樣,變成國際級的被動元件廠。」他,公事公辦交易你情我願 不須「後謝」儘管如此,陳泰銘在商場上追求利益的快、狠、準,卻是十年如一日。

對於他而言,商場爾虞我詐,所以,某次底下主管跟他申請了一筆數千元的預算,要送花籃、水果給客戶,以示答謝之意,陳泰銘馬上把這預算公文擋了下來,因為在他眼裡,生意歸生意,交易完成是你情我願,也就沒有所謂的「事後答謝」。

不過,事前該做足的「功課」,陳泰銘一樣都不會少。

「當年國巨需要銀行聯貸時,對於主導聯貸案的關鍵人物,他可是必恭必敬,一通電話就立即現身。」熟識陳泰銘的人都知道,他是出了名的愛遲到,國內業界大老與他相約,沒等上一時半刻的人,實在不多。

某 次,國巨主管帶了客戶要見陳泰銘,一等又是一小時,等到客戶不耐煩,對於陳泰銘的遲到大為感冒,但底下主管也只能安撫客戶,「Pierre(陳泰銘的英文 名)是那種開會一定要有結論的人,他應該是上個會議還沒做出結論,才會耽擱到,他雖然讓你等,但一定會給你個交代。」他,人脈甚廣董事會成員藍綠通吃 與創投交好對外,他行事精銳,追求獲利;對內,他管理嚴謹,只問結果。

國巨在陳泰銘的管理下,各部門各司其職,就連遨睿收購國巨案,國巨代 理發言人顏榮崑一問三不知,熟悉國巨內部運作的人,一點也不意外,「他應該是真的不知情,就連Pierre手上有多少持股,全國巨上下,大概只有替他管股 務的一位小姐知道。」這就是陳泰銘,他要求各部門不得過問其他部門的業務,主管間也不得相互透露,所有部門主管就是直接向他匯報,形成一人獨攬國巨大權的 局面;而陳泰銘對員工要求嚴格,不論平日、周末,他隨時一通電話就要找到你,主管與他開會開到晚上十二點,更是常有的事。

陳泰銘說話很急,腦筋轉得快,外界老是以為他辛勤工作到半夜一、二點,其實不是,「他是晚上班、晚下班的人,所以到了半夜,他還在找主管談事情。」待過國巨的主管回憶,員工是每天早上準時上班,但陳泰銘十一點才進公司,開會到半夜,他受得了,主管可就吃不消。

當陳泰銘的股東享不到福;當他的員工,手機要二十四小時待命,要求嚴格;當他的朋友,把酒同歡齊高歌,應該算是最好的了。

其實,陳泰銘積極耕耘人脈,從國巨歷屆董事會成員就能夠窺見一二,不論是前朝紅人財經策士柯承恩,或是具有藍營連系色彩的政務委員楊世緘,都先後出任國巨董事。而陳泰銘的陽明山鄰居簡學仁、證交法權威賴源河,也都是國巨多年的董事與監察人。

身為青年總裁協會(YPO)一員,陳泰銘在關係上的打點也相當用心。像是殷琪,當年亟需企業力挺高鐵,陳泰銘也是二話不說,現增募來的五十六億元,立刻拿出十六億元投資高鐵。而國泰金控董事長蔡宏圖、富邦金控董事長蔡明忠,與陳泰銘更是深交多年。

但 陳泰銘的人緣也稱不上好,認識陳泰銘多年的人說,他從不與產業人士經營關係,因為在他眼中,國巨是一家異於同業的被動元件廠,是走國際化經營。他反倒積極 與創投業界的人士來往,像是開發工銀前董事長胡定吾與AIG台灣區總經理出身、遠航前董事長崔湧,都是與陳泰銘極為交好的友人。

尤其是崔湧,除了與陳泰銘同是雄中坐隔壁的同學外,崔湧在AIG時期,靠著投資國巨交出高績效,「後來崔湧在遠航做的那些事,與陳泰銘沒兩樣,只是崔湧做過了頭。」陳泰銘的友人忍不住感嘆。

近年來,陳泰銘提振國巨股價的作為少了,倒是經營商場、人脈的經驗,全用到藝術品投資上頭來。

去年六月,北京亞洲大飯店的北京保利春拍夜場,北宋黃庭堅的書法︿砥柱銘﹀,以四.三七億元人民幣成交,創下中國古代書畫拍賣紀錄(編按:這項紀錄,於去年秋拍再次被打破),而背後的賣方,正是陳泰銘與寒舍。

一件書法的拍賣價,堪比一件紐約、倫敦夜拍的畢卡索六千萬美元油畫!但更令人歎服的是,陳泰銘與寒舍買下︿砥柱銘﹀不過四年時間,從千萬美元到七千萬美元成交,獲利至少五千萬美元,這就是「藝術天王」陳泰銘的真正實力。

他,操作藝品透過包裝、不斷推升收藏品身價他,看似優雅地收藏、優雅地賣出,不讓人覺得有一絲投機,但他從來都不是單純收藏,而是在轉換收藏間,透過包裝、不斷推升原本藏品的身價,加上他在商場打滾的手段,往往為他的藝術投資創下高報酬。

像是四年前香港蘇富比秋拍,三立電視總經理張榮華、執行副總經理蘇麗媚夫婦,以五○七二萬元港幣的代價,買下了陳澄波的︿淡水夕照﹀,就是陳泰銘在一九九三年台北蘇富比,以一○一七萬元新台幣購得,長達十四年投資,換來的是高達十八倍的高報酬率。

在這麼多年後,其實外界早就忘了,二十多年前,陳泰銘不過是一位台南起家、白手創業的年輕人,當年他創立的「台灣阻抗公司」併入哥哥陳木元的國巨後,他也全力衝出一片天。而陳木元在淡出國巨經營後,去年卸任董事,與陳泰銘「寧靜分家」。

陳泰銘一路走來,外界批評聲浪不斷,但他始終在一波波爭議中,讓他個人走向巨富之路,過去經營國巨的二十二年來是如此,未來在遨睿企圖收購國巨下市,也將會是如此。

陳泰銘

出生:1956年

現職:國巨集團董事長

經歷:國巨董事長暨執行長、智寶電子董事長、寰邦科技董事長、奇力新電子董事長、聲寶副董事長學歷:成功大學工程科學系家庭:妻李慧真,育有2女1子一路走來 爭議不斷!

陳泰銘歷年購併大事紀

1977 哥哥陳木元創立國巨,後與陳泰銘的台灣阻抗公司合併。

1988 趁著電子股當紅,國巨營收僅23億元,卻以高出市價2成的價格買信義區大樓,引來爭議。

2000 180億元天價購併飛利浦被動元件部門,卻併到一家核心技術階層大量流失的公司,成為國巨走下坡的最大轉折點。

2001 國巨兩度下修財測,營收成長預估大跳票。

2004 提列飛利浦資產減損120億元,淨值從16.2元縮水剩10元,當年每股大虧4.51元。

2005 陳泰銘重掌兵符,再度開啟購併新頁,合併華亞電子,策動智寶、世昕、輝城三合一。

2007 大動作收購大毅股票,爆發經營權爭奪戰。

2011 與KKR連手收購國巨,規畫下市重組。

白手起家!

陳泰銘打造458億國巨帝國

公司 市值(億元)

國巨 343.5

智寶電子 16.9

奇力新電子 44.8

旺詮 38.0

寰邦科技 14.8

未上市

國新投資

百慕達國巨控股

台灣飛磁

薩摩亞飛磁

大毅科技

輝城電子

華亞電子開曼

富邦創投

註:市值以4月8日收盤價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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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讓市值二天蒸發千億元的爭議購併案 四問宏達電 為何花三億美元買S3?

2011-7-18  TWM




宏達電一個三億美元的購併案,竟讓自己市值少掉千億元?更讓人不解的是,一家十年都虧損的公司,為何周永明強勢主導非得吃下它?投資人都想知道,王雪紅與周永明的盤算與布局。

撰文‧賴筱凡、林宏文

七月六日,宏達電花三億美元(約合八十六億元新台幣)向威盛買進一家過去十年都虧損的繪圖晶片廠S3 Graphics(以下簡稱S3),震撼市場。S3的另個大股東是威盛與宏達電董事長王雪紅的投資公司WTI,市場「關係人交易」、「左手賣右手」的罵聲紛紛出籠。

隔日,宏達電股價跌停鎖死,市值瞬間蒸發六○七.五億元,但市場沒有就此縮手,第二天宏達電股價更直接墜落千元之下,兩天合計市值跌掉一○一二.五億元。宏達電花大錢買S3,投資人則直接用股價,對王雪紅投下不信任票。

接著,外資圈素來以看空宏達電聞名的花旗環球證券亞太區下游硬體製造產業首席分析師張凱偉,不顧三天前才剛出報告重申買進宏達電,八日,他再發報告,直接將宏達電的評等從「買進」降至「賣出」,成了宏達電購併S3後,第一個開槍的外資。

一問:為何非得吃下S3?

不少人都納悶,為什麼宏達電選在這時候買S3?張凱偉在報告也質問:「為什麼是S3?」熟知整起交易案詳情的人透露,其實都是為了對抗蘋果。

時間拉回去年三月,蘋果一狀告上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控訴宏達電的十一款產品侵害蘋果二十項專利;兩個月後,S3向ITC遞狀,宣稱蘋果產品的影像軟體設計Apple SDK開發工具包,侵害了S3四項專利。

當時,業內人士就分析,依宏達電與威盛關係,應是利用S3反制蘋果。果不其然,七月一日ITC初判,蘋果確實侵犯S3其中兩項專利。五天後,宏達電就宣布砸三億美元,從威盛手上買下S3。

市 場批判聲之所以如浪潮般湧出,一來,王雪紅近年來經營威盛績效不佳,轉投資浮濫、虧損難以止血的問題,更是威盛自二○○○年以來就存在已久的疑慮;二來, 二○○○年威盛用二.○八億美元買下S3後,十一年來對威盛獲利貢獻掛零不打緊,頻頻虧損更讓威盛受不了,才會在○五年S3增資時,引進王雪紅個人投資公 司WTI,後續九次增資,幾乎全由WTI出面認購,才讓S3得以存活至今。S3股權也因引進WTI增資後,八成股權從威盛轉自WTI。

翻開 威盛年報可得知,十年S3累計虧損達一一五.四九億元。一家連年虧損的公司,大股東又以王雪紅為主,這也難怪市場會批判宏達電買S3是「關係人交易」、 「左手賣右手」。不過,熟知詳情的人士透露,整起交易案的主導者,從談購併、議價到拍板,都是周永明與威盛總經理陳文琦協商。周永明很清楚,他買S3的目 的只有一個,「就是為了專利,他甚至不在乎S3經營是賺還是賠。」二問:為何定價三億美元?

既然宏達電買S3擺明就是為了專利而來,那S3的專利價值高達三億美元嗎?不少市場人士質疑,當年威盛買S3成本不過二.○八億美元,養了十年都賠錢,現在宏達電卻花幾乎是一個股本的價碼買下S3。

儘 管宏達電內部人士透露,三億美元這個價格,其實是由全球最大智慧財產權法律事務所飛翰(Finnegan)鑑價。當時飛翰給周永明的報告裡,價格比三億美 元還高,所依據的也是S3與蘋果的專利訴訟案,雖然那時ITC初判結果還沒出來,飛翰做完鑑價後,認定S3專利價值超過三億美元。

業內人士 分析,今年六月進行專利拍賣的北電(Nortel),也是不堪數年虧損,價值達四十五億美元的六千多項專利,被蘋果、索尼(SONY)、微軟等六家大廠拿 下。「陳文琦大可用公開拍賣方式,把S3專利賣掉,但這對希望拿到S3專利的宏達電而言,卻不是那麼有利。」另一方面,熟知詳情的人也指出,近五年來,王 雪紅以個人投資公司吃下S3增資額度,前後加總達一.五億美元,「當初威盛不堪虧損,根本拿不出錢來增資S3,最後王雪紅只好自掏腰包買單。」只是,威盛 養了S3十一年,始終沒有交出好成績,「不是S3專利、技術不好,是威盛推產品總是慢半拍。」業內人士觀察,若不是威盛需要S3繪圖晶片技術,威盛大可把 S3賣了,結果威盛是空有S3的專利與技術,但產品永遠落後競爭者如nVidia及ATi(後併入超微)。

看在業內人士眼裡,縱使S3部分 專利還授權微軟、索尼,但權利金進帳不多,否則S3也不會連年虧損。所以,王雪紅如今以「成本價」把S3賣給宏達電,更招致批評,「哪有人做不賠本生意? 難道不用為當年決策錯誤負責嗎?」假如S3專利夠好,又是宏達電反制蘋果訴訟的一步重要棋子,那大可用專利授權的方式,為何需要買整家公司?

三問:為何不用專利授權?

張 凱偉在報告裡詳細指明,宏達電已經採用高通的Adreno繪圖晶片,整合進高通的Snapdragon處理器,宏達電實在不需要另一個繪圖晶片的解決方 案,買S3的唯一目的,就是為了有利於後續與蘋果訴訟的S3專利。既然如此,張凱偉認為,大可用專利授權來取代買下S3整家公司。

宏達電內部人士解釋,當時控告蘋果侵權的是S3,若用授權方式拿到S3專利,則宏達電無法運用這項專利訴訟的結果,而一旦S3成為宏達電的公司,後續蘋果要談判的對象就變成了宏達電,也會讓宏達電與蘋果的訴訟案,多一項利器。

隨S3與蘋果侵權官司在七月一日ITC初判後,宏達電與蘋果的訴訟案也將在十五日初步審查,宏達電買S3反擊蘋果的態勢明顯,雙方勢必會展開新一波談判。

四問:為何S3只剩空殼?

儘 管整樁交易案背後,出發點多來自宏達電與蘋果訴訟的考量,但不可諱言的是,S3在賣給宏達電後,S3手中二三五項專利劃分給了宏達電,但S3上海研發中 心,與大陸、台灣分公司,都仍然歸屬威盛所有,尤其是S3上海研發中心擁有數百名研發人員,這實在很難說服大眾,宏達電花大錢買到的不是空殼公司。

更 特別的是,威盛雖然高價賣掉了S3,卻仍擁有這些專利的使用權,雖然威盛與宏達電沒有競爭關係,但此項交易案獨厚威盛,讓威盛占盡便宜,也等於是用目前產 業地位如日中天、現金充沛的宏達電,拉抬虧損多年的威盛,對投資宏達電的股東來說,尤其是持股最大的外資來說,恐怕心中仍存有不少的疑慮,難怪會有長期支 持宏達電的外資說,「我們無能為力,只能含淚支持。」事發後兩天,宏達電被加拿大半導體廠Mosaid告專利侵權;十一日,蘋果更祭出反擊措施,再次向 ITC提起訴訟,控告宏達電侵權,雙方攻防戰提前開打。「宏達電已經是全世界第四大智慧型手機品牌,未來這種事只會多、不會少,所以周永明必須想得是長 遠、對宏達電好的策略。」業內人士說,不管是蘋果告三星,還是宏達電告蘋果,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這兵家必爭之地情勢不變,宏達電就會一再成為對手的箭 靶。

在與蘋果侵權官司還沒有結果前,宏達電必然是嚴陣以待,但在此之前,張凱偉認為,宏達電還有個更芒刺在背的對手,就是韓國的三星。

隨著成熟市場的智慧型手機滲透率已攀高,新興市場又因3G基礎建設未普及,在在都讓智慧型手機後續成長動能受考驗,加上三星又立志要坐上Android平台之首,宏達電在挑戰蘋果前,還得先過三星這關。

不 論如何,過去一年對宏達電而言,是最輝煌的一年。但在蘋果侵權官司未了、S3買貴質疑,加上智慧型手機成長動能趨緩,似乎都已經預告著,今年下半年全球智 慧型手機市場將是山雨欲來。而樹大招風的宏達電,肯定是許多大廠欲除之而後快的眼中釘,未來宏達電的路,將充滿更多更大的挑戰。

1分鐘認識S3 Graphics 成立:1989年(1999年被威盛購併,2011年再被宏達電收購)

主要業務:繪圖晶片

主要股東:80%股權為王雪紅投資公司WTI所有,威盛持有20% 過去十年成績:累計虧損115.49億元宏達電、蘋果侵權訴訟不斷!

2010.03.02 蘋果向ITC提告宏達電侵害其20項專利,包含用兩指操作觸控面板2010.05.12 宏達電反控蘋果侵害其電源管理、電源控制等五項專利2010.05.28 S3控告蘋果的影像軟體設計Apple SDK開發工具包,侵害其四項專利2011.07.01 ITC初判蘋果侵害S3二項專利2011.07.06 宏達電買了S3,意圖增加談判籌碼2011.07.11 蘋果再告宏達電侵權2011.07.15 蘋果告宏達電侵權之ITC將進行初判2011.11 S3告蘋果侵權ITC將宣布最後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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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5100退出 廣深動車撤水不降價引爭議

http://epaper.nbd.com.cn/shtml/mrjjxw/20111026/2416295.shtml

每經記者 李亞蟬 發自廣州
很多人都在動車上喝過礦泉水西藏5100,不過,本月中旬以來,人們發現,廣深高鐵已經不再發放西藏5100礦泉 水了。網上有信息顯示,此前京津城際列車也已經停止了西藏5100礦泉水的發放。有人質疑為什麼動車上不再發放高價礦泉水,而票價卻並沒有相應下降,對 此,廣深股份相關人士否認了將礦泉水價格加入票價的說法。
值得注意的是,西藏5100礦泉水此前約半壁江山均由中鐵快運撐起。如果在鐵路上的生意減少,公司未來將走向何方?
廣深動車上沒了5100礦泉水
來自西藏的5100礦泉水從最早進入公眾視野開始就渾身散發著神秘的氣息。很多人最開始只是在動車上才看到這款藍色包裝的礦泉水,因為在大部分商超零售都難覓其蹤跡。由於是贈送的礦泉水,有人甚至以為是雜牌礦泉水。
直到今年6月,西藏5100消息傳出,大家才知道原來在動車上享受的竟是高端飲用水。
從本月中旬開始,微博上陸續有人發出廣深動車已經不再發放西藏5100礦泉水的消息。昨天 (10月25日),廣深鐵路(601333,SH)向《每日經濟新聞》證實了此消息。該公司綜合部張思斌告訴記者,考慮到動車候車室、和諧號動車每個車廂 都有桶裝水,已經可以滿足旅客的實際需求,廣深動車大約在本月15日開始停止提供西藏5100礦泉水。
除廣深動車外,是否還有其他原西藏5100鐵路線客戶不再發放該礦泉水,目前尚未得到西藏5100(01115,HK)方面證實。記者昨天多次撥打西藏5100總部電話均無人接聽。但在此前已經有消息稱京津城際也已經不再提供西藏5100礦泉水。
中投顧問食品行業研究員簡愛華認為,這一變化可能與西藏5100與其最大客戶中鐵快運的合同變更有關。西藏5100官方數據顯示,去年上半年,該集團的總銷售額1.38億元,其中中鐵快運銷售額所佔比例就達到76%。
然而今年7月雙方簽訂了更替採購合同,中鐵快運每年向西藏5100購買的瓶裝礦泉水,從75000噸降至50000噸,同時免除原有採購合同下再免費提 供75000噸瓶裝礦泉水的贈水義務。簡愛華認為,廣深線動車上停止發放西藏5100礦泉水可能與產品供給量減少有關,「另一方面或許是將此線作為試行 線,通過停止供給礦泉水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削減開支」。
欲加強零售渠道拓展
按照西藏5100與中鐵快運原有的採購合同算,西藏5100一年就有15萬噸瓶裝礦泉水售出。按照1000ml水約等於1kg換算成其330ml裝瓶裝水,每年中鐵快運就至少為西藏5100消化45萬瓶礦泉水。
當這瓶礦泉水失去廣深動車、而中鐵快運的支持也在減少的情況下,它將走向何方?
西藏5100今年上半年報表顯示,受與中鐵快運合同變更影響,今年上半年其總銷量較去年同期減少了10%。
事實上,今年上半年該公司確實成功將公司的毛利率由去年的61%提高到今年的79%。該公司稱,在與中鐵快運合同變更的同時,今年上半年其又與中國國際航空公司、中油碧辟石油有限公司(中油BP)等機構客戶訂立了銷售協議,提供給非中鐵快運渠道的銷量大幅增長。
但從當前的零售渠道看,目前很多超市仍然沒有西藏5100礦泉水在售,不過京東商城和淘寶網有售,330ml價格6~8元不等。儘管西藏5100明確提出欲加強零售渠道的拓展,但如何在零售市場贏得消費者恐怕仍有待考驗。
廣深鐵路回應「撤水不降價」
從本月中旬起,微博上開始陸續有人發佈廣深動車不再發放西藏5100的消息。在這些消息中,有人質疑為什麼動車上不再發放高價礦泉水,而票價卻並沒有相 應下降。昨天(10月25日)一位剛剛乘坐了廣深動車的旅客也向記者抱怨:沒了西藏5100礦泉水,但票價還是80元。
廣深鐵路(601333,SH)公司綜合部張思斌否認了將礦泉水價格加入票價的說法。昨天他就此質疑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回應稱,「鐵路票價都要進行一系列嚴格手續的,不可能將水的價格加進票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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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亞迪新能源電池廠爭議

http://magazine.caijing.com.cn/2011-11-20/111428131.html

  以打新能源牌縱橫A股和H股的明星企業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比亞迪),擬在深圳市龍崗區一宗標註為G02113-0032號地塊上興建號稱「世界上最大的新能源電池廠」。

  然而,因該宗地塊距離周邊居民小區僅100餘米;又靠近深圳市三個水源地:銅鑼徑、炳坑、三洲田水庫;且工廠群的興建規劃先實施再環評,環境影響報告書在不足七天內通過,使該項目引發了周邊居民的強烈質疑。

  迫於民意及輿論壓力,比亞迪於11月14日發佈公示,擬對項目進行重大修改,且重新編制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但鑑於前度不合常規的項目審批過程,新環評報告合理與否、新能源電池污染的界定爭議等問題,仍值得政府、企業與民眾共同商榷。

  電池廠突然而至

  2009年中旬,深圳市龍崗區南約社區最大的小區——振業巒山谷的一期業主們,喬遷新居後不久,喜悅心情很快被打消了。半夜,刺鼻的氣味將居民們嗆醒,那氣味像油漆,惡臭難聞,吸入後胸悶,並伴有頭暈、噁心、似乎要窒息的感覺。

  小區業主們很快查明,臭味來源於與小區間隔約1公里的比亞迪公司噴塗車間。

  業主們對此投訴抗議,在尚未得到圓滿答覆時,2010年8月,令他們更不滿的消息傳來:與小區僅隔100米的空地,編號為G02113-003 的地塊,被據此1公里之遙的比亞迪收入囊中,其全資子公司深圳市比亞迪鋰電池有限公司(下稱比亞迪鋰電)將在此地塊興建一座號稱「世界上最大的新能源電池 廠」,且工程即將開工。

  比亞迪鋰電成立於1998年,公司董事長王傳福以電池生產起家,該公司也是目前國內最大的生產鋰離子電池的高新技術企業。

  擬建項目全稱為比亞迪新能源材料基地項目,被列入深圳市2011年重大項目。根據項目環評報告,項目並非新建,而是比亞迪鋰電一期工程的改擴建項目。

  此項目主要新建鐵動力鋰離子電池、電源系統生產線、太陽能電池組件、新能源及車用高端零部件等產品的生產線以及配套工程。落成後,主要建築物有生產工廠19座,變電站、污水處理廠、研發辦公樓等附屬建築物各一座,總佔地面積為50萬平方米。

  新廠群包括三個系統的電池工廠群:第一為鋰電池組裝廠;第二為鋰電池材料廠;第三為太陽能電池廠。其中鐵動力鋰電池廠在2013年、2014年分兩期投產。

  振業巒山谷的業主們認為,這個廠群所在地恰位於深圳市供水網絡系統的來源和上游處,距離深圳市銅鑼徑水庫860米、炳坑水庫460米、三洲田水庫2100米,三個水庫分別隸屬於東部供水工程。東深供水工程,為深圳、香港兩地水源地。

  但比亞迪鋰電否認新基地在「飲用水源保護區」內。根據深圳市生活地表水飲用水源保護區的劃分範圍,項目選址附近涉及的水源保護區主要有「炳坑水 庫水源保護區」和「銅鑼徑水庫水源保護區」。從項目選址和水源保護區的相對位置關係可以看出,項目的選址位於水源保護區集水範圍的山脊線外,不在水源保護 區範圍內。

  但接近水源地,已足夠讓周邊居民擔憂。振業巒山谷業主根據網上收集的材料信息,製作了一份《比亞迪公司擬建大型電池廠化學原料或污染物估計》, 推測:該項目建成後或將產生苯類甲醛有機溶劑、鹽酸、六氟磷酸鋰、電解液等21種有害污染物,造成有毒致癌、腐蝕並污染土壤、水源、空氣等影響。

  中國電池工業協會副秘書長曹國慶在接受《財經》記者採訪時指出,如果與鉛、汞電池相比,鋰電池可以說無污染。

  所謂污染,主要源於重金屬鉛、鉻、汞等,但鋰電池基本不含這些重金屬。

  另外,電池生產的廢水一般都要經過循環、處理,電池生產過程不應該有惡臭味產生。在比亞迪項目中也列有污水處理廠建設一項。

  但是,汕頭大學醫學院分析細胞學實驗室主任霍霞對《財經》記者分析,涉及化學物品的電池廠或多或少對人體及環境都有所危害,關鍵是看企業對污染物的投入及處理。

  中國科學院環境生態研究中心研究員、工程環境專家張付申亦對《財經》記者表示,一般小企業,由於資金原因,管控方面可能存在一定問題,但大企業不太會存在較大問題。總體來說,環保部門對大企業的環評和監測相對嚴格,且鋰電池生產過程是可控的,不會有太大環境影響。

  評審四天完成

  一位振業巒山谷業主代表對《財經》記者指出,比亞迪項目的環評報告打造時間僅為七天,若除去端午節法定假日,實則為三天時間。就程序而言,比亞迪項目審批及環評報告出爐,有悖於常規審批手續。

  達爾問環境研究所創辦人馮永鋒向《財經》記者介紹,常規的環評審批過程,首先由申請人提出環保行政許可事項,在環保部門受理後,申請人可委託一家有資質的機構為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製作完成後,公示一週的時間。環保行政主管部門組織驗收、並在承諾的期限內予以批覆。

  這其中,向公眾公示並徵求意見,是極其重要的環節。

  回看比亞迪項目環評過程:在環保部門受理申請後,2010年4月,其委託環境保護部華南環境科學研究所制作環境影響報告書。此後,2011年6 月3日,深圳市人居環境網公告了開始環評的信息,當日下午即召開《比亞迪新能源材料基地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下稱環境影響報告書)專家技術審查會。五天 後,按專家意見修改,經專家組長和市人居環境技術審查中心覆核、出具專家技術審核意見。6月10日,編號為深環批函2011045號的環評報告就審批通 過。

  從時間跨度上看,整個環評報告通過評審雖為七天,但由於恰逢端午假期,實為四天。「四天評審過關並不合規。」馮永鋒說。

  而哪些專家對此評估、出具報告,至今未有公開信息。經振業巒山谷業主多方要求,華南環境科學研究所一方僅提供報告書簡本,截至《財經》記者發稿時,索要該正本無果。

  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第十二條「建築單位或者其委託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徵求公眾意見的期限不得少於10日」。且相關信息應處於公開狀態。

  北京盈科(武漢)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曾祥斌對《財經》記者說,根據現有的《環境影響評價法》和環保部門的環評規範,輕度污染和重污染工業需經過環 評審批,但是沒有具體的時間要求,可以說法律上存在空白,因此,具體到每個項目審批時間,存在長短不一的情況。但是,信息必須向公眾公佈。

  由於比亞迪項目的整個環評程序並不透明,情況不為外界掌握,因此很難評說其是否合理。

  建設方自制民意調查

  環境影響報告書公告時間為2011年5月26日至6月9日,報告簡本中,亦有135份調查問卷,其結論顯示:「收集135份調查問卷,根據調 查,83.7%的受訪者支持本項目的建設,16.3%的受訪者表達無所謂的態度,沒有受訪者反對項目的建設。調查的各個單位均支持本項目的建設。」

  針對以上說法,振業巒山谷業主委員會表示,業主均反對該項目,該環境影響報告書和問卷調查存在弄虛作假。

  「據我們瞭解,除居住在小區內的比亞迪本廠員工存在可能外,其餘無一人被調查和收集過有關意見。」一位振業巒山谷業主代表說,「沒人願意自家門口裝顆炸彈。」

  眾多業主表示:沒有見過所謂的問卷調查,也不知這一調查結果從何而來,且多次向華南環境科學研究所申請看問卷原件,對方行政復議竟然以涉及相關機密拒絕。

  華南環境科學研究所一位相關負責人表示,回收的135份調查問卷是建設單位比亞迪收集整理後所得。這說明,作為環評報告專題組和撰寫者,華南環境科學研究所沒有直接參與調查問卷程序中。

  對此,一位中華聯合環保組織環保公益律師稱,讓建設方代為進行問卷調查,涉嫌違規操作,其公正性和法律效力亦由此受到質疑。

  界定用地難

  雙方爭議的焦點還在於,振業巒山谷業主們認為:涉及電池生產的企業都應是M3類工業用地,比亞迪此塊土地卻為M1類,因此懷疑其變更了土地用途。此前多數媒體報導也贊同此種說法。

  中國工業用地劃分為三類:一類工業用地(M1)是對居住和公共設施等環境基本無干擾和污染的工業用地,如電子工業、工藝品製造等用地;二類工業 用地(M2)是對居住和公共設施等環境有一定幹擾和污染的工業用地,如食品、醫藥等用地;三類工業用地(M3)和公共設施等環境有嚴重干擾和污染的工業用 地,如採掘、冶金、化學等用地。

  據深圳市國土資源局網站上顯示:G02113-003地塊使用明確為M1。

  通過競拍,比亞迪鋰電從深圳市龍崗區貿易工業局獲得G02113-0032地塊。在編號為深龍產發協2010 第 7號的《深圳市產業用地發展協議書》上顯示,其土地用途是新能源材料基地地塊,准入產業為電池製造。

  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於2010年9月25日「審批通過」上述項目用地用途。

  深圳市人居委是環評審批機構,其一位相關負責人表示,地塊性質由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定奪,一直以來新能源電池項目就被放到M1中,若是普通電池可直接歸為M3,但新能源材料產業屬於新事物,目前尚無界定。

  中國電池工業協會常務副理事長王敬忠認為,鋰電池最多能歸到M2,肯定不能歸到M3,正常應歸到M1。其理由是,鋰電池屬於新能源電池的範疇, 新能源電池生產是完全可控的,基本沒有污染。與國外相比,中國國內的電池生產企業是按照食品級的企業進行規劃和管理,屬環境友好型。

  何謂比亞迪的新能源電池?相關媒體在採訪電池專家、原美國夏威夷大學環境專家董良傑時,其指出實際上即是磷酸鐵鋰電池。比亞迪磷酸鐵鋰電池中添 加了鈷,所以科學叫法應該是磷酸鐵鈷鋰電池。比亞迪生產的雖是新能源電池,但鋰電池自身含有、特別是生產過程中分解產生的重金屬污染依舊無法解決。

  王敬忠稱,電池生產添加這些物質是常有的事。添加之後主要是改變電池性能,但不會涉及污染問題。記者也瞭解到,由於鈷價格較貴,一般添加量少,且基本都被回收了。

  客觀地說,由於鋰電池技術剛剛起步,以後它會對環境造成什麼影響,業界並不十分明確,還需要進一步的觀察。

  北京東華鑫馨廢舊電池回收中心主任王自新認為,如果比亞迪這種電池在生產過程中能夠按照技術標準、工藝等嚴格執行,且選址、環境評估符合規範, 應該說即便存在有害物質,也在可控狀態下,但是,不能排除隱瞞生產過程出現的問題。目前,國內企業偷排廢水、廢氣,或者瞞報數據的現象,比比皆是。

  由於鋰電池技術的環境影響還不明確,關於新能源電池用地的歸類在中國的相關條例中也就無法定論。

  因此,比亞迪電池廠群及水源地受污染程度如何,亦沒有研究數據支撐,且缺乏權威評估報告證明,目前僅為維權居民及相關律師可能性的推論。

  環保部污染控制司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財經》記者,目前相關法規正在起草中。

  應選擇信息公開

  但在民意及輿論壓力下,2011年11月14日,比亞迪鋰電發佈了對新能源材料基地項目進行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公示,稱由於公司發展規劃變更,比亞迪新能源基地建設有重大改變,需重新編制項目影響環境報告書,並將重新申報。

  不過,此次環評報告的製作方仍為華南環境科學研究所。

  從公示內容中可知,此項目產品種類、生產規模均有所改變:鐵動力鋰電池生產過程去除了污染可能較多的原材料生產工段,僅保留部分配件的生產和組裝環節、去除了電源系統的生產、保留的太陽能電池組件和新能源及車用高端零部件的生產,均以組裝為主,環境影響較小。

  另外,對選址平面佈置進行了徹底調整,將員工宿舍建設在振業巒山谷小區一側,將廠房設置在遠離敏感點一側,以進一步降低污染。

  更具體的佈局方案及環境影響分析接下來將在第二次公示中發佈。

  公示中還提及,依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等要求,比亞迪將對環境影響相關情況進行信息公示,關注項目和周邊環境影響的居民對項目帶來影響、現有選址態度、環保措施等都可提出建議要求。

  相對科學數據曖昧不清的現狀,比亞迪若能堅持公開信息,尊重程序,也許是公眾可期的理想進展。

  王自新表示,對於電池類產業,公眾比較敏感,周邊居民不清楚具體情況,企業若以種種藉口隱瞞,反而會使事態惡化。企業對自己的生產項目公開說明、澄清,才是真正解決問題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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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熊取膽"歸真堂上IPO榜單 天價狗不理上市惹爭議

http://www.21cbh.com/HTML/2012-2-3/0ONDE4XzM5OTE0OA.html

前天,證監會打破20年陳規,一次性預披露480家IPO申報企業基本信息情況表。這迅速引起軒然大波,成為昨天A股市場最惹人關注的話題之一,包括2012年IPO預計融資規模、萬達旗下兩板塊欲上市、「活熊取膽」的公司歸真堂等引起投資者熱議。

■融資

融資規模

或不低於往年

自去年以來,市場上有關2012年IPO如何演繹的討論就不絕於耳,但證監會此番大刀闊斧的改革將全年的發行計劃提前披露,在湮滅了上述停發建議的同時,亦將2012年IPO融資規模到底有多大這個問題拋上檯面。

回 顧2011年,數據顯示,滬深股市共完成IPO282宗,融資總額約為2861億元,同比2009年分別下降約20%和40%。其中,上海A股IPO共計 39宗,同比增長39%,融資金額1051億元,同比下降44%;而深圳中小企業板IPO共計115宗,融資金額1019億元,相比2010年有較大降 幅。深圳創業板得益於上半年強勁的增長勢頭,全年新上市企業達到128家,同比增長9%,融資金額791億元,同比增18%。展望2012年,業內人士觀 點不一,但多傾向於發行規模並不會縮小。

長城證券首席投資顧問張九輝指出,此次證監會如此操作,除了在新股審核的公開透明化運作上給市場一個交代外,也會改變以往投資者普遍懼怕新股發行的市場怪態。儘管此次披露的企業並非全部能夠走到上會,但從目前披露情況來看,至少在發行企業數量上不會少於往年。

銀 騰前瞻財訊分析師孫旭東則認為,根據此前媒體報導援引滬深兩市規劃時指出,滬深兩市都將在「十二五」期間有序擴容。預計到「十二五」期末,上交所將新增上 市公司300家左右,深交所中小板和創業板分別新增640家和810家以上。兩市合計增加上市公司約1760家,平均每年新增上市公司超過350家。而 2011年僅完成了282家企業IPO,因此,預計2012年的IPO不會減速,規模上應該較2011年有所放大。

■焦點

萬達地產和院線齊發

此 次公佈的擬IPO的企業名單中,萬達集團來勢洶洶,旗下五大業務板塊中的商業地產與電影院線已經分別提交了上市計劃,並已列入證監會2012年的IPO規 劃之中。其中,萬達商業地產鎖定上交所,由銀河證券承銷,目前處於「初審中」;萬達電影院線鎖定深交所主板市場,由中銀國際證券承銷,目前處於「落實反饋 意見中」。

據瞭解,萬達集團已形成商業地產、高級酒店、文化產業、連鎖百貨、旅遊度假五大產業並駕齊驅的格局,其中商業地產目前仍是第一主業,萬達商業地產也是國內最大的民營商業地產公司。據萬達集團官方年度報告,萬達商業地產2011年收入953億元,位列全國第二。

證 監會早於2010年就受理了萬達商業地產的上市申請,卻始終受困於目前國內地產宏觀調控政策而無實質進展。因此,在國內地產宏觀調控政策未見放鬆的背景 下,針對本次地產、院線雙箭齊發,業內人士認為,恰逢文化產業政策支持的影視院線或將先於商業地產,成為萬達發力A股的第一支令箭。

公開 資料顯示,萬達電影院線成立於2004年,最初是萬達集團董事長王健林與華納兄弟共同出資打造的華納萬達國際影院,後由於經營不善,華納兄弟撤資,由萬達 獨自接盤。幸運的是,國內電影產業隨後便出現了爆髮式的增長,萬達院線也藉機擴張,成為國內一線的院線公司。事實上,早在去年「兩會」期間,王健林就已公 開表示,萬達院線的淨利率已超過主業,達到17%。

萬達集團最新公佈的數據顯示,萬達院線在2011年新開業影城15家,但未完成開業影 城的年度指標;累計屏幕總數達730塊,規模亞洲第一;收入22.2億元,完成計劃的100.4%,同比增長39.4%,佔有全國14.3%的市場份額。 2012年,萬達集團計劃新開業影城30家,新增屏幕280塊,使院線屏幕總數突破千塊,進入世界前十;年收入28億元,佔全國市場份額有所增加。鑑於 此,業內人士指出,萬達電影院線或將成為A股市場首家院線上市公司,其對院線行業的影響不亞於華誼兄弟上市對影視內容製作行業的帶動。

■焦點

「活熊取膽」歸真堂

榜上有名

早 在去年,福建歸真堂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歸真堂」)剛剛傳出上市消息之時,就因其「活熊取膽」的生產方式遭到了亞洲動物基金等動物保護組織的質疑。此 後,歸真堂上市之說暫告一段落。但在證監會本次公佈的創業板IPO申報名單中,歸真堂赫然在列,由萬聯證券保薦,目前處於「落實反饋意見中」,並再次引起 網友熱議。

對此,中國動物保護記者沙龍龍發起人張丹表示「十分震驚」,稱將迅速與相關動物保護組織的志願者就此作出回應,「我們將利用一切可能的行動,堅決抵制歸真堂登陸資本市場。」

■焦點

天價狗不理排隊上市惹爭議

前 天,證監會發行監管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審核工作流程及申報企業情況,天津狗不理集團出現在了此次排隊IPO上市的「隊伍」中。這一消息引爆了更多消費者對 狗不理價格以及口味等方面的嚴重質疑。不過,狗不理集團方面有關人士則表示,公司有的包子產品價格雖高,但貴有貴的道理。

8個包子賣百元堪稱包子中的「LV」

>>網友指責

「在 天津吃狗不理包子,8個小包子要100元,味道與街邊相仿,而且環境也相當一般」,有網友近日發表微博稱,天津狗不理包子「已經不是人能吃得起的了」。記 者注意到,網友發佈的圖片中顯示:傳統精品小籠豬肉包 96元/8只;傳統精品小籠三鮮包 104元/8只;精品小籠對蝦青韭包128元/8只……

隨著該條微博的瘋狂轉載,「天津狗不理天價包子」成微博網友熱點話題。不少網友稱,這包子頂得上奢侈品了,狗不理不如去賣LV吧。

就網友公佈的價格,記者昨天向狗不理集團方面求證,未獲正面回應。記者向位於東直門的狗不理大酒店方面瞭解的情況顯示,該店銷售的精緻包子價格能達到18元/只,若點8只,價格高達144元。

錯位經營也有低價產品

>>公司回應

「狗不理現在是錯位經營,有定位不同的店,價格也因此不同」,狗不理集團企劃部有關工作人員魏先生昨天接受記者電話採訪時表示。

據其介紹,狗不理前些年改制,旗下有商務型酒店、有大眾旅遊型餐廳,也有快餐店,像快餐店價格就便宜些,傳統的豬肉包子一籠8個,價格為46元。同時市場上還有速凍包子銷售,一袋包子只需十幾元錢。

對於天價包子,魏先生表示這主要是商務型酒店銷售,但是這種包子在原料選擇上等方面都非常苛刻。

「麵 粉是從加拿大和澳大利亞進口的,用肉是北京大紅門的專供肉,只選用脊部肉和後腿肉」,魏先生表示,原材料的精選保證了工藝和口味的獨特性、安全性,再加上 狗不理150多年的品牌價值,還有狗不理的高端包子用的是特質的小籠,一籠只有一隻包子,這個竹籠是專利,蒸出來的包子具有特殊的竹香味,「這個包子口味 是需要去『品』的,狗不理的包子是有文化內涵的」,魏先生還表示,狗不理剛剛連續第六次被邀請到達沃斯論壇上蒸制包子,這也說明很多國外的精英們也是非常 喜歡狗不理。

「為了弘揚老字號,解決發展資金問題,此次我們申報IPO,就是為了讓中餐盡快走向世界」,不過,魏先生也表示,顧客提出的意見,公司也會虛心接受。

>>專家說法

對狗不理運營模式不看好

營銷專家李光斗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對於其一些產品價格高端,「我覺得無可厚非,康師傅也曾賣過100多元的天價牛肉麵,廣州一些早茶也早就有天價包子等,我認為這個事件對狗不理包子申請上市沒什麼影響」。

「但 是,我對狗不理的運營模式並不看好」。李光斗表示,從包子這個產品本身來說,是最能夠做到標準化生產的,但是狗不理品牌擴張不佳。他認為,這一點狗不理應 該像美國「包子」學習,肯德基、麥當勞的漢堡包無非也是「包子」,但由於人家的標準化,在世界各地開花。「狗不理只有解決了標準問題,使得消費者在全中國 任何地方吃到的包子都一樣,才能真正解決其發展的重要難題。」

據瞭解,目前狗不理在全國有30多家直營店,其中北京有兩家,包括東直門附近定位高端的9號大酒樓以及位於前門定位旅遊市場的狗不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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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電信收費爭議口水戰

http://magazine.caixin.com/2012-02-17/100357862.html#comment_top

  1月30日,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工商管理局啟動了一項行動——「叫停電信收費不合法規則」,對電話計費標準、固定電話基礎費等電信服務中涉嫌侵害消費者權益的問題,進行集中整治。

  哈爾濱工商局稱,當地固定電話基礎費用等電信服務標準,是由原先政企尚未分離時的國家郵電部制定的。按照現行計費方式,即使只通話幾秒鐘,也要按一分鐘收費。這明顯違背民事活動以及市場交易的基本原則。

  哈爾濱市工商局消保處處長王緒坤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說:單次按分計算,不足一分鐘按一分鐘計算。假如只說了10秒鐘,它按60秒收費,就等於多收了50秒的錢,這違反了《民法》規定的民事活動等價有償、公平、誠實守信、不得違反公眾利益的基本原則。

  哈爾濱市工商管理局高調叫板電信行業計費方式的做法,贏得了不少消費者的支持。但面對挑戰,電信行業也奮起反擊。

  2月3日,工信部主管、人民郵電報社主辦、各大通信運營公司協辦的《人民郵電報》刊發文章,對哈爾濱工商管理局此舉提出質疑。

  《人民郵電報》的文章稱:我們對哈爾濱工商部門維護消費者權益的勇氣和精神表示讚賞,但對其無視電信行業特性和法律政策環境,越權執法的行為表 示惋惜。《電信條例》規定,電信業的監督管理職責屬於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在各省區市由其派出機構——各地通信管理局進行監督。即使有用戶對電信資費 表示不滿或投訴,按照現行法律和管理體系,哈爾濱工商局也無權「叫停」電信收費。

  該文繼而稱,目前實行的電信計費單位,是依據2000年發佈《關於電信資費結構性調整的通知》確定的。此外,在前述報導中,還引用了多位通信業人士對於哈爾濱工商局做法的指責。

  哈爾濱市工商管理局和電信部門的角力,一時間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哈爾濱市有40多名律師聯名發表聲援信,支持哈爾濱市工商局的執法行動,呼 籲政府制止電信不合理收費,並表示願為哈爾濱市工商局提供相關法律援助。此外,有70餘名哈爾濱電信用戶聯名表示,堅決聲援並參與工商部門的維權行動。

  目前,哈爾濱市工商局「叫停電信收費不合法規則」行動,也在電信部門的反擊中陷入了此前類似的口水戰。

  同在去年,2011年11月,中央電視台曾報導,國家發改委正對中國電信及中國聯通進行反壟斷調查。針對央視報導,《人民郵電報》曾刊文「駁央視對電信、聯通涉嫌價格壟斷的報導」,隨後也曾掀起過一場口水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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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云紅河「敲詐門」爭議

http://magazine.caixin.com/2012-03-09/100366101_all.html

  陶中中最後一次到約定地點——紅云紅河煙草(集團)有限公司(下稱紅云紅河)營銷中心二樓辦公室來談判,是在2011年4月6日。將近一年之後,他和同伴背負「敲詐勒索」指控,即將出庭受審。

 

  那次之前,他和紅云紅河方面達成口頭協議,後者答應以每條10萬元的價格作為對存在質量問題的軟禮「印象」云煙的賠償。此番再來,他沒有拿到賠償款,迎接他的是警察。

  昆明市公安局五華分局紅云派出所警察將他帶走。之後,陶中中的老闆、「幕後指使」陳偉,陳偉的表弟張成祥,以及另一名同案犯彭獻葦落網。

  2012年1月10日,陳偉、陶中中、張成祥、彭獻葦被訴至昆明市五華區法院。檢方指控他們涉嫌犯敲詐勒索罪。

  此案目前尚未開庭。四名被告人堅稱無罪,理由是,他們購買的該批次軟禮「印象」系列云煙有質量問題,其索賠行為屬於民事行為,而非敲詐勒索。

  是維權還是敲詐勒索?目前,此案尚待法庭審判。

買「問題煙」索賠

  36歲的陳偉,案發前處於緩刑期。此前,他因詐騙罪被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更早前,他曾是云南省公安系統的一名刑警。

  據陳偉對警方的供述,2009年2月,陳偉買了上百條軟禮「印象」云煙,帶到北京送朋友和客戶。不久之後,送出去的許多煙陸續被退回,對方稱這些煙可能是假煙。

  陳偉說,他將退回的煙打開後,發現有一股刺鼻的味道,發現味道來自煙盒的包裝。他想到之前曾聽朋友說過云煙甲醛含量超標,因此斷定刺鼻的異味即為超標的甲醛。

  陳偉的表弟張成祥則供述,陳偉稱其買的云煙可能有質量問題,讓他在昆明幫他買老包裝的云煙(即軟禮「印象」云煙)。張成祥隨後以每條1000元的價格幫陳偉買了70多條煙。後來,這種煙市面上已經買不到了。陳偉讓他將買來的煙保管好。

  與陳偉同齡的彭獻葦,是陳偉的朋友。據彭獻葦供述,在2009年初前後, 陳偉說起自己手上有一批煙有質量問題,讓張成祥和他一起去找紅云紅河公司談談。

  張成祥的口供顯示,時任紅云紅河營銷中心訂單部經理的羅利福承認,經過檢測,發現卷煙條盒上的膠水有問題,導致這個批次的煙出現串味,他們正在跟膠水供應商交涉,追究此事。彭獻葦曾問,這種煙抽了對人體是否有危害?羅利福稱,吸煙本來就對人有害。

  不過,羅利福後來在警方詢問時卻稱,當時他的答覆是因為存放過久煙出現異味。

  儘管紅云紅河方面不承認這批軟禮「印象」云煙條盒粘合劑甲醛超標,卻同意了「實物一賠二,並支付100萬元現金」的最終賠償方案。2009年7月29日,張成祥拿到了紅云紅河賠償的160條卷煙和100萬元現金,交給了陳偉。

  在與紅云紅河方面交涉期間,張成祥和彭獻葦自始至終沒有披露真實姓名和身份。彭獻葦以「彭總」的身份出現,張成祥則以曾用名「李強」示人。張成祥說,是陳偉讓他們這樣做的。

  此後,紅云紅河對此一直秘而不宣。直至一年後,類似索賠再度襲來。

再次索賠案發

  據陶中中供述,2010年6月的一天,他的老闆陳偉告訴他,手頭有一批軟禮「印象」云煙,有質量問題。陶中中當場試抽,感到「口感確實有點怪」。陳偉問這事怎麼處理,陶回答只有找生產廠家維權索賠。於是,陳偉讓陶中中負責與紅云紅河商談賠償。

  陶中中也沒有暴露真實身份,而是化名楊榮,還專門買了一張不用實名登記的新的手機卡與紅云紅河的人聯繫。

  陶中中說,陳偉認為對方實力比較大,怕報復,故而交待他這麼做。陳偉還告誡他,去紅云紅河後不要直接坐車回家,防止被人跟蹤。他覺得,警察出身的陳偉這方面比較敏感。

  當年7月,陶中中按照紅云紅河方面的要求,將兩條軟禮「印象」云煙送到營銷中心鑑定,接待他的是營銷中心市場部新任的吳姓經理。三個月後,吳經 理沒有像前任羅利福那樣說是卷煙條盒膠水出了問題,而是拿出了一份鑑定報告,稱該煙是真品,與目前市場上同品牌卷煙口感有微量差異,主要是由於經營戶保存 不當造成的。

  陶中中提出複印檢測報告,遭拒。陶中中在供述中還回憶說,當時營銷中心的人還稱:我們是國營大型企業,就算出了問題又能怎麼樣?陶中中反駁:三鹿還不是國有大型企業,出了問題又怎麼樣?!

  後來,陶中中又送了兩條問題煙到營銷中心,要求紅云紅河方面檢測煙盒粘合劑,並假稱,他將煙盒送到北京進行檢測,粘合劑有害物質含量超標。

  紅云紅河方面提出一賠二,陶中中不同意。後時任紅云紅河營銷中心經理的李春禹提出,不管檢測結果如何,他們一次性支付陶中中500萬元,陶將手中的卷煙全部交出來,了結此事。而陶中中則提出每條10萬元的賠付標準。

  雙方多次談判,但未能達成一致。2011年4月2日,陶中中生氣地說:「最近雙匯出了質量問題,中國煙草還沒有出過質量問題。你們是不是要當第一家?」如果4月6日紅云紅河還不同意每條賠付10萬元的方案,之後將由他的律師來談。對方答應了。

  四天後的下午,陶中中如約而來,結果被等待多時的警方帶走。

維權還是敲詐

  陶中中被抓後,陳偉、張成祥、彭獻葦相繼落網。2012年1月10日,檢方提起公訴。起訴書稱,2009年2月至2009年6月間,陳偉、張成 祥、彭獻葦,以紅云紅河生產的云煙牌軟禮「印象」系列卷煙條盒包裝的粘合劑中甲醛含量嚴重超標,造成香煙串味為由,對該集團進行要挾,提出巨額賠償要求, 強行索要了紅云紅河現金100萬元。此外,自2010年7月始,陳偉、陶中中以同樣的手段,向紅云紅河實施敲詐,強行索要現金780萬元人民幣(未遂)。

  檢方起訴書中,對紅云紅河的該批次軟禮「印象」云煙是否存在質量問題未有說明。在警方取證時,紅云紅河方面均稱該批次軟禮「印象」云煙是因為存放過久而導致出現異味。

  而陳偉、陶中中、張成祥等人在對警方的數次供述中,一直堅稱是卷煙條盒粘合劑甲醛超標。時任紅云紅河營銷中心市場部經理羅利福也曾提及,檢測發現卷煙條盒上的膠水有問題,導致該批次的煙發生串味。

  如按紅云紅河方面所稱,問題煙是因為存放過久出現異味,按照該公司的相關規定,此類情況的正常賠付標準僅為按一比二的比例進行實物置換即可。但紅云紅河與幾名被告人進行了多番討價還價,不僅以一比二置換實物,還支付了上百萬元的高額賠償。

  對此,紅云紅河方面向警方表示,是因為受到了張成祥等人的言語威脅。紅云紅河負責營銷的副總經理馬宗澤說,陶中中曾揚言,如果處理不好,他就在網上曝光,讓云煙品牌的質量問題一夜之間全國知曉。

  但張成祥和陶中中均否認。陶中中說,他跟陳偉都商量過了,如果(2011年)4月6日那天拿不到賠償,就走法律途徑,自己是維權索賠。

  陳偉等人案發後,其家人曾將剩餘的問題煙送到昆明一家檢測公司檢測,結果發現,送檢的煙存在苯、丙酮、甲苯等物質超標。其中,苯含量超出國家標準100多倍。

  紅云紅河副總經理馮斌在警方詢問時曾表示,當初答應高額賠償,是因為「公司考慮到軟禮『印象』才上市不久,如果他們在社會上大肆宣揚,必然對該卷煙銷量造成不好的影響」。而該批次老版本云煙也已經停產快兩年了。

  一年後,當陶中中拿著香煙前來索賠時,紅云紅河公司高層終於坐不住了。他們決定,如果無法與陶中中達成協議正常賠付,就向公安機關報案。

  紅云紅河有關人士在警方做筆錄時表示,4月6日陶中中出現在公司營銷中心的辦公室時,他們才向警方報案。

  然而,陳偉的辯護律師、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高子程則稱,紅云紅河報案時間是4月3日,即陶中中的「最後通牒」下達後的第二天。

  張成祥、彭獻葦與陶中中對與紅云紅河談判過程的部分會面進行了錄像。陳偉在會見律師時曾表示,錄像中顯示,陶中中與紅云紅河方面談判時,曾有警察冒充紅云紅河工作人員參與談判,並主動提出500萬元的賠償。

  高子程認為,陶中中等人的行為性質上屬於民事行為,該案案發的前提是紅云紅河的產品質量問題,即使陶中中等人索賠金額過高,也只是構成索賠過度而不予保護的問題,不應將其定性為犯罪。

  是維權過度還是敲詐勒索?近年來類似案件同樣爭議重重。2006年,大學生黃靜向華碩公司「天價」索賠後遭遇刑事指控,就曾引發廣泛爭議。該案最後以檢方「存疑不起訴」了結,黃靜後來獲得國家賠償,但爭議並未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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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業銀行定向增發爭議

http://magazine.caixin.com/2012-03-09/100366120_all.html

在讓市場焦急期盼了數天後,興業銀行(601166.SH)3月5日晚間揭開了引資的謎底。興業銀行擬向中國人保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特定對象非公開發行至多20.72億股A股,募集資金不超過人民幣263.8億元。方案已經通過公司董事會審議,尚需股東大會審議。

  3月6日早盤,興業銀行開盤報14元,下跌2.17%。

  「以這樣低的價格進行定向增發,是對老股東利益的嚴重損害,也是對新股東的利益輸送。」一位基金公司人士表示,「確實有人在收集投票權,準備在股東大會上投反對票。」

  至於該基金公司會在股東大會上投什麼票,他表示:「還在跟上市公司溝通過程中,不便作答。」

  一位賣方資深銀行分析師對財新記者稱,「如果興業銀行配股,小股東覺得是在圈錢;人家自己找好股東,你又覺得太便宜了。便宜主要是因為在二級市場銀行股估值太低。」

四機構入場

  根據公告,興業銀行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對象包括中國人保資產管理公司(下稱人保資管)、中國煙草總公司、北京市基礎設施投資有限公司、上 海正陽國際經貿有限公司。在此次增發完成後,興業銀行第一大股東福建省財政廳持股比例將稀釋為17.6%,恆生銀行和中國人保(通過人保資管)持股比例均 為10.7%,並列第二大股東。

  人保資管註冊資本為8億元。中國煙草總公司是經國務院批准組建的特大型國有企業,註冊資本是570億元。北京市基礎設施投資有限公司是北京市國資委100%持股的國有獨資公司,註冊資本為548億元。

  由於人保集團的淨利潤總共不過100億元,集團急缺資本金,故市場一直認為人保不可能參與興業銀行的定向增發。根據最後的增發公告,人保將以集 團的名義,委託人保資管用保險資金入股興業銀行,並非採用資本金入股模式,因此並不涉及股權投資範圍或者牌照問題。2011年,中國人壽投資民生銀行 (600016.SH)也採取了同樣的出資方式。

  人保集團董事長、總裁吳焰在「兩會」上表示,與興業銀行只是合作關係,人保集團不會簡單地走多元化發展道路。

  與這三家戰略投資人相比,上海正陽國際經貿有限公司(下稱上海正陽)的名字頗為令人陌生。興業銀行披露,上海正陽於2012年2月剛完成增資工 作,註冊資本增至10.64億元。但工商資料顯示,截至2011年底,其總資產為3506.86萬元,股東權益為1011.6萬元。

  資料顯示,上海正陽的主要股東分別為上海國和現代服務業股權投資基金和上海金融發展投資基金,上海國際集團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僅直接持有0.7% 的股份。上海國和與上海國際資管由上海國際集團發起,上海金融發展投資基金是上海國際集團和中金聯合發起,而上海國際資產管理公司則為上海國際集團旗下公 司。

  興業銀行表示,上海正陽是一家上海地區的大型金融投資基金的平台,他們非常看好銀行藍籌股的潛力和興業銀行未來的發展前景,高度認可興業銀行的長期投資價值並承諾三年的鎖定期。

定價之爭

  比起引資的「戰略意義」,興業銀行的老股東更關心定價。在興業銀行公佈此次《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後,有老股東公開表示,自己的每股收益和每股淨資產都被攤薄了。

  隨後,國信證券發表了題為《定增價偏低,方案存在一定不確定性》的研報,稱預計此次增發會在四季度完成,預計2012年興業銀行會保持20%以 上的利潤增速,預計到2012年末,興業銀行由於利潤積累,其融資前的每股賬面淨值預計約12.88元,已經高於12.73元的定增價。

  該研報稱,「低於淨資產的銀行融資在歷史上還未出現過,因此這一融資方案可能會面臨一定的不確定性。」

  報告亦指出,興業銀行這次融資可能面臨的困難和變數本質上是由於目前銀行板塊的低估值,「在過低估值下融資對原有股東的利益不是增厚,而是明顯攤薄」。

  興業銀行為所有銀行裡盈利質量最高的銀行,2010年年底的每股淨資產是15.35元,2011年由於每股分紅0.46元,並進行了10送 8,2011年年底的每股淨資產是10.68元。增發公告稱,為兼顧新老股東的利益,由公司新老股東共享本次發行前的滾存未分配利潤。

  根據定向增發的規定,這次興業銀行引入戰略投資人,股票的鎖定期是36個月,但依據規定,新股東能夠享受打9折的待遇。根據興業銀行《非公開發 行股票預案》顯示,本次非公開發行的定價基準日為董事會決議公告日,即2012年3月6日。本次發行價格最終確定為,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交易均價的 90%。

  對此,興業銀行董事會辦公室對媒體回應,興業銀行預計在年中完成增發,根據該行最近三年的加權ROE(淨資產收益率)約在25%左右推算,屆時淨資產將增長13%,目前相對2011年末的PB(市淨率)是1.2倍,此次定向增發的價格還是高於每股淨資產。

  「另外,一個公司的盈利能力不能只看每股盈利的絕對數值,相對數值ROE可能更有說服力。」該行董事會辦公室人士表示,雖然短期看來每股盈利會有攤薄,但從長遠來看,資本補充後,通過業務擴張和盈利能力增強,ROE水平將逐漸回升。

  該行董事會辦公室人士還指出,「定價非公開發行的認購方,需要鎖定三年甚至更長,較二級市場的投資者而言,需要承擔更大的波動性風險,適當的折價是合理的補償。」

  不過市場人士質疑,興業銀行如何能保證在年中就完成定向增發?此前的案例證明,大部分再融資都要拖上一年左右。市場雖呼籲證監會及早放開再融資審批,但至今還沒有相關政策出台。


其他選擇

  興業銀行目前迫切需要融資。此次所募資金扣除發行費用將全部用於補充核心資本。

  不過,一位賣方銀行業分析師表示,雖然定向增發價格打9折是市場慣例,無任何違規之處,但在銀行股的估值非常低的情況下,理論上講,銀行不宜選 擇這個時候增發。他指出:「不是所有在政策範圍內的價格,都是符合股東利益的。增發是按照發行前的每股淨資產計算,看起來還可以。但是實際上,如果動態地 看,等於以很大折扣把銀行的股份賣給別人。」

  截至2011年9月末,興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率和核心資本充足率分別降至10.92%和8.08%,市場對其融資需求早有預期。本次增發募集263.8億元可提升2012年末核心資本充足率/資本充足率1.6個百分點至9.60%/11.85%(動態)。

  針對老股東提出的配股方案,一位買方銀行業分析師表示,配股最公平,不涉及定價問題,對所有股東都是按比例配,但是很可能難以通過,對公司募集資金有風險。

  「招行就是一個例子,哪怕很便宜,所有人都公攤了,但上一次剛配完股,如果馬上再次配股,監管層不一定同意,可能會隔很長時間。定向增發溢價是比較罕見的,如果溢價,還不如在二級市場買呢。」這位人士說。

  這位買方分析師表示,定向增發和配股,價格都不能低於每股淨資產。現在雖然定價如此,但是中間有個時間差,等銀行募集資金到位時,銀行自身有大 約20%利潤增長,那時會發現增發價正好是低於每股淨資產。從遊戲規則上來說,不是按照會計上收付時間算,而是按照權責發生制來算,交易買賣從現在開始, 從這個角度來講,只要沒有觸犯現行規定和遊戲規則,並無不妥。

  另外,配股時如果有些股東沒錢,就只能放棄,那就徹底被攤薄了。一般配股是現有股價的6或7折,如果不參與配股的話,基本上要被攤薄30%-40%。

  國信證券分析師邱志承也表示,「如果銀行不融資或少融資,代之以放慢規模擴張速度,逐步轉型為內涵式增長模式,是對原有股東而言,可能是更好的選擇,更符合股東利益。」

  興業銀行則表示,從估值的角度來說,此次發行定價與國內外同類銀行的市淨率估值大致相當,反映了這個階段資本市場對銀行股給予的總體估值水平。 從歷史數據看,興業銀行2010年完成配股後,當年的加權ROE還略高於2009年。因此若動態來看,興業銀行能夠把募集資金有效轉化為利潤、提升盈利能 力,股東將因此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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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視泉企新加坡上市的「造假」爭議 牛妞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3f852fb0100laz7.html
   2007年4月18日,中國最大的背包公司中國箱包國際成功登陸新加坡交易所,發行1.45億新股,每股0.60新元,籌集資金8050萬新元,成為泉州企業在新加坡上市的第九家企業。
    自2004年以來,泉州民營企業在新加坡上市出現新一輪熱潮,新加坡成為中資企業在海外的第三大籌資地,僅次於香港和紐約。
    相關資料顯示,泉州企業通過在新加坡上市所融到的資金,大部分用在擴張產能和後續發展能量的提升上。
    近期,坊間更有傳聞,新加坡交易所將與福建省發改委簽訂相關協議,進一步規範福建企業在新加坡上市的相關機制。
    新加坡交易所為何能吸引眾多泉州民營企業的目光?泉州民營企業在新加坡資本市場有怎樣的表現?時報記者進行了採訪。
「紅籌模式」隱去「泉州面孔」
    目前,在新加坡上市的泉州企業分別是:泓霖化纖、天宇化纖、蠟筆小新、福興拉鏈、福聯織造、鱷萊特、達派等幾家企業。
    其中,泉州多家企業換了名字,導致很多人認不出是「泉州面孔」:最早在新加坡上市的泉州企業是「化纖科技」,該企業在泉州的名稱是「泓霖化纖」;「中國休閒食品」就是蠟筆小新。這些品牌本身在福建本土都有一定的知名度。
    有關數據顯示,這幾家企業交易非常活躍,表現突出,上市價至今翻了幾倍。
    但為何在新加坡上市,企業的名稱常有改變?有關專家指出,這裡面有兩個較突出的問題,促使企業改名,一是:改名上市,對於品牌戰略有好處,尤其明顯的是加入中國兩字,以迎合國際投資者對中國概念的追捧,另一方面是緣於部分企業以「紅籌模式」在新加坡上市。
   「紅籌模式」,是指境內公司將境內資產以換股按或返程收購等形式轉移至境外註冊的公司,通過境外公司來持有境內資產或股權,然後以境外註冊的母公司名義上市,大量企業在香港、紐約等交易所上市也均採用這種方式。
    據悉,「紅籌模式」,適合於中小民營企業或職工改制後的國有企業。
    2003年4月,證監會發佈一個通知,宣佈取消「無異議函」。在該通知的推動下,國內企業紛紛採用「紅籌模式」到海外上市。 1999年2月8日,中國民營企業鷹牌控股公司首開新加坡上市紀錄之後,採用「紅籌模式」赴新上市融資,成為泉州民營企業選擇的主要模式之一。
擁有至少六大優點
    據分析,這種模式的優點不少。第一,無需報證監會審批,也無需像直接上市的中國公司那樣,在時隔半年後才能增發,企業上市後能更容易和迅捷地進行二次融資及後續融資。
    第二,上市企業可靈活利用包括可轉換債券在內的多種金融融資工具進行籌資,比較適合中國企業在高速發展狀態下對資金的持續需求。
    第三,上市企業可自由設計和執行如管理層期權計劃等員工激勵機制,為管理層設置15%的期權,從而加強公司對員工的吸引力,並獲得適合公司發展所需的高級人才。
    第四,這種上市方式具有良好的退出機制,企業在上市前及上市後,更容易引進策略投資者及合作夥伴。
    第五,在上市規則規定的6至12個月鎖股禁售期結束後,控股股東持有的股票可以在市場上進行交易。
    第六,上市準備時間縮短,有利於擬上市企業控制到境外上市的成本。
    相關權威人士強調,自證監會宣佈不再就這種上市方式出具「無異議函」後,涉及境內權益的境外公司,在境外上市的項目只需接受上市地證券交易所的審查,大大縮短了上市時間。
    另外,民營企業上市,最關鍵的是財務規範,納稅清晰。由於新交所目前仍然允許「模擬會計報表」(香港聯交所曾經採納,現已取消),採用「紅籌模式」通過新設公司收購境內企業的資產,可以在法律上有效阻斷上市主體與股東原來控制公司的責任聯繫,從而大大降低上市成本。
    比如,將原公司納入上市架構,可能需要補繳大筆稅金或社保資金,或者有其他無法踰越的法律障礙。
新加坡的「中國戰略」
    中國「入世」之後,新加坡提出了「搭乘中國經濟順風車」的「中國戰略」,政府專門設立跨部門研究小組,研究如何吸引和協助更多包括中資企業在內的外國企業到新加坡上市。
    相關資料顯示,2002年3月,新加坡經濟發展局計劃在近3年內吸引至少100家中資企業到新加坡安家落戶,並進一步吸引其在新加坡上市,新加坡證券交易所也擬在近兩三年內,每年吸引多達20家中資企業到新加坡上市。
    與到香港上市的中資企業不同,在新加坡上市的中資企業以民營企業為主體。
    據瞭解,在新加坡證券交易所第一級股市上市的企業,一般劃分為多元行業、製造業、商貿業、交通與通信業、金融業、建築業、房地產業、酒店與餐飲業、服務業、水電與煤氣業、農業等11類。在新加坡上市的中資企業行業分佈中,主要涉及到多元行業、製造業、交通、倉儲與通信、水電與煤氣、商貿、房地產、服務業,其中製造企業佔多數。
    目前,在新加坡上市的中資製造企業佔70%,而泉州的民營企業大多是製造企業,規模也以中小型企業居多,屬重點對象。
    「企業有大有小,資本市場也是有梯次之分,製造業公司所佔比例大,且大多是中小企業,這是新加坡交易所的一大特點。從這一點上看,泉州企業傾向到新加坡上市就不難理解了。」某權威人士分析。
    相關調查資料也顯示,泉州企業到新加坡上市後,既解決了融資問題,也使企業經營管理機制得到轉換,企業的國際競爭力明顯提高;另一方面,這些企業借資本社會化的契機,轉換經營體制與機制,實現了管理理念、股權結構、運作模式的轉變,企業的經營狀況大大改進。
    「這些關鍵因素,吸引了一些諸多客觀問題亟待解決的泉州民營企業前往。」該人士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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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徵稅爭議

http://magazine.caixin.com/2012-04-27/100384965_all.html

 第一份具體規定合夥企業如何繳稅的法規有望在5月出台。根據初步草案,這一法規初步定名為《合夥企業及合夥人所得稅實施辦法》(下稱《實施辦法》)。由於目前PE(私募股權基金)多採用有限合夥制,該法規的出台被認為將對私募行業產生巨大影響。

  圍繞這份將要出台的辦法,個別媒體對PE浮盈徵稅為重點加以報導,引發了業界的抨擊,情緒之激烈,淹沒了同期其他媒體對有關消息的闢謠。

  多家專業機構與國稅總局溝通後,徹底否定了市場上關於《實施辦法》將對PE徵收「浮盈稅」的傳聞。

  據財新記者瞭解,《實施辦法》討論的對合夥制企業如何對收入定性、如何計算所得稅等,仍是問題關鍵。

  2008年,國稅總局出台159號文,首次針對法人和其他組織作為合夥企業合夥人的情形下所得稅問題做出原則性規定,並正式確定先分配收入後納 稅(下稱「先分後稅」)的原則。但是,該文對於合夥企業從被投資企業取得的不同類型的所得在向合夥人分配時,性質是否保持不變這一問題仍未明確。

  隨著PE的發展,PE的結構傾向於多樣化,其背後的有限合夥人也即投資人(下稱LP)也形式不同。這些LP與普通合夥人也即管理團隊(下稱GP)的稅收計算方式,也亟待此次《實施辦法》加以明確。

  一位業內知情人士表示:「現在PE背後合夥人的性質很多,有公司制企業、合夥制企業、非居民企業納稅人、自然人等多種,適用的稅率和計算方式都不一樣,這次法規主要想就這些問題做出詳細規定。」

  《實施辦法》的具體發佈時間要根據其發佈形式而定。「如果是國稅總局和財政部聯合發佈,此草案還要經財政部審核;如果國稅總局單獨發佈,近期出台是可能的。」一位知情人士表示。

「常設機構」爭議

  「目前《實施辦法》在討論的問題之一,是有限合夥制PE是否算做海外LP在中國的常設機構。」知情人士表示。

  按照早期多數美元基金的架構設計,管理公司與所成立的基金都在境外,惟有所投資的項目公司在中國境內或為紅籌結構公司。對於境外LP來說,此類結構下的投資收入往往可根據稅收協定享受最高不超過10%的優惠稅率。

  「如果美元基金與人民幣基金共同通過境內有限合夥企業投資,等於在中國落地。正在起草的《合夥企業及合夥人所得稅處理辦法》的一種考慮,即是將 這種境內合夥企業視為海外非個人LP在中國的常設機構,而將境內合夥企業分配給這類LP的收入看做與常設機構有關的經營收入,直接對海外非個人LP按照 25%的企業所得稅稅率徵稅。」畢馬威稅務部合夥人古軍華介紹說。

  但這一提法在數輪徵求意見後,遭到了PE業內人士的普遍反對。「基金的投資行為怎麼能看做是常設機構的經營活動呢?LP只有錢進中國,人和決策機構並沒有進來。」一位PE界人士表示。

  據財新記者從有關渠道獲知,對於境外個人LP來說,稅務機關將提供兩種處理方式供選擇。由於境外個人在中國境內取得的收入也適用《個人所得稅 法》,因此對收入確定性質時,主要考慮的即究竟將其劃分為「財產轉讓所得,稅率為20%」,或是「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 承租經營所得,適用5%至35%的超額累進稅率」。

  若對收入的定性採用前者,稅率相對較低,但基金運行將不被看做經營行為,因此,基金運行產生的盡職調查等費用將不被允許作為經營成本稅前扣除;若採用後者,費用成本可扣除,但適用稅率較高。

  這兩種選擇對於PE來說都有些尷尬。不同PE對此態度迥異。「有的PE盡職調查等費用很高。在目前市場退出情況並不好的境況下,不允許扣除費 用,對PE的收是一個很大的打擊。」上述PE界人士表示。不允許扣除費用這一做法對PE運行也有影響,PE須在分配收入前保留一定預提所得稅,以備繳稅時 稅務局對其賬目的納稅調整。

「穿透性」迷霧

  稅法是否具有穿透性,對於收入性質的確定至關重要。中國稅法在這方面並無明確規定,這給結構複雜的PE們也帶來巨大的稅收不確定問題。

  最突出的問題是對GP的收入定性。對於合夥制PE的收入確認,分為LP與GP收入兩部分。LP的收入主要來自退出收益,即轉讓所投資企業股權所得;而GP的收入被分為兩部分,一部分為收益分成(即carried interest),通常為基金增值部分的20%,另一部分為基金的管理費,通常為基金募資總額的1%-2%。

  「若稅法使有限合夥企業具有穿透性,則GP取得的收益分成最終也可視為是來自於轉讓被投資企業的股權,即財產轉讓所得。」古軍華表示。

  但即使是國際上對這一點也存在異議。反對意見認為,GP往往投入非常小,通常為募資總額的1%-2%,但其股權投資收益部分來自整個PE轉讓股 權收入的分成,通常為股權增值部分的20%,不能嚴格被看做是其所持有的股權轉讓所得,而與GP提供的基金管理服務有關。但在多數鼓勵PE發展的國家,依 然將GP的收益部分劃分為資本利得性質,而非經營所得。

  穿透性不僅僅涉及到收入從基金分配到GP這一層。「有的GP也是有限合夥制,也有自己的LP,例如個人LP。 在分配有限合夥制GP的收入到每個個人LP手中後,收入的性質如何確定,也有待明確。」古軍華表示。

  目前,地方政策對這一部分規定不一。如天津的相關政策規定,無論GP還是LP,對其中的投資收益或股權轉讓收益部分,稅率都適用20%。但上海對GP所有收入一律按照5%-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徵收。但上海等大部分地區政策對於GP的兩種收入沒有切分。

  PE取得的收入中,還有來自被投資公司分配的股息、紅利。多位業內人士認為,根據合夥企業「透明體」的特點和「先分後稅」的原則,其收入在分配 給合夥人時法律性質應當維持不變,因而公司取得的該部分收入,應當依據該條規定免徵企業所得稅。依據84號文,投資人為個人的收入應當適用「利息、股息、 紅利」稅目按照20%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否則,由於被投資公司已繳納企業所得稅,容易對這部分收入造成雙重徵稅。

  同時,還存在更複雜的情況,如果合夥企業的合夥人既非公司也非個人,而是另一個合夥企業,這部分收入性質是否還可繼續「穿透」,現有稅法亦並未明確。

無關「浮盈稅」

  4月21日,中華股權投資協會(CVCA)給下屬會員單位發送通知。通知稱,CVCA已從國家稅務總局相關領導處證實,在《實施辦法》草案中, 並沒有合夥制PE基金投資造成的賬面盈餘徵稅的相關規定。同時表示,國稅總局在制定合夥企業稅收政策時會充分考慮對市場的影響,給市場自由選擇公司制還是 合夥制的機會,在稅收上不存在對公司制企業或合夥制企業的偏好。

  財新記者得知,普華永道、畢馬威等專業機構也都與國稅總局溝通過,並已經給客戶開會,徹底否認「浮盈稅」的存在。

  CVCA的通知稱:「針對PE股權投資賬面溢價徵稅,既不符合國際慣例,也與現行的政策體系相矛盾,同時也將會為中國實體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造成巨大的負面影響。」

  多位業內人士指出,目前市場盛傳的「浮盈稅」傳聞中,亦存在多處常識性誤導。

  《21世紀經濟報導》在文章中稱:「合夥制PE基金的賬面浮盈稅為以投資企業IPO為徵稅時間點,將PE投資入股價與投資項目IPO招股價的差額作為『增值部分』,按40%稅率徵收所得稅。」

  「『浮盈』是未實現的收入,無論是針對『浮盈』徵收營業稅還是所得稅,在現有的稅法框架下都似乎沒有具體的法律依據。」古軍華表示。

  另一專業人士指出,無論在現行《個人所得稅法》還是《企業所得稅法》中,40%的稅率都毫無依據。該人士推測,之所以出現40%的稅率這種說 法,可能是由於最初得到消息的人將個人所得稅最高稅率35%與營業稅5%簡單相加,但二者的計稅基礎完全不一樣,這種計算方法也是根本錯誤的。

  其後,《21世紀經濟報導》在另一篇報導中表示,國稅總局對PE的「浮盈稅」擬採用「預繳」的方式。

  錦天城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王青松表示,這是對於所得稅「預繳」的一種誤解。根據現行稅法規定,企業或其他納稅主體在每月或每季度確認收入時,根 據本身的會計處理,先計算這一期限內的所得稅額,並到稅務機關預繳,待納稅年度終了時,再到稅務機關根據稅法調整賬目中的收入成本核算,從而調整已經預繳 的所得稅年度總額。「即使是『預繳』,也是在確認收入之後繳納,並不會在收入未實現時徵稅。」王青松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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