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foreverchan.blogspot.com/2010/08/blog-post_11.html
過去幾個月中﹐股市經歷了極度緊張的時期﹐經歷了今年良好的開局後﹐5月初股市開始下跌﹐期間“閃電崩盤”加劇了跌勢﹐這種情況一直延續到7月。
隨著股價下跌﹐有關股市調整的傳言變為熊市里到處彌漫的言論。有勇氣就投資吧﹐這是肯定的。最近股市隨著企業公佈一連串強勁的獲利報告而活躍起來。
從目前向後回溯(事後諸葛亮不好嗎?)﹐今年春天和夏初那些黯淡的日子﹐尤其是閃電崩盤後的幾週﹐現在看起來是投資的良好時段。雖然不是2009年3月觸及的幾十年年低點﹐但卻是差不多的低位。
近幾個月股市的動盪凸顯了長期投資者面臨的難題:何時是入市的良好時機?尤其是你有大量資金要投資的時候﹐比如有了獎金、遺產或出售房屋所得收益的時候。
一個流行的方法是平均成本法(dollar-cost-averaging)﹐這一方法非常簡單:你在一段時間內﹐每月將一部分資金投入股市(在此情況下 ﹐我們將市場定義為標準普爾500指數的情況)﹐這就是逐漸涉足股市﹐而不是將所有資金一次都投入股市。隨著股市波動﹐當股價下跌時﹐按照平均成本法投資 將買入更多股票﹐而當股價上漲時﹐則買入的更少。
這跟從工資里扣除一部分錢、或將季度股息進行再投資的每月投資額有些不同﹐你是在定期向股市投入新錢﹐這對長期投資者來說是良好的自我要求﹐只要投資計劃是多元化的﹐包括的不僅是股票就好。
讓我們看看大量資金所面臨的進退兩難的局面吧。一次投入所有資金聽起來非常像是抓住了市場時機﹐而我們知道抓住市場時機幾乎是不可能的。鑒於投資的人有數千萬﹐一些局外人將在很長一段時間聲稱他們有市場時機的判斷能力﹐但那些人也常常翻船﹐就在你碰巧注意到的時候。
平均成本法會讓情況得好些嗎?讓我們從年初看看。如果你得到了8,000美元聖誕獎金﹐你是在一年的第一個交易日全都投到股市呢﹐還是在一年的前八個月每月投資1,000美元呢?
在8月5日股市收盤後﹐在1月將全部獎金一次性投入股市的投資者漲幅將約為2.2%﹐在8,000美元的初期股本上獲利173.60美元﹐而用平均成本法進行的投資表現稍好一些﹐漲幅為2.3%﹐獲利187.13美元。
原因在哪兒呢?投入全部資金的投資者在1月大舉買入時﹐股價相對較高﹐依平均成本法買入的投資者也一樣﹐但股市在7月跌向低點時﹐平均成本法的投資者還在買入﹐因此也以較低的水平買入﹐這是依平均成本法操作獲利稍多的原因。
平均成本法招來許多批評﹐舉例來說﹐如果股市上漲﹐立即投資是否明智?這些批評基本上說平均成本法披著華麗外衣﹐而實際卻是判斷市場時機﹐這些批評有一些道理。如果你在去年9月開始了上述買入股票的例子﹐平均成本法表現將落後﹐從2009年9月1日起是股市的低迷期。
其他人認為經紀商使用平均成本法以避開客戶可能發出的報怨:它不讓投資者在接近高點時買入﹐但也不會讓投資者抄底。隨著時間推移將投資資金分攤﹐將減少兩者出現的幾率。
但平均成本法確實有意義﹐尤其是在動盪的市場里﹐這似乎已越來越成為常態。隨著時間推移投資一些資金﹐可以確保你在股市下跌時買入更多股票﹐在股市上漲時買入更少。
許多投資者犯下了高買低賣的錯誤﹐高買是在股市大漲的時候買入﹐低賣是在人們都驚恐萬狀的時候賣出。平均成本法可以防範這些毀滅性的非理性行為。單是這一因素就是將其納入你投資方式的一個原因。
Dave Kansas
http://content.businessvalue.com.cn/post/5565.html
「兒孫滿堂」集團作戰的品牌戰略經過20多年的輝煌,風潮盛極而衰,如今又回歸到「品牌不二」的年代,看似偶然,卻也必然。
2011年年末在米蘭舉辦的2012春夏時裝周上,著名奢侈品品牌Dolce&Gabbana(杜嘉班納)宣佈放棄其知名度極高的副品牌D&G,一時間在歐美時尚圈掀起軒然大波。
D&G於1994年推出,最初是相對於Dolce&Gabbana品牌定位更低的副品牌,由於相對於母品牌更加低廉的價格並大膽加 入幽默風趣而狂放的元素,D&G這一副品牌長期貢獻著Dolce&Gabbana公司一半以上的收入——近40%利潤。很長一段時間 內,D&G的風頭甚至已經大大超過了它的主品牌。
主動放棄吸金能力超強的副品牌D&G,同時將D&G品牌授權給寶潔香水的生產線也逐漸關閉,一時間讓業界頗為不解。對 此,Dolce&Gabbana創始人的解釋是向香奈兒、愛馬仕、路易威登這些經典奢侈品牌學習和致敬,一輩子只做一個品牌,保持絕對的專注。
平心而論,作為副線品牌的D&G為Dolce&Gabbana在全球範圍內聲名鵲起立下了汗馬功勞,不僅在於更低的價格和更年輕化 的定位擴大了其產品的銷量,同時Dolce&Gabbana的品牌名稱源自意大利語,簡約好記的D&G品牌名稱也更容易讓不同文化背景的 消費者接受。
作為副品牌,D&G相對主品牌便宜20%左右,而且定位更加年輕的族群,這對於提高銷量很有作用。在奢侈品大爆炸的20世紀80年代末,副 品牌大行其道。時裝設計圈的一個經典玩法就是先做一個高端的主品牌提升影響力,拉高品牌形象,然後再由一個副品牌把價格拉低同時又不至於損害主品牌形象, 進而靠副品牌授權乃至衍生和化妝品、香水賺大錢。這曾是奢侈品行業經典的吸金之道,很長一段時間D&G的風頭超過了他的主品牌。但與此同時,副線 品牌D&G風頭正勁也帶來了Dolce&Gabbana品牌形象的模糊,「高端消費者最大的煩惱就是,一個品牌提供給他們不同檔次不同質 量的產品,」對此,時尚消費諮詢師Jim Taylor在猶他州的美國時尚峰會中說。如今的Dolce&Gabbana似乎已經被其副牌所拖累,在時尚消費者心中的價值,似乎不如從前了。
如此看來,Dolce&Gabbana做出自裁的決定表現出了極強的自信和魄力,事實上,這與當年蘋果的品牌策略異曲同工——喬布斯當年在 重回蘋果後第一件事大刀闊斧地砍掉了很多產品線,最後只保留了4個產品,D&G的兩位創始人也是基於同樣的思考,集中所有精力做一件事情。
過去20餘年中,時尚品牌的一個趨勢就是副品牌崛起並成為潮流,這種風潮也波及到了很多消費品牌領域,添加副線品牌,擴展子品牌,在品牌戰略上採取 群狼圍攻戰術成為很多企業搶佔市場攻城略地的法寶。比如寶潔最典型的做法就是用多個品牌集團作戰,恨不得壟斷個人護理產品的每一個細分品類80%以上的份 額;在手機行業也是如此,當年諾基亞成就霸業的一個法寶就是面向各種用戶群一年推出三四十款不同的機型。
但是iPhone的推出實在是反其道而行,在其他人大力發展品牌集團作戰的時候,喬布斯靠一個品牌打天下,並且每年只發佈一款產品,這不僅需要極大的定力,更需要在產品上極端的自信。
小米的異軍突起也是堅持「品牌不二」的一個例證。在最初發力手機市場的時候,小米本來準備同時發佈主頻1.5G赫茲和1G赫茲兩款產品,坊間甚至流 傳當時1G赫茲產品線都準備開工了,但是雷軍忍住了,最終決定只做一款產品,只走高配路線,堅持他的互聯網七字訣「專注,極致,口碑和快」。
這種品牌不二的堅守和粉絲文化的培育帶來了小米在市場上的空前成功。2月19日小米手機又創造了一個新紀錄,在兩天時間內竟然有超過92萬的米粉爭 搶1000部小米手機電信首發紀念版的搖號申請。配置追求制高點,有誘惑力的定價,單一的品牌和產品策略降低了品牌口碑維護的成本,也更容易集中資源將產 品做得極致,增強粉絲的對品牌形象的認同感。如今,很多手機品牌都開始重拾當年的「機皇」戰略,在品牌群狼戰術風靡20餘年後,再次回到了品牌不二的時 代。
其實品牌從「多既是好」到回歸專一的趨勢背後是歷史背景的變化。十餘年前品牌多元化之所以在很多消費產品領域蔚然成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當初的信息 並不像今天如此過載,社會化媒體也遠非今天這麼發達,多品牌的戰略能夠增加品牌在信息匱乏的消費者面前的曝光度和品牌認知,但是隨著社會化媒體發展帶來的 意見表達的多元化,品牌越多產品線越繁雜不但會讓產品管理複雜,而且會形成多元雜亂的口碑評價,想要脫穎而出相當不易。
經過20多年的輝煌,幾乎所有的消費產品在品牌戰略上都極力追求「兒孫滿堂」的集團作戰的風潮盛極而衰,如今又回歸到「品牌不二」的年代,看似偶然,卻也必然。
讀書札記170713
不當行為(卅六)真不二價,價二不真
朝日執筆
我們在第卅四集提到,席勒Robert Shiller 1981年的論文指出:市場價格的波動大得非常「不合理」。然而,當時的玄門正宗是「效率市場假說Efficient-market Hypothesis」,而「價格永遠是對的!」則是這個假說的兩大支柱之一。席勒的論文竟敢質疑神的存在,引來正派武林人士圍攻自是不免。不過,隨著1987年10月股災爆發,「衛道之士」的聲音忽然大幅減少。一方面是因為「上帝已死」(或「上帝」原來不是他們想像的樣子),另一方面更可能是因為他們已經「輸到X街」,那有心機「護教」?
不過,要說這場股災確實「證偽」了「效率市場假說」,在邏輯上顯然也並不充分。畢竟,只要「信德」夠堅定,就算像《舊約》中的 約伯那般,破產、惡疾纏身兼且「闔家富貴」,一樣可以認定是「上帝最巧妙的安排」。所以,只要承認「我是卑賤的!我用甚麼回答你呢?只好用手摀口。」(《聖經》約40:4)Just shut up and trust!不要以人的智慧猜度神,相信「上帝」(市場)的大能吧!
在那場災難的幾個月後,芝加哥大學舉辦了一場研討會,作為「效率市場」發明者的 法瑪Eugene Fama教授在開幕發言時,為在場惶恐不安的「華嚴聖眾」宣告了一個「足以令人安心」的消息—-市場已達到了「新的均衡」,其「調整」速度之高,委實可喜可賀!
言下之意,就是之前一定是發生了一些事,導致所有投資者在同一時間,下調了對股市「未來回報總額」的預期,因此「股價」迅速地調整至它「應該處於的(新)位置」!
的確,「股災」的發生,並未足以推翻「價格永遠是對的!」。正如我們以前就說過,沒有人能夠鐵口直斷每股「蘋果」、「沃爾瑪」、「谷歌」,甚至整個「杜瓊斯指數」「合理的真正價格」是多少,「一件貨物總會按它『應該處於的價格賣出』」,這本來就是一個近乎「公設」的「信念」,而非一項可以證實/偽的命題。因此,只要你(無論真心假意)對「效率市場」秉持著「約伯級的信德」,敢睜大眼睛,一口咬定,在「黑色星期一」那天,全世界股市的「未來股息折現值」,的的確確是在彈指之間,就減少了超過20%,那麼,「效率市場假說」依然是無懈可擊的!
到底怎樣才能確確實實地證明「價格錯了」?其中一個好方法,就是從「效率市場假說」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則著手,這就是「一價法則Law of One Price」。只要符合以下三個條件,「一價法則」就能生效:
a商品是同質的Homogeneous;
b商品皆在「效率市場Efficient-market」中進行交易;
c所有交易的 額外交易成本是零(或極低)。
根據其中第二點,商品並不需要一定在「同一個效率市場」中進行交易。*** 反過來說,如果同質且無額外「交易成本」(「風險」也已經包括「交易成本」之內)的商品,在兩個不同的市場中價格不同的話,正好說明這兩個市場中,至少有一個(或兩者皆)是「非效率市場」。
「一價法則」,也就是「一項資產無法(同時)以兩個不同的價格賣出」,在邏輯上似乎是無懈可擊的。因為如果真的發生了,舉例說一個(一股)蘋果在「東市」賣$10,在「西市」賣$20,而且交投都很暢旺。如果運費(交易成本)不太高,市場上那些掌握著「Smart Money」的菁英必然會在「無風險」之下,不斷在「東市」買了蘋果到「西市」放售。經過一連串這樣的「套利交易Arbitrage」,「東市」的蘋果價格就會逐漸上升,「西市」的蘋果價格就會逐漸下降,最終兩市的蘋果價格自然會變回一樣,至少,價差也會拉近至小於「交易成本」。
不過,出乎意料的是,這種違反「一價法則」的實例,原來並不少見。包括格拉漢Benjamin Graham在內的一眾前輩學者,早就探討過這個問題。他們公認的一個「觸犯此法(則)」的「重要嫌疑犯」,名叫「封閉式基金Close-end Fund」。
在全球的基金世界中,佔主流的其實是「開放式基金Open-end Fund」。所謂「開放式基金」,就是說投資者可以「隨時」(或在定期的「交易窗口期」)購買或贖回,而價格就是交易的一刻,該基金所持有的資產的價值總和,學術一點就叫做基金的「資產淨值」。
舉例說,有一隻「大象基金」,它的所有資產就是「獅子銀行」的股票,每股基金剛好持有一股「獅子銀行」。如果「獅子銀行」每股現價是$100,每股「大象基金」的價格也會是$100,這時若你有$1,000,就可以買到10股「大象基金」。過了一段日子,你想行使「贖回權」時,能夠從基金收回多少錢,就要看那時「獅子銀行」的股價了。如果那時「獅子銀行」的股價是$50,那麼你能收回的「贖回金額」就是$50 X 10 = $500;如果那時「獅子銀行」的股價是$150,那麼你把手上的基金交出就能獲得$150 X 10 = $1,500。(這裏先假設「大象基金」是沒有「手續費」的。)
至於我們的「嫌疑犯」—「封閉式基金」則以另一種方式運作。「基金管理人」會先向投資者募集某一定額的初始資金,例如一千萬。到達預定規模後,就停止集資,也就是說,投資者不能再「加註」,同時,也不能中途贖回。購入「封閉式基金」的投資者,如果想收回現金,就只有兩個方法—要麼把「基金」賣予其他投資者,要麼就等「基金」清盤。在香港最廣為人知的基金—「盈富基金」,正是一隻「封閉式基金」。
回到前面的例子,你買入的一股「大象基金」,現在不再「開放」,而是一隻「封閉式基金」了。你缺錢想套現,但由於不能要求「贖回」,它一時三刻也大概不會「清盤」,所以你只能把這股「大象基金」在市場上拋售了。它到底可以賣到多少錢呢?
按道理,一股「大象基金」的資產正好就是一股「獅子銀行」,因此價格應該剛好相等於「獅子銀行」的股價—正如「開放式基金」一樣。若事實果真如此,自是相安無事。然而,倘若事實並非如此,「大象基金」的價格,原來並不等於其「資產淨值」(也就是一股「獅子銀行」的價格),那麼「一價法則」就被打破了!因為同樣是一股「獅子銀行」所能帶來的「未來股息折現值」,在同一時間竟然有兩個不同的「市場價格」:一個是每股「獅子銀行」的價格,另一個則是每股「大象基金」的價格。
我們下一集就一起看看美國市場上一些著名的「封閉式基金」,究竟是否都像「胡慶餘堂」賣的藥材一樣,是「真不二價,價二不真」?
第36集關鍵字:
價格永遠是對的!
市場已達到了新的均衡
「約伯級信德」
一價法則Law of One Price
封閉式基金Close-end Fund
開放式基金Open-end Fund
《不當行為》Richard Thaler著/劉怡女 譯